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網絡紅人與網上直播的營運及特色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3/07/2018

近來看新聞或去學校的講座,留意到有很多青少年都在拍片,希望成為網絡紅人(網紅),被人注視,當中有不少會將自己的生活趣事、一些高難度動作表演、搞笑片段等上載到網上,甚至是每天直播數小時與粉絲不斷溝通往來、實時表演、談話、給反應等,其實他們有何心態?網紅的影響力在哪裡?我們將會探討一下網紅的興起及網絡直播的營運。

創作團隊在背後支持

網紅,可以是一個人、一隊組合、一隻狗……雖然不少網紅片段看起來只是上鏡人物的自家製作,但其背後往往有一整隊創作團隊去構思、拍攝及宣傳,因為網紅要吸引收看者,就要常常有新點子吸引群眾追隨,影片上架要夠快和夠頻密。而直播紅人背後往往有公司提供宣傳及網絡系統技術支援,這樣才能收到網民的打賞。靠拍片直播能長期養活一個團隊,而且愈來愈多人加入分一杯羹,可想而知成功的網紅其收入應該十分吸引。

資訊多人收看,其意見就能影響別人,不少KOL(關鍵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就是這樣煉成。當然,KOL還包括了文字創作者。然而,以影像發佈的方式與冗長的文字相比,前者會「較易入口」。而當KOL想利用其知名度變成收入時,收看者就得自行小心分辨,他們的分享是出於真誠還是純粹想促銷產品了。

網紅的收入來源

網紅可透過以下方法獲取收入:

1. 平台的廣告費

當網紅備受關注,又有不錯的收入(有媒體稱部份網紅能每月賺十餘萬元人民幣),[1] 而這工作看上去又似乎不是很難做到,不少人就會想成為當中的一份子,他和她就會想盡方法於網絡上吸引人追隨。

當一些人自製短片放上YouTube,成功吸引很多人收看及傳送,成為成功的YouTuber時,YouTube便會因應收看率,將廣告加進短片的開首及中間,亦會將部份的廣告費發放給有關的YouTuber。有YouTuber曾經表示,大概每100萬點擊次數可為YouTuber帶來港幣7,000元至10,000元的收入。[2]

2.  與廣告商合作

明光社

網紅亦可藉著自己的名聲,以分享形式或創意手法,為產品或服務作宣傳推廣。這些影片很多都不是一人可以獨力完成,背後會有MCN(多頻道聯播網,Multi-Channel Network)去做後期製作及將影片放在不同渠道發放,以吸納更多流量、粉絲。一些網紅每月的廣告收入,可高達逾百萬元人民幣。[3]

 

3. 直播視頻的打賞贊助

明光社

網上直播視頻是在內地極快興起的一片肥沃地土,網紅主播成為內地90後的新興職業,有報道指,54%1995年後出生的年輕人的職業意向是成為主播、網紅。據稱不少女生兼職網紅主播,月入可達十幾萬元人民幣![4] 當中的產業鏈十分複雜,競爭亦因著愈來愈多人加入而變得激烈。主播的工作大多就是在經紀公司的直播時間內對著鏡頭與追隨者、粉絲開咪傾談,也許透過才藝表演,如唱歌、跳舞、饒舌,為時可能是每天數小時,而他們(大多是少女,香港的直播網紅男女比例為1:9)面對著鏡頭所講的話和做的事,都是為了博取粉絲打賞虛擬禮物,也有系統還可以讓粉絲送上現金,所得的打賞將會按不同比例拆分,月結後由經紀公司向主播兌現。

4. 接受訂閱

也有一種玩法是會員付月費,每月自動按不同的會員階級在其信用卡扣錢。而主播還會給予會員不同的福利,如直接對話溝通、特別視頻、甚至網外約會等。

5. 網外活動或周邊產品

當網紅的知名度提高,人們知道了他們在不同範疇中的專業及強項,他們會有機會被邀請出席不同的記者會或演出活動,其收入來源就不再只限於網內的片段或直播了。不少商家認為這是十分值得投資,因為邀請網紅比明星便宜,而他們的專業、號召力及粉絲數目亦相當有份量,可謂「性價比」甚高。而當網紅累積了一定數量的「鐵粉」(忠實粉絲)以後,就有信心推出不同的產品,例如書籍、自創產品或品牌,並將產品融入社群,衍生更多支持者,這也是產業鏈的一環。[5]

為留住粉絲挖空心思

由於不少媒體吹捧網紅收入高,更會令人覺得當主播是件輕鬆的事隨時喜歡就上網坐著就可以賺錢。但其實面對愈來愈多的主播、內容創作者的加入,主播為了留著粉絲繼續觀看、打賞都傷透腦筋,既要使盡渾身解數,加添創意精彩內容,亦要加長與粉絲接的時間加強其黏著力,他們亦因而承受巨大壓力。而且樹大有枯枝,不少主播或直播平台為了吸引更多人收看,加入低俗、曖昧、色情、危險的內容。[6] 內地就曾出現不少「美少女直播」,不法的經營者招攬少女當主播,她們以裸露淫穢的表演來吸引用戶打賞。[7] 雖然執法部門不斷地關閉、懲治,但因著金錢的誘惑,這種風氣還是禁之不絕。

 

(本文原載於第121期〔2018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胡卧龍:〈網紅直播做菜 月入十萬〉,《大公報》,2016年11月25日,網站:http://www.takungpao.com.hk/mainland/text/2016/1125/41393.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2] 〈YouTuber靠拍片可達百萬年薪?屎萊姆公開網絡紅人吸金術〉,《香港經濟日報》,2018年2月23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014823/YouTuber%20靠拍片可達百萬年薪?屎萊姆公開網絡紅人吸金術(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3] 羅亦丹:〈短視頻網紅如何煉成 頭部播主月接300萬廣告〉,新京報、中國網,2018年5月30日,網站:http://tech.china.com.cn/internet/20180530/342491.s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4] 秦寬:〈【KOL經濟學】月賺十萬不是夢?內地網紅公司沒告訴你的殘酷真相〉,《香港01》,2017年7月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中國/101634/kol經濟學-月賺十萬不是夢-內地網紅公司沒告訴你的殘酷真相(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5] 彭慧明、林彥呈:〈一人魅力賺贏一家企業 網紅是門好生意?〉,《經濟日報》,2018年1月9日,網站:https://money.udn.com/SSI/digital-news/2018/internet-celebrity/(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6] 向樂高:〈【三亞6136】網紅「千金怡怡」公開房號稱免費約炮 被捕扣留15天〉,《香港01》,2018年3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164838/三亞6136-網紅-千金怡怡-公開房號稱免費約炮-被捕扣留15天(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7] 〈浙江搗破3色情直播平台 女大生宿舍內拍片〉,東網,2018年5月30日,網站:http://hk.on.cc/cn/bkn/cnt/news/20180530/bkncn-20180530201545744-0530_05011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相關文章

毒粉與毒性追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2/01/2024

近年香港偶像文化重燃,新一代的偶像文化遇上網絡,以前劣質追星潮未有因為時代的改變而消失,反而因著網絡文化令情況變得更嚴重,有文化評論指出因著網絡盛行,不少人組成反對某某明星的群組,成為「毒性追星」(toxic fandom)的群體。心理學家指出毒性追星影響個人的心理健康。如果發現自己追星時變得負面,失去了正確的價值和動力的話,應該離開現時的追星群體,去一些健康的組織和群組追星,減少負面的影響。

翻查香港近期的娛樂新聞,不乏毒性追星的新聞,人氣愈盛的明星,愈多負面群組狙擊。例如姜濤前陣子一次外出表演被網民質疑,姜濤貼出該網民的社交媒體賬戶反擊,令網民的身份曝光,姜濤的舉動引發不少負面網絡攻擊,認為他是名人有較大的影響力,不應欺負一般網民。最後姜濤公開道歉,但事件亦引來不少人質疑,這些不喜歡姜濤的人,是否隱姓埋名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公審自己不喜歡的人?

