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遏止政治暴力

朱景玄校長   |   新界校長會會長
15/09/2011

當老師和同學們還在享受八月份的愉快假期時,社會上的不同層面卻在靜靜地起革命,對部分政府官員來說,更是挺不好過的。八月十八日副總理李克強訪問港大,一些學生以激烈的行動表達意見,保安和警員在履行職責期間惹來禁錮嫌疑;其後在替補機制論壇和施政報告地區諮詢會,部分出席人士壁壘分明,惡言相向,起哄搗亂,投擲紙飛機,令論壇受阻;有示威者更與工作人員衝撞,不但破壞了場地設施,還導致公職人員受傷,引起公務員組織公開表示憤怒。

上星期在拙欄刊出《一個歌唱比賽,一幅感人畫面》,本來是希望宣揚和諧、友愛的訊息,但軟性的表達,總不比直接的評論那麼能夠搔著癢處,所以,今天還是要寫一下自己的感想。

政府的功能是管治社會,公職人員的職責是為市民服務。如果市民對政府或公職人員的表現感到不滿,都有既定的正式渠道作出反映。以衝擊的手段表達訴求,不代表別人就要接納或就範,正如說話大聲一點,不等於加強了說辭的說服力,反而可能引起聽眾的反感。暴力行為更是不能容忍,無論所持的立場和理據如何充分,一旦使用暴力,便會馬上變得理虧。

「公民抗命」和「捍衛公民權利」根本只是一些暴徒的「羊皮」,是為暴行砌辭硬說是「曉以大義」的藉口!可悲的是,有立法會議員居然覺得沒有問題。三個星期前,拙欄談到在倫敦持續數天的騷亂時,也提及議員「這些本該被視作榜樣,被認為是社會精英的人,竟成為反面教材。」看最近網上流傳的「小學雞」短片,以及多年來一直被詬病的「港孩」問題,在今天已經不是個別例子。不難想像,這群被不良風氣不斷污染的年青一代,長大之後,為求發泄(不是表達)不滿,不惜破壞社會安寧,傷害無辜,漠視法紀,與執法者對抗,置社會秩序和良知於不顧,後果實在堪虞!

至此地步,除了希望教育界同工加強力度,糾正同學的思想,培養正確的價值觀外,亦促請警方嚴厲執法,讓滋事者得到應得懲罰,藉此發放正確訊息,同時,更可保障其他無辜市民「真正」的公民權利,就是享受安全與寧靜的生活環境。但願在所有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暴力得以遏止,讓香港能夠保持一向予世界「文明」和「安全」的「東方明珠」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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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新聞自由是怎樣被收窄的……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1/12/2021

2019年,全世界在看香港社會,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網絡抗爭事件,這令各地政府突然醒覺,原來很多網絡資訊,可以危害政權。網絡直播、評論、「起底」、分享等等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以往從來未有想過要規管,但當發現整件事原來可以令社會停擺時,似乎不能不干涉了。


下面我們嘗試順時序還原過去兩年多香港政府對相關議題的取態:[1]
































日期

事件

2019年6月

反修例集會中出現大量警察對記者不合理的對待,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蒐集有關個案,單是6月10日及12日兩天就錄得17宗他們認為警員濫權的個案。


 

2019年7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幾位高官在一次於凌晨時份舉行的記者會中,遭記者提問「會否落地獄」,行政長官沒有回應問題,同日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亦沒有顯示相關問題。


 

2019年8月

傳媒傳出政府擬用1922年訂立的殖民地法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處理反修例運動出現激烈警民衝突,當中可以管制刊物及通訊。


 

2019年9月

警方在旺角清場行動時,多次阻撓傳媒拍攝,有攝影師被防暴警員推撞,又有受聘於傳媒機構的司機,在協助採訪期間遭催淚彈射中頭部,身體受傷。


 

2019年10月

政府緊急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要求遊行人士禁止蒙面,有官員曾表示記者將獲豁免,但有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員命令除去面罩。警方稱在遊行中難以分辨誰是記者。當日有傳政府想統一發放記者證,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度澄清政府無這個意圖,但此舉已引起社會擔心政府欲打壓傳媒。


 


警方在鎮壓示威期間因為多次誤襲記者,又用電筒強光照射鏡頭,有記者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中突然宣讀聲明,警方同時即時撤離、中止記者會。


 

2019年11月

不少記者批評警方當時的例行記者會未有回應傳媒行家的提問,反而只是提出單方面的訊息,當中部份訊息與現場採訪的內容差距甚大。警方與傳媒關係因反修例運動的連串事件而惡化,11月初有記者在警方記者會上以「查警暴 止警謊」的標語戴在頭盔上作無聲抗議,雙方關係持續惡化。兩個記者組織及三個傳媒機構在6月至11月曾發出多篇聲明,指前線記者被警方阻礙採訪,過程中更曾被粗暴對待;有電視台新聞部負責人在11月下旬向警方遞交投訴信,指記者遭強行扯下面罩,被投擲催淚彈等。


 

2019年12月

政府留意到不少示威者透過網絡眾籌到世界各地賣廣告,宣傳其政治立場,甚至有組織邀請外地政要聲援他們,政府遂針對這些廣告,以及外地傳媒報道,作出澄清。另外,政府又批評黑衣暴徒罔顧巿民外出用膳的權利,闖入商場食肆破壞,行為令人憤慨,並指出干犯刑事毀壞罪行。


警方針對反修例風波中的傳媒報道,時事評論等發出多次澄清及表達意見,又指有傳媒使用的詞語,加深大眾對警隊誤解。此外,政府開始自己製作2019年大事回顧。


 

2020年2月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環節,有嘲諷警方的內容,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收到二百多宗相關投訴,警方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言人表示,港台編輯方針必須準確持平。


 


壹傳媒主席兼大股東黎智英於2月底被捕。


 

2020年3月

無綫電視成功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申請,免去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無綫電視隨即停播港台節目《議事論事》。


 

2020年4月

港台英語節目《脈搏》(The Pulse)在3月底播放的一集,在討論疫情時訪問了世衛助理總幹事艾爾沃德,談及有關台灣可否入世衛,4月初商經局局長邱騰華質疑節目中的表達有違一個中國的原則及《香港電台約章》。


 


港台另一節目《左右紅藍綠》2019年11月的其中一集,突然被算賬,通訊局收到三百多名巿民投訴,稱主持言論偏頗,煽動對政府或警方的仇恨。


 

2020年5月

通訊局在5月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一段「驚方訊息」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警告。港台隨即檢討有關節目,在播放該季餘下五集的《頭條新聞》後,就暫停製作。


 

2020年6月

人大通過為香港制訂《國安法》,有關法例在630日晚上11時實施。

2020年7月

警方在7月中宣佈,《警訊》改由警隊自行製作,結束過往47年與港台合作拍攝該節目。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兼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7月底接受《大公報》專訪時稱,會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不排除立法監管傳媒。


 

2020年8月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於8月上旬舉行工作小組會議,檢視港台投訴機制及程序。


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表明不續約,商經局就廣播處長一職刊登職位招聘廣告。


 

2020年9月

9月下旬,警方宣佈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2020年11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11月被重案組高調上門拘捕,指她在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用查冊資料做新聞報道,被控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三間主要電台在11月接到通知,因《國歌法》自6月生效後,被要求每天播放一次國歌。


 


油麻地發生大火後造成八人死亡,有線記者於屋宇署資訊中心查閱涉事大廈圖則,調查是否涉及僭建,有關申請最初遭署方拒絕。其後,署方指基於公眾利益願意提供有關資料,又指處理查閱樓宇圖則申請時,須根據《版權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密責任的規定考慮。


 

2021年1月

運輸署推出新措施,如任何人想對車輛進行查冊,車主會收到電郵通知,載列申請車牌查冊者的名稱,申請目的等資料,如有車主懷疑個人資料可能被濫用的話,可以聯絡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記協批評新政策等於通風報信,打壓調查報道。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很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導致有人受傷害,認為傳媒不應在查冊一事上獲得豁免,並與其他部門正檢視不同的查冊安排,減少不當情況出現。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驚方訊息」環節再有三集被評為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港台就政府圍封佐敦四街時,報道政府派發的物資只有罐頭但未有罐頭刀和煮食工具等,被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批評為蓄意誤導,因為部份罐頭本身有自帶拉環。不過港台同時發聲明,當日亦有訪問部份受限區內居民,的確有居民因為沒有罐頭刀,開不到罐頭,打算退還有關物資。


 

2021年2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月初在立法會答問會中表示,「覺得香港電台極有需要改善」,並認為港台作為公營電台和政府部門,兩年內被通訊局裁定七宗投訴成立是難以接受。政府在2月下旬即公佈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稱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政府同時宣佈跟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提前解約,委派資深政務官李百全空降港台擔任廣播處長一職。


 

2021年3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的身份證號碼和通常住址。


 


李百全於31日起出任廣播處長,他稱要盡快投入作為總編輯的角色,叫停播放《鏗鏘集》、《香港故事》、《議事論事》等他認為不持平和不客觀的節目。部份節目則更換主持人,又要求訪問特定政治立場的人士。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直言,管理層批評節目有問題,但未有拿出具體內容,前線同事需要有實例才可作跟進。


 

2021年4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為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在要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罪成,遭罰款6,000元,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而罪成的個案。

 


拍攝、後期剪接由政府新聞處領導,並由特首辦邀約各界人士接受行政長官訪問的節目《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自4月底開始,在港台電視31台,晚上6時30分播放,節目共40集。


 

