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教會有群社運青年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4/09/2018

熱心社會運動的青少年,今年先後經歷多次法庭的判決,法庭強調抗爭者的界線,指他們不能走向暴力。惟判決被不少支持和參與社會運動的人形容為打壓,這班對社會未來有願景的人,心靈感到頗大的震撼。為此,教牧後援會(由觸動輔導中心、JesusOnline及明光社成立)及繖民網絡教會的三一論壇,舉辦了「教會有群社運青年」研討會,當晚約有50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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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大會講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分析,早前法庭的判決,不論是對雨傘運動或年初二旺角事件,其實也反映了法官的心態。他指法官所屬的年齡層,那一代的人思想上仍然傳統,部份更在不同的社會亂象中成長,自然不希望社會「亂」,所以在判案時傾向為了減少社會有亂的情況,而決定較嚴厲的判刑。他承認這種思想下的判決,令巿民未來對表達意見會有卻步的情況,他亦形容今日的境況為社運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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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講員,繖民網絡教會發起人陳龍斌牧師認為,教會中的社運青年不是要與教會對著幹。當他們面對如此絕境,他勉勵他們不要對教會失望。從信徒個人角度看,他認為在社運青年中間要搞新敬虔運動,強調讀經生活。他形容聖經是我們認識上帝最重要的途徑,而且我們要讀好聖經,明白當中的意思,重拾解釋聖經的話語權。同時,信徒必須在生活上做好見證,而且要用相同的尺對待自己和別人,要求別人時同樣要做好自己。

至於信徒群體的生活,陳牧師坦言教會有很多不同類別,強行要求一間平時強調肢體情誼的教會講社關和社會政策,這要求其實並不合理。他鼓勵參加社會運動的肢體可以定期一聚,互相建立情誼,這亦是繖民網絡教會成立的其中一個目的,好讓有相同社會關注的人聚在一起。張達明承認,現在對正在進行社會抗爭,或參與社會、政治運動的基督徒青年的支援,特別是信仰方面的支援,並不足夠。他正與參與社運的基督徒一起,計劃成立一個團契,定期招聚參與社會運動的青少年基督徒領袖,陪伴他們在主內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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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遊與情緒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3/09/2021

桌上遊戲在很多人眼中就是大富翁、層層疊,或者是鋤大D,甚至是打麻將。當然,凡涉及賭博的遊戲都不值得鼓勵,不過簡單的遊戲,有時卻可以令人心底中不同的情緒、壓抑浮現出來,這是好事還是壞事?情緒出來之後,有沒有甚麼「手尾」要跟進?明光社在8月13日舉辦了「桌遊與情緒」網上工作坊,由Play n Pray桌遊事工的同工陳兆東牧師小申分享如何從桌遊中處理情緒。

陳牧師形容,在遊戲中容易引入分享,因為遊戲會讓我們聯想到現實世界,例如遊戲裡會出現大家不想面對的局面,可以連繫到人生會出的意外,但未知幾時會遇到,不過我們回到現實,就要想想遇到意外時可以怎樣處理,因為一出意外就會產生很多挫敗感。他說:「基督徒也不會只有一個狀態,也會有起跌……可以從信仰角度去分享,即是將遊戲的玩法、特性,連繫到分享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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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動中我們與現場參加者一行四人玩「籤籤入扣」桌遊,遊戲要求玩家在搖搖欲墜的紙製塔上放上膠籤,這些籤有著不同的顏色,玩家須依著籤的顏色放在同樣印有不同顏色的紙塔上,如果誰放完籤之後紙塔倒下,跌下的膠籤就會歸該玩家,當所有膠籤放完後 ,手上最少膠籤的人為勝。

遊戲基本上是競爭遊戲,大夥兒理論上是努力想贏,甚至會故意將籤放得很差,務求令對方放籤時令整個塔倒下,所以很多時玩家被壓抑的情緒就會在遊戲中浮現。陳牧師說:「試過有人輸了會喊,又或者會即刻好唔開心,可能就會暫停遊戲,先處理情緒。」

不過不一定有人喊才停,陳牧師說試過有人不斷對著其他玩家說:「跌、跌、跌。」其實這也反映玩家出現了很強烈的情緒。對於陳牧師來說,有情緒出現,是件好事。他指:「有時我們不知道甚麼時候他們會有情緒,但無論它出現的方式是甚麼,有情緒出現,代表有機會處理,亦方便日後跟進。」

當玩家有情緒出現,陳牧師建議是可以暫停遊戲,讓玩家分享,先行抒發他的情緒,之後再跟進。他說:「面對不同人對相同遊戲玩法的不同反應,我們先不做道德批判,相反去分析個情況,也讓他們自由發揮,但有些人會玩得好針對性,將內心壓抑的東西拎出來。我們傾向正面睇,學習愛佢,而唔係鬧佢的信仰有問題,亦唔係審問佢,而係去了解佢生命發生緊乜嘢事。」至於下一步,可以事後再跟進,了解一下他的情況,或者交由牧者做關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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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牧師強調,情緒沒有對錯,同時亦相信在好的情況下,上帝會提供足夠的資源,給人有能力自行透過情緒的表達做到治療心靈和安慰的效果。小申表示曾試過在一個遊戲後,大家互相分享自己家庭的難處,始發現全部玩家都生活在不完美的家庭中。他說:「大家在安全的情況下,找到聆聽者去聽自己的故事,講到自己心裡面的鬱結,就可以成為同路人,互相扶持。」

至於如何在遊戲中更有效促進分享,歡迎大家點擊這裡收看網上的足本重溫。

保護兒童 加強各界的意識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7/2021

2018年五歲女童被虐殺事件轟動全港,引發社會對保護兒童的關注。明光社於今年6月25日舉辦了「保護兒童 加強各界的意識」的網上講座,邀請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律師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總主任蘇艷芳姑娘任分享嘉賓,探討相關法例及了解前線社工所面對的挑戰。

強制舉報機制需要配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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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律師指現行法例因技術原因,有些虐兒案件只能以刑罰較輕的《侵害人身罪條例》來控告施虐者,如施虐者可能多於一位,當中還有旁觀者,他們可能是與受虐者同住的父母,在沒有足夠證據去證明誰是真正的施虐者及他們是否共同犯罪的情況下,即使受虐者死亡,亦只能以《侵害人身罪條例》提控。張律師指他基本上支持引入「沒有保護兒童罪」以堵塞法律漏洞,因為它只針對施虐者及袖手旁觀的家庭成員。惟他認為加重刑罰對虐兒父母的阻嚇性不大,反而家庭教育才可改善虐兒情況。

對於強制舉報機制,要求從事與兒童相關工作人士如發現懷疑虐兒事件就必須舉報,張律師認為在實際執行上有一個很重要的前設,就是需要足夠資源配套去跟進,包括有足夠的專業人士去分辨是否需要介入個案,如沒有足夠資源作跟進,恐怕只會弄巧反拙,亦有可能會出現大家為求自保而大量舉報的情況。此外,張律師認為政府可考慮成立兒童事務專員,設立有關的法定架構,就兒童權益,作統籌的工作。

社工的難處

蘇艷芳姑娘分享到,學校社工透過觀察,如學生身體上有傷痕、情緒低落、與人相處的表現,發現虐兒個案,並指很多時是老師發現學生有異樣然後告訴社工。一旦有個案要跟進,學校社工需要按指引去處理,並與不同部門或人士合作。

蘇姑娘表示與學校合作時會遇到一些困難,如學校擔心家長的負面反應並投訴,或校方有時只希望作簡單處理。她指有時老師致電家長查詢,只要求家長不要再虐打兒童,但忽略了事件的經過,這會令他們錯失了機會去了解事件,有時甚至可能因老師通知了施虐者,令他或會遷怒於兒童;蘇姑娘指聯絡家長的策略是需要多作部署的。另外,當事件涉及同校學生之間的欺凌,校方都會擔心影響校譽。蘇姑娘也分享到與父母協作時的情況,如果子女被其他人虐待,有的父母想低調處理,有的則不然,彼此看法都不同。如父母其中一方是施虐者,社工跟非施虐者討論事件時,有的家長會不想張揚,社工便要花時間去作解釋。

蘇姑娘認為在職培訓對前線社工來說是很重要的,包括經驗分享、分辨個案等,這些都需要很多資源配合。她認為家長及公眾教育是很重要的,例如同學之間見到對方身體上有傷痕,懂得尋求社工及老師的幫忙。

收看足本講座

花生不只有毒 更有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2/07/2019

網絡的力量無限,很多人愛透過網絡討論事情,不論是藝人情慾事件,抑或是社會國家大事,人人喜歡月旦政事,邊討論時邊開著玩笑,這就是所謂的「食花生」。教牧後援會在5月28日就以「花生有毒:教牧如何應對網絡留言混戰」為題,與參加者一同探討究竟花生文化對社會有何影響,以及我們應該如何面對網絡討論所引發的問題。當晚的講員包括了獨立傳媒人春麗、觸動輔導中心性治療及家庭治療總監程翠雲及筆者。

