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忙碌.靈修.靜觀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4/09/2022

道風山基督教叢林聯繫靈修導師彭順強博士(彭博士),20年前已開始研究基督宗教靈修傳統,近年來發現「靜觀」(mindfulness)很盛行,便研究坊間的「靜觀」向人提供了甚麼,他一面惋惜更正教失去了基督宗教的靈修傳統及靜觀(contemplation)的藝術,一面肩負起把這些傳統介紹給更正教信徒的使命,[1] 於是他建立了一套名為「整全基督教靜觀」的練習。此練習結合了基督宗教靈修傳統及心理治療,既容易操練,也可讓信徒與非信徒可以安全地重新經驗靜觀帶來的好處。2022年7月22日的晚上,由本社主辦的「明光社25週年呈獻系列:忙碌.靈修.靜觀」網上講座中,彭博士擔任分享嘉賓,介紹了不少為人忽略的珍寶。

基督宗教的靈修及靈修傳統

彭博士指出,基督宗教的靈修可以很複雜,但最簡單,就是與三位一體的神建立關係。看似簡單卻又非常重要,因為靈修的對象是三位一體的神,與三位一體的神建立關係既是一種學問,也是一種操練。基督宗派,指的是天主教、東正教及更正教,歷世歷代都有不少靈修偉人朝這方向出發,發展出不同的靈修傳統。

從宏觀的層面來看,靈修的重點開始時是以基督為中心,過聖潔的生活,後來著重默想及神秘經驗。當修道院相繼出現時,靈修的重點則強調道成肉身的服侍,如方濟會。宗教改革後,信義會及改革宗等強調以《聖經》為中心的靈修。其後的依納爵靈修,則是通過想像進行屬靈操練,從而提升靈性。聖公會強調以敬拜為整個靈性的核心。到了18世紀,英國有清教徒的出現,美國有貴格會,德國有敬虔主義,而英國的循道主義,強調生命的改變,而不僅是教義上的認信。至於拉丁美洲及南非的解放,強調靈性是全人的改變,包括政治及社會制度。近年比較突出的是靈恩運動,強調聖靈大能。

至於以依納爵《神操》為進路的「屬靈導引」,現今在教會亦非常盛行。《神操》著重用情感去經驗《聖經》中的耶穌,鼓勵人用五官去想像,著重經驗耶穌及神,而不是用理性去理解經文。例如閱讀耶穌平靜風浪的經文,人們可以想像一下,在風浪中如何害怕,繼而想像耶穌走在船頭平靜風浪。另外,如何明白神的旨意也非常重要,依納爵主張通過感受「神枯」及「神慰」來明白神的旨意。「神慰」指愈來愈感到自己靠近神,在明辨一件事情時經歷神慰,這可能反映人需要去做那件事,相反,如果感受上覺得自己遠離神,這便是「神枯」,反映那不是神的旨意。

坊間的「靜觀」及其危險之處

基督宗派的靈修傳統是非常豐富的,近年坊間流行的「靜觀」(mindfulness),當中的一些內容,其實與基督宗教的傳統有相似之處。先談坊間的「靜觀」,彭博士分享稱,「靜觀」由卡巴金(Jon Kabat Zinn)創辦,他本身是醫生,後來跟從禪師及佛學大師學習打坐,再把去宗教化的打坐帶進世界,卡巴金曾在美國很重要的電視節目上推銷他的著作,由於「靜觀」強調具有治療及減壓效用,當時又有某些大學參與推廣,於是讓人感覺很科學,慢慢便盛行起來,甚至連香港的學校也曾推動它。

坊間的「靜觀」源於佛學,本身是一種無神論,主張活在當下,以及不批判,在「靜觀」的過程中放下腦海中出現的思緒或感覺,這的確可以令人鬆弛及感覺良好,不過,以人作為中心的「靜觀」,強調自我發現及自我尋索,其危險之處在於人們只著重發現自己,慢慢變得自我中心,覺得社群不太重要。它最大的危險在於操練「靜觀」到可達神通,即是通靈,可帶來一個嚴重的後果,便是「請來易,送走難」。這一點,基督徒要非常小心。

這樣說來,是否所有「靜觀」都很危險,包括基督宗教的靜觀,都會招惹邪靈?當然不是,信徒要了解基督宗教的靜觀與坊間所推行的「靜觀」大大不同,其差異在於基督宗教的靜觀建基於《聖經》、神學中的神觀及人觀、救恩和復和、又有悠久的傳統、以及著重服務社群等,更重要的是,基督宗派的靜觀以神為本,相信聖父、聖子、聖靈同質,亦有其獨特性。信徒操練靜觀,除了可以了解自己,還可以了解神,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發現神在人生命當中的旨意。這是一種堅持用信心及愛心去經歷慈愛的神,而不是去「通」難以送走的「靈」。

整全基督教靜觀

明光社

彭博士最後介紹了「整全基督教靜觀」,它是一套讓人可以安全地進行操練的靜觀模式,透過4CD,造就人的身心靈社,使其得以整全。第一個C為歸心禱告(Centering),先讓人的心歸向神那裡。第二個C為認信及認罪(Confessions);認罪很重要,人生有很多罪咎或遺憾,人可以在神面前認罪及訴說人生的遺憾,求神憐憫,是很大的釋放。第三個C為意識(Consciousness),意識到自己的思想、感受,思想自己有何思緒,默想自己的感受,然後順勢進入第四個C,即對禱(Conversation/ Colloquy)之中,把這些思緒帶到耶穌面前,與耶穌對話,學習聆聽祂的回應。最後一個是D,明辨(Discernment),明辨可以是走進福音書中遇見耶穌,看看耶穌的心意,另一個做法是把耶穌帶入生命處境中,聆聽耶穌。明辨在於安靜,讓思維感受愈發清晰,讓自己更加了解自己,以至可以做出更好的決定,正確的決定會帶來「平安」、「喜樂」、「信」、「望」、「愛」。很多信徒不太習慣聆聽耶穌的聲音,初學者在安靜下來時,可以先感受一下耶穌的臨在,如果仍然覺得困難,可以想像神是光,播放一些大自然的聲音,慢慢學會聆聽神的聲音。

想要操練靜修,除了持之以恆,也要相信,神是活著的神,今時今日仍會與人對話。聖靈是會工作的,祂會觸動信徒的心,讓信徒去感受。我們亦要相信耶穌答應過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歡迎大家點擊以下連結,收看講座,亦誠邀大家閱讀〈基督宗教也有靜觀……我有話說〉一文。[2]

收看講座


[1] 本文所提的基督宗教,包括東正教、天主教及更正教。另外,為免混淆,在本文中,凡指基督宗教的靜觀(contemplation),都不會加上引號,但若指其他宗教所提的「靜觀」(mindfulness)則會加上引號「」,以資識別。

[2] 吳慧華:〈基督宗教也有靜觀……我有話說〉,明光社網站,2021年2月2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基督宗教也有靜觀……我有話說(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9日)。

相關文章

為甚麼我參加保守派教會?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夏威夷大學數據科學教授與課程主任。
02/04/2024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有朋友曾經這樣問我:「你喜歡探索,而且具有批判性思維,但為甚麼你一直留在比較保守的教會呢?」說來話長,我嘗試在這裡長話短說。不過,先此聲明,以下的分享純粹是基於個人狹窄的經驗,我絕無意思將自己所見所聞概括到整體。

的而且確,在信仰歷程中我經過了漫長的探索階段,我曾經參加不同類型的教會,包括了天主教、反宗派的地方教會、普世派、福音派…… 等等。但在過去幾十年,我只是參加大致格局上傾向保守的教會,為甚麼呢?

筆者在香港的期間,基督教界內流行這樣的論述:「福音派信徒自以為擁有絕對真理,但開明派卻是背著問號做人;福音派只關心個人靈魂得救,但開明派卻重視社會關懷。」 許多年青信徒對現狀諸多不滿,這種充滿魅力的進步精神難免會令人悠然嚮往,筆者也不例外,於是乎我參加了這個派別的很多活動,在初期我的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然而,這過程中卻遍佈著揮之不去的頭上烏雲,有一次,這一陣營裡面的一位大學講師發表了一篇文章,指出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更加接近基督教精神,因為前者重視人人平等。 當時筆者還未受過嚴格的學術訓練,我只是隱約地覺得這說法缺乏實質證據,提出烏托邦式的理想是一回事,但實際執行卻是另一回事。在很多次聚會中,他們批判南韓、台灣的獨裁政權,並且指出以色列復國是不義之舉,但對於另一面不單只毫無批判,而是多番美白。那時候香港仍然是英國的殖民地,他們主張爭取社會公義的手段是包含了與港英政府鬥爭,不過,在處理其他矛盾的時候,他們卻強調復和、寬恕、包容。有一次在他們的詩集上我赫然發現了瞿秋白的《共產國際歌》:「從來沒有甚麼救世主,不是神仙,也不是皇帝。更不是那些英雄豪傑,全靠自己救自己!要殺盡那些強盗狗命。」我看不出當中有甚麼復和、寬恕、包容的精神。

我如夢初醒,其實這並不是背著問號做人,這是句號和感嘆號!一切是從政治立場出發,一切已經有了結論。我不知道,到底他們是以政治為目的,然後以基督教神學去合理化自己的意識形態,還是從基督教出發去關懷社會,如果是前者的話,那麼基督教神學便會淪為附庸,甚至當基督教無法適切自己的政治理念之後,便會成為被批判的對象,例如他們曾經批判「皇室神學」,說大衛王朝利用宗教思想合理化君權神授,從而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人民卻沒有發聲的權利。

來到美國之後,筆者累積了更多經驗,而且總算讀過一點書。我繼續留意進步派的議程和論述,首先,在許多議題上筆者和他們是一致的,例如鼓吹環境保育、反種族主義、提倡婦女權利、反對無節制的資本主義…… 等等。不過,在其他議題上我卻有所保留,例如我不能接受改變自然婚姻的定義,亦不贊成在國際政治角力中天真地單方面讓步。從學術角度來分析,其實很多人在邏輯和資料上都欠缺說服力。但要命的是,只要你稍不同意, 那麼惡言謾罵、扣帽子便會接踵而來。所謂和解、包容、寬恕……,只是適用於跟他們立場一致的人。

讀到這裡,我相信有些讀者會這樣挑戰我:「這些問題在右派中不也是一樣發生嗎?」不錯,福音派亦存在著許多問題,但傳統基督教有一個強力的制衡機制:在神眼中,所有人都是罪人,自始祖犯罪以來,全人類都已經墮落,根據加爾文所說,這墮落不單止在道德層面,亦包含了理性層面。在這前提下,任何理論和做法都會有修正的空間。我知道這是一個理想,在執行時難免會有落差,但至少這是建構的基石。

然而,以某些政治意識形態為出發點的宗教思想卻有可能會陷入了死胡同,這種政治思想用二分法將人歸類為壓迫者和被壓迫者、執迷不悟者和醒覺者,只需要站在正確的一方,便會永遠正確。

此外,傳統基督教重視個人靈魂得救,每個人都需要對神的救恩作出抉擇(決志), 在最後審判中,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雖然這種取向被重視社會關懷的信徒詬病,但在實踐上卻行之有效。這種精神和中國儒家有點接近,在《論語》中孔子的弟子顏淵向師尊請教「甚麼是仁?」孔子回答說:「為人由己,而由人乎哉?」 意思是:踐行仁德應該由自己來做,那能夠依靠別人呢?《論語》又記載了孔子曾經這樣說:「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孔子強調承擔個人責任,自己努力學習,不要怨天尤人,人在做,天在看,上天是理解的。在充滿族群矛盾的美國社會中,華裔人士能夠脫穎而出,一部份原因是具有這種個人責任的精神。

然而,以政治意識形態為大前提,卻會將焦點轉移到制度和權力層面。在美國境內,許多社會問題會被簡化為源於白人的壓迫,在國際舞台上,一切罪魁禍首就是美帝。我不否認有許多不公義的事情的確是結構性問題。但種種證據顯示,這種取向到頭來會變成「好心做壞事」,為自己的失敗製造藉口,只看見病徵,永遠不能正視問題真正的根源。

我再次強調,以上所說無非是個人主觀的經驗和見解,我絕對尊重抱持其他想法的人,但我希望大家真的是抱著問號做人。

學會分辨也就學會生存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難為正邪定分界》是40年前的流行曲,但當中包含的矛盾歷久常新,這個世界太複雜,人心狡詐、資訊氾濫、再加上我們自己的情緒和經歷、以及種種似是而非的邏輯,往往很容易令我們墮入迷宮,被其他人、甚至被自己所欺騙,因此,學會分辨、學會分析,才能夠令自己不會那麼容易變成糊塗人,更不會輕易被人愚弄。但無論我們多謹慎,有時亦無可避免會犯錯,不過,錯了一次、兩次尚情有可原,倘若一錯再錯,別人不取笑、甚至不指責我們,恐怕自己亦無地自容。當然,若果你覺得錯是自然不過、甚至「理曲氣壯」、享受「執迷不悟」的話,今期《燭光》對你恐怕並無幫助!

在互聯網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沒有手機出門舉步維艱的年代,要學習分析和分辨,必須先從社交平台開始,特別是網上一些「不能不看」、「又爆又吸睛」,令人按捺不住要盡快昭告天下的訊息和新聞,不改掉「不想執輸」的心態,恐怕以訛傳訛只會是我們的宿命。要令自己學習停一停、想一想,靈修和靜觀會是一個不錯的入門,能夠「靜」就有更大的空間、更多的時間讓自己「觀」。惟有學會觀察自己、觀察別人,我們才不會單單被自己和別人的表面所蒙蔽,正如人與人之間的愛和感情有很多不同的種類和層次,從小學會分辨便能建立更健康的人際關係。而作為信徒,當我們學會觀察世情,我們才有能力去回應繁複的世情,對社會問題表達意見的時候有理有節,而不會令人覺得我們閉門造車、自言自語,有能力在紛亂的世情之中站立得穩,不會那麼容易沒頂。

大流行的屬靈操練

雷競業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教授(神學科)、明光社董事會主席
25/04/2022

傳道書說:「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一9)對很多香港人來說,過去兩年多的新冠肺炎大流行卻真是件新事,以旅遊和吃喝玩樂為核心價值的港人,忽然間不能旅行、不能晚宴,有錢也沒地方去揮霍。當然,有很多香港人更不幸,失去了工作,甚至因社會和家庭的困境而出現精神問題。這兩年算是香港(和世界)史上的新事吧?

悲喜交集的生命旋律

不過,傳道書並非說日光之下沒有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的事物。從另一角度看:「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傳三4)生命的旋律原是有喜有悲,如果香港能夠長年累月都是太平盛世(跳舞有時),傳道者反而覺得那就真的是新事了。每一代人都有那一代人哀慟的原因,對那一代人可能是刻骨銘心的經驗,但從歷史的長河看來,卻不過是舊事的新版本。

談到香港前途的危機,大概「六七暴動」才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危機。也許從主觀的角度看,這種比較是意義不大的,今天活著的香港人,絕大部份對1967年的事情都沒有甚麼記憶,或是根本不關心那段歷史。同樣地,也許50年後的香港人也不會理會2020年新冠肺炎的故事。也許這種失憶的習慣,正是叫人們面對逆變而驚惶失措的原因。

學會哀慟

傳道書鼓勵我們要從歷史的長河去看今天的世界,從日光之上的角度去看日光之下的生活,從而得到智慧和靈力去面對改變。傳道書鼓勵我們要學會哀慟:「往喪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傳七2《和修版》)傳道者不是反對宴樂,其實他在書中鼓勵人珍惜今天能吃喝玩樂的機會。傳道者關心的是我們因宴樂而失去了對世事的警醒,以為宴樂的日子是理所當然,以致當苦難來到時,我們既驚恐又苦澀,怨天尤人。

傳道書鼓勵我們要有哀慟的情懷,也是說我們要經常留意世間的疾苦,特別是在人生暢順的日子。人有一個傾向,就是不想聽不想碰不幸的人和事,甚至連哀怨的電影也不會看,只聽勵志的講道;傳道者認為這種傾向會妨礙靈命成長,因為健康的靈命要建基在對人生現實的坦誠。死亡是現實,政治變動和病菌也是現實,新冠肺炎再次提醒我們:我們不過是人!

