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真相還未死

16/06/2017
真相它還未死

有相,有真相……不,有片才有真相。我注視樹葉晃動,就知道真相是風,但近來聽說,真相死了。

很多人不敢再說真相是xx,因為把自己的看法說成真相,就是指責其他看法的人錯了,太冒犯、太自以為是。有人認為所有事都是觀點與角度,自己有何感覺,就是唯一的真相──只對自己有意義的真相。

那麼索性說,這個世界沒有真相,一切都是相對的。但是你真的相信「每個人的想法都是真相」嗎?若我的想法是「我不認為『每個人的想法都是真相』」,按此原則,我的這個想法應算是真相,卻又不是真相,自相矛盾。絕對的相對主義(一切都是相對的),到底是絕對,還是相對呢?

我認為,真相它未死,而是我不能掌握真相的全部。從左邊看到圓形的人,掌握了真相圓形的一部份,其他人卻掌握了真相方形的另一部份。我不容易為真相下個準確判斷,但真相是可被接近的,能夠解釋圓和方形的人,比起只能描述一種狀態的人更接近真相

我們需要更多角度和渠道,來幫助判斷事物的真像。下一次,除了晃動的樹葉,還見到飄散的長髮、不知甚麼掃過手臂的毛髮,查找風速計讀數、尋找天文台報道,我們就更能接近真相,它是風。

 

沒有真相,只有後真相?

所謂後真相,其實不是這麼恐怖的一件事。

讀通識教育,老師常常提醒大家,真相不會只得一個,而事實只是反映真相的其中一面。所謂的多角度思維,要從不同持分者的角度去討論議題,目的不是要將一件事複雜化;相反是將一件事可能出現的不同「面」恰如其分地展現出來,好使我們在思考時更容易把盲點移除。

在以前的世界,我們習慣相信權威和真理,面對真相不明的時候,只要我們大約知道哪個說法、論述的消息來源,大約也就了解論述的流向,例如政府消息來源,就看到政府基本的取態;壓力團體的消息,也就知道他們的側重關注。真相其實沒有特別不好,只是要再一次強調,不要相信單一消息來源。

以前,我們很希望有人會幫我們做整合的工作,我們期望社會討論甚麼議題時都有懶人包,將意見整合,但誰都知道整合這功夫本身就帶有某程度的主觀。在後真相年代,我們要辨識到我們可以見到更多不同的客觀事實、事件和說法。之後一步步透過理性思考,整合自己的想法。

任何人寫任何觀點,也是一家之言,可能都帶著情感與個人信念。未來的世界,需要更多懂得判斷不同一家之言的人,而通識就是幫助你更能理解世界的科目。

通識小秘訣

考試時,有時我們會面對很多不同的「資料」,除了資料本身的內容外,有時資料的來源,時間等等背景資料,也提供一些線索,讓你可以退後一步,問一些前設的問題,例如望著一份問卷,你可以討論的,除了該問卷的問題外,更加可以討論為甚麼那個時候,那個機構會出那份問卷。這樣,答卷就更顯你的分析力。

 

更多相關文章,請閱《燭光網絡》第113期

 

相關文章

《罪後真相》(The Post-Truth World)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7/2024

網媒記者劉立民(張孝全飾)被邀去監獄作訪問而被捲入一宗事件,前體育新星張正義(陳昊森飾)多年前因被控謀殺而入獄,他乘劉立民到監獄時越獄。劉決定繼續追查事件,讓其頻道可以衝到更高的流量,但愈追查就愈發現真相並非他所想像。其他網媒及網民的評論、回應,都不是根據證據而作,而是憑自己感覺來選擇相信甚麼「真相」。

《罪後真相》為2022年台灣犯罪懸疑電影,於Netflix可以看到。劇情引導觀眾跟著劉立民及張正義去追查案件,兩人所愛的人都牽涉其中,但他們都不願相信。當然劇情峰迴路轉,嫌疑人一個接一個,去到最後的「最後」才可以知道案件的真相。電影名字改得不錯,「罪」與「最」在普通話是同音的,配合了電影的特點:是否有「罪」,都只是大家所選擇相信的「後真相」,而在電影的「最後」,我們才看到其「真相」。

明光社

電影讓人反思現時的網媒記者、KOL(意見領袖)、網紅等,會否為求訂閱人數一直高企,或繼續增加,而選擇報道有別於真相的內容?他們會否憑良心說話?還是會帶著私心,為給予自己有利的一方去說話,製造輿論或假象?真正知道真相的人,會否操控「真相」,對公眾說話時先作篩選,並用方法增強說服力?所謂的求真,又是否真的可以求得到?

另一方面,網民面對網絡上很快就可以獲得的碎片式資訊,許多人未必會仔細閱讀所有內容就立即作出評論,人云亦云;又會以為自己在網上搜尋一下,閱讀不同的網站資料,就會得到正確的資料,未有懷疑網上的資料是否來自可信的渠道,資訊背後有否牽涉金錢利益,也不知道媒體訊息被背後的金主操控。

明光社

如果好像電影中的故事,牽涉經年累月的案件,涉事的人和事千絲萬縷,更需要保持冷靜觀望事態發展,但人們往往在未掌握足夠的資料前,就會按著自己的感覺或斷章取義地回應,把推斷的說法當作真相去相信,未審先判,甚至化「信念」為行動,對當事人或其親人作出滋擾及欺凌。真相,我們未必可以全部知曉,為免因衝動作出錯誤的行動,跟車太貼而「炒車」,我們可以保持觀望的態度,留意事態的發展,而且未必要立即作出評論及回應。在重要的事情上,可多角度了解,小心查證,真相並不是由速度來決定的 。

美國版的二二八事件:塔爾薩種族大屠殺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3/06/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被遺忘的大屠殺