2021年5月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主動提出社會有「假新聞」,並稱如有媒體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有證據會拘捕或檢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要研究怎樣立法規管假新聞,未有具體時間表。有傳媒收到政府中人放風稱,政府內涉及新聞或資訊傳播政策的部門有四個:


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管新聞自由中涉及《基本法》和國際公約的部份;


2. 創新及科技局規管互聯網供應商及媒體發佈平台;


3. 民政事務局和屬下的政府新聞處是新聞業界的對口部門;


4. 保安局則負責涉及刑事的工作。


 

2021年6月

6月17日,500名警員持法庭手令搜查壹傳媒大樓,保安局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資產。


 


6月18日國安處起訴《蘋果日報》兩名高層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於623日結束營運,624日出最後一份印刷版報紙,網站於同日零時關閉。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下《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要求電影檢查員在審查及評級時,要留意影片有沒有「描繪、刻劃或表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這些行為的內容。


 


《大公報》一名男記者涉車牌查冊而被控虛假陳述罪,獲控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了事。


 

2021年7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電台節目中稱,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充斥大量假訊息,例如8.31事件中太子站有人死亡,誤導社會。他認為要就虛假訊息規管作進一步研究,並應該就假新聞立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後在一個節目中,主持人重提傳媒報道她在一閉門會議的講話內容,林鄭月娥稱傳媒不應報道有關內容,又指事件反映傳媒誠信及道德問題,主持人追問內容涉及公眾利益為何不可報道,又指公開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回應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政府提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加強打擊違法「起底」行為。亞洲互聯網聯盟對此表示關注,早前有傳媒指幾間全球大型互聯網企業,包括facebook、Google和Twitter稱如政府繼續修例或考慮撤出香港,亞洲互聯網聯盟澄清無科企成員準備撤離香港。


 


首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因為駕駛背後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被判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入獄九年。


 

2021年8月

8月中親建制社交群組瘋傳一幅截圖,稱特區政府不再承認記協發出的記者證,政府澄清時表示,現時沒有設立記者註冊制度,惟記者出席活動時須出示合資格記者證。


 


政府進一步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建議包括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是否會不利國家安全,並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2021年9月

立法會在9月底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在網絡上披露個人資料,將被起訴。此舉除了打擊「起底」活動外,同時亦可能會對新聞採訪自由造成打擊。


 

2021年10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10月初發表《施政報告》時指,特區政府「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政府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統籌「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以「打擊假新聞」、保障網絡安全等。


 

2021年11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11月中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進行法律研究,主要可透過「管理」或立法「刑事化」處理。他個人認為可優先考慮採用規管手段,由業界主導,自行設立專業化守則。


 

2021年12月

警方國安處於12月29日手持法庭手令,以涉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搜查網媒「立場新聞」的辦公室等地點,拘捕七名與立場新聞有關的人士,並引據《港區國安法》,凍結立場新聞6,100萬元資產。立場新聞在同日宣佈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及於日內移除,並遣散所有員工。記協發表聲明,表示深切關注警方以國家安全為名,在一年內多次拘捕傳媒高層及搜查儲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新聞機構。事件引發連串骨牌效應,至少六間網媒停止運作或終止新聞相關工作。

2022年1月

網媒「眾新聞」在社交媒體宣佈於14日起停止營運,網站不再更新一段時間後將會關閉,該聲明又提到「過去兩年社會的遽變,傳媒生存環境惡化」,令該機構的團隊無法再毫無擔憂地,達成其理念。

 



[1] 此表內容主要參考傳媒透視的「傳媒記事簿」輯錄而成。全文可按月份參考以下網頁。梁麗娟:〈傳媒記事簿〉,香港電台網站,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category.php?cid=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落入抗爭夾縫的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3/05/2016

暴力抗爭日漸升溫,記者於採訪期間多次受到示威者衝擊,最近一次發生在今年年初二凌晨,記者被示威者用磚「掟」中受傷送院,以及投訴被警員毆打,傳媒團體當然發出讉責聲明。即使不用肢體暴力,示威者近年時有干擾記者採訪,在直播新聞現場時在記者背後加插「佈景板」,甚至故意大聲叫囂。記者紛紛表示一方面要採訪,一方面要自保,很不容易。傳媒高層亦要反思,處理新聞的手法是否已偏離巿民的要求,繼而令前線記者備受壓力?

走在前線的陳朗昇

曾採訪韓國農民示威和雨傘運動的記者陳朗昇,在初二凌晨於報館通宵收集和處理前線記者的相片和短片,他用「殺紅了眼」來形容示威者和警員,記者夾在兩陣中間,有時也擔起保護的角色。他說:「當中有一條片,睇到警察根本完全唔知示威者原來後面仲有後援,一衝上前先發現前無去路,記者走在警察前面,反而係第一個叫佢地走的人。」

夾在中間,一來是為了更好的攝影角度,二來是因為香港的記者素來不怕死。陳朗昇說:「香港記者做採訪真係無底線的,無裝備一個人用條布圍住塊面就衝出去。」陳朗昇憶述,2005年採訪反對世貿遊行衝突的新聞,韓國農民在第一天示威就燒棺材時,陳的攝影記者居然仍在那個燃燒的棺材下面,陳大叫:「喂,唔好影啦,上面著晒火啦!」

記者採訪期間「搏殺」,不惜身;遇著示威者使用暴力,會被他們誤傷,同樣也會被警察誤傷。陳朗昇就曾經在雨傘運動期間,即使清楚表明自己是記者,仍然慘被胡椒噴霧射臉,相片更成為當時有警察濫用警權的罪證之一。據了解,警方和記者團體私下一直有討論如何令警方在執行職務時避免「誤中副車」,甚至建議記者集體購買反光保護衣,以滋識別,不過陳朗昇坦言並不可行:「記者著住件咁嘢,邊個會理你?同埋咁樣做嘢都唔方便啦。無人會咁做㗎。」

陳朗昇認為現階段最重要的應該是保護裝備。他說:「香港大部份有規模的媒體都有突發車,可唔可以係每架車後面都放定五套裝備,例如頭盔,口罩等等基本嘢。如果事態突然有變,都可以好快有裝備保護自己,唔使空槍上陣。」

堅守新聞自由的岑倚蘭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同意,當一個保護小販的活動可以發展到掟磚,就代表整個社會都改變了。她說:「今日的示威者可以話打中記者只係佢地行動中的沙石。你話你係替天行道,但係同時傷及無辜……」

記者要加強自身裝備。她說:「初二凌晨受傷的記者,佢休班都即刻申請返工,好有熱誠,係一個好記者應有的表現。傳媒高層係應該去好好支援。」不過她坦言香港傳媒對前線記者的支援普遍薄弱:「係雨傘運動期間,你去睇下CNN,人地個記者出來做嘢,其實後面有個地方,放左一堆裝備係度,以備任何不時之需。有外國的傳媒亦同我哋講,記者除非得到管理層批准,否則唔准落示威區。呢個係傳媒機構對記者的保護。」

記者要受保護,無可否認有時是因為走得太前,但有時亦是抗爭者對傳媒報道不公的反彈。她以立法會選舉新界東補選為例,當時不少在選舉中心的人見電視台記者做直播,即時大聲抗議,令記者要完成採訪的難度大增。岑倚蘭認為應該一件事還一件事,無論如何不應影響記者當時的工作。她說:「記者有責任去採訪事情不同方面的第一手資料和訊息,但之後怎樣寫,用甚麼角度,這是編輯自主的問題。有示威者不斷以傳媒沒有做好第四權的工作為理由,干預新聞工作,實際上是對新聞工作的打壓。」

岑倚蘭承認,如果傳媒高層處理新聞有偏頗,不恰當的時候,而傳媒又欠缺自省能力,只會令整個傳媒的公信力減弱,影響整個編採運作。她說:「我哋依家欠缺易地而處的思維。你高層落來跑下前線,來聽下面班人點樣睇你處理新聞,同時記者亦都應該要去諗下,當你係中層或者高層時,要點樣考慮新聞的角度。」

她舉例,在初二凌晨之後,有傳媒將攝影記者的相片拿出來,並將沒有蒙面的示威者一個個用大頭的形式刊登,稱他們為暴徒。一方面將示威者污名,同時又未審先判,傳媒如此使用記者冒險拍來的照片,最後當然被社會責難。記者辛辛苦苦將新聞資料交到編輯室,全被扭曲得體無完膚,部份有心的前線記者意興闌珊,選擇轉行是非常值得理解的。

在磚頭暴力之前,往往有不同的壓迫和制度暴力在影響新聞自由。岑倚蘭強調,唯有更多有心人,在最艱難的時候肯守住不叩頭才有希望:「都有好多中層係有心的,於是佢地日日踩鋼線咁搵個平衡,希望可以做到新聞,又有良心。不過我地都明白個情況係越來越艱難。因為係整個制度要壓縮你的新聞自由。」
 

雨傘下的呼聲 大時代的見證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1/2015

這是最壞的時候,也是最好的時候。

9月28日,那87發催淚彈震撼了整個社會,以至全世界;外國媒體更將之冠以「雨傘革命」的名號。一夜間震醒了香港老中青各世代,一夜間也令社會出現紛紜的意見。在這紛亂的大時代,基督徒以及教會也難以逃避。然而,你的立場如何,並不是重點,重點是有否看見神在這大時代給信徒群體的呼召,以及在其中活出信仰。

你的信仰如何,你的日子也必如何。

 

阿飯|因公義而發聲 

一個參與佔領又寂寂無名的平信徒

 

佔領第64夜,阿飯手裡拿著周保松撰寫的《政治的道德》,與筆者步往添美道公廁對出名為「添美公民」的帳幕,他鄰居是「外國勢力總部9-28」,營名都記在『金鐘上河圖』中。

