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向「電視」說不?

──家庭主婦對電視的愛恨
採訪及整理:吳秀紋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性教育)
18/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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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
蕭太,60多歲,
兩子一女(均30多歲)。
 
每天看電視時間:平均7小時
 
我對香港電視節目的感想:
……平日我有追看電視劇,最開心是可以與家人一起討論劇情,會有共嗚。雖然近年的電視劇較為沉悶,內容沒有新點子,「炒作」為主,但晚上又沒有其他娛樂,所以大部份時間仍然習慣看電視。我希望電視台可以播放多些動物紀錄片和旅遊節目,讓我即使不能環遊世界亦可以知道其他國家的風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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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
吳太,50出頭,
一子一女(均20多歲)。
 
每天看電視時間:平均5小時
 
我對香港電視節目的感想:
我很喜歡看電視,特別是連續劇,許多時即使外出都寧願趕回家看。而一些綜藝節目,例如歌唱或賑災籌款等都是我的至愛。我覺得上網收看電視節目不夠吸引,我偏愛即場以及享受用大螢幕的電視機收看。
 
我認為目前電視劇的選角大都很出色,例如早前那些男演員真的很像消防員呢!而一些綜藝遊戲節目,眼見那些袒胸露臂的女藝員,簡直醜化女性和扁低女性的尊嚴,又影響下一代,看了不禁要「洗眼」。我建議電視台多製作一些有教育性節目,少播些色情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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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
張太,30出頭,
一女(8歲)。
 
每天看電視時間:平均4小時
 
我對香港電視節目的感想:
每天我都追看電視,對一些探討社會現象的節目較感興趣,自己當然要追貼時代脈搏!其次,我也有追電視劇的習慣,當然,如遇上女兒考試測驗的情況則以學業為重,會暫停一段時間。我在家中休閒娛樂的首選是上網瀏覽網站,有時也會下載之前錯過了的或想重溫的較精彩的節目。
 
對於一些探討社會現象的節目較為欣賞,我覺得大部份電視台的專題都很貼近時事;反之,近年的連續劇欠缺創意,劇情堆砌、煽情,常有一些複雜的男女關係,會影響下一代;至於綜藝遊戲節目,因為常有泳裝暴露的鏡頭,恐怕會影響女兒,所以一定不許她觀看!然而,自己即使不是在看,仍會開著電視機,可能是怕太靜吧!

 

 

相關文章

從《新聞女王2》說起:事實查核的艱難與重要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09/01/2026

前陣子播畢大結局的電視劇《新聞女王2》,再次掀起劇迷的追劇熱潮。若不與多年前電視作為主要娛樂的黃金時期相比,僅比對2025年播出的劇集收視,此劇便已名列前茅、表現亮麗。此劇之所以能吸引筆者的原因,在於續集不再局限於電視新聞部內鬥,而是進一步聚焦於新舊媒體之間,在「專業精神」、「獨家報道」與「流量爭奪」所展開的激烈對抗,讓劇情更具時代感。劇中情節改編自多宗真實發生的社會事件,亦借資深新聞工作者文慧心(Man姐,佘詩曼飾)之口,道出了當前傳統電視新聞與網媒所面對的掙扎及問題。

劇集觸及的議題十分廣泛,包括:為追逐點擊率及廣告收益而精算新聞內容、探討編採自主是否只是神話、報道如何受媒體立場及視角限制而偏離事實全貌、新聞機構為收視率而刻意呈現煽情及血腥內容,也有觸及自媒體的內容及報道質素參差、AI新聞主播肖像與聲音的版權爭議、記者性命與新聞價值的取捨,以及事實真相如何在演算法下被雜訊淹沒等。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將聚焦於劇集與「事實查核」相關的範疇進行探討。

新聞行業本身是沒有「事實查核」這個專屬職位,但查核工作卻是新聞運作的核心。新聞工作者,無論是記者或編輯,為了確保發的資訊準確無誤,在內容發表前進行查核,是必不可少重要工序,對他們而言,重視真確性等於捍衛專業。正因如此,社會普遍認同專業新聞機構所發放的訊息具備公信力,可以作為大眾行動及抉擇的依據。「依靠收集事實信息,我們建立起對某些議題更深入複雜的認知和信任,並作出理性的選擇。」[1](曾姿穎等,2024,第104頁)

在劇中,KOL唐芷瑤(陳曉華飾)視Man姐為眼中釘,經常在自媒體網台上直播即時未經查證、甚至是偽造或具誤導成份的短片與資訊,藉此造謠生事。喜歡「吃花生」的網民及Man姐的黑粉(haters)隨即群起響應,不斷湧入Man姐所屬機構「公開平台」(OP)留言攻擊、致電網台辱罵並瘋傳流言。這不單導致OP支持者大幅減少,更加劇公眾對當事人的誤解。此外,劇集結尾亦揭示了另一種資訊操弄,OP記者難以在網上找出富庾基金負責人胡志城(袁富華飾)的真實背景,原因在於相關負面資訊早已被網軍有組織地大量發放正面、清白的資訊所淹沒。

劇集內容雖屬虛構,但所描述的網絡亂象卻真實存在。自媒體為求生存及點擊率,可能發放譁眾取寵、失實內容。作為網民,我們應如何有效進行事實查核(fact check)呢?

網絡上的虛假信息常具備新聞價值要素,如時效性與顯著性(例如與名人有關),並常用客觀語氣,輔以似是而非的數字、相片等「證據」,令人誤以為「有圖有真相」。然而,「有圖有真相」早已不能作為判斷網上訊息真偽的準則。不少為賺取點擊率的「內容農場」會借「權威」包裝內容,即以部真實內容混入虛假資料誤導讀者;或使用「偷換概念」手法,引述的證據實際上與結論無關,但一般讀者在面對艱深專業名詞或數字時,往往難以察覺其中破綻。

作為讀者,首先應培養好奇心、不盡信、不盲撐的心態,對所見內容抱持求真的精神,並訓練批判思維,建立「冷靜確認查證」的心理機制。面對情緒強烈、立場偏頗的標題,先停下來思考:「這則資訊是誰發佈的?目的為何?是否有第三方證據支持?」

其次,可利用事實查核工具自行驗證

  • 圖片及影片查證:使用Google逆向圖片搜尋或TinEye上傳可疑相片追蹤原始來源。若原始網頁或貼文已被刪除,可透過「網站時光機」(Wayback Machine)找回歷史存檔。
  • AI深偽辨識:細看畫面角度是否合理、脈絡是否一致,或使用偵測工具如Hive Moderation上傳相片、聲檔或影片進行查證。

若資訊過於專業或複雜,可求助於專業的事實查核機構。這些機構與傳統新聞媒體不同,更注重資料來源與查核人員的透明度,會公開查核流程供讀者二次驗證,並對內容作出明確判定,且不得與任何政治團體、人物或候選人有關聯,以確保獨立性及公信力。[2]

香港仍運作的事實查核機構:[3]

機構名稱

隸屬關係

成立日期

判定分類

1)求驗傳媒[4]

未知 (民間組織)

2014年9月8日

文字描述

2)AFP Fact Check 法新社香港分部

法國新聞社

2018年9月14日

真實、錯誤、諷刺、誤導、信息缺失、經過修改的圖片和影片

3)Annie Lab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事實查核室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中心

2019年10月9日

False, Misleading, No Evidence, Verified, Just in case ,Investigation, Analysis, Explainer,

4) Factcheck Lab 事實查核實驗室

媒體素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正確、部份錯誤、錯誤、誤導內容、沒有證據

5)HKBU Fact Check浸大事實查核中心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

2020年7月30日

真實、部份錯誤、錯誤、誤導內容、證據不足

資料來源︰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解構事實查核》

轉發即表態 分享即責任

看畢新聞女王2》,深感要成為優秀的新聞工作者實在不易,需具備智慧與傲骨方能生存。作為網民,亦應培養資訊素養(information literacy),在點擊分享前先查證因為轉發代表你認同該訊息,而傳播錯誤的資訊,可能會對個人、團體乃至社會,造成財產損失、心靈受創甚至身體安全的損害。


[1]曾姿穎、周琳、黃煜(主編)︰《解構事實查核》,(香港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2024)

[2] 同上。

[3] 同上。

[4] 香港唯一仍運作的民間事實查核機構。

閱讀新聞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4/2025
專欄:好書推介

無論是在報章、電視、網絡都會看到很多文章、報道……那麼,甚麼是「新聞」?如何分析和閱讀它們?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在2023年撰寫了《閲讀新聞——專業價值和媒體批判》一書,根據他以往任教了10年的一個碩士課程科目——「新聞理論與分析」,把理論與現實世界具體個案連繫起來,以此來教導學生。這書的結構也源自當年的碩士課程大綱,李立峯向讀者解說大眾所看的新聞有著甚麼變化,也講解了一些影響新聞生產及內容的重要因素,如政治經濟、新聞機構、消息來源、專業主義、文化意義及科技實踐等,使讀者了解香港現時媒體的狀況。

此書有許多例子讓讀者了解到,香港的新聞媒體能夠生存,不少是靠著背後的財團支持來營運,新聞工作者的報道要面對不同的商家或政治的期望,大眾看到的訊息或評論,也可能是跟著新聞機構自己既有的立場,連評論也是媒體「友好」慣常受訪以回應事件,因此其評論角度也是可以預知。上述的一些情況令專業的記者需要花心力為自己爭取專業空間及新聞自由。

不同的媒體都在努力寫「新聞故事」,不論立場如何,其社會意義也是促進人們對社會多元的認知,並能增進同理心。作者指出,如人們能對生活經驗的多樣性有充份理解,以及對他人有基本尊重,可以幫助解決社會矛盾和衝突。另外,此書內容亦有討論網絡、直播、自媒體如何讓人反思新聞的專業、為何新聞總是傾向負面,並探討辨別真與假新聞與傳媒素養的關係。

