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對不起,我們在消費痛苦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9/09/2010

馬尼拉挾持人質事件,帶給香港人的震撼是空前的,當中帶動的情感,更是前所未有的。不少人在讚傳媒怎樣怎樣將事實呈現在人的眼前,現場直播令人更能掌握事實的全部,再加上一眾社交網站的留言和轉載,產生大量的二手、三手資料。香港人彷彿知道了很多,於是很容易得出「常人用常識分析」出來的結論。

可是,這常人的常識往往將我們困在死胡同中。

我們常以為死傷者的家屬因為死傷了家人,所以很悲傷,但事件至今,傳媒仍拚命地追訪生還者,跟進傷者的病況,之後廿四小時無間斷報道。家人在家看回新聞時,會感到安慰嗎?親友看見被訪者的報道,又會安樂嗎?我們常以為記者採訪是他們的天職。或者也是,可是當他們每天都要向家屬問「你覺得點呀?」、「依家有咩打算?」等等問題,記者也有情緒,也有血肉的,當他們動用公眾「知情權」,在完全沒有防備,已經痛失親人的被訪者身上時,真的會完全不被觸動嗎?

我們常以為菲律賓政府怎樣怎樣無能、貪污,有問題。悲憤,一下子透過不同的專家、學者的嘴巴來發洩。可是這一兩個星期,大家不難發現,社會、文化差距,可以變成憤怒。總統的微笑,其實大有可能是出於禮貌;菲國的治安,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可能與平日無異。

一切,只怪與「香港人」拉上關係,於是在社交網站上,終日看到不同的人在貼不同的相片、影像,絕大部分不是控訴,就是憤怒。影像不斷重複,情緒不斷的累積。於是,有在港的菲傭收到短訊,說香港人怎樣怎樣,又有人開始擔心起自己的安全來。

可是,為甚麼事情會向這個方向發展?是誰決定要訪問幸存者?是誰決定要在直播之後,為整件事做「設計片段」放在網上任人瀏覽?是誰決定要記者為探訪死者親屬而不惜一切?是誰為增加新聞元素,不惜每天重複使用震撼的資料圖片?又是誰決定要以「向死者致敬」為名,將一眾團友這次「最後一程」的旅行相登出來當雜誌的特刊來賣?

以前,我們相信編輯自主,但隨着新聞商品化後,這責任問題亦回歸各位看電視買報紙的觀眾讀者們。誰叫悲情的標題、血腥的相片最能吸引人購買?誰叫報道慘情新聞時收視最高?誰叫我們一次又一次忍不住八卦的心態,去消費悲情,消費憤怒,消費死亡?我們樂見傳媒求真求知,甚至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但看完報道,有人投訴說在合家歡時間播過分暴力的內容,又有人反映因為報道令他有情緒的困擾。

傳媒將單一的慘劇不斷生產複製,我們其實在消費痛苦,也許是時候讓幸存者和死者家屬可以有安靜的空間了!不再纏着當事人不放,其實是一種真正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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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忽視的受苦面容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30/05/2024

有關「面容」的倫理性概念來自法國哲學家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他認為「面容」是「他者」最具倫理性的展現,也能最直接對他者作出倫理呼喚。「面容」(le visage)不能被人完全客觀地觀察和研究,因為在它背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人的面容不僅代表他者的超越性,它還帶著一種脆弱性,這種脆弱產生了一種權威,使人順從他的命令,這種命令就是從臉上傳達出的道德命令。而正因為臉「不是一種力量,而是權威」,所以人也可以拒絕接受由臉提出的要求,它沒有制裁的能力,暴力行為也會因此而出現。[1]

不過,很多時候暴力行為的出現,並非因為拒絕他人面容發出的道德命令,而是因為看不見,拒絕、逃避看見他人的面容。例如現今不少社交往來活動停留在網絡上進行,用電話訊息提出分手,更甚的是網絡欺凌的發生,全都是在網絡世界裡進行,人們根本看不見他人「正在受苦的面容」。筆者就著現實社交、網絡文化、短訊分手文化,探討有關「面容」這個課題。

真實社交需要面對的問題

現實的社交之所以顯得困難,在於那一種即時性,就是面對他人之面容時,需要作出即時的回應。相反,網絡上的溝通之所以受歡迎,在於訊息往來之間能夠有足夠的空間思考以及不需要顧慮到對方展露出來的面容。常言道:「做人要識得睇人眉頭眼額」,與人交談時,也要觀察別人的「面色」,需要懂得「閱讀空氣」,這一切一切在面對面社交時都顯得非常重要。若然一個人不懂得觀察別人「眉頭眼額」,不懂得閱讀空氣,這個人自然會被視為不夠成熟、不顧及別人感受等等。然而網絡世界中的溝通,又正正因為沒有面容的輔助,單純的文字表達往往會引發誤會,一句句子失去了表情與語氣的輔助,帶出來的感覺可以是差天共地,因為文字的本身是客觀地呈現,而解讀的動作卻是一個主觀的感覺。[2]

在面對面的社交中,他者的面容不斷發出命令,所以人們需要時刻察言觀色,當然,這是一個基於互相尊重的相處模式,因為尊重,所以會被對方面容的權威壓制,而對方尊重自己的時候,都會被自己的面容所影響。然而暴力的出現,在於有些人無視他人正在受苦的面容,亦拒絕從面容中發出的命令,諸如家庭暴力、校園欺凌都是經典的例子,特別是一些人在他人流露著非常痛苦的表情時,依然選擇做出傷害別人的行為,這類的欺凌行為過往亦在不少新聞出現過。列維納斯就指出,對他人的忽視、無視以及奴役等的行為,都是高舉自我的行為。[3] 而真實面向他人的溝通以及關係的建立,是需要以他人為中心。

網絡欺凌為何比現實的欺凌更多?

列維納斯是一個20世紀的哲學家,他未對人類在網絡世界中的倫理實踐提出過任何意見,但這是否意味著「面向他者」的倫理責任不適用於網絡世界呢?他的倫理學強調對他人的責任與關懷,反觀在網絡的世界中,人可以不露面地交流發言,隔空對話令人看不到對方的身體語言、表情、語氣,人的身體在其中缺席,這固然會造成某些問題,而在了解到網絡欺凌的發生與其規模以後,我們就會知道在倫理的面向中,人缺少了很多機會甚至不再看得見他人真實的痛苦。

在此,筆者用近期較大規模的網絡欺凌事件——籃球教練私密照流出的事件作為例子說明:

事件發生於本年2月下旬,某討論區忽然流傳一間中學的一名籃球教練與一名女學生的私密照片,該籃球教練隨後被學校解僱,警察亦作跟進調查,因當中涉及「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的違法行為。[4] 及後,大部份的討論區都將有關私密照片的帖子刪除。筆者不打算討論拍攝私密照片或公開他人私隱的道德問題,而是想探討事件引申出來的網絡欺凌問題。

事件一出,許多參與討論的網民最關注的就只有一件事,這件事並不是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人有否被制裁,而是詢問其他人有沒有更多的圖片和影片可以供其觀賞,事到如今,即使在搜尋引擎打入與事件相關的字眼,仍會發現有些結果會顯示了「圖」、「影片」以及「backup」(備份)一類字眼。在網絡文化中,這是正常的反應,因為當中的匿名性,導致更多的人不需要顧慮自己的身份,詢問的時候,也不需要擔心別人知道自己是誰,可以盡情展現自己的私慾。甚至有人為了獲得更多人follow(追蹤)其社交媒體賬戶,以自己可以提供影片為餌誘,指出只要有足夠的followers(追蹤者),就會公開影片,這種舉動惹來網民圍攻,認為此人的做法不道德。

事件發酵了一段時間,網民為了索取更多的圖片和影片無所不用其極,為了得到followers也令道德操守沒有下限。一開始發佈影像的人其動機不明,不過後來引發了更多對當事人的網絡欺凌,沒有人想要去探討當事人的心理狀況,全因討論事件的人看不見受害者正在受苦的面容」,所以想要索取影像的人、想要獲得追蹤人數的人,他們不會有壓力,因為他們看到的只有自己。這也是為何網絡欺凌的規模異常的大,因為受害者的痛苦不會即時反映給參與欺凌的人、分享影像的人看。若然人們能夠看見受害者面容所發出的道德命令,相信欺凌的狀況會有所減少。這種面容展現的脆弱性,如同將:「你不可殺人」(Thou shalt not kill)刻在面上,並將這個道德命令傳遞給人們。[5]

情感關係中的面容

現代人的情感關係中,很多時候分手都是以短訊來進行,發放一個分手短訊,然後從此不見。根據台灣一項有關分手議題的調查,結果顯示受訪的大專生主動提出分手一方的五大分手方式分別是:「分手簡訊」(41%)、「約出來當面談」(32%)、「透過電話分手」(18%)、「對方直接斷聯、消失」(8%)及「由他人轉達」(1%)。而被分手一方的受訪大專生當中,有50%曾被「分手簡訊」告知、17%「透過電話分手」,「約出來當面談」只有16%,「對方直接斷聯、消失」則有9%。[6]

其實,人們普遍都會認為,「約出來當面談」才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縱然未必是一個最舒服的方式。若然一段關係是認真的(或者曾經認真過),面對面時才能感受到對方的情感,透過了解對方面部、言語、身體反應來做一個最後的了結,是對關係負責任的行為。而透過「分手短訊」來分手,感覺就是不想面對對方的情緒,就用一則短訊來打發對方,這是一種不太負責任的行為。[7]

「分手」本身是一個重要的決定,一段親密關係,竟用「短訊」來結束,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不過這也符合現今「即食戀愛」的文化,認真的愛情也因而變得可貴。如果發出「分手短訊」的人是認真看待一段關係,這樣做其實是一種逃避面對他人「面容」的做法,「分手」普遍都是一件傷心事,面對面交談必然要面對對方脆弱的「面容」不斷發出的道德命令,這會令提出分手的人不忍心作出一個如此沉重的決定,期間亦會有許多不同的情緒湧現,故此,面對面地提出分開,其實需要「勇氣」,但如今許多人都沒有勇氣面對他人的「面容」,即使是面對面,也不會看著對方說出殘酷的事實。

事實上,列維納斯提出的「他者倫理學」曾被認為是一個過度理想的倫理學,要人在「個人主義」的氛圍下,跳出自我,邁向他者,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特別是在今天我們身處的網絡世界,人們更難感受他人的痛苦,有人視他人的痛苦為自己的快樂;在親密關係中,更有人利用網絡來逃避他人真實的倫理呼喚。在不久的將來,我們或會失去憐憫他人的心,也失去面對問題的勇氣。


[1] 李依叡:〈列維納斯「他者」概念的探究〉(南華大學哲學系碩士論文,2010年6月23日),頁68。

[2] 昆陽:〈溝通大事情:聊聊「文字」與「面對面」的資訊落差〉,vocus,2021年6月2日,網站:https://vocus.cc/article/60b7977bfd89780001539e29(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3] 李依叡:〈列維納斯「他者」概念的探究〉,頁69。

[4] 呂穎姍:〈籃球教練與女生不雅照風波 私隱專員:未得同意下傳閱照片或犯法〉,《香港01》,2024年2月2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993836/籃球教練與女生不雅照風波-私隱專員-未得同意下傳閱照片或犯法(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5] 郭世恒:〈列維納斯:他人的面孔〉,《香港01》,2018年4月20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哲學/80022/列維納斯-他人的面孔(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6] 吳欣紜:〈調查:大學生談分手簡訊最常見 僅2成1正向溝通〉,中央通訊社,2023年8月9日,網站: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8090151.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7] CC K.:〈Love Lessons:用一封簡訊提分手,就不要欺騙自己是一個「負責任的人」〉,A Day Magazine,2021年8月7日,網站:https://www.adaymag.com/2021/08/07/break-up-with-letter.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獻出自己的心臟吧!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23

由2013年經歷了10年動畫化的時間,漫畫《進擊的巨人》最後一集已經在最近完成播映,結局也引發了坊間的討論,也可算是討論度高的一個動漫作品,當中蘊含許多需要深度探討的課題。其中討論得最多的,當然是有關存在意義、何為自由、種族仇恨等問題。故事的內容講述一個有巨人與人類的世界,而巨人與人類之間有壓倒勝的力量差距,巨人可以說是人類的天敵,所以人只能生活在城牆之內,這面牆分開了巨人和人類,而城牆內的人一直以為自己是世界僅存的人類。故事中的世界十分殘酷,也有很多令人難以想像的情節,可能上一幕大家激起鬥志,反抗巨人,下一幕便是屍橫遍地。不過隨著劇情的推進,故事所帶出來的謎團漸漸解開,觀眾後來才發現原來所謂的巨人本來也是普通人類,令人類變成巨人的情況是牆外世界的人一手造成,結局更加有許多令人震驚和精彩的部份。故此,筆者嘗試從中抽取一些課題討論一下。

存在的證明
死亡可以說是圍繞著整個故事,生命也一瞬即逝。所有對抗巨人的士兵,都會宣告「獻出自己的心臟」這句話,因為身邊同伴的死亡是常常發生的事,而人面對死亡都渴望「死」得有意義。每一次出征討伐巨人,士兵都預計自己會有很大機會死亡,甚至有些角色臨死前仍問自己的隊長:「請問我對這次行動有做出貢獻嗎?」而故事中被稱為最強戰鬥力的兵長里維亦有個習慣,就是每次都盡量收集同伴屍體衣服上的徽章,這是死去同伴存在過的證明,他認為只要這些逝去的人仍然存留在自己的記憶中,他們就能成為他的力量。他面對一個瀕死的士兵如此說:「你已經十分活躍了。然後……從今以後也會繼續活躍下去。因為你留下的意志將會賦予我『力量』。」故事中的女主角米卡莎,在初期以為男主角艾倫已經死去時,她一度失去意志而放棄對巨人的抵抗,後來她領悟到,自己需要活著,艾倫才能在她回憶中活著。