哀慟始於看見歷史長河中的苦難和不公義,但不停在冷眼旁觀或憤世嫉俗,卻願意進入到世人的苦難,致力尋問減少苦難之道。傳道者所說的虛空,卻不是否定世界的意義,而是指世事沒有定律(除了變化無定的定律),所以人無法掌握,因此我們就要學習在無常之中創造美善,在道德秩序常常失控之時作智慧人。哀慟的目的不是叫我們整天愁眉苦面,而是讓我們能留意到在逆境和順境中的祝福,能有一份更堅穩的滿足。

在無常中體察上主的保守

「難道一個人有吃有喝,且在勞碌中享福,不是福氣嗎?我看這也是出於上帝的手……上帝喜愛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傳二24-26《和修版》)傳道者沒有否定世界的美善,他鼓勵信徒要在常變的世界中珍惜今天。傳道者曾累積巨大財寶,極盡吃喝玩樂(傳二4-11),他發覺這些都不足以保證生命能有滿足,反而當他體會到生命的無常,他學會一頓清茶淡飯也能帶來滿足,有機會去勞碌工作供養家庭,也是出於上主的保守。

換到今天香港的場景,眾多行業的人(如飲食、旅遊、體育、娛樂場所)都經歷失業或收入大減時,假如我們能保持一份穩定收入,已經能給我們一份滿足;這不是出於幸災樂禍的態度,而是感受到我們原與那些失業的人沒有分別,我們有幸在一些可以繼續運作的行業,心內自然有一份感恩,也自然地思考有沒有可能幫助比我們不幸的人。

保羅在腓立比書有類似的教導:「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要讓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腓四4-5《和修版》)這份喜樂是源於「靠主」,當我們面對別人的不幸,可能會擔憂下一個會否是自己,因而無法感恩。但假如我們內心體會到今天的平安不是出於幸運,而是出於上主的看顧,那麼我們就有空間去幫助別人,或成為別人的同行者。

常存盼望

保羅在羅馬書中敘述了一個比傳道書更高的意境:「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落空,因為上帝的愛,已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3-5《和修版》)保羅能夠在患難中歡喜,不是因為聖靈給予力量化解了一切困難,而是聖靈給予力量能站穩在苦難之中。這份忍耐不是咬緊牙關的強忍,而是靠著上主以平安的心維持每天的生活。當我們能經歷上主這份扶助,靈裡的歷練更豐富,靈命就更成熟(或稱老練)。這份成熟的靈力叫我們在任何環境中都以盼望回應,這盼望不是被動的等待困難消失,而是因為確信在主內所作的愛心行動都不會是徒然的,邪惡的事情終會被良善克服,所以在困境中更加積極地去關懷四周的人。當我們能以這種盼望去面對困境時,會發覺上主的愛一直是我們力量的源頭;有了這取之不竭的生命力源頭,我們在任何處境中也可找到生存的方向,過著有意義的每一天。

假如我們以廣闊一點的胸懷看大流行,學習珍惜上主賜給我們的大小祝福,以盼望回報每天的擔子,我們會發現疫情不是一個夢魘,而是一個屬靈操練的功課,也許這功課是吃力的,卻可以是體會上主的同行的良機。願主保守我們都順利通過這功課!

慎防「被完善」的宗教自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5/2021

隨著兩制的逐漸融合,一直以來香港不同範疇以為行之有效的那一套,已不能假設一定會50年不變,而且不是小變、不是內容轉變,更嚴重的可能是基本定義的改變,不再以香港過往那一套為標準,而是要以一國為最重要依據。當港人治港變為愛國者治港;公務員全部要宣誓效忠;傳媒漸漸變成只能認同政府的宣傳機器;教師由專業自主變成需要全面監察的對象……若果未來的宗教政策亦要以一國為依據,那麼教會和機構對將要面臨的衝擊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國內對宗教自由的看法,與西方民主國家和香港過往一直實行的有明顯的差異,中國憲法所指的是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與香港一直以來所奉行的宗教自由並不相同,簡單而言,人民可以自由選擇信仰不同的宗教(共產黨員例外),並不代表各個宗教團體在傳教和服務方面是可以有很大的自由度,而國內所保障的只是「正常的宗教活動」而且國家會「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1] 即只可以在政府引導下,在已批准的宗教組織、登記場所進行宗教活動。以基督教為例,政府批准的全國性組織只有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以及中國基督教協會,因此未經登記的家庭教會是非法組織,而在不同時候、不同省市對家庭教會的管制雖然並不相同,時鬆時緊,但整體來說,近年是不斷收緊,就算三自教會亦不例外,不少省市出現拆十字架、甚至整座教堂被視為違章建築而需要清拆。[2] 其他較常見的情況就是不准在教堂以外傳教、不准向未成年人士傳教、教會亦不能自由參與教育和社會服務等。

以上種種與香港一直奉行的宗教自由有很大分別,因此,未來若果政府在宗教政策上建議作出任何改動,就算信誓旦旦保證香港仍然有宗教自由,我們也要問清楚,所謂宗教自由的內涵究竟是甚麼?一直以來香港所奉行的宗教自由,包括以下幾個重要的範疇:

首先,自由選擇信奉甚麼宗教,也包括參與哪一類型的教會。在香港基督教的宗派林立,更有不少獨立的堂會,以及由個別牧師、傳道、甚至平信徒自行成立的教會,毋須任何機構批准。大家必須提高警惕,未來政府會否重提要成立類似宗教管理局的組織,或要求所有教會必須加入某些聯會或協會?當然,連帶相關的是日後牧師是否需要註冊、登記、甚至由某些組織審批?[3] 而甚麼事情最容易引發有關方面提出要規管牧師和教會、甚至要求發牌?就是出現個別牧師的失德或教會的財務和行政混亂的問題,若教會在財務和行政上沒完善的自我監察機制,弟兄姊妹之間缺乏足夠的信任,恐怕一旦出現任何傳聞,在真相未明之前大家已陷入互相攻擊、甚至彼此出賣的網羅。

此外,一直以來,香港的教會可以自由參與和成立不同的機構服務社會,例如醫療、教育、社會福利、社會關懷、傳媒和出版等等;與國內的教會只限於為會眾提供宗教活動有很大差異。雖然一時之間未必會有180度的轉變,但教會辦學團體在津貼學校之內聚會和辦公的自由度有可能會逐漸收緊,大家必須為未來可能出現的轉變作好準備。正如教會辦的社會服務中心,無論在資源運用和場地使用等方面,日後也有可能受到更嚴格的規管。教會不要再留戀透過辦學和社會服務獲取更多資源協助傳教的歲月,而應考慮自力更生,由弟兄姊妹努力承擔教會的所有支出,甚至補貼教育和社會服務方面的工作,避免出現為維持政府資助而放棄福音使命,本末倒置的情況。

另一方面,不少宗派、機構和差會也是跨國性的組織,必然有海外聯繫;而一些扶貧和宣教組織的服侍,無論是人力和財政資源,也必然是超越本港的;雖然這些跨國的聯繫本身不一定有從屬的關係,在財政和行政上亦可能是獨立的,但當其他國家的政府和姊妹機構在評論和回應香港一些政治事件時,若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不能排除會出現火燒連環船的情況。跨國性的組織需要減少接受海外的奉獻,盡快在行政和財政上完全獨立,甚至考將地區總部遷離香港是無法迴避的問題。

當然,還有一點,對教會來說將會是十分敏感和頭痛的,就是何謂愛國的問題。許多教會和信徒由於血濃於水的民族感情,對自己的國家、歷史、文化和地土都有強烈的感情,亦對向同胞傳福音有很大的負擔。但愛國不等如盲目跟從及附和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決定,教會是政府的諍友而不是下屬,只能是其是、非其非,更重要的是當國家的政策和要求與教會的信仰有衝突時,信徒只能選擇順從神、不順從人。而教會是敬拜神的地方,不應變成宣揚國家政策和歌頌領導人的場所,這是我們必須堅持的但堅是要付代的。

香港的宗教政策將會面臨何種程度的轉變,今天沒有人能說得準,因此,趁著還有時間和空間,教會應更多從歷史中學習,王明道、倪柝聲等牧者在上世紀50年代三自運動時面對的挑戰,我們今天必須重溫,避免重蹈1949年之後國內教會的覆轍。[4] 日後任何人若提出要「完善」現行宗教自由政策的話,大家必須明白我們的底線究竟在哪裡,並且慎思明辨,堅守我們應有的信仰立場。


[1] 參2017年6月14日通過的《宗教事務條例》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7年9月7日,網站: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7-09/07/content_5223282.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28日)。

[2] 〈「不要拆我們的十字架」 浙江三自及家庭教會均受影響〉,《時代論壇》,2014年5月3日,網站:https://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83218&Pid=5&Version=0&Cid=220&Charset=big5_hkscs(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28日)。

[3] 〈基督徒團體發起聯署 要求林鄭收回宗教政綱〉,立場新聞,2017年3月3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基督徒團體發起聯署-要求林鄭收回宗教政綱/(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28日)。

[4] 邢福增、梁家麟:《五十年代三自運動的研究》(香港:建道神學院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研究中心,1996)。

基督宗教也有靜觀……我有話說

吳慧華 | 受訪者:彭順強博士(中國宣道神學院靈修神學講師) || 撰文:吳慧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2/02/2021

「靜觀」(mindfulness)[1] 早已深受全世界歡迎,近幾年在香港也不遑多讓,上至成年人,下至小學生,都多了機會參與其中。「靜觀」到底有甚麼吸引力?「靜觀」如此普遍,又為信徒帶來甚麼衝擊?今期「我有話說」,我們訪問了中國宣道神學院靈修神學講師彭順強博士(Daniel),與大家分享他多年來研究「靜觀」的成果及看法,幫助大家對「靜觀」有基本了解之餘,也反思基督信仰本身。(本文所提的基督宗教,是包括東正教、天主教及更正教。另外,為免混淆,在本文中,凡指基督宗教的靜觀〔contemplation〕,都不會加上引號,但若指其他宗教所提的「靜觀」〔mindfulness〕則會加上引號「」,以資分別。)

明光社

Daniel曾在〈基督徒應如何看待靜觀和禪修?〉一文中,指出「靜觀基本上是要藉著專注呼吸,和以接納和開放的態度來面對思想上、情感上,及身體上的種種感受,以達到身心的健康。當中的態度,實源於佛教禪宗的『不執著』。」文中又提到「靜觀」之所以普及,可以歸功於卡巴金(Kabat-Zinn),他創立「以靜觀為基礎的減壓」(Mindfulness-Based Stress Reduction(MBSR))的計劃,以治療長期病患(chronically ill)。MBSR結合了「靜觀」默想(mindfulness meditation)、身體意識(body awareness)及瑜伽(yoga),以幫助人們成為更加mindful(專注)。這計劃燃起了將「靜觀」的概念和練習應用到醫藥去,以治療健康和有病的人之各種狀況。卡巴金是受業於幾位佛教禪師,他這套「靜觀」教人「身心放鬆、自我肯定、自我成長,及捨己的精神」本源於佛教的價值觀,但他刻意把「靜觀」去宗教化,並加上一些科學數據來印證「靜觀」的療效。簡單來說,他刪除了「靜觀」中佛教的宗教語言,但擁抱其價值觀,並且以治療的形象來推廣一套教人專注自己,放鬆身心的操練方法。

「靜觀」在香港有多流行?Daniel分享到早前他每當打開電視或收音機,報道都總是圍繞著「靜觀」這話題,大眾不將它視為宗教,並且很樂意接受它。它很快便去到社會不同角落,普遍到連小學生都已經懂得打坐「靜觀」,甚至連基督徒也參與其中。至於其源頭禪修或許不如「靜觀」普遍,但亦有基督徒對此相當「受落」,Daniel有十多年的教學經驗,他分享到曾經收過一份讓他既難忘又震撼的功課,其內容提到有10個很委身的基督徒,當中包括傳道人,都有實踐佛教的禪修經驗,甚至有人遠赴法國的梅村(Plum Village)參加禪修,以求安靜自己,因為他們都覺得教會太理性、太繁忙,讓人難以平靜和感受自己的內心。

正因為坊間多處出現有關「靜觀」的聲響,在在都令Daniel感到震撼,原本便致力於研究基督宗教靜觀(contemplation)的他,決定探究一下「靜觀」(mindfulness),在過程中,他亦反思到這對信徒帶來怎樣的衝擊。Daniel發現去了宗教化的「靜觀」吸引了很多人參加,包括基督徒。「靜觀」教人打坐,專注自己的身體及內心,發掘自己的內心,另一方面又結合瑜伽,教人放鬆自己的身體,Daniel評論這樣的組合是很「無敵」的,因為用身體的方式去安頓一個人,這對人的身心靈是有成效的,但有成效的表面,Daniel卻又看到它潛在的危險,「靜觀」的潛在問題在於它源自佛教的禪宗,「靜觀」的流行有助於推廣佛教的世界觀。現在人們對「靜觀」有興趣並且加以實踐,令它成為全球的現象,當「靜觀」進入了人們的生活領域的層面,這意味著佛教的世界觀也進入人們的生活領域。

Daniel又認為無論在福音廣傳或更正教關於傳統方面的教導,「靜觀」大勢的到來都值得我們反思。在福音廣傳方面:Daniel提到當人學了「靜觀」,他們有機會進入禪修,禪修之後,他們又有機會進入佛教,當人進入佛教之後,便很難接受福音的。即使只是「靜觀」,當中的世界觀與基督教的世界觀有很多衝突之處,實踐「靜觀」的人,焦點在自己身上,習慣在身體上用呼吸等方法,讓整個身體覺得好安靜,心很寧靜,專注於「我」在哪裡,沒有基督教團契或群體的概念。他們又主張不靠他力,只靠己力,亦強調不執著,這與基督教所講倚靠耶穌基督的救贖及倚靠神不同。雖然不是全部實踐「靜觀」的人,都會走上這一步,但當中確實有些人最後會走到「神通」,即通靈這一步。連教授禪修的法師都反對人「神通」,因為神通打開靈界的門,一個人去了世界之外的另一個靈界是很難離開,即很難「甩身」的,這更是與基督信仰相違背的。

提到福音的廣傳,Daniel想到我們開佈道會的時候,要幾經辛苦,才能把「新朋友」帶到教會來,還不一定順利地讓他們信主;反觀佛教的「靜觀」,它可以普及到在小學、中學都有教導,人們更願意付出大量金錢去台灣、日本,法國等地去「朝聖」、去「靜觀」及禪修。身為信徒,Daniel當然相信基督信仰是好的,但他好奇,為甚麼會出現這種現象?我們宣講福音的形式是否出現了問題,以致人們不能雀躍地去參與教會活動?另一種宗教的表達形式卻如此受歡迎,又可以讓人的身心靈都得到醫治及安頓,為何其他宗教做到,我們做不到?我們的表達形式是否出了問題?在傳統上是否有所遺漏?又或是偏重了其他方面?

為甚麼「靜觀」走進世界,但「新朋友」卻會覺得教會無趣?有關更正教在傳統方面的教導,Daniel指出除了接受靈恩運動的教會,不少更正教的教會都太過理性。自從宗教改革以來,不少更正教教會一直都停留在概念性的信仰,用心理學的詞彙來打一個比喻,這些教會用一套「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 Behavior Therapy),即是認為改變一個人的信念就可以改變一個人的行為,所以只要信念改變,所有問題都可以解決。信念既然如此重要,所以邀請講道的講員時,會先查看這個講員是否有很多銜頭,釋經是否很厲害,即使退修,早晚都要有主題講員,下午也要安排幾個工作坊,全部都是以「講」為主,退修未能教人安靜。另外,不少教會也強調「做」(doing)。對比之下,「靜觀」不是與人談概念,相反,它是教人去除概念。它教人打坐,讓身體得到休息,又教人安頓自己的心靈,讓人得到情感的滿足。「靜觀」強調「本體」(being),然後才轉化(becoming)。當「靜觀」教人感受良好,不少教會的活動卻教人感到疲累。難怪「新朋友」喜歡「靜觀」,連基督徒也被吸引過去。

「靜觀」教人好好感受身體,這亦是大部份更正教所忽略的,有可能是因為混淆了保羅所用的詞彙,中譯的「身體」(body),羅馬化希臘文為soma,用以表示實質的肉身,保羅視它為好的;中譯的「肉體」(flesh),羅馬化希臘文為sarx,它是一個代表性的詞彙,含有不體貼聖靈不體貼神,只體貼自己的意思。除此之外,這亦有可能受到奧古斯丁影響,奧古斯丁是一個神學家,但他也是一位新柏拉圖主義者,後者影響到他的神學觀念,每每提到身體時,他都視之為邪惡,對靈性是一種障礙。從第四世紀開始,基督教已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有些人覺得基督教已經與世俗為伍,於是去了曠野沙漠,修道院也用了奧古斯丁的神學,認為身體都是邪惡的,所以那時修道的人,都要對付身體,有些人會用不睡覺、不洗澡,甚至鞭打自己的方法來對付自己的身體,以致讓靈可以得到釋放。整個修道傳統主導了西方世界,到了宗教改革,仍然保持著身體仍是需要對付的想法,未能發展出如何照顧身體。天主教也是自從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之後,才重新對身體有正面的看法,提出身體神學。Daniel提到《聖經》其實很正面地看待身體,舊約中,神創造人是有血有肉的;新約中,耶穌成為肉身來到世界,耶穌醫治人的身體,保羅談將身體獻上,他說的不單是屬靈的意思,而是實質的身體,身體是好的,耶穌再來的時候,人的復活是有身體的,只是身體會作出改變。世界在20世紀後期開始醒覺,人們要好好對待身體,主張素食、做運動。

