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6月)
15/07/2015
同性戀運動以多元、人權、自由及平等為口號,近十年在西方社會取得顯著成果,各地相繼推行同性婚姻、同性領養與同志教育的政策。支持同性戀運動已成為「政治正確」的事,若對此持不同意見,其良心自由和言論自由會經常受到威脅。
明光社於本年1月3日舉辦了「關心‧認識同性戀」計劃的最後一場講座——「同性婚姻的爭議」,當天約有120人出席。同性戀議題雖然仍是相當具爭議性,但各持不同立場的嘉賓講員仍能以理性的態度討論,我們深願日後各界仍能以理性及和平的態度面對具爭議的課題,促進相關議題發展。
現今香港同性婚姻的訴求日增,以平等及大愛出發,爭取婚姻平權。但同性婚姻支持者口中的平等是否絕對的平等,他們的大愛又有沒有界限呢?
當筆者看近期的「同性婚姻地圖」,感覺像目睹「Candy Crush」的朱古力逐步吞噬糖果一般。曾在過去以公投成功禁止同性婚姻的美國州份,都相繼廢除「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法例,變相通過同性婚姻。法院再次凌駕人民的意願,其理由是老生常談的「平等權利」。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在《性別歧視條例》中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期《燭光網絡》第6至9頁『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一文),亦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沿用十七年的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