筆者在當晚表示,在雨傘運動後,不少研究均指出討論區或社交網絡的討論,容易產生圍爐效應,相同觀點的人會走在一起,最後我們變成只有同類觀點的朋友,缺少了不同觀點的考慮,令人欠缺多角度分析。新近的研究指出,原來食花生的人,情緒容易波動,也傾向負面。而在夜間食花生的人的比率會比日間的高,另外負面帖文較正面帖文更容易引發討論。[1]

春麗分享時指,花生不但有毒,更有罪。他曾經以社交網站作為資訊交流的平台,但近月因個人理由褪網(不上網),他發現原來社交網站的設計,會影響自己對事物的看法和思考方式。他坦言曾因社交網絡資訊很多,誤以為這就是豐富,但離線後卻發現很少人與人之間相處的生活,因此要重新獲得結連。而社交網絡的所謂資訊多,其養份反而不及自己主動找的資訊有用。他認為在過程中更有機會接觸到生命,這比在社交網絡與人分享和溝通更加實在。他認為,若有人認為網絡世界就是世界的全部,甚至以為討論一下無傷大雅,花生就是一切,這不單只不好,更加是一種沉淪的罪。

程翠雲則表示,在網絡上因為別人見不到你的真人,甚至根本就不認識你,所以很多人就隨便不顧身份,說些很傷害人的話,這些話留在網上會造成不能修補的傷害,即使刪除,但在閱讀和轉傳中已經產生傷害。所以她呼籲牧者要小心在網上的言論,因為有時我們逞一時之快,所有話都成為文字記錄,容易恨錯難返,殘局亦不易收拾,所以說任何話都應該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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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面對肢體間的紛爭,程翠雲建議發生衝突時盡量停止在網上討論,之後面對面傾談和分享,就較易化解紛爭。如果有人在網絡群組中惡意搞事,屢勸不改,無可奈何下也要行使管理員的責任,或者可以用各種方式另立新群組,減少衝突,以及確保肢體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分享。

 

[1] Justin Cheng, et al, “Anyone Can Become a Troll: Causes of Trolling Behavior in Online Discussions,” CSCW Conf Comput Support Coop Work, (2017): 1217—1218,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5791909/pdf/nihms933916.pdf.

 

法律與道德之間——《雜項性罪行》諮詢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4/09/2018

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在5月中旬發表了諮詢文件,就改革涉及《雜項性罪行》的相關法律,提出了初步建議,當中涵蓋亂倫、露體、窺淫、獸交、戀屍等行為,諮詢期為三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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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社會人士更全面地了解是次諮詢的內容和背後的討論,本社在7月13日邀請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兼小組委員會成員張達明到來,擔任「法律與道德之間——《雜項性罪行》諮詢」活動的講員。當晚,張達明簡介了法改會的建議,指出現行香港法例並沒有戀屍罪,而露體和窺淫等行為亦只能以擾亂公共秩序和不誠實取用電腦等條例起訴,有關罪行現時並不屬於性罪行的範圍。換言之,被定罪者是不會被列入性罪行名冊中(有關名冊讓僱主在招聘有關兒童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2] 的工作時,透過《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了解申請人有沒有性罪行刑事定罪紀錄)。是次諮詢文件的建議主要是針對上述問題。

張達明解釋了法改會對亂倫罪的建議。委員會認為新的亂倫罪應涵蓋養父母及其他血親,如堂叔、姑媽等,而不是如現行條例般只涵蓋直系親屬。活動設問答環節,參加者踴躍發問,期間亦幫助大家釐清了建議中一些灰色地帶,如在網上露體會不會干犯露體罪、為何委員會不建議亂倫罪涵蓋繼父和繼母的關係等。

活動過後,本社重新檢視整份諮詢文件,我們大致上同意法改會的建議,但認為當中仍有可改善的地方,包括以下兩點:

第一,按照現時法改會的建議,亂倫罪並不涵蓋繼親關係,這點實在有所不足。我們認為,亂倫罪的原意是保護兒童和人倫關係。在這前提下,繼父母與繼子女的亂倫行為同樣會危害兒童權益和人倫關係。

現行《婚姻條例》(第181章)並不容近親婚,當中十分清地界定了那些是不能接的近親性關係。故此,我建議法改會參考《婚姻條例》中有關「子女」的定義,從而將繼親間的亂倫行為納入新的亂倫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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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法改會建的窺淫罪只涵蓋私人地方的偷拍行為,但卻無力規管公眾場所偷拍裙底、私處等罪行。我們認為偷拍裙底等行為應納入為性罪行中。事實上,公眾對此已有一致的共識,而法改會在2012年提出的諮詢文件中,亦曾指出有關行為應受規管。此外,過往執法部門多以不誠實用電腦或遊蕩等罪來起訴有關罪行,但近期法庭已開始質疑有關法例的使用,亦令律政司暫停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來控告偷拍裙底的罪行,[3] 可見修訂法例已是刻不容緩。

故此,本社建議新法例應規管公眾場所偷拍裙底一類罪行,讓任何不合理的偷拍行為皆被規管。盼法改會能正視社會大眾的期望,重新劃定窺淫罪的適用範圍。

有關本社對《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的詳盡回應,可透過以下網址,於聯上查閱:http://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明光社對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的回應。

 

[1]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諮詢文件《雜項性罪行》,2018年5月,網站:https://www.hkreform.gov.hk/tc/docs/miscsexoff_c.pdf(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8月23日)。

[2] 包括自閉症、精神分裂、腦退化症及輕度智障人士。

[3] 〈高院裁決 廢「百搭」罪名武功 不誠實取用電腦案 律政司急停檢控〉,《蘋果日報》,2018年8月11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811/20473913(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8月23日)。

「教牧後援會」的起承轉合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1/05/2018

自去年7月,在明光社機構活動消息一欄,不時看見春麗、程翠雲(Atty)及歐陽家和三個一起合辦研討會。這三個人,有時談及信二代,有時討論漫畫、腐女、食女、網上情慾等話題,每次均能吸引數十人參加討論。部份主題甚至因為場地限制,未能報名的人要求作網上直播,但也試過因為研討的問題敏感,而取消直播。究竟這些研討會在討論甚麼?在討論的過程中反映了甚麼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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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牧後援會」在2017年7月10日成立,那天是三人第一次攜手合作,舉辦「收兵文化研討會」,全場座無虛席,共60人到場。春麗分享在現代青年男女關係中何謂「收兵」;本人從統計處的婚姻家庭數據,帶領與會者看收兵文化的產生;Atty就分享她輔導「兵」和「娘娘」的個案時,所用的輔導原則。

 

兩小時的研討會中,有15分鐘敬拜時間,之後三位講員規定每人最多分享15分鐘,預留約一小時提問時間,並努力準時在九時半完結聚會。大家都有意識地將要說的話濃縮,講員的分享時間短了,台下的發言時間多了,大家能更積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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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談間,我們了解到牧者在理解青少年流行文化及網絡文化上,往往會滯後。部份牧者坦白承認雖然做青少年事工,但對青少年文化所知不多,很多時是因為「爆咗煲」才迫著處理問題。有時,牧者會知道現象以及當中的問題,但不知道如何處理,甚至自覺處理不到,無力感很強。當事件涉及教會中不同的人、不同的關係時,就更難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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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牧後援會」就是在這種場景下產生。幾個月以來,我們由揀選題目開始下功夫,除了必定選擇青少年牧養的議題,有關議題還要符合以下一種情況:1. 冷門,很少人談及的;2. 因各種原因,大家知而避談的;3. 牧者平常不以為意,但其實已經構成問題的。不過,為確保人數不會只得「小貓三四隻」,在活動設計初期,我們會先在社交平台了解受眾的反應,要有足夠的「讚好」,才會正式舉辦。

 

牧者們辛苦到來,固然希望得到一個「答案」,但我們堅持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和教導。在討論的過程中,不難發現很多故事也不是非黑即白的。例如表面上作為一個「娘娘」,利用自己的美色去吸引男孩子為她做事,就是有點問題;但在討論的過程中,我們卻發現原來個案中的女主角,可能另有原因才導致她變成今天這個樣子。

 

又例如,在討論信二代的成長時,我們不難發現教會和父母在對子女的教導和安排中,從小就漠視了孩子的想法,以為他們「跟著父母回教會崇拜」就是基督徒,但原來父母在崇拜的時候,孩子沒有崇拜,只是做功課、畫圖畫。久而久之,他們「返教會」只為了陪伴父母參加活動,最後甚至離開信仰。牧者在當中往往要面對,教會成為了信二代「反叛」的核心,導師成為了兩代間的磨心,問題甚難處理。

 