塔爾薩(Tulsa)是位於奧克拉荷馬州的城市,1921年5月30日至6月4日,塔爾薩發生了慘絕人寰的種族大屠殺。如果你從未聽聞過這宗歷史事件,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喬治‧拜納姆(George Bynum)是塔爾薩的現任市長,在接受有線電視新聞網絡訪問時,他面有愧色地說,他自己上幾代祖先已經在塔爾薩定居,其中一位還是前市長,但到了2011年他才第一次聽聞過這事件。筆者在1990年代初期曾經在奧克拉荷馬州居住了四年,但那段期間我從未聽聞過這段歷史。一直以來,政府、教科書、博物館、傳媒對此事件均隻字不提。不過,自從出現了波瀾壯闊的「黑人命貴」運動之後,這次被遺忘的大屠殺便再次浮現出來,在某程度上,塔爾薩種族大屠殺是美國版的二二八事件。[1]

小誤會導致大災難

這場大屠殺發生在塔爾薩市的格林伍德區(Greenwood District),一次大戰結束之後,許多受過教育和比較富裕的非裔人士都聚集在這個區域,包括了醫生、律師、商人,故此格林伍德區被譽為「黑人的華爾街」。

但好景不常,一宗發生在1921年5月30日的誤會,卻導致整個社區遭受滅頂之災。那一天 ,19 歲的黑人擦鞋工迪克‧羅蘭(Dick Rowland)被指控性侵了 17 歲的電梯操作員莎拉‧佩奇(Sarah Page)。當時黑人和白人不可以共用同一廁所,羅蘭需要乘坐電梯去一間為黑人而設的廁所,根據羅蘭所說,當時電梯沒有停好,羅蘭進入電梯時向前仆到,因而無意中觸碰到佩奇的身體,還扯破了她的衣服,佩奇本能地大叫,羅蘭驚惶地跑出電梯 。有人報了警,但起初警方只是低調處理,警方認為事件沒有可疑,而且佩奇並沒有提出起訴。

可是,一份報紙卻以煽情的手法去報道這件事,5月31日,警方將羅蘭拘留在法院大樓。一大群白人聚集在法院大樓外面,當時群情洶湧,在高峰時聚集人數高達2,000。警長威拉德‧麥卡洛(Willard McCullough)竭盡所能去保護那黑人男孩,他命令武裝警察站在法院大樓的樓頂戒備,又關閉了大樓的電梯,其他警員則攔住樓梯。三名白人企圖闖進法院,要求警方將羅蘭交給他們,但麥卡洛警長嚴詞拒絕。

一聲槍響,萬劫不復

白人聚集在法院大樓外的消息傳到了格林伍德區,於是乎75名黑人前往法院增援,有些人攜帶了武器,他們害怕羅蘭將被處以私刑。這憂慮並不是沒有理據的,由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許多黑人嫌犯都被白人以私刑處死,被處決的人都沒有得到公平審訊,在1920年,美國有53名黑人被處以私刑。武裝的黑人男子抵達現場之後,有些白人回家拿槍,法院外面火藥味撲鼻。

據目擊者稱,一名白人男子要求一名黑人交出他的手槍,那人拒絕,並且開了一槍,這可能是雙方在糾纏之間意外走火,也可能是那黑人開槍警告。但無論如何,槍聲一響之後,場面便完全失控,雙方開始火拼,結果造成了10 名白人和兩名黑人喪生。也許雙方對在法院外的槍戰都有責任,但白人攻入格林伍德區濫殺卻是難以甩鍋的。

白人誓言報復,於是乎大量武裝份子湧入格林伍德區,無差別地射殺、縱火、破壞,一些白人甚至出動私人飛機,從高空向地下掃射和投擲炸彈。黑人還擊,雙方都有死傷,這場暴亂由5月31日晚上延續至6月1日。政府隨即宣佈戒嚴令,國民警衛軍介入,多達6,000名黑人被拘留,政府說這是為了保護他們。直到6月4日國民軍撤回戒嚴,事件終於告一段落。但事後沒有白人被控謀殺,市政府認為暴亂的責任應該由黑人承擔。

暴亂過後有800人住進醫院,但死亡數字則是言人人殊,有些估計是大約100人,有些估計則高達300人。紅十字會報告1,256所房子被燒毀,另外215間被破壞,許多黑人家庭無家可歸,只能夠長時間住在紅十字會提供的帳幕。有目擊者說白人將黑人的屍體用貨車運往河邊,然後拋入水中,有些屍體則被埋在亂葬崗。

在暴亂之後,黑人嘗試重建格林伍德區,但政府的城市規劃專家和發展商卻認為有必要「更新城市」(Urban renewal),結果大量倖存的黑人被迫離開該社區,本來該地區覆蓋的面積超過 35 個街區,但今天格林伍德區只是一條街的大小,黑人嘲諷所謂「更新城市」其實是「毀滅城市」(Urban removal)。

恐怖襲擊引起了為大屠殺翻案

這段塵封的歷史一直無人問津,為塔爾薩大屠殺翻案的緣起,是1995年奧克拉荷馬市的恐怖襲擊,1995年4月19日,白人極端份子炸毀了奧拉克荷馬市的聯邦政府大樓,造成了168人死亡,680人受傷,有人說這是奧克拉荷馬州有史以來最慘烈的大屠殺,有人作出更正,指出塔爾薩大屠殺的傷亡數字更高。

1996 年,也就是大屠殺發生 75 年後,州議會成立了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嘗試去還原騷亂的真相,該委員會於 2001 年發表了最終的報告,他們發現當年市政府偏袒白人,委員會要求政府向生還者及其後代作出賠償。該州又通過立法,為生還者的後代設立獎學金,並且在2010年為大屠殺的遇難者建成了一座紀念公園。2020 年,奧克拉荷馬州學校正式將大屠殺的歷史納入課程;在同一年政府在墳場進行挖掘,找到了當年死難者的屍體,證明了亂葬崗的說法。今年6月1日,美國總統拜登前往塔爾薩,宣佈發生在1921年的種族衝突事件是「大屠殺」,拜登說:「這不是暴亂,這是大屠殺,是我們史上最惡劣的一次,卻不是唯一的一次。」