筆者不禁回想起神經學家Viktor Frankl在Man’s search for meaning中提到,有一個患有嚴重抑鬱的老人家來尋求心理治療,老人家指出妻子過身已經兩年,但自己仍未能釋懷。Frankl則回應他:「那如果你先她而去,你太太在你死後還活著,那會怎麼樣呢?」老人回答:「那實在太可怕了,這樣的痛苦,她怎麼能夠承受得了呢?」Frankl回應道:「你看,她免除了這樣的痛苦,但是作為代價,就是你還活著,並且代替她陷入到當下的痛苦之中。」[1] 這揭示了人仍然能為亡者賦予意義,能在極度的痛苦中找到意義。

存在的意義不一定有偉大的作為,也可以是在人世間中體驗到愛或美好的事情。艾倫的哥哥吉克在過去一直認為一個肯花時間與自己玩耍的導師夏維爾,比自己爸爸更親密,更令他感受到愛,因為自己的爸爸只是不斷灌輸革命思想給一個需要童年的小孩子。而夏維爾會關心他,和他一起玩傳球遊戲,但他認為:「雖然丟球、傳球這些看似毫無意義的重複動作,但若然只是為了跟夏維爾玩傳球,要他再次出生也可以。」傳球遊戲本是並沒有特別意義,但當中能享受與重要的人一起歡笑,感受到他人的愛,這些美好時光亦足以支撐他的生命意義。但很多時候我們很容易被痛苦淹沒,忘記了自己或許也有與他人共度的美好時光,在不完美的情況下,其實生命亦存在成長的亮點。[2]

而Frankl亦指出:我們身邊的人與事可能會突然被奪去,變得一無所有,即使一切痛苦都是無法改變,一切悲傷都是註定的,一切反抗都是徒勞的,人類仍然有選擇用甚麼態度去面對眼前一切的自由,而這個自由,就是人類最終極的自由,是別人無法奪取的。[3] 就如二次大戰之中的猶太人,突然被所謂的「極端民族主義」奪取了親人、朋友、生活環境,但他們仍抱著再一次看到自己親人的盼望,也在集中營中利用自己的專長去幫助別人。而仍然被恐懼和絕望佔領的人,就只能如行屍走肉般等待死亡的來臨。

獻出自己的心臟
在《進擊的巨人》故事中,作為面對巨大威脅的士兵,一些人本著為國捐軀或希望為自己的家人獻上自己的性命來作戰,所以《進擊的巨人》之中的士兵都是以「獻上自己的心臟」作為宣告和敬禮。人在面對不同的環境,不同的經歷,都會造就一個人看見一些需要,而這個人會被眼前的需要牽動著,然後回應這些需要。例如德蘭修女看見許多貧窮人的困苦,看見貧窮人時,她覺得自己像看見了耶穌,故此她畢生投入關懷貧窮的工作;[4] Frankl則在集中營中看見有著人生意義的人與失去人生意義的人的分別,他其後發現人找到自己生命意義的重要性,故此他創立了「意義治療法」;在《進擊的巨人》中,一位爸爸為了守護自己的子女,決定不再怯懦,鼓起勇氣面對巨人,獻出自己的心臟參與作戰;在看似平凡的日子中,也可能會有一位少年在電視螢幕看見人口販賣的新聞,為他們感到痛苦,所以畢生參與反人口販賣組織的工作。

《進擊的巨人》裡有一個人物叫肯尼,在與兵長里維的交談當中指出:「人總需要沉醉於某些事物,才能夠活下去。」其實這句說話也沒有錯,若然正面地看待這句說話,大概意指:人需要找到自己願意花心機的事情,就是自己活著的理由。進一步推進的話,人若能找到願意「獻出自己心臟」的事情,再恐懼、再害怕、再痛苦的事情,也摧毀不到自己生存下去的意志。Frankl在他的著作中曾引用了哲學家尼采的一句說話:「知道為甚麼而活的人,幾乎能承受任何痛苦。」[5] 而不明白為何而戰的人,往往都會成為逃兵,而在現實世界之中,找不到意義的人,便會輕視自己生命的價值。

從以上討論可見,《進擊的巨人》的故事脈絡帶出了,人面對極端的環境時,使人不得不談論存在價值。看見朋友、親人、同伴被殺,在這極度的痛苦下,可能自己在下一秒會倒在血泊之中,生命還有甚麼意義呢?可能我們往往也被痛苦和絕望佔據了我們的思緒,看不見人生中其實仍有許多美好的時光值得我們宣告:「可能我就是為這一刻而誕生於世界上。」你的人生有甚麼美好的時刻?又有甚麼值得你去追尋,可以令你「獻出自己的心臟」呢?


[1] Viktor E.Frankl, Man’s search for meaning, (Boston: Beacon Press, 2006).

[2] 樹洞香港:《心理輔導入門課程:敘事治療與實踐》。

[3] 翰林小書僮:〈《活出意義來》讀後感:選擇面對苦難,是一個人的終極自由〉,關鍵評論,2021年2月20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4871(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4日)。

[4] 宋雲龍:〈《在窮人身上看見了耶穌》〉,喜樂少年,2012年11月25日,網址:https://jy.catholic.org.hk/archive/detail/775/?back=%2Farchive%2F%3Fsub_category%3D2%26page%3D111(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3日)。

[5] 許煌汶:〈《財團法人天主教若瑟醫院《活出意義來》〉,安寧照顧基金會,網址:https://www.hospice.org.tw/content/2506(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愈快樂愈寂寞 AI締造的色情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31/10/2023

在人工智能開始廣泛應用之前,色情文化早已經由網絡傳播至世界各地,色情資訊滲入了不同的角落。基本上任何年紀的人上網隨便搜尋,就已經能夠輕易地接觸到色情資訊,而這就是一個色情資訊氾濫的時代。

而色情,無非是一個工業,一個明買明賣的市場,當中買賣的,正正就是色情裸露、刺激觀眾性慾的內容。在資本主義或功利主義的社會下,任何人或事物都可以成為一個持續增加的資本,例如身體可以成為賣弄性感的資本。色情中的主角或模特兒只擁有展示和被展示的價值,他們被物化,成為性刺激的商品。被展示、被觀看的人沒有面容也沒有人留意他們的內心世界;他們沒有獨特性,也無法被愛,他們只是被剝奪了「異質性」的他人,然後被展示出來,任人消費。[1]

性的展示文化,幾乎擴散至不同的社交媒體。一些網紅或直播主為要得到他人的關注、點讚和收視率,不惜透過裸露、展示自己身體來達到這個目的。根據觀察,幾乎大部份的女性直播主、網紅或YouTuber在拍攝影片或直播任何內容時(打機、拍攝Vlog〔影片部落格〕等等),或多或少都會穿著得比較性感,「露胸」也只是基本。「性」已經植入不同的流行文化當中,流行文化中的表演者會不自覺地進行自我性化、自我物化、自我商品化,就如在參加一場展露身體的比賽。不過,這場比賽並不是純粹裸露就能獲勝,而是需要裸露得色情化才能引人注目,就如2022年有一位日本YouTuber小栗由加推出「全裸結他」的影片,但由於其長相、身材以及影片拍攝角度遭人批評,影片的點擊率雖然曾一度急升,但最後卻跌至只有數百人觀看,對比起一些掌握到「若隱若現」,懂得拿捏「色情」,又會玩樂器的YouTuber,便會形成「高下立見」的形勢,也會讓人理解到為何有些人會「輸」,因為所謂「色情」並不是取決於露多少,而是在於怎樣露才能刺激他人的性慾。[2]

「他者」的缺席
哲學家韓炳哲指出,現今的社會欠缺痛苦及被給予否定的承受力,只著重愉悅舒暢的感受,無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抑或社交媒體上的活動也是如此。
韓將這種現象以病理的角度來解釋——即現代人因過份「自戀」,便容易構成「憂鬱」這種病症。[3] 舉例說,在社交媒體當中,若然無人為自己的帖文「點讚」就如同否定自己一樣,這種「憂鬱」的感覺就是因為「自戀」而造成的。否定與痛苦的感覺其實有其意義,它能讓人停下來思考,讓人知道自己不能將所有事物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當一個人無法承受被否定的感覺,也讓一個人失去思考的空間。

在大數據的時代裡,每個個體都只是大數據中的一點微塵,網絡無限多的選擇,看似令生活變得豐富,然而卻構成身體的缺席,人與人之間只剩下點讚和分享。[4] 一些串流平台、社交媒體,不停地利用大數據的優勢,只要透過一個用戶的搜尋記錄,就能不斷推薦一些類近的內容予該用戶;當人不斷吸收同溫層中相同、類近的內容,人就很難再接受一些異於自己興趣的想法和意見,因為人總喜歡看自己喜歡看的東西及聽自己喜歡聽的說話,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失去接納異於自己聲音、想法的器度,顯然也是一個不健康的狀態,而韓炳哲稱這個狀態為「相同者的地獄」——即在同溫層中「圍爐取暖」。或許每個人也總會遇過一些人,在與他們對話的時候,他們只喜歡談論自己有興趣的事,對自己興趣以外的事物,他們全無意欲去探討,這正好反映了人對異於自己想法的排斥。

思想單一的社會,將「性」約化為直白的要求,當中毫無內涵。在網上,以誰露得好、露得最多為考慮支持的因素,性文化充斥在社交媒體之中。在社交媒體中,主播、網紅的影片有如洪流,人們會以展現多少「性感資本」來決定誰的影片最值得觀看,而只具備展示價值的主角,他們是沒有獨特性的,也沒有真實的面容,任由他人經性感指標來消費,「他者」的獨特性、內在性完全消失,只剩下展示出來性感的身體。

「身體」的缺席
科技的發展,更加促使人與人之間最低限度的溝通消失。在進入ChatGPT時代之前,有一個更為驚世的人工智能(AI)技術出現,就是「deepfake」。「Deepfake」,又稱為「深度偽造」,是人工智能的人體圖像合成技術,透過類似移花接木的功能,製作出真假難分的影片。根據研究公司Sensity AI於2019年的一項研究,發現96%的深度偽造影片內容都是與色情相關,更有女性網紅因該技術被迫淪為了色情影片中的人物,使她們受到傷害。[5] 早前更有一宗裸聊騙案發生,事主雖然沒有向其他人裸露身體,但騙徒入侵了他的手機,並將他的肖像移花接木到色情影片中,然後勒索他。[6] 一些人利用deepfake等技術,將自己感興趣的對象直接「性化」,化為可供消費和觀賞的對象。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由應當透過溝通去深入了解一個自己感興趣的人,或最低限度去追蹤一下這個人的社交媒體,變為直白地將這個對象變換為可觀賞的色情對象。如此,我們便發現,作為高科技產物的AI,不斷令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減少,身體缺席的同時,對話也一起缺席,剩下只有舒適愉快」的色情體驗。

「人」的缺席
ChatGPT或其他生成式AI,讓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夠直接詢問AI任何問題,包括寫作、活動設計、提供思路等等;想要甚麼類型的圖片創作,直接輸入自己想要的特徵,然後AI便會自動生成擁有這些特徵的「藝術作品」。這一切一切帶來方便快捷的高科技產物,逐漸讓我們不再需要一個具體的人與我們有所交流,從「他者的缺席」、「身體的缺席」,到現在「人」也缺席,真實的人不再需要存在於我們的世界裡。

然而,除了廣為人知的大型語言模型ChatGPT,坊間亦有許多不同的圖像生成AI,而這些AI也帶動了色情範疇的新面向。過往由deepfake透過移花接木方法建立的大量色情影片,在製作過程中,這項科技會利用合成技術將不同人的臉孔和身體合成,故在合成前得先將人的身體切割。而圖像生成的AI,例如較為知名的Midjourney,便是將大量不同的內容整合成符合用戶的提示指令(prompt)的圖片(當然這是否「創作」,仍有許多不同的討論),而Midjourney會過濾提示指令中的字眼,所以用戶並不能輸入有關色情或性相關的字詞,不過,坊間其他的圖像生成AI就未必會過濾字詞,甚至有些AI是為了製作色情影像而被創造的。

這種轉變也意味著,人連刻意去尋找自己感興趣的臉孔和身體,然後將它們合成的動作也不需要,直接就可以利用圖像生成AI來描畫一個完全符合自己理想標準的臉孔和身體,並且讓它成為自己的情慾對象。AI所創作的圖像現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圖像中的人物也不是真實的存在,不過它看起來卻是非常真實,甚至有AI生成的照片奪取了2023年Sony世界攝影大獎賽其中一個組別的冠軍。[7] 既然AI這麼真實,連照片都可以生成,那麼在充斥著性文化的社會之中,被利用來製作色情資訊似乎也是無可避免。到最後人連情慾的對象也可以自行生成,不需要一個真實存在的人在其中,「人」名副其實在其中消失。

色情,無處不在,甚至成為了社交媒體其中一個重要價值所在,有些人在當中自我展露、自我性化,追求流量最大化。人們注視著身體的展示,展示自己身體的人,沒有人會去了解他們的內心、情感,他們只是一個自我性化、被人消費的對象。在這種現象下,人不需要有真實、真正的交流,這就完全避免因與人交際而有機會產生的不舒適感,只要肯消費,就不會害怕得不到回應。然而,正因為人對痛苦的承受力不斷減弱,才甘願停留在Instagram分享美好生活,原來沒有人為自己點讚也能構成憂鬱,即使在社交媒體中仍在與人溝通,付出努力去追蹤具觀看性的性展示對象,人們的身體已經在網絡中缺席。加上AI的出現,令色情更加氾濫,它被人「好好利用」之餘,「人」也可以徹底地消失不見。人工智能看似方便,但卻讓人陷入一種無法與人相遇的孤獨,即使放縱情慾,也無法讓人脫離這種無以名狀的孤寂。