又有一說指在2024年元旦舉行的樂壇頒獎禮前,為了「抗拒」男團MIRROR獨大,部份毒性追星的網民就發起「我呼籲全世界票投尹光!」尹光順利殺入「我最喜愛的男歌手」最後五強。[1] 類似的文化不是香港獨有,外國有團體因為不喜歡《星球大戰》(Star Wars)系列電影、劇集,以及Marvel公司出品劇集的某些安排,粉絲居然成立不同的群體在網上連結起來,出迷因圖(meme)、寫反對文章,恥笑這些公司某些故事的編劇甚至演員等等。[2]

另一種毒性追星的例子就是狙擊該明星或者品牌,但凡他們出現均結集力量給予負評。例如部份Marvel的作品在影視評論網站爛蕃茄(Rotten Tomatoes)就曾被炸得體無完膚,劇集Ms. Marvel就因著近三成網民只給予最低分的一星,令其整體評分曾經出奇地低至6.1分。在香港,MIRROR成員呂爵安(Edan)去年推出的新歌Again,歌曲在YouTube上架就曾經一度有九成dislike(不喜歡),數字也是高得離奇。有傳媒懷疑是因為他曾在演唱會中的棟篤笑環節恥笑自己樂隊隊友搏出位,最後遭隊友的粉絲還擊。[3]

在外國,類似的毒性追星的分析被形容為一次右派反對過份平權文化,[4] 當中分析指部份大財團為了政治正確,大量加入不同種族、性別、性傾向的角色進入一些傳統故事中,令觀眾反感,開始透過網絡政治動員,企圖改變現況,並向有關公司表達對故事方向改變的不滿。有文章分析稱過份政治正確及所謂的覺醒文化(woke culture)事實上仍然過份前衛,未必為一般人所接受,強行透過更改故事框架、加入人物以作改變,只會令人反感,甚至對安排產生抗拒,繼而形成對此厭惡,甚至仇恨。

追星文化本來是個人的身份認同,意思是我支持某某明星,喜愛某某故事,其情感的投射除了當中的人和故事之外,隱隱然也定必包含當中的一些價值觀或者對事物的想法,這些都成為一個人的身份認同。[5] 當這些追星的人有相同的價值,便會走在一起,自然有協同效應,他們會相信類近的事物,亦可以團結造出很多更好的事來。有心理學家指出,粉絲走在一起建立屬於自己的群體,將他們對人或事物的喜愛連結起來,這本來是一件好事。[6] 舊時代的明星,就強調自己要有正能量,相信其支持者們會變成一個更好的群體,所以特別注意自己言行。部份著名的創作人,在創作故事和節目時,亦會提醒自己要有一些底線,因為知道多人喜歡,就更留意自己的創作,減少絆倒人的機會。

如此說,毒性追星,其實就是有一群人擁護了另一套價值觀和世界觀,他們走在一起,以毒性的方式交流,他們同樣也人多,既然群體可以一起變好,當然也有機會一起變壞。所謂毒粉,可以帶來很多傷害,在外國很多恐嚇、騷擾的事件就是因為這些人走在一起而發生。有些明星或藝人遇到大量負評,有時會不知所措,甚至有些人會將事件個人化,認為這是個人因素導致,令自己陷入情緒病的困擾之中,不過也有些人會選擇反擊。無論選擇用何種手段回應,其實也不會令這些毒粉消失,因為他們出現並不單純是因為有某位明星、某個故事、某個流行文化的文本的出現,他們的出現,更多是因為對自己身份認同的選擇而造成。

流行文化很多文本值得被欣賞,當然也有很多可以批判的地方。創作人和藝人普遍接受理性的批評。我們欣賞不同的創作時,不忘也同時留意與我們一起討論的群體,若有些網絡群體本身經常攻擊藝人、作品,或者有很多負面的留言,切記要保持自己欣賞藝人或作品的初心,若有些留言或者言論已經令自己感到不安,甚至有一些負面情緒令自己覺得支持不住,實在可以選擇離開,選擇一個令自己感到舒服的地方追星,千萬不要害怕離開,因為保護自己的心靈,比一切重要。[7]


[1] 〈網民呼籲全城票投尹光 力壓MIRROR奪叱咤我最喜愛男歌手〉,LINE TODAY,2023年11月14日,網站: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x2MqLMw(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5日)。

[2] Melanie McFarland, “Let's all stop ignoring The Fandom Menace. It's real, and it's winning,” Salon.com, last modified June 30, 2022, https://www.salon.com/2022/06/30/marvel-star-fandom-menace-gamergate/.

[3] 吳順芯:〈Edan成MIRROR「負評王」 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香港01》,2023年9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眾樂迷/939628/edan成mirror-負評王-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8日)。

[4] Rewriting Ripley, “In Plain Sight: How White Supremacy, Misogyny, and Hate Targeted the Star Wars Sequel Trilogy and Won,” Medium, last modified March 12, 2021, https://rewritingripley.medium.com/in-plain-sight-how-white-supremacy-misogyny-and-hate-targeted-the-star-wars-sequel-trilogy-and-2fd0be4b242.

[5] Victoria Taylor, “Toxic Fandom: What Is It?,” Medium, last modified January 31, 2023, https://medium.com/change-becomes-you/toxic-fandom-what-is-it-c8c1520beb06.

[6] Lynn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Psychology Today, last modified July 16, 2022, 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intl/blog/the-science-fandom/202207/how-fandom-turns-toxic.

[7]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香港教育究竟發生甚麼事?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8/11/2023

踏入2023學年,香港教育界實在風起雲湧。從大、中、小學,甚至到幼稚園,同一學年都發生了種種事件,由校內爭執,到被殺校,甚至賣校,有學校甚至要出動一人一萬元獎學金「搶學生」。

新聞日日新鮮,故事層出不窮。有人說,香港教育問題在於學童人數下跌,但其實這究竟是因?還是果?香港教育,究竟發生甚麼事?

香港教育制度,從來都是「贏在起跑線」:小朋友要考入心儀的幼兒班,幼稚園,才能有較高機會派到理想的小學和中學。以往名牌幼稚園「爭崩頭」的新聞時有所聞。然而一間創校已近60年的老牌幼稚園兼名校,卻宣佈在2024/25學年起停收幼兒班學生,在2025/26學年完結後停辦。校方指出停辦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學校入學人數持續下降,入讀新生「只有」300人(其實香港幼稚園很多都規模細小,全校也沒有300人),較以往每年的500人大幅減少;而同一時間,學校的目標客群:即年輕家庭移民成風。加上包括校監、校長、管理層等教職員團隊中,不少已屆或接近退休年齡,校方就乾脆決定停校罷了。

而學生不足的問題,其實一早已影響到小學層面。以往十多年,小學「縮班」和「殺校」已經時有所聞。在今年的「殺校」風潮中,位於香港老牌屋邨華富邨,幾乎由開邨以來已建校的天主教小學發出公告,因屋邨重建,和學齡人口呈結構性下跌,學校將會逐年停辦,學校由2024/25學年起停止收錄小一學生,直至2028/29學年結束後停止營運。當時教育局還只是輕描淡寫回應,表示會長遠規劃公營中小學學位供應,以「軟著陸」為目標,逐步有序調節學校數目。

但對於被「殺校」的一方,除了接受殘酷事實之外,還想繼續營運的,自然就會不斷努力掙扎爬到「死線」之上。位於長洲的一間教會小學,在新學年因小一收生人數只差一人,未達16人的「開班線」,因此在教育局的政策下,學校不能開辦小一班級。缺少同學入學,其實學校就像被判「死刑」。但學校不甘就此停辦,於是申請將小一轉以私立方式營辦,後來更出奇招搶人:表示「為鼓勵更多學童接受基督教以愛為中心的教育」,2024/25年度9月份入學的小一生,每人可以獲得由辦學團體提供10,000元「特別獎學金」。校方在公告中表示,除獎學金外,同學亦可以免費獲得六套校服、豁免書簿費及雜費等。在這奇招推出之後,社會議論紛紛,而教育局則指,根據《學校行政手冊》訂明,學校不應以金錢或物質吸引學生報讀或挽留學生,以維持學生的註冊人數。局方指出該種做法並不恰當亦不道德,但卻提不出更好解決問題的方法。

言猶在耳,殺校潮早已由小學蔓延到中學。港島灣仔半山另一間有64年歷史的老牌教會中學,辦學團體於2023年9月15日突然宣佈,已達成協議將其屬於私校的幼稚園及小學部,併入現時位於西九龍的私校香港道爾頓學校,而屬津校的中學部則於2025/26學年完結後停辦。然而這個類似殺校的「合併」,事前既未有對學校職員、家長進行諮詢,公佈時也引起巨大爭議。該校中學部的校長之後曾發聲明反駁辦學團體的停辦理由(如學校收生人數其實在持續上升,學校設施持續更新,反映沒有辦學團體所謂的財政困難),惟聲明在事後很快就從校網「被移除」。中學部的家教會主席力爭學校讓學生在原校完成中學課程,同學也拍攝影片,向行政長官李家超讀出公開信,希望當局能審視學校情況並給予新校舍;但通通不得要領。學生的影片上傳至社交媒體不足四天,與校長聲明一樣,又被下架。教育局則指,任何影響學生的學習和身心發展的舉動必須立刻制止,如果學校有管理不善的地方,教育局會嚴肅跟進。有立法會議員表示,辦學團體非因收生不足下交回辦學權罕見,辦學團體像從商業角度考慮學校營運,與教學倫理存在衝突。不幸地,由幼稚園、小學、中學的辦學爭議,愈演愈烈,及至大學層面,除了有自資院校收生不足的情況,連兩大龍頭名牌大學都出現辦學管理爭議,繼而爆出對管理層,和對校長發動「政變」,若是繼續說下去,像希伯來書作者所言,「時間就不夠了。」(來十一32)

誠然,香港人口下降,年輕家庭移民離港,都是導致縮班、殺校的近因。但若我們只問「病徵」,不問「病因」,以為靠著「輸入人口」就會解決問題,或是天真地以為人口會回流,那問題就只會繼續下去,病情也不會得到紓解。很可惜的是,香港教育,在回歸前後已經踏入不同的變革之中。歷經課程改革,會考變成DSE,加入國民教育科不果,到通識變成公社科,各種丕變之下,學校早已透不過氣。而經過2019年社會運動及疫情重創後,今日香港社會不少問題,在「國安法」、「被完善」的新形勢下,已變成難以啟齒。當政府給人的印象並不是立心解決問題,反而提出問題的人會因著不同理由被解決,一切,似乎都無話可說了。