我禁不住聯想起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今年3月說過的一番話:「我們犯錯,但是我們會扭轉錯誤;我們會倒退,但是,在整個歷史上我們所做的就是公開和透明地應對這些挑戰,而不是試圖忽略它們,也不是假裝它們不存在,也不是試圖將問題掃入地毯底下。有時候這是痛苦的,有時這是醜陋的,但是每一次,這個國家都因此而變得更加強大、更好、更加團結。」布林肯並不是空口說白話,為塔爾薩大屠殺而作出的深切反省,顯出了民主自由社會的可貴之處。

在文章開頭我提過,塔爾薩大屠殺是美國版的二二八事件,二二八事件發生在1947年,比塔爾薩大屠殺遲了26年,但台灣當局早在1991年已經成立了「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一年之後發表報告,1995年李登輝總統代表政府向當年的死難者道歉。而美國在1996年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此外,當記者詢問拜登總統是否要為1921年大屠殺公開致歉,拜登並未回應,過往的美國總統曾經先後為迫害美洲土著、奴隷制度、二戰時禁錮日裔美國人而道歉,筆者深信,終有一天對格林伍德區的道歉必會出現的。總括來說,美國比台灣慢了幾拍,但正如香港俗語所說:「遲到總好過冇到。」

文天祥在《正氣歌》裏寫了以下兩句話:「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2]不管人們說甚麼「後真相」、「另類事實」、「平衡宇宙」,我仍然相信追求真相是所有人的責任。


[1] 〈二二八事件〉,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2021年6月1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二二八事件(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日)。

[2] 〈為何把「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作為天地間正氣的表現之一〉,每日頭條,2017年8月7日,網站:https://kknews.cc/zh-hk/history/m3rnpep.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日)。

真相,可能就是你不知道真相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11/2020

有圖就有真相?還是不要輕易相信你看到的表面現象呢?

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首相你想點》(Yes Minister)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不幸的是弄虛作假,今日亦成為一些網上媒體、甚至主流傳媒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手法。

我們無法阻止別人存心欺騙,但要努力避免自己上當。傳媒和網上短片已經成為全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亦早已沒有疆界,當我們對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化缺乏了解,有時更難洞悉當中的錯繆。甚麼叫美?減肥纖體是否必須?有沒有想過養生節目可以與迷幻菇和靈界扯上關係?大家見過瘦削的大胃王嗎?見過講完大話、刪除批評留言之後竟然有更多人訂閱的網紅嗎?原來人最可怕的不是被騙,而是甘於受騙!

別以為不願面對真相的只是心靈空虛、沒有信仰的一群,弟兄姊妹看不清真相或甘願自欺欺人的其實大有人在。香港教會經歷了長期的穩定、擁有豐富資源,大家似乎已忘記荒年的存在;對基層人士在疫情下水深火熱的生活仍感陌生;對政治大環境下愈來愈嚴峻的挑戰亦沒有足夠警惕;此外,有關同性婚姻的社會運動表面上好像沒有動靜,立法會亦沒有再爭論相關法例修訂,大家便以為社會的關注已轉向其他議題,其實同運團體只是轉向一個市民大眾無法表達意見的戰場——法庭來處理,而且大有斬獲。

真相可能就是你不知道真相,大家必須保持警醒。

為「真相」發聲——約伯記的啟廸

生命倫理錦囊 第38期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7/07/2019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主編: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執行編輯: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永恆主對約伯說了這些話以後,永恆主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怒;因為你們議論到我、不如我僕人約伯說的正確。』」(伯四十二7《呂振中譯本》)[1]

神是恩慈的上主,但祂也有發怒的時候,聖經中不乏神發怒的經文。神發怒並非因為祂情緒化,心情不好隨意發洩,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且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祂發怒每每都是因為人得罪了祂,讓祂忍無可忍才「發火」。[2] 祂會向輕視祂的子民發怒(民十一10、19-20、33,參民十一6);祂會向棄絕祂訓誨的子民發怒(賽五8-25);祂會向離棄祂而去拜偶像的人發怒(何八3-4;撒十3)。[3] 基本上,我們比較容易理解及接受神因著祂的子民跪拜偶像、離棄祂及祂的命令、驕傲自大、又或是摒棄公義,甚至多行不義而發怒,但我們或許難以理解神竟會對為祂辯護的人發怒。

約伯記中,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和拿瑪人瑣法是約伯的好朋友。當他們得知約伯財物盡失、子女俱亡等極大慘況時,他們相約來到烏斯地安慰約伯,試圖分擔約伯的哀痛,讓祂的痛苦得以紓緩。[4] 這三位實在是難能可貴的好朋友,他們眼見約伯連健康也失去了時,他們不惜七日七夜一言不發的陪伴約伯,用實際行動表達他們對約伯的愛及安慰(伯二12-13)。[5]

約伯若然沒有咒罵自己的生日(伯三),他們或許會一直沉默不言,與約伯一起坐到「地老天荒」。他們可以體諒約伯的慘痛,卻無法接受約伯控訴神。約伯咒罵自己的生日,在他的朋友聽來,他無疑是抨擊神的創造,否定生命是神所賜予的禮物。[6] 因著約伯以控訴神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的好友便恍如神的辯護人,一個接著一個與約伯進行口舌之爭。每經歷一番對罵,約伯的言辭便愈發激烈,愈發責備神不義(伯十三3-12)。

在這場辯論中,以利法的主要觀點是人非常卑微(伯四)、沒有人是公義的(伯四17、十五14),因此神不信任人(伯四17-19,十五15-16)。神是公義的,祂不會無緣無故降災(伯四7-9,五3-5、13-16,十五20-35),降災是為了管教不義的人,這對人來說是有福的(伯五17-27)。以利法認為約伯有如此悲慘的遭遇,是因為他曾口出惡言,甚至行惡(伯十五5-6、12-13、二十二5-11),得罪了神,神降災是要約伯回轉,只要他回轉,神必再次祝福他(伯二十二21-30)。