透過此書,我們可以學習判斷甚麼是好的新聞,並了解到新聞的專業,更懂得如何去支持專業的新聞工作者及媒體,讓有價值的新聞,更好的新聞能繼續出現、廣傳。

助孩子識別網絡性陷阱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3/04/2025

警務處於去年2月至11月訪問了約2000名12至16歲的中學生,共獲得1950份有效答案。調查數據顯示超過60%的受訪學童曾遭遇網絡性誘騙,有8.7%受訪學生曾收到成年人向其發出有關性的照片或影片,3.3%曾發送自己涉及性內容的照片或影片;3.7%曾在與網友見面時發生了性接觸。警方呼籲家長及教育工作者攜手合作,培養孩子勇於拒絕危險,為下一代締造安全成長環境。

每個人都渴望被關愛和重視,但真正的關懷不應伴隨著傷害與計算。在網絡時代,「即時關注」雖然能暫時緩解孤獨感,但那些急於索取私密照片、財物的行為,又或者邀約見面的「善意」,往往暗藏危機。我們極需建立年輕一代的批判性思維,教導他們識別「過度熱情」背後的危險信號,比如引導孩子思考:「如果對方真的在乎你,為何要急於突破正常交往的界限?」、「對方取得你的私密照片後,他會說甚麼?」

家長和學校必須給予明確指導:無論線上還是線下,當有人提出涉及身體、個人隱私或金錢的要求時,都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並堅決拒絕。同時,要讓孩子清楚地知道「遇到困難時可以信任誰」,為他們列出包括家長、老師和社工在內的可信賴求助對象,讓他們明白尋求幫助不是軟弱的表現,而是保護自己的勇敢行為。

更重要的是,當孩子在現實生活中能夠感受到父母和師長的真誠接納,彼此建立起穩固的情感聯結時,就不容易因為情感空虛而輕信網絡上的甜言蜜語。這種安全感能讓孩子在遇到困惑時主動尋求幫助,而不是獨自陷入危險境地。現代社會的教育應該讓孩子深刻理解到,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陌生網友的讚美,而在於真實人際關係中的互相珍惜。


參考資料:

六成學童曾遭遇網上性誘識 3.7%見面時有性接觸 警方︰不容忽視〉。《am730》。2025年3月26日。

給孩子的上網守則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7/2023

部份家長可能在孩子由小學升中學之時,開始讓孩子使用手機。社交媒體存在不少誘惑和試探,孩子很多時需要獨自面對和即時作出回應。家長可教導子女留意安全上網的三大範疇:身體、私隱和財物,若網友提出關於這些範疇的要求,我們需果斷拒絕、終止對話及告訴大人,本文稍後會作進一步說明。

關於身體的原則

舉例說,網友提議孩子傳送一張裸露身體的照片給他,孩子在這情況下比較容易分辨危機的存在,並能立刻拒絕。不過在網上其實有很多呈現身體的方式,例如網友邀請孩子傳送用物件遮蔽著身體的照片、身體部位大特寫、加了濾鏡或特效的影片、沒展露樣貌的相片等,在這些情況下孩子就可能不知道這些都是屬於身體範疇的事情,並且降低了警覺性。簡單來說,凡是涉及身體的任何部位、以任何形式去展現的要求,孩子都要拒絕,以防網友利用孩子的單純來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我們亦要教導孩子,一般網絡使用者都不會向其他人提出涉及身體的要求,這是不正常的情況,我們需提高警覺。

關於私隱的原則

孩子上網時可能會遇到網友主動傾談,言談之間孩子或會講及自己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即是讓別人能找到你的資料,例如就讀的學校、年級、住址等等,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保護個人資料的重要性。

假如網友在對話期間得到了孩子的相片和就讀學校的資料,在放學時間故意在學校附近徘徊,然後扮作偶遇,就能讓孩子覺得大家很有緣份,網友輕則會作弄孩子,重則會作更壞的事,例如非禮、恐嚇等,甚至致電孩子的家長,訛稱孩子在他手上要求索取金錢。其實一般網絡使用者都是尋找資訊和娛樂,並不需要搜尋其他人的個人資料,就算是公眾人物例如明星、學者、政客等的個人資料也只是有限地披露;作為普通網絡使用者,我們實在毋須向陌生人透露關於自己的資料

關於財物的原則

假若網友提出需要金錢或財物的幫助,例如借用遊戲賬戶、點數卡、零用錢等,孩子該怎樣去回應呢?家長要教導孩子找恰當的人——就是思想成熟、經濟獨立的成年人來提供協助,所以孩子只需把請求轉告成年人就很足夠,其餘的應交由成年人來處理。

另一方面,家長亦要教導孩子不能接受別人的金錢、禮物、任何形式的物質好處,就算是對方主動又熱情的贈送、道謝之後也應該婉拒,網友之間透過文字來表達謝意其實已經足夠。孩子也許很難抗拒物質上的好處,因此家長更要讓孩子明白,真正讓人感到滿足而不可取代的禮物,是來自親人和朋友之間愛心的表達,所以就算是感覺上很相熟的網友,雙方的關係只屬陌生人,若我們很想要陌生人送贈的物質,或許是出於貪心,多於感受到對方的謝意了。

選擇朋友的考慮

孩子或許會覺得網友的留言、讚好是出於對自己的喜歡、關心和友誼。孩子一旦覺得跟網友已建立了愛與信任的基礎,當對方提出與上述三大原則有衝突的要求時,孩子就不懂如何回應,覺得「我們是好朋友,他不會欺騙我」,甚至不想令「好朋友」失望而勉強自己答應要求。

其實尋找和建立真實的友情,適宜用面對面的方式,因為大家都需要透過日常生活的相處,去了解對方的性格、喜好和想法。當彼此都覺得舒服自在,可自由地講出心底的想法時,這份友情已更進一步。反觀網絡社交的情誼來得快,也去得快,部份網絡使用者之間的交流可能只是基於男女之間的調情、被兩性的身體吸引,互相吸引的是「性」而不是「真實的對方」,在網絡世界本來就難以驗證事件的真實性,若想在網絡世界結識朋友,我們需要有更成熟的分析能力,以及更長的時間,才能作出合宜的判斷。

箴言十三章20節提醒我們「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當我們選擇朋友時需要觀察對方的言行舉止,是否合宜、合理和合法,還要注意朋友會否為我們帶來某些損失。我們選擇良朋益友是需要在適合的場景,而這個場景適宜是公開的,讓大家能真實地相處、持續地分享和交流。願我們都能按著這原則結交到好朋友,彼此生命同得益處。

資料庫

孩子成為網絡罪案的受害人

裸聊勒索案時有發生,根據政府的數字,在2022年,勒索案有一千八百多宗,當中有1,402宗是裸聊勒索案。[1] 有天真無邪的小朋友捲入裸聊勒索案中,慘成受害人,早前就有報道指有年僅11歲的男童,在電話交友應用程式認識了一位陌生人,對方誘騙男童裸聊,並拍下男童的不雅照片及影片,之後向男童的母親勒索,要求她支付10,000元,否則會公開男童的照片及影片。[2] 無疑受害人心靈必然會受到傷害,網絡世界危機四伏,孩童需要可信任的成年人的保護和導引,如能及早教導幼童上網原則,讓他們學會保護自己,或許就能避免將來有更多孩子遭受這類型的傷害。

 

[1] 〈2022年香港整體治安情況(附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2月14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4/P2023021400641.htm(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3日)。

[2] 〈11歲仔墮裸聊陷阱 騙徒向其母親索萬元〉,東網,2023年5月15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515/bkn-20230515190331869-0515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3日)。

信徒回應社會議題應有的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較早前,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引起了一些社會人士的關注,因為該節目將通靈交鬼當作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及宣揚有關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及可信性,間接就是向觀眾推介通靈交鬼的神秘力量,本社就此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投訴,並且要求無線停播相關內容。  

有人問我們:電視節目從來都有涉及靈異和鬼神的內容,今次大家為何「另眼相看」,特別投訴這個節目,是否有雙重標準?站在宗教自由的立場,為何大家要干預其他人的信仰呢?而在今時今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空間正收窄的時候,投訴及向電視台施壓又會否令傳媒在創作自由上有更多掣肘呢?對於以上的提問,我們十分理解,而在投訴的時候已考慮了如何作出平衡。    

首先,包容不等於縱容,自由社會亦有底線,大家可以討論底線在哪裡,但不能見到明明對年青人和社會風氣有害的事情卻視若無睹,噤若寒蟬,連批評和投訴也不敢提出。  當批評和投訴時,最重要的是提出相關的理據和法例,而不是只表達一些情緒性的言論。今次我們作出投訴主要不是有關節目內容涉及靈異和鬼神,因為這類內容在電影、電視和不同的藝術創作中常有出現,作為信徒我們雖然不認同,但在自由社會,只要有關內容沒有違反法例,我們亦只能教導子女不要仿傚,呼籲市民大眾慎思明辨,或者不要收看,正如很多電視節目對婚姻家庭、性關係、賭博、投機、物慾、暴力和仇恨等等的看法我們都未必認同,但不等如便要投訴、甚至要求禁播。不過,通靈交鬼卻是非常危險,家長們不能掉以輕心,雖然該節目開始時有警告字眼指出有關行為並非精密科學,但不過是例行公事,因為主持和嘉賓不斷以權威的姿態告訴觀眾真有其事,明顯是掛羊頭賣狗肉。 

正如有節目就算在開始前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字眼,但在節目內卻不斷分享吸烟的樂趣和心得可以嗎?若所有年齡人士都可以買到的報刊,內容含有嫖妓指南,分享嫖妓心得應該禁止嗎?一方面提醒大家吸食大麻的害處,另一方面又詳細分享如何向海外郵購大麻產品合宜嗎?若果在電視教導觀眾如何玩碟仙、筆仙、神打,然後叫青少年不要模仿是否已經足夠呢? 今次投訴,我們是根據通訊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一般節目標準」中第11點「迷信」一項,當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  此外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  