同樣地,縮班、殺校,其實不只是發生在教會學校中。由官校,到其他辦學團體的津校也會遇上同樣情況。但我們都知道箴言二十二章6節的教導:「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教會辦學,除了是營運一間學校,做好成績,成為名校,有好名聲(的確,由馬禮遜教育協會起,香港最早的教育工作就是由教會開始;而不論天主教還是基督教,基督信仰在中國,從來都有辦好學校的美好傳統),也是真真實實對信仰的實踐,和將使命傳承給下一代。這使教會辦學與一般學校營運(尤其對比一些以營利為目標的私立學校)有著不一樣的理念和價值觀。

可惜的是,若教會學校,不單不能持守應有的價值觀,反而變成「為營運而營運」、「為生存而生存」,要出盡奇招,甚至淪為商業計算,以「賣盤」來營運教學這門「生意」的話,不單招牌保不住,恐怕名聲也會賠上了。這不只是本末倒置,而是可惡和可憐。

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孩童的挑戰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9/07/2023

即使我們無法不面對網絡的時代,也被迫要適應在這個時代下所產生出來的現象。網絡時代的模式亦不斷地轉變,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特質,這對孩童或青少年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明光社於2023年5月30日舉辦了「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兒童的挑戰」網上講座,我們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為我們講解現今網絡媒體文化的現象,與我們一同思考如何應對,特別是在家長教導孩童方面。

明光社

梁博士提到現今多媒體網絡年代的社會特色是個人化和部落化。個人化是指人們在不同的場景中,縱然人與人的距離都非常近,但都只會留意著自己的手機。梁博士指出年輕一代往往會認為長輩級的人是跟不上時代的、不會懂他們在做甚麼,這也是他們的新潮優越感。而部落化則是指我們以往認為錯誤、不應該做的事,但在網絡上提出這些話題卻會得到人們的支持,即使是明顯地有違道德的事,例如「強姦快閃黨」及組團自殺等等。

多媒體網絡內容隨著科技的發展,影像和聲音都會令人感到愈來愈刺激,使到人們更難忍受沉悶的事和人,諸如上班、學習等等,人會更加自我中心,梁博士指,很多時候,一些事情如果不在人有興趣的「雷達」上時,他們便完全不關心,甚至將事件當作沒發生過。

另外,網絡時代所造成的自我中心,更會影響家庭成員的關係。梁博士以自己的子女為例,他們要求梁博士傾談,總期望即時的回應,而在日常生活中,她傳訊息給子女,大多時候都得不到或很遲才收到回應,就像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不對等的一樣。而且,這種自我中心使孩童不會做不喜歡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則會要求父母提供協助,子女亦不太會為家人付出,甚至有些極端的事件曾在報章上出現,例如在內地有15歲少年為上網而弒母等等。即使不是一些極端的情況,上網與否,課金與否,父母也很容易與子女產生磨擦。

網絡對於孩童和青少年來說,是一個大森林,當中除了無限的知識,亦有許多網絡陷阱,而梁博士都特別提到現在有許多網上情緣騙案和裸聊勒索事件在發生,她亦提及了一宗新聞,一名少年疑因誤墮網絡騙案而選擇跳軌輕生,這些網絡陷阱都是孩子需要提防的。

最後,在家長角色方面,梁博士認為家長需要給予子女更多的關心和刻意的教導,讓子女懂得感恩,知道自己擁有的一切其實是來自父母,而且父母也要在適當的年齡才給他們使用智能產品,以免他們沉迷上網或耽誤了自己的親情和友情。

以上只是梁博士分享的部分內容,如想收看足本講座,請點按以下連結。

收看講座

看闊一點、看遠一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1/2023

人生總有許多不易解決的難題、不想面對的處境、以及不能逃避的現實,有時,學會看闊一點、看遠一點,才是避免令自己走進死胡同的最有效方法。特別是作為父母的,對子女總會寄予十分高的期望,而期望愈高、壓力愈大,對雙方都會造成很大的壓力,學會如何調校自己的態度和期望,對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十分重要。在香港的教育制度之下,最容易令親子關係緊張、產生磨擦的就是做功課和溫習的問題,因為愛之深、責之切,家長無法像補習老師般抽離,過份上心,以至容易牽動自己的情緒,按捺不住就會說出一些過了火位的話,因此,學會避免說一些會傷害關係的話十分重要。又例如在性教育方面,家長和老師往往既緊張卻又不懂得如何開口,卻容易忽略了性教育其實也是價值教育,誤將它看成只是與生理發展和性行為有關的教育,看闊一點,才更容易將它融入日常生活的不同話題,教的時候不會太過尷尬。

而在網絡的年代,要避免被別有用心的人牽著鼻子走,必須先學會主動而非被動地接收網絡上的資訊,更要橫向查證一些重要的訊息,並且刻意避開一些明知很有問題的「山怪」。當然,人生最不容易面對的問題是死亡,以及在生存與死亡之間的掙扎,如何死得安樂或者可以安樂地死去雖然在香港仍未成為熱門的話題,但教會群體應看得遠一點,才能更有效協助弟兄姊妹面對時代的挑戰。最後,堂會與機構之間本應是最佳的伙伴,但往往又未能發揮最大的協同效應,作為堂會和機構的領導,為了天國的事工,實在有需要不斷反思,如何共創雙贏。誠願在2023年開始,透過今期的《燭光》,能與大家一起看闊一點、看遠一點。

新網絡世界下的倫理想像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2/11/2022

回顧一下近五年明光社雙月刊《燭光》的內容,網絡與媒體、新媒體的議題突然增加了,由電競、假新聞、直播,到元宇宙、AR(擴增實境)、虛擬偶像,我們好像在網上經歷了很多不同的事情,加上近年社會政治環境變化,我們多了很多新的日常,不但工作、課程、活動在網上舉行,甚至對社會的意見也是在網上發聲。媒體亦十分重視網上的討論和故事,很容易就將不同的內容推上報章,如轉載網上討論區的內容,商家由以往拍15秒的廣告,改為花時間拍網上短片、甚至長片,介紹概念而非產品。如此種種的改變,我們該怎樣去分析和想像未來的發展呢?

美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自2021年開始做一個「非科學調查」,找了一批人去想像數碼科技如何改善人的生活,受訪者分享到他們所想像的2035年會是一個怎樣的美好數碼新世界。[1] 數以百計、來自不同行業的受訪者,在調查中回答指定的問題,在合共過百頁的「回應」中,他們表達出對未來世界的想像,有趣的是,他們提出幾個科技發展的方向和願景時,同一種科技,既可帶來便利,也會帶來隱憂。我們先看看他們提出的幾個方向,再討論一下有關的問題,科技能否解決。

1. 建立更好的網絡空間

大部份受訪者認為透過新的工具,可以令大家在更安全的環境下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想法,人工智能可以更有效地將有問題甚至有害的留言刪除。不過我們一聽也知道魔鬼在細節,誰管理留言區的內容,也容易被形容為操控,我們怎樣可以令人在安全的環境下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其實甚難,部份留言如果內容非常尖銳,影響到現實政府的權力運作,該如何處理?我們看到疫情期間,有社交網站主動禁止發佈一些關於疫情的陰謀論,又或者有部份政府會就禁止仇恨言論立法等等,可見不同地方有自己的規矩,我們要討論的除了是介面是否容許有言論自由的空間,還要討論這個社會對言論自由應否有一條全面又有共識的底線。

2. 建立有效率的社群

近年不少人發現社交網絡平台可以結連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可收集、整合資料,甚至互相交換意見,成為有益的群體;不過我們也發現使用同樣的工具,可以集合一些破壞社會的組織和群體。不少受訪的科技專家建議應該使用人工智能去幫助一些能產生正能量的社群,同時提前發現有問題的社群並將之消滅,令社會可以成為更美好的世界。現時社交網站也會刪除某些特定主題的分享,例如分享自殺方法,減少網民因為互相學習自殺方法而帶來悲劇。不過,我們也同樣要問,如果進一步實施類似的措施,社會如何決定甚麼是好的群體,甚麼是壞的群體?

3. 為每一個人充權

不少受訪者認為未來的世界,每個人應該可以在網上有足夠的主權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例如投資,有自己的網上身份、私隱,亦可以透過人工智能,用自己的語言與不同國家的人溝通,甚至可以參與不同的政治決策活動,表達意見。

近年互聯網不同的新發展,例如加密貨幣,區塊鏈等技術,令人產生很多新想法,當中除了可以解決一些舊有技術的問題外,同時亦帶來一些新的可能性,例如人可以有實名和匿名等不同的身份,網上的資料可以安全地存放在不同地方,新科技可以令數據得到更好的保護。[2] 我們或許會問這些科技會否持續發展,而同時我們亦會問:不懂得新技術的人會否被淘汰?