對於30出頭的阿飯來說,這次佔領絕對稱得上是大時代。

 
參與運動 為不公義發聲

阿飯任職中層管理,不憂食,所以說不上是廢青(指不上進、沒有社會責任的頹廢青年);他曾多次置身於清場行動,不時勸止示威者和警察雙方的挑釁,他並沒半點憤世嫉俗。眼前是個樸實的年青基督徒,「我出來,是因為基督徒要就不公義發聲,拒絕『普選』謊言。」

他贊同非暴力,「佔中理念就是不衝撃;就算現在衝了,亦不應該撞人,衝去佔據沒有人的地方……我認同非暴力才能帶來道德感召。」他說警察的武力很大,理性上知道市民是「冇得鬥」,「警察非真正的抗爭對象,為了達到訴求而傷害他人身體是不對的。」

 

保守教會中的異類

佔領情況告急時,非基督徒朋友間在WhatsApp群組不停交流佔領的資訊,但教友群組則商量BBQ吃甚麼,相映成趣。「分享唔到,我係有點距離感……」

自小在一間反對涉足政治的教會長大,阿飯對一些說法倒背如流,「耶穌有沒有公民抗命?基督有沒有有推翻羅馬?你有沒有為政權禁食祈禱?要順服掌權……」他多數選擇避開正面討論,免得發生衝突。

教會氛圍培養出一種觀念──信仰是很個人的,是自己與神的關係。直到國教事件阿飯才開始受啟蒙,「我在教會是青年導師,國教事件令我覺醒,原來共產黨正滲入年青人中。」

教會裡沒討論,但網上卻有,「網媒很方便,我看了很多關於社會公義和民主的文章,然後再對照信仰,發現原來基督教是support我為著一些社會公義的問題去發聲和爭取。」普選、提委會制度,都涉及權力傾側於權貴的問題。

阿飯不會離開教會,反而覺得教會會慢慢改變。「要慢慢感染弟兄姊妹,他們只是未曾留意,總有一日自己會被影響到,然後就會留意。」

 

Mary|始於理解 始於溝通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系講師 梁林天慧

 

「長達幾十日,佔領運動是個奇蹟。但和SARS年代不同,年輕人用了超多方式爭取,但都得不到回應。」這是Mary在佔領第五十天的觀察。

他眼中的八十後兒子「平時不熱衷政治」,但今次竟在金鐘瞓上一、兩晚,又批評父母「剩係在家剝花生」,母子關係有撕裂嗎?「某些人覺得(佔領)不可能,但現在的青年人覺得可能,為甚麼就不讓他們按所相信的去行動呢?」Mary向兒子解釋這抗爭模式非她能力所能參與,但她表示理解支持兒子。

 

政治立場迥異 溝通才是出路

運動帶來撕裂,同時也帶來對政治立場的覺醒。Mary在加拿大成長,政治立場是生活一部份,「加拿大有政黨,人人在大選時都有不同政見,也有不同參與度 (當然有部份人對政治冷感,對政黨和参選者不聞不問)……有不同政見沒大不了,不值得爭執。但英國冇比香港人有政見、董生又曾天真地說自己唔係搞政治……」到今時今日立場浮面,令到一家大細都無法避免,重新思想作為市民的政治身分。

Mary深深體會迥異的世界觀,「有些人經歷過文革、有些人認識英國政權……」,但最後溝通才是出路。「平日一家人靈修分享,藉此作為接納不同看法的平台。」

「要學習承認自己要摸索一件新的事」不論是哪一代,面對大時代都有新的震撼,要給他人空間去處理自己的感受,「有些人試過走難、有些人見過共產黨,容許別人面對自己的過去有真實的感受,尊重他人經總結後的人生態度/政治取向、唔好一句批評捅落去」,盡力謙遜地跟別人交流,或能理解上一輩的憂慮和謹慎,和年輕一輩至情至性的民主渴求。

任誰都可想像:「五年後看,朋友家人為佔領運動撕裂,你覺得值得嗎?」

 

袁牧|洞察服侍的時機

循道衛理聯合教會會長及香港堂主任牧師袁天佑

 

「長達2個多月,(民主)訴求單一,還舉世觸目。」訪問當天正踏入佔領運動的第60日,按袁牧觀察,這運動十分重要,「自英國殖民地轉到中國管治,幾十年間香港人都沒經歷過。」

八九六四,袁牧在倫敦聲援,「當時學生身亡很震撼,好難過;同時期望中國在民主上有像蘇俄和東西德的轉變,可惜25年過去都沒有改變。」袁牧祈求佔領運動不是六四重演。「我做很多斡旋,又簽不同立場的聲明,甚至計劃與其他牧者築成人鏈隔開示威者和警察,減低傷亡。」

 

開放教會 危急關頭的服侍時機

袁牧禁不住形容831人大落閘是「強差人意、保守中的保守」。內心期望一個更民主的政制,但對於佔領,他沒有既定立場。

開放地方給928示威者暫避是否支持佔領?「那晚教會有崇拜,開放教會是即時反應。任何人都需要一個喘息的空間,不分立場,雖然有些教友覺得那些人犯法……」袁牧強調「支援」不等於「支持」,在事態緊急中仍有很多同工教友落力幫助扶持,他覺得「好欣慰」。袁牧坦言曾收過一些匿名信反對教會開放地方給佔領者,「我在講壇上呼籲他直接找牧者傾」。

 

反省自身角色 大時代給教會的功課

在這時刻,教會可以重新省察自身角色──尤其是教會與政治關係的神學,停止再借「政教分離」作藉口逃避社會事件,因為任何事都是政治。「好似明光社會關心婚姻。有教會很關注這方面的議題,但談到政制就沉默。其實兩樣都要討論!教會要落功夫,幫助教友探索事件的不同意見,學習互相明白對方的立場。」袁牧語重心長地解釋。

聆聽,就是「自己不一定正確,並接納別人的觀點,承認自己未必有絕對真理知道個世界應該怎樣。」活在大時代中,這位牧師有容得下迥異立場的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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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雞蛋撞石牆 
不免碎裂斷腸,怎麼較量
一堆雞蛋望石牆
可以變做力場,繼續擴張

-- 謝安琪 〈雞蛋與高牆〉

 

最好的時刻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1/2015

當危難來到 四周充斥苦痛哀號

希望亦來到 你挺身擊倒了恐怖

這時候來到 最差一刻等我改造

岩隙窄路 盡處能見樂土

謝安琪《最好的時刻》,周博賢詞[1]

 

2014年,很多人說這是最壞的一年,特別是九二八後,世界彷彿改變了。我們看見兩個世代的人,分隔兩者中間的不只是網絡鴻溝(digital divide),在對社會願景、民主發展及上流機會等等的研判上,幾乎都有截然相反的看法。

一時之間,社會出現了黃藍營對壘,互相看不過眼,情緒式宣洩明顯。明光社早在9月28日發出聲明,呼籲各界理性克制;[2] 明光社網站上曾刊出一篇「泛黃」的文章,藍營的人寫信來投訴;我們亦曾分享一篇「藍絲帶」的警察禱文,結果遭一堆支持民主學運的人排擠,各種「不公不義」、「人渣」、「建制敗類」……(下刪一堆粗口)的指控在明光社的facebook流傳。

 

前所未見 在分裂裡的世代中對陣

然而,近自家人朋友,遠至傳媒,都突然分黨分派,甚至網上引發一輪unfriend潮。大家見面時最安全的是只談風月不談政治,甚至枕邊人亦有因為意見不同而斷然要離婚。教會無可避免地也分裂了,整個社會變成只問立場,不問原由而打罵,這近乎文革式的叫陣。

事實上,早在未佔領之前,明光社早已透過《通識三分鐘》的環節討論民主、選舉、公民抗命、非暴力抗爭等基本議題。我們邀請社工、記者教觀眾如何在不同場合討論時政而不失友誼。今年的學校及教會講座中,亦加入新媒體素養的題目,受眾除了青少年,更有家長與牧者,他們一同討論使用網上溝通工具的禮儀、守則,甚至背後的價值觀。

 

各有立場與選擇 同為堅持信念

當示威、佔領馬路發展至網民在網上呼籲大家走到旺角彌敦道十字路口一起扮「跌銀仔」、購物;而警察又會失心瘋似的見人就用警棍打,頭破血流還不收手時基督徒群體衽如此極端二分的社會中,有人選擇支持一邊,捍衛他們自己相信的公義;有人選擇不聞不問。然而,明光社卻堅持,在混亂的局勢中堅守專業中立,寧願受盡兩邊指責與質疑,也不願意失卻與任何人溝通和彼此關顧的機會。

 

時代揀選了我們

一眾成年人在過去十多二十年教導小孩,他們長大後就是未來社會的主人翁。我們引路的角色,現在或者有所轉變了。但正如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所說,如果他們是「被這時代選中的細路」,[3] 這時代也同樣揀選了我們,與這群年青人同行。

我們深信,在未來一年矛盾不會隨著清場而全部消失。這,是最美好的時刻,或者也是最壞的時候。願我們每一個都勇於做和平之子,在憎恨之處,播下主的愛。其實大家都愛香港,大家本來就不是敵人。
 

 


[1] 此為由香港歌手謝安琪所唱的「最好的時刻」,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ruol3rEzyE

[2]明光社緊急呼籲 同心關注時局 避免衝突惡化,網址:http://www.truth-light.org.hk/statement/title/n4971

[3] 「我哋係被時代選中的細路」是卡通片《數碼暴龍》的名句。參: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4/10/29/89223