一直以來,我們也強調當對傳媒的報道或節目作出批評時,必須提出相關的公共理據,因為傳媒是公器,涉及的不是教會內部的爭議,因此,必須提出公眾人士關心和認同的理據,而不是單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若純粹關於信仰的看法主要應向信徒表達,難以要求政府部門和傳媒機構跟隨。   當作為公共事務去討論的時候,大家應先了解相關的法例、守則和操守指引等等,因為單純批評的話當然可以只講述個人意見,但若要求刪除某些內容、甚至禁播就必須提出公共理據。

對於今次無線推出的節目,我們之所以表達強烈關注,是因為該台是所有年齡人士都可輕易接觸,以及仍有一定影響力的主要免費電視台,所謂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在法例的要求會比其他傳媒更嚴格。雖然根據過往的經驗,通訊局的效率很慢,不過,投訴雖然未必能即時阻止節目出街,但投訴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電視台在日後製作同類型節目時知所警惕,畢竟電視台對觀眾意見和公眾輿論亦不能完全視若無睹。在重視消費者權利的年代,我們完全有權以消費者的角度表達意見而作為家長,大家由於關心青少年及兒童的福祉而積極表達意見,更是義不容辭。

資料庫

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會遭判罰

《電視節目守則》是通訊局根據本港法例第562章《廣播條例》第3條而發出。凡持牌的電視節目服務所包含的材料,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通訊局有權對違反守則規定的持牌人作出適當的處分。過去,曾有電視台,安排藝人在一個節目中食某連鎖快餐店的食物,期間因明顯地展示了快餐店的品牌標誌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電視台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的相關條文,並判罰款15萬元。[1] 另外,曾有供成人觀看的收費電視頻道播放一節目,內容涉及強姦情節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節目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因當中的暴力行為屬過長及過份詳細,節目也違反了守則中對描繪強姦及極度色情材料的規定,通訊局向有關公司發出嚴重警告。[2]


[1] 周潔媚:〈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 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香港01》,2016年5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22605/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2] 〈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的投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通訊事務管理局,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coms-auth.hk/filemanager/listarticle/tc/upload/1592/20171228CA_TC.pdf#page=2&zoom=100,116,9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為何總是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4/03/2022

上週兩單新聞,令記者彷彿成為眾矢之的,一單是now新聞台記者在疫情記者會提問,內地醫護如出現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為何,最後被指打擊內地醫護士氣,now新聞台最後出聲明道歉和澄清,[1] 及後更有一段偷錄的聲音檔案,[2] 內容是該台主管陳鐵彪要求記者要緊跟他的立場提問。

另一件事則是《明報》頭版報道,在有打針的死者中,打科興的佔87%,而打復必泰的人則佔12%,報道以「已打針染疫死者 87%打科興」為題,[3] 令社會大為震驚,最後政府出面將更多數據展示,[4] 並強調以沒有打針的死者的百分比為最高,而死者80歲打一針的死亡率,科興為5.83%,復必泰為3.44%。同時政府在新聞稿中,亦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死亡個案接種疫苗情況「作出誤導性報道」。

兩件事矛頭彷彿均指向新聞界無風起浪,影響抗疫,但細心想想兩件事的本質,其實也只是記者求真。在now新聞台的事件中,記者旨在查問一個簡單程序問題,而該問題本身有其需要性,甚至連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本身也有提問相同的問題,在這情況下為何由記者提問就會影響抗疫情緒呢?

在《明報》分析疫苗效用的新聞之中,歸根究柢問題不是《明報》報道方向,因為該報只能用政府官員本身提供的數據來分析,當日的數據的確可以分析到這個結果時,《明報》的說法嚴格來說沒有錯,當然到政府再提供新數據時,就能更準確地將事實呈現在讀者和巿民面前。可見,問題不是最初的報道不全面,而是政府願意提供多少數據給巿民和社會參考。

同樣道理,在now新聞台事件中,明顯地記者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問題的人,政府要做的當然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相反應是早就作出準備,在記者提問之前,已準備好答案。退一步即使未有準備,要麼應該坦白表達要研究,或者承諾有關情況由政府一力承擔。

理論上,政府面對記者提問,從來不是孤軍作戰,政府也有自己的團隊做傳媒聯絡,整個政府新聞處理應好好準備資料,個別部門本身亦有新聞主任去做這些工作,令人擔心的是社會上不少人對政府面對傳媒的草率不聞不問,反而動員網軍,或者民間意見領袖,透過即時通訊工具或者社交網絡平台,匿名散播以偏概全或不實資訊,最後居然成功將風向帶到變成是記者的錯,實屬社會的不幸。


[1]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982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2HS3MYO2AQ(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對症下藥回應假新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假作真時真亦假,上世紀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Yes Minister 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令人憂慮這是繼政府建議立法管制「起底」和已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之後,另一項會影響及限制傳媒偵查報道的法例。其實要處理有關假新聞的問題,必須對症下藥,立法並非最理想的方式。

寒蟬效應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有些是蓄意製造的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但更多的可能是有意無意出現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但最不適合去評定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由於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對傳媒必須要有包容的氣度,況且政府財雄勢大、資源充足,要公開講話幾乎所有傳媒亦必定報道,政府若不同意某些傳媒對某些事件的詮釋、認為對方渲染、誇大,公開反駁便可以,與官方說法不同的並不一定就是假新聞。要辨別假新聞,其實能夠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因為任何新聞大家都可以透過不同立場的傳媒來分析,從不同角度更立體地了解事件,若有明顯的弄虛作假,自然亦難逃其他行家的揭發、甚至追擊。

傳媒素養教育

此外,要減低假新聞、虛假資訊或者錯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學生和公眾人士提供傳媒素養教育十分重要,這有助培養市民大眾在選擇、分析和轉發新聞時應有負責任的態度。傳播假新聞或不實訊息,除了內容農場(content farm)之外,其中一個最快捷及廣泛的途徑就是透過社交媒體,所有市民都可以透過手機及互聯網上載圖片和訊息,許多時雖然沒有明確的來源,但卻好像言之鑿鑿,大家在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加上想令其他人覺得自己消息靈通,觸角敏銳,於是一些轟動的假新聞往往傳播得比主流傳媒的新聞更快和更廣。若果市民大眾沒有建立負責任的轉發消息態度,對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只因內容震撼或符合個人的政見和期望,便急不及待轉發的話,根本難以阻止假新聞的迅速傳播。

香港報業評議會

當然,一些傳媒的報道手法有爭議是香港長久以來的問題,譁眾取寵、以偏概全,借題發揮對這些傳媒機構來說是家常便飯,有關手法亦引起不少公眾人士的不滿。但在一個尊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有關傳媒操守的問題,交由獨立、包括業界在內的團體,以專業角度處理,比由政府委任、動輒以公權力介入更為合適。在判定新聞的可信性和手法的時候,既有專業的角度,亦可以避免出現專業的自我保護、甚至偏袒的情況。 而其中一個符合以上要求的團體是香港報業評議會(利申:本人由報評會創會至今都是其中一名執委,不過,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報評會)。

報評會包括了多份報章的業界代表,亦有更大比例的成員是來自新聞學者、法律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其他新聞業團體的代表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可以平衡了業界和非業界的意見,而報評會所採用的守則,亦是多個業界團體共同商議和受各界認可的準則,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報評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是它並非受法律保障的法定團體,萬一非會員報刊不服報評會的裁決,是可以反過來控告報評會誹謗的,由於報評會的經費主要靠會員的會費和外界捐助,只能維持基本運作,根本難以負擔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

多年前,報評會曾提出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報評會,最重要的是提供像消委會公佈不良店舖的名稱時,可以有免責權,對方不可以控告消委會誹謗,可惜多年來都未能成事。要判斷一宗新聞是否部份失實、譁眾取寵、誤導、甚至完全虛假並不容易,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不同資料的比較和反覆的討論,很難以法律條文來界定,亦不適宜由政府或政府委任的機構處理,否則很難取信於民。若政府真的要正視所謂假新聞的問題,不如給予報評會有限度的免責權,只要是經過指定的程序,容許投訴和被投訴雙方合理的辯解機會,然後作出裁決,報評會不會被控誹謗,而所有傳媒均可以公開轉載有關裁決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由公眾看完相關裁決自行判斷真假就可以,報評會毋須擁有任何處分的權力,免得業界又會產生另一些憂慮。 

資料庫

社會人士對立法的回應

2021年5月初,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訊息,仇恨言論和謊言」,[1] 但立法目前未有確切的時間表。報評會對此表示關注,並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立法利弊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2] 也有學者撰文指,若要立法規管假新聞,最基本的問題是難以為「假新聞」下一個容易被準確地操作化的定義,最後運作起來,法例會無可避免地影響資訊傳播,帶來寒蟬效應。[3]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2] 〈政府研假新聞法 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明報新聞網,2021年5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514/s00001/1620995799444/政府研假新聞法-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3] 李立峯:〈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明報》,2021年5月13日,網站:https://m.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210513/s00022/1620575622024/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前言

數碼健康檢查站

03/06/2021

日常生活,無論是為工作、學習或娛樂……無論是用手機、平板電腦或桌上電腦,我們每天都會上網,接收各類型資訊。由於我們置身網絡世界——虛擬世界之中,自覺或不自覺地深受它影響,所以我們必須培養「數碼智商」(Digital Quotient或Digital Intelligence,簡稱DQ),以致我們有能力善用網絡,而不會跌入失控狀態,或錯誤使用網絡工具。

數碼公民具備的能力

參考非牟利國際智庫組織DQ研究中心(DQ Institute)所設定的數碼智商框架,當中包括有關數碼智商的八種數碼公民具備的能力:[1]