4. 新的工作和生活模式

承接上一點的討論,很多人認為疫情無疑為社會帶出了有關工作和生活的新想像,例如人是否一定要在一個指定的地點工作?工作時間又是否必定是在指定時間?網絡可以怎樣為人的生活提供協助?網課、網上會議,甚至網上崇拜能否取代面對面的活動?當中如何混合(例如同時有面授課堂和網課)才能產生最大的效益?這一切已經成為很多人對未來的新想像。另外,會否有些新的工作模式因此而出現,改變舊有的模式?當然這又同樣涉及很多人在工作上轉型,當在網上有很多事情都變得可能,很多工作,例如銷售,原來可以透過人工智能來完成,那麼人類還可以做甚麼呢?

5. 處理更複雜的問題

有了不同的虛擬視點、人工智能等技術,很多以前只能用人腦做的「沙盤推演」活動,[3] 可以紛紛改為用人工智能模擬出來。我們未來更可以透過科技做出更多改善人類生活的事情,例如有效使用能源,當所有家具都與互聯網接駁,便能在最省電的情況下,使用空調、電燈等電器。人類甚至可以透過人工智能,更有效地研發和生產疫苗。當然不少人也會擔心到時會不會出現一種情況:到底是我們控制機器,還是由機器控制人類生活,但無論如何我們可以想像到,在新的網絡世界下,我們有更多的可能性,但人與機器如何調和,這將會成為未來世界要討論的一個問題。

總結

回到今日,我們不難發現社會的討論仍然停留在網絡騙案、交友色情陷阱、網絡安全等問題,但我們是否知道今日的孩子其實已經活在一個與以往截然不同的世界中?不過我們不難發現,雖然社會口口聲聲說重視科技發展,但對於科技的基建,以及社會各界對數碼知識與素養(Digital Literacy)的認知仍然不高,導致很多人進入科技世界,卻不知道科技世界的危險,從而衍生出不同的問題,也不懂怎樣處理這些問題。

明光社

明光社在2020年底至2021年推出「有品上網」青少年品格培育計劃,倡議良好網絡公民的八大數碼生活技能及良好品格和態度,我們製作了教育單張,[4] 還有多條品格教育動畫短片,[5] 有關資源以小學生及家長作為對象,當中提供了使用互聯網的幾個重要原則。「有品上網」青少年品格培育計劃是由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華永會) - 2020年度慈善捐款「生命教育」計劃贊助。有些互聯網的使用原則,例如在網絡上要有同理心,學習建立良好的數碼公民身份,有批判思維分辨不同資訊等等,其實今日對所有網民也同樣重要。面對互聯網和新媒體,我們認為社會大眾必須先多些學習和理解,之後才可以更有效提出好的政策,或者相關的倫理討論。若沿用以往的思維去想像未來的問題,只能解決表面的問題,未必能處理當中更多複雜的情況。

 
明光社

教育單張

品格教育動畫

(本文原載於第147期〔2022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Janna Anderson and Lee Rainie, “Visions of the Internet in 2035,”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February 7, 2022, https://www.pewresearch.org/internet/2022/02/07/visions-of-the-internet-in-2035/.

[2] Ryan:〈【硬塞科技字典】什麼是區塊鏈(Blockchain)?〉,INSIDE,2016年7月6日,網站: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6699-what-is-blockchain(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3] 沙盤推演,原指軍事行動前在沙盤上模擬作戰策略,以分析戰略利弊,後來多用於對事情的發展、結果進行的模擬評估,以掌握事情的演變及達成預期目標。參〈沙盤推演〉,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站:https://dict.rev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128994&la=0&powerMode=0(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4] 〈有品上網我至叻 做個負責任的網上使用者〉,明光社網站,2021年10月,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myimage/files/misc_activity/20210126_project_wisewebusers/n11842_webwiseusers_leaflet.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5] 〈品格教育動畫〉,明光社網站,2021年,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project/2021/wisewebusers/section/video(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閱讀網絡新聞要小心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4/09/2022

「英國牛油貴?」「林鄭也移英?」網絡討論區,不記名秘密留言區常常有未經證實的故事,以前這些留言討論區的內容,不會隨便被放在報章上,但今時今日大家習慣在網上看新聞,不少新聞網站也會將這些「討論區故事」一字不漏的用寫新聞方式放在網站上,供網民轉發、留言。這些用新聞寫作手法寫的文章表面上「似層層」,但其實不知真偽,這類「新聞」是如何扮出來的?我們可以怎樣用幾招簡單的方法拆解?

新聞材料來自討論區

大家讀中學時,也學過寫實用文,老師會教大家怎樣寫「新聞稿」吧,就是將一件事用「新聞稿」的方式寫出來,這類文章不外乎有幾個特點:

  1. 倒金字塔式

先將最爆炸的內容寫出來,例如:英國機場疑似出現前特首林鄭的蹤跡;英國牛油價格創歷史新高;中國經歷60年來最大熱浪等等。

  1. 引述各方消息

新聞不是一篇記敘文,作者甚少以第一身寫作,通常會引述不同的消息,例如:「某某網站有人發帖」,又或者「根據某某留言區的討論」等等,然後開始引述對方言論,甚至加插短片。

  1. 加入不同意見

新聞有時為求多角度,會加入不同的人對事件的「回應」,寫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會找相關人士「似層層」地就上面引述的事件作出回應,並提出意見,有時可能因為截稿時間太短,部份文章直接找幾個比較出位的留言放在文中,就扮有各方回應。

如此說來,如果討論區有一個精彩的主題,用這些方法撰寫一篇幾百字的短文,要爆點有爆點,要故事有故事,要回應也有回應,這種稿件寫來毫不費力,而且本小利大,一旦內容爆起來,會帶動大量流量,幾乎無本生利。不少傳統媒體也大量生產類似的網站和社交網絡平台專頁,有時傳統新聞和網絡新聞同時在相同的平台出現,一不留神,就會被這些由網絡討論區的討論改篇成的新聞所影響,以為這些也是有確鑿事實的新聞。

查證工作不可少

討論區的內容可以變成新聞嗎?當然可以。不過,我們會問其內容是否真確,所以記者理論上有責任做大量的查證,包括:

 1. 故事有找回當事人做訪問嗎?

 2. 作者所說的故事是真的嗎?有沒有查證?

 3. 如故事涉及第三方,被指責的人有回應嗎?

 4. 故事提及的事件,還有其他目擊者,或者具名的消息來源證實嗎?

 5. 如果新聞是引述自另一個傳媒,該傳媒原本的報道是怎樣?該傳媒本身具公信力嗎?

如果不時閱讀網絡新聞兼細心的人,應該很容易就能分辨到,某些網媒根本不求甚解,不會做任何查證,有一些網媒是認真做查證的,也有一些網媒,常常寫「本網曾經找有關人士但未果」等等,當中有多少人是真心查證,多少是走過場寫幾句說法增加說服力,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避免跟車太貼

新聞公信力,往往需要時間建立的,閱讀傳媒的能力也如是。面對真假難分的新聞,網絡有句話叫「切勿跟車太貼」,意思是事情往往還有很多可以發展的方向,不要太快跳到結論。記得之前曾經有本地傳媒轉載外國傳媒的報道稱,英國某個牌子的牛油以一公斤近十英鎊(約九十港元)的價錢發售,以證明當地通脹嚴重。事件曝光後,不論是英國人還是香港人,也問同一個問題:真的嗎?但後來大家卻發現,事情的確是真的,但同樣也有三英鎊一公斤、六英鎊一公斤的牛油在同一間超巿販賣,而且該牌子的牛油價格,很快就回落了。

可見閱讀傳媒的報道,除了留心事情有沒有核實外,最好還要看看該傳媒有沒有跟進報道,如果事情有改變他們還會報道嗎?如果發現他們只是作譁眾取寵的報道,大家看多了,也只是被這些事情的表象吸引,難以對議題有深入的理解。要學習做理性分析,有時學會辨認哪個傳媒的資訊比較可靠、可信和深入,可能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資料庫

新聞來源變得模糊

英國牛油價格上漲的新聞,除了有外國傳媒報道,也有網民在facebook發帖文和應,令事件進一步廣傳。社交網絡平台的出現的確便利了網民彼此之間的聯繫,除了分享生活點滴,不少用戶更會在平台中分享新聞或對時事的看法。在美國,2021年就有調查發現48%的受訪美國成年人,他們是經常或有時透過社交媒體接收新聞。[1] 有學者就指出,社交媒體令資訊來源變得模糊,新聞機構可以在自己的網站、社交網絡平台發佈新聞,但有關報道也可能純粹以一則帖子的形式,經轉發送達到社交網絡平台的用戶面前。用戶如果想弄清楚資訊來源,需要一層一層追蹤、翻查訊息的來源;不過在大多數情況下,用戶在分享訊息前,都很少會核查資訊的來源。[2]

 

(本文原載於第146期〔2022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Mayson Walker and Katerina Eva Matsa, “News Consumption Across Social Media in 2021,”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pewresearch.org/journalism/2021/09/20/news-consumption-across-social-media-in-2021/.