來的人帶著要「處理問題」的期望,走的時候,卻會帶著另一個反思,例如:自己在處理事情時的角色是甚麼?自己的能力是否足以介入?可以怎樣介入?當牧者認真認識和進入議題時,他們會更明白青少年肢體的處境,能有同理心與青少年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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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次研討會過後,不難發現這講座系列的參加者鮮有重覆,我們就更肯定「教牧後援會」的需要,也更肯定他們是對議題略有了解才會來。以「教會有個腐女團契」研討會為例,就真的有位導師邀請了團契中的青少年肢體來聽和分享,既幫助導師解惑,明白「腐的真諦」外,同時也讓與會的青少年感受到導師的關心。在「考試季節.教會的考驗」研討會中,就有考生家長和團契導師一起商討支援DSE考生的方法,以及教會的角色。

 

近年,坊間不少論壇、工作坊,將青少年作為討論、研討的對象,用第三者的角度將之研究一番,或者將之放在教會流失青少年與如何復興青少年的框架中討論,往往將青少年問題化。而我們嘗試用「教牧後援會」的方法去問:我們的角色是甚麼?我們可以做甚麼呢?但願這個系列的研討會,能讓更多牧者了解青少年的想法,我們未來一同商討更多適切的牧養方法,繼續同行、成長。

不讓同性戀者感到孤單

訪問及整理: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13/11/2017

新造的人協會

新造的人協會(簡稱NC)於2004年開始投入服務,對象主要是受「同性吸引」困擾或希望離開同性戀生活模式的人士及其親友。除此之外,NC也希望協助有心關顧同性戀者的人士,以及幫助社會大眾更正確及全面了解同性戀。

NC的教育經理及創辦同工之一Tammy憶述她以往也曾對「同性戀」一無所知,就如眾多櫃父母[1]一樣,在1994年,因著一位親友向她出櫃[2],自那時就開始關心同性戀這課題,也結連了不少同路人,一起關愛同性戀者。十三年前多謝不少有心人,協助開設不同的支援小組,提供個別服務,並在眾多義工和機構、教會合作之下,展開教育工作,正式成立「新造的人協會」。

由於NC服務對象比較隱藏,只能低調地服侍,基於保密原則,即使受助者來自不同教會,也不能在教會中高調地宣傳,只能夠透過受助者或有心的義工主動與教會結連。另外,感恩的是透過其他機構和人脈網絡,讓教會開放講壇、主日學及團契聚會時段等,讓會眾認識NC。十三年後的今天,NC在眾教會和神學院都獲得不少肯定。當我們籌辦聚會,有些大學老師,牧師傳道人或神學院講師及院長等,都紛紛響應支持NC的工作,連續五年也有神學院委派一些神學生在NC實習。去年NC曾舉辦《相約星期二》的內部聚會,當中邀請了神學院院長及多位知名的老師,藉著他們的鼓勵與交流,教學相長,讓受助者感到在這一條路上,他們並不是孤單的。

Tammy笑言,他們的工作其實與宣教士很相似,以生命為本,投放的資源與成果效益不成正比,難與商業世界並論,付出與成果要脫勾,更何況NC服侍的對象是小眾中的小眾,他們在任何公開的場合或致謝時,也會絕口不提NC。讓Tammy感動的是:雖然背負著不少人的誤解,以為NC把人「拗直」為異性戀者,但她還是慶幸遇到不少知音同道,他們接納後同們一生仍有可能懷著「同性傾向」這根剌,茁壯成長,走成聖之道。

在服侍同性戀者和櫃父母的過程中,Tammy反省自己的生命深處,向來訪者學習如何做一個「逆向而行」[3]的門徒。她更向一班因為神的緣故而願意過聖潔生活的同性戀者致敬,縱然他們間或有失腳的時候,但他們仍願意在跌倒後重新起來,繼續追求過聖潔生活,值得他人的尊重。當Tammy愈服侍同性戀者,她愈體會同行的重要。同行表示不要把重點放在分析成因,而在尋找出路;同行表示不要花時間去推算逆轉性傾向的可能性,而是謹守同行的崗位,不要只著眼於知識和理論,而是去聆聽他們的掙扎、與他們建立健康,同尋各人整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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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動輔導中心

從青少年愛滋教育協會到觸動輔導中心,又從觸動輔導中心到基躍生命教會,對該中心的性治療及家庭治療總監程翠雲(Atty)來說,一切都是出於別人的需要、自己的責任及召命。Atty提到當年在一間教會回應一個宣教的呼召時,腦海中不斷出現「青少年愛滋」這詞彙。於是,Atty在1994年開始服侍有需要的青少年。

而在這期間,又有其他有別於青少年愛滋病人的人士尋求Atty的協助。於是,輔導中心就在2002年成立。過程中,眼見有不少受助者決志信主,Atty就十分努力幫助他們尋找合適的教會。然而,當中仍有信徒未能找到,Atty就用祈禱會的形式來把他們聯繫在一起。

直到同工不斷催迫,基躍生命教會終於在2014年正式成立,讓無法適應其他教會的信徒,都可以在這一間教會成長。Atty坦言他們若然日後返回主流教會,她會替他們高興。

一路走來,Atty都非常關心受助者的生命,她希望他們不要隨著輔導時間結束而停止成長。於是她舉辦帶有治療性質的課程,如《戀愛秘笈》,讓受助者可以更了解自己。除此之外,Atty認為個人輔導很重要,但小組輔導亦同樣重要,透過小組輔導,當事人的復原能力更快,因為他們有更多機會去聆聽別人的故事,讓他們知道自己並不是孤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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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個團體衍生了多個義工團隊:觸動舞台(劇團)、Touch Music (Band群)、觸動合唱團、觸動一人一故事劇團、觸動夏威夷小結他樂團。曾被輔導的受助者、LGBT及異性戀者,都可以在以上的義工團體中相遇,Atty認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他們融合在一個群體,可以學習與他人相處,彼此接納,了解大家,並一同去傳福音及服務社區。」

剛開始青少年愛滋病事工,Atty也曾懷疑自己的能力,感到自己既不是醫生,又不是護士,恐怕專業知識不足。但她後來發現,神會呼召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情,她做不了醫生做的事情,但醫生也做不了她的事情。今天非常沉重的工作都不在她的計劃之內,她只是看到需要,順服於神的帶領,一步一步盡力地走下去。Atty體會到栽培他人生命的事工,是必須分秒必爭。

Atty的工作團隊人數不多,可以開展這麼多事工,全靠龐大的義工團隊。另外,Atty特別感謝在沿途上一直幫助機構或教會成長的敬拜隊、神學院導師和教牧同工,讓神的計劃一個又一個的實現。

 


[1] 櫃父母,是指有同志子女出櫃的父母。

[2] 出櫃,是指表露自己的同性性傾向。

[3] 順著性傾向走向同志生活和身份;相反者就是「逆向而行」,逆著性傾向走離同性戀的路,成為「後同」。

 

男人之苦

教會中被忽略的一群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15/05/2017

教會宣告的是一個跨越性別、年齡、階層與族群的福音,主耶穌的恩惠、天父的慈愛、聖靈的感動是無分性別的。雖然有人批評教會仍然存在著「重男輕女」的思想,但我們不難發現教會出現性別失衡的情況,大部份信徒以女性為主。為甚麼教會未能吸引男士呢?如果問題並不是出於福音的本質,那問題又是否出在教會的文化及牧養方式呢?

分享不是唯一

「返學和返教會都是靜態的活動,星期一至五已經坐足五日,星期六回到教會都仍然是坐著聽道,有時真的感到好沉悶。」這是19歲William的心聲,相信也是不少年青男信徒的心聲。好動的William平日喜歡練習武術及彈結他,是一個不願安靜下來的青少年,他最害怕的教會活動就是分組分享。「小組內女孩子多,男孩子只得一兩個,開組就是不斷分享,但我不知道有甚麼可以分享。有時真希望快些開完組回家便算了。」

William直言不習慣教會的分享文化,相信不少男孩子亦不會喜歡,他對導師及組員的關心問候亦感到抗拒。「我知道他們關心我,但我真的不習慣。不如一齊出去行山,玩board game,先慢慢建立關係。如果不是太熟,間接少少的關心會好些。」

William的教會青少年群體的男女比例相若,是香港教會中少見的情況。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的「2014香港教會普查」指出,教會中的男女比例分別為37.9%及62.1%,比香港整體人口的性別失衡情況更嚴重。基甸中心創辦人蕭智剛博士(蕭Sir)回憶起上世紀70年代的教會情況:「其實教會一直都是女多男少的,我記得以前我教會的男女比例是1:6,現在已經有進步了。」