  1. 數碼公民身份(Digital Citizen Identity):能建立一個健康的線上、線下,具備誠信的身份。
  2. 螢幕時間管理(Screen Time Management):能控制自己的上網時間,在處理多項任務、參與網上遊戲和使用社交媒體時,均有所節制。
  3. 網絡欺凌管理(Cyberbullying Management):能察覺網絡欺凌事件的出現,並能有智慧地處理事件。
  4. 數碼同理心(Digital Empathy):在網上能以同理心對待別人的需要及感受。
  5. 私隱管理(Privacy Management):能獨立地處理網上個人資料,以保障自己與別人的私隱。
  6. 網絡安全管理(Cyber Security Management):能以保安度高的密碼保護自己的資料,並能處理不同的網絡攻擊。
  7. 數碼足跡(Digital Footprints):能理解數碼足跡的本質及它們對現實生活的影響,並負責任地管理數碼足跡。
  8. 批判思考(Critical Thinking):能分辨真假資訊、分辨內容是好還是具傷害性,及可信與可疑的網上接觸。

網絡應用與信仰

此外,作為信徒或牧者,活在網絡世代,我們同時亦要思考網絡與信徒成長和牧養工作的關係。信徒如何主動的在網絡世界尋找有用、真確的資訊,幫助自己讀經研經,如何在網絡世界與其他信徒聯繫、團契、相交;牧者可以怎樣透過網絡進行宣講、教導。這都是很值得新世代信仰群體思考的課題,所以在本小冊子中,除了以上八個數碼公民能力,還有與信仰課題相關的文章,盼望讀者在閱讀時,思考一下個人靈命培育的新方向,以至未來教會要走的路、當中有甚麼發展空間和需要突破的限制。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網絡為現代人帶來許多便利,同時亦有潛在危險,盼望在本小冊子中,透過九個範疇的方向,能幫助大家善用網絡工具,享受來自網絡世界的樂趣,同時亦了解網絡工具的威力,學習有節制地使用,免被操控,以保持身心靈健康。

閱讀《數碼健康檢查站》小冊子

 


[1] DQ Institute, “White Paper, Digital Intelligence (DQ): A Conceptual Framework & Methodology for Teaching and Measuring Digital Citizenship,” DQ Institute, last modified August 2017, https://www.dqinstitute.org/wp-content/uploads/2017/08/DQ-Framework-White-Paper-Ver1-31Aug17.pdf.

令人身不由己的網癮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7/05/2021

環顧四周,無論在交通工具上、飯桌前、課堂上……不少人都沉浸在手機中,不是看夠了就不看,而是看了不久又要再拿起來看,明明有事要做,不久又會心癢癢,沒有訊息,亦會伸手去滑滑手機。不知各位讀者有沒有這個問題?

有心理學家曾誤打誤撞於老鼠的腦袋中找到一個「快樂中樞」,經過電流刺激那個部份,老鼠的腦海會萌生再來一次的想法!下一次的感覺會更好!心理學家先在老鼠的腦袋埋入電極,只要老鼠按一下實驗裝置的小槓桿,大腦便會遭到電擊,於是老鼠就會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地去按那個小槓桿,使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有「爽」的感覺,直至筋疲力竭地死去。根據熟悉心理學、來自內地的作家何聖君的著作——《行為上癮》一書所提及,人們每天滑手機看影片、新聞、遊戲……有如老鼠按一下小槓桿大腦便會遭電擊,滑手機時會一次又一次地刺激著我們的「快樂中樞」。雖然,我們身體不至於如染上毒癮般,吸食毒品時腦袋會分泌物質使人獲得快感,一旦停止便會有臨死亡的體驗,但網癮、遊戲癮、賭癮、社交媒體癮、影片上癮、資訊上癮,是種心癮,使大腦覺得「爽」,不捨得停下來。

請先不要責怪網絡成癮者,因為很多問題不是出在他們身上,而是在於手機應用程式的設計上!這些能引起心癮的設計,不單能引起腦部釋放使我們感到快樂的多巴胺,而且因為在螢光幕出現的是一關又一關的新遊戲,一段又一段新片段(這些片段、內容甚至是經由人工智能計算,針對著每個人而顯示出不同的內容),使我們不會覺得沉悶,甚至能避開減敏反應。受減敏反應影響,用家會因為看了太多同類型的東西而不再感到那麼刺激有趣,一旦避開了減敏反應,就會令用家持續玩手機,無法停下來。

當人人有手機,人人都可以上網,網絡的市場不再是增量市場,而是存量市場,商家競爭的是市場的佔有率,網民一天只有24小時,商家要牢牢地把使用者的注意力和時間消耗在他們設計好的內容中!所以上文所提及的做法,在設計手機應用程式時,已十分普遍使用。當人們醒覺到沉醉於手機的時間已經過長時,才會發現自己還有一大堆事情未做!這不單是小孩子才會受到誘惑,連大人也會遇到相同的問題。

不自覺的流失時間

行為的出現,是由動機、能力與觸發這三者構成的,這三者中有任何一樣是「零」的話,行為便不會出現。

行為 = 動機 x 能力 x 觸發

以遊戲程式來說,針對不同人士的喜好使你有「動機」進到入遊戲世界中;再把程式設計至簡單易用,開始時每人都有「能力」過關,讓玩家感到興奮而繼續玩;「觸發」是由系統提供更多匹配的內容,如節日限定優惠、限時購買武器、物品等,以鈎著我們的注意力,此外,即時回饋等功能,例如社交媒體的按讚功能,就盡量利用我們內心想得到回應的心態,使我們投放更多時間,發了帖子就想看看有沒有朋友讚好。

試玩試看的誘惑

「低門檻」能使人一開始覺得「入場費」很低(有時甚至是免費)而接受某項服務或開始玩某個遊戲,但養成習慣之後,就再不想離開。而且系統給玩家或用戶的選擇,往往是要他們付出更多時間,或以付出金錢代替時間,玩家因為沒有其他選擇而愈陷愈深,而系統的設定明顯是從商業利益出發,而沒有考慮其他因素,例如對玩家身心的負面影響。

欲罷不能地「煲劇」

對於常「煲劇」、愛追看劇集的朋友,有沒有想過透過系統在網上看劇集,有關編排也是經過精心設計呢?每一集的尾段都將劇情推至高潮,之後突然間停止,要你追看下一集,而系統也預設為自動播放下一集,令觀眾對圓滿的追求得到滿足。而劇中的主角們都有很多難關要過,這是一步一步設計好的台階,使觀眾代入其中,將自己的欲望投射在角色中,主角們過關就像自己過關,更使觀眾在觀看過程中有「爽點」,給主角「光環」,處於弱勢時能觸發保命技能或得到他人幫助,必勝過惡人或強者。

如何回復「自由身」?

《行為上癮》一書建議大家要忍痛割愛,如發現自己有遊戲癮,被它支配,既知道之前所失去的時間已很多,就不宜再繼續玩下去,寧願割愛,把遊戲刪除,遠離它,不再被它左右,讓自己能重新控制作息時間。

另外,我們也可以觀察一下,是甚麼觸發我們這麼沉迷?透過這些上癮行為,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到甚麼刺激能叫我們感到充實。我們可以用甚麼新的(有益的)行為來替代對自己帶來不良影響的習慣?一步一步為自己訂立有意義的目標,用微習慣去改善自己的行為,使自己得到成功感,以新的習慣來使自己快樂,不再被舊有的習慣捆綁。

面對十分「了解」我們,對我們「觀察入微」的網絡、大數據、演算法……要記著,它們是在跟我們搶時間的主控權,所以我們必須對自己行為有所省察,以免被牽著鼻子走,失去對時間與金錢的控制權,流失人與人面對面的溝通、交流機會,甚至迷失了原來的自己。


參考資料:

何聖君。《行為上癮:從心理學、經濟學、社會學、行銷學的角度,完全解析智能社會下讓你入坑、欲罷不能、難以自拔的決策陷阱》。新北: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堡壘文化,2020。

 

(本文原載於第138期〔2021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導火新聞線》(The Menu)

—— 新聞從業員的矛盾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9/01/2021

《囧報》從傳統媒體轉向網絡發展,其點擊率一直不高,面臨結業。面對剛創刊的《閃報》及其online版既快亦狠、無視操守的採訪和報道手法,《囧報》記者及其決策人在一宗突發電視台錄影廠爆炸及脅持人質事件裡,陷入了銷量與傳媒道德的拉扯之中。


這部劇情片為HKTV(香港電視)同名電視劇改編。電影一開始,是一位女記者阿咩的獨白:「日日作故仔,日日有人睇」,「有故仔就煲大佢,無故仔就作故仔……」已道出現時不少媒體為求收視、點擊率而無視真相,將新聞娛樂化的生存之道。其實這種營運媒體的手法一直存在,多年前狗仔隊跟蹤、偷拍、看圖作文,求的是多賣幾份報刊。


明光社


電影也寫實地描繪到網媒之間激烈競爭新聞機構為了把消息趕快上,將查證時間大幅削減。為求點擊率,不少媒體更將標題、內容寫得誇張,吸引分享。當網民不付費去看較高質的新聞花時間查證,大量劣質資訊便在網海流傳。


 


明光社


電影以《飢餓的蘇丹》這幅新聞相片引起觀眾思考,記者Kevin Carter在發生饑荒的蘇丹拍下了一名瘦弱、無力前行的女孩,有禿鷹在旁對她虎視眈眈的相片。[1] 電影以它展開討論:究竟作為記者,應先拍照還是先救人?此外,電影中一記者在快倒向女孩的鐵架旁邊,忙於調校相機以拍攝「慘劇」的獨家照片,及後男主角輝爺救了女孩,電影藉輝爺的話批評這是瘋狂行為;電影將相中的禿鷹與女孩比喻為記者和被追訪的對象,記者在旁等候事主死亡;雖然該相片令社會大眾關心蘇丹的情況,Carter更因此得到普立茲新聞特寫攝影獎,但卻被指見死不救,最後令他自殺身亡。事件引起大家對傳媒職責與道德倫理討論:除了記錄真相,記者還有救人的責任嗎?