談了這麼多「靜觀」可以安頓人的身心靈,難道只有佛教專美,基督宗教沒有這方面的教導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Daniel研究基督宗教靈修傳統多年,他指出基督宗教有修道主義,也有很著重身體的靈修傳統,如東正教有強調用呼吸配合禱文的耶穌禱文(Jesus Prayer):「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可憐我吧!」與坊間的「靜觀」不同,耶穌禱文雖然先從專注自己身體與呼吸開始,但這樣做是為了達到專注於神為目的。除了耶穌禱文之外,又如天主教16世紀的耶穌會,聖依納爵創立了「神操」,他強調運用想像,也提到從身體開始,以呼吸配合主禱文來經驗信仰。基督宗教中,反而是更正教大部份沒有了這些傳統,忽略了可以達至發展情感的靈修傳統。人是有感官,有身心靈社的,在情意理中,更正教大部份只著重概念,發展了理,沒有發展情和意,也沒有發展感官,如前所說,更正教大部份認為這些是邪惡,需要對付的。另外,也有可能受制於「唯獨聖經」的傳統。

Daniel認為更正教強調唯獨聖經這一傳統是好的,但除了《聖經》便甚麼都不理會,這會讓基督宗教中很多好的傳統被埋沒。Daniel闡明不少人錯誤地理解唯獨聖經的意思,馬丁路德提到唯獨聖經,並非指除了《聖經》之外,甚麼都不可信,只是說任何事違反了《聖經》便不行,以《聖經》作為最高權威來批判所有事物,不少人比路德的唯獨聖經更加唯獨聖經,除了《聖經》以外,任何東西都覺得不可以接受。路德所提的唯獨聖經是包容的,沒有與《聖經》衝突便可以,而不少人說的唯獨聖經是排斥的,如果《聖經》沒有提到便不可以。其實《聖經》雖然沒有闡明一切,卻又談到很多範疇,只是信徒忽略太多、誤解太多。

眼見「靜觀」可以滿足人的身心靈,又如此受歡迎,基督宗教同樣有靜觀傳統,為何基督宗教不可以擁有一套深入民間,同時又滿足到信徒的靜觀?於是,Daniel研究「靜觀」之餘,結合了《聖經》、神學、靈修傳統、及心理治療技巧,整合了一套名為「整全基督教靜觀」,一套可以實踐及操練的靜觀模式。在另一篇文章,Daniel「簡稱這個靜觀模式為『4CD』:(一)第一階段,以『歸心禱告』(Centering Prayer)來回應人『身體』需要;(二)第二階段,以『認信』和『認罪』(Confession)回應『心理』需要;(三)第三階段,以『意識醒覺』(Consciousness)和『對話』(Conversation)回應『靈性』需要;(四)第四階段,以『明辨』(Discernment)回應『社交』需要。」這套靜觀模式分為四個階段12個步驟,他參考「靜觀」的策略,除了有基督徒版本,也完成了一個普及版,把當中的基督教詞彙轉化成比較中性的詞彙,例如第二階段的「認信」和「認罪」改為「良心省察」,讓大眾更能接受。

Daniel強調自己沒有製造新的東西,也沒有把其他宗教的元素放進基督信仰中,他只是把舊的東西發掘出來,重新包裝,矯正信徒對身體錯誤的思想,讓信徒理解甚麼是身體,希望如此可以讓信徒回到在基督宗教中原來便有的靜觀(contemplation)中。對於未信的人,Daniel也借助現今「靜觀」風行的現象,用現代人喜歡的模式,推廣一套蘊藏基督信仰內容卻沒有宗教語言的靜觀。香港把基督宗教的contemplation譯作靜觀,亦把坊間的mindfulness譯作「靜觀」,Daniel贊同這樣很好,香港教會可以有一個與世界溝通詞彙。不是所有的「新朋友」都喜歡查經,但如果邀請「新朋友」一起靜觀,他們可能比較有興趣,畢竟,受到社運及疫情的衝擊,人最需要身心靈得到安頓。Daniel的主要身份是神學院老師,但他也是一名社工,課餘時間,Daniel也會到醫院帶領人做靜觀,這當然是一套蘊藏基督信仰的靜觀。

一套整全的基督教靜觀除了適時地回應時代的需要,對信徒本身經驗神也很有幫助。Daniel回憶他的老師巴刻(J. I. Packer)在課堂上提到,他只能教學生一些關於神的東西,卻不能教學生認識神,因為這在於學生個人的經驗及體會。Daniel同意經驗神之前要認識神一些事情,但單單聽完一篇好的道,看完一本好書並不足夠,只花10分鐘看完《聖經》,想想有甚麼「得著」,寫下筆記的靈修方式也不足夠。靈修是要「經驗神」本身,這是需要花時間操練的。

基督宗教也有靜觀,渴慕身心靈得到滿足及想經驗神的信徒,大可不必借助擁抱其他宗教世界觀的「靜觀」來滿足這些需要。


參考資料

彭順強。〈基督徒應如何看待靜觀和禪修?〉。《時代論壇》。2019年2月8日。網站:https://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157033&Pid=104&Version=0&Cid=2050&Charset=big5_hkscs

彭順強。《「整全基督教靜觀」(Integrated & Holistic Christian Mindfulness/ Contemplation)》,未出版稿件。


[1] Mindfulness在香港譯作「靜觀」,台灣則譯作「正念」。

是「神」或「上帝」?

張志儉博士 | 香港傳媒教育協會主席
27/12/2018
專欄:傳媒文化推介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圖:翻攝自網路

最近清理雜物時,尋回一些舊照。細心翻看,對好些教會活動照片甚有感受。其中一張攝於30多年前教會夏令會,我擔任組長,和組員合照。仔細一看,大家現已各散東西,我在網上搜尋眾人近況,發現其中一位當年的小妹妹,現已成為神學院教授,再找她的著作一讀,更豐富了我對浸信會歷史的知識。

書名是William Dean and the First Chinese Study Bible,作者是陳頌恩。她年幼時入讀基督教學校,跟父母返教會,除了學習神的話語外,小小年紀的她在讀聖經時思考了一個問題,就是為甚麼學校跟教會的聖經,有兩個名稱,大有分別。校內的聖經稱呼創造者為「上帝」,而教會的聖經把祂叫做「神」。另外,就是「浸」和「洗」的分別。

這問題日後成為了她博士論文的一部份,她亦研究了在中文聖經導讀本下了相當工夫的粦為仁牧師(Rev. William Dean)的生平事蹟。

粦牧師在翻譯時,思考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如何把聖經本色化,避免變得像現代人所說的「堅離地」,因此他盡量用令中國人容易明白之方法,把聖經內的話語以中國的歷史和價值觀表達出來。例如說到挪亞方舟大水災時,粦牧師便引用大禹治水的歷史作解釋。他亦把儒家思想中的孝順來說明人神之關係。至於把創造者翻譯為神,就更加曲折。粦牧師除了參考英美兩地的聖經學者之看法外,亦研究了太平天國在其中的影響,更涉及浸信會對政教分離的看法。

原來當時太平天國的創辦人洪秀全曾接觸基督教思想,創立拜上帝會,自稱上帝之子,耶穌之弟,主張以基督教真理代替儒家思想,以「上帝之子」替代「天子」,希望把基督教成為國教,實行政教合一。粦牧師看在眼裡覺得不妥,認為信主是不能強迫,聖經乃神的啟示,不是人的作為,胡亂演繹,經過多番推敲,把創造者翻譯作「神」。

至於是「浸」或「洗」的問題,作者在此賣個關子,為的是盼望有興趣的讀者親自翻閱這書,從中獲得答案。

其實中國人的文化及價值觀,和基督徒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家只要細心觀察、思量,少用聖經術語,多講日常說話,配以適合例子,就能把福音活潑廣傳,完成大使命。

2018生命倫理對談 《基督宗教尋珍之旅》

第五回 打開天國之窗的聖像畫

講員:陳國權博士 | 整理:歐陽家和 | 陳國權博士(道在人間靈修、輔導、文化中心 主任) | 歐陽家和(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11/2018
明光社

基督新教傳統靈修方法,不外乎就是讀經祈禱。近年有不少信徒引入天主教修士靜禱的方式,例如默觀等等,經過多年討論開始被接納。至於聖像畫靈修等方法,似乎仍有爭議,未為教會普遍接受。道在人間靈修、輔導、文化中心主任陳國權博士在9月21日舉行的「打開天國之窗的聖像畫」活動中解釋,我們面對信仰,太習慣運用理性,但世界並非只有理性和科學,要進入屬靈的世界,需要門路,聖像畫可以說是一扇窗,使我們透過圖像,穿梭於屬靈和屬物兩個國度。

人,是有靈的生物,用陳博士的說法,是唯一能夠在屬物世界和屬靈世界穿梭的生物。他舉例說,保羅就曾穿越三層天,可看到奧秘,是屬靈世界的妙境。可見屬物世界與屬靈世界是同時存在,兩者沒有高低、從屬之分,並且不是彼此對立。我們生而為人就有能力去接收屬靈世界的資訊,透過聖靈,我們可以知道上帝的旨意,和祂在我們身上的計劃。

不過,理性主義和科學主義的興起影響著教會的傳統,而屬靈世界因而受到排斥並且遭徹底否定。陳博士指出,我們以為可以透過理性,就甚麼都能解釋,我們亦會因而有安全感,但理性其實不能解釋許多事,特別在宗教信仰裡,只用頭腦是不行。他說:「今日我們的基督教信仰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太過理性主義,永遠進不到心裡面。」他舉例說,曾經有肢體向他坦白表示,雖然信主多年,聽過的道也很多,記得的也不少,但她卻覺得上帝離她很遠。可見她聽到的道仍然停留在頭腦,在理性層面,未有進到心裡去。

基督新教強調理性,放棄了聖像畫靈修等傳統,但世俗世界卻充斥著不同的圖像,不過這些圖像無法讓人進入屬靈世界,只會令人沉浸在貪慾之中。陳博士稱每日在我們的生活中,不論在公共交通工具,例如地鐵,到處都是廣告,即使擠進了車廂中,人人拿著手機,看的也是智能手機中的圖像和影像,他慨嘆:「我們整個生活,整個生命被今日成千上萬的icons(圖像)shape我們,塑造我們……shape了我們怎樣的生命?現代人的生命用甚麼去描寫?焦慮兩個字,不安兩個字……小朋友從小開始,被他眼睛眼球所接觸的無數icons shape他的生命,塑造他的生命,但這生命無辦法能夠超越,他只能在不安、焦慮中。人愈來愈貪婪,無限度的貪婪。」

陳博士解釋,進入屬物的理性世界,依靠推理邏輯、語理分析,通過經驗歸納法而獲得外界知識。但屬靈的世界是超越理性和經驗,需要透過意象、比喻、象徵、符號、直覺去體會,這一切都依靠我們的心進入屬靈世界。我們要重新學習如何將屬靈的世界揭示在自己面前,否則我們無法進入上帝的同在。

要透過圖像(即聖像畫,兩者是相通的)進入屬靈的世界,很多信徒會對此有戒心,擔心自己是在拜偶像,又覺得圖像有很多,不知道如何選擇。陳博士解釋,圖像只是一個象徵符號,它和文字一樣,因此希臘教父會說,圖像是用圖畫表達的聖經,即圖畫式聖經。因此,圖像不是「畫」(draw)出來的,而是「寫」(write)出來的,就像聖經一樣。他強調他所指的圖像,是東正教的圖像,而東正教很能夠保存圖像這方面的屬靈遺產。圖像就是指形像(image)、畫像(picture)或肖像(portrait),而圖像的內容是關於耶穌、馬利亞、使徒等。圖像被稱為「天國之窗」(a window to heaven),它引導觀者與更高更大的超越者——上帝連結。由於圖像本身只是一個媒介、途徑,而不是目的。陳博士指出,就像十字架象徵著上帝無限的慈愛和無私的犧牲,但如果我們將十字架,那木頭神化了,那麼十字架也會變成我們的偶像。

陳博士指出,在東正教的傳統裡,嚴格來說圖像並不是藝術品,雖然它具備了藝術的特性,但它的目的是供崇拜和祈禱之用,它是運用圖案畫像等來表達神學。而圖像往往不是運用寫實主義來表達,我們在當中看不見現世的短暫幻變——生老病死、悲歡離合,愛恨情仇,因為它所表達的是超現世的永恆不變景象——新天新地。

其實圖像雖然是一張畫,它很多時看起來甚至是不合常理的,其扭曲、變型、誇張、逆向或倒向透視點、不正確比例等等。每張圖像雖有不同,但全部也是「寫」出來的,畫家不能按自己的好惡來創作,「寫」的時候亦有其定則,所以那些所謂的不合理,每次也會準確的呈現,而且圖像背後亦蘊含神學、屬靈意義,為的就是表達、描述另一個世界。

如此,沒有學過看圖像,也不曉得它背後所蘊含的神學意義的人,能否閱讀這些圖像?他們在當中會不會有所得著?陳博士的答案是肯定的。屬靈操練當然可以透過學習和練習進入,但圖像本身亦會帶人進入和諧、祥和、寧靜之中。陳博士表示,曾經有位牧者上他的課,後來他選了一些自己喜愛的圖像張貼在辦公室裡,有位年輕人到辦公室找那位牧師,便對牧師這樣說:「牧師,今次我進你的office(辦公室),跟以往進你的office很不同,不同的地方只是貼了兩個icons(圖像)……就是我今天進你的office裡,我感到一片的寧靜。」用沙漠教父的說法,這就是一種身體、靈裡感受到寧靜,全面休息,可以安歇的狀態,在東正教的靈修傳統裡,稱之為「息」(hesychia)。圖像是一個象徵,它指向上帝,同時亦將上帝帶到我們的當中,而上帝就是神聖的寧靜。

陳博士鼓勵有興趣進一步認識圖像的朋友,可以透過閱讀書籍學習,但必須看書看得通,看得明白才行,而他們亦可以選擇一兩張特別喜歡的圖像去作靈修操練。或許有人會擔心,在沒有人引導下進入圖像的世界,會否「走火入魔」,陳博士指出初學者是需要有人從旁指導的,但單單看一兩張圖像,並從中感受寧靜,這是安全的,更笑言「走火入魔」不是想像的容易。學習的人如果渴望進深認識的話,則需要導師指引了。

 

基督宗教尋珍之旅系列

第一回 與神相遇的靈修

講員:彭順強博士 整理:吳慧華 | 中國宣道神學院 基督教靈修學碩士課程統籌 | 高級研究員
19/03/2018

靈修,對基督徒來說並不是一個陌生的詞彙,從決志歸主一刻開始,便會有不少信徒告訴你,做了基督徒之後,除了要加入教會敬拜神,過教會的團契生活外,個人方面亦要開始有靈修生活。更正教的信徒比較熟悉以默想經文來靈修,但原來,靈修的意義非常豐富,亦有不同的方式進行靈修,以經文默想只是眾多形式中的其中一種。1月11日的晚上,彭順強博士帶領大家去發掘「靈修」這一座寶庫,從中去體會不同的靈修方法。

 

靈修的意義

彭博士指出一開始時靈修的英文原為devotion,後來才被spirituality所取締。無論是devotion,還是spirituality,靈修的意義是十分豐富的,一個單辭實在難以涵蓋當中的意義。

 

學者們對靈修都下個不同的定義:

R. P. Meye認為是「活出聖靈」。

Jordan Aumann指出「藉著恩典的內在生命而參與在基督的奧秘裡,並被信、望、愛及其他的基督徒美德所激勵」。

Gordon Wakefield提到「是有關禱告如何影響所作的、我們的行為,對生命的作風,及對他人的態度」。

Alister McGrath相信「是有關信仰的生命:它是推動生命和生命的動機,及有助於維持和建立生命。它激發信徒的生命,並催促信徒深化和成全那現剛開始的生命」。

盧雲認為它是神學(認識神)加上心理學(認識自己),以及加上事工(服事世界)。

而彭博士的定義是:「有關基督徒如何靠著神在基督耶穌裏的恩典,1. 經歷那三位一體的神,2. 並藉著聖靈的能力,效法基督,生命因而得以更新,和回復神的形象和樣式,3. 及彰顯於對身邊的人及社會的關懷和服侍上。」

 

當人與神相遇時,生命得以改變,便會關心他人,走向人群。更正教信徒靈修時不忘發掘經文的當下應用及對自己的提醒是好事,但靈修除了有關個人的靈性,亦關乎自己如何對他人作出關懷。

 

靈修的不同方式

彭博士指出現今更正教的信徒對靈修的理解比較窄狹,這主要受到馬丁路德、慈運理及約翰加爾文等人的影響,更正教的信徒生命大多以聖經為中心。彭博士用心地整理出教會歷史上出現過不同的靈修傳統,從他提供的詳盡資料來看,以聖經為主的靈修是較後期才出現的方式。

 

一開始,新約信徒以耶穌為教主,看重神的國,並以聖靈為他們的力量。其後使徒教父著重於嚴守教會紀律。護教士努力辯證基督教為合理與超級的宗教。早期的沙漠教父提倡聖潔生活、禁慾主義、順服、默觀及工作。早期的神秘主義、東正教及新修道主義相當被動,主要記載與神相交並聯合的經驗。中世紀神秘主義主張默觀,並將理性融會於靈修之中。到了十三世紀,聖方濟各及道明會等修會則把焦點放在道成肉身的服侍。

 

更正教的以聖經為中心的靈修到了十六世紀才出現,強調聖經之餘,成聖及神的主權亦是重點。重洗派強調重新的生命,宣教、做門徒要付出代價,以及為主殉道。而天主教的聖依納爵、德蘭及十字架約翰的靈修傳統則發展出想像式的屬靈操練與屬靈提昇。不少人熟悉的神秘經驗、靈魂的黑夜、屬靈的婚姻及多種屬靈階段便是這時期出現的。法國天主教的屬靈改革再次提出人人皆可活出聖潔生命,苦修主義,在日常生活中經歷神。更正教的聖公會推動以敬拜為中心的敬虔。