正視弟兄需要

蕭Sir認為社會呈現出男女兩性明顯分工的現象,女性經常擔任關懷工作的角色,因為女性的情感普遍比男性豐富,容易與人打開話匣、分享感受、建立關係。「先撇開教會不談,會去老人中心坐下閒談的都是婆婆為主,伯伯卻寧願獨自去公園休息,最多就圍著一起下棋,很少會傾談。」筆者回想自己教會的情況,主日崇拜後姊妹通常都十分忙碌地四處交談,弟兄卻一個一個地呆坐在位上,等待姊妹談那些永遠談不完的話題,又或是直接去酒樓找位子吃飯。

蕭Sir坦然弟兄在教會面對的困難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80年代我在突破機構工作,那時我們已經開始討論教會有關男人事工的開展。但30多年後的今天,教會的男人事工仍然十分落後。」香港教會常用的牧養方式是分齡牧養,所以教會常見有兒童、青少年、職青、伉儷及長者的小組,但卻鮮見以性別來區分牧養,就算有都是婦女小組,男人小組卻少之又少。教會中的男士散落在不同的團契小組中,與女士一同受牧養,但教會運作卻是一個靜態的模式進行,查經、聽道、彼此分享代禱,對不善於表達情感的男性來說,是不容易投入的。

蕭Sir認為如果教會未能成功吸引男性信徒,外面社會的拉力如人際關係、事業、世俗化的價值觀等自然會將他們拉去,慢慢地消失於教會。男性在成長過程中從社會學習的價值觀,如對金錢、權力及性的追求,常常與信仰發生衝突。所以蕭Sir認為教會牧養男士首先要引導男性信徒突破他們的視野,重整他們的價值觀,打穩他們的靈性根基。

突破牧養視野

不少姊妹在教會大大發揮她們的恩賜,委身事奉,這是值得感恩的事,但蕭Sir相信上帝同樣賜下恩賜給男性信徒,只是他們需要啟蒙者。「不少弟兄都是千里馬,但他們需要伯樂。」他建議神學院在訓練神學生時需加強牧養弟兄的教導,讓傳道同工在牧會時能幫助弟兄發展他們的恩賜,委身教會,培養更多弟兄成為教會的領袖。

團契生活對信徒是重要的,不少人離開教會都是因為人際關係的問題。肢體相交對姊妹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但對不少弟兄來說卻會渾身不自在。蕭Sir建議用興趣小組來將弟兄結連起來,可以是打波、行山、夾Band、Board Game等等,讓弟兄在活動中建立情誼。但蕭Sir強調教會不是興趣班及聯誼會,這些聯誼活動不能成為牧養的核心,上文所言的靈性根基、建立使命感的工作必須同時進行,才是建立弟兄靈命成長的方法。

願每一個人都能在教會得到適切的牧養,共建基督的身體。

 

 

牧養與政治關懷

伍潘怡蓉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實踐科助理教授
12/07/2016

經過2014年下半年的雨傘運動後,香港社會的矛盾加劇,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似乎愈來愈深,教會團體間的張力也逐漸增加。面對香港的困局,許多基督徒也以不同方式與行動,表達他們對政治議題的關注。對一些基督徒而言,更是反思如何在這種政局中,將神國的福音更好地見證出來,並在其中成長,回應神對個人與教會群體的呼召。因此,筆者認為面對關懷政治時,整全的生命培育應包括群體性、社會性與政治性,在教會的牧養事工中應兼顧以下六個向度:謹慎與勇敢;向內性與向外性;個人性和群體性;當下性與末世性;聖言與聖禮;創建性與造就性。

1.     謹慎與勇敢

近兩年,教會在參與政治關懷過程中,積極參與者與溫和參與者經常有很不相同的投入方式。積極參與者主張明顯抗爭、高調爭取公義和自由;溫和參與者則主張以非暴力、和平的方式抗議和協商。前者常批評後者過度自我保護;後者則認為前者過於衝動。其實,在教會群體中,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特質、恩賜與訓練,各人應按不同的角色與負擔忠心地服侍神和服務人,而不是以自己的義去要求他人跟隨,或判定別人不義,也不是要求他人按照自己特定的方式見證福音。何時要謹慎行事、何時要跨步向前,這都需要有個人與所屬群體的分辨過程。重要的是在分辨過程中學習糾正自己的錯誤,在不斷嘗試中恆常尋求神的帶領。       

2.     向內性與向外性

基督徒在社會運動的參與中,常常需要有安靜與反思的空間。退省,容許政治參與者有空間自我反省;獨處,使心靈可以進行自我的省察與察驗神的帶領。退下來的內在反省與調整,是為了專心仰望神供應的恩典與智慧,重新定向再出發,委身於自己所抉擇的政治參與方式。若能適時地學習在神面前停下來,省察自己行動背後的動機,檢視自己參與的理據,反省自己的立場與做法,透過分辨聖靈的帶領,對於自己的不足處有所悔悟和改變,則可以在恩典中繼續投身政治關懷的學習中。

3.     個人性和群體性

基督徒在應對不同層面的政治關懷行動,常有不同的判斷與立場,教會需要營造一種善意與自由表達的氣氛,藉由互相的對話與理解,分辨神透過信仰群體對自己的提醒。面對處理社會運動帶來的分歧與差異性,教會牧養的方式要加強領袖與會友、老一輩與新一代之間彼此的聆聽,在互相尊重的交流中成為好的學習者。屬靈生命的表現,不應是只關注所提的看法是否合乎聖經信仰,更是著重詮釋者的生命與福音見證的態度是否具有基督馨香之氣,表現出不一樣的基督生命群體。

4.     當下性與末世性兼具

許多基督徒希望,上帝的國度可以透過參與政治改革使人蒙福,在現世社會建立良好的制度,預嚐天國的公平與公義。然而現實世界常讓這些抗爭者和改革者在阻礙與挫折中感到灰心。因此,政治關懷者需要回到神前,思想自己的不義,敬拜那位全然聖潔公義的耶穌基督,倚靠祂對我們的赦罪之恩,堅持在充滿罪惡的世界裡,行公義、好憐憫地與祂同行。因認定祂是真正掌管與締造歷史的主,將信心放在神身上,而不過度寄望在人所取得的成果或制度上的成功。

5.     聖言與聖禮並重

不同的釋經傳統對不同的政治關懷都會有不同的詮釋與應用。每個人對經文的詮釋與對事實的掌握,有角度和層次上的差別,要避免把經文的應用直接等同真理本身,不要把真理約化為或直接等同於人所規劃的方案。因此,教牧在運用經文時,要明白自己的釋經方法與神學詮釋架構的強處與不足,進而多方面考量與引導弟兄姐妹對政治關懷的討論。面對因政治關懷引起的張力,聖禮提供了另一個合一與和好的管道,教會藉著聖餐在基督裡經歷饒恕、感恩、慶賀、盼望,並在關係的復合中得享喜樂,轉向即將再來的基督與祂的永恆國度。

6.     產生創建性與造就性

過去這一年,有許多對政治關懷的參與者,以相當創新的本土型態出現在公共論壇,其影響力各有不同,其中也出現相當貶抑他人的論述。基督徒因為參與神的國度並關懷祂所造的世界,因此,不論採取甚麼方式或態度關心政治,對政治關懷的表達不應只是為政治而政治,應是為了關心他人、見證神的福音為關注所在,並在其中追求更美善和更富創造力的生命,成長為肖似基督。整全的生命關顧強調的是對生命每一個層面的培育,耶魯神學家沃弗(Miroslav Volf)在其《公共的信仰──基督徒社會參與的第一課》中,[1]他認為跟隨基督的人,活著是為了愛神與愛人,同時因著對神的敬畏與委身,在生活中關心他人,並造福鄰舍,並在追求自己與眾人互益的生活中,產生對社群更正面的創造性。

面對著未來的香港,我們是寫新歷史的一代,也將見證歷史之主在這土地要作的新事,教會需要神的靈在其中更新與引導,以至於能配合祂要作的新事。

 

 


[1]  沃弗著,黃從真譯,《公共的信仰──基督徒社會參與的第一課》(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14)。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4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14

03/02/2015

 

同運議程(LGBT Agenda),一場接近半個世紀的性、婚姻、家庭文化改革,在全球政治上都具策略地推動。其推動的核心信念是,任何性傾向/性別身份/與性相關的,都是正常、天生、不可改變和合乎道德。所以,同運是性解放運動的一員。同志一字不限同性戀者,亦包括了雙性戀者、變性人、酷兒、陰陽人、直同志(LGBTQQIA)等不同的身份。一般而言,同運議程推動五個階段:一)去病化、二)去罪化、三)歧視法、四)婚姻制度;及五)領養、教育、政治身份……常常從教育、法律、教會及文化等方面著手。

 

以下扼要回顧2014年的同運議程。

 