此外,「飢餓與進食」也是電影所用的意象:傳媒是尋找和報道真相的機構,還是以「生存」為由,常常stay hungry(保持飢餓狀態),找尋可被報道(吞吃)的目標(獵物)?以及有沒有stay foolish(持守虛心),沒有預先設下「聰明」的政治立場,持平地報道真相呢?


最後,受疫情影響,電影小組於2021年暫停,但仍會繼續在這裡為大家分享電影。



 

[1] Eamonn McCabe, “From the archive, 30 July 1994: Photojournalist Kevin Carter dies,” The Guardian, last modified July 30, 2014, 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4/jul/30/kevin-carter-photojournalist-obituary-archive-1994.

疫情下爸媽的難題與出路

傅丹梅、林天然 | 傅丹梅(明光社事工顧問) || 林天然(明光社前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24/11/2020

疫情經過了好一段時間仍沒有消退的跡象,很多人出現抗疫疲勞,基層家庭的生活更是百上加斤。本社同工在前一段日子,曾走訪了近三十個基層家庭,希望了解他們的需要並提供一些實質的援助。[1] 在這些探訪中,我們發現不少基層家庭的環境,存在著一些不利孩子成長的因素。本文嘗試探討當中的問題,而精神科專科醫生、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副總監兼香港大學精神科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廖廣申醫生,亦提供了一些建議,讓大家參考。

家暴

在所探訪的家庭中,家暴的情況並不普遍,但仍有嚴重的個案。有一個三口之家,六十多歲的父親經常打罵七歲的兒子,例如在吃飯時,父親認為自己大聲說話,以及將口水噴到兒子的碗中也不是問題的,當他看不順眼兒子的行為時,更會隨時用粗口罵他,還試過因兒子過度活躍而對他大打出手,以致他住了十多日醫院。到後來,家人才發現原來兒子患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

明光社

廖醫生認為疫情未必能在短期內受控,市民要有心理準備面對一個長期的抗疫生活。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下,市民可以外出到公園散步,維持社交生活及保持興趣,容讓自己有適當的放鬆及安靜時間。作為家長,不但要照顧孩子的需要,更要留意自己的需要及情緒,假如因為照顧特殊需要的孩子而身心俱疲,要盡早尋求幫助,如學校社工及專科服務,不要自己獨力承擔。家長如出現失眠、胃口或體重下降的情況,發現自己或身邊的人脾氣變差、容易動怒、情緒焦慮、有絕望及放棄的心態,這表示家長自己已出現焦慮或抑鬱的警號,需要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家長要有效照顧及管教子女,先要照顧好自己的情緒及身體。

婚姻問題

相對於家暴,單親家庭的情況則較普遍,約佔整體被探訪家庭的三分之一。而當中大多數是單親媽媽與孩子一起生活,還有一些情況是媽媽正面臨被丈夫拋棄。在這些家庭中,大多數媽媽都很愛孩子,但由於要應付生活種種壓力,她們都顯得無助、力不從心。其中就有一戶,當我們去探訪時,發現其家中堆滿雜物又有跳蚤,連一個落腳處也沒有。如果說父母的愛乃一家的支柱,那麼破裂的婚姻加上缺乏父親的形象,又會帶給孩子甚麼影響?

廖醫生認為單親家長不要擔心別人的眼光,羞於尋求幫助或參與一些社區活動,事實上,社會上有很多人願意幫助他們。兒童在有父有母的家庭成長對他們的發展較有利,對於缺乏父親角色的家庭,孩子對於男性性別角色較為模糊及負面,欠缺模仿對象(model figure),媽媽可以鼓勵孩子多參與一些群體活動,接觸多些人,尤其是男性,讓他可以有正面的爸爸或男性形象,這對孩子的性別認同、心智發展及價值觀培育都有幫助,例如可以讓孩子參加教會的團契或童軍。至於家中堆滿雜物的問題,可能是居所實在太擠迫,要放的物件太多,也要看看堆積的是甚麼東西,對於基層家庭,一些過期的罐頭對他們來說並非垃圾,乃是食物,如果雜物實在太多以致沒有活動空間,可以協助他們用斷捨離的方式檢視一下囤積的物品,能捨棄的捨棄、能送人的送人,剩下的物品可以買些膠箱或櫃,將它們整齊地放好,執拾過程亦可以帶來樂趣及滿足感。

打機/網沉溺

家長可能忙於應付生活,亦可能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孩子的情況,許多家庭的孩子在疫情嚴峻時會在家終日打機,家長亦知道過度打機對孩子有諸多壞處,但又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

上網沉溺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引致他們出現學習、健康、心理、親子及態度問題已經超越毒品、酒精及賭博等問題,因為疫情令孩子離不開網上學習及做功課。廖醫生鼓勵家長盡早嚴肅處理子女的上網時間,自小養成良好的習慣,除了必須的上課學習,嚴格控制子女的上網時間為每日兩小時內,打機更要每15分鐘便暫停休息。對於已沉迷打機的子女,則要以戒癮的方式處理。家長切忌以沒收手機/電腦及切斷網絡/電源方式處理,因為這樣做容易激發子女反抗的情緒及行為;相反,應在大家情緒穩定及冷靜的時候處理。首先要協助孩子尋找其他有助建立健康生活的代替品,如讓孩子發展其他興趣,獲得滿足感,循序漸進減少打機時間,逐漸改變子女的生活模式。

資料庫

疫情下難展歡顏

2020年是令香港人難忘的一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市民在努力抗疫之餘,亦在疫情下繼續工作、上課。社會氣氛不佳,大家的心情亦受影響。和富社會企業「香港開心D」委託了香港理工大學護理學院在2020年9月進行網上問卷調查,收集到一千八百多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以10分為滿分,香港人2020年的開心指數只有6.16分,與2019年相若。調查的機構指,結果反映港人的開心指數持續低迷。[2]

另一項研究則發現,分別有40%及37%的受訪市民,有較高風險出現焦慮及抑鬱。研究由東華學院及香港心理衞生會組成的團隊負責,他們在2020年5月至8月,在網上收集了五百多個市民的回應。香港心理衞生會時任助理總幹事(服務)程志剛在同年10月表示,近期有七至八成的求助個案都與疫情相關,求助內容主要是疫情下的工作壓力、管教子女及憂慮感染風險。[3]

(本文原載於第135期〔2020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明光社屬「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認可執行單位之一,協助合資格的劏房家庭申請津貼,購置傢俬、電器及雜物,主要服務油尖旺及深水埗區的劏房住戶。該計劃由關愛基金撥款、社會福利署推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統籌。有關本社參與服侍基層家庭的詳細內容,可參閱〈疫裡同行主開路,夥伴結連成祝福〉一文。

[2] 蘇文軒:〈港人開心指數持續低迷 學童最不開心或與停課有關〉,《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0年10月26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785966/港人開心指數持續低迷%E3%80%80學童最不開心或與停課有關(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2日);〈整體開心指數2020〉,香港開心D,網站:https://www.hkwecare.hk/happiness_index/general_happiness_index_2020/(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2日)。

[3] 鄺曉斌:〈調查指疫下港人最憂失個人自由 六成不同意「對未來充滿希望」〉,《香港01》,2020年10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536047/調查指疫下港人最憂失個人自由-六成不同意-對未來充滿希望? utm_source=01appshare&utm_medium=referra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2日)。

媒體解碼

2020生命倫理對談 漂一本有聲好書

23/10/2020

當我們說人人都是記者時,傳統記者、網媒記者及公民記者到底有沒有分別?報業的營運愈來愈艱難,它們究竟有何出路?《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集結香港五大資深傳媒人蘇鑰機、陳韜文、李立峯、楊志剛及陳智傑的文章,為大家解讀正在發生的媒體事件、現象。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以豐富的插圖為大家介紹《媒體解碼》的第一部份——性質功能。關心香港傳媒的朋友,值得一看這短片。

收看「媒體解碼」短片,按此進入

表達意見的界線 談談記者的工作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3/01/2020

近月社會抗爭運動中,記者與政府官員關係可謂跌破冰點,官員開記者會只說自己想說的話,無視記者提問,記者需再三請官員回應,甚至質問官員,更出現記者用抗爭形式表達意見的情況,官員則以避答或取消記者會來回應。記者原本第四權的角色不斷被沖淡的同時,巿民亦漸漸發現官員的霸道,同時令人思考記者與官員的關係,以及我們應如何看新聞事件。

記者作為官民溝通的非官方渠道,本來就是將巿民意見,透過提問方式要求官員回應。記者和新聞機構只是一個代言人,當官員回應有關提問之後,記者透過文字、聲音或影像將之轉達給巿民,這本來就是新聞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政府官員,由於有權決定記者會的日期、時間、地點,因此亦掌握了所有事情在甚麼時候發生的話語權,因為只有他們肯說話,政策才會有機會推展,而且工作是在公眾知情下進行,傳媒才有機會向官員提問。所以,只要政府願意開誠佈公,傳媒大多數情況都相信政府提供的資訊,並會將之傳遞。在太平盛世的日子,除非傳媒機構自己找到獨家材料,否則報道官方記者會的內容,本來就容易淪為官方喉舌,單向傳話給巿民;而為了作平衡報道,傳媒最多會找一個與政府意見不同的學者或壓力團體回應,這已經是非常不錯。

不過,政府如要傳媒報道官方的觀點,必定有一個前設,就是政府開記者會時準備充足,回答時合情合理,也能照顧不同意見的提問,但這幾個月的記者會中,官方發言往往只是自說自話,而沒有任何實質資料和證據。部份警方記者會所提供的所謂資料證據,往往只是一面之詞,有的甚至不能自圓其說,當傳媒要求官方進一步澄清時,政府官員往往無言以對,只能以官腔(line to take)回應,答案有如人肉錄音機,傳媒和公眾當然不會輕易收貨。

