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緊密關係授權 讓婚姻成為婚姻

24/07/2018

多年來,同性戀政治團體為同性伴侶本身的權益,提出了許多訴求,包括保障他們在醫療探視、醫療預前指示、生活與財務、後事與遺產等安排的基本需要。同性戀政團提出的方向是擴充男女婚制,改為不分性別組合的婚制。

男女婚制的政策目標,本來包含了促進兒童基本人權,這制度與其他緊密的人際關係不相干。我們認為,設立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等方向,只會消減婚制保障兒童人權的政策效用,是下策。我們建議政府整合現有措施,實施緊密關係授權的政策,適當地保障同性伴侶,以至有互信的緊密關係人士。

從社會角度看婚姻

22/06/2016

1. 前言

香港社會當前的婚姻及家庭面臨很多挑戰,制度方面,有人提出「事實婚姻」與「民事結合」等平權訴求;夫妻關係方面,離婚率居高不下;親子關係方面,出現「怪獸」家長的現象。

 

本文先闡述婚姻及生兒育女的價值,再探討以上三種社會現象。在制度及夫妻關係方面,本文會以個人主義作為切入點去探討有關問題;在親子關係方面,則會從社會價值觀的角度作出分析。

周一嶽亂搬龍門硬推同性婚姻

02/04/2016

平機會剛發表的《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報告扭曲民意,先將超過十萬人的聯署,視作一個「機構意見」計算,又將原本諮詢文件中的事實婚姻,偷換成強逼市民承認未經諮詢的同居猶如婚姻的關係和同性婚姻,立法給予相關人士擁有現時婚姻條例下的已婚人士同等的福利及保障,更將之列為「優先處理項目」。如此明目張膽偷換概念及違反承諾,令人憤慨。

當平等得過了火位

10/09/2014

為甚麼要讓座給老弱傷殘?為甚麼長者和兒童可以有乘車優惠?不是人人平等嗎?為甚麼社會要幫助弱勢群體?為甚麼對不同的人要有差別對待?在人人生而平等的大前提下,平機會為甚麼不爭取一刀切取消社會上任何差別對待?原因很簡單,因為政治正確不等於正確。平機會的成立原意正是要幫助弱勢社群,為一些沒有能力為自己出頭的人發聲。

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

10/09/2014

婚姻,除了是兩人間的莊嚴承諾,在社會層面上法律更要求男女二人須承擔不少責任,並以保護孩子的未來為目標。所以政府同時又會為夫婦提供不同福利,旨在凝聚家庭。不過,平機會卻借討論《性別歧視條例》的婚姻狀況定義,將同居關係包括在「事實婚姻關係」一詞中,而且更可能包括同性伴侶關係、前度伴侶等等不同的關係。平機會指社會應為以上提及的關係提供和婚姻一樣的權利,否則就是歧視。但有學者認為同居和婚姻根本是兩回事,若平機會真的將諮詢建議付諸實行,將危及香港整個家庭結構。

由「事實婚姻」關係帶來的全新家庭「責任」

10/09/2014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在《性別歧視條例》中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期《燭光網絡》第6至9頁『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一文),亦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沿用十七年的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責任」,並在條文上清楚列明保障餵哺母乳的女性免受歧視。

事實婚姻 小三福音

02/09/2014

有報章指平機會一名高層在近期歧視條例檢討上公器私用,私下到教會「煽動」教友「反平權」。據知這位高層是平機會的開荒牛,在平機會工作近二十年,曾與歷任主席共事。報道刊登後,輿論一面倒批評該名高層濫權。然而,我們不禁要問,究竟平機會的文件出了甚麼問題,要令這位平機會的開荒牛冒著被老闆責備的危險而不得不向教會講解,甚至要「煽動」他們「反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