[2]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39,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憑歌寄意回應負評

歐陽家和 | 明光社前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5/08/2022

以前,偶像是神一樣的存在,歌星明星即使面對輿論壓力,但因為較少與大眾作近距離接觸,所承受的壓力相對較少,當然他們也會有情緒失控,或者壓力很大的時候。今日的偶像因著互聯網,比以前透明得多,已經不再是神一樣的存在,他們變得落地貼近大眾,但同時因為太貼近,他們會非常近距離地接受不同的訊息,當中有不少訊息、留言對一位歌手來說,可以造成非常大的傷害。部份不喜歡某位歌手的人,甚至更會組織群組去批評、踐踏、傷害對方,今日的歌手,有時甚至會出歌還擊,火藥味濃。

偶像的必修課

歌手被網民評頭品足,早就成為不少演藝人的「必修課」,如果面對負面批評、網民攻擊,仍能不失禮貌、不影響情緒,是非常困難。早在十多年前就有歌手方皓玟的一曲To Haters,表達如何在網民的面前,仍然要努力做好自己,而不只是單純的討論網民的行為,畢竟人也只能努力做好自己,才能面對群眾。

之後不少男團MIRROR的成員,也有透過歌曲表達自己的想法和面對不同聲音的壓力和回應,當中最明顯的莫過於Anson Kong在頒獎禮後因為拿不到自己想得到的獎項,失望到即場黑面,之後被傳媒和網民批評,他最後唱了《黑之呼吸》來表達自己,指他在眾人面前黑面,只是真誠的展露了自己的感受,即使這樣有機會招惹口舌,也堅持活出自己。

又例如MIRROR的另一位成員Anson Lo(盧瀚霆),他的歌曲Ego也在問網民不同方向的批評和建議,有時會令人不知道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甚至有時更覺得網民為了譁眾取寵,故意說一些很誇張的評語,企圖去帶領討論的方向,事實上沒有理會藝人本身的內心感受。類似的歌其實不少MIRROR成員也唱過,當中突顯了成員成為藝人、明星過程中的掙扎。這種歌曲也引來很多的共鳴。

勉強比較,不如不聽

除了表達自己的感受外,更有部份歌曲有「還擊」感,例如MIRROR的Warrior,這首歌的MV可在YouTube收看,而在歌曲的文字描述中,就主動質疑「老海鮮是無法明白新物種的」,甚至要「懷著打不死的戰意信仰精神,即使地球已死,我們還有開拓新宇宙的戰鬥力」。雖然社會上不少人將之描述為與社會有關,但回望歌曲的描述,本身應該是在回應樂壇或娛樂圈已死等說法,他們希望實際用好音樂去回應一些網民的指控。除此之外,類似的歌曲當然還有在2021年推出,由多位年輕歌手合唱的歌曲《樂壇已死》,當中的歌詞就更直白地指出,你不聽新歌也可以,也請不用與以前比較:「贈你這卡式機,聽返你舊時多優美。」

由溫婉的表達自己想法,到還擊,最終當然還有更毒舌版本的回應,例如Jace(陳凱詠)的歌曲《收聲多謝》就更加老實不客氣,明明知道「專家」是為了有話題才講,就直接請對方不要聲控人,請他們全部「收聲多謝」。可見香港新一代的藝人一方面要面對著比上幾代人更直接、更埋身的批評,他們有時甚至會很難面對這些批評,但過程中他們更要學習如何閱讀這些負評,然後化為正能量,將自己變成一個更加強大的人,以致能面對這些東西。

藝人也是人

雖說「食得鹹魚抵得渴」,用流行的說法去表達就是「份糧包嘅」,但說實話藝人也是人,社會大眾可以欣賞他們的創作,也可以評論,但觀乎網上的確有不少人是為評論而評論,部份根本就是人身攻擊,內容也沒有甚麼養份,這些為點擊而來的留言,最傷害的是藝人本身。事實上沒有人希望做一份正當的工作卻每天被人無故評頭品足,特別是當他們其實沒有做錯甚麼事的時候。

藝人說到底也只是流行工業下的一種商品,所謂「百貨應百客」,你不喜歡可以不買,實在沒有必要透過網絡攻擊,逼藝人、明星、歌手做你喜歡的事,當然你也可以表達想法和意見,但前提還是應該議事論事,當討論超越了理性,輕則影響討論區的氣氛,重則影響藝人本身的情緒。不少藝人會因為網絡的留言或者討論,坦言會感到不開心,甚至有壓力,也有藝人因此而衝動地做了不合適的回應。

今日的藝人之路不好走,但願大家多點包容體諒,少點攻擊,這樣才能百花齊放。

有小聰明「呃Like」不等於有智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4/2022

近日有五名男子於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犯了妨擾罪和《香港鐵路附例》,因為他們帶備麻雀枱於港鐵列車中打牌,並於社交媒體分享他們的「有趣」影片。雖然,其中一人稱只是想「假扮打麻雀拍趣片」,但他們被警方斥為自私,阻礙車廂內的通道。[1]

不少網民鍾愛拍照或拍片並於社交媒體中分享,他們的原因當然有很多。當中除了為滿足感和把自己想說的向大家分享外,另外可能還有兩個原因:一、「多巴胺」作祟;或二、「瑪門」作祟。先講「多巴胺」, 它是大腦神經的傳導物質,在做一些事而得到獎勵時,我們腦部會產生它,以令我們感到愉悅和興奮,它也會促使我們想繼續得到它,以致重複再做有關事情。打機成癮或網癮都與這個原因有關,之前於明光社「漂一本有聲好書」的「行為上癮(上/下集)」影片便作過有關的介紹,大家可以按此瀏覽。而有不少網友亦因為想得到別人讚賞而不惜冒險來製作出人意表的相片或錄像。

而另外一個原因,是為了「瑪門」——分享頻道的廣告費。不少網紅拍片上載到平台上,都是為了得到頻道收入。根據網上的資料,YouTuber的訂閱人若有數萬或過百萬,他們每月的廣告費可以多達數萬或十至二十萬元,除了訂閱人數,表現評分也影響收入。[2] 為了要吸引觀看者點讚,網紅都非常勤力,常常製作及上載新片,內容也要有創意和趣味。

然而,為了別人點讚,是不是就可以甚麼都上載?很多人都有小聰明,想到不同的點子和創意去吸引網民的眼球,但他們的做法不都有智慧,製作的內容也未必合法,未能讓自己和別人獲益,影片也不適合任何年齡人士觀看,如:犯案的片段、賣弄性感內容或露骨的片段;又或是未經當事人同意、偷拍得來的錄像等。另外,亦有些是網紅為博點擊而挑戰個人極限,最終卻發生意外,以致換來悲劇收場;又或如上述情況,網紅在列車中以身試法,更上載罪證到網上,結果被懲處罰款,實為不值。

網絡某程度上是自由的,可以讓我們分享自己所想的、所創作的,但我們亦要小心拍攝時的安全及清楚了解事件本身是否合法,大家在拍攝前和上載前,都務必要三思而行,否則只會自投羅網。

 


[1] 朱棨新:〈5男港鐵樂富打麻雀至彩虹 4人並用長者卡乘車 各罰1千警斥自私〉,《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757778/(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2] 策權翊匡:〈車CAM特警YouTube頻道收入多過大J?網民:偷車cam片原來咁好賺〉,《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6%95%B8%E7%A2%BC%E7%94%9F%E6%B4%BB/757583/(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直播帶貨對消費文化的影響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31/03/2022

網上購物近年大行其道,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大家不能外出,令網購幾乎成為購買日常用品的唯一選擇。不過很多人也認為網購時沒有看到實物,也不能在店內試用,未能確保物品好壞,網購平台先後引入展示產品相片、影片的功能,讓商家可以上載有關資訊,令用戶能更具體看到產品,刺激銷量。而近年更流行用直播的方式,介紹產品之餘更直接在你「面前」試用、試食、試穿,務求讓你體驗如同有銷售員在你身邊的感受,同時又以網購特價招徠,吸引你買貨。這種銷售手法究竟是怎樣流行起來的呢?