不收貨是一件事,但記者用甚麼用行動來回應,卻是另一件事。持續半年的警民衝突事件中,大量警察與記者在前線既有誤會,亦有衝突,加上事態發展之戲劇性,以及部份官員的過火言論,在在挑起記者的情緒。先有官員深夜召開記者會但只以官腔應對,最後弄得記者問她會否「落地獄」;之後有記者在記者會中咄咄逼人,要求警方和官員回應巿民和抗爭者的質疑,甚至後期記者互相「合作」,有記者著官員先回答某台的問題,因為官員的回答沒有正面回應等等;同時,因著有記者在採訪抗爭的現場被警方無禮、不尊重,甚至粗暴的對待,記者和記者群體多次以不同方式在警察例行記者會上,表達對警方使用暴力的不滿。

及後政府當局不但沒有回應相關的質問,更質疑部份傳媒散佈謠言、沒有報道真相、甚至扭曲事實。事件同時也引來新聞界批評,認為政府在記者會未有澄清事實,反倒過來批評傳媒,做法令人反感。

記者應以一個第三者的角度,冷靜地處理不同消息來源的資訊,政府當然也只是其中一個消息來源。理論上大家應該比較相信政府所提供的資料是準確的,但如果事與願違,記者只能從不同方向尋找事實。例如在2003年非典型肺炎爆發期間,政府最初不願意公佈哪些大廈有人患病,令全城都在擔憂,於是有人透過互聯網尋找疑似有受感染人士的大廈,列出名單,傳媒亦有相關報道,及至最後淘大花園爆發大規模感染,政府才選擇公佈有關資訊。可見傳媒有責任要「打爛砂盆問到篤」般要求官員提供資料或澄清,這是記者的天職。

記者同時也有責任去查找政府的不足。傳媒作為第四權,政府開記者會理應預料記者不一定會按政府的議題去提問,因為傳媒不是官員的傳聲筒。當然,我們亦不認為記者應該指罵官員,當記者指出政府的問題,官員應該有足夠的準備和氣度去回應不同角度和深入的提問、甚至指責。同時,巿民也不用因為記者問了關鍵的問題,就將記者捧成人民英雄,事實上這只是他的職責所在。

因為記者要冷靜處理資訊,並在記者會中盡量請官員回應,以查找不足。是故專業的記者在記者會中應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並要相信讀者、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看到官員的回應就能分辨當中真假,毋須記者代勞。相反,記者若有自己的意見想表達,可以透過其他場合,甚至自己開一個記者會,將自己的意見好好表達。在使用公權力的場景中,嘗試去表達自己或者自身群體的想法或者意見,始終有商榷的餘地,記者應盡量專業地保持客觀中立,這是比較好的做法,因為記者不應成為記者會的主角。

 

部份記者官員衝突的事件

日期

記者做法

官員回應

2019年7月2日

記者在半夜記者會問特首林鄭月娥:「你成日話天堂留咗個位畀你,而家你點樣對得住個三個受害者,個三個自殺嘅人嘅家屬呢?同埋你仲覺唔覺得自己喺天堂有個位,會唔會落地獄呢?」

避答

2019年7月22日

記者會中,港台記者追問林鄭721元朗襲擊事件當晚是否「官警黑合演的大龍鳯」,又叫林鄭「講人話」。

避答

2019年9月9日

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發起聯合行動,呼籲出席警方例行記者會的記者穿戴防護裝備,並在記者會開始前,記協代表宣讀聯合聲明。

代表在警方高層面前宣讀聲明,之後記者會繼續。

2019年11月4日

六名記者分別戴上貼有「查」、「警」、「暴」、「止」、「警」、「謊」的頭盔,出席警方例行記者會。

事件擾攘20分鐘,警方最後取消記者會,改為網上直播。

小心媒體「明目張膽」作選舉宣傳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8/11/2019

有不少報道指出,網媒《香港01》在區議會選舉前夕,以評論編輯室名義上載了兩篇文章:〈甚麼人不符合出任區議員應有的品格和德行〉及〈政治素人空降區選 讓他們鍛煉多四年〉,並於文章中表列了19人的「香港01不支持候選人名單」,[1] 及184人的「香港01不支持空降素人名單(1-5)」。[2]

而文章更引起了《香港01》內部一群編採人員發出了實名聯署聲明,[3] 指評論沒列出「不支持」原因,有欠公允,有失專業,不符社會對大眾媒體的期望,文章亦不能反映及代表編採人員的意見。

《香港01》刊出的兩篇文章,可能涉嫌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公佈的《區議會選舉指引》(第十章《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中所指出的「公平及平等對待的原則」,以確保「各候選人有公平及平等機會獲得報道」及「不會優待或虧待任何候選人」),[4] 以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5] 另外,更有大律師認為文章涉嫌犯規,選舉管理委員會和廉政公署都應該跟進,請媒體提供合理理由,為其「涉嫌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作免責辯護。[6]

另外,有些紙媒其實也有為黨派或立場努力宣傳,如在報紙A1頁大字標題寫上「踢走保皇黨」、[7] 中間連頁刊出「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A10、A11頁並沒列明是否競選廣告)、〈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網上版);[8] 又或將報紙設計成選舉特刊,將建制派「告急」候選人名單及推薦、給讚等內容列出。[9]

細閱內容,對於報章支持的立場的候選人當然「有讚冇彈」,而對同區其他候選人則只是一句輕輕帶過,各候選人是否「有公平及平等機會獲得報道」,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不少香港的媒體都有自己的立場並在不同程度影響其報道手法,作為讀者了解各媒體的立場和常用手法,有助我們懂得如何判斷其內容的參考價值,不會輕易被別人誤導,而在投票前應多參考幾個不同立場媒體的報道,做多點功課,客觀地看參選人以往的經驗和政績,以及曾為地區做過的服務,從而選出心目中較理想的一位,或認定自己最不值得支持的候選人都是重要的。


 

[1] 評論編輯室:〈甚麼人不符合出任區議員應有的品格和德行〉,《香港01》,2019年11月2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E8%A7%80%E9%BB%9E/401807/%E4%BB%80%E9%BA%BC%E4%BA%BA%E4%B8%8D%E7%AC%A6%E5%90%88%E5%87%BA%E4%BB%BB%E5%8D%80%E8%AD%B0%E5%93%A1%E6%87%89%E6%9C%89%E7%9A%84%E5%93%81%E6%A0%BC%E5%92%8C%E5%BE%B7%E8%A1%8C(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2] 評論編輯室:〈政治素人空降區選 讓他們鍛煉多四年〉,《香港01》,2019年11月23日。

https://www.hk01.com/01%E8%A7%80%E9%BB%9E/401780/%E6%94%BF%E6%B2%BB%E7%B4%A0%E4%BA%BA%E7%A9%BA%E9%99%8D%E5%8D%80%E9%81%B8-%E8%AE%93%E4%BB%96%E5%80%91%E9%8D%9B%E7%85%89%E5%A4%9A%E5%9B%9B%E5%B9%B4(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3] 〈一群《香港01》編採人員聲明:公司區選前發不支持名單欠公允,或違反選舉條例〉,《立場新聞》,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8%80%E7%BE%A4-%E9%A6%99%E6%B8%AF01-%E7%B7%A8%E6%8E%A1%E4%BA%BA%E5%93%A1%E5%B0%B1%E5%85%AC%E5%8F%B8%E5%85%A9%E7%AF%87%E8%A9%95%E8%AB%96%E4%B9%8B%E8%81%B2%E6%98%8E/(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一群《香港01》編採人員就公司兩篇評論之聲明〉,獨立媒體,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68894(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4] 〈第十章: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選舉管理委員會,2019年9月6日,網站:https://www.eac.hk/pdf/distco/2019dc/guideline/ch/dc_ch10.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6] 〈區選2019:《香港01》發不支持候選人名單涉違選舉例〉,《東網》,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124/bkn-20191124204827749-1124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7] 〈11.24兄弟爬山和你投 年輕選民蓄勢待發 踢走保皇黨〉,《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3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91123/SVUNABVYNIYDLA5F4ENMGOCKQ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

[8] 〈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4日,A10、A11;〈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91124/TROL7CKMEDSIBDY7KVAOSP7PM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0。

[9] 〈建制派全線告急 靠你一票救港〉,《文匯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 http://pdf.wenweipo.com/2019/11/24/a01-24-1124.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A24;〈實幹候選人只差你一票〉,《文匯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pdf.wenweipo.com/2019/11/24/a02-23-1124.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2、A23;〈建制派選情極危急 拯救香港靠你一票〉,《大公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paper.takungpao.com/resfile/PDF/20191124/PDF/a5_screen.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5。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8-11-2019

抗爭新聞系列:拍還是不拍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11/2019

早前一群抗爭者被警察圍困在香港理工大學,當中有傳媒於晚上拍到片段,發現有抗爭者在天橋上游繩,之後由電單車接應載走,據說大約有100位抗爭者成功逃脫,部份則被警察發現後在前面路段放催淚彈追截,最終被捕,這個逃亡路線被傳媒曝光後,抗爭者被迫回到校園再找其他路線突圍。

事後有網民批評,記者不應即時報道所拍攝到的逃生路線,應該在事後才報道,因為不少抗爭者最終因為傳媒太早將位置曝光而未能逃脫。問題是:記者應該因為他們在逃亡,明知報道出來可能有助警察追捕而不拍攝嗎?

換一個角度問,如果記者見到多架警車從警署中出來,駛往某一個方向,甚至見到有直升機同時向同一方向行駛,其他人可以因為不應該披露警方部署為名,而要求記者不准即時報道所見到的情況嗎?