SODO立法進程加快 同運組織路線分歧

在立《性傾向歧視條例》(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SODO”)一事上,同運組織有兩條明顯的路線。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及大同組成「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陣線」,此組織在2013年1月推出《性傾向歧視條例建議書》,全文共四頁。2014年3月9日「香港性小眾平權聯盟」推出全文共廿二頁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建議書,[1] 此建議書是前者的進階版。在《中大學生報》的訪問中,[2] 兩個聯盟認為建議書的最大差異,在於後者有性別認同部份和宗教豁免條款。同月,香港基督徒學會、女同學社、同志公民得到政內局基金,出版《同志及跨性別平權報告》,建議推動該兩條歧視法。

據了解,政內局的「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曾委託性別研究及酷兒理論的專家、港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何式凝,以焦點小組形式,研究不同性傾向及性別認同人士,在僱傭、教育、接受服務、租用房屋等範疇受到歧視的情況。平機會亦自行推動性傾向歧視法的可行性研究(可參下段)。

另外,天主教教區湯漢樞機在《公教報》的訪問中表示,在SODO方面,關注公開宣講教義及實踐信仰的權利會否被限制和壓抑,同時亦不同意「豁免」,認為這會把教會與社會的關係分化。在同性婚姻方面,他表示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終身結合,堅決而明確地反對同性婚姻立法。[3]

 

平機會出位 越權推同運

若要算最落力推動同運議程的團體,非平機會莫屬。平機會於9月4日發表《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報告,顯示年齡歧視立法的必要性最高,而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優次、嚴重和普遍程度都名落孫山。但於2013年接替林煥光出任平機會主席的周一嶽揚言三年內要立SODO,而且今年繼續為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T,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 Transphobia)致辭,[4] 又連續兩年為同志大遊行站台、獻唱。行徑惹公眾質疑,預設個人立場的周一嶽會否只偏聽贊成一刀切立法的意見?

與此同時,平機會於5月宣佈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值得留意的是,研究範疇由過往的「性傾向」(女男同性戀LG、雙性戀B),進而擴展至「性別認同」(變性人Ts、跨性別Tg)和雙性人(Intersex,即雌雄同體、陰陽人)等範疇。

此外,進行研究的受委託機構為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的「性別研究中心」。一方面,研究主導者在同運上的支持立場一向鮮明;而實際舉辦的公眾研討會,在邀請嘉賓和研究方法上,都惹來甚多質疑。[5],[6],[7],[8]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更一度抗議此諮詢,拒絕出席作分享嘉賓。[9] 在「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論壇中,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更質疑,進行性傾向歧視研究,已經超越了法例所賦予平機會的職權範圍。

除了進行與SODO有關的工作,平機會在7月至10月就「歧視條例檢討」舉行諮詢。文件旁敲側擊地動搖了家庭和婚姻的定義。其中的觸目關注分別是事實婚姻關係、同性事實婚姻關係、擴充家庭責任、騷擾及中傷方面的受保障範圍、擴大平機會權力,又創作「未婚夫婦」字眼,並將單身人士的身份等同已婚者,加入婚姻狀況歧視中。在諮詢中有超過十萬人聯署反對相關建議。[10] 

 

跨性別議程 《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最終被否決

另一宗可算是2014年熾熱的同運議程事件,必然是變性人婚姻。終審法院在2013年裁定變性人W可按變性手術後的新性別結婚,暫緩執行判決一年,讓政府和立法會處理法例事宜,在2014年5月已經屆滿。政府於4月23日提交《婚姻(修訂)條例草案》予立法會辯論,立法會最後於10月22日以40票反對(包括泛民、民建聯、自由黨、經民聯)的票數,否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議案。

雖法例未能通過,但婚姻登記官會按照法院命令執行《婚姻條例》,使W和跟她同一處境人士,可以手術後的新性別與異性結婚。其他問題遂交「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繼續跟進。

草案引起的主要爭論,在於是否應將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規定細節(去除及重建性器官)寫入婚姻條例的性別定義中。周一嶽、王維基、陳志全、新婦女協進會等均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強迫進行變性手術有機會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或《禁止酷刑公約》;而唯一在香港公共醫院進行變性手術的袁維昌則認為變性手術對易性症人士來說是解脫,條例的要求是基本和有足夠的彈性,否認變性手術是酷刑。明光社認為過度放寬至不須進行變性手術亦可以更改性別,會在生活上引起混亂。[11]

跨性別議程所涉及的,包括將性別認同障礙去病化、是否不用完成變性手術也可獲得新性別、何謂完成手術的界定、如何處理婚姻狀況(以離婚或民事結合方式)、立《性別認同歧視法》等。

 

教師守則被指歧視 家校界齊響警號

《明報》在1月24日報道沙田的基督教國際學校(ICS)要求學校員工跟隨《聖經》的道德標準,列明「從事任何形式的同性戀、亂倫、通姦、易服癖、人獸交、另一種性別認同、沉迷色情或任何會違反《聖經》性純潔、或違反一男一女婚姻的行為」都是違反操守,並要求教職員簽署。

此舉被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涉及性傾向歧視;《蘋果日報》描述學校的做法是「公然歧視同志教師」;同運組織大愛同盟以聲明譴責學校干預員工性傾向(事實應為同性戀行為),又認為聲明書參照《聖經》中把「同性戀與亂倫、通姦和人獸交」相提並論,屬誤導及歧視。

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促請學校遵守《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當中訂明僱主應在招聘、晉升、調職、培訓、解僱、裁員,以及釐訂僱傭條款等,採用劃一甄選準則,不應提及「性傾向」。

人權律師莊耀洸在訪問中,指學校不理教育局呼籲,有機會被「殺校」。很明顯,在大家必須無條件接納及支持同性戀的政治正確大原則下,宗教自由和家長為子女選擇適合教育的權利,將會面臨重大挑戰。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關注組)則於1月5日發表聲明,支持校方捍衞辦學自由,並指出校方按其辦學理念對教師有品德要求,以對學生有示範作用是可以接受的。關注組同時亦批評《明報》沒有交待是否有職員因違背「聲明書」而被處罰,便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劃上關係,是為同運和立法造勢。及後,關注組在2月20日在東方日報刊登半版廣告,促請教育局尊重辦學自由,勿違反人權公約及教育守則,無理干預校方的辦學自由。

本社亦出版了「《性傾向歧視條例》對教育的影響」單張,率先探討在SODO立法後會帶來的影響。[12]

 

更多組織冒起 同運與學運

地球村效應下,香港難以獨善其身。縱然聯合國和歐洲人權法庭都曾明言,各地政府無須必然訂定同性婚姻,但當其他地方在法律上更改婚姻定義,對本港婚姻制度也帶來一定挑戰。

兩對在外地「已婚」的同性戀伴侶,於3月2日成立新的同運組織「虹雙囍」,其階段性目標是先爭取「承認外地已註冊的同性婚姻」,繼而爭取「爭取香港容許同性婚姻」。該組織的同志伴侶其中一人來港工作,另一人則未能以「伴侶」身份隨行留港,要隔三個月出入境一次,重新申請簽證。

此外,本年學運與同運兩者明顯結連起來。在2013年,「同志公民」facebook專頁主辦了「Action Q大專撐同志」行動,[13] 其後在2014年3月該行動正式命名為「大專同志行動Action Q」,他們在專頁上自稱為「跨院校的同志平權團體」,[14] 第一屆幹事有十人。[15] 曾有超過三百名成員參與同志遊行,並會擺放街站,他們又到台灣進行同志議題的交流,本年台灣的同志大遊行,大專同志行動與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到台灣,舉起六色彩虹旗和黃色雨傘,代表著民主運動和同志運動的一種緊扣關係(台灣則有太陽花學運與性別平權運動)。在婚姻條例修訂的公聽會中他們亦曾派員發言。[16]

而在九月啟動的罷課運動《罷課不罷學》中,也顯示出學運、民運都被同志運動捆綁一起。在義教的講座中,我們可見有些以同運論述為主題的講學,[17] 包括了陳效能主講的「中港關係論述中的家庭及性別倫理的建構與解讀」、何式凝主講的「愛慾與民主:尋「真愛」難,還是爭「真普選」難?」、 學人。性。聯盟(梁偉怡、金曄路、賴婉琪及大專同志行動代表)主講的「我城。我性,關我Q事」等。

因此,我們在面對民主運動與同志運動時,更須小心分析兩者的異同,詳細討論可參考關啟文在2014年11月21日所寫的博客文章《民主運動和同運不應綑綁在一起》。[18]

 

大型公開的同志活動

本年11月香港同志遊行參與人數創下9,000人新高。時值學運期間,學聯和大專同志行動等組織皆有參與遊行,兩個學生組織代表亦有為大會站台演講。參加者除了LGBT,還有雙性人(Intersex)、直同志(支持同運的異性戀者)、內地的同妻組織(同性戀者基於社會壓力所娶而卻被冷落了的異性戀妻子)及變裝者(Drag Queen)等。