 

十七世紀,天主教的詹森主義及寂靜主義的出現帶來全然被動的靈命。更正教的清教徒著重聖潔、重生、守安息日。貴格會提倡與神直接相交、聖靈是內裡火光、活潑的團契生活及社會公義。敬虔主義看重更新、主日外查經及社會責任、循道主義鼓勵信徒在今生達至全然成聖,並以聖詩培養靈性。基督徒的存在主義則以信心超越理性,並且建立屬於自己的信念與委身。

 

到了二十世紀,拉丁美洲及南非的解放分別發生在天主教及更正教當中,前者高呼耶穌是人民的解放者,看重神的臨在與大能、敬拜及群體生活。後者則著重肉體與政治上的釋放,以及個人並群體的釋放。更正教出現的靈恩運動,主張聖靈大能的生命、推崇方言、神蹟及預言。天主教的普世基督教提倡整全的基督徒生命、屬靈指引、社會關懷、自我認識及環保。更正教以王明道及倪柝聲為主的華人基督教強調實踐日常生活中的敬虔,策略性的宣教工作。

 

欣賞不同的靈修方式

無論從靈修的意義或歷史上所出現過的靈修傳統看來,靈修方式並不是單一的,也不是絕對的,不同年代會給人不同的答案,歷史告訴我們不同人的確會根據不同的傳統去靈修。

 

綜觀歷史上不同的靈修傳統,大概可以把它們分為六個傳統類別:1. 默觀傳統、2. 聖潔傳統、3. 靈恩傳統、4. 社會公義傳統、5. 發現以聖經為中心的生命、6. 發現聖禮的生命。

 

今天還有機會學習這些靈修傳統嗎?彭博士為大家介紹了一本幫助信徒轉化生命的屬靈操練書籍——Spiritual Disciplines Handbook: Practices that Transform us,雖然此書沒法囊括所有靈修傳統,但也為大家提供了不少的方式。書中提到七個屬靈操練的範疇:1. 敬拜(安息日、敬拜、聖餐、默觀)、2. 向神開放自己(察驗、靈程日記、實踐神的臨在、退修、簡樸)、3. 放棄錯誤的我(認罪和自我省察、擺脫、明辨、安靜、獨處、屬靈導引)、4. 與其他人分享己命(貞潔、群體生活、屬靈指導、服事、靈友)、5. 聆聽神話語(查經、靈修、默想、背誦)、6. 活出基督的愛(憐憫、謙卑、公義)及7. 禱告(配合呼吸的禱告、歸心禱告、默觀式禱告、對話式禱告、禁食、定時禱告、心靈醫治、代求、明陣禱告、禮儀禱告、禱告伙伴、經文禱告、集中的禱告、步行禱告)。

 

到了今天,或許對很多更正教的信徒來說,很多靈修傳統都似乎已成為歷史,但事實上,只要我們願意,今天仍然可以藉著實踐不同的靈修傳統,好好成長。

 

 

延伸閱讀:

彭順強:《還我屬靈本色:禱告、讀經、敬拜》。香港:天道,2006年。

彭順強:《勇闖七重山:屬靈生命階段與信望愛》。香港:天道,2017年。

彭順強:《二千年靈修神學歷史》。香港:天道,2017年。

 

Calhoun, Adele Ahlberg. Spiritual Disciplines Handbook: Practices that Transform us. Downers Grove, Illinois: IVP Books, 2005.

Foster, Richard. Streams of Living Water: Celebrating the Great Tradi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San Francisco,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Inc., 1998.

性別承認諮詢的幾個側面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10/2017

性別承認諮詢接近尾聲,政府就終審法院有關W案的裁決之後,跟進是否需要制定有關性別承認的法例,例如參考英國的性別承認條例,處理香港類似的需要。文件二百多頁,列出不同國家地區的處理方法,以及需要討論和考慮的各個點,邀請各界表達意見。

如純粹從傳統基督教的角度來考量,男女兩性是上帝創造的原意,在醫學未發達之前,也沒有所謂「更改」的可能。但到今天,就算醫學進步了,有了變性手術,實際上也改不了男女最本源的染色體,只能改變外觀,看起來像另一個性別。說得白一點,其實就是整容手術,讓自己看起來變成另一個性別。而這手術最大的後遺症,就是永遠失去生育能力。可見單純從信仰角度看,有人會積極反對變性手術,甚至要求禁止,也反對立甚麼性別承認法,因為只有男女兩性,簡單清楚,亦是社會的基礎組成部份,不能撼動。

上述立場簡單清楚易明,政治正確,但我們認為這未必是最適合香港現況的選擇。我們在過去幾個月訪問了一些變性和跨性別的朋友,我們看到他們的掙扎,也學著明白他們的難處。我們知道想做變性手術的,當中不少患有性別焦躁症,不能自已的想成為另一個性別的人,會不惜一切,用盡可行的方法去做。這類人雖然是少數,但他們在生活上面對的困難亦不能忽視。我們認為在現行制度中,可以考慮在不傷害男女兩性的框架下體諒他們一些實際需要。例如我們建議在他們正式進行手術前的兩年真實生活體驗期間,可以發出一份有限制的臨時身份證明文件,方便他們在一些需要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的場合,可補現時只有醫生紙作證明的不足。此外,我們也認為雖然現在已經有變性手術的存在,作為一種醫療方法,但必須嚴謹地判斷和小心地執行,盡量用非手術的方式幫助他們,減少不必要的永久性傷害。

驟眼看來,似乎立場相反了,一個反對變性手術,不給予任何變性人士身份的承認,另一個嚴謹地容許變性手術出現,又給予他們臨時身份證明文件,但實際上大家同樣認為男女兩性基本組成不能撼動,同時亦反對任何不經醫生、自我聲稱就能更改身份證性別的模式;也一同反對訂立性別承認條例。

兩者立場在變性手術和變性身份上有所不同,是甚麼原因呢?

我們承認,信徒住在世上,是一群少數,我們亦早就離開中世紀,只是多元聲音的其中一元。我們尊重、聆聽不同的聲音和意見,並知道最後大家是一起跟著相同的規則共存的,所以與其高舉自身的需要,大搞身份政治,我們更多的是共善的想像。所以,我們雖然反賭波,但明白賭博在這個社會亦難以禁絕,只能有規範地進行,以減少其傷害;我們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但對同性戀者不同的需要,在可行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給予支援,應該要有第三條路給他們處理日常生活的需要,他們要是面對伴侶之間的暴力問題,應該有法例幫助他們。

有人認為明光社的倫理觀既不全是義務論,也不全然是目的論,是一個四不像,古怪的東西。這說法並非全無道理。因為面對不同的爭議,我們每次總是要努力平衡各方的意見,要有更大的想像,期望可以協助社會走向共善。既要擇善固執,亦要彈性處理,如此才能面向社會,而不是築起教會的四面圍牆,自我封閉。

教會不贊成的一些行為,在社會政策上未必需要全然禁絕。而做了一些我們不贊同其決定的人,更不應全然拒絕。我們不贊成的只是一些行為,但仍然要關心作出此決定的人。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9-10-2017

忙碌中的寧靜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03/03/2016
(講員:樓恩德牧師│基督教尖沙咀潮人生命堂)
 
 
「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詩四十六10)。1月14日的晚上,樓恩德牧師與十多名參加者分享大家要有安靜的時間,目的是要尊重神,思想主,並讓聖靈在人心工作。
 

讓知識引導我們去到神面前

信徒要查考《聖經》,讓《聖經》成為一條好好的途徑去認識耶穌,得到永生(約五39、十四6),即使是屬靈書籍,也無法代替《聖經》。不過,在查考《聖經》的過程中,可能需要博覽學術文章,它們或許都是經典,但若讀者只被它們豐富的內容吸引,忙於讚嘆作者深厚的寫作功力、而不是反思信仰及認識神,這些書籍充其量只能增加我們的知識而不是靈命。樓牧師指出正如傳道書一章十八節所言:「因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知識是好的,但不一定可以引導人去認識神,也不能讓人經歷聖靈。

釋經或神學書籍有機會讓人只忙於吸收知識,屬靈書籍也有此種可能。但不是說屬靈書籍對靈命沒有好處,只是當信徒閱讀這類書籍時,要時刻檢視自己的心態,有否偏離神的心意。信徒除了按照興趣,也可以按照當時自己面對的問題或處境來選擇屬靈書籍,閱讀時要抱著謙卑的態度,容讓聖靈幫助我們進入真理中,體驗神的恩慈及憐憫。

 

好的屬靈書籍 助反思屬靈生命

只要較正心態,屬靈書籍都可以幫助信徒反思靈命。當晚,樓牧師便介紹了多本屬靈書籍給大家:《A貨信徒》、《屬靈地雷陣》、《信心、不怕懷疑》、《應許,你敢抓嗎?》、《一場遊戲一場空》、《超越王者的足跡》、《恩典作王》、New Moring Mercies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

它們大部分都有一個特點,就是為讀者訴說一個又一個的故事,讓信徒更易藉著故事來反思自己的屬靈狀態。

《A貨信徒》譯自英文書The Christian Atheist,A貨中的A其實是指無神論基督徒,即是那些表面像信徒,但內裡沒有得救後的生命。例如信徒相信神,卻不相信禱告而來的能力。書中提到美國一間位於紅燈區的教會,有一班熱心的信徒為該社區禱告,一個雷電交加的晚上,區內一間酒吧被雷電劈中並燒燬,該酒吧東主得知某教會曾禱告,決定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在法庭上,教會代表承認有為該區禱告,但不相信他們的禱告會帶來如此結果。姑勿論酒吧事件是否出自神,有一點值得信徒深思,酒吧東主不相信神,卻相信禱告的能力;教會代表相信神,卻不相信禱告的能力。

至於《一場遊戲一場空》也是一本發人深省的好書。書中描繪一個老人經常與一個小孩玩遊戲,老人不會刻意讓小孩贏,在小孩經歷過多次失敗,然後獲得難得的勝利後,感到非常興奮,於是抱著遊戲的配件不肯放手;然而,老人最終還是把所有配件倒回盒子裡。

「當遊戲結束時,所有東西都要放回盒子裡。」樓牧師認為當信徒真正明白這句說話,生命會不再一樣。當人在世的生命完結,有甚麼可以帶走的呢?遊戲有遊戲的規則,而神創造世界也有其法則。人在世上得到學問、獲得成就,甚至得到更多的東西,但終有一日,當人生走到最後階段,這一切都不能帶走。這並不是說人生沒有意義,信徒在世上可以盡情歡樂,按照神的規則去玩耍,享受生命;只是,不能讓成就等「身外物」成為我們在世追求的唯一目標。反而,信徒的成就是要用來榮耀神,而不是用來榮耀自己。

 

營造一個靈修的環境

當晚有教會組長問及可如何幫助組員靈修?樓牧師認為組長不能「讓」組員靈修,如父母教導孩子一樣,只可為他們營造一個愛好學習的環境。組長亦一樣,他們只可努力營造一個愛靈修的環境,預備一些資料;關心組員;當遇到適合的文章時,與組員分享從中的體會,組長其實不必「硬銷」,可能已能引起組員的興趣。

樓牧師自謙說自己只是一隻「牧羊狗」,盡力讓信徒走回正路,唯有神讓信徒真正成長。樓牧者在聚會中多次提到人要謙卑,他引述Thomas Kempis的說話:「把自己放在任何人之下,不會有任何損失,但把一個人放在自己的腳底,傷害便大了」。

你可有興趣,在靈修的時候,求神讓你學習謙卑,體會神的恩典?

殊途同歸的同性婚姻爭取方法

藍俊文 | 前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5

「全民公投」、「立法修訂」與「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是世界各地通過同性婚姻的三大途徑,當然每一個地方都有各自的政治、宗教和文化背景,以下將會簡單分析數個已通過同性婚姻國家的背景,讓讀者參考,並了解當中相通之處,引以為鑑。
 

國家 年份 通過方式 宗教背景 背景
美國 2015 聯邦最高法院裁決 基督教
  • 2013年「保護婚姻法案」被最高法院推翻,原本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法律被撤銷
  • 文化戰線失守,同性婚姻在美國民眾支持率大增
  • 最高法院就Obergefell v. Hodges案作出裁決,強制所有州政府承認同性婚姻
  • 歷史深遠的「司法動能主義」干預州的管治權、涉及倫理的法律
  • 總統奧巴馬反口,大力支持同性婚姻
  • 不少美國教會提早宣佈投降,接受同性婚姻

 

國家 年份 通過方式 宗教背景 背景
愛爾蘭 2015 全民公投 天主教
  • 天主教影響力衰退,神職人員涉及性醜聞,破壞教會威信
  • 同運團體有大量經費推動同運宣傳,包括來自美國的資金如「大西洋慈善基金會」(Atlantic Philanthropies)
  • 公投前,所有政黨均支持同性婚姻,政府並非中立,傳媒和輿論亦一面倒支持同運

 

國家 年份 通過方式 宗教背景 背景

英國

(不包括北愛爾蘭)
2013 /2014 議會立法 基督教

英格蘭及威爾斯

  • 2011年執政聯盟的自民黨支持啟動同性婚姻諮詢,得到傳統上較保守的執政保守黨首相卡梅倫支持,並於2012年3月啟動諮詢。同時,工黨亦支持同性婚姻
  • 最後於2013年2月通過同性婚姻
  • 新法表明不會強逼宗教團體主持同性婚禮,減少宗教團體的反對聲音

 
蘇格蘭

  • 婚姻屬於蘇格蘭內部的立法權限,不過蘇格蘭政府亦於2012年7月提出立法,並承諾不會強逼宗教團體主持同性婚禮;最後在2014年通過同性婚姻

 

國家 年份 通過方式 宗教背景 背景
加拿大 2005 法院裁決及
議會立法
基督教
  • 早在1999年前,加國已有民事結合,保障同性同居關係
  • 1999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在「M. v. H. [1999] 2 S.C.R. 3」一案中裁定在加拿大的同性伴侶有權得到與婚姻有關的福利。不過在2002至2003年,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及卑詩省高等法院都裁定一男一女婚姻違反憲法
  • 《民事婚姻法案》(同性婚姻合法化) 通過前,全國十個省和三個地區中的八個省及一個地區先後經各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覆蓋近九成人口
  • 2003年自由黨提交同性婚姻法案,並將婚姻限定給異性戀夫婦是否符合《加拿大權利與自由約章》的法案提交最高法院裁決,2004年12月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憲,《約章》同時保證宗教自由,讓宗教團體可拒絕主持同性婚禮

 

國家 年份 通過方式 宗教背景 背景
荷蘭 2001 議會立法 天主教
  • 早在1998年已有民事結合
  • 2000年下議院和上議院均通過同性婚姻法案
  • 荷蘭天主教會內展開激烈討論,不少天主教和基督教神職人員表明教會應為同性婚姻祝福
 
 
爭取手法 殊途同歸

從以上多個經典的例子可見,同性婚姻主要通過「司法覆核」、「立法修訂」及「全民公投」作手段。不過,共通點是所有國家的國民對同性戀權益的看法皆逐步轉向支持,在未有同性婚姻之前先用民事結合「袋住先」,等民風改變便繼續爭取同性婚姻、甚至領養,並開出「不強逼教會主持同性婚姻」的支票以減少阻力。外國的經驗不是滑理論,是不斷重複上演的同運劇本,這劇本亦正在香港排練中。

我真的能只代表自己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0/09/2014

近月不論社會議題,又或是基督教教內議題,眾人都紛紛表達不同的意見。當有人發表了一些具爭議的意見後,會有另一些人走出來說:「某某某不代表我。」又有人因著某些身份,而獲得機會在一些場合表達自己的意見,但為怕得失人,便說了句:「我所說的,只能代表自己的想法。」甚至,早前有高官參加反佔中的簽名運動時,居然向記者說一句:「我在私人時間以私人名義支持一個運動。」這不禁令人問:「身份和人,真的能分開嗎?」

在社會中,每個人也會有不同的身份。當你是家長時,站出公眾場合表達意見,彷彿就是替家長說話;你是牧者,站出來就是代表牧者群體,甚至整個基督教界說話。不過,一個群體總有意見不同的人,總有些人站在較觸目的位置,有些人的意見則因為各種原因被忽視。

有人或許會質疑,這種代為發聲的說話方式,如果以此稱為代表整個界別,並稱只有他一把聲音,這無疑是扭曲事實。女性主義學者Linda Martín Alcoff在其一篇於九十年代初寫成的經典短文「為他者發聲的問題」(The Problem of Speaking for Others)時就指出,為弱勢發聲時,可能會出現以下問題:最後所表達的意見未必真正是弱勢的聲音。

及後,不少人就改用另一個方法,說:「我只能代表自己。」但Linda Martín Alcoff強烈批評此舉實為政治上不負責任。因為將意見個人化後,他們不僅放下自己的身份包袱,同時亦放下了他們本來的弱勢身份,所以說的話基本上失去本來的意義和責任。再者,因為整個表達屬於主觀經驗,令人難以繼續再作理性討論。這種「我只能代表自己」的言論,無助事件討論,而且只會令整個論述更難服眾。

基督徒作為信徒群體,其所有言行均是「見證」。在面對分歧時,我們追求的理應是合一,或者是負責任地以勇毅的心表達意見,並在真理和聖靈的光照下繼續討論。若用「我只能代表自己」一說來企圖逃避責任,最後根本不能逃避責任,反而只會令人更覺無私顯見私。個人和身份很多時都是不能輕易分割的。

 

延伸閱讀:Linda Martín Alcoff. “The Problem of Speaking for Others.” Cultural Critique 20 (Winter 1991-92): 5-32. 網上全文:http://www.alcoff.com/content/speaothers.html

 

對教宗有關同性戀言論的誤解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8/08/2013

天主教教宗在香港時間7月29日,由巴西返回梵諦岡的飛機上,與記者談及同性戀議題,世界各地媒體隨即大幅報道。當中最顯著的標題就是「我憑甚麼去論斷同性戀者?」(Who am I to Judge Gay People)
 
有人隨即以為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出現改變,由過往的所謂「恐同」,改為接納同性戀者,消息在facebook中瘋傳。因明光社反對同性戀運動的立場鮮明,不少人隨即想起明光社,更有人要召喚明光社,估計是希望我們回應教宗的言論,或希望我們學效教宗「開明」的立場。我相信他們在這事上有三個誤解。第一是對教宗言論的誤解,第二對天主教立場的誤解,第三是對明光社立場的誤解。
 

教宗的言論

首先,我們看看教宗當天說了甚麼。從報道中我們可以知道教宗的言論是回應早前在梵諦岡出現的同性戀運動遊說。他說:「如果同性戀者尋求上帝,且心地良善,我憑甚麼去論斷他們?」(If a person is gay and seeks Go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 them?)按前文後理的理解,教宗指的是同性戀教士。但教宗的說話不止於此,他指出《天主教教理》已清楚說明教會的立場,教宗補充說:「同性戀者不應該因這性傾向被邊緣化,而應該融入社會中。」(It says they should not be marginalised because of this but that they must be integrated into society.)
 