比勒達的觀點與以利法相似:世上沒有義人(伯二十五4-6)、強調神的公平公正,祂不會隨便懲罰敬虔者(伯八2-4、十八5-21、二十五2)。他指責約伯對神的批評如暴風一樣,充滿破壞性(伯八2),[7] 他認為只要約伯回轉,行為正直,神必賜福與他,因為神不離棄完全人(伯八5-7、20-21)。

至於瑣法,同樣憑約伯所說的定他的罪,也認為約伯犯了實質的罪行,才會面對種種禍害(伯十一2-6,二十3-29),他如以利法和比勒達一樣,力勸約伯悔改,好得到神的保護及祝福(伯十一13-19)。

總括而言,約伯記中有很多觀點是反反覆覆的,主要提到神是公義的神,祂不會無緣無故降下災禍,讓人受苦,當人遇到災害,只因人行惡,作了不義的事情,剛開始行惡時或許會風光無限,但最後還是沒有好結果。人要改變這狀況,只好尋求神,從罪中回轉,行為正直,才能享受神的保護及賞賜,遠離災禍。或許我們有時也難以理解為何善良的神會容讓災害發生,特別是降災在義人身上,但至少知道信靠神並不等同生命無風無浪,人生路上遭遇災害不一定是因著自己又或是父母犯罪(參約九1-3);然而,對於約伯的三位朋友,神賞善罰惡是最自然不過的神學觀念,這觀念主要來自他們的所見所聞和人生經驗(伯五3-7,十五17,二十4-11),以及前人的教導(伯八8-10、十五18-19)。其實約伯也抱有同樣的觀念,所以他除了身心受創,信仰上也面臨極大的打擊。

基本上,約伯及其朋友對於神的闡述,就是神賜福義人、懲罰惡人的觀念是合乎聖經的教導,聖經亦多次強調神的子民需要謹記及留心自己的行事為人,這樣他們才能得到神賜福,享有豐盛的產業,相反,行惡的必招來禍患(申七12-15、箴三1-12,四10-27,十一1-21;彌六9-15;哈二1-20)。到了新約,雖然信徒因著信耶穌而白白稱義,但仍然要謹慎自己的言行,免得將來受神責備(羅二6-11;帖前四1-8)。

這樣看來,約伯的三位朋友相信神賞善罰惡的觀念既是正統及主流的思想,他們以此為基礎,與約伯爭辯,為何會惹來神的怒氣?他們持守神賞善罰惡的觀念,這想法本身沒有錯。他們是良善及敬虔的人,他們為神大發熱心,基於上述的觀念,希望規勸約伯回轉,這動機也是良好的。問題是,他們無法掌握真相的全部,以致在應用正統觀念時出了岔子。約伯真的是義人,[8] 約伯受苦不是因為他是不義的人,相反,約伯受苦是因為他是義人,說得白一點,便是神看得起他,才讓他受苦(伯一6-12、二1-7)。他們看不到全部的真相,又對神賞善罰惡的觀念根深柢固,以致缺乏了聆聽的耳朵,無論約伯如何大聲疾呼,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伯十六17、2-5),他們都堅持以神賞善罰惡來解釋約伯的苦況,漠視了約伯的聲音。他們的目的本來是要安慰約伯,結果非但不能安慰約伯,反而增加了約伯的痛苦,惹得約伯反感,甚至反唇相稽。

另外,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雖然很努力替神辯解,但神還是對他們發怒,因為他們錯誤地揣測神的心意,以為神因著約伯犯罪而懲罰他,但事實並非如此。[9] 例如以利法提到「『人能在神面前算為公義嗎?人能在他的創造主面前算為潔淨嗎?他的僕役他還不信任,他的天使他也指責過錯,何況那些住在土屋裡,根基在塵土中,比蠹蟲還容易被壓碎的人呢?』」(伯四17-19)。他們看不到,神稱讚約伯為義人,祂信任祂的僕人,所以約伯才受苦。這一類談論神的說話突顯了他們的愚昧,最後他們要為自己獻祭,並由約伯為他們祈禱,才能止息神的怒氣(伯四十二8)。

約伯受朋友冤枉,神為他平反,指出以利法等人談論神時,反不如祂的僕人約伯(伯四十二7-8);然而,神沒有偏袒約伯,神也親自向約伯下戰書,不斷挑戰約伯,讓他明白自己在苦難中向神說了很多無知的言語(伯三十八1-四十2)。約伯不知道自己受苦的真相,因著與神真實的相遇,約伯願意謙卑下來,改變心意,撤回之前對神所提出的指控(伯四十二6)。[10] 因著約伯的改變,神加倍賜福約伯(伯四十二10-16)。

約伯記讀者的資訊確實比約伯及其三位朋友多一點點,我們看到天庭的一幕,這是他們看不到的(伯一6-12、二1-7),但這並不表示我們看見全部的「真相」,更能明白神的心意。我們仍然還有很多不明之處或對神疑惑的地方,例如神為何要這樣「設局」,容許他所愛的僕人遭害?無論是理解聖經或神的心意,除了真相,我們受限於經驗、預設立場及知識源頭等。信仰如此,世事也是如此。

2019年6月9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遊行開始,社會上便充斥著不同的「真相」。單是6月9日及16日的遊行數字,便出現了很大的落差:6月9日的遊行人數,民陣指有103萬人、警方指有24萬人、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科學計算)指有19.95萬人、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估計)約有50萬人、資深傳媒人李鴻彥(大數據估計)有75萬人。6月9日的遊行,民陣指有200萬+1人、警方指有33.8萬人、雷鼎鳴(科學計算)指有40萬人、葉兆輝(估計)約有80萬人、李鴻彥(大數據估計)有144萬人。[11] 計法不同、立場不同,得到的數據也不盡同。

除了數據,網上的影片分享也難分真假,[12] 有一些人在網上發放令人熱血沸騰或感人肺腑的遊行感想,但有人細心分析拆解之後,發現極有可能是虛「謊」一場。影片可以藉著非常專業的拍攝手法瞞騙觀眾,讓人信以為真,[13] 圖片更是難以呈現真相。圖片通常需要文字為讀者「解畫」。解畫人是按照真實的情況如實報道,還是按照自己所認定的「真相」來「解畫」?選取的角度不同,無形中影響了讀者對事件的判斷。[14]