大同、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於5月以「三年衝刺 打倒歧視 爭取立法 必不可少」的主題舉辦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T,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 Transphobia)。 活動主辦單位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設置了一條隧道,內裡播放一些被歧視者的經歷的錄音,讓途人理解同志的處境。

「Pink Dot 一點粉紅2014」活動源自新加坡,6月由大愛同盟和粉紅同盟於香港合辦,而香港小童群益會性向無限計劃則協辦,活動並獲得美銀美林、巴克萊銀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高盛、摩根大通、澳新銀行、Google等多所跨國企業贊助;同時亦獲得一些藝人和知名人士支持,而黃耀明、何韻詩、趙式芝、杜德偉、馬詩慧、王曼喜、C AllStar等擔任粉紅大使。明光社並無對「一點粉紅」作出任何評論和呼籲。[19],[20]

 

同運團體親赴聯合國提交影子報告

2月下旬香港67個團體聯合向聯合國提交一份影子報告,分析和評論香港履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責任的情況,當中包括了彩虹行動和粉紅同盟,內容是促請聯合國向政府施壓,就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立法草擬和制訂時間表。

在6月香港數個同運團體,當中包括兩個匿名組織、跨性別權益會、彩虹行動、跨性別資源中心、香港女同盟會等參與了一份由超過500個非政府組織發起的聯合聲明,提交至第二十六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1] 其後於10月在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審議會中,粉紅同盟及跨性別資源中心以「聯合國婦女權利民間代表團」成員的名義,親身於瑞士日內瓦出席委員會並發言,他們於出發前曾於金鐘佔領區「連儂牆」前舉行記者會。

 

男男肛交修例及愛滋病感染數字高企

高等法院於2005年裁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針對16歲至21歲以下男性進行同性肛交違法的條文是違憲,因而宣告無效。事隔八年後,律政司於2013年12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會在《201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中修訂有關條文。

2014年第一至三季愛滋病病毒感染數字新增499宗,感染者中有424宗為男性(85.0%),75宗為女性(15.0%)。因同性性接觸而感染的有持續上升趨勢。在499宗新感染個案之中,由異性性接觸感染的有81宗(16.2%),由同性性接觸感染的有258宗(51.7%),而因雙性性接觸感染的有13宗(2.6%)。

 


[1] 成員包括九龍佑寧堂、女同學社、中大性別關注組、午夜藍、世界公民、 同自在、同志公民、姊妹同志、姐姐仔會、性神學社、性?無別!、香港中文大學酷兒團契、香港基督徒學會、眾樂教會、基恩之家、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跨性別資源中心、黑天使音樂劇團、G點電視與Queer Straight Alliance。

[2] 「性傾向歧視條例——我們到底在爭取什麼?」,《中大學生報》,獨立媒體,2014年11月28日, 網址: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28978

[3] 「湯漢樞機接受訪問  談牧養同性戀者與反歧視立法」,《公教報》,第3664期,2014年5月11日,網址:http://kkp.org.hk/general_search?field_vol1_value=&field_publishing_value%5Bvalue%5D%5Bdate%5D=2014-05-11

[4] 「國際不再恐同、恐跨性別日」

[5]平機會差別對待兩個研究的玄機〉,明光社,2014年1月16日。

[6] 〈多向度進行調查 認清歧視真相〉,明光社,2014年7月16日。

[7] 〈平機會研究的不公平〉,明光社,2014年7月11日。

[8] 〈平機會本末倒置耗公帑傾側同運〉,明光社,2014年9月17日。

[9] 〈抗議性別研究中心假諮詢 拒絕為偏頗研究作佈景板〉,明光社,2014年9月27日。

[10]網上聯署:回應平機會《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文件》〉,明光社。

[11] 更多相關文章參考

[12] 〈《性傾向歧視條例》對教育的影響〉單張

[13] 行動的主辦團體單位為同志公民,而協辦團體包括了香港教育學院學生會、香港大學 Queer Straight Alliance (QSA), 中大性/別關注組及科大行動。

[14] 「大專撐同志Action Q」專頁,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ActionQHK

[15] 專頁中有關第一屆幹事的圖片和文字簡介,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529702803796754.1073741848.423940851039617&type=3

[16] 「大專撐同志Action Q」專頁,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ActionQHK/photos/a.424769300956772.1073741828.423940851039617/489021267864908/

[17] Hkclassboycott 2014 頻道,網址: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cUlldTIlYV4j9vDw66h6tg

[18] 《民主運動和同運不應綑綁在一起》,「關懷.啟示.文化」──關啟文個人網頁,2014年11月21日,網址: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4/11/blog-post_21.html

[19] 詳細可參考:〈回應「小童群益會和一點粉紅──蘇美智〉

[20] 香港小童群益會就本會「性向無限計劃」及協辦《Pink Dot 一點粉紅 2014》的回應,網址:http://www.bgca.org.hk/files/bgca/PDF/2014BgcaPinkdotPDF.pdf

[21] 於ARC-international網頁上由500個非政府組織聯合聲明的文件,網址:http://arc-international.net/wp-content/uploads/2014/06/NGO-Joint-statement-Eng-Final.pdf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 3/2/2015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4年12月)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1/2015

國際

 

美國「輸出仇恨」清單 棒打出頭鳥

美國同運組織Human Rights Campaign於2014年9月製作了一份「輸出仇恨」("Export of Hate") 的清單,列出一些反同運人士及組織的資料。其中 Abiding Truth Ministries 主席 Scott Lively在消息公布一週後收到兩個死亡恐嚇。由女同志養大的男雙性戀者Robert Oscar Lopez都榜上有名,因他被指曾公開反對同性婚姻。

 

美國35州承認同性婚姻 法官主導立法

在2014年10月美國最高法院決定拒絕接納同性婚姻違憲的上訴,在截稿前美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分共有35個(美國共有50個州,未計其他特區和部落)。當中有23個州都是由法官決定婚姻制度。在2013年6月廢除《婚姻保護法》後通過同性婚姻的州分合計有22個,其中只有夏威夷州和伊利諾伊州是經由立法機關制訂同性婚姻。

 

美國消防隊長出書 被扣薪停職一個月

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消防隊長Kelvin Cochran出版了一本談論基督教看性關係的書,被當地市長下令要停職扣薪一個月,又被強制參與「敏感度再培訓課程」 (sensitivity training)。書中提到「不潔——即是與純潔相反的(性關係),包括肛交、同性戀行為、女同性戀主義、孌童的、獸交和其他性變態行為」。書本內容激怒當地同運份子,當地的同性戀市議員Alex Wan更認為「當你……想法、信念和意見與城市不同,就應先審查自己(Check them at the door)。」市長發言人稱他受罰是因為沒得到行政批准而「提及自己是消防隊長」;消防局長就說他把自己的傳統道德價值帶進消防局而被罰。

 

英國男士擁有雙重性別認知(Bi-Gender)

英國男子Ryan Wigley稱自己是「Bi-Gender」,每天按自己的心理狀況決定自己應以男或以女的身份生活。

 

英國義工反對同性婚姻 被紅十字會消音

71歲的Bryan Barkley在英國紅十字會國際家庭跟進服務(International family tracing service)當義工接近20年,然而卻被取消義工資格,原因是他曾在公眾活動中高舉「不要同性婚姻」和「停止重新定義婚姻」標語。紅十字會認為他違反了機構的基本原則和價值──不歧視與平等。當政府確認同性婚姻的正當性後,忠於自我而發聲的人受到壓迫。

 

北愛爾蘭蛋糕店被改控政見歧視

北愛爾蘭蛋糕店Ashers店主Colin and Karen McArthur拒絕替同志組織製作一個用以慶祝「世界不再恐同日(IDAHOT)」並寫著「支持同性婚姻」的蛋糕,在2014年年6月被當地平等委員會以《平等法案(性傾向)規範(北愛爾蘭)2006》提控。但當地的平等委員會被揭發醜聞,指提控並未經過合法程序。因而在10月27日重新提控,但卻指Ashers蛋糕店違反《政見歧視法》(political discrimination laws)。店主形容事件像「面對巨人哥利亞」,被使用公帑的公營機構狙擊,以強迫他作出違背信仰的行為。北愛爾蘭現時仍未通過同性婚姻。 

 

英國和加拿大的性教育狀況

英國性教育機構Brook Advisory Service受政府資助,發展一套「交通燈」性教育指引,以交通燈上的紅綠燈表示危險及健康的性行為。13-17歲的綠燈行為包括「有性或無性的人際關係」、「與異性或同性、相近年齡層之間的、有共識的口交或插入式性行為」。而新生嬰兒至5歲的綠燈行為包括「嘗試觸摸其他小朋友的生殖器官」和「嘗試觸摸成人的乳房、下體或生殖器」。有當地學者對此表達憂慮,並認為那些意見十分誤導,因大量數據顯示過早的性活躍,與過早懷孕和性傳染病有密切關係。