報道更以「譴責」一詞來形容教宗對「同性戀運動遊說」的態度。(But he condemned what he described as lobbying by gay people.)教宗認為問題不在於有這性傾向,我們都應成為弟兄。(The problem is not having this orientation. We must be brothers)問題是同性戀運動遊說,或其他貪婪的人的、政治性的、共濟會的遊說等等,這些都是更嚴重的問題(The problem is lobbying by this orientation, or lobbies of greedy people, political lobbies, Masonic lobbies, so many lobbies. This is the worse problem.)。教宗將同性戀者和同性戀運動分開,表現出對尋求天主的同性戀信徒的肯定,不應論斷他們,但對同性戀運動卻作出嚴厲的批評。
 

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

讓我們從《天主教教理》認識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天主教教理2357至2359條(貞潔與同性戀)指出:
 
『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
 
同時亦指出:
 
「同性戀並非他們刻意的選擇;正是這事實為他們大多數人構成了一種考驗。對他們應該以尊重、同情和體貼相待。應該避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
 
「同性戀者被召守貞潔。藉著訓練人內心自由的自制諸德行,有時藉著
無私友情的支持,藉著祈禱和聖事的恩寵,他們可以,也應該,漸次
地並決心地,走向基督徒的成全。」
 
簡單總結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就是同性性行為是罪,但同性性傾向不是罪,同性戀的信徒要守貞潔。這裡的罪是指宗教上的罪(sin),不是刑事上的罪(crime)。教宗是次的言論只是重申天主教會一貫的立場,但是有人卻選擇性閱讀,斷章取義來推動自己的同性戀運動議程,這正正是教宗譴責的「同性戀運動遊說」(Gay Lobby)。
 

明光社的立場

對於明光社被召喚一事,我們亦在此重申我們的立場。在此問題上,我們與天主教的立場一致,即「同性性行為是罪,同性性傾向不是罪」。這是我們一貫的看法。我們在2010年出版《燭光網絡》第74期「和而不同——如何合乎中道地與同性戀者同行?」及2012年出版《燭光網絡》第85期「關心同志 拒絕同運」,已清楚陳述我們認為「同性性行為是罪,同性性傾向不是罪」的立場,並呼籲讀者們要尊重和關愛同性戀者,並反對同性戀運動。
 
減少誤解和抹黑,認真了解彼此的想法,溝通會來得更有效。
 
補充資料:
《燭光網絡》第74期「和而不同——如何合乎中道地與同性戀者同行?」(2010)
http://www.truth-light.org.hk/flipbook/candle/74
 
《燭光網絡》第85期「關心同志 拒絕同運」(2012)
http://www.truth-light.org.hk/flipbook/candle/85
 
明光社十三周年(2010年)研討會部份節錄 - 同性戀是罪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KaqSnGhiss
 
天主教教理
http://www.vatican.va/chinese/ccc_zh.htm
 
Pope Francis: Who am I to judge gay people? (BBC 29-07-2013)
http://www.bbc.co.uk/news/world-europe-23489702
 
Pope Says He Won’t Judge Gay Priests (Time 29-07-2013)
http://news.yahoo.com/pope-says-wont-judge-gay-priests-111041448.html
 
教宗:同性戀應獲融入社會  重申同性戀行為有罪 教廷專家﹕口風顯開放(明報 31-07-2013)
http://www.mingpaotor.com/htm/News/20130731/HK-gaa1.htm?m=0
 

《號外》短片裡的風波——基督教與同性戀

歐陽家和、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7/2012

崇拜講道片段,將之放上網絡,供缺席的肢體回顧,本來是一件美事。可是,近日網上一段有關牧者就同性戀的教導,卻引發各界的激辯思潮。6月中,幾位藝人突然將阡陌社區浸信會主任牧師林以諾早前一段在youtube中有關同性戀的講道,節錄於facebook和新浪微博等社交網絡,並不斷轉傳。一石激起千重浪,事件最後被推上報章,媒體加上網絡惡搞炒作,導致教內外人士也同時關注基督教對同性戀的態度立場。
 
 首輪帶頭發起的藝人,除了有早前已出櫃的黃耀明,還有被盛傳有同性戀傾向的何韻詩和填詞人黃偉文等。報章娛樂版還嫌火藥味不夠,又找來一批支持同性戀的藝人作回應。事件及後更發展為傳媒向基督徒藝人大迫供,但凡基督徒藝人出席公眾場合,均要求他們就事件回應。基督徒藝人高皓正更稱有報章扭曲他的言論,要在facebook高調澄清。

此事除了在報章的娛樂版和副刊發酵外,浪花更波及教內對同性戀議題的討論。林以諾牧師雖然在事發後先後在傳媒和電台節目中兩次向受影響的人道歉,並重申立場,卻仍然遭8個教會、基督徒團體及性工作者(娼妓)組織聯合圍剿,要求他要向「同志群體」道歉,因為牧者「故意中傷的言論,對同性戀者及行為的排斥,過份渲染,讓人產生厭惡、仇恨、偏見和歧視,即所謂恐同情緒」,並認為「林以諾牧師的言論不代表基督新教,他不能代表所有教會」。
 

親同志牧師高調炮轟

於6月底,22位來自港、日、韓、美等10個國家地區的同志教會及關注同志權益的牧師,再公開發表一封《與同性戀者同行的牧師聯署文告》,強調「同性戀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罪」。在記者會中,更聲稱有同志在教會中出櫃後,即時被教會趕走,教牧完全不願意聆聽同性戀者的故事,令人失望,再次要求林以諾牧師道歉。是次的記者會,翌日在主流傳媒的港聞版被報道。
 
林以諾牧師和所屬的教會其後將教會的講道節錄從網站上移走,並在facebook中稱:「這事已發展到非『個人』層次,神學院、神學家和宗派領袖已責無旁貸,此時已不是閉口的時候了。」他說:「教會如何牧養同性戀者,而不是將他們拒之門外,我們確實需要再一次探討,神學家們,這是你們出來發言的時候了!」
 

事件簿

日期內容
14/6        各大報章報道黃耀明、黃偉文批評林以諾牧師有關同性戀話題的證道
14/6晚上  林以諾牧師到商台節目《光明頂》澄清並致歉
22/6      8個教會、基督徒團體及性工作者組織(娼妓)在《時代論壇》刊登聯署,要求林以諾牧師就同性戀言論道歉
25/6        22名同志教會及關注同志權益的牧者聯署文告宣稱同性戀不是罪,要求林以諾牧師就同性戀言論道歉
 

近日有關同性戀的各方討論

林以諾牧師事件引發教內就同性戀的討論非常激烈,當中涉及的議題,主要集中在4C,包括教會(Church)、法庭(Court)、學校(Classroom)和文化(Culture)四條戰線。本文嘗試以列點方式,將各種不同的觀點紛陳,當中有對有錯,有真有假,惟望各人能有屬靈的智慧,小心分辨。

1. 教會
面對同性戀者
意見一:同性戀者的處境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教會宜聆聽同性戀者的需要,公平對待。5,7
意見二:惟有人認為不能有求必應,教會可讓同性戀者拒絕同性性行為,持守獨身。9
意見三:開設同性戀小組。當中有人認為即使教會不認同同性戀行為,也可開組作支援,例如為同性戀愛滋病死者在教會舉行安息禮拜。5
我們的回應:嘗試從關心同性戀者需要的角度出發,畢竟同性戀者並非滿腦子「性事」,性傾向是成聖路上掙扎的一部份,他們往往需要幫助以建立正常的同性友誼,以及面對生活上其他困難及挑戰。我們不能單單從罪的角度看待同性戀者,要暫時放下審判的錘子,以愛的角度與他們相處。

教會整體牧養
意見一:教會宜有整全性倫理教導,設計過程要有智慧,不冒犯,並關心同性戀者。5
意見二:教會應順應時代,接納同性戀。「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者昌,逆者亡」。1
我們的回應:神要求教會關愛和牧養同性戀者,幫助他們離開同性戀生活而多於指責、審判他們的同性性行為。但這不代表教會群體因此要放棄持守信仰對性倫理的要求。縱然如此,同性戀者仍然需要信徒群體的聆聽、陪伴,協助他們走成聖路。

聖經教導原則
針對同性戀是罪
意見一:同性戀是罪──因為傳統對聖經的理解是反對同性戀行為,認定上帝設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5
意見二:同性戀不是罪──聖經沒有直接明確譴責同性戀。3
意見三:聖經沒有指明此問題的答案──因為聖經沒有任何有關同性戀慕或婚姻的正面例子。8
意見四:傾向和行為分開──同性性傾向本來未涉及罪,但同性戀涵蓋情感與行為。同性戀基本上在聖經是罪。若是同性戀只是傾向沒有行為,就不會是罪。10
我們的回應:同性戀乃是罪的扭曲下帶來的惡果。聖經明確指出同性性行為是有違神創造原意的罪。我們比較同意意見四,將同性性行為及同性性傾向分開。

基督徒身份
意見一:基督徒應以耶穌來重新定義自己,不是以性慾望來定義自己。(9)
意見二:基督徒同性戀者應以「同志」身份定位,走進教會,期望獲得了解、聆聽和對話。7
我們的回應:基督徒是以耶穌基督為主,身份亦是主的門徒。所以,在性傾向的問題上,不論是同性戀、異性戀、甚至各樣性傾向,都應以聖經整體的性倫理作為規範,最終指向為要效法和跟隨耶穌基督。

基督教性道德
意見一:一件事之所以對或不對,是否涉及道德,無關先天或後天,而是必須具體的指出這一件事到底有何不對,如何傷害自己或他人,否則就無關道德。11
意見二:踐行一男一女忠貞性倫理的基督徒,抑壓對配偶以外的人的性傾慕,是道德。9
意見三:以宗教之名扭曲和抑壓人的性傾向是不道德的。3
意見四:聖經反對同性戀的原則,不應強加在所有同性戀者身上。7
我們的回應:道德的討論涉及結果論(意見一的傷害原則)、義務論(意見二、三、四)和美德論。對應結果論,我們認為聖經的倫理更常以義務論出現:基督教群體有對應自身群體的道德規範(義務),以規範分別出是否信徒。我們更希望引入聖經中對美德的肯定:簡言之,基督教信仰不單以規範論斷人,更以更高的美德(更像基督)作道德抉擇,如:關懷卻保持公平、愛與公義.....

舊約律法釋經原則
意見一:舊約律法(同性戀是罪)過時,不適合現代。3
意見二:舊約倫理不全部過時,如娶母親、女兒亂倫的禁忌等。9
我們的回應:聖經對「同性性行為是罪」的立場,貫穿新舊約,並且是前後一致的。要討論「文本處境」的問題需要更多篇幅,在此未能詳述。但我們比較認同意見二。談及同性性行為兩次,其次序均置於亂倫和人獸交之間(利十八-二十),可見聖經把同性性行為放於不倫的性之中。而意見一則未能解釋為何單單同性性行為屬過時規範,而其前後者卻未能處理。

2. 法庭

性傾向歧視法、同志婚姻
意見一:林煥光、何秀蘭、李卓人要求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6
意見二:奧巴馬呼籲推動同志婚姻。2
意見三:立法禁止不同異見,違反多元、寬容的價值。6
我們的回應:根據外國經驗,同性戀運動者透過法律(性傾向歧視法、同志婚姻、仇恨法等)禁止異見,並且強迫所有人在教育、文化、言論中都接納同性戀的正當性。因此,我們認為信徒須要留心關注立法發展及更多參與討論。有關資料詳見於明光社網頁。

3. 學校

學校政策傾向親同
意見:學校強制教授同志教育,舉辦「出櫃日」,鼓勵同學參加同志遊行,試驗雙性戀行為,甚至圖書館放滿同運出版物,部份更有色情內容。2
我們的回應:同志運動早就透過學校滲透,用各種正面的旗號,例如性別平等、反歧視、包容、多元等,企圖淡化同性戀的問題。教育界同工要多加留意,並要努力將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好好傳承給下一代。

4. 文化

恐同症的指控
意見一:基督徒排斥及過分渲染同性戀者的行為,產生厭惡、仇恨、偏見、歧視,將同性戀者妖魔化。4
意見二:宗教多元,但同時社會有人斥基督徒觀點為無知、偏見,恐同,這亦是不尊重。9
我們的回應:我們認同在基督徒群體中的確有人對同性戀者和同性戀群體存在很多誤解和偏見。教會有責任去教導和澄清有關情況,以免產生紛爭、仇恨等負面情緒,但教會在愛和接納同性戀者時,亦要處理人的罪性問題,我們期望在回轉過程中,人的生命因著主而改變。肢體間亦應互相守望,在愛中彼此建立。

傳媒偏愛同性戀者
意見一:《新聞》和《時代》雜誌報道偏側支持同性戀。2
意見二:傳媒、報章副刊不斷批評林以諾的言論恐同,散播歧視語言等。12,13
我們的回應:我們認為傳媒可自由選定他們的議題設置,惟必須平衡報道,如果論述有關基督徒對同性戀的看法時,最好應該有不同的意見,否則讀者只接收到單方面和單一角度的思想,容易出現偏頗。
 
註︰

  1. 同志信徒的夢魘〉,黃國堯(基恩之家牧者),《時代論壇》,2012.06.18
  2. 〈同性戀運動的另一面〉,阿斯,《時代論壇》,2012.06.18
  3. 〈回應林以諾有關同性戀的言論〉,林茂國(性神研究小組),《時代論壇》,2012.06.22
  4. 〈聲明:反對任何妖魔化同志行為與言論!〉,基恩之家、基督路小教會、九龍佑寧堂、基督眾樂教會、香港基督徒學會、性神研究小組、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姐姐仔會聯署,2012.06.22
  5. 〈情理兼備,言行一致──教會應如何回應同性戀議題?〉,劉志雄(香港性文化學會資深牧職幹事),《時代論壇》,2012.06.23
  6. 〈因為寬容,所以禁制!?〉,麥沛泉(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主任),《時代論壇》,2012.06.24
  7. 〈與同性戀者同行的牧師聯署文告〉記者招待會及網上聯署,2012.06.25
  8. 〈懇請教牧們想清楚才跟據聖經回應〉,吳約翰,《時代論壇》,2012.06.25
  9. 〈宗教多元下的同性戀論述〉,關浩然傳道,《時代論壇》,2012.06.25
  10. 〈是非顛倒,以此為最──反駁〈因為寬容,所以禁制!?〉〉,歐陽文風,《時代論壇》,2012.06.30
  11. 〈同性戀真的不是罪嗎?──回應六月廿五日廿二名牧者的聯署文告〉,韓森,《時代論壇》,2012.06.30
  12. 〈澄清有關同性戀言論 高皓正︰一男一女婚姻是上帝唯一認可的〉,「可圈可點」,2012.06.22
  13. 〈主流教會認同同性戀是罪  林以諾牧師︰逐句分析講章與「文字獄」無異〉,「可圈可點」,2012.07.05 

 

基督教對同性戀立場
 

面對同性戀議題,教會內外受壓。教外有不少人批評教會恐同,教內同時有人認為同性戀不是罪。面對種種爭議,明光社嘗試透過列點方式,勾勒一些基本看法,作為信徒群體處理有關議題的基礎。
 
