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居

香港法律對不同關係的承認和對待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6/09/2019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以來,支持率每況愈下,除了因為僭建,還有因為她沒有申報丈夫潘樂陶購入的兩個豪宅,及沒有申報她以配偶身份,與丈夫共同持有安樂工程8.89億股或63.48%股份,市值超過10億港元。

周一嶽亂搬龍門硬推同性婚姻

明光社
02/04/2016

平機會剛發表的《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報告扭曲民意,先將超過十萬人的聯署,視作一個「機構意見」計算,又將原本諮詢文件中的事實婚姻,偷換成強逼市民承認未經諮詢的同居猶如婚姻的關係和同性婚姻,立法給予相關人士擁有現時婚姻條例下的已婚人士同等的福利及保障,更將之列為「優先處理項目」。

殊途同歸的同性婚姻爭取方法

藍俊文
前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5

「全民公投」、「立法修訂」與「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是世界各地通過同性婚姻的三大途徑,當然每一個地方都有各自的政治、宗教和文化背景,以下將會簡單分析數個已通過同性婚姻國家的背景,讓讀者參考,並了解當中相通之處,引以為鑑。
 

時代縱變遷 挑戰仍不斷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1/2015

科技改變了我們的溝通模式,由真實世界的互動,進入虛擬世界的相處。因著網絡世界的匿名性和虛擬性,網絡使用者容易放下戒心,結果招致不同的網絡陷阱,做成財物和感情的損失。在2014年,不少與性教育相關的事件,都與網絡拉上關係。

 

再思婚姻意義 拆解事實婚姻

明光社資料室
24/10/2014

可以告訴我,我有不認同的自由嗎?

由「事實婚姻」關係帶來的全新家庭「責任」

藍俊文、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9/2014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在《性別歧視條例》中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期《燭光網絡》第6至9頁『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一文),亦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沿用十七年的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

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

歐陽家和、羅遠婷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9/2014

婚姻,除了是兩人間的莊嚴承諾,在社會層面上法律更要求男女二人須承擔不少責任,並以保護孩子的未來為目標。所以政府同時又會為夫婦提供不同福利,旨在凝聚家庭。不過,平機會卻借討論《性別歧視條例》的婚姻狀況定義,將同居關係包括在「事實婚姻關係」一詞中,而且更可能包括同性伴侶關係、前度伴侶等等不同的關係。

平機會諮詢文件的魔鬼細節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0/09/2014

平等機會委員會建議將現有四條歧視條例(包括性別、家庭崗位、殘疾及種族歧視條例)合併,當中原來涉及很多重大轉變,本文將簡述一些重點,供讀者參考。

 

由「事實」婚姻關係帶來的全新家庭「責任」

藍俊文、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06/08/2014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文件)就《性別歧視條例》提出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請參閱將於九月份出版的第98期《燭光網絡》第6-9頁),這建議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沿用十七年的《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責任」,並在條文上清楚列明保障餵哺母乳的女性免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