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合法賭波──負債人生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1/06/2025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當,走到盡頭,卻通向死亡。」
(箴言十六25《環球聖經譯本》)

「我曾經熱愛觀看足球賽事,但現在看足球賽事,內心猶有餘悸。」阿俊(化名)自賭波合法化之後,也一嘗賭波的滋味,不料愈賭愈大,最終欠債累累。

由熱愛到有餘悸的足球

足球本是一項健康的運動,但對阿俊來說並不健康,還留下深深的陰影,至今揮之不去。原因是足球不單令他失去金錢,也令他失去未婚妻。阿俊一向沒有賭博的習慣,他只希望預備更多金錢為日後結婚、買樓之用,他才由熟悉的足球開始接觸賭博。「我不懂六合彩,也不熟悉賽馬;但我有觀看足球比賽,略懂看輸贏,於是我就靠這少少認識,去接觸賭博。」他續稱,「睇波」變成賭波不單因為認識,而且因為容易。他從來沒有進入投注站,環境陌生令他卻步,而賭波不需要他親身進入投注站,他說:「我只要有手機,便可以用APPS合法地賭。再者,差不多每晚都有足球比賽,每天投注都可以。」起初,阿俊投注很保守,不敢投放太多金錢,用玩、試的心態去接觸賭博,可是後來愈賭愈大。他說:「因為太容易賭,逐漸形成了心癮,每天都很想投注,投注金額愈來愈高。」六合彩每星期開彩兩次,但足球每天都可以投注,令他每天沉醉賭波,因為貪念而一發不可收拾。

甜蜜初衷變分離收場

他起初希望與未婚妻建立幸福快樂的家庭而賭,然而最終的結局是拆毀了未來的家庭。賭波的結局讓他輸掉辛苦儲蓄而來的「老婆本」,大概一百萬港元,令他的未婚妻離他而去。「當未婚妻知道我賭,並欠下巨債時,她很擔心,最終離開了我。」他感恩仍有家人對他不離不棄,先幫他重組債務及規劃未來的還債之路。現在,他每月的工資都由家人管理,家人只給予他基本的開支費用,其他額外的支出實報實銷,直至還清所有債務為止。問他會不會再賭?他說:「現在我根本沒有錢再賭,要到我還清所有債務,重拾自由時才知道自己的定力。不過,回首這段痛苦的經歷,每天節衣縮食去償還高昂的利息,我也不想再次經歷同樣事情。」在這個艱難的時期,他的姐姐主動邀請他返教會。雖然阿俊聲稱並未相信,但他每星期恆常地去教會,內心有一份平安,相信天父一定有祂的時間及帶領。現在有教會弟兄姊妹與他同行,給他幫助,讓他不感到孤單;通過教會分享的見證,他更體會到賭的禍害。現在他希望能盡快償還所有欠債,起來重新走下去。

中三初次賭馬

外表斯文、沉默寡言的阿明(化名)沒有想到有一個難以擺脫的惡習──賭。自中三起,他因一個「貪」字,跌入賭的陷阱。儘管他多次希望擺脫賭的引誘,掙扎過後,仍是賭。直至今天,他喜悅地與人分享:「我自去年11月至現在都沒有再賭了。」阿明接近50歲,半生都在賭,最終因為上帝的大能把他拉回來。

阿明中三時見到同學賭馬,他也花了數十元下注,結果贏了數百元;他以為得到幸運之神眷顧,故一直賭下去,直至去年11月。旁人不禁問:為何中三可以進入投注站?原來當時有相熟的成人專門替學生下注。貪心、容易投注、容易「贏錢」……以上的誘因令他一生沉迷其中。「我買馬,買10次贏6次。」當時的他可真豪氣,以為幸運永遠陪伴他;然而這些日子總會有一天結束,他也沒有想過有一天會欠債。

賭到說謊的人生

不單在香港賭,阿明更去澳門賭場,把辛苦積蓄得來的金錢全部捧到賭枱上。他試過拿著一萬港元過澳門,最終輸了9,000元,但他並沒有受到教訓。返港後,他繼續儲蓄,然後又去澳門。輸也繼續賭?他說:「因為我不服氣,所以要再賭,贏回失去的。」就是這種心態,無論贏或輸,總會找到原因繼續賭下去。後來,他去了佈道會,信主了。他知道耶穌不喜歡賭,他開始掙扎,最後還是力不從心,繼續賭。在2021年,他認識一位朋友,這是他欠債之始。這位朋友視阿明如親弟弟,當阿明說「結婚」需要用錢,朋友毫無猜疑借錢給他。誰料這是謊言?他把借來的錢用在賭博上,當然全部輸光了,他展開欠債之路。

祈禱得勝

阿明的工資全由太太保管,他根本沒有餘錢還債,他唯有向太太坦白,好讓她幫忙。太太聽了這個消息之後,立時感到徬徨與驚慌,因為她當時才知道枕邊人原來是一個賭徒。愛主的太太唯有祈禱及尋找教會幫忙,最終找到「戒賭牧師」的教會。他回想賭博的經歷,他說:「我一直都有賭馬,愈賭愈大,有時一次過花5萬元來賭。除了賭馬,我也賭波,我見同事下注,我又一起加入。原來很易玩,於是就玩在一起。」以往,喜歡「睇波」的他一直沒有想過賭波。賭波合法化後,他開始嘗試,加入賭波行列,並一直投注,直至去年11月。問他為何有這轉變?他說:「我與太太多了追求神的話語,聽了很多見證分享。但是,我也不是突然不賭。我信主後,一直不斷減少賭博;我知道錯,但我按捺不住!首先,我由每週賭10次變成賭3次,慢慢減少至現在不再賭博。」在教會,跟弟兄姊妹聚會後,一起吃飯,一起傾談,一起守望;有家人、教會的支持和見證,愛令阿明軟化。「現在我每晚都與太太一起祈禱,望上帝取走心中的貪念和心癮。靠自己很難,惟有靠主,才會不賭。現在我多了親近神,返主日學,唱詩歌,期望能學像耶穌。」

為下一代守望

自賭足球博彩合法化後,馬會從年頭到年尾都可讓市民參與賭博,週末更可連續賭博50場賽事。足球博彩自2003年8月開始,賽馬會的投注額已由2003/2004年度的160億元,增至2023/2024年度的1,603億元,成為歷史新高。若籃球博彩也合法化,相信香港會有更多青少年成為賭徒,請我們一起為下一代守望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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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明光社堅決反對籃球博彩合法化?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5/2025

當政府決心要通過一項政策時,是可以很有效率的。

2025年2月26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宣讀《財政預算案》時表示,為有效打擊非法賭博活動,政府將積極探討規範籃球博彩活動,並邀請香港賽馬會提交建議。馬會隨即表示在短期內會向政府提交詳細建議,期待盡快落實政策。一眾立法會議員也異口同聲支持開徵籃球博彩稅。

在宣讀財政預算案後短短35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在4月2日公佈就規範籃球博彩活動的建議進行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只得10頁紙,諮詢期也只有短短一個月,此舉難免會令人想,政府是否想盡早完成立法程序,以收取籃球博彩稅?

雖然政府宣稱其一貫的政策是不鼓勵賭博,馬會又聲稱他們提倡的是「有節制博彩」,但香港的合法賭博項目卻在不斷增加,由早年的賭馬和六合彩,至2003年通過足球博彩合法化,到今日政府力推籃球博彩合法化,可見這種轉變。與此同時,原本所有本地賽馬的博彩活動均不得在歇暑期間進行,除了讓馬匹可以「唞暑」(休息)之外,也可讓馬迷可以「唞一唞」,暫停賭博活動。但馬會向政府申請增加轉播海外賽馬賽事的日數,並要求在歇暑期間轉播海外賽事,所以就算不舉行本地賽馬活動,馬迷仍可繼續下注,賭足全年,這方面政府亦已配合批准,並自2021年已實行了。

賭馬活動主要是針對中年人和長者,而為了吸引更多年輕人參與賭博,馬會必定希望增加體育運動的博彩項目。足球和籃球是不少年輕人喜愛的活動,他們未必知道「精英大師」、「美麗傳承」、「金鎗六十」是香港馬王,但就算不熱愛運動的年輕人,大概也會聽過C朗、美斯、勒邦占士等著名足球、籃球明星的名字。年輕人手上的錢有限,未必會立即沉迷運動的博彩項目,但這卻是他們接觸賭博的起點,賭博陋習往往是慢慢培養,起初誤以為小賭怡情,有能力節制,到他們有穩定收入,或獲批大學的學生貸款資助時便會更多參與賭波活動,賭到不可收拾的例子比比皆是。

在2003年通過足球博彩合法化時,政府承諾只有重要的足球賽事才可接受投注,而馬會提出的投注種類及賽事種類都必須經過政府同意才可推出,但原來政府和馬會對「重要賽事」的理解與市民大眾有極大出入。現時馬會可落注的除了大家熟悉的英超、西甲、德甲、意甲、世界盃、歐洲國家盃、美洲國家盃、歐洲聯賽冠軍盃、世界冠軍球會盃等世界頂級賽事外,也包括比較冷門的澳洲職業聯賽、女子澳洲職業聯賽、墨西哥甲組聯賽、瑞典超級聯賽、芬蘭超級聯賽、歐洲不同國家的乙組聯賽和中東國家的職業聯賽等。試問有多少市民有收看外國乙組聯賽的習慣,或認識當中的球員?

現在政府提出將籃球博彩合法化,市民自然聯想到博彩項目應該是美國職業籃球聯賽(NBA)的賽事,在此可以看看澳門的情況作參考。澳門彩票有限公司除接受NBA賽事的投注外,更有中國、日本、南韓、菲律賓、印尼、澳洲、新西蘭、以色列、東歐地區、巴西、阿根廷、智利、土耳其等國家的籃球賽事可供客戶投注。

可以預期的是,如果將籃球博彩合法化,未來亦會與足球博彩的情況相近,馬會勢必推出世界各地不同國家籃球聯盟的賽事項目供客戶下注,加上相關國家處於不同時區,即是說客戶在24小時都可以在網上平台下注,讓市民更容易墮入賭博陷阱。

回顧2003年足球博彩合法化時,教育界、社福界、宗教界和不少關心市民福祉的社會人士都站出來提出反對,而立法會內議員的意見亦分歧,來自商界的議員普遍贊成立法,當時的泛民主派則普遍反對,建制派議員則處於兩難局面,一方面想支持政府施政,但同時面對社會上強烈的反對聲音,最後有部份建制派議員「含淚」轉軚投下贊成票,草案在30票贊成、24票反對,僅僅夠票情況下獲通過,足球博彩正式合法化。

現時香港的狀況與2003年的社會面貌有極大的分別,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立法會與政府的關係良好,政府推動政策的阻力已大大減小。賭風蔓延雖然令不少賭徒和他們的家庭受到傷害,但不少團體和機構都因接受馬會的資助而選擇沉默,也有人反過來支持籃球博彩合法化。

政府心意已決,在立法會議員和馬會積極配合下,通過籃球博彩合法化或許只是時間問題,公眾諮詢都只是程序的一部份。但該作的事仍需作,明光社堅決反對政府以打擊非法賭博活動為藉口,罔顧此舉對市民、青少年價值觀的長遠影響,帶頭鼓勵市民參與籃球賭博活動。

明光社呼籲所有關心香港青少年和家庭的人士,以一人一信方式向政府表達意見,要求政府擱置將籃球賭博合法化的計劃,遏止賭風蔓延。


一人一信  守護香港年輕一代

政府就規範籃球博彩活動推出的公眾諮詢已經火速完結,但市民仍可以表達對增設籃球博彩項目的憂慮,要求政府擱置有關工作,守護年輕人免受賭風侵擾。歡迎到本社網頁或點按以下連結,下載反對此政策的信件樣本,並將信件電郵給政府,為阻止賭風蔓延出一分力。

下載信件

 

籃球博彩與庫房收益的沉重代價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27/03/2025

2003年,政府以打擊非法賭波活動之名,將足球博彩合法化,轉眼間22年已過去。今年,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中再次以打擊非法賭波活動之名,表示會積極探討規範籃球博彩活動。與此同時,賽馬會和一眾立法會議員都異口同聲支持開徵籃球博彩稅。

2003年足球賭博合法化時,強烈反對的聲音主要來自教育界、社福界和宗教界人士,但在今天的政治環境裡,願意出來反對政府政策的聲音已「買少見少」,立法會議員更是與政府一唱一和為開徵籃球博彩稅做勢,連身為牧師和社聯主席的管浩鳴議員和身兼教聯會副會長、前中學校長的鄧飛議員,也贊成籃球賭博合法化。

這幾年香港出現結構性財赤,政府入不敷支,市民心中都明白開徵籃球博彩稅的原因是為了增加稅收,打擊非法賭波只是一個藉口而已。但在過去22年,非法足球博彩活動沒有因足球賭博合法化而減少,反而令更多人參與賭博活動,令賭風蔓延。賽馬會足球賭博的投注額由2004至2005年度的38億元,大幅上升到2023至2024年度的1602.7億元,升幅高達42倍。而政府在20232024年度得到了105.4億元的足球博彩稅,但這筆稅收的代價卻是由成千上萬個家庭來付,這些家庭因為賭博問題而家嘈屋閉,更有賭徒因為債務纏身而家破人亡。

開徵籃球博彩稅的確可增加庫房收入,但這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採取的政策。去年曾有政黨建議開徵籃球博彩稅,當時陳茂波表示,籃球博彩合法化並非正確的方向,在影響年輕人的同時,亦向社會發放錯誤的訊息,誤以為政府目前資金不足,便不介意市民參與賭博。今年政府財赤問題更嚴重,政府向開徵籃球博彩稅的建議開綠燈,是否意味政府為求解決資金不足問題,不惜影響年輕人,也不再介意市民參與賭博,帶領香港走向一個錯誤的方向呢?