 明光社對同性戀的基本看法如下:
 
1. 神愛世人(約三16),當中包括同性戀者。
2.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當中同樣包括同性戀者。
3. 一切男女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包括婚前性行為、婚外情、嫖妓及同性性行為等),因為違反了上帝創造兩性關係和婚姻的心意,因此都是罪。
4.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約壹一9)。
5.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不同性傾向的人都可以悔改。
6. 教會群體應接納一切的罪人(包括同性戀者),任何人若願意悔改,立志成為基督徒,應鼓勵他追求聖潔生活,同走窄路。當基督徒(包括同性戀者)違反信徒體統,甚至違反了教會的教導和紀律,教會領袖理應作出適當的教導,並在有需要時執行紀律。
7. 我們相信有同性性傾向的信徒,應靠著主在性生活上持守獨身,拒絕發生同性性行為。
8. 面對公共社會,我們尊重任何人表達對同性戀議題的看法。我們認為宗教、良心及言論自由是自由社會的重要基石。因此,當教會表達對同性戀的看法時,同樣應獲得基本尊重,不應將反對當作歧視,甚至須面對刑事處分。大家和而不同,以顯示香港仍然是個言論開放、自由、多元的城巿。
 
問與答:
1. 同性性傾向是罪嗎?同性性行為是罪嗎?
答:在基督教角度,罪就是背離神心意的意思。我們認為聖經對性的教導很清晰,就是神造男造女,並將性關係放在男女夫妻的婚姻關係中,其餘的性行為一律背離神的心意。
 
聖經明確指出同性性行為是基督教中的罪。根據利十八22、林前六9、提前一9-10等,同性性行為是神所憎惡的事情。
 
我們分開看待性傾向與性行為;同性性傾向不應被視為罪行。就如異性戀那樣,一位男士對女性感到性吸引,只要沒有非分之想,並非聖經中的罪;但倘若一位男士與婚姻以外的女士發生性行為,則為罪。
 
2. 同性戀者要完全變成異性戀者(或者所謂「拗直」),才是悔改嗎?
答:完全錯誤。聖經的性倫理要求一致,就是將性關係放在男女夫妻的婚姻關係中。換句話說,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一樣,只要拒絕任何一男一女忠貞婚姻之外的性生活,就是在性方面為主持守貞潔。當一個同性戀者,願意為了神緣故,而不再過同性戀的性生活,便應被視為已作出對應的悔改行動。即使他一生都無法改變其性傾向(即轉變為喜歡異性),也已經悔改了。
 
3. 教會發現團體中有肢體是同性戀者,怎辦?
答:教會須聆聽同性戀肢體的聲音,積極開展及推動牧養同性戀信徒的事工,接納他們,與他們一起認罪、掙扎、成長、感恩。當中如有肢體希望進一步尋求生命更新、改變,可聯絡合適機構,為他們提供個別的心理輔導、小組等。
 
教會應有清晰的立場,同性性行為是罪,不過,神卻是愛同性戀者,信徒要與他們同行,聆聽其心聲,為他們守秘密。若他們不願意公開他們的性掙扎,有需要時,要隱藏他們的身份。
 
我們要教導肢體們明白,性傾向只是那位肢體生命眾多質素的一種。我們與某人結交朋友,會因著對方的志趣、人品、性格等有不同的親密度。性傾向只是人生命裡其中一個部份而已。
 
4. 如果有同性戀肢體在信主後,持續與一名同性戀者有同性戀生活,怎辦?
答:我們相信上主希望基督徒將性生活放在男女夫妻的婚姻關係中。如有肢體一時間未能離開同性戀生活,教會宜先聆聽肢體的掙扎,給予關懷和支持,與他同行。假若肢體不願意離罪,甚至破壞聖徒體統,影響信徒群體時,教會宜盡量提供教導,愛心勸戒,最後才是執行紀律。在可行情況下,盡量解釋,避免任何誤會。教會對違反同樣紀律的異性戀者(例如:犯姦淫者)亦須以同一準則處理。
 
5. 教會常常被要求包容對待任何同性戀者,教牧可以怎樣回應?
答:宗教人士和一般人擁有同樣的自由和人權(例: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結社自由等)。我們鼓勵肢體過聖潔的門徒生活,這是基督徒表達信仰的方式(即:見證)。我們歡迎所有人以這種方式生活,但不強行要求未信者接受基督教規範。但對於社會政策和法例,基督徒亦有權向社會人士表達其願景。
 
註︰詳細資料,可參閱明光社《認.同關心同性戀》小冊子
 

姑息是對教會最大的傷害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1/06/2012

近期一宗有關女教友發表公開信,指控基督徒上司性侵犯的案件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而大學校園亦接連發生被指處理不當的性騷擾事件,這些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此外,過往亦不時傳出一些基督教機構或教會的負責人、傳道牧者涉及婚外情或性失德,突然之間以私人理由呈辭,消聲匿跡一段時間之後又重出江湖,令人會覺得教會往往以家醜不出外傳而姑息養奸。

性騷擾和性侵犯難於處理的原因在於往往只有兩位當事人在場,無人目擊,誰是誰非有時不容易判斷,牧者侵犯女教友、女士誤會或誣告男事主兩者皆非罕有,很多時是各執一辭的羅生門事件。最公平的做法是報警或交專責小組(性騷擾委員會)處理,而不是一兩個牧者或機構負責人說了算,因為大部份人都沒有調查案件的經驗和知識,所得結論不易令人信服。此外,性侵犯乃刑事行為,教會絕不能包庇和姑息,否則對當事人是極不公義的行為,萬一再有下一位受害者,教會難辭其咎。

至於婚外情或性失德,雖然不是刑事罪行,但從基督教的角度來說很明顯是罪,而作為領袖的更難以再作群羊的榜樣,理應退下來。教會作為愛的群體,對犯了罪的人不離不棄是應當的,但並不表示教會對罪視而不見或協助掩飾,而是一方面予以責備和紀律處分,另一方面予以關心和支持,引導當事人認罪、悔改,並以祈禱守望,協助當事人重新做人,遠離引誘。不過,任何人犯錯,最真誠的悔改表現就是向受害人認錯,尋求原諒,並接受自己應有的懲罰。筆者並非鼓吹公審犯了錯的牧者或機構負責人,但有關的教會或機構絕對有責任盡一切努力防止當事人轉了一間教會或機構之後重蹈覆轍,純粹為了維護聲譽而掩飾事件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對教會聲譽最大的傷害不是有牧者、機構負責人或知名的基督徒做錯事,而是教會是非不分,姑息養奸,包庇做錯事的人,沒有為被欺負和傷害的人伸張正義。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2493期 3/6/2012

社會抗爭的神學理念── 一些根本的反思

鄧紹光博士 | 香港浸信會神學院 基督教思想(神學與文化)教授
20/11/2011

基督教要談社會抗爭,必須弄清楚三個互相關聯的問題:要抗爭的是甚麼?抗爭想要達到甚麼目的?抗爭應該採取怎麼樣的手段?這三個問題之外,我們還要思考:教會這個信仰群體究竟是怎樣生活的?意思是,教會這個信仰群體的日常生活是怎樣的?她這種生活跟社會抗爭有著怎樣的關係?她這種生活怎樣決定她參與社會抗爭的方式?

事實上,本文開首提及的三個關乎社會抗爭的問題,筆者以為必須在其後接續提問的幾個關乎教會生活的問題底下來思考。這樣的思考方式意味著神學理念不能只是抽空地談論。如果所談的神學理念根本不是教會這個信仰群體平時活現出來的,那麼要不是這個神學理念是空講,就是教會不成教會,或至少沒有竭力活出教會之所是。
 
如果從聖經的角度來看,我們會發現從來沒有任何的信仰教導,無論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的誡命與律法,又或是耶穌對門徒的指引,是可以毫不理會以色列人這個上帝子民的群體或是教會這個門徒群體的踐行。這也就是說,他們被要求具體地在他們各個別的群體內部的處境中,活現上帝對他們的教導和指引。這也是為甚麼我們不可以把聖經的故事,約化至若干條普遍而抽象的道德或倫理規條。

 教會抗爭vs社會抗爭

由此而言,基督教要討論社會抗爭,首先必須討論的是:教會自身之內的抗爭,然後才能進而涉及教會在教會以外的社會抗爭,這才有足夠的信仰以及踐行信仰的基礎,去弄清楚這個信仰群體在社會中要抗爭的是甚麼?抗爭要達到甚麼的目的?以及抗爭應該採取怎麼樣手段?這是聖經一貫的從特殊到普遍的體現式信仰踐行。
 
教會自身就是一個社群、一個政治體(polity)。如果教會是三一上帝拯救其所創造的世界的一個環節,那麼教會這個社群的政治生活就是對應原初墮落、現在也墮落的世界。教會自身之內的抗爭乃是一種持續在基督裡藉著聖靈來勝過那種「以我為主」的試探。因為一旦身陷這種試探,萬物將不得其所,而失其所是,走上的只是一條死路。

克服試探  恢復本位

 因此,教會之抗爭對象首先乃是自身那尚未完全克服的敗壞勢力,這敗壞勢力自人類墮落以來即滲透整個受造世界,使得人背叛上帝而陷入人與人的鬥爭,以及人對大地蹂躪的境況之中。所謂不公義,在這裡首先指的是人失其位──成為奴役人的與被人奴役的,或相互共謀,以及物失其位──在人的物化底下而哀號歎息等候得贖的日子。
 
我們必須在這種背景底下去了解教會這個信仰群體的本性與作用。教會作為三一上帝經世的恩慈性拯救活動的一個關鍵環節,她被建立並持續地被構成,從而活出一種三一上帝原初創造並朝向終末的受造本性與作用。這是教會抗爭的正面目的:持續地在三一上帝裡復其本位、成其所是,邁向終末之圓成。教會這樣生活,其作用正是標示教會以外之社群抗爭一個恰當的對象與目的。
 
接著,我們可以進而討論教會抗爭之手段。教會在三一上帝裡邁向終末的生活方式,必須跟其所終成的目的和本性相互一致而非自相矛盾。這生活的方式就是手段。這生活的方式就是抗爭手段。這生活方式之所以有別於墮落了的世界的生活方式,首先乃在於其所忠於的對象──耶穌基督。教會作為一個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群體,她的生活方式也即其抗爭手段,這是以其所認信的主為規範的。甚至抗爭的對象與目的,也以耶穌基督為規範。

目的手段  以主規範

那麼,耶穌基督要求祂的門徒群體是怎樣生活的?如果門徒群體是要活出與上帝與人與物之公義關係,那麼其活出的方式則必須同時是公義的。換句話說,內容與形式是一個銅幣的兩面,互為表裡。這不單表示目的對手段的規範、制約,更在於手段是目的的體現、演活,兩者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
 
基督教要談論及踐行社會抗爭,從以上的反思來看,首先不得不是一個教會論的議題。教會若不是活出教會之所是,那麼她就難以跟這個墮落了的世界打交道而不失其所是。教會跟世界打交道必須從其所是出發,才可以確定抗爭的是甚麼?抗爭想要達到甚麼的目的?以及抗爭應該採取怎麼樣的手段。若非如此,這一切都會由墮落了的世界所決定,那麼教會就跟世界逐漸混淆不清;而所謂抗爭,也隨之而變質,難免異化成為一種「賺得全世界」的舉動,結果教會只會喪掉了生命,淪為墮落了的世界的共犯。
 
終極來說,社會抗爭不僅是一個神學的議題,更是一個教會論的議題。

工資、工時與公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5/11/2010

經過勞工界多年爭取,立法會終於通過最低工資的法例。但香港社會貧富懸殊、以及政策上嚴重向大財團傾側的情況並未改變,要爭取更合理的「最低工資」和健康的工時,仍然有漫漫長路。

自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開始,由於經濟不景,減薪裁員之聲此起彼落,而公務員的系統由於要減薪困難重重,結果在所謂資源增值的口號下,兩個人要做三個人的工作,三個人要保持四個人的生產量,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加班之後再加班。私人機構當然有樣學樣,僱員在加班或另謀高就的壓力下,選擇可說是接近零!

盲目加班進修 影響家庭

另外,在終身學習的社會要求下,不少在職人士在工餘進修已不是為了升職加薪,而是為了保住飯碗,免被淘汰。加班和進修的壓力對大部份家庭和個人的生活已起了根本性的影響。七、八時下班對很多「打工仔」來說只是家常便飯,甚至已經覺得是恩典。因此,與家人相聚的時間愈來愈少,而在教會的參與亦逐步縮減到只限星期日上午,其他時間可免則免。

起初大家仍天真地以為這只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到經濟好轉時便會改善。可惜「打工仔」的良好願望,與政府及大財團的考慮完全不同。十多年來,經濟有起有跌,但工資減得快、加得慢,工時更一直維持超長!這種生活文化正逐漸蠶食我們與人和神的關係,教會對這種不公義的工作生態不應視若無睹。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好好反省教會以及基督教機構本身在僱員的工時和工資方面,是否有善待員工,還是我們比其他機構更不公義。

首先,教會有沒有要求教牧同工不斷加班?其實除了生死攸關的問題,不應假設同工隨傳隨到。這樣,教牧才能以身作則,讓弟兄姊妹明白陪伴家人的重要,特別是當子女在成長的階段更應加倍的用心照顧。曾見過一些教牧同工的子女變成邊青,令筆者十分婉惜。若果教牧因為工時過長而影響他們照顧家庭,教會的長執亦難辭其咎!

其次,基督教機構亦可為這個城市樹立健康的工作文化,例如推行五天工作;避免將工作帶回家;提供進修假期;男士侍產假;配合家庭需要的彈性上班時間、甚至適量地容許在家辦公等等。講求工作、家庭、教會及閒暇生活的平衡不應是一句口號,而應該是基督徒的生活態度和信念。

最後,希望為數眾多的基督教學校亦能在教育界樹立另類典範。近年在教改的壓力下,老師的工作量愈來愈重,但教學最重要的其實是與學生接觸,而不是與文件談戀愛。基督教學校應有勇氣跳出教育局那種矯枉過正的教改文化,讓學校成為老師和學生每天嚮往的樂園,而不是急於逃避的地獄。曾經聽一位十分盡責的教育界同工打趣地說他十分之忙,他的子女就好像有父有母的孤兒。個人認為這不是笑話,而是一個難以補償的悲劇,不是基督教應提倡的價值觀。

 

正視教會界的醜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2/10/2010
專欄:時事木人巷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湯漢日前在傳教節,首次公開回應近年接二連三涉及神職人員的性醜聞,他認為事件是出於人性軟弱,不過,教會內仍然有很多忠信、善良的神父,他鼓勵教友繼續為神職人員祈禱,與神職人員合作做好牧民工作。

其實在基督教界,例如在美國,近年亦有多個知名的牧師涉及不同的醜聞,包括通姦、嫖妓和同性戀,證明牧師領袖亦不過是凡人,是會有軟弱的,而影響力愈大,愈會成為魔鬼攻擊和引誘的目標,大家實在需要更逼切地為教會的領袖代禱。

在香港,教會界其實亦不時傳出一些醜聞,一般來說多數是涉及性和金錢,但除非涉及刑事罪行有人被檢控,否則不少教會或者機構都不會公開。

當然,有些事可能涉及私隠和證據,要公開之前必須有較週詳的考慮,但當一些教牧或者領袖,涉及一些雖然不犯法,不過有違信仰的行為,例如婚外情、同性戀、嫖妓或者欺騙教會等等,而教會和機構又只是私下解決,外人完全蒙在鼓裡的話,於是,這些牧者和領袖不久又很容易轉投另一間教會或機構,又可能因同樣的問題造成更多的傷害。

雖然教會要講愛心,但對待一些跌倒的牧者和領袖,我們不應該姑息,以免他們繼續在教內教外傷害一些無辜的人,羞辱主的名。對教會最大的傷害不是有神職人員犯罪,而是令人覺得教會在包庇犯罪的人,欠缺公義,言行不一。當然,在執行教會紀律之餘,更重要的是關心、跟進和守望,協助當事人認罪悔改,重新站起來,如何在愛心與公義之間取得平衡,是今天教會的一大挑戰。

社會抗爭與福柯的權力觀 ──基督教角度的反思

── 2010年「若沉遇溺」研討會

關啟文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 副教授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諮議小組成員
15/10/2010

摘要

綜觀近年本港的社會運動,筆者嘗試從「後現代主義」歸納分析,討論近年於香港處境中社會抗爭範式的演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由過往標榜「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社會運動,變成衝擊、抗爭、反霸權的新一代社會運動。在這個後現代思潮,筆者從基督教角度,反思現時被年青社運份子視為「精神導師」的法國社會學家福柯(Michel Foucault)的「泛權力論」以及本港一些社運領袖和學者相關的言論。

引言

 當香港從傳統前現代社會走向現代社會時,當中有不少矛盾與衝突。在20世紀60年代曾發生過暴力性的抗爭甚或暴動,並引起傷亡。然而近30年的民主運動,甚或與中共的抗爭(如支援八九民運等),其調子都是和平、理性的,且不少社運人士和知識份子認為這是一種優良傳統,[1]如強調七一遊行雖然有50萬人參加,但秩序井然,並沒有破壞公物或其他暴力事件。
 