教會與政治的再思

── 生命倫理錦囊 第20期

17/12/2014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由「佔中」直到「雨傘運動」,這一切打開了香港社運和政治的新一頁。或許,在贊成或反對佔中之前,教會與信徒更應先上一次「政治課」。[1]

政治一詞,源自希臘文πολις,[2] 至於在中文裡,「政治」一詞早見於孔子,他認為「政者,正也。」[3] 在《尚書‧畢命篇》中亦提及:「道洽政治,澤潤生民。」簡言之,政治是指符合正氣、天道和自然原則,和利及人民的管理行爲及社會運作形式。[4] 正如國父所言:「政治乃是眾人之事。」其廣義即是:政治屬於群體生活的一部份,是公民參與塑造的。狹義來說,就是參與制定政府的制度和決策了。[5]

作為基督徒,我們或許會問:耶穌參與政治嗎?要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就要認真檢視耶穌的生命故事及了解其背景。耶穌生於羅馬時代的政治和法律體制之下:耶穌是拿撒勒(在以色列北部)人,卻出生於伯利恆(在中部的耶路撒冷附近),因為羅馬政府需要統計人口,要眾人「各歸各城,報名上冊」——而猶太地既是希律王分封之地,也是直屬羅馬管轄,情況有點像1997年前(甚或日治淪陷時期)的香港殖民地。[6]

若以這角度看耶穌故事,我們就能有更多的了解。如耶穌十二門徒中,除了彼得與約翰,同時也有稅吏馬太(當時的稅吏是貪婪之徒,他替誰抽稅?他是「猶奸」嗎?)和奮銳黨西門(奮銳的原文解作「匕首」,有「革命」的意思),的確十分震撼:原來耶穌也接納持不同政見的門徒。而彼拉多聲稱耶穌是猶太人的王」,最後耶穌被群眾釘於十字架上,也算死於政治底下。

你可以說耶穌一心在於神國,但若你以為祂與政治沒有關係,就一定攪錯了。耶穌碰上政治,也超越政治:門徒中甚麼政見都有,但祂不是靠在某一邊,而是永遠在這些之上 (Above all)。政治進入耶穌的生活中,但耶穌超然地看待它。

而從信仰出發,教會應如何處理「政治」?我們時常聽到的「政教分離」又是如何?其實在基督教歷史中,政教關係的發展是多變的。就以初期教會為例,當時的羅馬政府將教會定性為非法組織有數百年之久,在「政教對立」下,造就了很多殉道者。[7] 與此同時,教會發展與教父制度的成立(如著名的奧古斯丁)確立了教權的地位;直到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將基督教立為國教,再到後來羅馬帝國覆亡,在中世紀時代,教廷凌駕政權,是為「政教合一」。

在改教時代,除了馬丁路德在教義上的倡議,其實不少的新教宗派是帶有「政教聯盟」的特性:如加爾文在日內瓦建立的政權。

今日基督新教中的路德宗、改革宗、聖公會等,其實都是帶有「國家教會」的模式。相對而言,近代的「政教分離」雖有聖經依據(如路二十20-26: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但更源於歐美教會的傳統,尤以美國影響為甚:該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就是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訂關於設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其旨在將宗教權力和國家、政府統治權力分割。[8]

不過,我們也要知道基督教同時也有著「抗議宗」(Protestant)這屬靈傳統:參與社會事務並作出抗爭,因這本是基督教的立教基礎。當然這不等於胡亂示威抗議,但我們的信仰應時常有一種「神性的不滿足」,對自己及社會有更高的期望。[9]

在二次大戰中,曾公開反對納粹德國的神學家潘霍華說:「在邪惡面前的緘默便是邪惡。不呐喊恰恰是一種呐喊。不作為恰恰是一種作為。」而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埃利·維瑟(Elie Wiesel)曾這樣說:「中立從來只有助於壓迫者而非受害者,沉默永遠只會助長施虐者而非被虐者。」[10] 這些提醒都值得教會一再反思。

 

反思有關「公與義」的聖經基礎

約書亞走近耶利哥的時候,抬頭觀看,看見一個人站在他對面,手裡拿著拔出來的刀。約書亞走到他那裡,對他說:“你是我們的人,還是我們的仇敵呢?”那人回答:“不是的;我現在來是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臉伏在地,向他下拜,對他說:“我主有甚麼事要吩咐僕人呢?”
~約書亞記五13-14《新譯本》

沒有信徒會否認耶穌是行公義的,而作為信徒群體,對於「行公義、好憐憫」(彌六8)更應該責無旁貸。只是,當信徒一談到如何「行公義」,又或是切入最近的社會議題——信徒以公民抗命的方式來對抗「不公義」的政權算不算「行公義」的時候,信徒群體便會意見紛紜,甚至出現「撕裂」的情況。

當信徒討論當代社會某些議題,並試圖引用《聖經》來支持自己的立場時,總能找到「合乎己用」的經文。支持社會行動或公民抗命的人士,可能會從舊約的經文入手,引用先知的說話,認為「學習行善,尋求公平,指責殘暴的人,替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賽一17《新譯本》)。而反對社會行動的人則較喜愛引用新約。他們會指出耶穌教人「愛人如己」,而面對迫害時,又如等待宰的羔羊,沉默不語,為信徒闡揚甚麼是「寬恕與和平的生命」。[11] 也有一些人會引用保羅順服掌權的言論(羅十三1-4),堅持信徒要無條件地順服在上位的政治領袖。

誠然,《聖經》並不是一本百科全書,面對世界日新月異的嶄新發明,有很多題目是在聖經世界中沒有提及的,再加上經文詮釋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信徒確實難以直接引用經文來支持自己的政治觀點。罔顧聖經的上下文,又或是經文本身所牽涉的文化或歷史等背景,而硬要從《聖經》中抽取一些「合用」的經文來回應不曾發生於聖經世界的事情,這樣或會帶來斷章取義的結果。

這並不是說信徒因此便不能引用經文來支持自己的論點,只是在引用之前,可能要多花些功夫了解經文的上下文,以及經文的寫作背景,而不是按字面解釋而把經文搬字過紙。例如不少人喜愛引用保羅的經文:「政府的權柄,人人都當服從,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反對神所設立的;反對的人必自招刑罰。」(羅十三1-2《新譯本》)。大家會簡單地按字面解釋,還是會想到保羅並非要宣稱一個普世性原則,而是要邀請當時的信徒在傳揚福音時,應如何面對政府。[12]

當時有不少猶太人忠於申命記十七章15節的吩咐:「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的神揀選的人作君王管理你;你要從你的兄弟中立一位作你的君王;不可立你的兄弟以外的人作王管理你。」(《新譯本》),他們某程度上抗拒外邦人的統治,甚至會採取一些與政府對抗的行動,例如他們拒絕交稅給羅馬政府,或在羅馬及亞歷山大發起暴動。與耶穌一樣,保羅希望調解當時的信徒與羅馬政府間的衝突,並有智慧地面對政府。他亦希望信徒要向他人顯出愛心,盡公民的責任,好好交稅(羅十三7)。當然,保羅在羅馬書中所展示的是一個理想的政府,是要叫作惡的懼怕,因她會向作惡的人施行刑罰,人只要行善,便能得到稱讚(羅十三3-4)。因此,政府的政權並不是一個最高的政權,神勝過任何政治體制(羅十三4),[13] 而信徒則要盡公民的責任。

讀者可以不同意上述對羅馬書有關「順服政府」的詮釋,畢竟面對同一段經文,釋經學者的看法都不盡相同。然而,很多釋經學者都不會否認,保羅不是為了神學本身而著書立說,他的書信都是出於關心當時教會,為要教導信徒如何面對實際問題而寫的。因此,信徒引用經文之前,對經文的寫作背景有初步的了解是必須的。

不過,《聖經》中的確又有一些指向大原則的經文,例如「愛神愛人」、「做鹽做光」、「行公義好憐憫」等。信徒可以明白這些經文的背景當然是好事,但即使我們不明白這些經文的寫作背景,也不妨礙我們去實踐這些大原則。

這樣說來,「行公義、好憐憫」便足以成為支持公民抗命的理由嗎?不錯,在經文的應用上,為孤兒及寡婦伸冤(申十18)可延伸至「為到其他受壓迫的人伸冤」。只是,先不談不守法律是否合乎聖經原則,單單討論公民抗命衍生出來的行動會否在無意中對他人造成傷害,便是一個值得大眾思考的問題。即使公民抗命被界定為非暴力行動,但事實上,「暴力」可以有不同的定義。楊梓燁便曾對此作出不少提問:「心理傷害算不算暴力?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他人財產損失算不算暴力?言語上的辱罵算不算暴力?激烈的肢體反抗算不算暴力?強制性的壓力施加算不算暴力?破壞公物算不算暴力?」[14] 這些都不是經文背景的問題,但卻是實際上需要考慮的問題。

簡單來說,面對現今社會錯綜複雜的問題,我們不可能罔顧《聖經》上下文及其寫作背景,從而擷取某一段經文來支持自己的論點。另外,即使應用歷久不衰的聖經原則時,也要認識所探討的課題當中的複雜性及其牽涉的不同範疇。當然,身為信徒,我們可以就不同議題,嘗試以《聖經》作討論及信仰反思。但說到底,我們都不完全,除了神,沒有人可以正確無誤地詮釋及應用經文。面對不同的意見或立場,不同意之餘,也不忘尊重他人,以事論事,不作人身攻擊。任何時候,只高舉單一的原則而無視其他原則,都是十分危險的。幾時我們完全不願意了解不同的意見,其實就是我們最需要聽不同意見的時候。