 

(本文原載於第150期〔2023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韓炳哲〔B. C. Han〕:《愛欲之死》(Agonie des Eros),管中琪譯(台北:大塊文化,2022)。

[2] 林保宏:〈殘念!櫻花妹全裸自彈自唱仍沒人看 網毒舌:關鍵在顏值〉,TVBS新聞網,2023年2月9日,網站:https://news.tvbs.com.tw/world/2038028(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3日)。

[3] 韓炳哲:《愛欲之死》。

[4] 韓炳哲〔B. C. Han〕:《妥協社會:今日之痛》(Palliativgesellschaft: Schmerz heute),吳瓊譯(北京:中信,2023)。

[5] Michelle Elias:〈【AI之禍】女網紅被動成「咸片」主角〉,SBS中文,2023年2月10日,網站: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hinese/zh-hant/article/a-streamer-was-caught-looking-at-ai-generated-porn-of-female-streamers-the-story-just-scratches-the-surface/xvnh5tvcq(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6日)。

[6] 陳淑霞:〈港男墮裸聊騙局 自己頭像移花接木變色情片主角 遭勒索一萬元〉,《香港01》,2023年7月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914887/港男墮裸聊騙局-自己頭像移花接木變色情片主角-遭勒索一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6日)。

[7] 〈AI照片奪攝影大獎 創作者稱盼業界正視〉,明報加西網,2023年4月19日,網站: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230419/ttac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6日)。

AI與色情:身體、他者、「人」的缺席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4/05/2023

在人工智能開始廣泛應用之前,色情文化已經由網絡傳播至世界各地,色情資訊滲入不同的角落。基本上任何年紀的人上網隨便搜尋,就已經能夠輕易地接觸到色情資訊,而這就是一個色情資訊氾濫的時代。

而色情,無非是一個工業,一個明買明賣的市場,當中買賣的,正正就是色情裸露、刺激觀眾性慾的內容。在資本主義/功績主義的社會下,任何事物或人都可以成為一個持續增加的資本,包括身體、性感。色情中的主角或模特兒只擁有展示和被展示的價值,他們被性化,成為性刺激的商品。被展示、被觀看的人沒有面容,沒有獨特性,也無法被愛,他們只是被剝奪了「他者異質性」,然後被展示出來,任人消費。[1]

性的展示文化,幾乎擴散至不同的社交媒體。一些網紅或直播主為要得到他人的關注、點讚和收視率,總需要一些方法去達到這個目的,而裸露便是最為方便快捷的方法。根據觀察,幾乎大部份的女性直播主、網紅或YouTuber在拍攝影片或直播任何內容時(打機、拍攝Vlog〔影片部落格〕等等),或多或少都會穿著得比較性感,至少也會「露胸」。「性」已經植入不同的流行文化當中,流行文化中的表演者會不自覺地進行自我性化、自我物化、自我商品化,就如一場展露身體的比賽。不過,這場比賽並不是純粹裸露就能贏,而是需要展示得色情化,就如2022年有一位日本YouTuber小栗由加推出「全裸結他」的影片,但由於其長相、身材以及影片拍攝角度遭人批評,影片的點擊率雖然曾一度急升,但最後卻跌至只有數百人觀看,對比起一些掌握到「若隱若現」,懂得拿捏「色情」,又會玩樂器的YouTuber,便會形成「高下立見」的形勢,也會讓人理解到為何有些人會「輸」,因為所謂「色情」並不是取決於露多少,而是在於怎樣露才能刺激他人的性慾。[2]

哲學家韓炳哲指出,現今的社會欠缺痛苦及被給予否定的承受力,只著重愉悅舒暢的感受,無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抑或社交媒體上的活動也是如此。韓將這種狀態以病理的角度來解釋——即現代人因過份「自戀」,便容易構成「憂鬱」這種病症。[3] 舉例說,在一個「點讚」的社會當中,無人為自己的帖文「點讚」就如同否定自己一樣,這種「憂鬱」的感覺就是因為「自戀」而造成的。否定與痛苦的感覺其實有其意義,它能讓人停下來思考,讓人知道自己不能將所有事物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當一個人無法承受被否定的感覺,也讓一個人失去思考的空間。

「身體」與「他者」的缺席

在大數據的時代裡,每個個體都只是大數據中的一顆微塵,網絡無限多的選擇,看似令生活變得豐富,然而卻構成身體的缺席,人與人之間只剩下點讚和分享。[4] 一些串流平台、社交媒體,不停地利用大數據的優勢,只要透過一個用戶的搜尋記錄,就能不斷推薦一些類近的內容予該用戶,當人不斷吸收同溫層中相同、類近的內容,人就很難再接受一些異於自己興趣的想法和意見。因為人總喜歡看自己喜歡看的東西及聽自己喜歡聽的說話,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失去接納異於自己聲音、想法的器度,顯然也是一個不健康的狀態,而韓炳哲稱這個狀態為「相同者的地獄」——即在同溫層中「圍爐取暖」。或許每個人也總會遇過一些人,在與他們對話的時候,他們只喜歡談論自己有興趣的事,對自己興趣以外的事物,他們全無興趣,這正好反映了人對異於自己想法的排斥。

思想單一的社會,將「性」約化為直白的要求而毫無內涵。觀看網絡媒體時,以誰露得好、露得最多為考慮支持的因素,性文化充斥著社交媒體之中。人們在社交媒體、主播、網紅中沉浸,以多少「性感資本」來選擇誰最值得觀看,而只具備展示價值的主角,他們是沒有獨特性的,也沒有真實的面容,任由他人經性感指標來消費,「他者」的獨特性、內在性完全消失,只剩下展示出來的性感。

科技的發展,更加促使人與人之間最低限度的溝通消失。在進入ChatGPT時代之前,有一個更為驚世的AI技術,就是「Deepfake」。「Deepfake」,又稱為「深度偽造」,是人工智能的人體合成技術,透過類似移花接木的功能,製作出真假難分的影片。根據研究公司Sensity AI於2019年的一項研究,發現96%經過深度偽造技術來換臉的內容都是與色情相關,更有女性網紅因此技術變為了色情影片中的人物,令她們受到傷害。[5] 當然亦不乏人用此技術來進行政治操作,透過更換各國領袖的臉,繼而偽造出虛假的政治言論,涉事政治人物包括前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及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等等。一些人利用Deepfake等技術,將自己感興趣的對象直接「性化」,化為可供消費和觀賞的消費對象。由應當透過溝通去深入了解一個自己感興趣的人,或最低限度去追蹤一下這個人的社交媒體,變為直白地將這個對象變換為可觀賞的色情對象。就此,我們便發現,作為高科技產物的AI,不斷令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減少,身體缺席的同時,對話也一起缺席,剩下只有舒適愉快的色情體驗。

「人」的缺席

ChatGPT或其他生成式AI,讓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夠直接詢問AI任何問題,包括寫作、活動設計、提供思路等等;想要甚麼類型的圖片創作,直接輸入自己想要的特徵,然後AI便會自動生成擁有這些特徵的「藝術作品」。這一切一切帶來方便快捷的高科技產物,都逐漸讓我們不再需要一個具體的人與我們有所交流,從「身體的缺席」、「他者的缺席」,到現在「人」也缺席。

然而,除了廣為人知的語言模型ChatGPT,坊間亦有許多不同的圖像生成AI,而這些AI也帶動了色情範疇的新面向。過往由Deepfake透過移花接木方法建立的大量色情影片,在製作過程中,Deepfake會利用合成技術將不同人的臉孔和身體合成,故在合成前得先將人的身體切割。而圖像生成的AI,例如較為知名的Midjourney,便是將大量不同的內容整合成符合用戶提供的關鍵字的圖片(當然這是否「創作」,仍有許多不同的討論),而Midjourney是會過濾關鍵字的,所以用戶並不能輸入有關色情或性相關的字詞,不過,坊間其他的圖像生成AI就未必有字詞的過濾,甚至有些AI是為了製作色情影像而被創造的。

這種轉變也意味著,人連刻意去尋找自己感興趣的臉孔和身體,然後將它們合成的動作也不需要,直接就可以利用圖像生成AI來描畫一個完全符合自己理想標準的臉孔和身體,並且讓它成為自己的情慾對象。AI所創作的圖像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就連圖像中的人物也不是真實的存在,但卻非常真實,甚至最近有AI生成的照片奪取了本年度Sony世界攝影大獎賽其中一個組別的冠軍。[6] 既然AI這麼真實,連照片都可以生成,那麼在充斥著性文化的社會之中,被利用來製作色情資訊似乎也是無可避免。到最後人連情慾的對象也可以自行生成,不需要一個真實存在的人在其中,「人」名副其實在其中消失。

色情,無處不在,甚至成為了社交媒體其中一個重要價值所在,有些人在當中自我展露、自我性化,追求流量最大化。人們注視著身體的展示,展示的人沒有面容,只是一個自我性化、被人消費的對象。在這種現象下,人不需要有真實、真正的交流,這就完全避免了因與人交際而有機會產生的不舒適感,只要肯消費,就不會害怕得不到回應。然而,正因為人對痛苦的承受力不斷減弱,甘願停留在Instagram分享美好生活,別人不點讚也能構成憂鬱,加上AI的出現,人們的身體已經在網絡中缺席,即使至少仍在與人溝通,付出努力去追蹤具觀看性的性展示對象,然而AI卻令色情更加氾濫,被人「好好利用」之餘,「人」卻可以徹底地消失不見。人工智能看似方便,但卻讓人陷入一種無法與人相遇的孤獨,即使放縱情慾,也無法讓人脫離這種無以名狀的孤寂。

 


[1] 韓炳哲:《愛欲之死》(Agonie des Eros),管中琪譯(台北:大塊文化,2022)。

[2] 長濱睡睡:〈Pan Piano結他版|女YouTuber全裸演僅3百人看|網友洞悉背後原因〉,《香港01》,2023年3月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遊戲動漫/866572/ pan-piano結他版-女youtuber全裸演僅3百人看-網友洞悉背後原因(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24日)。

[3] 韓炳哲:《愛欲之死》。

[4] 韓炳哲:《妥協社會:今日之痛》(Palliativgesellschaft: Schmerz heute),吳瓊譯(北京:中信,2023)。

[5] Michelle Elias:〈【AI之禍】女網紅被動成「咸片」主角〉,SBS中文,2023年2月10日,網站: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hinese/zh-hant/article/a-streamer-was-caught-looking-at-ai-generated-porn-of-female-streamers-the-story-just-scratches-the-surface/xvnh5tvcq(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24日)。

[6] 〈AI照片奪攝影大獎 創作者稱盼業界正視〉,《明報》,2023年4月19日,網站:https://life.mingpao.com/general/article?issue=20230419&nodeid=168184136327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19日)。

信徒回應社會議題應有的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較早前,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引起了一些社會人士的關注,因為該節目將通靈交鬼當作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及宣揚有關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及可信性,間接就是向觀眾推介通靈交鬼的神秘力量,本社就此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投訴,並且要求無線停播相關內容。  

有人問我們:電視節目從來都有涉及靈異和鬼神的內容,今次大家為何「另眼相看」,特別投訴這個節目,是否有雙重標準?站在宗教自由的立場,為何大家要干預其他人的信仰呢?而在今時今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空間正收窄的時候,投訴及向電視台施壓又會否令傳媒在創作自由上有更多掣肘呢?對於以上的提問,我們十分理解,而在投訴的時候已考慮了如何作出平衡。    

首先,包容不等於縱容,自由社會亦有底線,大家可以討論底線在哪裡,但不能見到明明對年青人和社會風氣有害的事情卻視若無睹,噤若寒蟬,連批評和投訴也不敢提出。  當批評和投訴時,最重要的是提出相關的理據和法例,而不是只表達一些情緒性的言論。今次我們作出投訴主要不是有關節目內容涉及靈異和鬼神,因為這類內容在電影、電視和不同的藝術創作中常有出現,作為信徒我們雖然不認同,但在自由社會,只要有關內容沒有違反法例,我們亦只能教導子女不要仿傚,呼籲市民大眾慎思明辨,或者不要收看,正如很多電視節目對婚姻家庭、性關係、賭博、投機、物慾、暴力和仇恨等等的看法我們都未必認同,但不等如便要投訴、甚至要求禁播。不過,通靈交鬼卻是非常危險,家長們不能掉以輕心,雖然該節目開始時有警告字眼指出有關行為並非精密科學,但不過是例行公事,因為主持和嘉賓不斷以權威的姿態告訴觀眾真有其事,明顯是掛羊頭賣狗肉。 

正如有節目就算在開始前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字眼,但在節目內卻不斷分享吸烟的樂趣和心得可以嗎?若所有年齡人士都可以買到的報刊,內容含有嫖妓指南,分享嫖妓心得應該禁止嗎?一方面提醒大家吸食大麻的害處,另一方面又詳細分享如何向海外郵購大麻產品合宜嗎?若果在電視教導觀眾如何玩碟仙、筆仙、神打,然後叫青少年不要模仿是否已經足夠呢? 今次投訴,我們是根據通訊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一般節目標準」中第11點「迷信」一項,當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  此外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  

一直以來,我們也強調當對傳媒的報道或節目作出批評時,必須提出相關的公共理據,因為傳媒是公器,涉及的不是教會內部的爭議,因此,必須提出公眾人士關心和認同的理據,而不是單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若純粹關於信仰的看法主要應向信徒表達,難以要求政府部門和傳媒機構跟隨。   當作為公共事務去討論的時候,大家應先了解相關的法例、守則和操守指引等等,因為單純批評的話當然可以只講述個人意見,但若要求刪除某些內容、甚至禁播就必須提出公共理據。

