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同運漸漸起革命

傅丹梅    |    明光社 助理總幹事
01/01/2009

要求在性教育中肯定同性戀
 

給她們多一個機會、一點選擇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及研究)
01/01/2009

 第45屆金馬獎頒獎典禮在2008年12月7日晚上在台中舉行,賽果不算意外,值得留意是歌手出身的劉美君憑《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下稱《賣》)被封影后,她飾演一個企街毒姑黎鐘鐘,傻氣之餘帶人情味,演來與角色有點抽離,像化外之人,或許這就是獲評判青睞的原因罷!

誰能明白我?

整理:馮國強    |    明光社義務同工
01/01/2009

相信「男女結合」才是合乎自然之道;相信「家有父母」才能培養出整全人格的孩子──今日,繼續堅持這個簡單的真理,是否已經「好Out」?身為基督徒,不能愛「同性戀」,又不能不愛「同性戀者」,面對後現代的世界,可以如何自處?

在地震後迎接海嘯

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01/01/2009

對於金錢觀念極重的香港人,2008年絕對是難忘的一年:年初,當經濟發展仍望「步步高」時,香港賽馬會再三籌劃針對未成年人士的賭博宣傳活動,港人置若罔聞;年中,四川大地震,港人目睹屍橫遍地的災場,經濟雖呈下滑,但大家仍一起為鄰舍大破慳囊,義無反顧;年底,金融海嘯,在身體毫無損傷,但錢袋卻所剩無幾的經濟隆冬,港人重新思索如何「逆境自處」……

你說打壓?我話保障!

整理:郭卓靈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01/01/2009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由2008年10月開始至12月初,社會上有不少團體及個別人士均向媒體發表意見,散見於各個媒體報導及專欄文章。其中大部份都以擔心有關條例,會對網絡資訊自由及性多元資訊的流通受到打壓,表示想放寬《條例》或不想政府監管互聯網。
 

讓我們都坦白一點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01/01/2009

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中,政府不斷強調政策目標「是保障資訊流通和言論自由,同時亦確保能夠反映社會的道德標準,特別是將這些標準應用於規管以青少年這些易受外界影響的人士為對象的物品上。

法庭不是商議尺度之地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01/01/2009

一位執業大律師,在2004至2007年被委任為「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的審裁委員,雖然其後婉拒續任,但對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的變革方向,以及網上資訊規管問題仍然有他的一套見解:「這些日子,市面上的印刷品如週刊封面等經常鬧出風波,『踩界』的製作不斷,身為家長,我想反映自己的看法。」

由於公職關係,受訪者不方便以真實姓名接受訪問,下面乃是訪談節錄。

自律以外,仍有管制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員
01/01/2009

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佈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

傳媒同樣肩負社會責任

趙明先生    |    香港東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
01/01/2009

近日,政府倡導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進行諮詢。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同的見解及意見,當中更有人認為條例已經過時並覺得應該廢除。事實上,每條法例都有其局限。《條例》推行時間日久,一定亦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唯一面倒抹殺其正面影響實有欠公允。

要立法規管「新媒體」資訊嗎?

何玉芬博士    |    香港輔導教師協會副主席
01/01/2009

 一個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我有由三個不同供應商提供的電郵戶口,常用的是其中兩個免費的,容量大兼有不俗的SPAM功能。那個收費的戶口經Outlook Express開啟,其中一個煩惱是它不能預先篩選我不想讀的訊息,點選一個郵件名稱,便即時開啟電郵內容。每次檢視戶口,我都得大費周章清除那些「偉哥」宣傳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