在一個不能靠影片或相片探討真相的年代,觀看直播會否成為看清「真相」的較好選擇?但原來「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15] 有些記者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般直播,不過,他們所提供的仍是片面的一面之詞。即使觀眾努力收集大量「片面」的資訊,而大量「片面」的資訊最後還是「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最終還是不能令他們看到全面的「真相」。[16]

每一個人堅持的「真相」,其實都受到個人的經驗、預設立場及資訊源頭等影響。無人可以掌握整全的「真相」,各人只是忠於自己,選擇出自己認為正確,又或是自己喜愛的立場。這並不是說由於「真相」難尋,從此之後,大家對任何事情都不能發表意見,甚至不再採取行動。

「真相」難尋提醒著我們,在發言或行動之前,要小心謹慎,認真審視資訊的來源及內容,面對不同意見的人,更要學習先聆聽及了解對方為何持有與自己不同的見解,而不是一開始便判斷對方無理,自己才是看通及了解「真相」的一個。能夠彼此尊重,互相有良好的溝通,其實對雙方都有好處,大家重新審視各自收到的「片面」,從而再檢視自己所建構的「真相」。這並不是一場你贏我輸的搏擊,又或是一個急於說服對方的辯論比賽。到了最後,大家極有可能還是堅持原先的想法,但這並不代表討論對雙方沒有益處。只要每一次的對話,大家都可以在友好的氣氛之下進行:不口出惡言、不羞辱對方、不人身攻擊、不無故論斷,除了讓我們更了解自己及其他人背後為何有如此想法外,難道這不是一次可以更了解自己的靈命及與神關係的機會嗎?

與自己「同聲同氣」的人對話,我們基本上可以愈談愈「興高采烈」,但我們能否接納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聽到相反的意見時,我們是否很易動怒?我們能否勒住自己的舌頭?當事與願違,我們是否還能信任神呢?

在「真相」中迷失的時候,願我們與真實的神相遇,學會謙卑地與神同行,以憐憫的心行出公義。


[1]「發怒」《呂振中譯本》比《新譯本》的「生氣」更貼近原文,除了這一節,本文其他聖經引文均出自《新譯本》。

[2] 神發怒的原因有很多,詳見Transcribed by D. E. Gillaspie, Anger, A Biblical Perspective (Bloomington: WestBow Press, 2011), 203–210。

[3] George L. Klein, Zechariah,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21B (Nashville: B&H Publishing Group, 2008), 292; Carol J. Dempsey, OP., Amos, Hosea, Micah, Nahum, Zephaniah, Habakkuk, New Collegeville Bible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vol. 15 (Collegeville: Liturgical Press, 2013), 61.

[4] John E. Hartley, The Book of Job,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1988), 85.

[5] 撕裂外袍、揚灰落在頭上均是表達哀傷的行為。坐在地上表達自己謙卑及哀痛。七天七夜為哀傷的完整期,這可以是實際的時間,又或只具象徵意義,只是多於一天少於一個月的時間(創五十10)。Robert L. Alden, Job,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11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1993), 70; Norman C. Habel, The Book of Job, The Old Testament library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85), 98.

[6] 參Hartley, The Book of Job, 101.

[7] Hartley, The Book of Job, 155.

[8] 不計約伯自己,約伯記的作者一開始便介紹約伯為完全人(伯一1)、神兩次稱讚他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罪惡」(伯一8、二3)。

[9] Alden, Job, 413.

[10] 詳見:Habel, The Book of Job, 582–583.

[11]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4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2]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不可作假見證誤導人〉,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4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3] 同上。

[14]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7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5]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18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6] 同上。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下,真相應該不難還原的,但似乎我們的媒體歸邊太快,也沒有企圖將之還原,總言之聽到官方說甚麼便鸚鵡學舌的抄一遍,對於示威者的說法也不交代不補充。當群眾見到這種完全將對方版本照單全收的做法時,難怪激起人的憤怒,於是就更狠的去罵對方是黑警,又指責對方返工沒有帶委任證等等。支持警方的一方又會說對方是失控青年,沒有看到事實等等。在現場的看著事情發生,又相信事情是他們那個版本的那些青年,看到別人的指責時,情緒又只會更波動,雙方不斷在互動。

可見,當傳媒只將片面的聲音展示時,即使本來能好好還原真相的一件事,最後也會成為社會紛爭不斷的原爆點。那些決定只作單向報道的傳媒,其實責無旁貸。如果說政府是撕裂社會的元兇,那麼這類傳媒可以說是間接的幫兇,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作為監察者的責任,令人失望。而不願花時間查考真相的群眾,便會成為自願上釣的魚。

 

[1]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男子被追趕入警總 警方否認警員扮示威者〉,facebook,2019年6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708981682872833/UzpfSTgzMTkyNDcxNzoxMDE1NzAzNDQyMDYwNDcxO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6月27日)。

真相往往不能靠表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19

不要輕易相信眼前見到的事,特別在這「互聯網過敏症」大行其道的世代。正所謂知人口面不知心,何況可能是經過美圖秀秀、甚或是移花接木造成的人面。

網上交友不一定有問題,但和與任何陌生人交往一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而有關金錢和性的要求,莫說陌生人,就算提出的是朋友亦不能輕易答應,因為你/妳根本沒有把握了解他/她的真心,路遙才能知馬力,日久才有機會見人心,愈是重要的事愈需要耐性。

網上欺凌和網上情緣一樣,不要太快下判斷是十分重要的,互聯網的極速傳遞訊息和可以匿名是一個很大的引誘,令人以為毋須負責任和可以炫耀自己的觸角敏銳或辭鋒尖銳。但誰是真正的欺凌者、誰是受害人,靠表面的觀察往往會誤將馮京作馬涼。

民意有時原來也是像霧又像花,當某些政黨和團體受傳媒寵愛,讓它們的意見不斷受吹捧,卻原來不一定是真相,台灣去年底有關同性婚姻的公投,讓大家都上了寶貴的一課,大多數人的心聲往往竟無法傳開!