賭到露宿仍在賭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3/2025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上月公佈的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指出,考慮以籃球博彩合法化來打擊外圍賭博,賽馬會和不少立法會議員對此亦齊聲予以支持。籃球博彩合法化或許可增加庫房收入,但這些收益是用甚麼代價來換取的呢?未來香港社會是否要為此賠上一眾賭徒的悲慘遭遇?

阿華(化名)自小已有賭博的習慣,當他還未成年時,已經常進出投注站買馬。當2003年賭波合化法時,已出來社會工作的他更是馬會常客,他亦有參與賭波活動。正所謂「輸錢皆因贏錢起」,他曾試過賭波贏上幾萬元,之後他便更瘋狂地投注各項足球賽事。在輸掉贏來的金錢後,他便透支信用卡的信用額來繼續賭波,前前後後欠了10多萬元卡數。他曾向銀行申請貸款來償還部份卡數,再用餘下的貸款來繼續賭。還完再借,借完再還,不知不覺欠下多間銀行的貸款,其中最大的一筆欠款高達20多萬元。

為償還銀行貸款,阿華不理家人反對,賣出名下物業,結果因此與父親關係決裂。但他並沒有因此而停止賭博,他見還清所有貸款後仍有200多萬元現金在手,於是忍不住繼續賭錢,一有時間就帶幾萬元去澳門賭場,輸清光就用櫃員機提款再賭。他記得最瘋狂的一次在澳門賭場賭足兩日兩夜,結果賣樓所得的200多萬元通通輸清光。而他的太太亦知道他沉迷賭博,為此與他終日吵架。

那時,他的女兒剛剛出世,他自覺要戒掉賭博的壞習慣,但因缺乏定力,經常心思思打開手機看足球賽事的賠率,短短幾個月後他便再次瞞著家人繼續賭波,更向內地的大耳窿和身邊的朋友借錢,由起初的幾萬元,愈滾愈大到最後欠下40多萬元,昔日的朋友也開始疏遠他。他在家人的鼓勵下向戒賭機構求助,但他的心癮太大,當時戒賭機構幫不了他,他反倒想向機構的負責人借錢。

雖然阿華有一份零售業的正職,但卻入不敷支,因為除了一家三口的日常生活開支外,他每個月還要向財務公司還款2萬多元。為了還債,他鋌而走險挪用了公司夾萬中的現金,前前後後取了10萬元。直至有一日,他自覺自己人生很失敗,決定放棄自己,斷絕與人接觸。他關上電話,不上班,不回家,開始過流浪漢的生活。日間在圖書館流連,晚上到麥當勞過夜,肚餓就吃他人剩下的飯菜。期間家人曾轉錢到他戶口,但他還是繼續賭。他曾服食安眠藥自殺,但不成功。

在他人生感到最灰暗的時候,他收到家姐發來的電郵,說只有戒賭機構的負責人才能幫助他。他有感走投無路,開始反思自己的人生,並且立定決心要重新做人,他主動向戒賭機構尋求幫助,在戒賭機構的幫忙下,他一步一步地成功戒除賭博的陋習。

他在街上流浪的日子,由家姐協助他照顧女兒,也替他還了挪用公司的款項,上司也決定不作追究。現在他在媽媽家中居住,與家人關係已有改善,也有一份正當的工作。雖然太太最終決定與他離婚,女兒的撫養權亦歸太太,但現在他和前妻、女兒都有定期的接觸,關係亦良好。

最後,平日喜愛籃球運動並曾親身經歷過賭波禍害的阿華,強烈反對政府將籃球賭博合法化,他直指籃球賭博合法化是害人不淺的政策,將一項年青人喜愛的健康運動,變成為賭博的工具,這會讓不少人喪失理智,走上他的舊路。

如果只著眼於增加政府庫房的收入,開徵籃球博彩稅似乎有利可圖,但這政策的背後會引起無數家庭的問題,觸發的禍害是難以評估。22年前足球博彩合法化,阿華便參與賭波活動,對他和他的家庭帶來極大的傷害;今天政府打算將籃球博彩合法化,這只會造成更多的家庭悲劇。阿華算是比較幸運的一個,因為他最終亦能回頭,雖則家破,但未人亡,他仍有機會補救,不過,沒有多少個曾身陷賭海的人能像阿華一樣重新做人,只要每天讀讀報章,不難發現不少人因賭博而走上自殺的不歸路。政府為增加庫房而推出為害市民的政策,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該作的事嗎?

一切由「家」開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3/2025

家是許多人最後的避風港、最重要的支柱,但家同樣可以是許多人的風暴中心、難以擺脫的「緊箍咒」。原生的家庭對於一個人在性格、心理和習慣的形成影響深遠,包括影響他們婚後與配偶的相處、以及養兒育女的方法。因此,認識自己、了解原生家庭的特點,對如何建立自己的家庭、為人配偶及父母應抱持的態度有很大幫助。作為一個永遠不會完美的配偶和家長,不要為配偶和子女定下不切實際的目標,否則只會弄巧反拙,損害彼此的關係。

當然,為人父母並不容易,面對深受互聯網和手機影響、以及在性解放與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文化主導下成長的新一代,跟父母成長時的社會環境有很大差異,當彼此出現分歧,要謹記作為父母是一個終身學習的過程,愛之深、「學」之切;今期《燭光》希望可以為大家帶來一些啟迪、分享一些心得。而作為信徒,除了學會相處之道,更重要是明白上帝對婚姻和家庭的心意,明白一些有關婚姻和家庭的規範和設計,不是為了限制人的自由、而是為了守護我們的婚姻和家庭,不會那麼容易受外界的風暴和挑戰所侵害。

當社會上不斷有聲音要改變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甚至將生兒育女當成像領養寵物,可挑選優良基因,只看重成年人的喜好和慾望的時候,捍衛美善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來得更為重要,必須讓人明白婚姻又豈只涉及個人的權益與福利,這不只是宗教信念,而是會對兩性關係、兒童福祉甚至社會制度帶來深遠影響。當LGBTQ的文化傳播愈來愈快,教會群體亦無可避免受到衝擊,如何做到接納人而不認同錯誤的倫理觀,是教會的當務之急。

原生家庭對夫婦親密關係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2/03/2025

志明在三兄弟中排行最大,父親經營零食的批發生意,需要經常到海外與供應商傾談合作及取得產品分銷權,由於父親經常不在家,以致和三個孩子的關係較為疏離,在志明的記憶中,父親很少抱他們,只會偶然間關心他們是否夠錢用。媽媽由於要照顧三個孩子,精神壓力很大,情緒不穩,經常以打罵的方式管教他們三兄弟。家人間欠缺親密互動,如擁抱及對家人的關心問候,令他們習慣了不會表達情感的需要,生活就這樣平靜地過去。

轉眼間,志明亦長大及成家立室,只是婚後幾年,太太總是覺得他不夠愛她,志明覺得很冤枉,他明明很愛太太,將每月的薪金交給太太,志明不明白為何太太仍不滿意。志明的太太來自一個很溫馨的基督教家庭,她是長女,有一個妹妹,家人間事無大小都會分享,早上見面會說早晨,睡前會說晚安,家庭氣氛總是熱熱鬧鬧,大家有說有笑的,當初志明也是被太太的家庭氣氛所吸引,希望婚後自己的家庭也是這樣。可惜,事與願違,他期望的溫馨家庭沒有出現,反而是經常遭到太太投訴,覺得他對她的需要漠不關心,有衝突時又不肯面對,一直逃避,有時甚至一走了之。太太期望志明能像她的原生家庭般,凡事都有商有量,有甚麼便說出來,夫婦二人一起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原生家庭與情感親密關係的建立

志明無法滿足太太的情感需要及逃避衝突的做法,很可能是受到他的原生家庭所影響,在缺乏親密連結的家庭成長,令他根本不懂得如何去表達愛;心理學研究顯示,在四種家庭成長的孩子,長大後會缺乏表達及建立親密感的能力。

第一種:缺乏穩定的生活及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

0至6歲是建立個人安全感的重要時期,如果這段時期,父母總是不在孩子身邊,並將他交給爺爺嫲嫲、公公婆婆、親戚、鄰居或傭人照顧,由於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孩子剛與照顧者建立關係後,很快又要面對分離,然後再適應新的照顧者,這種不穩定的關係,令他的情感及依賴需要無法得到滿足,這樣的孩子會感到自己是不被愛、不被重視及沒有價值的,亦對未來充滿焦慮,欠缺安全感,無法和人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以致他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與人建立親密感。

第二種:需要及感受長期被忽略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及需要,例如向父母說晚上不敢睡,擔心有賊人,有些父母會覺得孩子的擔心毫無理由,所以不予理會,只叫他不要擔心快去睡,明天才有精神應付考試等等。又例如孩子在學校被欺凌感到很難受,孩子告訴父母,父母只覺得這是小孩子間的小矛盾,沒有甚麼大不了而不予理會,更告訴孩子做人要勇敢些,不要因這些小事而哭啼啼,甚至有些父母會反過來指責孩子,覺得是他做錯事才會被欺凌,否則為甚麼其他同學都沒有被欺負。孩子如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他的需要及感受會長期得不到回應,漸漸地,他便不再將需要和感受說出來,避免失望,和父母的關係也不會親密,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培養親密關係。

第三種:父母的情緒不穩定

父母情緒穩定才能給孩子安全感,孩子知道做甚麼事會有甚麼後果,例如,讀書成績好,父母便會開心,會獎勵他可以看電視一小時,他搗蛋,父母便會生氣,他有可能被罵或被罰,一切都是可預計的。但是,對於情緒不穩定的父母,他們的情緒及行為是無法預計的,這一分鐘情緒穩定,下一分鐘卻無故勃然大怒,覺得家裡的問題都是因孩子而起,用很負面的說話罵孩子,說他是「掃帚星」、「陀衰家」,將孩子貶得一文不值,這使孩子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做錯了甚麼?哪些行為惹怒了父母?每日都戰戰兢兢地惶恐度日,他會盡量逃避衝突,即使與父母有衝突,為免進一步激怒父母,也會盡量息事寧人,逃得遠遠的,由於要避開父母的情緒而長期避開父母,他與父母的關係變得疏離,更不可能與父母建立親密關係。

第四種:父母有暴力傾向

有些父母受某些觀念影響,如「玉不琢不成器」及「棒下出孝子」,認為用打罵的方式管教孩子,是為他好,於是,孩子稍有出錯,便會或打或罵,在這樣管教下成長的孩子,因為擔心被責打,所以很害怕犯錯,他會盡量滿足父母的期望及要求,對自己的需要則有所忽略。有些被父母長期虐打的孩子,為了生存,會對痛楚的感覺及感受變得麻木,只要一接觸到情感及感受,他便覺得很痛苦,因為原本應該愛他及保護他的父母,卻是傷害他最深的人。這些孩子長大後,會變得缺乏同理心,在婚姻關係中亦很難滿足配偶的情感需要,他缺乏情感的接收及給予能力。

 

