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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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尊重不同意見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8/11/2013

認同與接納兩者之間意思相似,但卻又有明顯的分別。認同是與對方看法一致,贊同對方的立場;接納並不全然等於贊同,雙方意見可以有分歧,但可以彼此尊重,允許與自己不同的對方存在。在我們身處的社會中,接納但不認同的情況是經常出現的。

沒有不能被冒犯的權利

26/11/2013

篇按:本文是James Spigelman在2012年12月11日於澳洲的Human Rights Day Oration的講稿,講論背景是澳洲正要檢討的一籃子平等法中,有關以法律制裁中傷或冒犯等行為,在法理上並不合適。本文所翻譯的原稿,是經由ABC節錄。他於2013年在港擔任非常任法官。若想參考原文章,可按以下連結:

923平機會論壇之後——專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11/2013

今年9月23日,當颱風「天兔」漸漸遠離本港之際,平機會亦宣布於當日下午舉行的「平等機會委員會論壇2013」按原定計劃舉行。是次論壇旨在讓公眾參與討論平機會的「三年策略計劃」,除了有不同團體到場為弱勢社群發聲,亦有一群來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關注組)的家長帶同子女到場外請願。今期城市熱話,我們訪問了關注組的發言人,從家長和教育角度了解他們對立法的關注。
 

偽文青.標籤與身份建構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13

以前,我們說一個人有很獨特的生活態度,往往是被他的態度吸引,並從這態度產生的相應行為,以致他能影響周圍的人和事。現在,我們的生活態度卻往往由不同的消費產品所定義,以不同的象徵物去堆砌一個「有自己態度」的空間,近年日漸流行的「偽文青」可算是一個實在的例子。究竟一個人的「生活態度」或者身份是怎樣建構出來?與消費品及空間有何關係?

由爽報之死到自殺報道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1/11/2013

壹傳媒於2013年10月21日開始停止出版《爽報》。自2011年9月創刊以來,這份免費報章每日平均發行量曾高達90萬份(包括早、午報),與另一份免費報章《頭條日報》分庭抗禮。不過,於2013年初,《爽報》已回落至約57萬份,出版短短兩年,虧損數以億元計,但同樣情況未有發生在其他免費報章上。壹傳媒稱低估讀者用手機閱讀新聞的影響,但對於其真正「死因」卻眾說紛紜。

建立正確性態度 由家庭教育開始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1/11/2013

有別於成人,兒童心智尚未成熟,未必能為自己作出合適的抉擇,所以法律對成人和兒童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成年人在兩情相悅之下的親暱行為,只要沒有滋擾他人,是不會觸犯法例的;但同樣的行為,若其中一方是16歲以下的兒童,就算在二人同意下進行,亦會觸犯法例。
 

青少年愈來愈遲熟 合法賭博年齡要提高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21/11/2013

近日有報章引述英國一個由兒童心理學家Laverne Antrobus進行的研究,[1] 指出在考慮過情緒成熟程度、生理荷爾蒙、大腦神經發展等因素後,建議將成人的年齡由18歲提升至25歲,並將青春期分三個階段,分別為前青春期(12-14歲)、中青春期(15-17歲)及後青春期(18-2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