 


[1] 其實,香港教會從來在政治舞台上有著其獨特角色。有關香港教會與政治的討論,請參考《生命倫理錦囊》2012年3月,第9期。

[2] 這字最早記載於荷馬《史詩》中,最初的含義是城堡或衛城。古希臘的雅典人將修建在山頂的衛城稱為阿克羅波里(Acropolis),簡稱為“Poli”; 在城邦制形成後,“Poli”就成為了具有政治意義的城邦的代名詞。參Henry George Liddell, Robert Scott. Πόλις: A Greek-English Lexicon. Perseus Digital Library. http://www.perseus.tufts.edu/hopper/text?doc=Perseus%3Atext%3A1999.04.0057%3Aentry%3Dpo%2Flis

[3]《論語》顏淵、第十七篇。原意指:君王治理國政者,需要正道。

[4] 中文百科在線。http://www.zwbk.org/MyLemmaShow.aspx?zh=zh-tw&lid=205294

[5] 孫文《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一講》。原文是:「政治兩字的意思,淺而言之,政就是眾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的事便是政治。有管理眾人之事的力量,便是政權。今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做民權。」

[6] N. T. Wright (1994) Jerusalem in the New Testament.  http://ntwrightpage.com/Wright_Jerusalem_New_Testament.pdf

[7] 事實上,直到羅馬政府發出「米蘭諭令」後,教會才有合法身份。與之比較,教會過去與現在也參與很多「非法活動」:如馬禮遜牧師當年來中國傳教就是非法的,今天我們往大陸宣教,聯絡家庭教會,也是不合法。參胡志偉:〈佔領與違法的思考〉,《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4年11月7日。

[8]參陶理主編:《基督教二千年史》。香港﹕海天書樓,1997;及趙崇明著,《當教會遇上政治-----政治實踐的神學反思》,香港:香港神學院,基道出版社,2005 年。

[9] 抗議宗一詞,源於十六世紀在神聖羅馬帝國議會中,反對鎮壓新教人士的少數反對派,後來引伸為新教徒的統稱。參程翔:〈基督教與佔中〉,《明報》,2013年9月18日。

[10] Elie Wiesel Quotes http://www.brainyquote.com/quotes/authors/e/elie_wiesel.html

[11] 侯活士著˙紀榮智譯:《和平的國度:基督教倫理學敵議》(香港:基道,2010年),頁130。

[12] 參曾思瀚著˙曾景恒譯:《壞鬼釋經》(香港:基道,2011),頁121。

[13] 參曾思瀚著:《壞鬼釋經》,頁121-122;James R. Edwards, Romans. New International Biblical Commentary (Massachusetts: Paternoster Press, 1992), 199-201.

[14] 詳見楊梓燁:〈公民抗命(公民不服從)(四):公民抗命必須非暴力?〉。網誌:捷學的哲學。http://chit-philosophy.blogspot.hk/2014/07/blog-post_17.html

通過同性婚姻之後……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7/11/2014

當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和歧視法,便等於強制每個人認可同性關係。繼早前蛋糕店、花店、婚紗照公司、酒店和旅館被打壓後,讓筆者再分享另一宗不幸事件。

仙菲亞和羅拔.傑福特一家(Cynthia and Robert Gifford)在紐約經營「自由嶺農場」(Liberty Ridge Farm)超過十五年,其中一個服務是租借農場予新人作婚禮場地。

紐約在2011年通過同性婚姻,女同性戀者珍妮花.麥卡鍚(Jennifer McCarthy)和女雙性戀者梅麗莎.艾雲(Melisa Erwin)在一年後致電傑福特太太,表示希望租用農場結婚。傑福特太太禮貌地拒絕她們,並解釋他們基於宗教信仰對婚姻的看法而作出營商決定,又解釋這是「私人經營的生意」。

這對女同志帶同與傑福特太太的電話錄音,向紐約州人權處(當地執行平權法的機構)投訴該農場。人權處認為農場屬於「公共服務」,拒絕讓同志舉行同性結婚典禮實屬基於性傾向的歧視,因而裁定傑福特夫婦要就兩個女同志的情感傷害賠償合共3,000美元(約23,400港幣),並就違反平權法罰款10,000美元(約78,000港幣)。另外,裁判官命令傑福特夫婦須接受反歧視培訓和在農場提供反歧視守則。

該對女同志認為自己被拒絕會「令人覺得那些人在審判我們,覺得(同性婚姻)是錯事」。

然而,傑福特夫婦真的想審判同志嗎?不。他們多次在媒體表示對同志的尊重,包括在農場聘用男同性戀者和由女變男的變性人當職員,他們確實友善地對待同志;但他們拒絕同性婚姻並非基於性傾向,「我們只是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只是不希望在自己的家族農場中進行由政府定義的(同性)婚姻。」

通過所謂「平權」的歧視法中,良心和宗教實踐都會被定性為歧視,在美國如是,香港亦然。甚麼「你有你結,我有我結」、「同性婚姻唔需要你認同」等說法,在同性婚姻合法後都是廢話,誰也再無任何異議空間。

當通過同性婚姻後,在那個社會,你可以相信「婚姻只能是一男一女之間」,但再也不能實踐出來;在那個世界,要麼放棄信念,隨波逐流,要麼就公民抗命。

 

[相關法律文件]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7/11/2014

重新上路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3/11/2014

香港已經不同了,無論大家是否支持佔領行動,經過這一個多月,香港社會和教會的文化都已經出現了重大的轉變,衝擊着我們對何謂公義、法治、權威以至尊重的看法。雖然事態瞬息萬變,但執筆之時一切仍在膠着狀態,無論政府和運動的催生者都無法提出現實可行的方案,何時及如何結束難以估計。

由運動正式開始,身邊不少的親友和同事都有不同程度的關注,甚至全港市民都直接或間接捲入了漩渦之中,無法抽身。和很多人一樣,筆者亦經常拿着手機、對着電視,希望了解最新的發展,一有風吹草動,在facebook和WhatsApp羣組中便有看不完的消息和短片,亦有一些同事經常問我究竟會否就這件事、那件事作回應。起初的時候,的確草擬和參與了好幾份聲明及聯署,亦有多次專程往銅鑼灣和金鐘了解及關心留守者的情況,至於旺角更是乘港鐵經過時必定專程出站看一看的地方。

對於如何撤離,筆者當然毫無良策,不過,個人認為公民抗命誰是誰非,最後必須有人仲裁,總不能永遠各說各話,而和平的公民抗命的原意就是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甘願自我犧牲以彰顯一些法律或制度的不公義。所以,法庭是雙方應該尊重的仲裁者(除非大家認為香港的法院是不公義或受政府操控的)。法院的裁決我們不一定認同,正如在變性人婚姻之中筆者不認同幾名法官代全體市民作了一些倫理決定,但不認同歸不認同,社會仍要尊重終審法院在體制上的角色,若在追求民主時卻損害了法治的根本,得不償失。

面對整個運動成了一個看不到出路的漩渦,筆者的個人選擇是自行撤退,重新上路,將有限的時間和心力放在其他更能發揮影響力的地方。這不是逃避,而是要知道事有先後、緩急、輕重和優次,這不是對時局冷漠,而是重新擺放焦點。個人難以影響大局,但個人必須對自己的生命負責,知道自己為甚麼和怎樣過每一天。社會不是只得一個議題,整個社會及我們每個人總不能長期跟着別人的拍子和節奏過活,不要忘記身邊仍有很多需要我們關心的人和事,是其他人不能取代的。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2/11/2014

這是個令人傷感的年代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3/10/2014

這是個失去互信的年代,甚至令人不想說話,因為任何一句有關時局的說話若有人覺得不中聽,便可能損害家人、朋友、同事和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輕則在FB和Whatsapp的群組unfriend或退出,重則惡言相向、面左左。就算一些過往互相信任的人,也會突然對不同意見的親友冷嘲熱諷。

這是個鼓勵謠言的年代,只要是大家認同的說話,不少人不用求證便會傳開,當看到一些不認同的說話,大家不用深入了解便可斷言是謠言。這是個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是警察、消防員、救護員、在政總上班的人或受影響的小市民而總會有人相信的年代,網上流傳令人動容的片段多而又多,但我們看到的往往只是當時的一個小片段,前因後果全都不用理會,大家繼續口耳相傳自己相信的「真相」。

這是個各走極端的年代,中間派根本沒有生存空間,只會兩面不討好,雖然大家都期望政府和公民抗命的群眾對話,但雙方都早已定下一些對方難以接受的條件,而在傳媒面前大家都沒有退讓的空間,然後大家都想將談判破裂的責任推給對方,並且等待對方按捺不住犯錯時大造文章。最諷刺的是那些本來應該全職從政的議員卻全部只能靠邊站。

這是個沒有領袖的年代,在群眾運動之中,佔中三子、學聯、學民思潮、以至泛民都不能完全控制局面,雖然群眾的自律性極高,但不同的群眾之間的不同取態卻無法協調,於是那條路要封、那條路要開卻只能由不同的群體自行決定。而當一些市民自行執法,決定是否讓甚麼人、甚麼車通過,警察和其他市民不容置喙的時候,萬一有人有意無意地擦槍走火,能不令人憂慮嗎?