擺脫原生家庭影響,重塑幸福婚姻

透過認識我們的原生家庭,可以對我們的性格及做事方式,如面對衝突時的回應,有更深了解,從而作出改變,不再容讓原生家庭的過去,影響我們的未來。志明與太太的原生家庭氣氛很不同,一個冷漠,一個溫馨,夫妻性格不同以致互相吸引,結為夫妻。一對夫妻在很多事情上的差異,可以是幸福,亦可以是不幸,要看你是聚焦在分歧帶來的衝突抑或分歧帶來的成長;兩人的不同之處可以豐富個人的思考向度,帶來成長及進步,但亦可以帶來矛盾衝突,全在乎你怎樣看待。志明面對衝突時,一直逃避,避而不談,這很可能是害怕觸碰他的情感陷阱或情緒按鈕,他擔心無法處理狀況會令自己顯得無能,他討厭無能的自己,因此無法面對,並選擇一走了之、冷對待、淡化、淡忘,以為經過一段時間後就可以忘記跟太太的衝突。經過輔導後,志明明白到衝突事件是不會被忘記的,這些長年累月積壓下來的問題不去處理,會嚴重破壞夫妻關係,使彼此的關係變得疏離冷淡,沒有溫度,若加上外來的試探引誘,這段婚姻恐怕要走到盡頭了。因此,志明在輔導員的幫助下,學習面對衝突及表達自己的感受。作為基督徒的他們,可以從聖經以弗所書四章26至27節「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的教導中學習,明白到衝突令夫妻間產生憤怒的情緒,這是人之常情並非犯罪的表現,但若不斷累積怒氣及不饒恕,便會令魔鬼有機可乘,破壞他們的婚姻關係令愛侶變成怨偶,因此,他們遇到衝突時,會先了解衝突的原因並盡快處理,尋求修復關係的和解之法,重建親密的婚姻關係。

聖經如何看婚姻及家庭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2/03/2025

在美國,總統特朗普再次上台後,他的一些處事手法確實叫人不敢恭維,但無疑他上台後,一些價值觀得以撥亂反正,他先令聯邦政府機構只提供男或女的性別選項,又停止簽發性別中立「X」選項的護照,及限制19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接受性別轉換的治療。然而,在當地竟然有教會對以上的政策表達批評與攻擊。在香港,立法會早前討論並通過一項名為「守護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議案。有人會疑問「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制不是在香港一直存在嗎?為何還要討論及通過這樣的議案?此文不會敘述爭議的內容及背景,讀者可以自行翻查資料。然而這些爭議的背後,其實正反映當代價值觀已在不知不覺中被動搖及變質。對基督徒而言,我們應回到聖經去尋找婚姻及家庭的本質。

從創世看婚姻的起源

創世記二章18節記載,上帝在創造亞當後感到:「那人獨居不好」,遂以亞當的肋骨造夏娃作為「幫助者」。上帝這樣做,並非只為解決孤獨問題,而是要見證婚姻是上帝主動賦予人類的恩典設計。當亞當第一次見到夏娃,便稱她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這顯示夫妻關係的本質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而一男一女是上帝自創世以來建構夫妻關係的獨一設計,這樣的組合才能成為完美及真正的「一體」。

從聖經看婚姻家庭的特質

閱讀聖經可以讓人了解婚姻與家庭的特質:家庭是由血脈相連的成員組成,救恩與信仰可以透過家庭傳承下去,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以一夫一妻作為基礎,一位家庭成員對上帝的信心,可以令其他家庭成員獲拯救,以及夫妻之間應彼此相愛,二人可互補對方不足。

家庭成員間血脈相連
上帝賜福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此使命是要透過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才可以實現。生育不僅是繁衍後代,更有「教養」的責任,以培育兒女活出上帝的形象,才可以代代相傳去治理大地(申六6-7)。當我們閱讀聖經家譜時,雖然會覺得有點冗長和沉悶,但它卻包含了重要的訊息:家庭是傳遞救恩、信仰的載體,上帝透過家庭血脈實現救贖,從救恩的歷史可見,上帝先呼召亞伯拉罕,然後以撒,以撒又生雅各,雅各生的12個兒子成為了以色列民族的12支派,最後由以色列開始繼續傳揚救恩,全部都是一代接著一代,血脈相連地發生。

一夫一妻是上帝恩典設計
聖經明確以「造男造女」(創一27)一夫一妻作為婚姻基礎。舊約中如亞伯拉罕、雅各,他們雖然都是一夫多妻的案例,但上帝只會按「原初設計」,即一夫一妻作為家譜的延續,家譜中只會承認一個妻子的後代。上帝創造亞當、夏娃作為一夫一妻的典範,後來上帝降下洪水滅世,希望世界從新再開始,當時的新世界也是僅存「一夫一妻」的家庭(創七7),就是挪亞與其妻子,三個兒子與他們妻子的家庭。

救恩以家庭作單位
聖經的記載,救恩是以家庭作為單位的,聖經不乏「一人信主,全家得救」的例子,如上帝因為挪亞的義,他的全家都可以因信進入方舟(創七1),聖經中並沒有提到他的妻子、兒子及媳婦是否義人,就是因為挪亞的義,他的一家八口都可以進入方舟,可見上帝著重家庭,而上帝只會承認挪亞的唯一妻子、兒子及媳婦作為家庭單位裡的成員。

活出基督的家庭
以弗所書五章22節及25節分別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經文道出夫妻關係的更深一層意義,就是彼此要相親相愛,互補成全,以至可以活出基督的樣式。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一早已定了男、女在家庭的位置與規律,不容許顛倒混亂。當人們見到丈夫與妻子相親相愛的樣式,就可以將榮耀歸於上帝。家庭是上帝喜悅的,耶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婚禮中發生,當天耶穌出席一男一女的婚宴,並把水變酒,以象徵上帝對這個家庭的祝福。

總結

男人和女人都有上帝的形象,因為上帝造男亦造女。一個家庭若只有男性的角色,子女會缺乏女性角色作模範;相反若家庭只有女性的角色,子女亦會失去學習男性角色的機會。Katy Faust的父母在她10歲時離婚,母親後來愛上女人,她在書中道出在兩個女人組成的家庭中成長的感受,及與父母一起生活的重要性,父、母的角色缺一不可。Faust稱:「在母親身上,我學習到能夠看到問題的各個方面,並同情他人,故此在解決衝突時,我會受母親影響而看到每個人的觀點並理解每個人的掙扎。在父親身上,我學習到信心,當我走進一個眾多男人的房間,我能堅定地與他們握手,並直視他們的眼睛。」雖然父母積極參與,令Faust在父母身上都繼承了美好特質,但她不諱言,父母離異對孩子來說是可怕的事情,她和媽媽關係密切,但亦只能視媽媽的同性伴侶為朋友。故此,男、女的形象都是上帝所賜,家庭中必須具有這兩個形象才算是合一、完整的家庭。面對多元婚姻定義的衝擊,我們應著重聖經的根基與教導:婚姻是上帝所設立,不可因社會制度變遷、個人喜好而更改。我們要堅守上帝從創世所設的家庭規律: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5/01/2025

原生家庭像DNA,無形地影響著婚姻

原生家庭是指每個人自小長大的家庭,當中包括父母及兄弟姊妹,在一些三代同堂的家庭,更包括祖父母。每一個家庭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包括明言或潛藏的規則、價值取向、生活習慣、角色、責任、權力分佈、溝通、情緒表達、衝突處理及傳遞愛意等方式,每一個家庭成員均受到以上模式所塑造。俗語有云 :「有其父必有其子」,每個人的性格、思想、行為和態度都或多或少帶有父母(原生家庭)的影子,它們就好像我們的遺傳基因(DNA)。原生家庭的影響在兩個人結婚後會更明顯地浮現出來,筆者在輔導的過程之中曾遇到不少這樣的個案。

例如有一位來自幸福家庭的女士,她與原生家庭的家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兩個哥哥及一個妹妹的關係都很好,家人會互相幫助,即使有衝突也會拿出來討論,尋求解決辦法及和好,很珍惜家人間的親情,每逢節日或家人生日,都會一起食飯慶祝,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她很有自信及性格樂觀。她的丈夫卻相反,丈夫的原生家庭,爸爸有賭博的問題,媽媽情緒不穩定,經常無故打罵他們兩兄弟,爸爸沉默寡言,基本上不大理會他們,不會打他們兩兄弟,但亦不會阻止媽媽打他們,因爸爸覺得媽媽打孩子都是為了教好他們,而爸爸媽媽亦經常因為錢銀問題爭吵,兩兄弟每天都是戰戰兢兢地生活,有甚麼需要都不敢說出來,生怕說錯話或做錯事而惹來媽媽一頓毒打。丈夫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性格變得孤僻及沉靜,為人亦較為悲觀,除了和弟弟的關係比較好外,一家人的關係都是較為疏離。

他們兩人因為性格的不同而互相吸引,他們結為夫婦,婚後這些原生家庭的影響慢慢地浮現出來,造成彼此的關係疏離及隔膜。妻子有感丈夫遇到問題時不會和她商量,凡事都自己決定,不像她的原生家庭那般凡事大家有商有量,當兩人發生衝突時,丈夫多數會選擇沉默及逃避,不肯正面解決問題,她經常要猜測丈夫的想法,令她感到很累及沮喪,加上丈夫為人敏感及情緒化,令她感到很難與他有效溝通,她很渴望丈夫能像她的爸爸對待媽媽那樣,主動關心她及表達對她的愛意,生日時會主動安排慶祝活動,而不是像現在這般,需要她提醒丈夫才記得她的生日,還要自己訂位才能一起到餐廳食飯慶祝,漸漸地她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萌生離婚的念頭。丈夫卻覺得他們的婚姻很好,沒有問題,很少吵鬧,他自覺自己是一個有責任感和顧家的丈夫,比起他父母的婚姻好千萬倍,直至太太提出離婚,他才如夢初醒,驚覺原來他和太太對婚姻生活的期望有著這麼大的差距,而這些差距都是無形中受到大家的原生家庭的影響而不自知。

原生家庭像未剪的臍帶,造成有形的影響

明光社

有時原生家庭亦會直接影響一段婚姻,這是由於夫婦雙方或其中一方仍未在心理上或情感上離開父母,對父母仍有很強的情感依賴,他們的關係就好像未剪斷臍帶的孩子和母親的關係,一切需要仍要靠母親供給,這就是所謂的「媽寶」。這類人在生活各方面仍未能獨立做決定,仍好像結婚前,凡事尋求父母的意見,當配偶的意見與父母的意見不同,本來應尊重配偶的意見,但媽寶卻仍好像婚前一樣對父母的意見言聽計從,覺得父母不會害自己,都是為他們好;長此以往,配偶會感到自己的地位每每不及丈夫或妻子的父母,心中覺得不忿及不公平。其中一個個案是,丈夫的父母希望他們婚後可以住近父母方便互相照顧,妻子希望可以搬去校網較好及較近工作地點的地區,丈夫最後決定於父母居住的屋苑購買一個兩房單位,父母亦拿出50萬元借給他們作為樓宇首期,妻子並不同意,覺得丈夫的決定非常不尊重她,她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也很低,加上她不能決定居住地點但卻要協助供樓,覺得很委屈,丈夫卻覺得太太斤斤計較,不懂感恩,這件事在他們的婚姻埋下了怨恨的種子。隨著時間的過去,丈夫凡事聽從父母忽略太太意見的做法,最終令太太無法忍受,要求離婚,她覺得丈夫的父母就好像他們婚姻中的第三者,處處介入他們的婚姻生活,令她成為這段婚姻中多餘的人。

舊約聖經創世記二章24節提到「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同樣的經文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十九章4至5節也在耶穌回應法利賽人有關休妻的提問時被引用,「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可見,夫妻二人在婚後要脫離父母,過獨立的生活。這並不是說婚後不需要理會父母,而是優先次序的問題,配偶的意見應先於父母的意見,這樣,夫婦才能同心經營這個新家庭。而作為父母的,當子女已成年並已成家立室,便要懂得放手,與子女建立一條清晰的界線,除非子女主動提出需要幫忙,否則,應盡量避免干預他們的生活,容讓他們可以真正的獨立。

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5/01/2025

家庭應該是子女的溫室,奈何在有意無意之間,不少家庭帶給子女的卻是傷痛經歷,這些負面經歷伴隨孩子成長,有可能影響他們日後的人際關係,甚至出現精神或心理障礙。為了不讓童年期的負面經歷蠶食人生,我們該如何幫助自己,又如何成為其他受傷之人的同行者?明光社於2024年11月6日下午舉辦了網上專題講座:「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並邀請了建道神學院輔導系副教授劉佩婷博士擔任嘉賓,講解如何妥善處理心中的傷口。

若在原生家庭經歷了一些心靈的創傷,這可能會永遠存在的,劉博士建議有這樣經歷的人可以寫日記,既可抒發自己的感受,又可以自我安慰。事實上,這些難以啟齒的經歷,不是人人聽後都懂得去回應。她以自己為例,她曾在童年時有不快的經歷,也嘗試與朋友分享,但對方有心無力,聽一些又不聽一些,最終未能掌握整個故事。長大後,她發現自己也可以幫助自己,自己的故事不用向其他人交代,而且還可以在日記內鬧父母,抒發情感。在整個過程中,她一邊寫日記,一邊發現對自己的認識加深了,原來自己的內心除了對父母有憤怒外,更加還有傷心。當然,朋友是必須要有的,但他們不是輔導員,她稱:「朋友的存在證明你是正常人。」因為在家人面前,或會有很多不平等的關係、地位和權力的比較,有些人還需要長期與父母保持距離。然而當與朋友在一起,卻沒有這種扭曲的關係,這會令人有一種做回正常人的感覺。

