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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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未學的一課——尋求共識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8/05/2014

下筆之時,中學文憑試中文科、通識科剛剛完結,社會各界有少人批評考卷旨在「維穩」。

新舊社會行動 冷靜與熱情之間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08/05/2014

在電視熒幕上,我們不時會看到有關社會行動的鏡頭,有些以請願、遊行示威的形式進行,向政府代表遞交簽名和信件後便和平散去,一切像是按預定的劇本有組織地進行。

婚前婚後 變性與婚姻法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08/05/2014

執筆之際,立法會正在激烈辯論《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1] 很多議員乘機將一些遠超終審法院裁決的議程放入法案,連平機會主席周一嶽醫生也建議容許跨性別人士(比變性人的定義闊得多)毋須做任何變性手術便可以按自己宣稱的性別結婚;陳志全議員更表示根據聯合國酷刑特別專員的建議,現時保安局的做法是對跨性別人士施以酷刑

教會難以迴避的社關議題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8/05/2014

2014年對教牧同工來說是愈來愈傷腦筋的一年,因為時代變了,以前對於一些社會問題,教牧若不知如何回應往往可以用政教分離為藉口推搪過去,外界或會友縱然有所不滿,很多時也只好不了了之。

倫理與法律之間的平衡——認同為變性人訂立明確的性別身份

30/04/2014

變性人結緍權的爭議,終於到了立法的階段。明光社建議讓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可以用新的性別與異性結婚。有關聯署在一個多星期便有 34,000多人參與。

拒絕讓色情綁架孩子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30/04/2014
英國威爾斯科爾溫灣一所學校發生一宗強姦案。事發當時,10歲的被告男童向一位男同學不尋常地詢問:「你會否跟我發生性行為?」男同學不以為然地拒絕了,下課後被告男童在洗手間強姦了對方。
 

變性非酷刑 確立清晰性別身份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4/04/2014

終審法院去年裁決,已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W和相類似情況的變性人,可以用新性別結婚。在尊重法治的前提下,無論讀者是贊成或反對性別重置手術,事實上政府都要在一年內安排新措施以配合裁決。
 

心理性別認同與變性人婚姻

關啟文教授    |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23/04/2014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去年的命令,最近建議修改《婚姻條例》,讓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可以按其新性別結婚。若未完成變性手術,則不可。有些人反對這建議,認為一旦現時要求較嚴格的條例通過,日後或許會與新的性別承認法(要求較寬鬆)矛盾,所以現時不宜通過。
 

模糊性別界線 影響社會深遠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2/04/2014

為回應終審法院宣判變性人W結婚權勝訴一案,政府已提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才能以新的性別身份在香港結婚。由女性重置為男性者須要切除子宮及卵巢,及建造陰莖;由男性重置為女性者則須要切除陰莖及睾丸,及建造陰道。
 

婚姻條例修訂(變性人婚姻)有違終審庭裁決?

關啟文博士    |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20/04/2014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去年的命令,最近建議修改《婚姻條例》,讓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可以按其新性別結婚。若未完成變性手術,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