對於今次無線推出的節目,我們之所以表達強烈關注,是因為該台是所有年齡人士都可輕易接觸,以及仍有一定影響力的主要免費電視台,所謂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在法例的要求會比其他傳媒更嚴格。雖然根據過往的經驗,通訊局的效率很慢,不過,投訴雖然未必能即時阻止節目出街,但投訴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電視台在日後製作同類型節目時知所警惕,畢竟電視台對觀眾意見和公眾輿論亦不能完全視若無睹。在重視消費者權利的年代,我們完全有權以消費者的角度表達意見而作為家長,大家由於關心青少年及兒童的福祉而積極表達意見,更是義不容辭。

資料庫

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會遭判罰

《電視節目守則》是通訊局根據本港法例第562章《廣播條例》第3條而發出。凡持牌的電視節目服務所包含的材料,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通訊局有權對違反守則規定的持牌人作出適當的處分。過去,曾有電視台,安排藝人在一個節目中食某連鎖快餐店的食物,期間因明顯地展示了快餐店的品牌標誌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電視台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的相關條文,並判罰款15萬元。[1] 另外,曾有供成人觀看的收費電視頻道播放一節目,內容涉及強姦情節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節目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因當中的暴力行為屬過長及過份詳細,節目也違反了守則中對描繪強姦及極度色情材料的規定,通訊局向有關公司發出嚴重警告。[2]


[1] 周潔媚:〈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 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香港01》,2016年5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22605/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2] 〈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的投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通訊事務管理局,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coms-auth.hk/filemanager/listarticle/tc/upload/1592/20171228CA_TC.pdf#page=2&zoom=100,116,9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從讓人得釋放的「異世界」看世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31/08/2022

如果有留意動畫、漫畫的動向,便會知道近來比較長篇大論的動漫已經逐漸減少。筆者的年代有動漫四巨頭,包括:《龍珠》、《火影忍者》、《海賊王》以及《BLEACH死神》,他們都是在日本漫畫雜誌《週刊少年JUMP》連載的漫畫。而近期逐漸增加的動漫類型都是有關「愛情」、「生活」、「異世界」等等,尤其是「異世界」動漫,作品數目達到氾濫的程度,[1] 當中的內容亦涵蓋了「愛情」、「生活」、「友情」等題材。本文將一探究竟,了解「異世界」動漫的增長原因。

有關「異世界」動漫的名稱,常常會出現:「異世界(生活/人物)」、「轉生成(人物/怪物)」等等字詞,它們大同小異,名稱總離不開這些關鍵字,較流行的「異世界」動漫如《無職轉生:到了異世界就拿出真本事》、《關於我轉生變成史萊姆這檔事》以及《轉生成蜘蛛又怎樣!》等等。《週刊少年JUMP》的動漫常常具備了「友情、努力、勝利」這三大要素,「異世界」動漫同樣能夠講「友情、努力、勝利」,不過形式就有點不一樣。「異世界」是指異於現實的一個世界,當中可以有完全不一樣的世界觀,例如整個世界可能只有動物或某種性別的人存在等等。

「友情、努力、勝利」的單純想法已經過時了?
事實上,以「友情、努力、勝利」作為動漫的主流價值,是非常好的選擇,因為它帶出來的訊息都非常正面,當讀者和觀眾全神貫注,投放大量時間在這類型的動漫時,理論上是能學習到當中的價值,亦即是:友情的重要性、努力的必要性、人能在競爭中得到勝利(圓滿結局)。如果根據亞里士多德在《詩學》中提及的戲劇模仿理論,即是在戲劇中,演員透過模仿一個理想化的人性,展現出人性應有的本質,而人是有「潛能」去學習到如此理想的人性,[2] 那麼觀看具備「友情、努力、勝利」元素的動漫,根據阿里士多德的理論,是有助觀眾成長的。

雖說「友情、努力、勝利」都是正面的價值觀,是理想的人性和倫理典範,而自《週刊少年JUMP》創立以來,當中不少的漫畫作品都一直維持著這個黃金三大法則,至今已經55年,按道理它們已經深入民心,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時人們只能在「友情」和「努力」上得到成果,而所謂的「勝利」就難有收穫

資本主義向來強調競爭、消費,甚至有人認為,黃金三大法則其實都是資本主義的成功法則。評論家杉田俊介在其著作《JOJO論》中強調:「格鬥漫畫的套路,就是一邊搭載著資本主義的欲望,透過和對手或敵人的競爭,然後看見另類的價值觀(友情或牽絆)。」[3] 雖然筆者不太同意這講法,因為動漫主角所經歷的其實正正就是沒有異化(alienation)的生活,主角都是在自我實現(self-realization)的,不過,杉田俊介所談論「資本主義的欲望」,其說法亦不無道理。

在現實世界裡掙扎的年輕人
另一邊廂,日本社會正面對著非常嚴重的隱青問題。隱蔽青年的日語羅馬字拼音是Hikikomori
Hikikomori這個詞用來形容一個個體切斷了所有社會的參與,並進一步將自己關閉於一個幽禁的地方中。而隱青的主要成因在於:校園欺凌、學習壓力、科技導致個人主義興起、責任心低落等等。其實香港亦有類似的情況,他們名為「三低青年」,即低動力、低技術、低學歷。從統計上的數字來看,比較清晰的只有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在2005年發表的一份有關隱蔽青年的研究報告,估計香港當時約有6,000名隱青。[4] 在2017年也有學者提出全港約有14萬名隱青。[5] 但筆者相信,自2020年的新冠疫情開始,隱青的數目不只於此,鑑於失業率增加,找不到工作或失業的年青人,自然會更加隱藏自己。

2021年開始,內地出現了名為「躺平」或「躺平主義」的現象,意思是指年輕人出於對現實環境的失望,作出「與其跟隨社會期望堅持奮鬥,不如選擇『躺平』,無欲無求」的處事態度,具體內容包括「不買房、不買車、不結婚、不生育、不消費、不追求升職」及「維持最低生存標準」,[6] 而支持「躺平」會被視為「低欲望青年」。躺平能夠引起眾多人的認同是因為大多數人都是資本主義底下的失敗者。

請讀者留意,上文已經提及,在社會上許多人都未能在「勝利」這個範疇上有所收成,與此同時「校園欺凌」、「學習壓力」和「個人主義」已經摧毀了他們的「友情」。再者,格鬥動漫很多時都不是只談「努力」,還有「天賦」這重要元素,就如《火影忍者》中的主角鳴人由出生起,他的父親便在他身上封印了強大的力量,而所謂的「努力」,也只是看他如何運用這力量罷了。但在現實中,擁有天賦的人卻是少之又少,這就難以讓人產生共鳴,欠缺天賦的人可能會想:「沒有天賦,努力還有意義嗎?」

「異世界」成為了欲望的載體
當「友情、努力、勝利」都被摧毀時,就必須要有一個能裝載人們欲望的載體。現實的殘酷,恍如韓劇《魷魚遊戲》所反映的一個既荒誕,又「血淋淋」的真相。而「異世界」對於一眾平時有觀看動漫習慣的人來說,可以是一個抵制資本主義與競爭的出口。

「異世界」題材的氾濫,除了是受潮流所驅使,還因著其獨特之處而令它流行起來。「異世界」動漫之所以有別於熱血格鬥動漫,是因為「異世界」可以讓主角的人生「重新開始」,當中劇情都是由主角死後或因著某種原因去到「異世界」開始,這帶給讀者或觀眾一種盼望:「會否有一天可以被帶進異世界?我死後是否有機會進入異世界?」只要進入了異世界,一切都可以「砍掉重練」[7],不用被殘酷的現實所捆綁,不用再見到自己不想見到的人,不用再在充滿競爭的世界中苟且偷生。

在「異世界」之中,主角是至高無上的存在,整個世界都是圍著他轉,主角永遠是做重大決定的那一位,這也很符合現今世代「個人主義」的精神。其中《無職轉生:到了異世界就拿出真本事》的故事,就是講述主角在現實世界中走投無路,因一些原因進入了異世界,得到了特異功能,然後認真地生活下去。當然亦有些劇情是講述主角在異世界中為所欲為,它們同時也反映了一些錯誤的性觀念、倫理觀等等。

儘管「異世界」題材可以讓讀者從一個殘破不堪的人生和社會中得到釋放,但同時也有不少負面的價值觀在當中。動漫的負面訊息無疑會對社會、青少年帶來負面影響。[8] 當「異世界」成為欲望的載體,有機會令一些缺乏深度思考和冷靜的觀眾對「異世界」過度嚮往,從而產生自殺的念頭,甚至一些無法抽離的人會將可以在「異世界」為所欲為的想法帶進現實世界裡,並因而性騷擾他人。

儘管如此,「異世界」題材作品也有其正面作用,它能夠讓觀眾從殘酷的現實之中掙脫出來一陣子,甚至可以將自己的欲望投放在動漫當中。事實上,「欲望」一詞在用法上是中性的,並不是一個特別負面的詞語,當然,欲望在我們罪性的扭曲下,被消費主義控制了我們許多的欲望,有人會選擇縱慾,也有人選擇禁慾,拒絕受欲望支配。[9] 上帝把欲望安置在我們心中並不是為了令我們成為資本主義的奴隸,而是希望我們不僅僅為滿足於現狀而生活,更要為榮耀上帝而生活,也要讓自己不斷地追求上帝。

作為牧者、家長,我們不應或無法阻止青少年或自己的子女觀看動漫,但要以適當的正面教導、真實的同行代替責罵,因為他們可能已漸漸地被顛倒是非的價值觀改變和摧毀。網上流傳過一篇新聞是這樣的,日本一位青少年的媽媽在整理兒子的房間時,發現兒子有很多以「女僕」為題材的色情刊物和漫畫,該媽媽以便利貼貼在刊物上溫馨提示兒子:「你還真是喜歡女僕呢!現實中可不會有女孩子無條件地用身體服侍你。不過媽媽不會生氣的,但是時候認清事實了。」現實縱然不如意,但總有很多美好的事情等待著發生。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這樣說道:「我們不安的心惟有在祢裡面才能得安息。」

 

(原文於2022年8月31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蛛思CHOOSE:〈2021人氣異世界動漫排行!及轉生題材熱潮下,潛藏的社會隱憂〉,Medium,2021年4月23日,網站:https://medium.com/choosebp/2021-異世界新番-轉生穿越動漫-排名-dc86c7402f9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7日)。

[2] 司徒立:〈模仿、抽象與仿真〉,《二十一世紀》,第58期(2000年4月),頁95–104,網站:https://www.cuhk.edu.hk/ics/21c/media/articles/c058-200003020.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7日)。

[3] 杉田俊介:《JOJO論》,彭俊人譯(台北:典藏藝術家庭,2021)。

[4] 陳康怡、盧鐵榮:《青年、隱蔽與網絡世界:去權與充權》(香港:香港城市大學,2010)。

[5] 〈破迷思結構隱蔽青年現象〉,明報升學網,2020年4月15日,網站:https://jupas.mingpao.com/院校資訊/破迷思解構隱蔽青年現象/(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7日)。

[6] 陳明輝、張昀徽:〈中國大陸「躺平主義」的興起與影響分析〉,《展望與探索》,第19卷,第9期(2021年9月),頁117–125。

[7] 「砍掉重練」是打機術語及網絡潮流語,有放棄現有的、另尋方案、重新開始的意思。

[8] 洪雲:〈探索日本動漫對世界的影響〉,《商業故事》,第11期(2016年),頁140–141。

[9] 貝爾二世〔D. M. Bell Jr.〕:《欲望經濟學: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基督徒應該懂的事》(The Economy of Desire: Christianity and Capitalism in a Postmodern World),鄭淳怡譯(新北:校園書房,2022)。

為何總是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4/03/2022

上週兩單新聞,令記者彷彿成為眾矢之的,一單是now新聞台記者在疫情記者會提問,內地醫護如出現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為何,最後被指打擊內地醫護士氣,now新聞台最後出聲明道歉和澄清,[1] 及後更有一段偷錄的聲音檔案,[2] 內容是該台主管陳鐵彪要求記者要緊跟他的立場提問。

另一件事則是《明報》頭版報道,在有打針的死者中,打科興的佔87%,而打復必泰的人則佔12%,報道以「已打針染疫死者 87%打科興」為題,[3] 令社會大為震驚,最後政府出面將更多數據展示,[4] 並強調以沒有打針的死者的百分比為最高,而死者80歲打一針的死亡率,科興為5.83%,復必泰為3.44%。同時政府在新聞稿中,亦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死亡個案接種疫苗情況「作出誤導性報道」。

兩件事矛頭彷彿均指向新聞界無風起浪,影響抗疫,但細心想想兩件事的本質,其實也只是記者求真。在now新聞台的事件中,記者旨在查問一個簡單程序問題,而該問題本身有其需要性,甚至連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本身也有提問相同的問題,在這情況下為何由記者提問就會影響抗疫情緒呢?