和平理性的抗爭被一些學者高度評價,因為他們認為民主的精髓不單是一種投票制度,更是一種精神或文化,所以爭取民主者要同時提倡民主文化,和體現民主人格:就是能理性對話,寬容別人,不妖魔化對手的態度。這樣,當社會面對重大分歧時,仍能透過理性對話和共同審議(Rational Deliberation),把分歧減到最低,然後再藉著民主程序達成妥協或決議。

社會抗爭範式的演變──香港處境

近幾年香港的社會抗爭卻湧現另一種範式(Paradigm),顯示一種更激烈的手法。社民連三子自2008年在議會內的肢體抗爭起了帶頭和示範的作用;其後有八十後反高鐵運動的衝擊立法會和衝擊中聯辦;維園亞哥進駐《城市論壇》,並追擊民建聯贊助的商台節目;[2]政改公聽會中林瑞麟被衝擊(我以往參加多次公聽會,從未見過也未聽說過這等現象。)[3]不單政府受到衝擊,基督教也成為抗爭對象,主要的事件包括反宗教霸權遊行(2009年2月15日),「宗蔭權」事件(因著吳宗文牧師的言論一群人到港福堂抗爭)(2010年4月18日),以及衝擊「全球禱告日」(2010年5月23日)。
 

這種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有幾種特徵:[4]

1. 對別人態度:抗爭者經常指控別人的動機(如想媚共、升官發財、官商教勾結以得到利益輸送),然後把對方定性為不義的一方或其走狗、奴才(甚或奴才的奴才)。
2. 對自己態度:抗爭者不自覺地把自己看作正義的代表,眾人皆奴才,唯他自主、敢言和敢於為公義發聲。
3. 抗爭手法:既然自己代表「公義」,而對方是「不義」,那抗爭者自然感到大可破口大罵,且愈兇愈「酷」。部份人認為「講粗口」只是小事,甚或詛咒別人也無傷大雅。例如2010年5月的改良區議會政改方案通過前後,民主黨和普選聯多次被包圍、被怒罵(有很多粗言穢語),「長毛」更咒司徒華「癌症上腦」,甚至有人說要強姦劉慧卿!他們不單自己罵,還喜歡聚眾一齊罵,Facebook等在此發揮巨大功能!他們罵時不單針對別人的思想,還針對個人,如網上「起底」,披露對方個人資料。有部份抗爭者不滿足於遠距離的口誅筆伐,還要有臨場的抗議和肢體性衝擊,如走到別人面前高聲呼叫、拍檯、掃東西和強闖場地等。
 
以上的改變當然有複雜成因,或許一個原因就是社會不公義(如民主進程被扼殺)和貧富懸殊愈來愈厲害,民怨沸騰,所以就產生了較激烈的抗爭者。本文並無意一竹篙打一船人,全面否定「激進」手法,或許有些是「抗爭無罪,激進有理」。然而這種抗爭手法也可能在某程度受後現代思潮影響,在這方面應有反思的空間。如反高鐵運動中積極抗爭的陳巧文就強調後現代的歧異性和反抗精神。她喜歡看法國學者德里茲和福柯的書。像德里茲有關地下莖(Rhizome)的概念,就是反對統一,透過根和莖的伸展,來發展多元和差異。也就是這種思維,讓我想到,不一定要加入組織和透過組織參加社會運動,自發性參與,有更大和更多的表達空間。至於從福柯的書中,也學到原來在遊行的時候,警察如何疏散人群、佈置鐵馬等等,都是一種規訓(Discipline)的技術……於是,我們有時候就會突襲,破壞他們這些技術。

後現代思潮──對理性的懷疑

「後現代」的用法很含糊,我先交代我的理解。簡單地說,「現代」在西方是指中世紀崩潰後的年代,隨著科學革命、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制度的成功,一個自由、世俗、工商業化和科技化的現代社會產生了。現代社會中,科學理性和工具理性都是至高無上的價值。然而近幾十年在西方開始興起「後現代」熱潮(有些人會把後現代的起源追溯到更早的時間),不少知識份子有意識地攻擊現代主義和啟蒙精神,認為現代的「理性主義」、「人文主義」和「樂觀主義」已經破產了,並且是現代世界種種危機的根源。
 
較極端的後現代主義者還積極鼓吹相對主義、解構主義等,否定絕對真理與價值。基督教並不完全贊成啟蒙理性主義,但基督教一天不放棄絕對真理和道德的信念,也難以見容於後現代思想,也易成為鬥爭對象。(如各路勢力對明光社的標籤和圍剿。)講理性的現代人強調與人辯論要有根有據,對事不對人,並要扣緊對手的論點和論據回應,不應無的放矢或人身攻擊,不然就是犯了批判思考上的「死罪」──邏輯謬誤(Fallacy)。
 
然而後現代的懷疑詮釋法(Hermeneutics of Suspicion)與上面所述大相逕庭。他們不介意把攻擊焦點放在別人的動機甚或人格上,認為這樣不是甚麼謬誤,而是揭破對方虛假理性的掩飾。他們會訴諸社會科學和歷史的研究,去揭示一些在思想及外表上雖然堂而皇之,但背後的真正動機卻是一種非理性的意識形態(Ideology)。佛洛依德(Freud)的心理分析,和馬克思(Marx)的社會分析,都強調對各種思想作意識形態的批判。這種詮釋法原則上可用於一切「知識」與「價值」──它們都脫不了被用來合理化既得利益的嫌疑,如某些知識社會學(Sociology of Knowledge)(如愛丁堡學派的Strong Programme)認為所有真理都是社會建構的,所以超歷史的普遍真理都是子虛烏有。
 
雖然不是很多人能說出以上種種思潮,但看來這種懷疑詮釋法在後現代社會漸趨流行,在香港也如是。這成為了「反駁」別人的尚方寶劍:
 
1.      你信宗教只是因為你的成長及背景如此這般,和會得到某種利益。
2.      你支持政改方案/功能組別只是因為你想飛黃騰達、保護既得利益……
3.      當然對手也可反批評:你說這番話,你這樣批評我,指控我有既得利益,也只是因你的成長及教育背景,和你想保護你那方的利益!
 
當然,理性上看,以上的辯論是不能有甚麼進展的,所以在現實上取勝之道是要透過大量污名化言論(如網上流傳),和煽情的言辭和手法(如精采的YouTube片段),把對手打擊到無還手之力。
 
總結來說,現代思潮企圖將文明建在理性的基礎上,後現代主義則否定所有「基礎主義」,認為多元化、紛亂、不同的解釋、對立的價值等等都是不可避免的,任何對人生與世界全面及一元的解釋(這往往被稱為元敘事[Meta-narrative] 或宏大敘事[Grand Narrative])──如基督教和馬克思主義,既不可能、也不可取,因為它們會帶來霸權和扼殺創新性。若這種心態在文化中不斷滲透,久而久之也不難理解為何有些人會傾向否定「理性對話」和「理性審議」,因為這些東西不單在理念上不能成立,在現實上「假理性」和「假對話」還會成為既得利益者或當權者的保護傘。有些人批評後現代抗爭者的「語言暴力」,但另一些則認為他們對抗爭者不公平(甚至是幫兇),因為他們忽略了比語言暴力更嚴重的「制度暴力」。

福柯的「泛權力論」

福柯(Foucault) 可說是後現代大師。他把懷疑詮釋法激化,使我們進一步對「真理」和「道德」生出懷疑,因為權力與「真理」本就密不可分。他的影響是巨大的,君不見今天提倡絕對真理和道德的人都會被批評為「霸道」、「霸權」,因為那些都只是權力的借口!這可說是一種福柯式的泛權力論。雖然這並不是詮釋福柯的唯一方法,但福柯的確說過這類說話:
 
1.      「在現實中,權力的實施走得要更遠,穿越更加細微的管道。」[5]
2.      「在社會身體的每一個點之間,在男人和女人之間,在家庭的成員之間,在老師和學生之間,在有知識和無知識的人之間,存在著各種權力關係……它們是……統治權力賴以扎根的土壤。」[6]
3.      「不存在獨立自主、無處不在的普遍形式的主體。……主體是在被奴役和支配中建立起來的。」[7]
4.      「追尋每一個人都能夠接受並且都必須適應的道德形態,這在我看來是災難性的。」[8]
5.      「一旦我們『建議』──我們提出一套詞匯、一種思想,這只會導致支配性的後果。」[9]
6.      「這個社會生產和流通以真理為功能的話語,以此來維持自身的運轉,並獲得特定的權力。」[10]
7.      「權力產生知識……權力與知識直接地相互衍生,沒有權力是沒有它相應知識領域的組成成份,也沒有知識不預設(並同時構成)權力關係的。」[11]
 
福柯的思想反映後現代對宏大敘事的極度質疑,其根源是形而上學的死亡(Death of Metaphysics)──徹底否定任何普遍性和本質性的事物。福柯也愛用系譜學(Genealogy)去把一些理念置疑化(Problematisation)。他強調權力的深度(Depth of Power),權力不單是外來的壓制,它甚至建構我們內在的主體性(Subjectivity),所以他也宣告「主體已死」。簡而言之,權力是無所不在,因此,抗爭也要如此。所以「那裡有權力,那裡有抵抗」亦成為福柯式社會批判和運動的名言(參邵家臻)。若有權者的所謂「真理」或「理性對話」只是權力的工具或掩飾,那不單「理性審議」沒有真實性,在現實上堅持「假理性」和「假對話」更成為既得利益者的保護傘。那抗爭者用激烈的語言和手段衝擊被視為不公義的當權者,不也是可理解的嗎?

對「泛權力論」的反思

我不否定以上思想有一定道理,所以基督教不應盲目拒絕福柯式的批評,而是應先自我反省,如教會有否濫用權力和真理來塑造信徒的主體(如過分強調罪咎感和恐懼感),扭曲了信徒的人格發展,令他們沒獨立思考的能力,並形成順民心態和權威主義人格呢?教會領導有否提醒自己,他們的角色不是去支配信眾,而是去服侍他們呢?此外,我們也可指出福柯式的反省其實很符合先知和耶穌的精神──他們不也是高度批判信仰群體和社會中權力的濫用嗎?基督徒哲學家Merold Westphal是研究歐陸哲學的專家,他就用同情的角度說福柯其實是一個重新發挖「原罪」思想的世俗神學家(Secular Theologian of Original Sin)。所以我們的回應可以說是正面的,透過與後現代批判的對話,建構適切的權力神學和更新信仰實踐(如教會的宣講和架構)。
 
然而對話不等同投降。不少後現代的批判也是可以拆解的,最終宏大敘事、客觀道德和真理等理念都是不能放棄,也是理性上可維護的。後現代思想誠然對這等理念的脆弱有深刻的洞悉,但要走的路不是相對主義或解構主義,而是批判實在論(Critical Realism)。這些課題在其他地方有處理,這裡只簡略指出福柯的思想也受到嚴厲批評,如它有不少內部矛盾:既然摒棄普遍真理和普遍性道德判斷[這包括自然法、自然權利等],那他又如何能說我們應該批判和反抗權力或支配呢?泛權力論將權力變成了社會的本質,不是與反本質主義(Anti-essentialism)的立場矛盾嗎?福柯自己的系譜學實踐似乎亦與泛權力論矛盾:若一切知識都是權力,難道福柯自己的系譜學也只不過是另一種權力動作嗎?
 
福柯的思想也有不全面的地方:理性的本質不一定是工具性和壓制性的,某些理性的進路(如詮釋學)是能促進主體之間的溝通和了解的。因為福柯研究的知識都是從一些有壓制性的處境中產生的,由這外推未必有效。他過分強調規訓的支配性,而忽略了它們的正面意義。其實一些有更平等參與集體行動的新形式,因著自我規訓才成為可能。他把歷史弄得太整齊了,把它變成一個接一個完全密封和同質的真理政權。他把權力的觀念用得太濫了,把權威、武力、暴力、支配、合法化都混在一起。其實最重要的問題是:甚麼規限(Constraint)在甚麼情況下可接受呢?種種矛盾的根源在於尼采的相對主義──它並不真箇容許透過轉化權力關係而達致解放。最終福柯的尼采式理論只能為徹底單一化的分析提供基礎,甚麼都是權力。最初聽起來很有新意和洞見,但今天「後現代」也不再是新事物,那些後現代批判家每天只是說這是權力、那也是權力云云,會否已變成另一種後現代八股?[12]
 
總結而言,激進的「權力皆惡論」其實是矛盾的,不少激化的抗爭手法就反映這些問題:有些人一方面否定(對手的)絕對真理/價值,但同時高舉自己的意識形態,將自己的理想變成真理,是否有雙重標準呢?若我們只懷疑對手的動機,卻不容許別人質疑自己和同道的動機;又或者只置疑化別人的「真理」和「道德」,卻不許別人置疑自己和同道的正確和正義,那又是否真正公平呢?
 
此外,縱使理性對話有時會被扭曲,但若全盤否定理性對話,動輒以抗爭手法取代溝通,那這種精神真的符合我們想爭取的民主嗎?若把「權力」觀念用得太濫,並對所有「權力」都質疑,那我們對社會秩序的安排還可以有甚麼正面建議呢?這樣會否忽略了最重要的問題:我們前面的路應怎樣走下去呢?

八十後的社會抗爭參與

讓我以反高鐵運動的八十後年青人為案例探討。他們衝擊立法會後,呂大樂這樣批評:「如果『反高鐵』的圍堵行動也不算是衝擊立法會,而整個過程也只不過是另一種和平的抗爭,那我相信我們已經改變了一貫對社會秩序的定義與理解。衝擊立法會的做法是超出了和平抗爭的範圍,而對於這種鬥爭的手段,我不表贊同。」這引來不少反批評,說他是奴才學者,並猜測他已被政府收編(委託去研究八十後),這說法在網上流傳,並被某些媒體報道。然而呂大樂澄清並無此事,而且說記者報道前也沒有向他求證。這事例反映以上提到那種不負責任地猜測別人動機的手法。
 
首先我重申我的目標不是要標籤八十後(這事實上不是同質的一群),也並不全盤否定八十後的社運和抗爭手法,下面只是對一些人的一些做法提出反思。例如網上有這樣對呂大樂的回應:「就是甚麼都不會改變,就是甚麼都不會聆聽,因此那些絕望的年輕人,那些每天受著壓迫的年輕人,……他們決定賭一鋪,因為贏又如何,輸又如何,賭本很細,成本很少,……輸了,是上一代找數;贏了,就是自己的……年輕人的想法是,『反正這些機會都不是屬於我的』,我為何要珍惜呢?既然上一代都從來沒有關心過年輕人真正的需要,那麼年輕人又為何要關心上一代的需要呢?……我要死,但我臨死前都可以拖兩件對手一齊死;對方死多一個,我地就有賺……上一代嘆慣啦,好安於自己的生活,結果卻不理下一代受的壓迫與死活。」
 
以上文字反映不少怨氣,有點「玉石俱焚」的味道,怨氣背後的分析也有商榷之處。說「上一代嘆慣啦,……卻不理下一代受的壓迫與死活」,對嗎?其實新一代生於安樂,成長時看彩電,打遊戲機,父母很多刻意栽培(圍棋班、芭蕾舞班、小畫家班等等),營養多到很多癡肥小孩……這些不是上一代(最少是他們的父母)的關懷,和他們的辛勞嗎?養大一個孩子這麼容易嗎?年青人出路收窄的主要原因並不是有甚麼人特別「不理下一代受的壓迫與死活」。對5、60年代成長的人而言,大學學位更少,甚至還未有九年義務教育,很多中途輟學做售貨員、的士司機、小販等,並非甚麼「嘆慣」的人生。分別在於香港的大環境變化,前幾十年因著種種原因,有不停的經濟增長,很多人生活能不斷改善,和有晉升的機會,這卻不是因為他們再上一代人對他們有甚麼特別照顧。把今天年輕人的問題歸咎某些人的道德錯失,恐怕是不大全面的分析。
 
當然,在新處境中,社會和政府都應努力改善情況,但真的存在一些很容易和沒爭議的方案嗎?是否只要那些官員有良知,肯採納那些方案,幾年內就可輕易解決問題呢?這忽略了問題的結構性(全球性)成因,是另類的「道德主義」。我無意否定搞社運的八十後很多有正面價值和崇高理念,如反對香港的地產主義和中環價值、對城市行使權利的運動等。不同人對八十後有不同態度,有些人正面肯定,亦有人猛烈攻擊。我的態度是不故意針對,也不歌功頌德,以事論事則可。不用計較某些事是否八十後做的,對的事甚麼年代的人作也是對的,錯的事甚麼年代的人作也是錯的。
 