明光社

劉博士建議,用新的角度去看自己的成長經歷。若小時候曾被父母責打、精神虐待,我們不要責怪父母,而是認定我們有責任去重整自己的傷痕。人在成長中,忠誠是十分重要。在小時候,父母是人效忠的對象,但去到某個年紀,就要重整效忠的對象,這個人可能會是你的丈夫、家庭,故此人與父母的關係是短暫的,就如聖經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我們長大後,忠誠的對象應是上帝。父母也是人,他們都是有限,會令人失望的,所以,我們要重新調整方向,回到上帝那裡。信徒或會有不幸福的成長經歷,惟有透過上帝的介入,才可以轉化,令它成為一個有力的見證。

雙雙出軌的背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24

11月初,一對頻道訂閱人數有100萬的YouTuber夫婦被爆出軌。根據網絡上的資料,先是一名內地女畫家發出了一則社交媒體帖文,標籤了已婚網紅Ryu的Instagram賬號,男方因此被指有出軌行為。當輿論都替Ryu的太太Yuma抱不平時,卻又被爆出原來Yuma在丈夫出軌前,已跟丈夫的好友、同是YouTuber的日本同鄉Tommy出軌,更要丈夫自行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此時,輿論便來一個180度的轉向,大部份人開始痛罵Yuma。故事進展到現在,涉事人紛紛發表道歉帖文,更變成Yuma想要挽回跟丈夫的關係,但丈夫對畫家的感情已不能自拔。在這件事上,誰對誰錯,作為一個局外人,實在難以判斷,或許也根本沒有對錯可分。

在討論愛情與婚姻關係時,總離不開愛情三角理論。理論指,完整或完全的愛,就是激情(passion)、親密(intimacy)以及承諾(commitment)的結合,少了其中之一個元素,關係便難以持久,也容易出現婚外情一類的問題。其中激情這個元素,在熱戀期時二人的感受尤為強烈,但在數個月至一年後,這種強烈的感受會隨著時間而遞減,而親密以及承諾則會透過更多深入的交流以及會隨著年日而增加,情況就如老夫老妻即使失去了激情,他們仍能維持他們的婚姻。話雖如此,但人是喜歡追求刺激與激情的生物,在情感關係中往往需要自律才能有效維持婚姻。

在上文提及的YouTuber出軌事件中,假如事件真的像報道中所說,先是女方想追求新的激情,所以在出軌後想要與丈夫拉遠距離,讓他自己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這會令二人之間的親密也消失。在疏遠丈夫後,女方還要指出自己心裡無法控制地渴望著第三者,這讓夫婦間的承諾也頓然被拆毀。在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中維持了一段時間後,男方也發展了婚外情。

按事件來說,似乎是先出軌者的責任較大,但無論如何,夫婦二人在心動與忠誠之間都選擇了心動,順應了人類追求激情的本能。這令筆者想起康德談論自由時說過,能夠抑制自己不去做不應該的行為,這才是身為人的尊嚴,《被討厭的勇氣》一書則這樣描述慾望與自由:順著慾望過日子就如一顆從坡道上滾落的石頭一樣,只能自然滾落,但真正的自由是能讓石頭停下或在坡道上往上爬,有對抗慾望的能力。有人因為女方是日本人,就說她繼承了日本人出軌的基因,但事實上,任何人在情感關係上如果不懂得自律,只會順應著自己的慾望,便得面對關係破裂的苦果。出軌,並不是日本人的專利,不要等到失去時才懂得珍惜。

回應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恩典重臨》榮獲金書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0/11/2024

基督教出版聯會主辦的「第十屆金書獎」已於2024年9月27日假城景國際酒店的水晶殿舉行,當天,明光社出版的《恩典重臨:基督教再婚婚前輔導》(下稱《恩典重臨》)榮獲教會及佈道事工I(教材及課程)的金書獎。此書作者為本社的事工顧問傅丹梅及輔導員韋佩文,她們多年來輔導離婚再婚的群體,把輔導室的故事、與離婚再婚家庭子女同行的經歷,結集成書,以幫助在婚姻中迷失的一群,最終此書得到外界的肯定,並獲此殊榮,實在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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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重臨》在最後五本入圍書中脫穎而出,韋佩文在獲獎時在台上先感謝讀者對此書的支持及認同,她更有感而發稱:「在明光社的服侍當中,聽到很多離婚人士的傷痛及他們對再婚的渴望,故此我和傅丹梅整合輔導的經驗而寫成這本為離婚再婚人士而設的教材,盼望明光社能與各教會的牧者一起同行,關心這班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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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獎項的其中一位評審委員葉子良牧師十分欣賞《恩典重臨》,及後他接受我們的訪問時稱:「本書的原創性及獨特性,是三位評判一致評定此書得獎的原因。」他娓娓道出此書可取之處:「《恩典重臨》最突出之處是其獨特性及原創性,由於基督教界未曾有人出版同類的書籍,故此有其獨特的一面,是一本有份量的書籍。在原創性極高下,作者也是在幫助一個獨特的群體。」他就牧養的層面續稱,傳道同工在教會牧養時,面對教友離婚、再婚,甚至繼子女的問題,往往都是難於處理、觸碰的課題。教會牧者不容易入手處理,一直難以應對,他稱:「首先,不同宗派對離婚、再婚的課題有不同的神學觀,此書擔當了一個很特別的角色,讓不同宗派的人士閱讀都感到舒服。此書的題材敏感,應該難以落筆,最終的製成品卻滿足了各宗派教會的需要,實在難得。」為甚麼離婚、再婚的題材敏感?他說:「教友或許不知道原來在教會可以有這方面的支援,因為若牧師在教會談及這課題,就好像在鼓勵離婚。要牧者與這群體同行及表達關心,現在最好的方法是借用此書,我們可以介紹此書給弟兄姊妹閱讀。」他建議,牧者可以以此書作為介入點,說:原來坊間都有資源去討論這個話題,然後與有相同經歷的教友一起去閱讀此書,以同行者身份來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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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容方面,葉牧師讚揚《恩典重臨》除了在不同章節分別記載了再婚者面對新的婚姻時的憂慮,同時也提出牧者關心這群體的方法。書中記載的例子真實而豐富,葉牧師欣賞兩位作者在書中分享真實的輔導室經驗,以幫助更多離婚、再婚家庭。例如書中其中一個例子是因「忙」而導致離婚,「忙」是現今一個很普遍的理由,例子很能反映現實,不誇張而貼地。這例子提醒讀者,踏進新的婚姻前便要反省,若仍是埋首事業,是否會重蹈覆轍。另一方面,書中經常引用經文對牧者來說十分有用。當內容提及再婚者將要面對新的婚姻而表達憂慮時,書中會配以經文來給他們建議。書中簡單的經文提醒,如提及子女是上帝的禮物,便能對人作出提醒,即使經歷離婚、再婚,仍要為子女的福祉著想及從他們的需要出發。

此書的閱讀群體絕不限於關心離婚、再婚的人士,而且更能擴展至初婚者也可閱讀,他稱:「書中有些地方講述關係、性格、期望,這些內容不一定只應用在離婚再婚者身上,其實對初婚也很適用」,故此他認為此書的內容十分大眾化,亦很容易閱讀。他認為本書重視對過往離婚經歷的回顧及反思,這是十分正面的教導。在踏進另一段婚姻前,考慮再婚人士必須要檢視過往婚姻失敗的原因、影響和需要學習的事,他引述稱:「書中會列舉問題來反思,例如你與前配偶認識多久便結婚,以此為介入點,比較與前配偶相處的關係來反思與下一個伴侶的關係,透過書中的問題引導他們自己去整理、尋找答案。」他又舉例,第八課的內容是有關繼子女,這也是不容易的課題,書中則教導讀者當中要注意的地方,並講解如何滿足四大長老(一對準新人的父母)等人的期望。

最後,葉牧師謙虛地表示,不是每一位牧者都對此議題有足夠的認識,此書就是像一本天書,以補牧者的經驗不足,期望每一位牧者閱讀此書後,能夠牧養更多離婚、再婚的家庭,以致他們能得著上帝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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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身體神學……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6/2024

受訪者:梁麗娟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講師

翻開教會歷史,會發現曾流行靈性是好,物質則是邪惡的說法,由於物質是惡,身體也自然是惡,這都是異端思想,這種靈善物惡的想法源自第2世紀希臘諾斯底主義的二元論。到了第4至第5世紀,奧古斯丁認為性慾是亞當墮落後才衍生出來,進一步把性等同於罪,連帶夫婦之間的性關係也被視為罪惡,於是乎,除非為了繁衍下一代,即使是已婚夫婦,也被鼓勵禁慾。反觀21世紀的今天,到處響起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的聲音,即使是基督徒也敵不過性解放思潮,根據美國一項名為「信仰與人際關係」的全國性調查報告,近兩萬名單身受訪的基督徒中,大部份都沒有過著「婚前守貞」的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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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夫婦禁慾到性解放,兩極都未中紅心,有違神的心意,到底基督徒可以如何理解性,以至可以既能尊重身體,不忽視身體的需要,又能合宜地去發掘性、愛及婚姻的美善,相信已故天主教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撰寫的《愛情與責任》,以及其他學者對身體神學的詮釋,可以為天主教友,又或新教教徒帶來不少洞見及啟廸。今期「我有話說」邀請了已從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的講師梁麗娟博士,與大家分享身體神學的精華及一些體會。梁博士早期曾教授「媒介、性及暴力」課程,為了整合早前的研究,這段時間在多倫多大學神學院Regis College碩士班進修,她選擇了修讀天主教的性倫理課程,當中包括身體神學的教導。

神讓人通過身體經驗屬靈的奧秘

基督教早期曾出現靈善物惡的觀念,於是基督徒認為追求屬靈的事才是好的,梁博士提到,身體神學正正打破了身體是不好的謬誤。神創造世界及人,在神眼中,祂所創造的萬物都是好的,當中包括了人類,為何人會覺得身體不好呢?天主教很多聖禮都是與身體有關連,甚至與身體接觸,並透過身體來領受,例如洗禮、用膏油抹頭,按首祝福等。

透過身體,人們會感受到平安或恐懼等不同情緒,人是透過身體去經驗物質界,當人的情緒出現一些狀況,例如未能表達自己的看法,感到被壓抑,身體也會相應的出現一些狀況。人的靈性與身體也有關連,兩者不能分離,例如透過靜觀,人可以感受當下身體的狀況,所以不應視身體為阻止人進入屬靈世界的障礙物,反而要視身體為神給人的禮物,透過身體經歷屬靈事情。

身體不是一個與靈魂分割的個體,而是一個小宇宙,把可見的彰顯那不能看見的,就如物質界的東西可以彰顯非物質界的國度。有一次,耶穌責問眾人,他們懂得看見西邊有雲彩升起來,便知道要下大雨;看見南風吹起,便知道天氣將熱,他們懂得分辨天氣,卻不能從現在所發生的事情去分辨自己身處一個甚麼樣的時代(路十二54-56)。很多時候,神通過我們的身體讓我們去看見神的屬靈奧秘。又例如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22節說過「眼睛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耶穌在這裡所指的就是屬靈的洞察力,我們的眼目可以看見自然界,欣賞天父的創造,也可以分辨不同人的精神狀態,但能看見屬靈的世界,並非一般人可以做到,需要求主開我們的目光,才能看見屬靈的奧秘。

夫妻結合經驗神合一的愛

愛是一個奧秘,聖經從創世記開始,神便設立婚姻,讓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到了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耶穌基督迎娶祂的新婦——教會,而聖經的中間則有雅歌,書中歌頌性愛的美好,兩性互相傾慕,將愛侶關係寓意神與以色列人的親密關係。可見聖經的結構已突顯神是愛的本質,而神亦通過人倫之間高度契合及親密的性愛,讓人體驗與神愛的融合,是何其美好。愛的主題貫穿了整本聖經,三一神之間的愛已夠親密完備,但神仍開放自己,與受造物分享受祂的大愛。

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是這種與神愛融合體驗的投射。婚姻中的性關係,夫婦二人都向對方敞開,赤身裸體是代表個人的脆弱性及毫無保留,願意交付自己的生命給對方,這種向配偶開放自己的生命,等同於在神面前開放自己的生命,容讓神進入自己的生命,以及改變自己的生命。就如馬利亞對神的使者說:「我是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新譯本》)

神是自足的,祂本身已經可以榮耀自己,也不需要人類滿足祂,和向祂歌功頌德,但祂是愛,祂願意與人類分享祂所有的。永生神是永恆存在的,人類不是,人類的年歲是有限的,但藉著夫妻聯合誕下的孩子,孩子再誕下孫子,這一種通過人的身體連綿不斷的繁衍,讓人類在地上稍為體驗到「永恆」是怎麼一回事。