傳統來說,香港不乏直銷的活動,即使今時今日去到一些巿集,或者比較舊的社區,例如深水埗,不時都能看到一些途人聚在一起,聽人介紹產品,之後有示範,最後還有特價優惠,這些散貨場往往集團式經營,亦很有歷史感,當中講求的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買東西,產生一種羊群效應,最後銷售員可以賣出大量的貨物。

人流帶來商機

到了網絡世代,要集合「人氣」來參加買賣活動,並不容易,因為人本身就只是一個虛擬身份,要在其中設置買賣場,首先要有合適的場地,之後要有商品,有販賣的人、圍觀的人等等,才能構成一個虛擬巿集的效果。近年不少平台為了增加人流,引入直播活動,期望達到吸引人流的果效,愈多人在該平台停留,就愈有機會做買賣,所以在內地有極多直播平台,例如2021年淘寶雙十一的銷售活動,一個人做直播帶貨,可以有數以億元計的銷售額。有媒體曾報道,內地近年直播帶貨發展迅速,有統計顯示2020年市場規模按年大幅增長,推測2021年整體規模高達10,000億元人民幣。[1]

亂象的出現引發規管

利潤是可觀的,不過,直播帶貨在內地同時也出現了不同的亂象,有些人在銷售時胡亂吹噓,之後被消費者發現產品實況與聲稱的有出入,另外又有消費者發現直播帶貨的主播聲稱是「全網最低價」,豈料貨還未收到,卻見到了「突破最低價」,頓時感到被騙。內地有關部門亦認為有關發展並不健康,所以開始嘗試規管,引入類似考牌制度。[2] 不過直播帶貨的文化已經建立,要香港做到像內地般的規管,十分困難。[3] 實際上,部份從事直播帶貨的人,為了吸引人買貨,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會做有違道德規範的事。

在香港直播帶貨並不流行,雖然很多人開班教人做直播,但針對的都是將香港產品賣到內地巿場,或者為部份香港產品或服務做一些錄播的開箱影片或者介紹,鮮有以直播的形式做促銷。就算有電視台嘗試做類似的節目,但直播帶貨的活動暫時未有在香港流行起來,一來是因為香港地方很小,買東西很容易就看到實物,所以沒有必要為了購物看直播,二來就是有興趣看直播帶貨的人,在街上就看可以看到一些直銷產品,也沒有必要找網店看直播帶貨。

消費者委員會曾表示直播帶貨和直銷一樣,容易有誇張失實的宣傳,以及在時限內要求消費者作出非理性的購物行為等等,其實這只是眾多促銷手法之一,在內地消費平台購物,本來就有不少風險,如果不多加留意,隨時就錯買了不必要的商品,或者買了次貨,要退貨或者要爭取原本的消費者權益,就更不容易了。

香港明星去直播帶貨

不少媒體報道有很多香港明星去做直播帶貨的主播,他們名氣雖大但賣出的貨品卻很少,只有少數如苑瓊丹可以成功轉型成為「直播主」,其餘的港星都大嘆在直播間好幾小時,賣出的貨品卻不多,[4] 可見明星往往不是直播主成功的因素,反而是能否與網民作近距離互動交流,帶動直播間的氣氛,才是成功的關鍵。

有在香港專門教人做直播帶貨的導師分析,直播帶貨只是內地網紅經濟的其中一環,事實上除了帶貨可以賺錢,幫自己做人設(人物設定),例如保險專家、育兒專家,一樣可以賣出相關產品,又或者可以將自己變成專業的直播主,透過做短片增加流量,然後做植入式廣告,也是賺錢的模式之一。[5] 可見影像吸引人消費購物,賣廣告已經不是唯一吸引人消費購物的方法了。

 

參考資料:

蔡承浩。〈跨境營商系列 | 如何做直播帶貨-台前幕後的準備〉。數碼學堂。網站:https://academy.hktdc.com/tc/videoseries/CrossBorderECommerceSeries/T1-5-Prepare-for-Live-streaming-E-Commerce

BBC News 中文。〈中國主播訓練營:直播帶貨熱潮下的暴富夢〉。YouTube。2021年5月22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1bg-GrO-t4

 

(本文原載於第143期〔2022年3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購物模式】數碼媒體公司:直播帶貨5年內有望成主流〉,now財經,2021年10月19日,網站:https://finance.now.com/analysis/study.php?topicId=13&newsId=690911&c=(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2] 〈「直播帶貨」成正式工種|中央發布職業標準|最基本初中畢業|升職考牌要過3個試〉,香港財經時報,2021年12月4日,網站:https://www.businesstimes.com.hk/articles/136394/直播-帶貨-直播銷售員-正式工種-中央發布職業標準-最基本初中畢業-考牌要過3個試/(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3] 倪文迪:〈內地規管直播帶貨 流量至上值得警惕〉,《香港01》,2021年12月2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觀點/707199/內地規管直播帶貨-流量至上值得警惕(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4] 倪小珊:〈正職直播帶貨 苑瓊丹賣兩餸飯誓做全港第二〉,《晴報》,2022年1月28日,網站: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3167253/正職直播帶貨%20苑瓊丹賣兩餸飯誓做全港第二(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5] 臻學堂:〈「團戰2」自媒體全方位課程簡介會〉,facebook,2022年2月11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watch/live/?ref=watch_permalink&v=490452979131270(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突然大熱的NFT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31/03/2022

如果有留意新聞,近來或會發現多了一個名詞被美國《柯林斯英語詞典》(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選為2021年度10大代表字詞之一,它就是“NFT”,[1] 這個詞還會連繫著甚麼頭像、升值潛力、藝人和藝術家紛紛參與等……讓我們一起了解這究竟是甚麼一回事,和我們有甚麼關係?它又有甚麼危與機?

NFT——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每枚代幣上都有一個編碼,有不可替代、不可分割、獨一無二的特色。[2] 就如你銀包上的錢簽上了你的名字,那鈔票就已和別的鈔票不一樣。能確保其獨特性,是因為支持NFT的其中一個核心技術,就是區塊鏈(blockchain),而區塊鏈具備著「無法被篡改」的特性。透過區塊鏈技術,所有數據均可通過加密系統進行驗證,根據《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的描述,這是「一種開放,分佈式的分類賬,能有效地記錄雙方之間的交易,並且以可核查與永久性的方式進行記錄。」[3] 亦因著其獨一無二的特性,藝術家就可以在虛擬世界中販賣自己的「NFT加密藝術品」。

被視為開放及可信的交易平台

由於每一次交易都可以被追踨,買賣都有依據,大家都會視這是一種可信任的自由交易技術,並在NFT平台交易。在這許多的NFT交易平台中,如OpenSea、Nifty Gateway或OurSong等,有意製作NFT的人,可以上傳數位化的平面或3D圖像、動態影片、聲音檔案或文字訊息,決定作品發售的總數量,再為作品加上區塊鏈編碼,完成鑄造(mint)後,作品就可以用加密貨幣交易了。[4]

明光社

例如,ShroomsTopia NFT為亞洲第一款3D設計NFT藝術品(見圖一),以3D蘑菇造型為主角,設計很有香港的本土氣息,此系列共有3,888個不同的NFT,每枚NFT以0.8 SOL(約1,060港元)發售。[5] (SOL即Solana,為一種交易速度快,並升幅大的虛擬貨幣。2022年1月14日,Solana為全球市值第五的虛擬貨幣,達463億美元〔約3,619億港元〕,結算超過500億筆交易。[6]

創作者的獲利方式

透過NFT加密,藝術品可以寫入分配利潤的比例,創作者未必只在作品第一次被售出時獲得利潤,而可以在作品每一次轉手交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利潤,所以作品不一定在第一次就以很高價格售出,不少NFT創作者願意以低價賣出作品,並鼓勵人們多次轉手,令創作人可以從中繼續收取分潤。

明光社

另外,亦因為不一定是高購買力的人才可以投資NFT藝術品,不少人都可以成為NFT藝術品收藏家。而在這剛起步的市場上,有不少NFT作品被炒得火熱,經轉手多次而價值飆升,引起了搶購瘋潮。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就是「無聊猿」(The Bored Ape Yacht Club)系列(見圖二),這系列於2021年4月在區塊鏈上推出10,000個不同的NFT,當時每枚的入手價(floor price)只為0.08以太幣(約1,500港元)。[7] 至今約一年時間,最便宜的作品底價也超過了28萬美元(約219萬港元),而收藏品系列的總市值就高達28億美元(約219億港元),其製作公司更可從交易中再賺取2.5%分潤。[8]

NFT的天馬行空

創造NFT的方法也有很多種,除了上述提過的方式外,有藝術家將自己過去13年來拍下的五千多張照片集合成為一張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以約6,900萬美元(約5.3億港元)售出。[9] 印尼也有無名小卒上傳九百多張自拍照到NFT平台並賺得780萬港元;[10] 而日本電影配樂大師坂本龍一亦於去年將一首歌的595個音符分拆成NFT出售,而部份NFT音符被轉售後,價格由底價680港元被炒至約40,000港元![11]

有機亦有危

我們見到似乎很多東西被數碼化後,都可以被放進虛擬世界中被販售及炒賣,似乎很有升值潛力。有藝術家很努力將一系列作品放上平台販售,一夜成名;亦有很多藝人、知名人士進場販賣其代理的藝術作品撈了一筆。這些事件經媒體報道就令人對這虛擬市場趨之若鶩,但我們可能會忽視了當中的風險。除了一些常見的NFT投資詐騙手法,如製作假冒NFT網站及投資項目誘使消費者投資、以偽冒交易平台官方通知而進行釣魚詐騙,或以不同方式竊取個人資訊及憑證等。此外,以虛擬貨幣這種方式來投資也有一定風險,NFT作品本身在真實世界可能價值有限,在網絡世界中的價值亦是易升易跌,跟隨著名人的名氣或潮流上漲或下跌,風險可是非常高。

由於還未有法例規管,著重「匿名性」的區塊鏈,不單讓不少犯罪份子利用加密貨幣藏匿資產,而普通人的個人資產亦可能隨時被黑客盜取,之後可能無法追討損失。由於元宇宙這虛擬「新世界」中所使用到的加密貨幣,暫時並未有實體保安或風險管理方案出現,對用戶來說暫未得到保障。[12]

