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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能只代表自己嗎?
近月不論社會議題,又或是基督教教內議題,眾人都紛紛表達不同的意見。當有人發表了一些具爭議的意見後,會有另一些人走出來說:「某某某不代表我。」又有人因著某些身份,而獲得機會在一些場合表達自己的意見,但為怕得失人,便說了句:「我所說的,只能代表自己的想法。
當平等得過了火位
為甚麼要讓座給老弱傷殘?為甚麼長者和兒童可以有乘車優惠?不是人人平等嗎?為甚麼社會要幫助弱勢群體?為甚麼對不同的人要有差別對待?在人人生而平等的大前提下,平機會為甚麼不爭取一刀切取消社會上任何差別對待?原因很簡單,因為政治正確不等於正確。
平機會諮詢文件的魔鬼細節
平等機會委員會建議將現有四條歧視條例(包括性別、家庭崗位、殘疾及種族歧視條例)合併,當中原來涉及很多重大轉變,本文將簡述一些重點,供讀者參考。
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
婚姻,除了是兩人間的莊嚴承諾,在社會層面上法律更要求男女二人須承擔不少責任,並以保護孩子的未來為目標。所以政府同時又會為夫婦提供不同福利,旨在凝聚家庭。不過,平機會卻借討論《性別歧視條例》的婚姻狀況定義,將同居關係包括在「事實婚姻關係」一詞中,而且更可能包括同性伴侶關係、前度伴侶等等不同的關係。
由「事實婚姻」關係帶來的全新家庭「責任」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在《性別歧視條例》中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期《燭光網絡》第6至9頁『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一文),亦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沿用十七年的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
家長要「解放」?
研究中心的週年研討會已於六月順利舉行。今年,研究中心邀請了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家長參加「家長對性解放及性教育的意見調查」,當中有些發現值得大家深思:例如逾六成家長想儘量延遲子女學習談戀愛(有意見甚至希望是大學入學後才教!),但同時卻認為應要讓子女儘早學習避孕的方法。
地產如何霸你權?
在香港,能否上車買樓不僅是人生大事,更成為了不少人的人生憾事!當大家不約而同的說「地少人多」、「樓價過高」,繼而就是發出對「地產霸權」的不滿和指責。
嬰兒有價生命無價
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以下廣告?廣告相片展示猶如星級酒店裝修的登記大堂;寬敞及舒適的貴賓休息室、等候室;還有先進的手術室。此外,廣告更配上以下標語:「龐大經驗及管理診所」、「自設無菌化驗室」、「尊貴套餐$230,000起」等。
事實婚姻 小三福音
有報章指平機會一名高層在近期歧視條例檢討上公器私用,私下到教會「煽動」教友「反平權」。據知這位高層是平機會的開荒牛,在平機會工作近二十年,曾與歷任主席共事。報道刊登後,輿論一面倒批評該名高層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