這是個需要謙卑的年代,沒有人敢說自己的判斷一定正確,其實無論支持或反對佔中,相信當中都有不少是真誠地為香港、愛香港的人士,只是大家對形勢的判斷不同,可惜我們都缺乏了願意聆聽的耳朵,大家在自己的群體之中都只聽到自己喜歡聽的說話,卻不願意走進其他群體,聆聽對方的心聲,卻繼續自我肯定(甚至陶醉)。真正的對話是要謙卑地承認對方也有不少理性的支持者,也有不少合情合理的判斷,並尊重對方的分析,承認自己的限制,才能開始溝通而不是各說各話。

這是個令人傷感的年代,連想寫一篇文章表達自己的感受都有不少顧慮,不想引起親友之間的爭執;不想因個人的立場影響其他人對機構的觀感;不想被一些非理性的人執著片言隻語攻擊;不想被人有意無意地曲解。當一個素來以言論自由見稱的地方,卻因為爭取民主而令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受到非理性的損害實在令人傷感。

上星期我簽名支持我的兒子罷課,但與天下父母一樣,我不想任何一個年輕人因為衝突而受傷,人微言輕,但我衷心希望大家要為學生和群眾知所進退而努力,切勿讓本自愛與和平的運動以衝突作結。

 

 

網絡世界洪流 推動社運發展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2/10/2014

有行政會議成員近日在公開場合先後多次說,近日爭取民主活動的人士佔據道路及天橋等做法是早有預謀的。警方甚至說參加活動的人是有備而來,準備抗爭;但當記者再追問細節,卻發現原來警方所說的攻擊武器是指保鮮紙和眼罩。我們不難發現不少這一代的成年人,仍然不明白網絡對新一代的影響,更不明白世界各地早就有由網絡發起的全球化抗爭運動。

近年在香港成功的社會運動,都有一貫的特色。首先,沒有主事人,所有討論均散落在社交網絡這類半公開的地方;而且相關資訊同樣在社交網絡流通。所謂佔領銅鑼灣和旺角,其實始於巿民不能進入金鐘政府總部的公民廣場,不能聲援學生下的行動,其討論過程可說公開透明得可怕。事後各區所需的物資,市民休息的地方,甚至商廈洗手間的密碼,都在這些群組分享出來。

警方若要預先處理及監察這些公開的群組,可謂易如反掌,但他們卻選擇全不理會。他們見「沒有人」領導運動,就以為群眾的組織鬆散,於是用自己原定及已演習了多時的「佔領中環」行動在街頭實踐一次。結果政府被國際社會恥笑,為區區幾柄雨傘出動催淚彈,並引發更多人出來支持有關運動。政府一直相信「示威者要有人帶領」的原則,現在已正式被網絡世界衝擊,甚至連泛民及社運中人也坦白承認現在整個運動不是由他們帶領。

自十多年前已開始了由網絡動員的社運模式,這早就令人知道運動中沒有單一的領導,及在網上討論所有行動等特點。可是,政府卻一直沒有理會,還在用舊思維去思考對策,以為行動後面一定還有幕後主腦在操控。現在很明顯,這真是香港人透過網絡動員、自發的運動。大家看到的井然秩序,並在出亂子時的危機應變處理,都是香港這幾十年的公民教育下,成功教育的新一代。國際社會也稱香港人是做社會運動中,最有禮貌的人;即使警察也是有禮有節,巿民跌了水樽在警界線會幫對方拾起,在沒有行動時大家會聊天。有暴戾傾向的,只是少數。

這幾天或者謠言滿天飛,但在網絡世界,不少人仍堅持理性討論,深信群眾的聲音和行動,可以帶來社會實際改變,理想的民主社會可早一點臨到這地。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10/2014

愛在抗爭蔓延時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8/05/2014

一言不合,繼而動武是過往不少衝突發生的原因,但現時往往是一言不發,首先動武。當一個社會不重視對話,彼此嚴重缺乏互信,而對抗性行動,甚至是肢體抗爭成為了社會運動的主流,大家只重宣示立場而忽略理性交流和互動,要就社會矛盾和分歧尋求共識便愈來愈困難。
 
在多元社會,由於不同團體和族群之間的利益、喜好和訴求分別愈來愈大,任何的法例、政策和意見要取得多數人的同意和共識亦愈來愈困難,正如今時今日的電視節目和娛樂亦愈趨小眾化,而不同族群要維護本身權益和為自己發聲的意欲亦愈來愈高,任何真誠地彼此尊重和希望以和平方式解決分歧和矛盾,避免武力衝突和破壞社會秩序的人,都應該努力尋求以對話、調解作為解決問題的起點,不應將零和遊戲、先發制人作為唯一及優先的社運策略。
 
雖然,示威請願、遊行集會,以至公民抗命,對香港人來說並不陌生,不過,我們有沒有認真思想過,究竟甚麼時候,應以甚麼方式,爭取甚麼訴求?忍耐有時、抗爭有時、守法有時、抗命有時、改革有時、革命有時,人一切行為的基礎最重要的是理性判斷,不要人云亦云,亦不要只墨守成規。不過,另一個更重要的考慮其實應是愛,無論在革命中拋頭臚、灑熱血;或是在聯署中簽個名,在遊行中亮亮相,都應該是為了令我們和下一代能處身在一個更理想的環境,而不希望見到「愛你變成害你」的局面,甚至「愛你愛到殺死你」一樣荒誕。願意愛而不是恨在不同的社會行動中蔓延開去。
 
今期《燭光網絡》希望透過介紹香港不同年代的抗爭方式和事例,讓大家更了解何謂抗爭,以及願意竭力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關心社會,一同愛在抗爭蔓延時

誰有資格將判斷變為真理?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1/04/2014

台灣近來的政局令人深以為憂,無論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究竟對台灣有利還是不利,以至應否佔領立法院、甚至闖入行政院。很明顯不同的人對當前的形勢有截然不同的判斷,當涉及不同利益的人民,對一件事有不同的判斷時,大家究竟應以甚麼方法去解讀何謂民意?以及甚麼時候可以用更激烈、甚至違法的手段去解決問題? 人多、大聲、甚或肯犧牲是否就一定代表民意?動機單純(例如無政黨包袱的學生運動),是否就代表其判斷一定正確?
 
另一方面,究竟怎樣才算是和平、理性地行使公民權或公民抗命呢?包圍立法院,和平地逼使議員正視反對者的訴求,相信沒有太多人反對,但佔領議事堂,令議會無法正常運作是否已超越和平示威呢?至於闖入行政院,甚至搗亂辦公室和內部的文件,相信會認同的人必然大為減少。作為已有全面而普及選舉的地區,台灣人民究竟有沒有其他方法表達對執政黨決策的不滿呢?即將於年底舉行的六都選舉,即幾個主要城市的市長選舉,其實是檢視民意的絕佳機會,執政黨若背離主流民意,令其慘敗是最好的教訓。若民眾支持透過阻止民選議會討論而不是以選票解決分歧時,民主制度必然受到重創。
 
當近期台灣太陽花學運之風吹來香港,有人提出是否應該提前佔領中環,甚至照版煮碗佔領立法會,去回應對政改諮詢的不滿,大家不能不問自己,究竟在甚麼情況之下可以違反法律?因為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任何人襲擊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以及違反議事規則進入會議廳範圍即屬犯罪,性質比和平佔領中環嚴重得多。當然,若大家判斷如果不這樣做,港人治港只會是一紙空文,縱然違法可能亦會考慮參與,但如何避免行動不會被激進的參與者騎劫?如何避免和平的運動不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插贓破壞呢?其實這一切並非真理問題,而是對形勢的判斷問題。
 
今時今日社會最大的問題,是很多人將自己的判斷絕對化,認為是唯一的合理判斷,甚至是真理,而缺乏了聆聽不同意見的胸襟和耐性,將反對意見妖魔化,忘記了自己不是上帝。請大家用理由說服異見人士,而不是亂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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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週報》 30/3/2014

警方,請你公開讓傳媒監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 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3/10/2011

十二小時內,四宗持刀斬人案在同一區內發生。警方無視巿民安全,完全不公開消息,直到有傳媒報道,區議員投訴、示威,才簡單發佈部份資訊。事件令公眾嘩然,警方作為保障巿民安全,維持社會治安的重要機關,在社區最需要保安消息時,居然不公佈案情,令人質疑政府為何要封鎖消息。
 
警方、消防和救護等執法部門,以往他們使用無線電通訊時,傳媒都有專人「聽機」,一收到通知就到案發現場,有時比警方還早到,可以得到第一手資料。隨著各部門用了數碼通訊設備,理論上截聽的可能性幾乎是零,如果執法部門此刻選擇不再發佈任何訊息,理論上巿民無從知道罪案訊息。
 
作為巿民,我們有知情權知道社區現時是否有危險,即或事件非常偶然,巿民也有權知道。以今次事件為例,疑犯有精神病傾向,斬人可以全無原因,全城巿民均有機會被襲,但卻沒有得到及時的預警,如果不幸再有更多的襲擊,警方真是難辭其咎。
 
即或事情純粹意外,也應該公佈。除了因為知情權外,巿區不同的意外,對當區居民都有影響,例如交通意外會封路,命案現場要封鎖,巿民明明感到身受影響,卻沒有機會知道發生了甚麼事,這亦是非常不合理的。
 
我們認為,警方和消防等收到消息,到達現場確認案件後,就應該即時對外公佈案件的發生地點,以便傳媒採訪。我們了解有關私隱的顧慮,但我們深信傳媒有足夠的智慧在保障受害人、涉案人等的私隱下,將案件作完整的報道。
 
傳媒作為監察政府的第四權,如果連去案件現場採訪的資訊都不能得到,試問又怎能有效進行監察工作?如果連傳媒也不能監察政府,難道真的要巿民人人一部手機,要人人做記者,政府才會認真去執行職務?