在《明報》分析疫苗效用的新聞之中,歸根究柢問題不是《明報》報道方向,因為該報只能用政府官員本身提供的數據來分析,當日的數據的確可以分析到這個結果時,《明報》的說法嚴格來說沒有錯,當然到政府再提供新數據時,就能更準確地將事實呈現在讀者和巿民面前。可見,問題不是最初的報道不全面,而是政府願意提供多少數據給巿民和社會參考。

同樣道理,在now新聞台事件中,明顯地記者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問題的人,政府要做的當然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相反應是早就作出準備,在記者提問之前,已準備好答案。退一步即使未有準備,要麼應該坦白表達要研究,或者承諾有關情況由政府一力承擔。

理論上,政府面對記者提問,從來不是孤軍作戰,政府也有自己的團隊做傳媒聯絡,整個政府新聞處理應好好準備資料,個別部門本身亦有新聞主任去做這些工作,令人擔心的是社會上不少人對政府面對傳媒的草率不聞不問,反而動員網軍,或者民間意見領袖,透過即時通訊工具或者社交網絡平台,匿名散播以偏概全或不實資訊,最後居然成功將風向帶到變成是記者的錯,實屬社會的不幸。


[1]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982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2HS3MYO2AQ(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對症下藥回應假新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假作真時真亦假,上世紀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Yes Minister 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令人憂慮這是繼政府建議立法管制「起底」和已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之後,另一項會影響及限制傳媒偵查報道的法例。其實要處理有關假新聞的問題,必須對症下藥,立法並非最理想的方式。

寒蟬效應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有些是蓄意製造的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但更多的可能是有意無意出現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但最不適合去評定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由於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對傳媒必須要有包容的氣度,況且政府財雄勢大、資源充足,要公開講話幾乎所有傳媒亦必定報道,政府若不同意某些傳媒對某些事件的詮釋、認為對方渲染、誇大,公開反駁便可以,與官方說法不同的並不一定就是假新聞。要辨別假新聞,其實能夠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因為任何新聞大家都可以透過不同立場的傳媒來分析,從不同角度更立體地了解事件,若有明顯的弄虛作假,自然亦難逃其他行家的揭發、甚至追擊。

傳媒素養教育

此外,要減低假新聞、虛假資訊或者錯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學生和公眾人士提供傳媒素養教育十分重要,這有助培養市民大眾在選擇、分析和轉發新聞時應有負責任的態度。傳播假新聞或不實訊息,除了內容農場(content farm)之外,其中一個最快捷及廣泛的途徑就是透過社交媒體,所有市民都可以透過手機及互聯網上載圖片和訊息,許多時雖然沒有明確的來源,但卻好像言之鑿鑿,大家在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加上想令其他人覺得自己消息靈通,觸角敏銳,於是一些轟動的假新聞往往傳播得比主流傳媒的新聞更快和更廣。若果市民大眾沒有建立負責任的轉發消息態度,對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只因內容震撼或符合個人的政見和期望,便急不及待轉發的話,根本難以阻止假新聞的迅速傳播。

香港報業評議會

當然,一些傳媒的報道手法有爭議是香港長久以來的問題,譁眾取寵、以偏概全,借題發揮對這些傳媒機構來說是家常便飯,有關手法亦引起不少公眾人士的不滿。但在一個尊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有關傳媒操守的問題,交由獨立、包括業界在內的團體,以專業角度處理,比由政府委任、動輒以公權力介入更為合適。在判定新聞的可信性和手法的時候,既有專業的角度,亦可以避免出現專業的自我保護、甚至偏袒的情況。 而其中一個符合以上要求的團體是香港報業評議會(利申:本人由報評會創會至今都是其中一名執委,不過,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報評會)。

報評會包括了多份報章的業界代表,亦有更大比例的成員是來自新聞學者、法律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其他新聞業團體的代表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可以平衡了業界和非業界的意見,而報評會所採用的守則,亦是多個業界團體共同商議和受各界認可的準則,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報評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是它並非受法律保障的法定團體,萬一非會員報刊不服報評會的裁決,是可以反過來控告報評會誹謗的,由於報評會的經費主要靠會員的會費和外界捐助,只能維持基本運作,根本難以負擔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

多年前,報評會曾提出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報評會,最重要的是提供像消委會公佈不良店舖的名稱時,可以有免責權,對方不可以控告消委會誹謗,可惜多年來都未能成事。要判斷一宗新聞是否部份失實、譁眾取寵、誤導、甚至完全虛假並不容易,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不同資料的比較和反覆的討論,很難以法律條文來界定,亦不適宜由政府或政府委任的機構處理,否則很難取信於民。若政府真的要正視所謂假新聞的問題,不如給予報評會有限度的免責權,只要是經過指定的程序,容許投訴和被投訴雙方合理的辯解機會,然後作出裁決,報評會不會被控誹謗,而所有傳媒均可以公開轉載有關裁決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由公眾看完相關裁決自行判斷真假就可以,報評會毋須擁有任何處分的權力,免得業界又會產生另一些憂慮。 

資料庫

社會人士對立法的回應

2021年5月初,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訊息,仇恨言論和謊言」,[1] 但立法目前未有確切的時間表。報評會對此表示關注,並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立法利弊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2] 也有學者撰文指,若要立法規管假新聞,最基本的問題是難以為「假新聞」下一個容易被準確地操作化的定義,最後運作起來,法例會無可避免地影響資訊傳播,帶來寒蟬效應。[3]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2] 〈政府研假新聞法 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明報新聞網,2021年5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514/s00001/1620995799444/政府研假新聞法-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3] 李立峯:〈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明報》,2021年5月13日,網站:https://m.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210513/s00022/1620575622024/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導火新聞線》(The Menu)

—— 新聞從業員的矛盾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9/01/2021

《囧報》從傳統媒體轉向網絡發展,其點擊率一直不高,面臨結業。面對剛創刊的《閃報》及其online版既快亦狠、無視操守的採訪和報道手法,《囧報》記者及其決策人在一宗突發電視台錄影廠爆炸及脅持人質事件裡,陷入了銷量與傳媒道德的拉扯之中。


這部劇情片為HKTV(香港電視)同名電視劇改編。電影一開始,是一位女記者阿咩的獨白:「日日作故仔,日日有人睇」,「有故仔就煲大佢,無故仔就作故仔……」已道出現時不少媒體為求收視、點擊率而無視真相,將新聞娛樂化的生存之道。其實這種營運媒體的手法一直存在,多年前狗仔隊跟蹤、偷拍、看圖作文,求的是多賣幾份報刊。


明光社


電影也寫實地描繪到網媒之間激烈競爭新聞機構為了把消息趕快上,將查證時間大幅削減。為求點擊率,不少媒體更將標題、內容寫得誇張,吸引分享。當網民不付費去看較高質的新聞花時間查證,大量劣質資訊便在網海流傳。


 


明光社


電影以《飢餓的蘇丹》這幅新聞相片引起觀眾思考,記者Kevin Carter在發生饑荒的蘇丹拍下了一名瘦弱、無力前行的女孩,有禿鷹在旁對她虎視眈眈的相片。[1] 電影以它展開討論:究竟作為記者,應先拍照還是先救人?此外,電影中一記者在快倒向女孩的鐵架旁邊,忙於調校相機以拍攝「慘劇」的獨家照片,及後男主角輝爺救了女孩,電影藉輝爺的話批評這是瘋狂行為;電影將相中的禿鷹與女孩比喻為記者和被追訪的對象,記者在旁等候事主死亡;雖然該相片令社會大眾關心蘇丹的情況,Carter更因此得到普立茲新聞特寫攝影獎,但卻被指見死不救,最後令他自殺身亡。事件引起大家對傳媒職責與道德倫理討論:除了記錄真相,記者還有救人的責任嗎?


此外,「飢餓與進食」也是電影所用的意象:傳媒是尋找和報道真相的機構,還是以「生存」為由,常常stay hungry(保持飢餓狀態),找尋可被報道(吞吃)的目標(獵物)?以及有沒有stay foolish(持守虛心),沒有預先設下「聰明」的政治立場,持平地報道真相呢?


最後,受疫情影響,電影小組於2021年暫停,但仍會繼續在這裡為大家分享電影。



 

[1] Eamonn McCabe, “From the archive, 30 July 1994: Photojournalist Kevin Carter dies,” The Guardian, last modified July 30, 2014, 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4/jul/30/kevin-carter-photojournalist-obituary-archive-1994.

媒體解碼

2020生命倫理對談 漂一本有聲好書

23/10/2020

當我們說人人都是記者時,傳統記者、網媒記者及公民記者到底有沒有分別?報業的營運愈來愈艱難,它們究竟有何出路?《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集結香港五大資深傳媒人蘇鑰機、陳韜文、李立峯、楊志剛及陳智傑的文章,為大家解讀正在發生的媒體事件、現象。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以豐富的插圖為大家介紹《媒體解碼》的第一部份——性質功能。關心香港傳媒的朋友,值得一看這短片。

收看「媒體解碼」短片,按此進入

超越困境的限制——反思雅比斯祈禱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4/08/2020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主編: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執行編輯: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香港甚少人擁有或認識自己的家譜或族譜,即使擁有,相信也不會有興趣拿出來閱讀,畢竟,當中的名字及他們的事蹟與自己相距甚遠,似乎沒有多大的意義。當然,若我們知道自己系出名門,可能對家譜比較有興趣。「家譜以記載父系家族世系、人物為中心,是由記載古代帝王諸侯世系、事跡而逐漸演變來的。」[1] 在家譜中出現的人,一般都是正面或有貢獻的人物,至於那些讓家族蒙羞或帶來危險的人,他們的名字有機會在家譜中消失,我們可以用這個觀念來理解《聖經》中的家譜。

歷代志上長達九章的家譜中,提到以色列有12個兒子(代上二1),但接著記載的不是長子呂便的子孫,而是第四子猶大的子孫,主要因為呂便放縱情慾,與父親的妾通姦,失去了長子的名份及尊榮(創三十五22,四十九3-4;代上五1)。至於猶大,雖然他沒有取得呂便的長子名份,卻「在自己的兄弟中是最強盛的,領袖也是從他而出。」(代上五2《新譯本》),故此家譜的編排的次序及記載的篇幅都是以猶大的子孫為主。[2]

在猶大的眾多子孫中,有一位原本是沒資格進入猶大家譜中的,因為他祖父及父親的名字都未見於家譜之中,[3] 可見這人天生不能子憑父貴而擁有顯赫的身份,更糟糕的是,他一出現,他的名字已經告訴大家,他天生是一個苦命之人。當我們覺得雅比斯是一個頗為美麗及動聽的名字的時候,懂希伯來文的人會告訴你,千萬別給你的兒子或公司起名為雅比斯,因為原文中,雅比斯與痛苦只是互調了一個字母,當他人聽見雅比斯的母親呼喊「雅比斯、雅比斯」,他們輕易聽出「痛苦、痛苦」之意。

《聖經》中提到的人名,有時與這人的生命特質或將來要完成的工作有關。拿八拒絕幫助大衛,並且辱罵大衛的僕人,大衛打算殺掉拿八及家中所有男丁之際,拿八的妻子亞比該代他丈夫求大衛寬恕,說:「請我主不要把這個性情兇惡的人拿八放在心上。因為他的名字怎樣,他的為人也怎樣。他名叫拿八,他也真是愚笨。」(撒上二十五25上《新譯本》)。拿八是愚笨之意,他所作的也實在愚笨,差點惹來殺身之禍。

雅比斯的母親為她的兒子起名叫「痛苦」,因為她生產時,痛得死去活來(代上四9)。自己的祖父及父親籍籍無名,母親又給自己起名叫「痛苦」,在他人眼中,雅比斯是被輕賤的,只配與痛苦為伍,雅比斯對前景還能抱有甚麼希望?

學習過社會學或心理學的人,應該對自我應驗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不會感到陌生。此辭彙來自莫頓(Robert K. Merton),簡單來說,自我應驗預言提到一個人的信念或期望,不管正確與否,都會影響到一個情境的結果或一個人(或團體)的行為表現。[4] 莫頓當年便以銀行為例,闡述無論銀行的財政如何穩健,只有大家開始「相信」銀行的現金流出現問題,大家不約而同去銀行提取自己所存的現金,銀行便會真的出現問題。[5] 其後,教育心理學亦把自我應驗預言的理論加以發揮,心理學家指出一個老師對一個學生在學術潛能及行為方面有先入為主的期望,明顯影響了孩子的實際表現。[6] 當然,老師的期望必須配合行動,當老師認為某個學生的智商及學習能力極高,他會不自覺地更用心去教導這位學生,這樣學生會收到從老師而來的訊息,也開始相信自己在學業上會大有作為,並好好發揮自己的才能。有研究顯示,只要老師對自己的學生的期望偏向負面,孩子更容易受影響,對於自己的學習能力,逐漸失去信心,成功的可能性也較小。[7] 老師對學生的期許尚且影響學生,更遑論父母的期望對子女的影響。

在心理學大師阿德勒接觸的個案之中,他指出有三種高危險群小孩不容易成功。他們分別是:一、先天有缺憾、二、自小嬌生慣養,及三、自小不被喜愛,他們「所發展出的人生原型都對社會不太感興趣。他們的心態不正確,無法達成人生必要的成就,面對生命困境時也找不出解決方案。他們一直有種挫敗感,因此人生原型會誤導他們以錯誤的態度面對生命的種種問題,其人格的發展也多半偏重在生命無用的面向。」[8]

從心理學的研究看來,那些一出世便不被父母歡迎,無人寄予厚望的人,要成功的話,一般來說並非容易的事。不過,幸好自我應驗預言亦有它的限制,不能套用到每一個人身上。阿德勒亦指出三種高危險群小孩長大後不一定成為問題人物,他認為「人生的重點並不在於一個人遺傳了甚麼,而是他在人生早期階段(即一個人在童年環境中建構人生原型時)如何處理他的傳承。」[9]

當一個人不以他人的負面期望來標籤自己,不墮入他人預設的框框,他有機會活出正面又快樂人生。雅比斯便是如此,他一出生便輸在起跑線上,被母親「註定」他的一生與痛苦為伍,但雅比斯沒有因此而屈服,他拒絕接受母親對他的期望,亦拒絕承傳因名字而來的「咒詛」。《聖經》中的人物,當他們的人生或未來出現變化,名字也會有所改變,如亞伯蘭被改名為亞伯拉罕,因為亞伯拉罕是多國之父的意思;拿俄米認為神讓她吃盡苦頭,便要人稱呼她為瑪拉,瑪拉是苦的意思。雅比斯沒有叫母親改自己的名字,只是作了一個祈禱:「深願你大大地賜福給我,擴張我的境界,你的能力常與我同在,保護我免遭災禍,不受痛苦。」(代上四10《新譯本》),他需要神直接介入他的人生,惟有神出手,他才能與痛苦「分手」。