一些擁護八十後的人囑咐成年人應該謙卑和反省,這是對的,但不是所有人都應有這樣的態度嗎?若然,一些八十後也同樣要反省和謙卑聽聽蔡子強如何批評「替天行道的虛妄」:「因為自信掌握了真理和公義,而進行擲樽、燒別人背包、衝擊立法會、又或者人肉搜索、網上欺凌的個別人士……他們每個人心目中,都有自己所認定的『正義』,覺得自己理直氣壯,大義凜然。那可以是愛國主義;也可以是雙普選;又或者是公投。他們的武器,或許不像死亡筆記般殺人於無形,又或者國家機器般赤裸和刺眼,但卻可以一樣的橫蠻和暴力。他們常常辯說自己沒有軍隊,亦不能抓人坐牢,因此不要過分渲染,但當你進行網上欺凌,又或者訴諸街頭恐嚇時,我看不到受害者所面對的壓力和恐懼,會與國家機器加諸的白色恐佈,有甚麼大分別。……不錯,世上有很多醜惡和不公的事,但當我們打算匡扶自己心目中那份『正義』,替天行道時,或許應該先看看《死亡筆記》的故事,再想一想,我們會否過於遇神殺神,遇佛殺佛,為世間造成更大的不公義?……如果大家今天因為憤憤不平而犧牲了這套規則時,進行前述提過的越軌行為時,就可能會授人以話柄,當有一天維園阿伯要衝進立法會;又或者國家機器對你進行人肉搜索、網上欺凌時,你的申訴、抗爭,都變得軟弱無力。」
 
我仍然相信,除了在相當極端的情況下,我們的社會面對爭議時,還是應以事論事、理性討論和拒絕語言暴力。然而龔立人說:「擲蕉和擲鞋更體現真正的討論,因為這些行動真實地揭露所謂理性的荒謬。」但這種言論若真的被八十後內化,那他們就更不用反省了。對他們的批評都是荒謬的嗎?誰去界定某些言論是否荒謬?用甚麼標準?他們大可在未看別人的批評前已把它們投籃,因為不問而知都是「假理性」!這只會產生封閉系統,同樣反映狂妄。
 
在這問題上,李錦洪堅持和平與溫和的態度較可取。他早期對黃毓民的擲蕉也抱同情態度,但他今天關注「整個社會在不斷殺傷的暴力話語中被侵蝕。要重建,要挽回,必須從言語的淨化與美化做起。……今天要挑政府的錯,破口大罵,肆意攻擊是非常輕省的事……在鑼鳴、鈸響的喧鬧與無聊的世代,我決不妥協,仍堅持要用最溫柔謙沖,美麗優雅的文字與語言來溝通表達,情願不言不說,也不願製造噪音與傷害。」(他引用了「說話泛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十二18))
 
面對呂大樂的批評,陳巧文辯稱他們仍是和平抗爭。但她承認「嘗試越過鐵馬連成那不公義的界線,不但希望用直接行動阻止……這劫貧濟富的方案,其實亦打算宣佈人民正式解散這不義議會,把立法會佔據至普選實行為止,令人民得以重新控制本就應該屬於我們的議會。」想佔領立法會直至有真普選,這是和平手法?另外,我想問問陳巧文,有多少人民授權她去佔領立法會呢?

另一些人反駁呂大樂說,不流血就是和平:「當全世界『對和平抗爭』的定義是不流血,他們的定義是『不准激』、『不准衝動』、『不准挑戰』、連講粗口都變成罪,更惶論是『埋身肉搏』了,……在他們的定義來說,『衝擊立法會』,就有如這是衝擊大清的龍廷,是『大逆不道』,要『殺頭』的。……今日的年輕人,是活在電腦互聯網的世界,是看著外國節目、文化、讀『番書』長大的,…… 生活習慣,享受娛樂、道德觀念、社會價值,已經完完全全和『舊世界』脫節。…… 天天看著國際都會如巴黎、米蘭的放火燒車,如漢城學生的汽油彈,台灣的議會肢體衝突,如歐洲各議會的熱烈激辯,年青人就會有一個問題:為甚麼香港的議會,甚至成個『民主運動』,好似停留在一百年前?不慍不火,不著邊際,要浪費多幾多年光陰,才可以有改變呢?歷史上沒有一個獨裁政權,是倒於完全守規矩的『合法演變』。」但強姦也不一定會流血,也是和平手法?又如一些黑社會人士拆掉你家的門,但沒傷害你,又豈是非暴力?
 
一位前線女記者於Facebook撰寫關於採訪高鐵事件感想,批評1月15日反高鐵示威者的行徑,指責當日有人不斷以粗言作衝擊,於包圍禮賓府時如「索了K般」不斷抽煙講粗口,歎謂若這班人是香港的未來,為此感到可悲。她又批評示威者「根本不知為甚麼要衝就先衝」,指對於「隨意煽動他人情緒的領導者」及「借題發揮的抽水友」感到失望。數千字的文章旋即被轉載,並以「港女記者無恥言論」為題引來圍攻,甚至記者被「起底」,印有該名記者照片的採訪證亦被上載至討論區。我認為這種「人肉搜查」,是對批評者的網上欺凌,應該正視。
 
然而陳士齊將批評示威者行為的女記者起底看得很「平常」:「講粗口可謂八十後的語言文化,他們根本不當一回事,加上示威現場情況激烈,互相對罵時說幾句粗話,也很易理解。那女記者的用詞偏激,網民將她起底,在網絡罵她,也是許多八十後表達意見的方式,這些只是年輕人文化!」但一句「是年輕人文化」就沒問題?其實政府想建高鐵「也很易理解」,就不用反對和批評?蔡子強的批評再次值得參考:「任何一場大型社會運動,都有很多不能預計的火花,我們不能因為這些零星的越軌行為,而否定了整場運動,但卻有必要指出當中的不當,而不能因為政治正確的理由,而視若無睹。……我相信向別人擲水樽,又或者在示威現場把玻璃樽摔向地上,是過了火位的;我相信以打火機燒記者背包,也是過了火位的;我相信衝擊立法會,都是過了火位的;我相信對不同意見人士,例如今次在Facebook 發表意見的女記者,進行人肉搜索、網上欺凌,更加是絕對過了火位的!……我不想把這些零星行為無限放大,但我也不想對此視而不見。否則若然有一天,這些行為不幸變本加厲的話,將很有可能引起社會反彈到另一個極端,收窄社運的空間。」
 
我認為基督徒的社會參與,基本上仍應堅持和平、理性和非暴力的手段(但這不是絕對的和平主義),謙卑而不狂妄。正義感重要,但盲目的正義也有大殺傷力!可錯主義(Fallibilism)本就是民主精神的精髓,不能只應用到別人身上,卻不用於己身。民主鬥士也會犯錯,也可能有私心,五十後如是,八十後也如是。

民主社會與理性對話

 若激進抗爭者是無政府主義者,其手法是可以理解的。但若那些貶低和平抗爭和理性對話的人追求的是民主社會,那問題則較明顯:若使用這些手段,是否與他們的終極目標在精神上相符?假若這些手段「成功」,會否只是帶來一種劣質的「民主」社會呢?

理性對話(而不是對罵)的先決條件是:互相聆聽,真正回應對方的論點,而不是因人廢言。雙方都應真誠地反省自己的觀點能否站得住腳,和有和而不同的態度。理性對話的目標是互相修正,盡量達成最大程度的共識(局部也可以)。因此,理性對話必須有形式限制:不能「聲大夾惡」,要讓對方不受騷擾地發言,不作人身攻擊,不謾罵,不用肢體動作威嚇等等。

當然,滿足了形式要求,不一定有理性對話,因為可能一方或雙方沒有合宜的態度,表面是「對話」,但實質上拒絕反省,不斷重複陳述自己那套,沒有真正聆聽。甚至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後只是權力和利益的計算。但若形式限制也沒有,那理性對話更是無從開始。若能保持理性對話的形式,真正交流的可能性起碼還存在,今次不成,還有下次。一旦互相謾罵,或動輒訴諸有威嚇性的肢體語言(不一定要身體接觸),不單這次溝通中斷,未來對話的空間也大幅收窄。所以隨便扔東西,就算不一定有殺傷性,也會有中斷溝通的後果。為甚麼?你這次可以扔香蕉到我附近,說這只是經過計算的象徵性行動,不會真的帶來傷害。但這只是單方面的理解,沒有從受衝擊者的角度去感受。若對話之前大家都理解有一些基本規限,就是不會有身體的接觸或碰撞(直接或簡接),大家可以很安心,最多談不攏不歡而散。一旦單方面宣佈不用守這規限,那我怎能知道你的界線在那裡?這次是塑膠蕉,為何下次不可以是真蕉或蘋果,或其他硬物?抗爭者要別人信任他們,但別人看到他們很情緒化,又自以為是正義的代表,怎知道那一天他們的「正義感」不會把自己的襲擊變成合理化?又怎能保證他們不會一時衝動這樣作?這又如何使對方安心?

又或者有人會說,這些規限其實是用來打壓那些正義者,是不公義的,因為在政局中,有一群人已是有特權,整個規則已是非常不公義,所以這些所謂理性對話的規則看似公平,但事實上是偏向當權派,對他們有利的。然而我相信假若民建聯對黃毓民擲蕉,則肯定受更多非議。那即是說,「正義」一方隨時發難是合理的,但「不義」一方則不可以,他們且要接受那些有威嚇性的行動方式。問題是:誰去定義哪些人是公義一方?不義一方每次的意見都一定是錯的嗎?一些人經常提倡公平,但在與人對話時,連公平對話的機會也不給對方,對嗎?一方甚麼都可以作,另一方則不可以──他自然會想:「你既然不尊重我,我為何要尊重你?不是不公平嗎?」[13]

這裡我們又回到一個關鍵問題:謙卑(Humility),我們對公義的理解真的沒有錯的可能性嗎?若錯了,而我們又不聆聽相反意見,那不是永遠不能改變嗎?我們不也變成封閉系統?這些問題當然更須要問當權者,但我相信,任何人都是可錯的,都可能過分自義。以理殺人不對,難道以「公義」殺人就可以?暴戾只會激發暴戾,挑釁只會引發反挑釁,這個循環一旦開始,會沒完沒了。風氣一開,這種「互片」成為主流,那其他願意真誠對話的人也難以對話。

結語

再重申,我不反對抗爭(甚至不絕對否定暴力抗爭),我亦認為教會對社會的關心實在太少,甚至行好義、好憐憫往往被視為「搞事」。所以面對新社會運動,教會不能再抱唯我獨尊或事不關己的心態,應保持包容,謙卑的心態,多聆聽,也在多元空間把握本身發言的權利。然而教會也應鼓勵社會中不同聲音以和平、理性的態度對話。市民當然有抗爭的權利(甚或好的理由),但卻不可以獨沽一味、雙重標準和自義掛帥,這對真正民主的社會是無益的。民主的理性對話和寬容精神需要長時間的共同努力去培養,非常脆弱,不應輕易破壞。(當然,這些話不是為任何弄權者或不公義事件開脫,針對他們的批判和合理抗爭還是需要的。)基督徒應謙卑而不狂妄,接受多元社會本身有不少難以消解的價值分歧,因此應盡量求同存異,不將對手妖魔化,亦不作教條或霸道的民主派。
 
 
參考資料
 
Foucault, Michel.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New York: Vintage/Random House, 1977.
 
Foucault, Michel. Power/Knowledge: Selected Interviews and Other Writings, 1972-1977. Gordon, C., ed. New York: Pantheon Books, 1980.
 
Scruton, Roger. Modern Culture. London: Continuum, 2005.
 
福柯著,嚴鋒譯:《權力的眼睛—福柯訪談錄》。上海:人民,1997。
 
邵家臻,〈〈半熟少年〉:權力與抵抗的論述〉,《青年—建構與解構》。香港:香港政策透視,1997。頁92-96。
 
關啟文,〈權力、支配與自由:由霍布斯到福柯〉,《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28期,2000年1月。頁103-126。
 
______,〈傅柯的權力/真理觀對基督教的挑戰:一個初步的回應〉,《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30期,2001年1月。頁135-159。
 
______,〈傅柯的權力/真理觀—批評與回應〉,謝立中、阮新邦編,《現代性、後現代性社會理論:詮釋與評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183-211。

 


 

[1]參呂大樂,〈我的「昔日情懷」〉,《明報》,2010年2月8日。
[2]參楊振耀,〈給你們的短信〉,《星島日報》,2010年5月19日。
[3]〈政改公聽會 林瑞麟遭衝擊〉,《星島日報》,2010年5月23日。
[4]當然只有部份人如此,新舊範式現時是並存的。
[5]福柯著,嚴鋒譯:《權力的眼睛—福柯訪談錄》(上海:人民,1997),頁208。
[6]同上,頁176。
[7]同上,頁19。
[8]同上,頁120。
[9]同上,頁72。
[10]同上,頁37。
[11]Michel Foucault,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New York: Vintage/Random House, 1977), 27.
[12]另參Roger Scruton, Modern Culture (London: Continuum, 2005), 126-134。
[13]當然,若「不義一方」真的出動坦克車鎮壓,那理性對話誠然是多餘的,但在一個半民主的議會裡,情況可相提並論嗎?

 

地極可能就在眼前 ── 台灣青宣後記

整理: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0/09/2010

1600多位來自台灣當地、中國、香港、澳門、東南亞,甚至歐美澳洲的大學生相聚在台灣中原大學,參加由台灣校園福音團契舉辦的第十一屆青年宣道大會,在七日六夜的大會中一同學習、分享、見證、立志,為實踐上帝的國,預備自己的心,為未來踏上宣教路作好準備。

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受台灣校園福音團契邀請擔任第十一屆青年宣道大會的嘉賓講員,在大會第三天的宣道課程中與人稱「厲姐」的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秘書長厲真妮傳道,一同與學生分享「同性戀運動對宣道的挑戰」。

台灣的同性戀運動比香港的走得更快。2004年台灣頒佈《性別平等教育法》,當中有條例規定「學校應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所以在台灣校園內只可推行完全認同同性戀的性教育課程。[1]但台灣的基督徒學生並沒有因此而接受同性戀運動提倡的觀念,反而十分關注同性戀運動對社會、文化和教會帶來的衝擊。

大會在當天共安排了三十七個課程讓參加者按自己的興趣選擇,在眾多課程中,「同性戀運動對宣道的挑戰」是頭三個最多參加者選擇的課程之一。志森在演講室內與百多位參加者分享同性戀運動如何在教育、文化、法例和教會四個方面改變社會。他表示同性戀運動是一個席捲全球、可以移風易俗的運動,所以不可對此掉以輕心,它的興起亦令基督徒與同性戀者分享福音的阻隔一天比一天高。

面對同性戀運動,志森表示基督徒的立場要堅定,但態度必須友善,對同性戀者應有更多關心與包容。而傳福音不單是要叫人信耶穌,也是要讓人明白上帝的心意(包括倫理),同性戀者也需要福音、也是神所愛的。

厲姐是一個前同性戀者,她在1996年被上帝呼召來關心同性戀族群,並創立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以過來人身份服侍不愉快的同性戀者。她深信上帝愛同性戀者這個族群。因著上帝的愛,她的性傾向得著改變,她相信上帝同樣愛其他像她一樣的孩子。她表示陪伴同性戀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她和她的同工努力地學習怎樣關心、怎樣來為他們禱告。她相信同性戀者絕對可以從情感依賴和性別的困擾當中,慢慢地破繭而出,真正的「走出埃及」。她呼籲在座的參加者一起來陪伴,來協助那些真的分不出「左右手」的青少年朋友,成為這個族群的祝福。

大會亦安排了志森和厲姐在第四天的下午與青年來一個午餐約會。百多名參加者手持「便當」來到場地,一邊進餐,一邊踴躍地向兩位提問和發表意見,可見參加者對同性戀課題的關注。會後更有參加者表示立志要投身同性戀族群的福音工作。

經過多日的查經、工作坊、見證分享、講道後,在最後一晚的培靈會上,有學生立志投身校園的福音工作、有學生立志全時間事奉、有學生立志作海外宣教士。世界上仍然有很多「未得之民」,他們不一定是另一國家、民族或部落的人民,他們也可以是一直居住在我們身邊,卻沒有機會接觸福音的群體,他們可以是新來港人士、低收入人士、黑社會份子、妓女、少數族裔、同性戀者等……地極可能就在眼前。不少台灣的學生立志承擔不同「未得之民」的福音工作,香港的青年又可怎麼回應呢?

今年7月有幸與志森一同到台灣參加第十一屆青年宣道大會,深深感受到台灣大學生們對信仰和宣教的投入。台灣的天氣很熱,但學生們心中那團火更熱。
 
 
活動/機構介紹兩則:
 

青年宣道大會
 
台灣校園福音團契從事當地校園的福音工作,除向學生傳福音外,亦致力培養願意為上帝奉獻自己的青年。他們從1979年起每隔三年舉辦一次青年宣道大會(1994年除外),讓青年們認識普世宣教的需要,呼召參加者成為各行各業的宣教士,帶出實際福音行動。在過去三十多年中,不少青年在青宣中訂立自己的事奉目標,投身在職場、機構、教會的事奉,甚至遠赴海外作宣教工作。
 
http://www.fellowship.tw/fellowship_tpl/11ymc/11ymc_index.html
 
 
 
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
 
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是國際性的基督教機構──「出埃及全球聯盟」的東亞區會員,為尋求同性情誼困擾或議題之真相者,提供專業的輔導與關懷。他們堅信以聖經原則,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為立場,幫助不快樂的同性戀困擾者,勇於做上帝賜與的性別角色,並在基督裡享受豐盛的生命。
 
http://www.rainbow-7.org.tw/

 

 
[1]詳情可見於第69期燭光網絡P.4-5《「偷換概念」的性別平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