答案很明顯,記者是負責以客觀、公正、持平的態度,不偏不倚地以第一現場的視點報道新聞,因為公平公正,記者本來就應該拍攝自己在現場所看到的情況。任何要求記者不要拍、不要報的人,某個程度上,都是在干預新聞自由。同樣道理,記者在抗爭期間,一些示威者在禁蒙面法生效之後,自己雖然沒有蒙面,卻強硬要求記者不可以拍攝自己的樣貌,因為怕被點相、篤灰(告密),其實這個要求同樣是不合理的。一般來說,除非即時報道會導致一些人的生命受到即時危險,例如脅持人質或擄人勒索的案件,否則應否即時轉播是新聞價值的考慮,而不是考慮任何一方個人的利益或意願。

在此必須強調,不要阻礙記者拍攝這要求,不單套用在抗爭者身上,也套用在政權、警方身上。其實,警方對記者的不禮貌和阻礙記者拍攝的情況,比起抗爭者更嚴重。警方亦也不應該要求記者去一個無法清楚看到實際情況的「示威區」或「記者區」拍攝。警方其實有責任協助新聞界採訪他們的執法過程,因為有了記者在第三者的角度去拍攝整個執法過程,社會才會相信他們是公正執法,若處處設防阻礙甚至驅逐記者,令記者不能做合法採訪,拍不到應該要拍的,不但令警察和記者關係惡化,亦會令警民的衝突和矛盾更加嚴重。

記者,尤其是正式的記者,其天職就是採訪,或者你以為他們總是在監視著你,但實際上他們亦是在保護你,不能夠輸打贏要。當然,市民大眾亦期望所有記者,無論如何也要專業地做新聞工作,盡力地將他們所見所聞拍下、寫下,各界請盡力配合。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9

有需要用血淋淋的大相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10/2019

民陣召集人再被襲擊,《蘋果日報》以頭版上半版無格仔刊登〈岑子杰再遇襲重傷〉,封面大相血淋淋。同一宗新聞,同一張相,《東方日報》和《明報》則放在內版處理,《東方日報》將相片血淋淋之處打格,《明報》則將相片縮得較細,至於《am730》同樣放在頭版,但只放在角落位置,並選用了另一張相對較廣角的圖片刊登。

反送中抗爭至今已超過100日,當中大大小小的衝突,我們見到報章在每次抗爭後都有大量血流如注的圖片。有精神科醫生坦言因為事情本身十分暴力,所以呼籲巿民如果感到不適應該停看有關新聞。

我們也不禁問,如此血腥的大特寫,是否有必要放在A1版?而且是一張相佔了頭版的上半版。需知道如此排版放在報攤和便利店的櫥窗中,就是將暴力活現在貨架上,男女老幼無可避免地要直視暴力後傷者的模樣。

以往新聞從業員,特別是突發記者,容易拍到兇案現場,他們甚至比警察更早到,拍到第一手圖片,但因為圖片特別血腥,往往會打格、或將血液的顏色刷掉,或者將圖片縮小,減少恐怖的感覺。不過今日的傳媒卻可以振振有詞地說,相片本身早就在互聯網傳來傳去了,翌日才出的那種震撼感早就退卻,部份人甚至認為這種令人氣憤的事,就是要用這些圖片才能表達出來。

如果純粹以暴力程度來說,近月的示威者和警察的暴力已不斷升級,傳媒有責任做好守門員的角色把關。我們可以體諒部份網絡直播的片段,在直播當時較難去控制畫面中暴力的呈現方式,但作為之後才報道的電子和文字媒體,理應在轉載這些訊息時,小心考慮畫面。現在不論任何立場的傳媒,也有過份、甚至片面強調另一方暴力行為的情況。傳媒帶有強烈立場的報道,容易令讀者也因此而情緒激動起來。

傳媒是第四權,是用來監察政府,而不是用來賣弄血色腥的,事實上報章有很多方法和角度去描繪事件,應照顧未成年或情緒容易受影響的市民,減少他們在毫無心理準備下看到有關情境的機會。而更重要的是亦有人質疑這是否遊行和選舉前的恐嚇,傳媒應盡量避免影響選舉的公平和公正。只有傳媒用冷靜而非煽情的方法去處理這類新聞,才能還我們一個冷靜和理性的社會。

(岑子杰將代表社民連參選沙田瀝源選區的區議會選舉,同區候選人包括公民力量的黃宇翰。)

 

一家大細 露營褪網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5/03/2019

香港基督少年軍、基甸事工和明光社今年主辦的「全城褪網運動」,主題為「褪網運動日 精神又健康」,透過在1月19至20日舉行的褪網露營和遠足活動,讓參加者有機會到郊野親親大自然,過程中可以暫時離開網上生活,感受生活,重連關係。

明光社
明光社

兩日一夜的露營和遠足活動在上水展能運動村展開,由香港家庭教育學院總監狄志遠博士與基甸事工總監蕭智剛博士主持開營禮。20多個家庭隨即學習紮營和造飯,忙了幾小時處理食住需要之後,晚上大會為他們安排黑夜彩繪(light-painting),生命線探索以及唱歌跳舞營火會活動,還有糖水等宵夜,大家快樂地度過了一個沒有網絡生活的晚上。翌日大伙兒移師大美督主壩,進行親子遠足。

明光社

在遠足露營發燒友的眼中,這些活動非常初級,甚至也說不上是露營,畢竟露營營地有熱水供應,遠足的路線基本上都是十分安全的平路。但整件事的難度在於要一家大細嚴守不上網的規則,即使開著手機也只能用來拍照而不是即時打卡傳相。為了響應活動,活動的籌委也盡量褪網,在不便的過程中,我們同時發現網絡如何影響我們的工作模式。

另外,「全城褪網運動」於去年11至12月用簡單隨意調查,訪問了1,300多位中小學生,了解他們的上網和運動生活。[1] 結果發現過半受訪者每天上網至少一小時,當中14%受訪者每天上網超過三小時;46%受訪者在家上網沒有任何時間限制;77.9%受訪者使用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上網。

受訪者的運動量亦不足,只有21.6%受訪者每週做運動多於五次以上,39.8%每週只做一至兩次運動。每次做運動多於60分鐘的受訪者只有32.1%,四成受訪者坦言自己的運動量不足。

今年我們的褪網目標是希望孩子可以和家長或朋友一起做運動一小時,並在此期間褪網。調查問及他們有沒有信心做到時,有八成受訪者稱他們有信心或完全有信心做到。將此數據與他們的運動量、上網習慣和受訪者特徵做交叉分析,發現平時上網時間愈短的,運動量也愈高,而年齡愈小的人,便愈有信心達標。

我們認為,褪網日只是給大家一個起點,去輕鬆經歷上網有時,褪網有時,能自由控制網上生活。我們深信只要大家享受當中的自由,自然每天都會騰出一些時間,離開網絡世界,認真與生命中每一個重要的家人,朋友,面對面,親密的聯繫在一起。(謹在此鳴謝世界傳道會/那打素基金贊助褪網運動日。)

 

[1] 〈年齡大 運動少 上網時間長 三大主因難褪網 2018-19全城褪網運動 親子大露營暨遠足大行動 鼓勵家長與孩子一起運動 過上網有時褪網有時生活〉,全城褪網運動,2019年1月20日,網站:http://www.campaignunplug.hk/記者會2019/(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3月11日)。

全城褪網 做運動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1/01/2019

香港基督少年軍、基甸少年軍訓學校和明光社主辦的「全城褪網運動」已辦了三年,社會上由一開始質疑,以為呼籲人褪網等於呼籲人放棄科技,到今日普遍意識到,沒有褪網時間對人身心靈的影響,可見運動的成效。我們過往舉辦過褪網與家人食飯的活動,鼓勵大家參與一些簡單的活動,享受面對面的交流。今年我們會舉辦一系列的親子活動,期望「全城褪網運動」再進一步,變成全城褪網,去做運動。

上網已經成為青少年日常生活的重要部份,香港兒科醫學會和香港兒科基金於去年發起一個關於青少年的調查,發現32%受訪者每天持續上網九小時,54%表示上網已成習慣,同時有65%小學生和69%中學生因為經常上網而感到疲累。調查機構形容:「社會上缺乏鄰里關係,令青少年容易感生活空虛和孤獨……而社交媒體佔據青少年的課餘和休息時間,令年青人只有『線上』生活,沒有『線下』生活,而感疲累。」[1]

香港小童群益會的一項調查亦發現,6至17歲的受訪者在過去七天平均每天坐著或躺著使用手提電話的時間,於上課日為1.2小時,非上課日為1.7小時,當中年紀愈大,用的時間就愈多。相反,他們做運動的時間卻未見提升,進入高中階段,上網時間顯著上升,做運動時間卻顯著下降(表一)。[2]

表一:青少年使用手提電話與參與運動時間比較

明光社

資料來源:香港小童群益會[3]

調查引用了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標準:兒童及青少年每天應做最少60分鐘中等至劇烈強度的身體活動,調查的機構發現未能達至世衛建議的青少年,其快樂程度由1至10分計算,只有6.96分,而達至世衛建議的,快樂程度則有7.44分。而在該調查中運動時數達標的受訪者,僅36.9%,顯示大部份受訪者明顯運動量不足。[4]

而世衛建議的水平,並不如想像般難達到,因為中等或以上強度的運動,本來就包括團體遊戲,踏單車,游水,跑步等。要達到建議標準,可參考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的建議,循序漸進,從每週三次,每次12分鐘的帶氧運動開始,在做運動前,配以10分鐘的伸展運動,逐漸延長運動時間,慢慢便可以達到建議的水平。[5]

明光社

在香港小童群益會的調查中,受訪的兒童及青少年大都選擇個人戶外活動(63.8%),其次為團體活動(57.3%),團體遊戲、玩耍(48.3%),個人室內運動(29.1%),家務(21.5%),最後才是遠足、行山等的戶外活動(13.6%)。

該調查亦指出,雖然大部份家長都支持或會安排子女參與運動,但常與子女一起參與運動的人數則甚少。調查又分析阻礙兒童及青少年做運動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的學習繁忙或健康狀況不好。不過,除了以上原因,我們相信經常上網也會影響兒童在運動方面的發展,令他們沒有動力做運動,或透過運動增進親子和友伴關係。