回到教會群體,作為強調愛心,重視公義的一群,我們在實踐信仰的時候究竟有沒有按真理辦事;我們重視的價值究竟有沒有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實踐出來;我們對待我們的同工究竟有沒有盡力做得更好?今期《燭光》想和大家探討的正是在待人接物上如何求真,而求真是要付代價的,真理不是用來對付別人,而是用來改變自己的。

悄然降臨的後真相時代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4/03/2017

2016年「後真相」(Post-truth)成為最叱吒風雲的詞語,其以王者之姿令歐美地區的政治翻天覆地,它的影響我們至今仍歷歷在目。然而,當你以為只是彼岸遠方受影響時,其實它亦已在我們身邊悄然降臨,在我們觸手可及的事上,都可瞥見其影響。

後真相年代的興起

如果「真相」就是經過追查後,發掘、揭露事件背後的真正原因、有關人物及始末,而傳媒的職責在於向公眾報道事件的真相,那麼他們更應該有其責任去把真相說出。

雖說有些記者很想把自己所相信的正義說出來,簡單地把黑白分得清楚,這做法卻可能忽略了重要的細節資料,影響了大眾理解事件。不過,我們仍相信不少具有專業操守的記者還會把自己知道的真相說出,而非顛倒是非,將假的說成真。

2016年,後真相這詞用得特別多,亦影響大家很深。在英國脫歐公投及美國總統大選中,有政客的言論誇張、罔顧事實,但仍然得到民眾支持,令「post-truth」的使用頻率較去年多20倍。[1]

由於大眾現時多以社交媒體作為接觸新聞的媒介,不同的網媒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解釋、論述及報道事件。網媒工作者的專業背景與傳統新聞業界可能有所不同,再加上部份大眾亦抗拒由權威人士及機構所提供的所謂「官方答案」及解釋,因而造成了「post-truth」的出現:大家傾向選擇相信自己認為是對的答案。

雄辯勝於事實?

上述提及關於英、美的事件,筆者先說英國脫歐公投一例。英國去年6月舉行全國公投,決定英國應當繼續留在歐洲聯盟內還是退出。國內的脫歐派及留歐派都在公投前用不同的論點去爭取人民的支持,當中就有脫歐組織The Vote Leave重複強調:「英國每週付3.5億英鎊給歐盟」。[2] 雖然英國統計局稱該說法為「潛在的誤導」並作澄清,[3]而且該說法亦未有被部份媒體使用,但The Vote Leave仍舊繼續使用。

當然,這種誤用的情況其後被廣泛報道,支持留歐的組織愈是指責他們誇大言論,其實就只會令這些數據和言論受關注的時間愈久,令坊間可以衍生各種說法,包括質疑制度和挑戰官方言論等。

而美國去年總統大選,候選人特朗普可以雄辯滔滔的指奧巴馬是ISIS的創立人,[4] 並長時間堅持奧巴馬不是在美國出生。[5] 這些聲稱雖然已被事實反駁,仍得到不少人的信任和支持。就算美國雜誌New Republic 早已評論特朗普是一個完全無視真相的胡扯者(Bullshitter),[6] 結果他仍得到比較多的選舉人票成為美國新任總統。

從以上例子可見後真相的影響力無遠弗屆,而且影響深遠,足以左右大局。

「回音廊」及「圍爐文化」

新聞來源於網上變得碎片化及無所不在,有時傳來一則短的消息,某些朋友又加上了另一些資料,無論是謊言、謠言或八卦的訊息,只要「夠爆」,均會在網絡中以高速流傳。謊話易在網上被廣泛分享,而大家閱讀網友間的分享文章,甚至比主流媒體的訊息還多。有多少人會停下來細思和查找當中的是與非,把訊息整理過才再發送出去?有時亦因著發文者或文章作者與自己政見相同,在文章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就相信及轉傳,或是在社交網站中分享,甚至撰文揶揄一番。萬一有其他網友發出質疑,就可能會引起磨擦或衝突。

相信大家可能在網上都試過,為求和諧而把「應說出的真相」犠牲一次的經歷吧,正所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結果人們慢慢就變成只會聽到自己想聽到的聲音,亦只可容納與自己相同意見的出現,所謂的「回音廊」及「圍爐文化」也就慢慢形成。

感覺「正確」但可能忽略事實

或許你會以為後真相只能在政治範疇發揮影響力,但事實卻是它也早已在大眾的生活中施展渾身解數。在網絡上,各人的意見也就更眾說紛紜。或許當你覺得愈不明白時就愈想在網上找答案,但是不明來歷的資料卻能使大家「愈辯愈不明」。

就如注射疫苗一例,近年在網上流傳注射疫苗會導致自閉症,因而出現一些反疫苗訊息,令美國曾出現反疫苗運動,結果美國麻疹個案於2014年創了新高。因為麻疹病毒傳染力極高,感染後可引致其他併發症,如導致失聰甚至死亡,所以十分需要「群體免疫力」去抵抗,即近100%的疫苗接種率去預防疫症爆發。其實,那則在網上被大力宣傳的「疫苗導致自閉症」流言早已被撤回,但卻無法完全阻止反疫苗者在網絡繼續散播流言及恐慌。

若大家在網上輸入「疫苗」一詞,就會發現很多有關疫苗的陰謀論或為其平反的文章。但實在有多少網民具有足夠的知識去分辨文章內容的真確性?而且若再努力去找,也可以找到更多不同的說法。相信有不少人會依感覺來判斷,多於找專業醫生查詢;就算找醫生查詢,亦有人會挑戰西方醫學的「霸權」。

小心情緒被輕易挑動 

去年在網絡上瘋傳一篇「四人綜援家庭月入2.2萬元」的文章,當中更詳細列出數據,內容看似可信,但實為胡亂引述數字,而且作者亦在當中的訪問文字裡加鹽加醋,令網民看得無名火起!不過,即使其內容有誤導成份,但不少網民亦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就繼續轉載,引起「綜援養懶人」的誤解,同時亦對文中的女士造成極大誤會。

其實此文章原來早於2011年已在網絡上出現過,這類文章之所以能夠繼續流傳,是因為轉傳消息者利用中港矛盾的情緒,讓人加深對「新移民來港偷懶搶資源」的不滿,而且新版文章更加插了新移民作為主角,更易激起大家的情緒,從而群起分享轉載。

我們可以謙虛和按下情緒嗎?