誠然,筆者在搜集資料撰寫本文時,亦覺這個賺快錢市場令人心動!或許讀者在看了本文後,會開始去想於NFT平台進行創作或投資,但筆者仍想提醒一句,小心錢財的迷惑,於創作的內容及投資的手法上,仍要守著真道,以避免:「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太十三22下)


[1] JheSyue Liu:〈為甚麼每個人都在談論NFT?不囉唆快速解密〉,《Marie Claire 美麗佳人》, 2022年3月4日,網站:https://www.marieclaire.com.tw/lifestyle/art/63243(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2] 電獺少女:〈懶人包/NFT是甚麼?它有哪些魔力和特色?帶你一次看懂〉,聯合新聞網,2022年1月23日,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7086/6054626(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3] 吳慧華:〈加密貨幣與電子貨幣……我有話說〉,明光社,2018年6月2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加密貨幣與電子貨幣我有話說(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4] 見註1。

[5] Elizabeth G:〈NFT頭像紅甚麼?哪裡購買?介紹 5 個值得留意的外國、香港本土NFT加密藝術〉,《Harper’s BAZAAR》,2022年1月10日,網站:https://www.harpersbazaar.com.hk/lifestyle/nft-art-icons(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Crypto Clev - 你的幣圈、NFT、Gamefi介紹專員:〈香港本地3D蘑菇NFT項目│本影片有大抽獎│2月在香港有線下活動給NFT持有者參加│提早部署初創項目│邊打機邊賺錢〉,YouTube,2022年1月4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nNzhgEhvko(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6] 〈入門級NFT-全球最受歡迎Solana NFT項目(附香港NFT代表)〉,PREFACE,2022年1月14日,網站:https://www.preface.ai/blog/trend/solana-art-nft/(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7] 以太幣為另一種加密貨幣。

[8] Unwire HK:〈最貴NFT無聊猿創辦人真身曝光,被起底寫過《Warcraft》書籍〉,3C新報,2022年2月11日,網站:https://ccc.technews.tw/2022/02/11/founder-of-bored-ape-yacht-club/(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9]  JheSyue Liu:〈盤點地表最火熱8位NFT藝術家!全球注目指標,東西方巨星名流都瘋狂!〉,《Marie Claire美麗佳人》,2022年2月8日,網站:https://www.marieclaire.com.tw/lifestyle/art/63584?atcr=b41e0(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10] Miranda:〈印尼男自拍製NFT即賺780萬 單張相片售價高達 1 萬元〉,unwire.hk,2022年1月18日,網站:https://unwire.hk/2022/01/18/selfie-nfts-do-nearly-1m-in-sales-in-days/fun-tech/(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11] 〈【NFT狂熱】坂本龍一名曲音符NFT炒價高60倍至4萬元 親筆手寫樂譜NFT叫價已達68萬元〉, 《香港經濟日報》,2021年12月25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140495/(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12] 陳裕邦:〈NFT加密貨幣保安危機(下),解決方案未登場〉,《e-zone》,2022年2月14日,網站:https://ezone.ulifestyle.com.hk/article/317830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從電影看社交媒體創造的豪華詐騙

——《Tinder詐騙王》、《創造安娜》及《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3/2022

近來在網上串流平台Netflix上架的兩部令人震撼的詐騙記錄片電影《Tinder詐騙王》(The Tinder Swindler)及根據一《紐約雜誌》報道文章改編的劇集《創造安娜》(Inventing Anna),它們分別講述一名以色列男子Shimon Hayut 冒稱鑽石大亨Lev Leviev的兒子Simon Leviev於歐洲不同地區發生的情騙騙局,以及一名俄國女子Anna Sorokin 冒稱德國富商女兒欲於美國紐約打造藝術中心的過程。由於本文想與大家談論更多有關社交平台的影響力,不得不提另一部紀錄片電影《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Fyre),記錄了一企業家Billy McFarland為其應用程式進行了一場擁有超級成功的網絡宣傳, 但最後演變災難性失敗的音樂節,最終更被告欺詐及虛假陳述等罪。

動動手指就可在Tinder接觸「王子」

我們先說說《Tinder詐騙王》中的偽鑽石大亨之子Simon。Simon擁有公子哥兒的外表,在交友應用程式「Tinder」中上載了許多他駕駛名車、乘坐私人飛機,出入高尚派對等相片,以顯示他貴族身份的憑證。每當流連在Tinder的女士動動手指想去認識他時,他就會立即用即時通訊工具WhatsApp回覆,並相約該女子到極高級的餐廳用膳、坐私人飛機到別國遊玩開派對,更會常常於WhatsApp對女子噓寒問暖及送花送禮,到認識一段時間後(片中他認識女子的時間,從一個月到一年多不等),更會誘使女子租屋,使她認為Simon和自己已到了成家立室的階段。

明光社

然而,這位「王子」給女士們感到他的生活非常忙碌,因為要常飛去不同的國家處理業務,但他實在是飛住別國去見其他的受騙女士,而Simon對其他女子付出的巨額金錢,其實是由之前認識的女士去支付的。這就是類似我們常聽到的「龐氏騙局」(Ponzi Scheme)。這類的騙局就是把騙來的金錢先給點甜頭予下一位受害者,令她覺得自己得益,而開始肯於騙局中投進金錢。Simon就是在騙局中以上一位被騙女子的金錢去豪花在下一位女子身上,但一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就會有「意外」發生:鑽石王子被敵人攻擊及受傷,要飛住另一地方避難而一時間沒有資金供應,短期內需要大筆金錢以助他逃離險境!他的女友們當時萬萬也猜不到為自己未來丈夫在「危急時」刷卡、送現金,實在是在幫他去欺騙下一個在Instagram(IG)認識的受害女子。

對於像Tinder這類交友應用程式根本與社交媒體無異,在2020年,它有7,500萬用戶 。根據2017的資料,平均用戶每天會查看11次賬戶,並瀏覽該平台約90分鐘,當中大多為16至34歲的年輕人。[1] 電影中的幾位女事主,她們在Tinder中想找到伴侶,她們會把自己想別人知道的資料、相片放上去,希望可以吸引到喜歡自己或與自己志趣相投的男性,同時間,她們也在不停地「滑動」(swipes)螢幕去尋找自己喜歡的人。同樣地,情場騙子也會放上吸引女性的資料,如稱自己是富豪之子、鑽石王佬五(即事業成功的單身男子)、肌肉型軍人等,靜候女性向右swipes – 達至配對成功,進行下一步對話及邀約見面等接觸。

事實上,男士、女士想尋找伴侶都是很正常,但在網海中所見的對象大都是被美化了、只看到他/她的片面,在沒有深切了解其背景、品性等,就輕易投放感情、金錢,就極易傷心又破財 。

嚮往於IG 向別人呈現美好的一面

而於《創造安娜》中的Anna,我們不知故事多少真實多少虛假,但Anna及故事中不少角色都熱愛於IG這社交媒體,並喜歡在其中呈現自己美麗、享受人生、於派對中極具社交魅力的一面。而愛上與Anna交往,並相信她是出自名門的人,都是被她花錢的能力及她生活的氣派所吸引,認為跟著她就可以免費享受極盡奢華的日子及服務,更可以拍照到IG向朋友炫耀一番……但他們都沒有想真正想了解 Anna的背景及她的行事作風。

無論Anna是為了奢華生活,五光十色的紐約名人生活或真的要建立她夢想中的藝術俱樂部和基金會也好,她的計劃最終都沒有實現,而在遭人拆穿她的大話後,她要面對審訊,但過程中,她對自己衣著的形像比出庭看得更重要,她甚至因為不喜歡某件衣服就乾脆不出庭!更有人為她的衣著在IG開了一個名為annadelveycourtlooks 的賬號,[2] 當時吸引了多逹3,800 位followers。[3]

有不少報道指出社交平台能使人更自戀,別人的讚好令腦海產生多巴胺而更迷上上載更多吸Like的帖文,產生多巴胺獎賞系統。不少人在Facebook、IG分享自製的美好人生,還互相比較,要呈現自己比別人更美更好,更吸like的形象。[4]為此,人們可能會修圖,把瑕疵拿走,甚至自製不實的情景來令人更為羨慕。Anna的極端自戀,要自己感覺良好,不單要在IG中不斷出帖文呈現美好、顯視自己活躍於社交,也同時缺乏同理心去利用別人為自己不停付出,為自己創造的「夢想」而不停犧牲別人。

明光社

網紅的銷售威力

至於《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中造成最後有6,000位年青人被網上宣傳所吸引,一開始就是一批名模及歌手,於社交媒體中瘋傳了他們在將要舉行音樂節的島上拍下的性感及享樂相片及短片。其後更以巨額酬勞聘了全球400位知名網紅、模特兒、藝術家等,於網上同一時間進行社群網紅宣傳活動(social influencer campaign),在他們的社交媒體上貼上一片橙色方塊及帖文,邀請網民參與Fyre 音樂節。不少網民被宣傳中的美女如雲的照片、高級帳幕及遊艇連私人廚師等豪華居住套票所吸引,門票於極短時間內售罄。

明光社

銷售及宣傳雖然成功,但背後的領導及製作團隊並沒有能力實踐宣傳中所列出的項目,不單難以顧及超額預訂及提供網紅免費住宿的承諾,以颶風救災用的圖頂帳篷來充當「豪華別墅」,而場地更如荒島般缺乏基本衛生設施及飲食供應……最後,他們的客戶甚至連回家的航班都沒有!