多倫多公立教育局在2014年10至11月舉行推廣LGBTQ的活動,給高中學生關於雙靈人(two-spirit)和倡議LGBTQ的講座,又向初中學生介紹同志遊行。其中一個工作坊是在學校推行「多格數眾性別洗手間」(multi-stall all-gender washroom),以實踐不受「男或女」限制的性別光譜論。演講者David Stocker認為「……沒有眾性別洗手間的學校,某些學生會因恐懼(性別差異)而拒絕上廁所,導致尿道感染,這是另一種暴力。」

 

法國數十萬人遊行支持自然家庭

倡議維護傳統婚姻的聯盟Manif Pour Tous(英繹March for All,有為眾人而站出來的意思)自2013年法國推行同性婚姻和領養後,在2014年10月5日發起第七次遊行。現場出現延綿5公里的人龍,大會保守估計有接近五十萬人參與(警方估計七萬)。遊行涉及數個具爭議的同志議題,包括讓同性伴侶使用代孕母合法化(代孕母在當地是非法行為)、同志教育、支持兒童有父和母的權利及抗議通過同性婚姻。

 

意大利默站示威者遭同運人士襲擊

2014年10月於意大利不同城市約有一萬人出來反對訂立「反恐同法」(Anti-homophobia Bill),他們在各地舉行默站抗議,要求保護言論及宗教自由。羅韋雷托鎮的參加者受到同運活躍分子擲雞蛋、威嚇和破壞,其中一名天主教神父Matteo Graziola被拳打腳踢受傷,送往醫院。意大利去年通過的「反恐同法」,一度被批評是蘇聯和毛澤東時代剷除異見的方法。

 

斯洛伐克公投 人民自決婚姻制度

位於中歐的斯洛伐克,其國會於2014年6月以102對18票通過在憲法中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間的連結。10月下旬當地的「家庭聯盟」進一步獲法院批准就三點進行公投,分別是:「婚姻的定義應是一男一女的聯合」、「領養的家庭必須已婚,以提供最好的環境給該孩子」和「家長可讓孩子不用上由學校所提供的性教育和安樂死課」。其實「家庭聯盟」曾提出第四點「禁止同性伴侶的註冊制度」,不過不獲批准。

 

新加坡男男性行為刑事化合憲

一名男同性戀按摩師和兩名男同性戀者分別就新加坡刑事法377A上訴,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一併審理兩宗案件,並於2014年10月28日裁定377A條文符合憲法。根據條文,任何男子在公共或私人場所與另一男子進行嚴重猥褻行為,將面對兩年監禁的刑罰。

 

本港

歧視法檢討諮詢結束

四條現行的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於2014年的10月底結束。明光社已就諮詢文件中的事實婚姻關係、同性事實婚姻關係、家庭責任、騷擾及中傷方面的擴充、擴大平機會權力等問題提出意見,並提交了10萬人反對事實婚姻的聯署。

 

香港同志遊行

2014年11月7日香港同志遊行參與人數創9,000人新高。時值學運期間,學聯和大專撐同志等組織都參與遊行,學聯正副秘書長亦有為大會站台演講。參加者除了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還有雙性人、直同志、內地的同妻組織及變裝舞者等。

 

學者張達明批平機會越權

2014年11月23日明光社舉辦「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講座,探討第三條路的可行性。聚會期間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按照現時法律賦予平機會的職能範圍,平機會倡導其他方面的歧視立法是超越其法定職能,即使周一嶽冀以平機會宗旨作辯護,在法理層面上也不恰當。

 

本文資料截至2014年11月27日

 

 

立法是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最低消費?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9/01/2015

致力消除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歧視是值得提倡的,但社會對需否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卻存在嚴重分歧。為此,明光社於11月23日舉辦了「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講座,邀請持不同立場的嘉賓進行討論,當天約有130人出席。

 

周一嶽:歧視始於不理解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醫生表示平機會除負責執行現有的四條反歧視法例,[1] 亦會關注其他歧視問題,並進行倡議工作。周醫生重申聯合國建議香港訂立法例保障同性戀者免受歧視,他亦表示立法只能規管個人行為,個人思想並不會受影響。他認為歧視始於對議題不理解而出現偏見,只要藉著教育和立法,便可減少歧視的情況。

 

黃偉明:先尋共識後立法

但究竟甚麼行為才算是性傾向歧視呢?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先生認為社會對此還未有共識。他認為多元包容的社會應能容許別人表達自己的看法——就算該看法會令人感到不快。而當人要表達對同性戀生活方式的不認同,能以理性關愛的方法,亦能以無禮鄙視的方法,但就不能一概視之為歧視行為。社會應先為歧視定義尋求共識,才討論立法問題。

 

何秀蘭:唯有同性婚姻才能支援同志

一直關注同志議題的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女士表示,雖然同性戀者在房屋、稅務、家庭團聚權等公共領域上面對嚴重的歧視,但性傾向歧視其實只涉及私人領域,這已經是最低程度的行為規範模式,對個人的思想及良心自由沒有影響。

而在立法過程中可商討加入宗教豁免的條文。她認為唯有推行同性婚姻,同性戀伴侶才能在社會政策和家庭關係上獲得支援和愛護。

 

康貴華:「後同性戀者」是弱勢中的弱勢

同性戀者是一個多元的群眾,有人擁抱同志身份,亦有人採取不接納的態度,更有「後同性戀者」選擇離開同性戀生活,並進入異性戀的關係。精神科醫生康貴華表示這批「後同性戀者」是弱勢中的弱勢。康醫生認為要真正解決歧視問題,應該從教育入手。因為制訂帶有懲罰性的歧視條例亦未必能令人真正去除心中的歧視,同時亦剝奪那些希望改變的同性戀者接受幫助的機會。

 

張達明:質疑平機會越權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對此議題沒有既定立場,但他不同意歧視法對思想及良心自由沒有影響的說法,因為人的思想及良心必然會透過行為來表達。他表示宗教和政治思想亦受到國際人權公約的保障,但現今香港的情況,政治思想的歧視比性傾向歧視更嚴重。最後,張律師指出法律賦予平機會的職能只限於執行現行的四條歧視條例,他從法理上批評平機會運用公帑做一些法例沒有授權的事,即倡議性傾向歧視立法,這其實已經超越其職能範圍,對本港的法治造成影響。

是次講座各講員主要討論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情況,我們於2015年1月3日舉行講座探討同性婚姻,我們會將活動當日活動花絮上載於本社網站(,並在下期《燭光網絡》為大家詳報道。敬請密切留意。

 

此活動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贊助,內容並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立場。
 

 


[1] 香港現有的四條歧視條例為《性別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和《種族歧視條例》。

明光社十六週年研討會:變性人的法理情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9/09/2013

變性人W一案的官司已完結,終審法院判W勝訴,W能以變性後的性別身份結婚。變性人對大部份市民而言是一個陌生的課題,教會亦欠缺這方面的討論。為此,明光社於6月22日以「變性人的法理情」為主題舉辦了十六週年研討會,約有九百人出席。當天邀請了四位講員分別從法例、醫學及情理角度分析W案件的影響,並探討教會如何以愛及真理與變性人及其家人同行。

 

法律角度:張達明律師

香港大學法律專業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律師認為裁決不是肯定同性婚姻,亦不會影響到法律對婚姻的觀念,因為判詞是基於肯定婚姻只能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問題是怎樣定義男女。但是這個判決提醒香港人不可以繼續迴避同性婚姻的問題。

可是,若一位已婚男士變性,那麼他和原來配偶的婚姻關係是否仍然成立?英國以「性別承認法令」(Gender Recognition Act)來解決,允許以變性為由,結束與原本配偶的婚姻關係,並且以新的性別選擇結婚對象。但是當時英國政府亦通過民事結合(Civil Union──一種類似婚姻的關係)。若已婚的變性人在變性後不想與原來配偶結束關係,可選擇先以變性為由離婚,再以民事結合的方法維持家庭關係。張律師指出,香港沒有民事結合的制度,如果要已婚的變性人在變性後結束原本關係,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但如果繼續維持配偶關係,那就是同性婚姻關係。

張律師表示這是社會需要面對的問題,雖然判決結果與同性婚姻沒有關連,但確實推動了有關爭論。

 

第一身分享:Joanne

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Joanne以第一身分享變性人的心路歷程。他自小是一位男孩,但內心卻希望能成為女孩。就讀天主教學校的他,常向上帝祈禱,希望有天醒來會變成女人,可惜每每感到失望。於是他唯有努力去勉強自己「做」一個男人,練大隻,扮型男,但心裡卻感到非常難過。直至互聯網漸漸流行,他開始在網上認識易服,才知道有同路人。

Joanne表示他努力做一個合乎神心意的基督徒,所以他參與教會事奉,可是每次行出教會門口,都感到自己污穢。他內裡非常矛盾,一方面想把生命主權全交予上帝,另一方面卻只想按自己的方式生活。他渴望成為女人,但同時也喜歡女性。在這不斷的掙扎下,他曾有四次想過自殺,最終在2009年完成變性手術成為女性,由他變成她。

