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運政治

同運政治是近年實踐性解放思潮的前線,以同志身份(LGBT,或進一步包括QQIAA)轉變文化和制度的社會運動。

同運政治觸及生活各層面,是推動各種性別身份、性關係都是自主、天生、不可改變和道德正當的意識型態,與之相反的價值觀被視為保守、恐同或歧視。本頁放置了較宏觀的同運政治資訊,如你想查詢特定課題,如性傾向歧視條例、同性婚姻、或跨性別等,請在「性倫理」頁面查找。

 

(每期燭光的LGBT AGENDA)
(「基督徒如何回應同運」教案及未來其他教案)

歐洲「同運」覆轍對香港的啟示

26/06/2014

1981年歐洲人權法庭裁定,英國法律視兩名男性出於自願的性關係為刑事罪,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有關私隱權的第八條。此裁決隨後觸發歐盟委員會激烈辯論,同性戀運動議題隨之開展。當時的基督教的民主及保守派皆認為個別國家的道德規範不應由歐盟議會主宰,然而反對聲音一直屬於小眾,往後十年多歐洲議會大力推動所謂反歧視措施。

性別議題的「漸漸」

25/03/2014

學過幾何的人都知道,在開始時那怕只輕微誤差了零點一度,若不及早修正,漸漸發展下去,便會出現與原來目標相差十萬八千里的結果。香港的性別議題正步台灣後塵,可能出現移風易俗的革命性轉變。

性別,由你話事?

20/02/2014

最近,在全球擁有12億使用者的社交網站Facebook在用戶設定上作出了重大變更:在「性別」一欄,除了傳統的男和女,更讓用戶自行選擇多達48種的不同「性別」選項。這些「性別」包括男變女(Trans Female)、性別不確定(Gender Questioning)等。可是這種做法究竟是真的「襟個制」就可以性別「由自己話事」?

對合法肛交年齡下降至16歲的思考

23/01/2014

律政司於2013年12月16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立法會CB(4)225/13-14(04)號文件),表示會在稍後刊憲的《二○一四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中,正式修訂或廢除有關條文。因為高等法院早前兩項裁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多項針對16歲至21歲以下男性進行同性肛交即屬犯法的條文,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中有關兩性平等的規定,因而屬於違憲而宣告無效。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13 (LGBT Agenda, Global 2013)

31/12/2013
各地通過同婚 法國迴響大

2013年同運熾熱,在全球多個國家地區爭奪同性婚姻法,包括英國的英格蘭及威爾士、法國、巴西、烏拉圭、新西蘭等,哥斯達黎加亦意外地通過民事結合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