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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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性別界線 影響社會深遠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2/04/2014

為回應終審法院宣判變性人W結婚權勝訴一案,政府已提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才能以新的性別身份在香港結婚。由女性重置為男性者須要切除子宮及卵巢,及建造陰莖;由男性重置為女性者則須要切除陰莖及睾丸,及建造陰道。
 

婚姻條例修訂(變性人婚姻)有違終審庭裁決?

關啟文博士    |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20/04/2014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去年的命令,最近建議修改《婚姻條例》,讓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可以按其新性別結婚。若未完成變性手術,則不可。

變性人婚姻事件簡介

17/04/2014
  變性人W小姐在完成變性手術後,想與男友註冊結婚,卻因出世紙仍註明她是男兒身,被婚姻登記處拒絕;於是她在2009年10月提出司法覆核,經歷了兩次敗訴後,終在2013年5月13日,終審法院宣判政府不讓變性人結婚是違反《基本法》與《人權法》保障的結婚權利,屬違憲。法院雖暫緩判決一年,以便政府考慮是否制訂新法例,但變性人以新的性別身份與另一性別人士結婚的權利已獲法律肯定。

婚姻條例修訂問與答

16/04/2014
1. 婚姻條例為何要修訂?

答:因為終審法院在W的案件中裁定政府違憲,因為政府不讓完成整個變性手術(或稱性別重置手術,即將原本的性器官切去,並置入另一性別的性器官的手術)的人以身份證上新的性別結婚,判決要求政府在一年內修訂此條例,解決現時的法律問題。
 

人云不等如我亦要云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0/04/2014

網上資訊紛雜,令人難分真假。上周六正值清明時節,就有網民上載一段「無頭鬼公路截車」短片,在片中見有疑似無頭人形物體在「截車」,使人即時難分真假。短片在網絡迅速流傳,後來被網民轉載在不同的社交網站,翌日更有報章報道,記者煞有介事般找來堪輿學家、物理學者分析一番。
 

修例補漏洞 網吧有王管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3/04/2014

現時香港有百多間網吧,不少青少年經常流連其中,但一直以來沒有清晰的條例去規管,為了生存,他們大都努力增加不同的項目,由以往只是連線打機,發展到今日可以翻牆(甚至不用翻牆)看世界各地的運動節目。
 

誰有資格將判斷變為真理?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1/04/2014

台灣近來的政局令人深以為憂,無論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究竟對台灣有利還是不利,以至應否佔領立法院、甚至闖入行政院。

齊「抬頭」 增溝通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7/03/2014

青少年被視為社會的未來棟樑,但同時又是須受保護的一群,故此不少機構也會以青少年為研究對象,例如看看他們受流行文化多少程度的影響。但在關心年輕人的同時,我們或許忽略流行文化對成年人的影響並不比青少年少,甚至因為以為自己是成人,更疏於防範。
 

其實,我只想看電視…

27/03/2014

曾幾何時,電視文化主宰了香港的潮流,是全城注目的焦點。但香港電視界發展多年後,縱有其他電視台同步經營,但電視文化和發展彷彿停滯不前。
 
自從年前有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引起的爭議後,「我要睇電視」成為了不少人的訴求,除了是為爭取多一個免費電視台外,也是對現有電視發展的不滿與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