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一男一女

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

歐陽家和、羅遠婷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9/2014

婚姻,除了是兩人間的莊嚴承諾,在社會層面上法律更要求男女二人須承擔不少責任,並以保護孩子的未來為目標。所以政府同時又會為夫婦提供不同福利,旨在凝聚家庭。不過,平機會卻借討論《性別歧視條例》的婚姻狀況定義,將同居關係包括在「事實婚姻關係」一詞中,而且更可能包括同性伴侶關係、前度伴侶等等不同的關係。

家庭的變與不變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8/05/2014

凡承認耶穌是 神的兒子的, 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 神裡面。 神對我們的愛,我們已經明白了,而且相信了。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住在 神裡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就得到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4年4月)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5/2014

國際

美國各地同性婚姻禁令 陸續被裁定違憲

誰為合理定分界——基督教國際學校事件對教育界的衝擊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20/03/2014

一直以來,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人士都強調立法不會影響教育自由、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等,並積極地反駁一切外國「逆向歧視」的例子,認為是杞人憂天。

香港同性伴侶的訴求進程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1/11/2013

1971年,香港政府正式終止沿自《大清律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將婚姻定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的一夫一妻制,並一直運作至今。不論《大清律例》或現時本港的婚姻條例,婚姻都是男與女之間的事,同性婚姻一直不被承認。然而,同性伴侶的訴求與日俱增,他們並不斷爭取。

家庭友善政策有助教養孩子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1/07/2013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自1967年開始,每五年進行一次的「香港家庭計劃知識、態度及實行調查」,訪問本港已婚或同居女性及其伴侶,評估香港在家庭計劃及生育方面的現況。最新的2012年調查結果剛在過去的5月份公布。[1]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3年6月)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11/07/2013

國際

W案判決以後—下一站:立法機關及社會的討論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1/07/2013

終審法院5月就變性人W案件的判決,引起社會很大迴響,法庭認為法律要反映社會的轉變及當今社會的情況,但法庭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社會對婚姻觀念已改變,只在判辭第18段指出世界很多國家、地方已接受變性人婚姻的情況,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香港人已接受變性人婚姻。事實上,法庭亦明白有關判決的爭議性非常大,因而決定暫緩執行判決12個月,留待立法機關修改相關的法例。
 

子女應否認識同性戀?

──堅守男女愛情觀的營壘
吳秀紋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9/11/2009

 對於子女並非同性戀者的家長,他們大多不太強烈反對同性戀,但也沒有贊成。他們大多認為,成年人的性傾向較難改變,故也不排除有些人天生有同性戀傾向。但大部份都認為同性戀是出於心裡、環境以及家庭的問題,是以青少年期間灌輸正面的戀愛和婚姻觀實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