至於夫妻二人聯合的那種短暫快樂,也是神稍為讓人體驗到人神共融的終極快樂,因此有天主教神學家說,人有性慾是正常的,因為神設計人對性慾有渴求,人之所以渴望與其他人聯合,其實源自對神的渴求,惟有找到神,人本身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

婚姻為何如此重要?教宗強調婚姻及家庭是文明的基石,並且在創造秩序中最基本的,只要婚姻及家庭穩固,一個國家的文明及文化才能穩固,如果家庭及婚姻瓦解,整個文明都會出現危機。夫妻二人的結合是神聖的,但梁博士提到,一對新人在祭壇上所發的誓言,承諾疾病困苦與共,實際上有多少能兌現?這點值得大家反思。

容讓神介入,以愛養育孩子

夫妻二人的聯合是如此神聖,婚姻便不是一份簡單的合約,而是一份契約,當中牽涉男女二人的承諾及神的介入。夫妻二人向對方開放生命的同時,也向神開放自己的生命,包括接受神給予他們的禮物——孩子(詩一二七3),因此天主教的內部指引並不主張教友用非自然的方式避孕,認為這做法等同拒絕神介入自己的生命,任由自己計劃及控制生育,若教友想要避孕,最好還是用自然的方式如量體溫計算妻子的排卵週期等。

當然,此教導惹得很多教友反感及受人詬病,他們認為天主教有關避孕教導不切實際,不明白現代家庭的困難及挑戰,現代生活那麼忙碌,女性又怎會有時間去計算排卵期,實際上夫妻也難以配合。有些教友並非抗拒小朋友,相反,他們只想提供更好的時間及資源來照顧小朋友,沒有計劃的生育只會讓父母疲於奔命,萬一誕下有問題的孩子,更不可能不計劃便再養育另一個小生命。梁博士指出天主教最終也沒有強迫教友一定要遵守避孕指引,只提醒教友要知道自己最後是向神交代,只要憑良心盡上為人父母的責任便可以。

新教教徒不一定認同天主教這一套避孕的方式,不過梁博士分享到,實踐上雖然很困難,但當中的神學理論還是值得大家認識,這種避孕方式亦讓人反思到性愛與婚姻的本質,以及婚姻與家庭的關係,當人願意在神面前立下婚盟時,就是願意犧牲個人一些自主性,與另一個人在神的引領下一同走上未知的人生道路,當中遭遇甚麼,人無法控制,包括生兒育女的計劃,人應該是為此禱告,若不是靠著神的恩典,人是沒有辦法做到的。現代人很想控制自己的生活,很多事情都想按照自己的計劃去實行,以為現實世界有很多事都可以按照自己所期待的方式發生,卻忘記了,我們面對的其實是一個自己不能控制的命運。梁博士點出上一代的人比起後輩更能擁抱生命的變化,他們較能面對人生的無常並處之泰然,例如對子女數目的控制,他們肯定沒有現代人般強烈。

真正的愛,包括尊重

真正的愛有責任,也包括尊重,尊重他人的身體,不要把他人的身體物化。當一個男人評論一個女人的胸部,並表示他喜歡這個女人的大胸,他說這話的時候已經把這個女人物化了,把這個女人的胸部從她身上分開出來,成為一件給人玩弄的物品,可是人是不能被分割的。即使是整體,只要丈夫視妻子為發洩性慾或傳宗接代的工具,又或是炫耀妻子的美貌,到了妻子人老珠黃便嫌棄她,同樣是把妻子物化了。反過來,一個妻子覺得丈夫不會賺錢沒有用,只視丈夫為賺錢機器,也是把丈夫物化了。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不必比較誰比誰好,神也愛每一個獨特的人,人人都值得被尊重,因為神創造人時,賜予人自尊,例如當一位丈夫在妻子面前稱讚其他女性的美貌,這位妻子便會覺得很委屈及不被尊重,這是動物沒有的感受及反應。

身體是神創造的,是寶貴的,現今社會的男女都被物化,很多時都是因為受到傳媒影響,讓人以為身體自主,可以隨便與人發生性關係,這只是被扭曲了的性文化影響,以致把性誤用,做了一些傷害自己的事情,或是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如墮胎殺嬰等情況。梁博士指出,教宗提到這是一場屬靈戰爭,惟有通過基督的救贖,人們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簡單來說,身體神學並非空泛的理論學說,只邀請人在學術層面探討交流。相反,它邀請人反思人的身體是寶貴的,不能隨便進入性關係,要認真對待婚姻,因為婚姻並不只是兩人或兩個家庭的事,而是兩人與神的事。天主教有關身體神學的教導始於上世紀70、80年代,當時以針對家庭中的性倫理為主,對獨身、同性戀、跨性別等性議題未有涉及,但近年已逐步與時代的步伐接軌。


[1] 〈美調查:多數單身或未婚基督徒,未真正做到「婚前守貞」〉,基督教今日報,2023年5月22日,網站:https://cdn-news.org/News.aspx?EntityID=News&PK=000000002f83e3464a31834f5df6f84ba99e4b6679f5d949(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6月4日)。

 

婚離從來不易——教會能否成為同行者? 週年研討會精華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0/07/2023

2023年6月16日,研究中心的週年研討會於旺角浸信會順利舉行,我們十分感謝旺角浸信會借出場地,以及同工們提供音響等支援。當天有120位參加者出席聚會,在此讓我們重溫研討會的精華片段。

李樹甘教授

明光社

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教授發佈的「基督徒離婚再婚觀研究」,指出受訪基督徒,包括平信徒、信徒領袖、教牧同工,較接受信徒因家暴問題、被配偶離棄、及配偶有婚外情而離婚,即是信徒在受配偶傷害的情況之下可以離婚,他們亦較接受那些重新明白婚姻意義、已經完結前一段關係、以及已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的信徒再婚。對比信徒領袖及教牧同工,平信徒較能接受信徒基於個人理由離婚或再婚。對比45歲或以下、46-55歲的兩組受訪者, 56歲以上組別的受訪者較接受信徒因個人理由如性生活需要、失去愛意、事奉方向不同,以及移民意向不同而離婚。反過來,45歲或以下受訪者較為接受已完結前一段關係、已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以及重新明白婚姻意義的信徒再婚。
 

陳永浩博士

明光社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陳永浩博士回應「基督徒離婚再婚觀研究」時指出,《聖經》沒有提到家暴,但受訪信徒接受家暴為離婚的原因,接受程度甚至高於婚外情,這表示實際情況與教會教導是有落差,陳博士絕對認同確保人身安全是重要的,但亦提出信徒要留心處境與《聖經》教導之間的張力。另外,陳博士提到,一般來說,教會很關心受害者,但其實一段婚姻中,很多時並不是只有一方完全犯錯,有時加害者也可能受到傷害,需要被挽回。更重要的是為了保障下一代,避免離婚的情況再出現,他指出教會除了需要提供婚前輔導,也需要有婚後輔導。
 

韋佩文女士

明光社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韋佩文女士以「誰是離婚再婚者的鄰舍?」為題分享,她談及自己在輔導過程中,心路歷程有何改變。韋女士聽了很多求助者的心聲,有些人在婚姻中,想要得到的愛,配偶沒有給予,反而另一半不想要的,配偶卻故意塞給他,這些求助者的經歷都讓韋女士明白,勸人不要離婚很容易,但當自己有相同的處境,也可能想要離開。她亦反思到神是一位給人機會的神,即使摩西因以色列人的叛逆而打碎了神第一次交給他的兩塊法版,但神仍為他們第二次預備法版。當人的婚姻去到無可挽救的地步,為了人的好處,可否給他一條出路?韋女士學習放下自己的掙扎,擁抱離婚再婚的弟兄姊妹,這樣讓她明白接近他們、接納他們,以及接待他們的重要性。
 

明光社

屈偉豪院長

明光社

伯特利神學院院長屈偉豪院長以「成為更好的同行者」為題主講,他提到即使離婚者中犯錯的一方不願悔改,但只要他願意接受輔導,屈院長只會擁抱他,等待挽回他的時機。屈院長深深體會神的憐憫及恩慈,他深信雖然神不喜悅人犯罪,也不喜悅人離婚,但神卻愛罪人,祂只是恨惡罪,離婚者仍然是主的羊。屈院長提到在離婚事件中,無論是遺棄者、被遺棄者及其子女,都會分別面對不同的社群壓力,他們同樣需要體諒、接納及同行。既然是同行,同行者就不能站在道德高地審判他們,而是俯就他們,接觸他們的生命,知道他們的渴望及需要。教會有教導的責任,讓人知道不能對罪妥協,所以在合適的時間要對遺棄者作出提醒,但對於被遺棄者,教會要體恤他們的狀況,千萬不要在傷口上撒鹽,只一味說離婚不合乎神的心意,說到底,教會最重要的是牧養與挽回。

辛惠蘭教授

明光社

中國神學研究院余達心教席副教授辛惠蘭教授為參加者闡述了新約聖經中跟離婚相關的教導。辛教授相信無論是耶穌,又或是保羅,都不是憑空談論離婚這課題,而是在故事的場景中談論或回應當時教會正在發生的真實情況,因此人們必須根據原有的故事和歷史背景來理解,而非把它們視為一些沒有時空參照的道德規範。為此,辛教授透過賴特(N. T. Wright)提出「即場演繹」的釋經進路來詮釋新約幾段跟離婚相關的經文(可十2-12;太五31-32,十九3-12;林前七10-16),它們對當時婚姻的當事人產生意義之餘,教會及個別信徒亦能從中作出反思,明白如何繼續演繹這些經文,讓《聖經》的教導對今天的婚姻當事人產生類同的意義,從而帶領大家去思考更多不同的真實過案,例如一個離婚的人能否成為一個完全的人?可以在講壇上與其他人坦誠地分享自己的故事,甚至與他人分享自己的離婚經驗,藉此服侍其他人。
 

明光社

譚廣海牧師

明光社

在「人神關係有take two」的論壇時間,基督教宣道會北角堂牧師譚廣海牧師分享到教會對離婚及再婚的看法,與社會及信徒出現的落差。教會按照《聖經》,大多接納信徒因著「婚姻關係外的淫亂」及「被未信主配偶離棄」可以離婚及再婚,但卻未有討論其他情况,例如:嚴重家暴及精神的虐待等問題,這其實已經延誤甚至窒礙教會回應信徒離婚再婚的需要,這些都值得教會去思考,以至能夠應對信徒求助的需要。他提到教會不能急於執行紀律,要約見夫婦二人,充份了解夫婦的情況,繼而辨識。紀律最終的目是挽回,而非為懲罰,讓人的生命得以釋放,幫助他們審視自己的罪,也還給他們應有的尊嚴及身份,不漠視他們所受的苦痛,這一種漫長的復建同行,對當事人及同行者來說都是一種操練。

劉雅菲牧師

明光社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牧師劉雅菲牧師分享到牧養離婚單身姊妹的寶貴經驗。劉牧師相信向她們傳講真理非常重要,但亦要引導姊妹們親自去尋求神的話,在真理中成長,並且在神裡面看自己的問題及經歷神。離婚者來到牧者面前,牧者當然要聆聽她們的需要,無論她們在婚姻上是否犯錯的一方,也需要被接納,但這並不代表凡事都得替她們解決,又或是替她們下決定,姊妹們要知道自己有何責任,也要學習承擔自己的責任。若有姊妹想要再婚,劉牧師也會勸勉她們不要急著再婚,最少要在離婚後三年才考慮是否再婚,因為離異的調適一般要三年,要完全渡過憤怒期,令信仰的基礎穩固,好讓自己有充足的時間認真思考,自己是否已經作好再婚的準備。

蔡志森先生

明光社

論壇時段由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擔任主持,在交流期間他提到舉辦是次研討會的目的,並非要指出教會以往的做法不合時宜,也沒有鼓勵他人離婚的意思,而是純粹想要帶出平衡這訊息:在清楚神的心意如何看婚姻的同時,也要看到人有很多軟弱及問題,如何在公義與慈愛之間、理性與感情之間、理想與現實之間取得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原則需要寸步不讓,但當面對人的困難時,則需要進入人的處境,去考量一下有何空間可以讓當事人繼續好好生活下去。

贍養費的權與責

韋佩文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
27/01/2023

夫婦去到離婚的地步,除了以法律途徑終止雙方的婚姻關係及處理子女的撫養權事宜,有部份離婚夫婦同時需要法庭介入去處理贍養費的安排。雖然由法庭頒出的贍養費令受到法例監管,可是拖欠贍養費的情況仍然存在。參考2016年公佈的統計數字,有40.5%收取贍養費的離婚/分居人士未能全數收取有關款項,而當中有88.1%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去追討,最普遍的原因是「認為前配偶不會支付贍養費」。[1]