網上出現這類文章,旨在挑動我們的情緒,使我們能被遊說、相信它及分享它,也使更多人接觸它,將之繼續傳播。相關媒體為可能是靠點擊率增加廣告收益或對該團體及其論述的支持度。雖然這些假資訊未能取代主流媒體,但也令網上的資訊變得真假難分。

面對這種狀況,在分享及轉發訊息前,我們可以靜下來先細看新聞或文章的來源。在不知道文章內容是否真實的情況下,暫時不要上傳文章,以免對閱讀者或被報道者造成負面影響。我們更可以繼續細心學習,了解該議題,以尋找更近真相的一步。

保持耐心、謙虛、包容、隨時聆聽各方訊息,並不罔下論斷,是洞察世情的適當態度。

 

[1] 「『post-truth』獲牛津字典選為2016年風雲詞彙」,《星島日報》,2016年11月16日,網址:http://www.singtaousa.com/960911/post-%E3%80%8Cpost-truth%E3%80%8D%E7%8D%B2%E7%89%9B%E6%B4%A5%E5%AD%97%E5%85%B8%E9%81%B8%E7%82%BA2016%E5%B9%B4%E9%A2%A8%E9%9B%B2%E8%A9%9E%E5%BD%99/?variant=zh-hk&fs=16

[2] Jon Henley, ‘Why Vote Leave's £350m weekly EU cost claim is wrong’, The Guardian, 10/6/2016, https://www.theguardian.com/politics/reality-check/2016/may/23/does-the-eu-really-cost-the-uk-350m-a-week

[3] “UK Statistics Authority statement on the use of official statistics on contributions to the European Union”, UK Statistics Authority, https://www.statisticsauthority.gov.uk/news/uk-statistics-authority-statement-on-the-use-of-official-statistics-on-contributions-to-the-european-union/

[4] Nick Corasaniti, “Donald Trump Calls Obama ‘Founder of ISIS’ and Says It Honors Him,” The New York Times, 10/8/2016, https://www.nytimes.com/2016/08/11/us/politics/trump-rally.html?_r=0

[5] Alan Rappepor, “Donald Trump Again Won’t Acknowledge Obama Was Born in U.S.”, The New York Times, 18/9/2016, https://www.nytimes.com/2016/09/16/us/politics/donald-trump-birther-obama.html

[6] Clancy Martin, “The Four Liars of the 2016 Election”, The New Republic, 25/4/2016, https://newrepublic.com/article/132964/four-liars-2016-election

 

傳媒照妖鏡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5/07/2015

若果大家曾試過替一些正在說話的人拍照,也知道很多時不能只拍一張便能有滿意的效果,因為人的表情豐富,稍一不慎便會拍到講者閉起眼或者「嘟咀」、「藐咀」的效果,通常我們也會刪除這些圖片以示尊重,亦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但對現時傳媒來說,這會是另一回事,甚至有時他們會特意拍下這些表情。

相信現時攝影行家的攝影技術不容置疑,難道他們真的不懂得以上道理,把受訪者樣子拍得讓人討厭?然而事實卻是因為這些特別表情的照片,就能夠表達該傳媒想表達的意思及立場。

現時的媒體出現了一個有趣現象,雖然很多傳媒也是在同一時間採訪,但當報道刊登時,卻發現被訪者的樣貌在不同傳媒可以十分不同。有人說相由心生,或者這是被拍者本身的問題。但在現時傳媒立場清晰的局面,為何往往只有這一間傳媒才會出現這類「照妖鏡」式的照片──即受訪者只是帶著奇怪的表情?目的其實不言而喻。

在「有圖有真相」的世代,讀者或許不容易從相片找到事實的真相,但或許能夠從這類照片中找到另一個真相-該傳媒不喜歡、甚至討厭這位受訪者。

互相公審的監控世界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5/03/2015

互聯網未普及的年代,巿民遇上不平事時,除了向政府、相關機構或議員求助,就是找傳媒幫忙。政府機構大都按程序處理投訴,視乎證據是否足夠而按部就班的跟進及調查,甚或提出調解。然而,即使透過傳媒處理投訴,當記者收到投訴信後,他們也同樣會先了解及查證,然後才找相關機構解釋及回應,最後再按事件的嚴重性決定用甚麼方式刊登。

不過,自從有了互聯網後,我們開始很習慣以網絡公審的方式來處理不滿。當看見有媽媽公然讓小朋友在車廂內大便,其他乘客便會拍下,然後放上社交網絡公審,這舉動彷彿是常規。於是那位讓孩子在車廂內大便的母親,在網上遭人起底及攻擊,成了千古罪人,每當走到街上總被人指指點點。

漸漸,大家發現以網絡公審的方式表達不滿,比向站長、巴士司機投訴更有效。反正人人有相機,於是個個也當起判官來。有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坐姿不好而多坐了半個位,其他乘客立即拍下其「惡行」;有人在車廂內喝咖啡,其他人於是將之拍下;有人帶了很多行李入車廂也被拍下;近期在巴士上,有人因雙腿太長而碰到對座的乘客也被人拍下,對方甚至投訴:「我個女坐喺你對面,好心你就縮腳啦。」

不過,網絡公審其實甚容易「走火」。如果網民認為你的投訴根本不合理,有時會反而攻擊投訴人,認為他們不夠量度;有人更會反起底,查查這個投訴人的身份。可見這種投訴在本質上並不安全,投訴人一時衝動就將事情放在互聯網,看的人同樣一時衝動看到表面證供就在批評,或者揶揄,最後真相往往不是最重要。有關投訴結果淪為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可是對於投訴人和被投訴人,他們卻身不由己地成為八卦話題及網上欺凌的主角。

於是你含着一口怒氣發出帖文,但當怒氣消去,你每次外出時,每個動作,每走一步,你都不禁提心吊膽:自己會否淪為下次被拍攝的對象?自己究竟身處在一個甚麼世界?一個喜歡公審、充滿著監控的世界?你想香港變成這個樣子嗎?
 

