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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平機會倡議「自我聲明即可變性」深表遺憾
03/01/2018
平等機會委員會於昨日(2018年1月2日)發新聞稿及上載2017年11月尾已提交的性別承認諮詢意見書,[1] 建議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採納最寬鬆的自我聲明模式及訂立多項侵害人權的刑法措施,本社表示極度遺憾。
平等原則的「創意」應用——討論Taddeucci and McCall v. Italy案件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9/12/2017
歐洲人權法庭(ECtHR)在2016年6月30日 有一宗關於同事伴侶的判案,由於法庭在本案中對平等原則有極為創新的應用,值得與大眾分享,好讓大家反思何為平等。[1]
行出來,由不得我…
陳永浩、吳慧華
| 陳永浩 (恒生管理學院通識教育系助理教授) 、 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員)
29/12/2017
在以往的世界,「行」很多時主宰了人的生活:一個人「不良於行」,不僅反映身體的狀況,更影響日常生活。而「遠親不如近鄰」同樣也反映出距離與人們生活相處中的微妙關係。
生物科技與美容.......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27/12/2017
受訪嘉賓:吳庶忠博士 (香港科技大學生命科學部客座教授)
整理: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提起生物科技,大都聯想到醫學方面的應用。在醫學上,生物科技可以有相當大的貢獻。2015年,英國倫敦已試做了一項以幹細胞治療老年性黃斑病變的手術。其實,人們在日常也會接觸到生物科技,美容產品便是其中一項。
性別自主是人權?變性手術酷刑論的系譜學研究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2/12/2017
變性手術酷刑論
在討論性別承認政策時,不少人高呼政府必須讓無完成變性手術的人獲得異性身份和權利,甚至大聲疾呼讓人憑自我聲明就可以獲得異性身份。他們號稱這大膽和明顯地與兒童和女性權利相沖的主張,乃為獲聯合國背書的「人權」。而羅列了正反雙方論點的《諮詢文件》如此寫道:
向兒童性侵犯說「不」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 註冊社工 | 中國神學研究院基督教研究碩士(主修婚姻及家庭輔導)
(編輯﹕謝芳)
20/12/2017
教養孩童走他當行的路,就是到老,他也不會偏離。《聖經新譯本》〈箴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