為此,「全城褪網運動」今年會舉辦更多與運動和親子有關的褪網活動,期望參加者可以有更多與家人一起做運動、溝通和相處的時間。今年1月我們首次獲世界傳道會/那打素基金贊助,舉辦百人家庭褪網大露營,當中除了包括遠足,晚間還有一起在野外煮食,及營火會時間。

另外露營翌日的遠足活動,同時歡迎沒有參加露營的家庭全家總動員參加,大家一邊褪網一邊行山。我們盼望透過這些活動可以加強家庭成員之間的連繫,同時做到面對面的交流,父母還可以與子女一起運動,享受快樂的時光。至於當天未能抽空的朋友,我們也鼓勵你參加全城褪網日,騰出另一天的時間,與家人或好友一起參與戶外活動,既做運動又能遠離手機、即時通訊的束縛,專心與自己想見的人,度過快樂的一天。

褪網運動的一眾籌委期望未來可透過連串活動,讓家長享受與子女一起運動和褪網的樂趣,同時亦鼓勵家長與子女溝通時,放下手機,享受面對面的溝通、分享,經歷上網有時,褪網有時的樂趣。我們誠意邀請大家一同參與,讓社會更健康的使用科技。

 

[1] 〈32%青少年每日online 9小時 部分想做網紅〉,《香港經濟日報》,2018年7月22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120610/32-青少年每日online%209小時%E3%80%80部分想做網紅(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12月28日)。

[2] 香港小童群益會:〈「運動與快樂」—「香港兒童快樂調查2018」(結果撮要)〉,香港小童群益會,2018年4月2日,網站:https://www.bgca.org.hk/files/bgca/PDF/20180403運動與快樂-香港兒童快樂調查2018%20結果撮要.pdf(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12月28日)。

[3] 同上。

[4] 同註2。

[5] 香港中文大學體育運動科學系及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活力 Keep Fit篇:兒童及青少年運動貼士〉,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2016年11月,網站:https://www.studenthealth.gov.hk/tc_chi/health/health_pe/health_pe_ekf.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12月28日)。

再思處理自殺新聞的原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6/2018

對於近日發生的屯門三屍慘劇,筆者深感哀痛。對於有部份報道將三名死者的樣貌公開,並使用「女疑兇」一詞去描述懷疑自殺的那位女死者,並將事件定性因為她飽受濕疹困擾才導致慘劇發生,筆者感到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以往曾於2004年出版過一冊《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1] 由於新媒體的變化,他們於2015重新出版一本名為《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2] 為傳媒工作者處理有關自殺的新聞或訊息時,提供一些指引。

以下是一些在手冊裡曾提及的原則及建議,在今次事件上,是值得媒體再次注意的:

1)保障私隱及顧及高危人士潛在危險:傳媒工作者在報道時應盡力減少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要尊重自殺事主及家人的私隱,避免增添他們的傷痛,避免向自殺死者所屬的群體(包括網上群組)、居住的地方貼標籤,造成污名化,令他們承受重的心理壓力。[3]

2)在選題與編輯方面: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重大公眾關注的事件,避免將自殺新聞刊於頭版或傳媒網站首頁,盡量避免使用特大字體標題;另外,亦應避免自殺方法或單一自殺原因放在標題上。[4]

3報道內容方面:避免詳述自殺方式、過程,及如何獲取自殺工具之細節;避免將自殺原因簡單化。[5]

4)圖片及影像:因為受眾廣泛,避免刊登自殺者相片,如涉及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相片,宜採用「打格仔」方式淡化;避免標籤自殺地點為自殺熱點;避免以設計圖片及動畫去描述自殺方法、過程、場景(與自殺相關的設計動畫亦應避免)。[6]

5)網站方面:避免把自殺新聞列為網站首頁及推薦熱點;避免在自殺新聞之間建立相關鏈接。反之應將自殺新聞鏈接到相關防止自殺團體或精神健康服務網站。[7]

列出有關原則及建議,是因為筆者於網上看到不少報道,都未能符合前文曾提及的部份指引。為了尊重幾位死者及他們的親人、鄰舍,並減少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避免增加情緒不穩人士的壓力,希望媒體日後在報道有關的新聞時,可以參考報道自殺新聞的指引,並作出恰當的報道。

 

延伸閱讀: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與你同行WeCare」網頁,2018年,https://wecare.csrp.hku.hk/,2018年6月20日讀取。
 


[1] 梁天偉等編:《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香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

[2]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香港: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15),網址:https://csrp.hku.hk/wp-content/uploads/2015/06/RecommendationsSuicideRep...(2018年6月20日讀取)。

[3]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5。

[4]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7。

[5] 同上。

[6]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8。

[7] 同上。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1/6/2018

網媒的「迴聲廊」與「跟車太貼」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5/2018

網絡世界變化急速,網上資訊可謂十分泛濫,有出自新聞媒體、內容農場、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網民等……資訊如何傳送到我們手上,其演化及方式都值得我們留意。

 

大眾媒體還在互聯網Web1.0時,廣播業或報業向大眾發佈的資訊都是單向的,作為受眾是比較難作回應,網絡只可以說是一個大的圖書館。即使受眾可以回應,其速度也比較慢,亦未必可以被公眾知道,更遑論媒體與受眾間的互動了。大眾傳媒當時的影響力仍然巨大,不少受眾除了慣性收看、收聽的節目,或習慣購買的報刊以外,不會再有別的渠道接收資訊,他們要和別人交流也很費時。當時媒體說甚麼,市民大概就會接收甚麼。

 

但經過了Web1.0到3.0,甚至邁進4.0時,傳播方式就由網上搜尋資料、看資料,到社交媒體的互動交流,再到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上網,還有互動平台的出現,網民能人性化地表達感受,並且開始應用大數據及演算法,因而影響到關注點擊率的傳媒如何報道新聞,亦影響到我們接收甚麼新聞。

 

新聞媒體

筆者於去年底參與過一個網絡媒體高峰會,當中請到數位網絡媒體的總編輯或採訪主任到場分享,不同的網絡媒體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之道」。面對著一群只看免費網上資訊和不肯付款予網媒的網民,新聞媒體惟有倚賴廣告收入。它們十分重視網民的點擊及分享,因為得到高點擊率才會獲得廣告商的青睞。這類媒體的記者會時刻關注大數據,哪些報道能令點擊率增加,就會立即跟進採訪、策展,再把資料拆分成多篇短篇並附有互相扣連的報道,方便讀者繼續追看下去,從而獲得更多點擊。

 

而網民接收訊息的習慣已慢慢地從文字轉向影音媒體,他們喜歡看短片、圖像。一些媒體總編亦承認會因為想吸引網民多些點擊,而編寫一些較為煽情的短片、設計圖片或容易被搜尋到的標題;也會因為不符合經濟原則,而少寫一些較少人感興趣或內容較艱澀的主題。在此,筆者不禁會問,在這種生態下,受眾可能會因為媒體的取捨而失去了解一些重要,但不夠「Juicy」(有趣)、不夠「爆」的新聞的機會。以往在傳統媒體出現過的老問題,部份網媒現在重蹈覆轍。

 

另外,亦有一些媒體會採用課金或付款看文章的方式營運,它們與支持者或讀者的關係又會有點不同。筆者認為這類媒體的支持者,他們所認同或關注的方向,與媒體所報道的取向相近,這是他們課金支持的原因。而付款看文章的讀者往往會因為該媒體的文章選材角度獨特,或內容具深度等因素而付款支持。這類文章不怕長,反而是愈深入報道就愈會獲得讀者讚賞。

 

社交媒體中的演算法與「迴聲廊」

網媒大多會運用社交媒體,把新聞帶到不會主動瀏覽新聞網站的社群中。這或許是一件好事,因為不會主動看新聞的人,最起碼會在社交媒體中知道社會正在發生的事,但讀者會不會只看朋友在社交平台分享的新聞,而不再去新聞網站呢?會不會因為看了這一點點新聞,就以為自己已了解社會呢?而在這邁進網絡4.0的時代,許多人並不了解社交媒體的演算法亦正在計算、挑選及影響我們所看到的帖子,令我們只看到它「認為」我們喜歡、認同或關心的內容,而其他的資訊就給它「過濾」了,要我們主動尋找才看得見。久而久之,就煉成了「迴聲廊」效應。

 

當然我們會很喜歡看到自己所認同的事,並會再給讚,認同的人又會容易連繫在一起「圍爐取暖」。試試偶而說一些不同意的回應?最好是有禮的表達,否則極有可能遭到批評或圍攻,因為很少看到「唔啱聽的說話」,當一遇到就必然覺得是對方不對。缺少了視野及包容,當中所造成的撕裂只會愈來愈嚴重。

 

似是而非的資訊性分享

在社交媒體中,我們亦會看到很多仿似與大家的生活很貼近的健康資訊、「震驚十三億人」的解難方法,或以「非看不可」為標題的文章……雖然社交媒體聲稱已於系統加強了對假新聞的過濾,但我們仍需要很小心地接收資訊,留意其是否來自堆砌文章的內容農場。要是我們盲目相信,跟著其方法去處理我們的健康問題、生活難題,便有可能耽誤了病情,甚至危害生命。而KOL的所謂「真情」分享,總夾雜著對產品的用後感或推介,這些到底是不是「植入式」廣告?我們就得小心分辨了。

 

不要「跟車太貼」

明光社

我們實在有太多時候「跟車太貼」,在新聞發佈出來後就很快被它們影響了心情,急不及待地轉載、表達感受或作出批評,忘記了有些傳媒為求牽動我們的情緒,而把部份資料誇大了或隱藏了,令我們看不見整件事的原貌。我們下的評論過了火,因為我們已經把一些態度、情緒潛藏在我們的心裡,對事情早已有了預設看法,稍為看見合乎我們立場的事情發生,就立即按掣,情緒一下子就爆發,忘記了要用懷疑及求證的態度去看新聞。多看兩篇報道參考,多與一些人討論,才能把事情看得立體及清晰一點,以免「追撞」了車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