提到雅比斯的祈禱,有些人認為他的祈禱只為自己求,略為自私,又有些人批評這是另一種「成功神學」。人生要經歷苦難是不爭的事實,神沒有保證信徒天色常藍、綠草常青,但可以肯定的是從舊約到新約,神都是一位仁慈的造物主,祂樂意賜福給祂的受造物。神按著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然後賜福給人類,不少人批評神賜福人類要生養眾多,以現代先進的國家看來不是祝福,反而是咒詛。其實,神希望人類通過生養眾多來完成征服及管理,因為神也賜福給各類生物,要牠們滋生繁多(創一22),若然人類不被神賜福生養眾多(創一28),又如何可以征服大地及其中的生物呢?神的祝福不單想人類「要繁衍增多,充滿這地,征服它」(創一28上《新譯本》),「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所有走動的生物。」(創一28下《新譯本》)賜福人類的同時,其實也與土地及其他生物有關連。

人類被神賜福,不代表人類不需要努力,便能坐享其成。「征服」及「管理」的原文,「暗示要奮力、努力,或是把個人的意志加諸於他人。」只是當中沒有「暴力和蹂躪」之意。[10] 因著大地是屬於神的,人類在征服的同時,也應存著敬意、關懷、尊重來善待屬於上帝的事物。[11] 當人可以如此做到,是大地及其他生物的福氣。祝福本身不是單單臨到人類,也為了其他受造物。祝福本身不是臨到個人,也為了他人。神賜大福給亞伯拉罕,地上萬國都因他的後裔得福(創二十二16-18)。聖靈按自己的意思把恩賜給信徒,目的不是單單為了的得到恩賜的人有好處,而是為了各人的好處(林前十二7),即是彼此都得到好處。[12] 求神賜福自己成功或恩賜都不是問題,當人得到之後,只為滿足自己,失了愛神及愛人的心才是問題。

雅比斯在眾兄弟中最受人尊重(代上四9),雅比斯成功了,他掙脫了痛苦,成為受人敬佩的人,受人尊重也代表有話事權,他的說話舉足輕重。[13] 在古代近東世界,個人的榮辱牽涉整個家族,雅比斯受人尊重,他可以影響他人,他的兄弟也會感到光榮,尊敬不是個人的事。

雅比斯的人生得以扭轉,在於他懂得如何處理他的「繼承」,懂得求救,雖然我們不知道,他何時作這禱告,是否在人生早期階段便去處理,但無論如何,雅比斯找對了幫助他的對象,他呼求以色列的神(代上四10)。以色列的神是一位怎樣的神?祂是一位慈愛永遠長存的神,因為祂擊殺埃及所有頭生的、領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出來、祂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他們出來、祂又分開紅海、領以色列人從海中經過、把法老和他的軍兵都抖落在紅海裡、引導自己的子民走過曠野、把強盛君王的地賜給了自己的子民作產業、在自己的子民卑微的時候顧念他們,救他們脫離了敵人(詩一三六10-24),對於神拯救他們走出埃及,以及打敗迦南人的事情,雅比斯一點都不陌生,他認識他的神是會為祂的子民大行奇事,多次拯救以色列脫離敵人。母親叫自己為雅比斯,雅比斯只好叫神,[14] 他知道惟有神可以賜福給他,讓他有機會突破自己的限制,如他的兄弟一樣,也有份承受神賜給祂子民的土地,[15] 惟有神的手常常與他一起,出手保護他,才能使他不遭災害,不受痛苦(代上四10)。

不少信徒覺得都奇怪,在一個長達九章的家譜中,為何特別有兩節如此「與眾不同」的經文?歷代志作者或許想藉雅比斯祈禱蒙應允,從受苦的人生轉為蒙福的人生這事情,讓被擄的餘民重燃盼望。[16]

當一般人情緒出現問題,又或是行為不受控時,他們尋找專業人員幫忙,是有機會得以復原,但當世界及身處的社會失衡,諸多問題都似乎無人可以解決時,我們又如何超越這種痛苦?現在很多人被告知,香港的經濟前景非常差,政治環境讓人無法表達個人的意願,疫苗趕不上病毒變種……面對這樣的前景,我們會否不用等待他人,自己先來發出一次自我應驗預言:「世界及香港這樣,我一定沒有盼望、註定失敗」?雅比斯的祈禱讓我們知道,我們的命運不是由環境所主導,我們還有一位可以賜福予我們的神,幫助我們突破困局,我們不必失去神為我們預備的福份。我們不是忽視現實,正正因為我們知道前景有多艱難,才需要求神保護我們「免遭災禍,不受痛苦」,就如耶穌說:「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有病的人才需要。」(太九12《新譯本》)在神面前,我們需要承認人類的限制,以及自己限制,祈求仁慈的神帶領我們超越困境。

 


[1] 我在小橋人家:〈甚麼是家譜?家譜的存在意義?〉,每日頭條,2018年1月4日,網站:https://kknews.cc/culture/xvg4z6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31日)。

[2] 參楊錫鏘:《召命——以生命回應神的召喚》,(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17),頁288。

[3] 許恩得:《聖經教你的29堂領導課》,(台北市:天下雜誌,2015)。

[4] Robert T. Tauber,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A Practical Guide to Its Use in Education (London: Praeger, 1997), 9; Lee Jussim,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accessed July 30, 2020,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self-fulfilling-prophecy.

[5] Robert K. Merton, “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The Antioch Review 8, no. 2 (Summer, 1948): 194–195, http://www.jstor.org/stable/4609267.

[6] Tauber,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A Practical Guide to Its Use in Education, 15.

[7] Madeleine Saffigna, Amelia Church & Collette Tayler, Victorian Early Years Learning and Development Framework, Evidence Paper, Practice Principle 3: High Expectations for every child, (Melbourne: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2011), 9, https://www.education.vic.gov.au/Documents/childhood/providers/edcare/highexpect.pdf.

[8] 阿德勒〔A. Adler〕著,吳書榆譯:《阿德勒心理學講義》(The Science of Living)(台北:經濟新潮社,2015),頁35。

[9] 同上書,頁32–33。

[10] 萊特〔C. J. H. Wright〕著,黃龍光譯:《基督教舊約倫理學——建構神學、社會與經濟的倫理》(Old Testament Ethics for the People of God)(新北:校園書房,2011年),頁155。

[11] 萊特:《基督教舊約倫理學——建構神學、社會與經濟的倫理》,頁138–186。

[12] David E. Garland, 1 Corinthians,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3), 577.

[13] 參創三十四19,根據原文,示劍在父親的全家中又是「最受尊敬的」,這裡與雅比斯所用的字是同一個字,而句式亦一樣,在……中「最受尊敬」(《新譯本》),因此示劍的父親輕易聽取示劍的想法。

[14] 這裡歷代志的作者玩了一個文字遊戲,他的母親給他起名「叫」雅比斯,雅比斯「呼求」以色列的神,「叫」及「呼求」在原文為同一個字。別人如何「叫」你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懂得「叫」神。

[15] 楊錫鏘:《召命——以生命回應神的召喚》,頁290。

[16] John Mark Hicks, 1 & 2 Chronicles, The College Press NIV Commentary, (Joplin: College Press, 2001), 88.

表達意見的界線 談談記者的工作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3/01/2020

近月社會抗爭運動中,記者與政府官員關係可謂跌破冰點,官員開記者會只說自己想說的話,無視記者提問,記者需再三請官員回應,甚至質問官員,更出現記者用抗爭形式表達意見的情況,官員則以避答或取消記者會來回應。記者原本第四權的角色不斷被沖淡的同時,巿民亦漸漸發現官員的霸道,同時令人思考記者與官員的關係,以及我們應如何看新聞事件。

記者作為官民溝通的非官方渠道,本來就是將巿民意見,透過提問方式要求官員回應。記者和新聞機構只是一個代言人,當官員回應有關提問之後,記者透過文字、聲音或影像將之轉達給巿民,這本來就是新聞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政府官員,由於有權決定記者會的日期、時間、地點,因此亦掌握了所有事情在甚麼時候發生的話語權,因為只有他們肯說話,政策才會有機會推展,而且工作是在公眾知情下進行,傳媒才有機會向官員提問。所以,只要政府願意開誠佈公,傳媒大多數情況都相信政府提供的資訊,並會將之傳遞。在太平盛世的日子,除非傳媒機構自己找到獨家材料,否則報道官方記者會的內容,本來就容易淪為官方喉舌,單向傳話給巿民;而為了作平衡報道,傳媒最多會找一個與政府意見不同的學者或壓力團體回應,這已經是非常不錯。

不過,政府如要傳媒報道官方的觀點,必定有一個前設,就是政府開記者會時準備充足,回答時合情合理,也能照顧不同意見的提問,但這幾個月的記者會中,官方發言往往只是自說自話,而沒有任何實質資料和證據。部份警方記者會所提供的所謂資料證據,往往只是一面之詞,有的甚至不能自圓其說,當傳媒要求官方進一步澄清時,政府官員往往無言以對,只能以官腔(line to take)回應,答案有如人肉錄音機,傳媒和公眾當然不會輕易收貨。

不收貨是一件事,但記者用甚麼用行動來回應,卻是另一件事。持續半年的警民衝突事件中,大量警察與記者在前線既有誤會,亦有衝突,加上事態發展之戲劇性,以及部份官員的過火言論,在在挑起記者的情緒。先有官員深夜召開記者會但只以官腔應對,最後弄得記者問她會否「落地獄」;之後有記者在記者會中咄咄逼人,要求警方和官員回應巿民和抗爭者的質疑,甚至後期記者互相「合作」,有記者著官員先回答某台的問題,因為官員的回答沒有正面回應等等;同時,因著有記者在採訪抗爭的現場被警方無禮、不尊重,甚至粗暴的對待,記者和記者群體多次以不同方式在警察例行記者會上,表達對警方使用暴力的不滿。

及後政府當局不但沒有回應相關的質問,更質疑部份傳媒散佈謠言、沒有報道真相、甚至扭曲事實。事件同時也引來新聞界批評,認為政府在記者會未有澄清事實,反倒過來批評傳媒,做法令人反感。

記者應以一個第三者的角度,冷靜地處理不同消息來源的資訊,政府當然也只是其中一個消息來源。理論上大家應該比較相信政府所提供的資料是準確的,但如果事與願違,記者只能從不同方向尋找事實。例如在2003年非典型肺炎爆發期間,政府最初不願意公佈哪些大廈有人患病,令全城都在擔憂,於是有人透過互聯網尋找疑似有受感染人士的大廈,列出名單,傳媒亦有相關報道,及至最後淘大花園爆發大規模感染,政府才選擇公佈有關資訊。可見傳媒有責任要「打爛砂盆問到篤」般要求官員提供資料或澄清,這是記者的天職。

記者同時也有責任去查找政府的不足。傳媒作為第四權,政府開記者會理應預料記者不一定會按政府的議題去提問,因為傳媒不是官員的傳聲筒。當然,我們亦不認為記者應該指罵官員,當記者指出政府的問題,官員應該有足夠的準備和氣度去回應不同角度和深入的提問、甚至指責。同時,巿民也不用因為記者問了關鍵的問題,就將記者捧成人民英雄,事實上這只是他的職責所在。

因為記者要冷靜處理資訊,並在記者會中盡量請官員回應,以查找不足。是故專業的記者在記者會中應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並要相信讀者、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看到官員的回應就能分辨當中真假,毋須記者代勞。相反,記者若有自己的意見想表達,可以透過其他場合,甚至自己開一個記者會,將自己的意見好好表達。在使用公權力的場景中,嘗試去表達自己或者自身群體的想法或者意見,始終有商榷的餘地,記者應盡量專業地保持客觀中立,這是比較好的做法,因為記者不應成為記者會的主角。

 

部份記者官員衝突的事件

日期

記者做法

官員回應

2019年7月2日

記者在半夜記者會問特首林鄭月娥:「你成日話天堂留咗個位畀你,而家你點樣對得住個三個受害者,個三個自殺嘅人嘅家屬呢?同埋你仲覺唔覺得自己喺天堂有個位,會唔會落地獄呢?」

避答

2019年7月22日

記者會中,港台記者追問林鄭721元朗襲擊事件當晚是否「官警黑合演的大龍鳯」,又叫林鄭「講人話」。

避答

2019年9月9日

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發起聯合行動,呼籲出席警方例行記者會的記者穿戴防護裝備,並在記者會開始前,記協代表宣讀聯合聲明。

代表在警方高層面前宣讀聲明,之後記者會繼續。

2019年11月4日

六名記者分別戴上貼有「查」、「警」、「暴」、「止」、「警」、「謊」的頭盔,出席警方例行記者會。

事件擾攘20分鐘,警方最後取消記者會,改為網上直播。

小心媒體「明目張膽」作選舉宣傳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8/11/2019

有不少報道指出,網媒《香港01》在區議會選舉前夕,以評論編輯室名義上載了兩篇文章:〈甚麼人不符合出任區議員應有的品格和德行〉及〈政治素人空降區選 讓他們鍛煉多四年〉,並於文章中表列了19人的「香港01不支持候選人名單」,[1] 及184人的「香港01不支持空降素人名單(1-5)」。[2]

而文章更引起了《香港01》內部一群編採人員發出了實名聯署聲明,[3] 指評論沒列出「不支持」原因,有欠公允,有失專業,不符社會對大眾媒體的期望,文章亦不能反映及代表編採人員的意見。