明光社

為了幫助追討贍養費的人士尋求出路,由明光社主辦及風雨同路人協辦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講座,邀請了劉傑姿律師(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及認可家事調解員)、羅惠儀姑娘(家庭服務社工及認可家事調解員)及過來人Shirley女士擔任分享嘉賓,她們於2022年12月10日在突破中心與40位參加者分享現時追討贍養費的可行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

劉傑姿律師介紹以法律途徑處理贍養費的一般程序、法庭的釐訂準則、贍養費令的法律效力及追討欠款的方法。劉律師分享以家事調解處理贍養費安排的好處,因家事調解員受過專業訓練,能幫助離婚夫婦尋求共同的關注,繼而訂出一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先的方案。

羅惠儀姑娘分享單親婦女遭前夫拖欠贍養費的情況及遇到的困難。雖然贍養費的受款人可以入稟法庭追討,但法律程序複雜,欠款人亦不願配合,令不少受款人卻步。若單親家庭面對經濟困難,羅姑娘建議家長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以解決燃眉之急。

Shirley離婚10年,為了減少離婚對子女的影響,她的一對子女與前夫同住原有居所,由她與前夫共同撫養。因前夫當時失業,他要求Shirley給予他一筆巨額贍養費,及子女每月的生活費。Shirley與前夫為了贍養費的金額也爭持了一段時間,她最後放下堅持,而贍養費的金額也調低了一點。在爭持的過程中,Shirley一心只為子女著想,不想子女為了父母之間的金錢糾紛而難受。今日Shirley的子女已長大成人,他們對母親一直以來的付出予以肯定。

明光社

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資助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計劃,透過文章、短片及講座,加深市民了解追討贍養費的困難,及現時可使用的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上述講座屬於計劃下的活動。


[1] 〈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1號報告書:新媒體的使用情況、執行贍養令的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政府統計處,2016年11月,網站:https://www.censtatd.gov.hk/en/data/stat_report/product/B1130201/att/B11302612016XXXXB0100.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月16日)。

賭波合法化20年 賭風真的冷卻了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7/10/2022

足球博彩合法化,自2003年開始,今年是第20年,同時下月是世界盃決賽週,平時這個時候,各大戒賭機構大約也會站出來,呼籲巿民「睇波踢波不賭波」,平和基金也許會花一大筆錢,在公共交通工具賣廣告,又或者搞些活動吸引巿民參加,甚至馬會也會走出來叫大家「有節制博彩」,但到了今日,宣傳似乎還未見影。

甚至連平和基金由起初三年一度,後來變成五年一度的「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情況」調查,明明應該上年完成,今年公佈,但到截稿前的10月中,同樣連記者會也未有,翻查平和基金的會議議程,全年唯一一次開會在7月,有沒有開?不知道,傾了甚麼?不知道。從文章的消息,只知道今次調查負責團隊,不是以往的香港理工大學,改為用了香港大學,原因是甚麼?當然也不知道。[1]

足球博彩投注額有少了嗎?沒有。根據馬會資料,自2020/21開始,足球博彩的投注額已經超過賽馬,2021/22的投注額更高達1,438億元,比去年升2.6%,同年賽馬投注額為1,404億元。根據立法會引述馬會和政府的數字,[2] 自2008年至2016,馬會足球博彩活動人均每月投注額由700元升至1,599元,升幅高達129%,非常驚人。

投注額(億元)

2003/04

2019/20

2020/21

2021/22

足球博彩

160

926

1,402

1,438

賽馬

650

1,210

1,361

1,404

資料來源:馬會年報及立法會秘書處資料

馬會稱2020/21年的升幅是受歐洲國家盃效應所致,所以足球博彩投注額上升五成,歐國盃決賽週賽事確實在去年舉行,但請留意:為何大型賽事以後,升幅後沒有下跌?難道那些初試賭博的人,也紛紛加入了賭博大軍?記得當年歐國盃,不同機構也努力做了很多短片,活動,提倡睇波不賭波,也強調問題賭徒對家庭的影響,[3] 言猶在耳,但似未能改變現況。

明光社

更甚是,隨著馬會不打自招承認了九成「客人」網上投注,我們不難發現,筆者撰稿當日,已經有世界盃的冠軍和小組首名可以開盤,甚至有單項和過關的選項。每場場事也有一大堆不同的賭法和盤口,最重要的是只要進入足智彩的網址,這些基本上就是一堆公開資料,任何人也可以瀏覽。

四年前,我們提意見,希望政府和馬會認真考慮遏止賭風。[4]  不過四年下來,好像我們建議的,政府就跟著相反方向做,例如要求監管開賭場數,最後馬會這幾年不斷增加場數,波馬也同樣增加,連直播賽事也增加。我們呼籲要管制投注站未來的發展,投注站今日變成各種各樣消閒場所,當中滲入大量賭博資訊。我們建議管制手機app,政府直接無視,馬會的app今時今日集最新足球消息和賭盤於一身,我們很難想像今日的青少年如何可以只睇波而不接觸賭博資訊。

在外國,賭波網站和色情網站一樣,互聯網供應商為保護兒童的緣故,會自己設置屏障,成年用家要先做簡單申請,才可以進入相關網站。隨著網上賭博的成熟,我們不禁問,政府願意做相同的政策,保護青少年不受賭博資訊影響嗎?今日民政事務局也改名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第一篇網誌就說要「培養青年全人發展、建立正向思維」,[5] 但願她會照顧一下孩子身心靈健康,不要令更多孩子成為病態賭徒,影響社會穩定。


[1] 〈The Ping Wo Fund Advisory Committee 44th Meeting〉,平和基金,網站:https://www.donotgamble.org.hk/tc/pdf/44_Meeting_Agenda_e.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2] 〈數據透視:香港的賭博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19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1920issh12-gambling-in-hong-kong-20191122-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3] 〈NoGamble21 不賭廿一大聯盟〉,YouTube,網站:https://www.youtube.com/user/NoGamble2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4] 歐陽家和:〈賭波合法化15年 合理修改加強監管〉,明光社網站,2018年9月24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E8%B3%AD%E6%B3%A2%E5%90%88%E6%B3%95%E5%8C%9615%E5%B9%B4-%E5%90%88%E7%90%86%E4%BF%AE%E6%94%B9%E5%8A%A0%E5%BC%B7%E7%9B%A3%E7%AE%A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5] 麥美娟:〈局長隨筆:同為青年開新章〉,民政及青年事務局,2022年7月18日,網站:https://www.hyab.gov.hk/tc/about_us/from_the_desk_of_secretary_for_home_youth_affairs/my_blog/blog_20220718.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堅持負責任的前妻

18/10/2022

結婚時,有誰會想像到另一半會因為生意失敗、失去工作動力等原因,而將自己懷才不遇的不快發洩到配偶身上?阿花(假名)經歷多年被另一半無理吵鬧、苛待,致最後離婚收場,但她仍不忘子女的福祉,每月按時將照顧子女的費用交給丈夫。阿花從來沒有不甘心付贍養費,因為她總覺得是自己拆散了這頭家,她說:「我一直都想子女好,不想他們為生活費的多少而不快樂。」

阿花與前夫在夜校結識,見過幾次就開始談戀愛,這是阿花的初戀。雖然中間有段日子她覺得這男友和其他朋友相處得比自己還要好,他們曾分開過一段時間,但之後又愛火重燃,拍拖三年結婚,婚後不久就生了大女,三年半後生了小兒子。今日,子女都已出來工作,大女還結了婚。阿花回想自己的離婚經歷,原來已是多年前的事。

她前夫的工作遭遇起跌頗多。起初在車行工作,成績不俗,但與老闆意見不合被解僱。遇上了舊同學,一起合資開辦電腦公司,並聘用了兩位伙記。但兩、三年後因為經營不善而虧本倒閉。之後再做過一、兩份工作,都總是覺得自己懷才不遇,致最終不再找工作。而阿花就一直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直至丈夫放棄了找工作,一家的賺錢責任就落到她身上,全家只能靠她的一份收入支撐著。

阿花見前夫終日無所事事,晚上半夜三更才睡,第二天就睡到日上三竿,反過來投訴阿花晚上加班晚回來,忽略了子女和家務。看著他不斷責怪自己,事後又好像若無其事一樣,甚至在她不情願下仍要求有性生活,雖然她曾堅持拒絕,但前夫卻大發脾氣,她只得被迫就範,又或二人大吵大鬧收場,夫婦關係日漸變差。

後來,當前夫缺錢到一個地步,為了一些被放進洗衣機而染了色的新衣、被燙斗弄傷手等事情而訴諸法律,每宗申訴都向阿花索償數千元,更向她的公司及母親家發信,使她的同事及媽媽都收到有關小額錢債的索償信件。這一切一切迫使阿花最後決定單方面提出離婚。不過她前夫一點也不友善。她稱,由於前夫當時未有律師代表,曾數次上庭時都故意說自己忘記帶文件,浪費她的律師費。

最後,在律師的協助下,阿花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給予前夫數十萬元的贍養費。另外,她認同社工的建議,為減少兩個孩子在生活上的影響,仍然讓他們住在前夫家,由父母雙方共同撫養,所以子女每周有兩天會回她身邊和親人一起相聚。她每月亦會轉賬過數給前夫,讓子女有數千元的生活費。

阿花稱,她從來都不敢不準時付子女每月的生活費,因為子女仍在前夫家,她不想他們受到傷害或為錢而擔憂。阿花坦言,初時也有不甘心付錢的時候,但仍覺得自己有責任承擔。回望整件事,阿花不無傷感,總覺得是自己拆散這個家,不過她的子女都明白事理:「我的兒女們反倒過來安慰我,說他們自小都知道是誰人引起了這家的問題,叫我不要憂慮、不開心。還說:『如倒過來是我,我一早就趕他出街!』」阿花認為,子女的長大及明事理,仍然是她最大的安慰。

 

文章僅代表本機構的立場

當馬會九成投注都在網上時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0/10/2022

馬會上月發表年報,其年度投注額高達2,900億元,本來這不是新鮮事,上年度疫情仍然有反覆,部份時間停課停學,但馬會安排的賽馬活動未有停止,外國的大賽因為當地以「與病毒共存」為原則,轉播外國大賽又沒有太多停辦,此消彼長下投注額不跌反升,馬會再次跑贏大巿,並不希奇,也不是第一次。反倒有些現象,我們要留意,因為這預視著未來一些馬會賭博策略的改變。

如果有留意馬會的發展,大家不難發現馬會經常有一類新的消息——關於系統的新聞,不論是派彩系統出現問題,或者整天因為系統更新而要暫停網上投注服務等等。根據年報,原來九成投注早就在網上進行。關注賭博政策的聯盟「不賭21」在疫情初期就質疑馬會突然借助疫情大舉發展網上賭博巿場,可見其滲透的威力。

在世界各地不同國家,對於這類賭博網站,都有一定的監控,減少青少年進入的機會,例如英國針對本地的賭博網站,網絡供應商會要求使用者自行更改設定(opt in)才能進入網站。有趣的是香港賽馬會的網站、App也未沒有法例規管,任何人只要自認是18歲以上就可以自出自入,情況並不理想。

馬會除了大舉吸納網絡賭博大軍外,近年還自行承包一切賽馬節目的製作,電視台基本上只有播放的角色,近月更宣傳在他們的網上平台可以看到所有賽事,晨操等自家製作的內容,近年已經由依賴電視台改為自行在網上生產節目,可見賽馬節目和直播網上化已經成形。事實上馬會甚至已經購買很多足球轉播權在其平台上直播,方便賭徒即場下注。下月舉行世界盃決賽週賽事,免費播放的場次已少無可少,漸漸地這類在香港可以「合法賭博」的節目播放權愈來愈容易落入馬會手上,馬會放在自家製平台播放,就可以繞過現時的條例規管,在運動節目中公然播放賠率資訊,和賽馬一樣。觀眾這樣睇波,也很容易加入賭波大軍了。

九成巿民既然去了網上投注,投注站的功能近年隨即改變。近年投注站漸漸改建成茶餐廳、派對房間,我們特別關注此舉會否吸引更多年輕人,特別是剛滿18歲的朋友,在這些「消閒場所」中認識賭博活動。馬會雖然說有關場所只准18歲以上人士進入,但實際上如果打造成合家歡場所和合家歡活動,有關的規則自然會寬鬆,例如馬會同樂日至今被形容為「 合家歡」活動,甚至在親子網站上宣傳,未來相關的發展,令人擔憂。

今年5月,亞洲賽馬聯盟(香港賽馬會和亞洲不同賽馬機構都是這個聯盟的成員)公佈《非法賭博現狀》報告(The State of Illegal Betting Report),當中指出賭博的資金大約四成流向合法彩池,其餘六成多流向外圍或非法彩池,這個結果我們並不驚訝。馬會經常透過類似研究,企圖開拓新的賭博商機,文件最後的部份,指出未來賭博風氣的幾個重要轉向:

  1. 賭博活動將會全盤網上化:文件稱非法賭博的網站將所有賭博活動放在相同的地方,只要有具備上網功能的裝備就可以賭博。
  2. 賭博資訊娛樂化:賭博資訊會全面在不同的社交網絡平台出現,例如早前我們就發現有本地KOL在社交平台大賣賭場廣告,說很容易贏錢,賭博變得商品化。另外在賭博活動中加入電競賭博的元素,因為電競活動往往多以直播形式進行,只要有直播和輸贏的活動,理論上均可成為可以下注的賭博活動,尤其在今日流動數據頻寬的許可下,可有更多的賭博活動與娛樂活動同步進行,吸引年輕人下注。
  3. 虛擬貨幣作為賭博工具:以前賭錢輸清光可以「篤手指」(即可以賒賬)借賭本,今日賭博完全無實體貨幣,甚至可以用虛擬貨幣來交易,未來貨幣政策將走向數碼化,有關的改變更易令人作「資本」虛擬借貸,但當賭錢輸清光時,卻可能要用實體貨幣來償還,一旦「爆煲」可能更加嚴重。

如果用傳統思維,我們會說今年是世界盃年,來年是合法賭波20年,往往會「埋單計數」檢視政策對社會有多大影響。不過在新常態下,我們更需要檢視,在沒有規管的情況下,香港的賭風、馬會的發展會否令社會變成一個無處不賭的社會?年輕人還有沒有機會得到合理的照顧,盡量減少他們接觸賭博資訊的機會?政府和網絡供應商,有沒有可能盡一下社會責任,保護我們的兒童和青少年,讓他們在「無賭」的網絡世界中生活?這些問題若不被正視和解決,我們的下一代可能更快更易為賭博所禍害,泥足深陷。
 

參考文件
香港賽馬會。〈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年報〉。香港賽馬會。網站:https://corporate.hkjc.com/corporate/chinese/history-and-reports/annual-report-archive.aspx

ASIAN RACING FEDERATION. “The State of Illegal Betting.” ASIAN RACING FEDERATION. Last modified May, 2022. https://www.asianracing.org/publications/the-state-of-illegal-betting.

 

法律以外,還有方法處理離婚糾紛嗎?

韋佩文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
16/09/2022

離婚令人心傷,如因離婚而對簿公堂令人更心酸。離婚夫婦為了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往往聘用律師進行法律訴訟,以為「打官司」可以捍衛自己的利益及討回公道,但「打官司」是否唯一渠道去處理離婚糾紛?又是否用錢(律師費)可以解決錢(贍養費)的問題?

明光社
劉傑姿律師為參加者講解以法律途徑爭取贍養費的利與弊。

為了解開「打官司」的迷思,明光社聯同風雨同路人及旺角浸信會於2022年8月28日合辦了一場名為「『打官司』難解家庭事?!」公開講座,邀請了葉美施律師及劉傑姿律師向參加者講解以法律途徑去爭取或追討贍養費的利與弊。兩位律師分別提到在進行法律訴訟時,代表律師只會考慮當事人的需要,為其爭取最大的利益,而不會顧及前配偶的處境,甚至不會衡量子女的實際需要。再者,律師費昂貴,而在進行訴訟過程中也未能預計「上法庭」的次數,以致當事人最後可能需要付上龐大的律師費。葉律師分享了一些個案,指曾有離婚人士經律師處理而得到所要求的贍養費,但他/她卻要用這筆金錢去支付巨額律師費,他/她最後只贏到「一啖氣」,而非實際的金錢。

明光社
葉美施律師提到曾有離婚人士透過律師爭取到要求的贍養費,但卻要支付巨額律師費。

對簿公堂既費時、費錢,又費心力,葉律師及劉律師建議離婚夫婦利用家事調解服務,因調解員能以中立及持平的第三者角色去協助離婚夫婦進行協商,尋求共同的關注,及為子女的利益作出最佳利益的方案。在講座中,有參加者表示過往對家事調解服務的認識不多,但在兩位律師介紹下,讓他們可以多一個選擇,利用一個持平及收費相宜的平台去處理離婚的安排。講座完結後,參加者繼續以小組形式交流在追討贍養費時遇到的困難及可行的解決方法。

除了上述講座外,明光社與風雨同路人還合辦了另外兩場公開講座:由建道神學院輔導系主任劉佩婷博士擔任講員的「不能說的悲傷」公開講座已於6月28日舉行,讓正在考慮「再婚」的父母先理解孩子的處境、聆聽他們的需要和心聲,才作出最後決定;此外,由中國神學研究院輔導系教授區祥江博士主講的「認識再婚家庭的挑戰與過渡」公開講座已於7月10日舉行,讓準備再婚的離婚人士能了解將會遇到的挑戰,以至在再婚前作出更好的規劃,避免重蹈覆轍。

從《盲婚試愛》看關係建立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7/05/2022

媒體上有不少以戀愛交友為主題的真人show,如美國、英國的《慾罷不能》系列(Too Hot To Handle)、日本的《雙層公寓》系列、韓國的《單身即地獄》等等。這類節目總會以「配對」為目標,製作人會安排互不認識、參與製作的男女,在鏡頭前共同生活,看看他們能否擦出愛火花。

2020年在Netflix推出、一個嶄新形式的戀愛真人show——《盲婚試愛》(Love is Blind),節目推出後大受歡迎,之後再推出第二季,更拓展到推出「巴西篇」和「日本篇」。此節目與過去的戀愛真人show有所分別,製作人會安排所有參與製作的男女居住於同一宿舍,但男女雙方居住的地方卻被一面牆分隔,因此他們都不知道對方的外貌。參加者可以在10天內自由約會不同異性,彼此隔著牆在看不到對方的情況下交談。如此,在撇除「外表」因素的情況下,二人會透過聲音來建立情感,並尋找人生伴侶。當參加者覺得對方適合自己,認為自己找到了終身伴侶,就可「求婚」,「求婚」一旦成功,他/她才能一睹自己伴侶的廬山真面目,二人之後會一同生活數星期,如果到最後彼此情投意合,就會進行結婚典禮。

本年2月在Netflix上架的《盲婚試愛:日本篇》中,共有13位男生和11位女生參與節目,在經過數次約會交談後,參加者對素未謀面的異性有了基本認識,可能因著彼此有某些共同經驗或喜好,開始有參加者與個別異性相處時特別投契,漸漸對對方產生好感,甚至出現迷戀的感覺,最後有八位男參加者成功「求婚」,能與女伴見面。

可能因為大會揀選的參加者,他們的外表都達一定水平,所以大部份「求婚」成功的參加者,都對伴侶的外表感到滿意,但有一位女參加者卻被男伴的一頭金髮嚇壞了。女方表示如果在平日的社交生活裡遇上對方,一定不會考慮與他交往。但在看不到對方的情況下,彼此作了深入認識、了解,她被男方的內心吸引,二人最終更成為了少數能結為夫婦的參加者。

「外在美」和「內在美」哪一個因素在戀愛關係中更加重要?相信大部份人都會回答「內在美」,但「外表」是構成我們展現給人的「第一印象」,而「第一印象」在我們交友戀愛中往往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第一印象」欠佳的話,對方做的一切都可以是不討好的,人們許多時也不願意再嘗試了解或欣賞對方的「內在美」。但「第一印象」並不能全面地反映人們真實的一面,因此剛才提及的節目嘗試將「外表」因素移除,讓參加者透過交談,由最初的閒聊,漸漸分享到彼此對人生、婚姻、家庭等等的想法,讓參加者有機會直接觀察對方的內心世界。不少參加者都認為這種相處方式,能幫他們找到了自己的心靈夥伴。不過,在短短10天的日子裡,真的足以讓人尋找自己的理想伴侶嗎?

「求婚」成功的參加者可離開原先居住的宿舍,與伴侶一同生活,但激情來得快,去得亦快。就算最初跟對方有多投契,也需面對真實相處的考驗,參加者憧憬跟伴侶相處的美好生活,都可能只是一廂情願的幻想。「求婚」成功的八對情侶陸續出現因了解而分開的情況,有人突然對伴侶失去興趣、有人由活潑健談變得沉默寡言、有人因太專注工作而冷落了伴侶、有人發覺彼此性格嚴重不合、有人一直不願意向伴侶打開心扉、更有人發現伴侶所說的話原來只是不盡不實的謊言。

原來在撇除「外表」因素下建立的「第一印象」,也可以是十分不準確的,因為我們都會傾向努力向自己喜歡的人展現自己的優點,掩飾自己的缺點。但當二人關係日漸親密,人的本性自然會慢慢流露出來,當初努力隱藏的缺點就會浮現,二人生活上的習慣、想法、價值觀等差異也可以令二人產生衝突,再加上他們相處的時間太短,建立起來的感情也不深厚,彼此關係太脆弱,令雙方無法接納和包容對方的不足。節目最後只得兩對情侶能踏上紅地氈,進行結婚典禮,成為真正的夫婦。

我們每天都要面對面與人溝通,當遇上外表吸引的人,難免會因對方的外表而產生好感,甚至迷戀對方,但其實這份情感只是建立於自己對對方簡單的認知,再自我幻想出來的美好想像。在今天講求感覺的戀愛文化下,不少人認為「啱feel」就會向對方展開追求,但如果就此發展感情,愛上的只是彼此構建出來的虛像,時間一過,就如節目中的男女一樣,發現對方並不如自己所想像的美好,最終分手收場,自己也弄得遍體鱗傷。

所以,當我們對別人產生好感時,不妨停下來,先嘗試與對方作朋友,以朋友的角度慢慢觀察對方待人處事的態度,以及了解對方對不同事情的看法。當與對方成為真正的朋友時,我們才有能力欣賞到他/她的「內在美」,這時才認真檢視對方的整體,不只是外表,還有內涵、性格、彼此的相處方式等等,看看他/她是否適合作伴侶,之後才向對方表達心意,相信這樣的發展,二人的關係會較穩固。就算在認識的過程中,發覺對方並不適合自己,二人無法成為情侶,但能結交多一位朋友,也是一件好事。

最後,祝福在節目中成婚的兩對夫婦永遠幸福快樂。

教會不能忽視的牧養群體:離婚再婚人士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7/05/2022

根據政府統計處2021年資料,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由1991年的1.11人上升至2019年的2.82人,離婚判令數字在1991年至2019年間上升了2.36倍,由6,295宗大幅上升至21,157宗,與此同時,再婚數字也不斷上升,由1991年的4,892宗、5803人大幅上升至2019年的15,832宗、23,821人,按宗數計上升了2.24倍,按人數計則上升了3.1倍。離婚再婚的人士日漸增加,當中亦有一部份是基督徒,面對愈來愈多的信徒離婚甚至再婚,教會可以怎樣回應?

筆者第一個遇到的再婚個案是大約在八年前,這兩位準新人都曾經離婚,其中一人是離婚後信主的,帶他信主的正是他當時的未婚妻,他們希望在教會舉行婚禮,教會的借堂前提是必須要完成婚前輔導,因此,他們很努力尋找婚前輔導服務,他們都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做得不好,導致離婚,因此,他們希望這一次的婚姻不會重蹈上一次失敗的覆轍,可以擁有一生一世的婚姻,他們對婚姻的認真令我非常動容,以致當他們所屬的教會牧師因教會章則寫明,牧師不可以出席離婚再婚人士的婚禮或擔任任何崗位,他們邀請我幫忙時,我也義不容辭答允為他們訓勉。

這件事促使我思想,當教牧因信仰原則及教會體制反對離婚人士再婚,未能在他們有需要時伸出援手,令離婚再婚人士好像永遠被教會拒諸門外,似乎有點不近人情。但按《聖經》的教導,除了配偶死亡外,似乎沒有可以再婚的理由,因為即使是離婚,也不是神起初的心意,只是因為人的心硬才容許的,因此,如要在教義中尋找支持離婚或再婚的理據,似乎不太可能。但是否因為這樣,教會便可以忽略這些人的需要,馬太福音九章35至38節:「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耶穌尚且會因為看見人困苦流離而憐憫他們,差派工人去牧養他們,更何況今天教會看見眾多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又怎能視而不見呢?