Joanne重申她不是要爭辯進行變性手術到底是否正確,最重要的是無論如何都不離開上帝;而她作為福音的使者,是讓人在生命掙扎中仍重新回到上帝那裡。她希望讓更多人從自己的分享得到啟發,感染其他人以一個開放的心在信仰上了解他們更多。

 

醫學角度:康貴華醫生

精神科醫生康貴華醫生表示,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GID)基本是心理和原生性別不一致的感覺,從而引致性別焦躁症,症狀包括焦慮和不安。新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 (DSM-5),把GID改成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成人GID中只有小部分尋求變性手術。1973年的研究發現男性GID尋求變性的有3%,女性為6%。康醫生相信現時數字應該會增加,但仍只是小部分的GID需尋求變性。

康醫生提出消除性別焦躁症症狀的四個進路:

  1. 藉心理輔導去改變心理性別來配合原生性別,可是這方法在成人GID的成功率是非常低。康醫生指出罕有的成功個案都是藉著信仰的幫助,不做變性手術。
  2. 以易服來過著一個異性生活方式,有時可能會同時用荷爾蒙作為幫助。他們稱為「跨性別」(transsexual),這類進路最為普遍。
  3. 接納心理與原生性別不一致,與差異共存。他們不會在公眾場所易服,也不尋求變性。但是當遇到挫敗和壓力的時候,可能會再燃起易服和變性的衝動。
  4. 尋求變性手術,改變身體的性徵來配合心理性別。他們兒時已經有強烈的跨性別認同的渴求,也有強烈的內心掙扎和痛苦,厭惡和抗拒自身的性徵。

然而,就算有些人選擇變性手術,手術後還要面對很多問題,包括仍然會受到親友及公眾的歧視、性生活困難、長期服用荷爾蒙產生的副作用等,他們還需長期作生理和心理上的跟進。最後,康醫生提醒大眾要了解、關愛和接納變性人。

 

信仰角度:蘇穎智牧師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堂主任蘇穎智牧師先帶參與者回到神的話語,從《聖經》的角度看性別:

  1. 尊重神所創造的︰神按自己的形象、樣式造男造女,故不論是男性或女性,都有神的形象和樣式,是尊貴的。我們也應當尊重神所賦予給每個人的性別。
  2. 男女平等︰雖然女性是從男性的肋骨所出,但女性卻是眾生之母。此外,男女雙方平等亦在於女性是由肋骨而不是頭骨或腳骨所造,因此她並不是要控制男性,也並不是只跟從男性。
  3. 《聖經》反對任何婚姻以外的性關係:《聖經》稱婚姻以外的性關係為姦淫。
  4. 《聖經》表明不可易服(申廿二5)

蘇牧師指出《聖經》對變性沒有明確的教導,但按照基本原則,我們可以知道要接納神造我們的性別,因為那是神的形象,是尊貴無比的。而政府應對變性人的性別身份作出一致的界定,以減少混亂。此外,他認為變性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辦法。以蘇牧師所知,也有接受了變性手術的人表示後悔。他認為最重要的是接納自己的性別;另外,也接納自己是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所造,無論性別和性別氣質如何。教會須以《聖經》的教導作平衡,接納每一個人,包括不同性傾向及變性人士,因為他們也是神所造和所愛的人。此外,教會亦鼓勵他們照《聖經》的教導過聖潔生活。

對於是否贊同變性,蘇牧師認為除非那人生下來就有兩性的性器官,否則不建議做手術。他雖然不鼓勵變性,但如果經過心理輔導和醫生的診斷,而其家庭各方面能認同的話,蘇牧師會學效摩西一樣,因人們的「心硬」,他會容許變性,不過重申不是鼓勵。

其實,對於教會來說,變性仍有很多神學、牧養和法律上的問題需要反思,這個研討會只是想提醒大家,變性人是真實存在於我們身邊,大家不能再以鴕鳥政策回應。

 

變與不變

──變性人研討會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8/01/2011

是否所有變性人都可以隨意做手術?變性人W小姐為何未能與男性結婚?從神學角度來看,應如何理解變性人?隨著本港第一宗有關變性人申請結婚的司法覆核敗訴,社會人士對變性人這議題多了關注。為了讓大家對這本來陌生的課題有更多了解,明光社與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處早前合辦「變與不變 — 變性人在醫學、法律及信仰上變了還是沒變?」的通識研討會,特別邀請了主理變性手術的袁維昌醫生、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教授,以及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系主任江丕盛教授,與大家一同探討變性人此課題。

袁維昌醫生︰變性前要經嚴格評估

袁醫生自1987年開始為病人進行變性手術,歷年操刀超過60次。他提出變性人不等於同性戀,前者是性屬身份混亂——即是天生是男性或女性,卻自覺是另一個性別。事實上,不是每一個性屬身份混亂的人都須要接受手術,有些人服食荷爾蒙及作心理輔導已可解決,只有少數極端的個案才要進行手術。

現時在香港,不會隨便為求診者做變性手術。當事人必須持續及長久地希望變性,並且經過專業人士證明沒有精神問題或社交障礙,而他們亦須要經過半年至一年的實地生活體驗,男性要作女性打扮,女性要穿男性裝束,每天24小時以另一種性別生活,並感受其他人的反應。
通過一連串評估及檢查後,醫生才會替當事人進行變性手術,手術相當複雜,而病人要求愈高,所花的時間及須承擔的後果愈高。袁醫生又認為,不是手術改變了變性人的性別,而是他們本身心理上先改變了,才要求做手術,他續謂,如果評估做得好,變性人在手術後一般毋須再接受輔導。

張達明教授︰限制變性人結婚或違憲

張教授相信公眾可以從法庭對W小姐一案的判詞中,深入了解與變性人相關的法律知識。因為判詞本身相當詳細,也有闡明其他國家的個案。

判詞處理兩項法律爭議。第一是法庭如何詮釋「性別」?婚姻法指明一男一女的婚姻,但卻沒有對「男」或「女」作出詳細的界定。因此,究竟是單看生理因素(如染色體、性器官結構),還是要考慮現今醫學所認為的一籃子因素(包括心理因素)呢?審理此次案件的法官張舉能根據過往案例裁定為前者。

第二,根據以上對婚姻的詮釋,現行法例會否違憲地限制婚姻權?法官裁定沒有,但張教授對此大有保留。要注意的是,W小姐並非爭取同性婚姻,而是爭取她可以根據變性後的性別進行一男一女的婚姻。

公立醫院已經接納她有醫學需要進行變性手術,政府也透過行政措施讓她改變身份證上的性別,唯獨婚姻法仍只看她出世紙的性別為男性,而不容許她與男性結婚。理論上W小姐可以與另一女性結婚,故法庭這裁決,反而變相容許W小姐締結同性婚姻。

根據歐洲人權法庭及英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婚姻法不容許變性人以變性後的性別締結婚姻是違憲的。雖然張舉能法官認為香港社會情況有別於歐洲,故不跟從上述裁決,不過大家要留意的是現今台灣、新加坡、中國及日本已容許變性人結婚。

變性人所面對的不單是婚姻問題,而是法律上的性別認可,也牽涉其他法律及社會福利。張教授認為香港政府不應該等待上訴結果,而是要積極解決這群人所面對的法律問題。

江丕盛教授︰性別具屬靈層次

江教授指出聖經雖然沒有直接提及變性人,但我們可以透過創造敘事(創一27)反思聖經對性和性別的看法。

聖經不是從個別的性器官或性功能認識「性」,而是從男女的相互關係去認識。女人由男人而出,但只有在女人出現時,聖經才提及亞當是男人。亞當認識夏娃是他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那時,亞當認識夏娃」更是在男女最親密關係中的認識。

創造敘事強調,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人在男女的關係中反映出他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而造。聖經的「性」顯然不只限於生理功能或法律身份的層次,而是具有更深的屬靈層次。從神學看來,男女關係反映出上帝的三一奧秘及一體。

「性」是神所創造的秩序。江教授質疑,即使一個人在醫學上可以改變其性器官,法律上可以更換新的性別身份,他是否就算是改變了神所賜原有的「男」「女」身份呢?

對待新的性議題,耶穌的看法或許有新啟迪。耶穌對離婚的看法(太十九4-8)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可以」或「不可以」,而是,一方面,「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另一方面,「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容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

結語︰先了解課題助判斷

變性人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課題。正如江教授所言,單是「變」、「性」、「人」已可以拆分為三場研討會來討論。今次的聚會只是讓大家從不同的角度去認識此課題,張教授說得對,信徒要判斷是或非之前,必須先了解及認識清楚事情。而無論持守甚麼立場,希望大家都不要忘記他們亦是神所愛的人,是我們的鄰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