《香港01》刊出的兩篇文章,可能涉嫌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公佈的《區議會選舉指引》(第十章《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中所指出的「公平及平等對待的原則」,以確保「各候選人有公平及平等機會獲得報道」及「不會優待或虧待任何候選人」),[4] 以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5] 另外,更有大律師認為文章涉嫌犯規,選舉管理委員會和廉政公署都應該跟進,請媒體提供合理理由,為其「涉嫌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作免責辯護。[6]

另外,有些紙媒其實也有為黨派或立場努力宣傳,如在報紙A1頁大字標題寫上「踢走保皇黨」、[7] 中間連頁刊出「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A10、A11頁並沒列明是否競選廣告)、〈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網上版);[8] 又或將報紙設計成選舉特刊,將建制派「告急」候選人名單及推薦、給讚等內容列出。[9]

細閱內容,對於報章支持的立場的候選人當然「有讚冇彈」,而對同區其他候選人則只是一句輕輕帶過,各候選人是否「有公平及平等機會獲得報道」,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不少香港的媒體都有自己的立場並在不同程度影響其報道手法,作為讀者了解各媒體的立場和常用手法,有助我們懂得如何判斷其內容的參考價值,不會輕易被別人誤導,而在投票前應多參考幾個不同立場媒體的報道,做多點功課,客觀地看參選人以往的經驗和政績,以及曾為地區做過的服務,從而選出心目中較理想的一位,或認定自己最不值得支持的候選人都是重要的。


 

[1] 評論編輯室:〈甚麼人不符合出任區議員應有的品格和德行〉,《香港01》,2019年11月2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E8%A7%80%E9%BB%9E/401807/%E4%BB%80%E9%BA%BC%E4%BA%BA%E4%B8%8D%E7%AC%A6%E5%90%88%E5%87%BA%E4%BB%BB%E5%8D%80%E8%AD%B0%E5%93%A1%E6%87%89%E6%9C%89%E7%9A%84%E5%93%81%E6%A0%BC%E5%92%8C%E5%BE%B7%E8%A1%8C(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2] 評論編輯室:〈政治素人空降區選 讓他們鍛煉多四年〉,《香港01》,2019年11月23日。

https://www.hk01.com/01%E8%A7%80%E9%BB%9E/401780/%E6%94%BF%E6%B2%BB%E7%B4%A0%E4%BA%BA%E7%A9%BA%E9%99%8D%E5%8D%80%E9%81%B8-%E8%AE%93%E4%BB%96%E5%80%91%E9%8D%9B%E7%85%89%E5%A4%9A%E5%9B%9B%E5%B9%B4(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3] 〈一群《香港01》編採人員聲明:公司區選前發不支持名單欠公允,或違反選舉條例〉,《立場新聞》,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8%80%E7%BE%A4-%E9%A6%99%E6%B8%AF01-%E7%B7%A8%E6%8E%A1%E4%BA%BA%E5%93%A1%E5%B0%B1%E5%85%AC%E5%8F%B8%E5%85%A9%E7%AF%87%E8%A9%95%E8%AB%96%E4%B9%8B%E8%81%B2%E6%98%8E/(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一群《香港01》編採人員就公司兩篇評論之聲明〉,獨立媒體,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68894(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4] 〈第十章: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選舉管理委員會,2019年9月6日,網站:https://www.eac.hk/pdf/distco/2019dc/guideline/ch/dc_ch10.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6] 〈區選2019:《香港01》發不支持候選人名單涉違選舉例〉,《東網》,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124/bkn-20191124204827749-1124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7] 〈11.24兄弟爬山和你投 年輕選民蓄勢待發 踢走保皇黨〉,《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3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91123/SVUNABVYNIYDLA5F4ENMGOCKQ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

[8] 〈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4日,A10、A11;〈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91124/TROL7CKMEDSIBDY7KVAOSP7PM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0。

[9] 〈建制派全線告急 靠你一票救港〉,《文匯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 http://pdf.wenweipo.com/2019/11/24/a01-24-1124.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A24;〈實幹候選人只差你一票〉,《文匯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pdf.wenweipo.com/2019/11/24/a02-23-1124.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2、A23;〈建制派選情極危急 拯救香港靠你一票〉,《大公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paper.takungpao.com/resfile/PDF/20191124/PDF/a5_screen.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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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8-11-2019

抗爭新聞系列:拍還是不拍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11/2019

早前一群抗爭者被警察圍困在香港理工大學,當中有傳媒於晚上拍到片段,發現有抗爭者在天橋上游繩,之後由電單車接應載走,據說大約有100位抗爭者成功逃脫,部份則被警察發現後在前面路段放催淚彈追截,最終被捕,這個逃亡路線被傳媒曝光後,抗爭者被迫回到校園再找其他路線突圍。

事後有網民批評,記者不應即時報道所拍攝到的逃生路線,應該在事後才報道,因為不少抗爭者最終因為傳媒太早將位置曝光而未能逃脫。問題是:記者應該因為他們在逃亡,明知報道出來可能有助警察追捕而不拍攝嗎?

換一個角度問,如果記者見到多架警車從警署中出來,駛往某一個方向,甚至見到有直升機同時向同一方向行駛,其他人可以因為不應該披露警方部署為名,而要求記者不准即時報道所見到的情況嗎?

答案很明顯,記者是負責以客觀、公正、持平的態度,不偏不倚地以第一現場的視點報道新聞,因為公平公正,記者本來就應該拍攝自己在現場所看到的情況。任何要求記者不要拍、不要報的人,某個程度上,都是在干預新聞自由。同樣道理,記者在抗爭期間,一些示威者在禁蒙面法生效之後,自己雖然沒有蒙面,卻強硬要求記者不可以拍攝自己的樣貌,因為怕被點相、篤灰(告密),其實這個要求同樣是不合理的。一般來說,除非即時報道會導致一些人的生命受到即時危險,例如脅持人質或擄人勒索的案件,否則應否即時轉播是新聞價值的考慮,而不是考慮任何一方個人的利益或意願。

在此必須強調,不要阻礙記者拍攝這要求,不單套用在抗爭者身上,也套用在政權、警方身上。其實,警方對記者的不禮貌和阻礙記者拍攝的情況,比起抗爭者更嚴重。警方亦也不應該要求記者去一個無法清楚看到實際情況的「示威區」或「記者區」拍攝。警方其實有責任協助新聞界採訪他們的執法過程,因為有了記者在第三者的角度去拍攝整個執法過程,社會才會相信他們是公正執法,若處處設防阻礙甚至驅逐記者,令記者不能做合法採訪,拍不到應該要拍的,不但令警察和記者關係惡化,亦會令警民的衝突和矛盾更加嚴重。

記者,尤其是正式的記者,其天職就是採訪,或者你以為他們總是在監視著你,但實際上他們亦是在保護你,不能夠輸打贏要。當然,市民大眾亦期望所有記者,無論如何也要專業地做新聞工作,盡力地將他們所見所聞拍下、寫下,各界請盡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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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9

有需要用血淋淋的大相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10/2019

民陣召集人再被襲擊,《蘋果日報》以頭版上半版無格仔刊登〈岑子杰再遇襲重傷〉,封面大相血淋淋。同一宗新聞,同一張相,《東方日報》和《明報》則放在內版處理,《東方日報》將相片血淋淋之處打格,《明報》則將相片縮得較細,至於《am730》同樣放在頭版,但只放在角落位置,並選用了另一張相對較廣角的圖片刊登。

反送中抗爭至今已超過100日,當中大大小小的衝突,我們見到報章在每次抗爭後都有大量血流如注的圖片。有精神科醫生坦言因為事情本身十分暴力,所以呼籲巿民如果感到不適應該停看有關新聞。

我們也不禁問,如此血腥的大特寫,是否有必要放在A1版?而且是一張相佔了頭版的上半版。需知道如此排版放在報攤和便利店的櫥窗中,就是將暴力活現在貨架上,男女老幼無可避免地要直視暴力後傷者的模樣。

以往新聞從業員,特別是突發記者,容易拍到兇案現場,他們甚至比警察更早到,拍到第一手圖片,但因為圖片特別血腥,往往會打格、或將血液的顏色刷掉,或者將圖片縮小,減少恐怖的感覺。不過今日的傳媒卻可以振振有詞地說,相片本身早就在互聯網傳來傳去了,翌日才出的那種震撼感早就退卻,部份人甚至認為這種令人氣憤的事,就是要用這些圖片才能表達出來。

如果純粹以暴力程度來說,近月的示威者和警察的暴力已不斷升級,傳媒有責任做好守門員的角色把關。我們可以體諒部份網絡直播的片段,在直播當時較難去控制畫面中暴力的呈現方式,但作為之後才報道的電子和文字媒體,理應在轉載這些訊息時,小心考慮畫面。現在不論任何立場的傳媒,也有過份、甚至片面強調另一方暴力行為的情況。傳媒帶有強烈立場的報道,容易令讀者也因此而情緒激動起來。

傳媒是第四權,是用來監察政府,而不是用來賣弄血色腥的,事實上報章有很多方法和角度去描繪事件,應照顧未成年或情緒容易受影響的市民,減少他們在毫無心理準備下看到有關情境的機會。而更重要的是亦有人質疑這是否遊行和選舉前的恐嚇,傳媒應盡量避免影響選舉的公平和公正。只有傳媒用冷靜而非煽情的方法去處理這類新聞,才能還我們一個冷靜和理性的社會。

(岑子杰將代表社民連參選沙田瀝源選區的區議會選舉,同區候選人包括公民力量的黃宇翰。)

 

如何牧養愛投訴教會的人……我有話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9/05/2019

在買賣或提供服務時,不少人動輒投訴,有的人甚至為了爭取更多「著數」而投訴,成為了討價還價的渠道。投訴,彷彿成為一種生活技能,但若在教會中運用這種「技能」,可以嗎?教會可以有「投訴機制」嗎?教會怎樣面對喜愛用投訴來表達需要的人呢?傳媒人春麗、觸動輔導中心程翠雲和筆者,在4月23日,就此議題與約30名教牧、團契導師分享如何牧養愛投訴教會的人。

對教會的投訴,大致可分三類,第一類是投訴教會的一些活動和安排,例如崇拜沒有敬拜隊,團契的節目太單調,講道的內容空泛等等。這類投訴相對較易處理,因為所討論的大體上都有事件作為根據,容易聚焦和處理。教會就不同的活動內容,如果已經有一定的框架,可以跟投訴人解釋框架的理念,如果對方提出的一些意見是合理又能改善活動,確實可以接受他的意見。但如果為了其他肢體的需要,或從牧養角度考慮,而不能依投訴人的意見作出改變,這就需要向他解釋,或者可以在一些全堂性的會議中提出,看看有沒有改變空間。

第二類投訴是與關係有關。大家總會期望教會是愛的群體,但要成為愛的群體的確不容易,因為總有些人可能因為不同肢體的說話、動作、表達等而受到傷害,牧者一旦接觸到肢體的傷口,往往要小心處理。既要讓他自己知道教會的確是個不完全的群體,所以肢體間的表達未必如他所預期的,同時又要表達教會的肢體也有盡力與他同行。這種針對關係的投訴不易處理,特別如果是因為在不同的場合,例如在網絡即時通訊工具中爭吵鬧翻,就更難處理。面對這種投訴,要有耐心,同時要讓雙方明白該如何處理衝突。

最後一類投訴是針對權威而提出的挑戰。有時肢體的投訴不是針對事,也不是針對關係,而是針對人,特別是牧者的權威。出現這種情況不一定就等於是牧者的錯,更多時可能是肢體以往的經歷,令他容易對牧者產生負面的情緒。遇上這類情況首先要了解肢體的需要,即使他的投訴用了非理性的方式去表達,也要忍耐。

以上三類只是一個很粗略的分類,除了了解投訴的內容和動機外,其實更重要的是面對自己。不少人以為面對投訴時,只要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就能解決,但現實是不少事情往往無法輕易解決。處理投訴的人,需要了解自己的限制,有些事情即使盡了力也可能是無力改變的,不要以為自己是神人,可以解決所有問題,過程中也不宜過份自責。在不同的投訴中,萬一自身能力不足以解決,首先不要太自責,如有需要,可以向外尋求協助。

另外,從教會的角度來看,我們更看重的應該是教會設立的目的,就是一群上帝揀選,蒙恩的罪人,在一同走窄路的過程中,互相建立和扶持的群體,但世俗的投訴文化卻是消費主義下的副產品,當中強調的是商人和消費者的關係、消費者的權益,以及兩者更多的消費活動。將這兩種不同的文化和思想框架放在一起,明顯會有衝突。

最後,有很多人問道,不少人因為在教會遇到很多問題,投訴不果最後離開教會,他應該怎麼辦?我們建議他認真找一個適合自己的信徒群體,畢竟基督徒是應該在一起的,至於是哪一種群體,我們鼓勵肢體在選擇的過程中,同時認識自己的需要,以致減少錯配的情況。

再思處理自殺新聞的原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6/2018

對於近日發生的屯門三屍慘劇,筆者深感哀痛。對於有部份報道將三名死者的樣貌公開,並使用「女疑兇」一詞去描述懷疑自殺的那位女死者,並將事件定性因為她飽受濕疹困擾才導致慘劇發生,筆者感到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以往曾於2004年出版過一冊《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1] 由於新媒體的變化,他們於2015重新出版一本名為《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2] 為傳媒工作者處理有關自殺的新聞或訊息時,提供一些指引。

以下是一些在手冊裡曾提及的原則及建議,在今次事件上,是值得媒體再次注意的:

1)保障私隱及顧及高危人士潛在危險:傳媒工作者在報道時應盡力減少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要尊重自殺事主及家人的私隱,避免增添他們的傷痛,避免向自殺死者所屬的群體(包括網上群組)、居住的地方貼標籤,造成污名化,令他們承受重的心理壓力。[3]

