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差別對待兩個研究的玄機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對性別議題隻字不提,只在施政綱領中提出要就變性人案件做修法工作,以及加強性傾向歧視的教育工作,但平機會上周卻刊登廣告,邀請各界就兩個項目提交建議書,分別為:1. 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2. 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見下圖)
可我們留意到這廣告有三點令人憂慮的玄機: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對性別議題隻字不提,只在施政綱領中提出要就變性人案件做修法工作,以及加強性傾向歧視的教育工作,但平機會上周卻刊登廣告,邀請各界就兩個項目提交建議書,分別為:1. 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2. 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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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今日但凡有人在公開場合對「同性戀」表示任何負面意見,都會被人扣上歧視標籤,而且更希望他們受到法律制裁──不論那是惡劣的歧視,還是一些異見。同性戀運動的策略,就是透過社會非議和法律懲治,令所有異見者消音。
約5000人參與了11月9日的同志遊行,在公民社會,任何群體都有權透過和平的方式爭取本身的權益,而市民大眾在面對不同群體的訴求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楚分辨這是訴求是否合理,以及會不會產生反效果。
話說「一對同性伴侶經營蛋糕店,多年來都與社區關係良好。一位信奉基督教的顧客向他們訂製慶典蛋糕,要在11月11日慶祝一夫一妻節,歌頌一夫一妻才是唯一受祝福的伴侶關係。店主感到這彷彿貶低了同性伴侶關係,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禮貌地婉拒這單生意。
平等機會委員會舉辦論壇,諮詢公眾對該會未來三年策略計畫的意見。過去半年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儼然成了性小眾的代言人,不單經常出席同志團體的活動,更公開發表了不少平等得過了火位的言論,令人深以為憂。
天主教教宗在香港時間7月29日,由巴西返回梵諦岡的飛機上,與記者談及同性戀議題,世界各地媒體隨即大幅報道。當中最顯著的標題就是「我憑甚麼去論斷同性戀者?」(Who am I to Judge Gay People)
「如果給你選一次,你想做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這可能是很多人小時候會玩的遊戲。有些人很接受自己的生理性別(sex),以及伴隨而來的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但有些人卻不認同生理性別所帶給他的一切身份,甚至連自己的生理性別特徵也抗拒,甚至厭惡。
同性戀運動團體(同運團體)常在公開場合聲稱香港未有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而全世界已經有70多個國家和地區為此立法。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若要符合數份國際人權文件的要求,理應立法,以追上世界的潮流。惟事實上要消弭性傾向和性別身份歧視,究竟是不是單一立法就可以解決問題?
何秀蘭議員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2012年11月初進行電話訪問,調查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權利的意見,結果顯示76%受訪者認為市民普遍對不同性傾向人士存在歧視,64%贊成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蘋果日報11月下旬進行電話訪問,57%受訪者認為不需要立法1,與此剛剛相反)。不過,這項調查中有兩項矛盾的結果。
性傾向是在11至14歲期間開始形成,直到14至20歲之間,其性傾向仍是浮動的,可以受環境影響而改變。或許,有些少年人都曾經懷疑過自己是否同性戀,包括以下這位被訪者。為保障其私隱,我們暫且以化名Yvonne來稱呼她,透過Yvonne的分享,我們可能對「真」「假」同性戀有多點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