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

既然無法忽視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教會可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幫助他們從過去的失敗中汲取教訓,從受傷的生命慢慢復元,得醫治後重新學習愛及成長,一般離婚人士都需要經過一段復元的歷程,時間大概是一至兩年 :

  1. 清楚認識受傷的地方;
  2. 了解這些傷害對自己的影響,有甚麼感受和意義;
  3. 接受自己受傷的情緒,如傷心、內疚、憤怒;
  4. 檢討婚姻失敗的原因及過程,想一想各人的過錯和責任;
  5. 承認及承擔自己要負上的責任,認識自己的幽暗面及限制;
  6. 嘗試代入對方的角色和處境,想一想對方的想法及感受;
  7. 想一想對方是否值得饒恕(縱然不值得,但你仍可以選擇饒恕);
  8. 想一想饒恕或不饒恕對自己及對方有甚麼影響;
  9. 決定是否饒恕及和解;
  10. 決定後,重新思考自己和前配偶日後的關係及相處模式。

從兒童福祉的角度出發

在過去多年幫助離婚再婚人士的經驗中,發現很多家長在再婚時都會忽略孩子的想法及需要,只會一廂情願地以為孩子會為他們找到幸福而高興,事實並不然,孩子很多時已習慣與單親的爸爸或媽媽生活,他們並不想生活有甚麼轉變,因此,當父母計劃再婚時,應盡早告訴孩子,給予足夠時間讓孩子適應,亦要聆聽孩子對於你的決定有何想法。教牧幫助再婚人士,除了幫助成年人,最重要是可以幫助他們的子女。孩子面對父母離婚或再婚的決定,都是沒有角色的,他們沒有參與決定,身邊的人也未必能幫助他們,因擔心標籤效應,社會上或學校都不會有服務是專為離婚或再婚家庭的孩子而設的,最有效幫助孩子的方法是幫助他們的父母,父母有正確的價值觀及態度管教孩子,孩子出問題的機會較低。為了孩子的緣故,教會也應該正視再婚人士/家庭的需要。

兩種離婚再婚人士的牧養需要

教會為基督的緣故醫治及挽回這些曾失腳的弟兄姊妹,給予他們重生的機會,在輔導牧養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兩種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第一種是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而第二種則是不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但肢體仍堅決結婚。

  1. 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先說第一種情況,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就是前配偶已然離世或已再婚,這個情況較容易被教會接受,因已無法與前一段婚姻的配偶復婚,剩下的就是是否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所犯的罪,尋求教會的原諒,並承諾在新的婚姻中會遵行《聖經》教導。
  1. 不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第二種情況則包括當事人犯姦淫導致離婚,這情況則較難被原諒,筆者曾經輔導的一個個案便是當事人因為自己發生婚外情導致離婚,雖然後來他很後悔,嘗試挽救婚姻,但太太無法原諒他,他被視為「渣男」,背棄承諾及婚姻,經歷眾叛親離,教會停了他的所有事奉及聖餐,弟兄姊妹也不理會他,任由他自生自滅,以他的說法是教會對他執行「無期徒刑」,因此,離婚後他也沒有返教會,直至遇到現時的未婚妻,她鼓勵他返教會,重新與神和好。他已承認自己曾經犯的錯,但事過境遷,物換星移,他與前妻已沒有破鏡重圓的機會,加上他亦有新的愛情,希望與新的戀人共度餘生,難道教會就不可以網開一面嗎?約翰一書一章9節提到,「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不義。」當一個曾經犯罪、得罪神、得罪人的弟兄或姊妹,他願意為自己曾經犯的罪,向神、人及教會認罪悔改,教會實應該給予他改過的機會,否則,他只能選擇悄悄離開教會,這樣對當事人、對教會及整個基督教信仰都不是最好的選擇。面對這樣的情況,筆者認為教會可以考慮在準新人滿足一些教會的要求下,讓他們可以在教會舉行婚禮,這些要求包括:
  1. 準新人面對上一段破裂的婚姻,表示悔意及嘗試尋求教會及前配偶的原諒,不論會否獲得原諒。
  2. 準新人必須清楚基督教信仰對婚姻的目的及意義,即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關係。
  3. 準新人承諾繼續承擔前度婚姻的一些責任,如供養未成年子女及準時付贍養費(如有)。

即使不讓他們在教會舉行婚禮,教會亦可以考慮給予推薦信,這是某些教會的借堂條件之一(下表),使他們可以租借其他教會舉行婚禮。如果未能滿足教會的要求,準新人也可以選擇在可供非教徒行禮的教堂舉行婚禮。[1] 更重要的是:在何處行禮只是一時之事,但如何繼續合神心意的教會生活是一生之久的事。

明光社

總結

按基督教信仰原則,婚姻是神聖的,離婚或再婚都不是神設立婚姻的心意,可是,面對愈來愈多的離婚及再婚的情況,教會是時候思考如何牧養這些弟兄姊妹,透過幫助準新人整理上一段婚姻中一些未了之事,包括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做錯的地方,祈求前配偶、教會及神的原諒,只是,能否得到饒恕並不是當事人可以決定的,但他最少要有悔罪的心,這樣,才能一步一步將他們再次帶回神的身邊。教會為離婚者提供幫助並不等於教會贊同離婚,而是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以及藉幫助再婚父母,從而幫助他們的孩子。多年的輔導經驗讓我深深體會人性的軟弱,很多時,人都會因為性格的問題、幼稚及自私的想法,放不下面子、尋求片刻的刺激及一時衝動,造成一段婚姻終結,隨著時間過去,人亦慢慢成長成熟,對自己的了解增加了,也更清楚甚麼人才適合做伴侶,假如能遇到適合的對象,教會是否可以藉機幫助他們重建對婚姻的責任感?


[1] 以下三間教堂,可供非教徒舉行婚禮:伯大尼小教堂——有逾130年歷史的新歌德式教堂,為香港法定古蹟之一;愉景灣海濱白教堂——屬香港愉景灣酒店的海邊教堂;鯉魚門公園及度假村禮堂——公園前身為英軍軍營教堂。

再婚的婚前輔導服務評估研究報告——量性研究分析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31/03/2022

雖然經濟結構改變、文化及社會變遷對香港的家庭造成很大衝擊,離婚人數不斷上升,但是再婚人數也以倍增上升。據政府統計處資料(2021),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由1991年的1.11人上升至2019年的2.82人,離婚判令數字在1991年至2019年間上升了2.36倍,由6,295宗大幅上升至21,157宗,與此同時,再婚數字也不斷上升,由1991年的4,892宗,5,803人大幅上升至2019年的15,832宗,23,821人,按宗數計上升了2.24倍,按人數計則上升了3.1倍。可是,再婚家庭面對的困難比初次結婚的家庭大,包括:前段婚姻帶來的傷痛和糾纏;婚後要即時承擔「父」、「母」的責任及原生家庭對再婚的接納;以及親生父母與繼父繼母的親職協調等等。學者提出,經專業訓練人士提供有質素的婚前服務,可消除對再婚的種種迷思以致再婚後對家庭生活有更切實際的預期(Winifred & Mike, 2014),能使再婚人士受益。家庭系統理論及認知行為治療的理念中,有關的信念或期望調整也有助婚姻關係及家庭關係(包括親子關係)的適應。

明光社

明光社獲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資助,於2021年間為30對計劃再婚的離婚人士,提供婚前輔導服務,並委託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業顧問劉玉琼博士及其研究團隊為這項服務對再婚人士的成效進行研究。作為香港首個再婚婚前準備服務的評估研究,研究旨在透過形成性研究和評估(formative study and assessment),以及成效評估(outcome assessment),建構一套適用於香港,並以實證為本的再婚準備輔導服務模式。是次研究採用了量性研究、質性訪談與實地觀察三個研究方法,研究共有三個部份:服務開展前的形成性研究,服務過程/程序評估及服務成效的量性研究。

劉博士與她的團隊於2021年2月至11月期間,採用了量性研究(52人參與)、質性訪談(50人參與)及實地觀察(6人參與)三個研究方法為本社的再婚的婚前輔導進行研究,整個研究流程及人數如下:

明光社

篇幅所限,本文主要分析量性研究結果。研究採用準實驗研究設計(quasi-experimental design),以追蹤評估的方法,透過前測、後測,及跟進評估的方式收集數據。前測(pretest)在再婚伴侶接受服務之前(第一節前)進行,後測(posttest)在再婚伴侶接受服務之後(第五節完結時)進行。

研究的服務使用者背景資料

是次對象以中年、高教育水平及高個人收入為主。服務使用者中84.6%(44人)年齡在50歲或以下,男性比女性年齡稍長:半數(50.0%,13人)女性為26至40歲,46.2%(12人)男性在41歲至50歲之間。教育水平方面,一半(50%,13人)男性及六成(61.5%,16人)女性具大學或以上學歷,男女合共只有四分之一(25%,13人)教育水平為中學或以下;男女合共有73.1%(38人)月入在2020年全港個人收入中位數的18,400元之上(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2021),其中25.0%(13人)個人月入超過四萬五千元,即有大約四分之一服訪者屬全港收入最高的10%(2020年為45,300元)。男女服務使用者在年齡、教育程度及個人收入水平均沒有顯著分別。

再婚信念

再婚信念量表(Remarriage Belief Inventory [RMBI], Higginbotham & Adler-Baeder, 2008)包括七個面向,頻率分析發現服務使用者對再婚信念各個面向看法不一,具體情況如下:

1.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大部份服務使用者認同過去應讓它過去,輔導後認同的這看法的服務使用者增加至83.7%及89.8%;

2. 再婚的重組家庭是次一等的家庭:輔導後,非常不同意/不同意「再婚家庭無法取代原生家庭」的服務使用者則由49.0%上升至63.3%;

3. 再婚成功的機會渺茫:輔導後不同意這些看法的百分比分別上升至61.2%、39.6%、32.7%及43.8%。當中以不認同「再婚夫婦可能會犯上在前段婚姻中相同的錯誤」及「離過婚的人很可能會再次離婚」增幅最大,分別達30.3%及28.5%,反映伴侶雙方對再婚的信心增加。

4. 再婚家庭應以孩子為先:輔導前對此看法持中立及不認同的比例相若,均有三至四成,輔導後不認同以孩子為先的服務使用者增至五至六成,而中立者則下降至四分之一左右。交叉表顯示,不認同者以子女已成年和未婚的服務使用者為多。

5. 新配偶是完美的:雖然大部份服務使用者認為新配偶較好,較了解自己及較能調和夫妻關係,但輔導前有61.5%服務使用者表示不同意「新配偶應該沒有前配偶所有的一切問題」,輔導後增加至69.4%,反映輔導有助雙方互相認識了解。

6. 要聚合兩方的財政資源:四成左右輔導前持中立看法,輔導後認同的百分比稍微增加,當中認同「在再婚家庭中,夫婦雙方的收入應聯合共用」輔導後增加10.8%,達53.1%。

7. 再婚適應很快就能過渡:對於婚後家庭生活適應,輔導後認同此看法的服務使用者增加。輔導後認同「再婚後應很快適應再婚家庭生活」的百分比由輔導前的34.6%上升了18.5%至53.1%;但對於繼父母子女的感情應很快發展,輔導後持中立意見的服務使用者減少了,認同及不認同者都有增加,但仍以不認同佔多數:50%不認同「再婚後,繼父繼母應很快就可以建立父母的權威以及跟孩子變得親密」,34.7%不認同「孩子和繼父繼母之間的情感聯繫應迅速發展出來」。

伴侶關係

是次研究採用改良版夫妻適應量表(Revised Dyadic Adjustment Scale, DAS)(Busby et al., 2017)來檢測。該量表包含三個指標共14條題目,包括共識、滿意度和凝聚力三個維度。

1. 共識:除情感表達方式外,其他各項均有過半服務使用者認為伴侶雙方是幾乎完全一致/完全一致。輔導後,認為有共識的服務使用者增加。增加最多的是在決定層面,從輔導前的51%及54%上升至輔導後的71.4%及73.5%。情感表達是共識最弱的一項,輔導前只有36.5%服務使用者認為是幾乎完全一致/完全一致,輔導後升至40.8%,反映共識有所改善。

2. 滿意度:輔導後有不同方向的變化。在衝突方面,認為伴侶雙方很少/完全沒有爭吵的服務使用者增加了8.9%至55.1%;認為很少/完全沒有惹怒對方的服務使用者增加了7.3%至59.2%,但認為常惹怒對方的服務使用者也從3.8%增加8.4%至12.2%,後悔及考慮終止雙方關係的服務使用者也由輔導前的零上升了4.1%(2人)及8.2%(4人)。反映再婚婚前輔導有助伴侶雙方反思是否已經準備好進入婚姻,還是需要再考慮清楚,這也是輔導的目的之一。

3. 凝聚力:輔導前後變化不大,均有三成左右每月一至兩次或更少、每週一次、或每天一起合作做事情、冷靜討論和交流意見。

對再婚輔導服務的評價

服務使用者對明光社提供的再婚輔導服務感到滿意。幾乎所有服務使用者(98.0%)均同意/非常同意服務使他們了解到再婚家庭可能面對的困難及挑戰,而且,絕大部份(91.8%)認為他們知道如何面對或處理。總的來說,87.6%認為他們對再婚的信心增加了,98.0%對明光社再婚婚前輔導感到滿意或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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