2)在選題與編輯方面: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重大公眾關注的事件,避免將自殺新聞刊於頭版或傳媒網站首頁,盡量避免使用特大字體標題;另外,亦應避免自殺方法或單一自殺原因放在標題上。[4]

3報道內容方面:避免詳述自殺方式、過程,及如何獲取自殺工具之細節;避免將自殺原因簡單化。[5]

4)圖片及影像:因為受眾廣泛,避免刊登自殺者相片,如涉及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相片,宜採用「打格仔」方式淡化;避免標籤自殺地點為自殺熱點;避免以設計圖片及動畫去描述自殺方法、過程、場景(與自殺相關的設計動畫亦應避免)。[6]

5)網站方面:避免把自殺新聞列為網站首頁及推薦熱點;避免在自殺新聞之間建立相關鏈接。反之應將自殺新聞鏈接到相關防止自殺團體或精神健康服務網站。[7]

列出有關原則及建議,是因為筆者於網上看到不少報道,都未能符合前文曾提及的部份指引。為了尊重幾位死者及他們的親人、鄰舍,並減少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避免增加情緒不穩人士的壓力,希望媒體日後在報道有關的新聞時,可以參考報道自殺新聞的指引,並作出恰當的報道。

 

延伸閱讀: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與你同行WeCare」網頁,2018年,https://wecare.csrp.hku.hk/,2018年6月20日讀取。
 


[1] 梁天偉等編:《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香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

[2]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香港: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15),網址:https://csrp.hku.hk/wp-content/uploads/2015/06/RecommendationsSuicideRep...(2018年6月20日讀取)。

[3]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5。

[4]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7。

[5] 同上。

[6]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8。

[7] 同上。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1/6/2018

從「限奶令」和看界線的設立與挑戰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0/11/2017

有電視台近日放風稱會自我審查,收緊藝人們的裸露程度,女星出鏡不能太暴露,尤其是胸部,電視劇不能有過份色情的鏡頭,只能用意會的方式表達。新聞一出,公眾嘩然,藝員的反應兩極:有的說自己一向如此,不用「限奶」;有的則稱自己穿著性感是種美,根本不會引人想入非非。

新聞出街不夠兩天,該台台慶全台女星「胸湧而出」,報紙大字標題稱女星衝擊「限奶令」,她們不但性感,而且露的又豈止於胸脯:手、小腿、大腿、腰……能露的、估計不會被送檢及投訴的,都露了。有女藝人笑言,有限奶令之後,程度已經「收斂」了,否則原本準備的那套衫,更靚,更性感。

表面上,傳媒將原來過鬆的界線拉回合理水平,我們應該慶祝,但就事情的發生順序分析,似乎看到越禁越露的景象。因為禁,所以更要打破規則和界線的趨勢。不過我們會問多一句:這個現象是甚麼的情況下出現?是因為反動、抗爭?還是因為想突破界線?甚或宣傳?

「限奶」其實早有先例,2015年香港播放內地宮廷劇《武媚娘傳奇》時,因為內地在播放中途要求收歛,最後內地版自第十六集後,全部女角由半身邊成近鏡,被揶揄為「大頭娃娃」,香港則用電腦技術,將當中的胸部配上一塊小布遮住。

當年我們如此評論《武》劇:「在香港,我們的劇集偶然也會有過份裸露,或暴力、不雅的內容,巿民一般會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該局在收到投訴後調查了解,然後跟進。此制度的好處是由巿民表達意見,因此用的是普羅大眾的尺度;而進行調查的是由政府委託的一般巿民及專家,所得的判決相對持平,能平衡各界意見。」

今日我們不難發現香港社會有個趨勢,就是未收到巿民的想法、意見之先,已被有關當局「自我審查」了。電視台會因為怕被投訴的緣故,自動「限奶」,要演員自己用擦邊球的方式去抗爭。電視台似乎忘記了演員的演繹,應該是以劇本或節目的需要,所播出的時段和對象,硬生生地套入了一些規則,彷彿以長官意志凌駕了客觀的社會要求,容易不必要地限制了創作自由及表達的自由。這就清晰讓人看到,社會實況被政治操控扭曲,社會傳媒的控制力度愈來愈大,而且控制的方式已經不再是以往持之以恆的制度和方法,而是用政治壓力,用內部的程序去達成,如此做法,和人治距離愈來愈近。當然,壓力越大,反彈會越大,這是可以理解的。

電視如是,遊戲亦如是,內地遊戲基本上同樣全無規管的制度,所謂的政策朝令夕改,之前有《王者榮耀》被報章點名批評,但仍然沒有收斂,今日有手機遊戲《荒野行動》為了避過規管,在遊戲場景中加掛「不忘初心」、「維護國家安全」等十九大熱門口橫額,企圖將遊戲的暴力「正名」為符合國策的行動。

這些遊戲商的小動作,傳媒的小審查,其實就代表著無道的規管所帶來的後果,就是社會各界對道德界線愈來愈模糊,大家只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做製作,但看不到媒體的道德和社會責任,最終無道的傳媒,當然不能教化出有良知的下一代。

但願內地傳媒這些不良的生態,不要傳到香港,香港巿民要守護自己的傳媒,先要給他們合理、有道的空間,亦透過適合的方法表達意見,讓他們能夠健康地發展。這樣自然可以達至不用太多的禁令,但傳媒仍然能有操守地做不同的製作。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7

看圖作文還是新聞報道?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07/09/2017

9月4日香港發生一宗家庭衝突而引發的命案,案中丈夫涉嫌先用刀刺死妻子,並將她從住所單位高處拋下,再自己跳樓身亡。最終二人雙雙伏屍樓宇的平台上。據警方透露的消息指,妻子生死曾向親友透露懷疑丈夫有外遇,雙方亦曾因感情問題而爭吵,警方會循感情方向調查。

在眾多傳媒的報道中,有一網媒將關注點落在死者二人的薪金上。[1]報道第一段指出男死者為食物環境衛生署高級管工,女死者為政府新聞處新聞主任。記者翻查政府資料找出二人的薪酬來作對比,指出妻子的收入比丈夫高出一倍。

但報道在第二段隨即轉為引述專家的意見,指出香港社會仍然保留男性是家庭經濟支柱,男性要比女性強的期望,如妻子能力比丈夫強,男方長期受壓,或會在外尋求可以駕馭的對象填補心靈空缺,或會對妻子有敵視或仇恨心,甚至出現同歸於盡的念頭。報道又引述專家意見指夫妻出現薪金男低女高時應如何解決等等。

女死者收入比男死者高是事實,那位專家的意見或許也是社會上真實的現象,但兩者在這案件之中的關聯性有多少還是未知之數,媒體卻將兩人之收入與這慘劇連在一起,並起標題為「妻薪金高一倍 他人閒言恐傷感情 專家:婚前應討論」,引導讀者推測案中丈夫涉嫌婚外情及行兇,都是因為妻子收入高過丈夫這一個並未發現任何證據的原因。怎樣看這都是一則看圖作文的文章多於是新聞報道。

另外有一免費報章在報道此新聞時明明內文完全沒有提及死者二人的收入差距,卻不符內文地以「妻月薪多夫一倍 女尊男卑 悲劇伏線」為標題。[2]編輯的創作力豐富,但卻不符合新聞工作者應有的專業操守。

做記者最難學並最需要學的一項功課,就是承認有些事我們不一定會知道真正的原因,如果想知道案件的細節,還是等待更多的證據或警方發表的調查結果吧。

 

[1] 〈【夫婦墮樓】妻薪金高一倍 他人閒言恐傷感情 專家﹕婚前應討論〉,香港01,2017年9月4日。

[2] 〈妻月薪多夫一倍 女尊男卑 悲劇伏線〉,頭條日報,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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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9月7日

比對7月23日翠林男子墮樓新聞及報道自殺新聞的建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7/07/2017

於2017年7月23日中午,有一名男子在將軍澳翠林邨墮樓,不同的報章對於這事件的報道手法都很不同,而更有報章的報道引起了評論。我們為此在網上媒體中找了有關的報道作為比較。我們於網上找到《星島日報》、《頭條日報》、《東方日報》、《蘋果日報》、《成報》、《文匯報》及《都市日報》對這事件作出報道。

《星島日報》〈情困男危站單位外花槽 飛墮簷篷亡〉所用的照片是打了格仔的男事主屍體及有兩名消防員拉起已打格的染血白布,男事主跌落在鐵線上的手未有打格。

《頭條日報》所用的題目和照片與《星島日報》所用的一樣,並加上一張遠距離看到地上的救生氣墊及一樓簷篷上數位紀律部隊人員及醫護人員在處理屍體的照片,和一張當事人曾攀爬及危坐的空花槽照片。兩則報道未有見當事人的樣貎,報道未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資料。

《東方日報》的報道〈翠林邨情困男危站窗邊 對峙1小時後墮下亡〉,清楚列出多張事主翻身墮樓跌至平台死亡的連環圖、只對跌落在簷篷上的屍體胸口作了打格處理,但其滲出血液的肢體清晰可見。該報道還附有十八秒短片,除了見到當事人在花槽攀爬的片段,也用連環圖相片配上了當事人墮樓趺落簷篷的巨大聲音,其影片最後的鏡頭亦由遠拉近至當事人,雖然影片已打了格,但其倒臥在簷篷、頭胸及膝部淌血、手舉高向上的動作仍可以清楚見到。此報道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

網絡上,亦可找到《蘋果日報》兩篇有關事件的報道〈赤膊男翠林邨單位外攀爬 飛墮簷篷不治〉及〈情困男危坐墮樓不治〉。兩則新聞用同一段新聞影片,片段可見事主在花槽、窗外危險上下攀爬及危坐情況。片段亦有記錄跌落在簷篷的屍體,全身作了打格處理。前一則的文字及影片均有提供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後一則只在影片中提供。

《成報》〈31歲漢疑為情墮樓亡〉的簡短報道,未有列出相片;《都市日報》〈疑情困男爬出花槽 失足高處墮下亡〉報道則刊出了翠林邨樓宇的照片,兩則簡短新聞均未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

《文匯報》〈情困男危坐花槽句鐘跳樓亡〉附有紀律部隊人員在簷篷處理屍體(已蓋上白布)的相片,並列出了防止自殺求助熱線資料。

根據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在〈新媒體催化自殺「傳染效應」?〉一文指出有研究報告顯示自殺報道愈顯著,成群自殺出現的機會愈大。[1]另外,他亦指出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年發表的《自殺新聞報導建議》中,亦提到美國專業新聞工作者協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的工作操守第一條是「尋求真理、如實報導」(Seek truth and report it);第二條是「將傷害減至最低」(Minimize harm)。即是對傳媒專業的要求來說,「尋求真理、如實報導」的同時,恪守「將傷害減至最低」的原則亦同樣重要。

按世界衛生組織在2000年發出一份《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2]的資料亦列出了傳媒報道自殺新聞的原則及禁忌,如:應該只提供相關數據、指明死者除自殺外尚有出路、提供社會及社團救助機構的信息;亦不應該刊登死者照片、不應詳細描述自殺的方法、切忌為自殺歸結為單一原因等。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網站[3]列出的《記者專業守則》、《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及《記協對處理自殺新聞的指引》可見以下幾個與報道自殺新聞有關的要點:

  1. 記者報道即使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亦不應侵擾他人的悲哀和不幸。
  2. 新聞從業員在處理新聞的時候,尤其是涉及暴力、性罪行、自殺等社會新聞,應避免淫褻、不雅或煽情。
  3. 記者在拍攝意外事件時,應顧及受害人及其家屬的感受,盡量把對他們的心理影響及傷害減到最低。
  4. 攝影記者在拍攝過程中應該尊重被攝者的私隱。
  5. 新聞攝影工作者(包括攝影記者和圖片編輯)應謹慎處理血腥、暴力、噁心和色情圖片。使用時須考慮

           i) 對說明新聞事件的必要性;ii) 對社會的影響;iii) 對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影響。

從上述列出的一些傳媒報道,讀者可以逐一再按進連結,親自細閱每篇報道的文字、用圖及短片,以了解及細思它們的報道方式,及比對上列三個機構給予傳媒的建議,有哪些部份它們做得好,有哪些它們應該要改善?

對於這宗自殺案件,每篇報道都指出當事人是為情所困而自殺,但可能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真實原因而自尋短見,媒體將之歸結為一個原因,對當事人及有關的人士都不太恰當。

另外,我們亦可以細思一下,自殺者跳樓的過程、其墮樓所發出的巨大聲響是否真的需要給讀者知道?我們可以想像到對當事人的家屬所造成的影響及傷害可以有多大?所謂的「新聞自由」或「公眾利益/知情權」是否可以作為傳媒的擋箭牌去報道新聞? 

既然知道鉅細無遺的報道自殺方式容易有機會做成「模仿」效應或所謂的自殺「傳染效應」(contagious effect)時,作為專業的新聞工作者,是否應該為免產生「模仿」效應,而作出一定程度的自我約制?即使是對點擊率十分渴求,我們亦寄望傳媒工作者不會犠牲對社會的責任及使命,亦尊重自殺事件中事主及其家屬,不應雪上加霜,讓人於網上任意重複瀏覽事主自殺的情況,實在會加添其家屬及親友的傷痛。

 

註:配圖為網上圖片

 


[1]傅景華,〈新媒體催化自殺「傳染效應」?〉,取自《端傳媒》,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321-opinion-fukingwah-newmedia/,2016年3月21日。

[2] 世界衛生組織精神健康部,〈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 取自世界衞生組織網站:http://apps.who.int/iris/bitstream/10665/67604/10/WHO_MNH_MBD_00.2_chi.pdf,2000年。

[3] 香港記者協會,https://www.hkj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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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