 

曾經刊載於:

《成報》 5/3/2015

合成的真相 拼貼的信仰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1/2015

照片及短片,有時是一種可愛的工具,因為它為你保留一點事實,但同時卻又是一種很誤導人的工具,因為它只能保留那麼一點的事實。在這個圖像化的世界,我們怎樣可以將照片及短片看得合乎中道呢?

近年,不少人喜愛利用手機自拍,甚至購買「自拍神器」,方便外出使用。在有需要時,自拍神器就出動伸高手機,「高炒」自己的外貌,拍下一個瘦面而又高挑的自己。不過拍完後,給認識的人一看後往往會被恥笑,因為真人和相片相差甚遠。

近月在雨傘運動期間,不少人談論記者的拍攝角度,質疑他們選擇性拍攝。支持雨傘運動的人稱相片聚焦在警察執法上,但就不拍攝抗爭巿民的紀律、具藝術創意及有彈性等等的優點。相反,反對雨傘運動的人卻質疑記者的拍攝角度長時間聚焦雨傘運動,變相給他們免費宣傳;而且又用一兩張示威者受傷的圖片,製造悲情影像,蠱惑人心。

 

隨意剪裁複製 抽空藝術品原意

視覺文化大師約翰貝加(John Berger)於1972年為BBC拍攝的藝術史電視教育系列節目Way of Seeing[1]中,透過古典藝術作品,說明攝影和大量複製的文化扭曲了藝術品。貝加分析稱,以前在教會中的宗教壁畫,讓人即使不懂得閱讀聖經,仍能透過圖畫默想上帝的故事和話語。

不過,隨著攝影科技的發展,攝影師可隨意剪裁壁畫影像,如壁畫上的馬利亞本原是一幅全身像,剪裁後就變成一張大頭相;原本只佔油畫中很少部分的路人甲乙丙,就被攝影師放大。這種對藝術品放大、縮小和剪裁的過程完全沒有理會原作的構圖,原作者甚至也沒有這個意圖。而當中的馬利亞就變成完全沒有意義的女性頭像,甚至會拿來作洗衣粉等商品的配圖。

又因為相片可以大量複製,於是原本教會的神聖氣氛消失,大家對整張圖的理解和感覺頓時改變,因為將圖像貼在家中牆上,甚至出現在商品中,又可能與其他作品拼貼在一起,所產生的化學效果就超越了原作者的創作意念。

 

真相能夠再現嗎?

貝加這個分析,不難令人將之與現時一些攝影文化聯想。自拍,其實就是將個人化作物件,然後進行裁切,之後企圖將自己認為最好的一面展示在人前,所以在自拍的過程中,主體自願將自己切割成物件,給別人消費,但整件事卻假得不可思議。所以當別人看見「真身」時,會有受騙的感覺。

在雨傘運動中,這種對「真相」的再現(representation)與複製就更加廣泛和深入了。在佔領區內的藝術品,先是在製造空間與環境的氛圍,之後各人從不同的角度拍下照片與影片,然後再為作品配上背景音樂,甚至是歌詞。基本上整件事的發展,就要與原本那個藝術品幾乎完全無關了。我們不難看見,到最後雖然雙方都在質疑對方的真確性,但大家幾乎都用相同的圖畫,卻在形容兩個不同的故事。場地的空間和氛圍在拍攝的過程中被抽走,與其他的東西拼貼在一起,變成了第三件事。

貝加這個分析向度,開拓了往後幾代人對圖象和視覺文化的批判和反思。當我們今日再審視貝加的觀點時,不少人甚至會再退一步認為,古代的藝術家的選材本身也是一種對歷史的判斷,創作過程的本身也是一種價值判斷,所以人們現在會努力尋找繪畫過程的故事,以更了解整個藝術的背景,找出他們繪圖的初衷。

就現代的攝影而言,我們可以調度的空間就更強大了。除了角度的長濶高深,更可以在後期製作時對作品作即時加工,將圖象重組。就警察在「暗角」打人一事為例,有傳媒就推光那個暗角;有前記者甚至坦言可以將短片部份放大,再透過科技圈出涉嫌拳打腳踢的動作和片段,讓觀眾可以自行判別。

於是,我們在問這些加工後的圖像是否能呈現真相?但退一步來想,拍攝者又是否真的找到真相?再退多一步,真相真的可以藉著媒體再現嗎?如不能,為何我們仍堅持要在其中找出真相?

所以,有時我們的確不能完全虛擬地透過符號來生活。就正如我們說要活出信仰,要立體地呈現生命,但在當中人仍然不能離開空間、場景及氛圍。科技給予我們方便,以為可以透過圖片或影像認識一個抗爭運動,然而,我們只是在看一些由零碎片段加工處理而成的合成畫面,我們都不能從中感受到即時的氣氛。

 

零碎中的合成信仰

然而以上所說的「零碎」狀況亦可應用至現今的信仰情況。當很多人以為信仰在心中就可以的時候,他們的確忘記了信仰所包涵與承載的不僅是個人及個人信念,而且更是教會、不同的信仰群體、歷史與禮儀等。正如中古世紀的信仰,除了群體,還有一個氛圍,當時的教會刻意透過教會建築、禮儀、氣味(如乳香)及壁畫等營造出來。

今日,我們的教會,有沒有著意營造信仰氛圍,讓人立體地感受及體會信仰,還是只是透過不同的再現,片面地,甚至是支離破碎地拼湊著信仰體驗?

 

 


[1] 這是一套探討美學的記錄片,詳情可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tEoRdSL1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