捍衛新聞自由 必須編採自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9/2011

最近有幾件事都令大家十分關注香港的新聞自由會否受到影響,包括警方如臨大敵地阻礙示威者表達意見和傳媒的採訪;政府更多以官媒發放消息代替容許記者現場採訪;亞洲電視懷疑有高層向新聞部施壓,令未經證實的前國家領導人死訊出街,以及在財經新聞節目內出現疑似廣告的有償新聞。另一方面,對於爭取獨立多年的香港電台,不單只未能成為脫離政府架構的公營廣播機構,政府反而加強控制,空降政務官做廣播處長。  

不少人擔心香港的新聞自由會因為上述的事件而不斷收窄,甚至形容為最黑暗的日子,我個人既同意亦不同意。其實,無論中央和香港政府、甚至外國政府、大財團、政黨和壓力團體想影響傳媒是由來已久,甚至是必然的事,有些是明顯的好像最近一連串的事件,但更加多的是在日常運作和暗地裏進行,影響了新聞自由和公信力的行為,那些其實有時更黑暗。

要捍衛新聞自由,最重要的是依賴新聞工作者的專業精神、操守和團結,以前的亞視六君子和今日的亞視新聞部高層作出了很好的示範。最能察覺新聞自由會否受威脅的其實應該是記者,當然,大家不一定動輒要辭職,但一定要據理力爭,甚至向公眾「爆料」。

除了外界干預之外,其實另一個對新聞自由做成嚴重威脅的是傳媒公信力的下降,不少香港的記者敢於挑戰權威,包括特首、高官、議員和富豪,但就是不敢挑戰自己的老闆!

香港愈來愈多傳媒受到老闆的影響和操控,缺乏真正的編輯自主,於是老闆親中央便不斷出現「是旦」和「河蟹」的新聞;老闆反共、親民主派或與政府有過節便一面倒批評政府,醜化一些官員;而兩者皆不能容納異見的聲音,公器私用,將新聞與評論混淆,令讀者和觀眾無法獲得較為全面和客觀的資訊。沒有公信力,新聞自由不過是一個沒有內涵的口號。

但要抗衡外界的干預,記者便必須團結,加入一些有代表性,可以和老闆抗衡的新聞業公會,當出現一些暗中干預新聞自由的事件時,才有抗衡和投訴的勇氣。

香港傳媒需要努力爭取的是真正的編輯自主,以強大的公會力量和專業精神,抗衡一切來自老闆的干預,無論老闆是政府、大財團、想宣揚個人政見、想利用傳媒老闆身份獲取利益的人士、甚至黑社會。而市民大眾若果珍惜新聞自由,就應該以轉台和罷買對付一些別有用心 的傳媒老闆。

姑息可以養「暴」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2/09/2011

由於舊的菲傭七月中回國結婚,新的又要八月底才到,於是要斷斷續續請假,過了個多月的「菲人」生活,終於因為三個寶貝開學而「重新造人」!在緊密地參與安排三個小朋友的暑期活動和起居作息,深深體會到他們不斷在爭取更大的空間和自主權,測試父母的底線,例如看電視、玩電腦和遊戲機的時間愈長愈好,而做暑期作業,練習樂器的時間愈短愈好;睡覺愈夜愈好,而起床愈遲愈好等等。

父母子女之間的矛盾和抗爭,與現時社會的爭議可說不遑多讓,而在自由與責任、自律與放縱之間如何平衡是不容易拿捏的學問。但有一些結果是很明顯的,首先,壓力愈大,反抗力也愈大,另一方面,有些規矩易放難收,而兄弟姊妹之間亦會互相比較、有樣學樣,姑息只會令日後的問題更難處理。於是一方面想辦法讓他們的暑期過得開心自由和充實,另一方面又要讓他們完成他們的作業,並在暑假完結前收拾好心情,準備迎接新的學期,過程雖然不容易,亦有不少勞氣的時刻,但總的來說,仍然可說大致平衡,做到玩樂有時,工作有時。

今日香港社會的情況,最令人擔憂的是失去平衡,當我們看見不合理的事情而保持沉默,只會令一些人有恃無恐,甚至以為得到認可,變本加厲。

首先,政府漠視民意和警方的不合理執法令人憂慮,對一些和平示威,只是穿著一件帶有標語的T恤,或是幾個手無寸鐵的學生,以及一些想親身採訪的記者,都要橫加阻撓,甚至態度粗暴,令人遺憾。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是不能退讓的底線,香港已經缺乏有效監督政府的政治體制,若連輿論監督亦被削弱,只會出現更多偏袒財團,受制於中央而不惜與普羅大眾對著幹的施政,進一步加劇社會矛盾。

但另一方面,一些議員、團體和市民愈來愈粗暴的表達方式亦令人憂慮,由以前象徵式的掟蕉,發展至掃跌檯上的物件,以至用T恤擲中警務署長的面,若對這些行為都沒有任何懲處,難怪更多示威者有樣學樣。由起初的象徵式衝擊警方鐵馬,到現時真的破門入屋;由當初的潑水,到之後的掟飯盒和狗糧,由象徵式的擲物抗議,到真正掟中當事人,行動愈來愈激,難道真的要出現第一滴血才會考慮是否收手嗎?

更令人憂慮的是一些聲稱爭取民主和自由的人,已經將自己變為真理的唯一標準,對於一些與自己不同意見的人,無論是法律賦予的遊行、集會和發表意見的權利都會被擅自剝奪,似乎他們自己才有說話的權利。可悲的是他們的行為與當年警方播放貝多芬音樂掩蓋示威者的聲音,可說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對異見人士的粗暴與警方在港大校園的行為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人人平等,但行為激烈的人可以比其他人更「平等」,姑息可以養「暴」。社會必須正視及譴責一切暴力,無論是來自建制或市民的。

示威暴力與警權過大的迷思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1/09/2011

近日,一些年輕示威者多番被形容以「衝擊」的方式向政府官員抗議,包括向官員擲物示威,甚至破門硬闖會場。警方則如臨大敵地處理,態度強硬,多次使用胡椒噴霧,以及抬走示威者,在面對批評時,署長曾偉雄強調「為維護法紀要道歉,是天方夜譚」,認為警方的執法是合情合法合理。有人認為青少年暴力抗爭文化日盛,有必要正視「歪風」;同樣有人認為社會唯有抗爭,他們的聲音才會有機會被報道,讓更多人知道,而且現在所謂的暴力場面,都是傳媒斷章取義的報道,加上警方濫權「亂砌」罪名而產生的「論述」,實情根本毫不暴力。
 
究竟暴力抗爭在香港與警政有何關係?陳雲在《如何毀滅一隊警察》一文中就說:「毀滅一隊警察,不需要人民起義,不需要槍炮刀劍,只需政府以不義之名,唆使警察陷害忠良,警察就濫權營私,不成為警察,而成為家僕與鬼卒了。」
 
根據香港法例,警方潛在的權力本來就是比很多地方都大,在處理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時就知道。回想六、七十年代的「暴動」和示威,真的導致人命傷亡,所以當年有嚴峻的法例和強硬的執法,沒有太多人反對,這些法例不少至今仍然有效。亦正因為當年曾試過強硬執法,因此,回歸前後,不少示威人士都強調自己的抗爭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以避免警方介入。
 
和平抗爭的另一重意義是要做到既能有效表達而毋須引起衝突。港人,特別是我們的上一代,經歷不少動亂,十分害怕內地會「接管」香港,因此那怕是抗爭也不會故意挑釁,以免觸及任何人的「管治神經」,以為是「作反」;至於香港警方,也十分克制,因為大家也怕失控,寧願表面和諧,免得給人口實,要出手「相助」。總的而言,回歸之後,警員尚算克制,示威者尚算和平。
 
不過,隨著近年雙方處理抗爭時,把行動升級,警員因而指責示威者暴力,示威者也指責警員濫權。這些暫時主要都是「口水戰」、是「傳媒騷」,因為示威者並沒有刻意傷害他人身體及大肆搗亂,警察亦未像一些西方國家的警員般要揮動警棍和執起防暴盾。不過,令人擔憂的是雙方其實已站在更嚴重衝突的臨界點,最怕有人一時情緒失控、擦槍走火。作為珍惜香港和平理性這核心價值的巿民,就要更加清醒,不要因為一兩個電視畫面,一兩張相片就為事件輕易定性和歸邊,相反要更理解事件背後所討論的議題,保持理性思考,否則不論是示威者和警員的血汗,在此都一概白流。
 
政府應正視民怨,以政策而非警權回應不滿,市民也要正視與自己不同的意見,切勿將政府和異見妖魔化,拒絕所有理性的溝通。

(見報文章因為字數關係,曾被刪剪,以上為足本原文)

曾經刊載於:

成報 08/09/2011

傳媒與衝擊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9/04/2011

3月初特首曾蔭權在科學館出席辛亥革命展覽進入會場時,有數名示威者衝前引起混亂,其間曾蔭權報稱被撞胸口,感到痛楚,警方最初以普通襲擊罪拘捕一名男子,事隔近兩個月,警方突然改以「擾亂公眾秩序」起訴有關人士。有傳媒引述相關政黨指特首當初是虛報受襲,又指有關檢控是向北京交待。

從新聞操守的角度,傳媒應該是盡量客觀中立的,而對於一些揣測性的、可能妨礙法庭審訊、司法公正的言論應該更加小心處理。可惜今時今日太多報道是被報章的立場所掩蓋。

近年愈來愈多人和團體選擇以衝擊的手法去表達意見和吸引傳媒注意,令很多活動的秩序受影響,亦出現不少因為推撞而引致的衝突,無論衝擊者、當事人和警方都有人報稱受傷。我們必須要問,究竟這是否香港市民樂意見到的現象?而發展下去有關衝擊會否升級?當大家批評警方出動的人手不斷升級的時候,是否只是政府需要為這種部署單方面負責?

其實公民抗命就是透過故意違反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法例,讓政府檢控,然後透過法庭上的辯論,去檢視有關法例是否應該改變,而不是所有公民自行決定是否應該遵守某些法例,亦不應由傳媒的立場所影響,否則法治精神將蕩然無存!

社會矛盾及抗爭的臨界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03/2011
專欄:時事木人巷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財政預算案風波清楚揭示無論政府及政黨,對香港的未來皆沒有長遠規劃,大家考慮的都是如何短時間內討好市民或平息危機。於是所有深層次的社會矛盾,如貧富懸殊、地產霸權以及社會向上流動階梯受阻等等,皆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面對政府無力回應社會上種種不公平,民怨不斷累積,近期一些社會抗爭愈演愈烈,令人憂慮香港社會的確已到一個臨界點,大家必須仔細思考我們希望前面的路應該怎樣行。

萬人上街反對財政預算案,最後以警民衝擊告終,實在可惜,本來有大批市民願意挺身而出,關心社會問題是一件好事,可惜少數激進的行為卻轉移了公眾的視線。當大家批評警方是否使用過度的武力,觀眾卻見到有警員連鐵馬一起被推倒,即時令有關控訴顯得蒼白無力。唯有堅持非暴力的和平抗爭,才能贏得大多數人的尊重。

大家若果和平地在政府總部靜坐抗議,目標很明顯是針對政府的施政失誤,而警方要抬走請願者的時候,大家不作反抗,像印度聖雄甘地和美國馬丁路德金的不合作運動,警方若抬100個,之後有200個,甚至300個,這股力量政府遲早必須正視。但大家若選擇肢體抗爭、衝擊和堵塞主要的通道,令一些無辜的市民受影響,必然會惹來輿論的批評,並且讓衝擊場面掩蓋了本來的重要議題,亦令政府的首要任務,由被要求改善不公平,轉變為被要求維持良好的治安。

無論八九年六四以及零三年七一遊行,香港人的和平理性本來是舉世稱讚的,和平的手段在短期內的確不容易看到果效,但好行為是最有力顯出對方的不公義,而以暴易暴,或以激進手法作為抗爭的手段,遲早會出現一些大家不願看到的流血場面,製造更多的社會矛盾。

 

誰煽動了誰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22/09/2010
專欄:每週評論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突破機構早前發表調查報告。聲稱全港公信力第一的報章,大字標題報道:「調查:四成人接受激進示威」,內文則與近來八十後投身社運前後呼應,企圖製造四成人接受「八十後」青年「激進」示威的假象。筆者與友人拿著調查報告再了解一下。

報告中,示威被形容為「較激進」,其他選擇可真很靜態,如:簽名運動、舉行記者會、報章和網上撰寫文章等。對於青年參與上述社會行動,四成六人單持正面態度,比單持負面態度少十個百分點。但由於正面態度有六項選項,而負面態度只有四項,以概率而言,單靠這樣比較正面和負面態度並不公平。因此,最多只能猜說社會對青年參與上述社會行動的印象好壞參半。

反而筆者嘗試從另一角度看社會的大概印象。愈兩成受訪者指出擔心年青容易被煽動,一成半認為青年對社會議題看法不成熟,只有七個百分點覺得青年能夠獨立思考,二點八個百分點認為青年懂顧全整體利益。由此可見,社會對「八十後」青年的印象是未能夠獨立思考、易被煽動、看不成熟、也未能顧全整體行益。

印象還印象,筆者認為事實並非如此。

如果大家有留意網上比較獨立的媒體,其中個人發表的文章不乏有條理的內容和意念,層層推論,比較外國經驗。與此同時,「八十後」青年高鐵在立法會的靜座、絕食和苦行,只要在現場或真誠溝通一下,也許能深明白到,他們的訴求是清晰和理性地表達的。與那個報告比較,認識這群「八十後」青年會知道,縱然他們有些行動是激進,但卻不能說得上是別人的扯線公仔,也非渲洩「第四代」怨氣,而是為「雞蛋」發聲。

以香港高鐵事件為例,部分傳媒在整個星期的反高鐵行動中,避過了靜座、跳舞唱歌、苦行、示威中,刻意地抽取了最後一晚數小時的零星推鐵馬、擲空水樽的彷彿「激進」行動,為衝擊特寫一番!整過社會行動的討論進程被埋沒了,整個星期理性的討論一下子被洗去,剩下只有「衝擊」刻在額上,甚至日後還浮誇地形容香港快要暴動。

傳媒,作為文明社會的第四權,動輒為青年製造「激進」的假象確實令人傷感。傷感是以言論和新聞自由為傲的香港傳媒淪落為搏出位的「明星」;更悲哀的是,本來關心社會公義的「八十後」青年,卻無奈地被部分傳媒標籤為「激進」,給人遺下未能夠獨立思考、易被煽動、看不成熟、也未能顧全整體行益的偽印象。

香港的功利文化橫行,不少人也擔心新一代唯利是圖,眼見「八十後」青年為社會的弱勢群體動員發聲,積極為別人爭取權益,很藉得你我欣賞鼓勵。傳媒片面報道,原本正面激情的「八十後」青年不知不覺地被設定為「負面激進」,社會人士隔了一層黑幕地研究「八十後」青年,筆者要反問:「誰煽動了誰?」

積極備戰2010世界盃 ── 向博獎會及警方進言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4/05/2010

四年一度球壇盛事世界盃即將於南非舉行,除了一眾球迷引頸以待欣賞精彩的賽事外,非法外圍賭波的經營者亦開始積極部署,務求藉此大賺一筆。據資料顯示,每逢世界盃舉行期間,非法賭波活動特別猖獗(表一),以2002年為例,警方共進行了70次行動,成功拘捕131名涉嫌開設非法賭波的人士。行動中共檢獲約5760萬元的波纜,較2001年非世界盃舉辦年份的2000萬元增加了接近兩倍。特區政府及馬會更以打擊非法外圍為理由,於2003年通過賭波合法化(正式名稱為足球博彩規範化)。
 
合法化是否就能打擊非法賭波?事實卻非如此,2006年世界盃期間,警方於打擊非法賭波的「戈壁」行動,先後出動了189次,其中有97次成功拘捕192名涉嫌開設非法賭波的人士。行動中共檢獲約7100萬元的波纜,查獲57個非法賭波網站,及檢獲8個有關的伺服器。
 
過去兩屆世界盃的數據,正好反映世界盃舉行期間,的確會助長市民對賭波的興趣,導致賭風持續熾熱的趨勢。因此,博獎會及警方必須聯手加大力度打擊非法賭博。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備受全球矚目的第19屆世界盃足球賽就會在南非揭幕。本地各大傳媒已積極將各項投注賭博資訊以體育及運動的形式向廣大球迷及賭徒發放。遺憾的是大家幾乎完全看不到警方和民政事務局等政府部門,就打擊非法外圍及呼籲市民大眾不要在世界盃期間沉迷賭博做了甚麼。
 
其實,打擊外圍賭博集團最重要的是執法,現行的法例已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境內和境外的非法賭博。可惜政府未有全力打擊,容許非法賭博的存在,令一些非本地受注的賽事及項目可肆無忌憚地在各媒體和公共場所出現,間接助長非法外圍賭博。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民政事務局、博獎會及警方也有必要由現在起積極「備戰」這場世界盃,全力打擊外圍賭博集團,加強執法,並盡快修改現行法例,將所有投注外圍的活動定為刑事罪行,以及將宣傳及發佈推廣非法賭博定為刑事罪,一來增加外圍營運者和投注者的機會成本,二來減少非法賭博的廣告資訊,則參與的人數自然減少,才能為熾熱的賭風降溫。
表一:警方近年採取打擊非法賭波行動[1]

年份 行動次數 被捕人數 投注單價值/檢獲款項
(港元)
2001 41 120 2000萬
2002 70 131 5760萬
2003 52 87 3650萬
2004 42 74 2100萬
2005 24 44 2750萬
2006[2] 189 192 7100萬

 
[1]2006/06/02,《東方日報》,A10港聞,<港警人盯人籲勿越洋賭外圍海外合法波網下注違法>。

[2]2006/07/10,政府新聞公布,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二號,<警方大型行動打擊有組織罪行及非法外圍足球活動>,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607/10/P200607100261.htm
 

生命倫理,也要「高速」

陳永浩 | 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主任
24/03/2010

年初的「反高鐵」示威,引起了之後的「八十後」討論。後現代主義的思潮,權力論與公民抗命,成為了熱門的話題。可是在這些熾烈的城中熱話裡頭,教會,你在那裡?我們答得上話嗎?

鐵路要「高鐵」,教會對生命倫理的研究,實在也要「高速」。若我們對社會上發生的事不聞不問,只在教會四面牆裡面說「我們成為一家人真好」,很快我們在社會的發言權和影響力,就會失去得無影無蹤。

今期《生命倫理》,我們會向大家探討有關「幹細胞和複製人」的問題。當複製人的研究還有極大爭議的時候,其實幹細胞的研究已彷彿成為醫學研究的大方向。我們不禁要問:當幹細胞技術發展成熟,人會不會如機器零件般,壞一個器官,就能更換一個新器官?

「社會文化」也好,「生命科技」也好,「生命倫理」的探索,其實是要相輔相成,甚至要趕上同一步速,我們才能承擔得起這社會各方面高速發展帶來的種種影響,也才懂得如何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