產品品質要兌現、要有保證,當然是企業總裁要擔當的責任,但網紅所銷售的產品,他們不應只是收款去宣傳。在他們拍攝時、上載宣傳時,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替甚麼公司、產品去銷售?《FYRE》影片中一名早就察覺他們計劃有問題的金融家Calvin Wells提出:如他買了門票,他一定會控告每一個幫忙宣傳的名人,因為這批名人正正造成了人們誤以為他們都會出席音樂節的樣子,造成了在網絡上極大迴響。此外,亦有律師亦在影片中表示,如網紅在社媒上貼出一張照片,而當中沒有標註「這是廣告」(#advertisement),就要負上一定的責任。

成也社媒、敗也社媒

騙子們的成功,在於他們善於利用社交媒體去呈現完美的一面去接觸受害者,而網民如果帶著愛奢華、虛榮、跟風的心態,不加細察就趕著要享有獨特待遇,嚮往成為美好的一份子,搶著要有網絡影響力,成為別人羨慕的對象,就會容易迷失,被牽著鼻子走。

只要我們清醒一點去看社交媒體,明白到這一切只是呈現一部份的他/她,甚至是被美化了和扭曲了,單靠這些,我們不能看清一個人或一些事件背後的全部。如要了解更多,就更要用心去查證。

如《Tinder詐騙王》中,Simon在Tinder中不停上載的行蹤,其實他也不停的在洩露他的行蹤及線索給受害者,他在「逃難」當中仍可以繼續享樂?受害的女子們最後就是透過社交媒媒體去連成一線,再比對Simon相片的行蹤而推論出他正在欺騙著大家!

而關於Fyre音樂節,Calvin一早便看穿其中的謊言及不合理處:不付款給服務供應者、給雙倍報酬作網紅宣傳費、音樂會場地並非在私人島嶼等…… 縱使他於社媒網站推特開了 “FyreFestivalFraud”(Fyre音樂節騙局)賬戶來揭發事件,但結果沒有甚麼人看到,大家仍然沉醉於網上排山倒海的美好謊言中,繼續期待這豪華騙局,直至真的身處其中,在荒島中沒水沒電沒食物沒容身之所,才知自己中了網騙。

結語

網絡、社交媒體是中性的,它們的善與惡取決於使用者。當然我們不應以作惡的心來運用它們,但在結交網友、消費購物、瀏覽時,我們都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以防範被隨街跳的「蛤乸」壓傷或賜下死亡之吻。

 


[1] “6 Reasons Why Tinder Should Be Treated As Another Social Media App,” Hot In Social Media, last modified June 15, 2017, https://hotinsocialmedia.medium.com/6-reasons-why-tinder-should-be-treated-as-another-social-media-app-4eee916b1d71.

[2]  “annadelveycourtlooks,”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annadelveycourtlooks/.

[3]  “Post from annadelveycourtlooks,” Instagram, last modified April 29, 2019, https://www.instagram.com/p/Bw0AqVOlDTs/.

[4] 思南.艾瑞爾:〈臉書為何只有「讚」?研究:「讚」刺激大腦分泌多巴胺,讓我們感到快樂和「被認同」〉,天下文化,2021年4月28日,網站:https://bookzone.cwgv.com.tw/topic/2125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8日)。

網紅宣傳網上外圍賭場 隱形賭徒更堪憂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3/02/2022

警方近日以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及「向收受賭注者投注」拘捕一名女子,據了解她是著名網紅蘇淼淼。一間網媒對該名網紅作出查詢,網媒的報道指,她聲稱自己沒有參與賭博,但當記者指她曾提及「贏錢」,她就對記者說:「你咪報警囉」。[1] 有關事件反映網紅未必像一般傳媒工作者,其報道有編輯把關,即使在社交網絡平台,也只是透過人工智能去攔截問題,但如果在網上發放消息,做KOL的人沒有基本的傳媒素養,最後有問題的資訊相信只會屢屢出現。

《香港01》在一篇報道就指出,[2] 有網絡賭場向不同的美女網紅打主意,有網紅爆料指有網上賭場以「每出一個限時動態(Instagram STORY)3000蚊」作招徠,只要她出幾個贏錢截圖,就可以有五位數字收入,甚至有網站曾以30,000元底薪邀請她在社交媒體宣傳,如有人因此而下注,更可獲百分之五的佣金,最多可以月入達十萬元。

根據《賭博條例》,任何人如果在香港並非通過馬會提供的投注網站下注,其實就已經是犯法。雖然過程中看似沒有錢銀交收,但只要整個過程有賭博成份,也是違法行為,更甚者是不少網上賭場根本就先收取你的信用卡資料,你用信用卡套取賭本開局,風險比用現金高,而且更容易債台高築,無法自拔。

至於協助宣傳賭場的KOL有沒有犯法?其實如果有人在網上鼓勵別人參與網上賭博,形同協同教唆,當然有機會犯「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七年。在香港,網上到處可見不同的網上賭場宣傳,只是大部份情況都不易找到傳遞這些宣傳訊息者的身份。網絡世界隨處都有機會出現賭博陷阱,巿民不小心提防,見到自己信任的KOL推廣就以為很安全,最後很容易誤墮法網。


[1] 蕭通:〈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被捕 網紅蘇淼淼保釋候查〉,《香港01》,2022年2月1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736229/%E6%B6%89%E5%AB%8C-%E6%8E%A8%E5%BB%A3%E6%88%96%E4%BE%BF%E5%88%A9%E6%94%B6%E5%8F%97%E8%B3%AD%E6%B3%A8-%E8%A2%AB%E6%8D%95-%E7%B6%B2%E7%B4%85%E8%98%87%E6%B7%BC%E6%B7%BC%E4%BF%9D%E9%87%8B%E5%80%99%E6%9F%A5(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2月21日)。

[2] 呂穎姍:〈多名IG網紅疑收報酬宣傳網上賭場 涉教唆違法 蘇淼淼:你報警囉〉,《香港01》,2022年2月1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E5%81%B5%E6%9F%A5/734117/%E5%A4%9A%E5%90%8Dig%E7%B6%B2%E7%B4%85%E7%96%91%E6%94%B6%E5%A0%B1%E9%85%AC%E5%AE%A3%E5%82%B3%E7%B6%B2%E4%B8%8A%E8%B3%AD%E5%A0%B4-%E6%B6%89%E6%95%99%E5%94%86%E9%81%95%E6%B3%95-%E8%98%87%E6%B7%BC%E6%B7%BC-%E4%BD%A0%E5%A0%B1%E8%AD%A6%E5%9B%8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2月23日)。

不同地區處理假新聞之對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1/2021

假新聞的產生及推動,背後導向可能是為了賺取廣告利益,如內容農場;也可能是為了改變人們的意識形態,以圖得到人們的支持和贊同,如英國脫歐,美國總統大選。這些假新聞的做法就是要挑起讀者的情緒,產生恐懼或憤怒,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教授指出:「當你的心裡上有這些負面情緒,你會在情緒的主導下把這些內容再快速地傳播出去。所以我們會認為憤怒是決定讀者是否在臉書上分享的關鍵機制。越是讓你憤怒,而且是極端憤怒的,你越可能分享,在政治訊息上尤其如此。」[1]

根據媒體的報道,林教授曾於一研討會分享,新聞產業很注意讀者反應,希望讀者喜歡、關心這則新聞,這也是假新聞製作的原理。如果社群媒體的訊息製作得和新聞一樣,就會有更多人相信。而假新聞不會是全然虛構,它在一定程度上有事實包含在其中,讓接收者難以分辨,甚至連主流媒體都會採用,認為它有一定的新聞價值。[2] 而曾有研究指出,假新聞在Twitter的散播速度會比真實的資訊快六倍,[3] 所以懂得辨別網上真假新聞是極為重要。

但論及要用法律去規管假新聞,則要非常慎重,因為法律規管與言論自由之間是有張力的,令人擔憂言論自由會被打壓,或有人會想利用公權去阻止人們發聲,或懼怕發聲,於社會造成了沉默的螺旋(spiral of silence),被打壓的成為少數派,聲音愈來愈少,而多數派聲音愈來愈多,如螺旋往上升。

不同地區 不同方法

網上資訊對網民的影響可大可小,不少地區對於網上假新聞或假資訊都有相應的法律或應對做法。

韓國

韓國的《新聞仲裁及補救損害等相關法律》修正案由執政的共同民主黨於2021年7月在國會提出,並指其目標為「建立公眾對傳媒的信任和伸張言論自由的價值」。倘若涉及「虛假、新聞操縱」以至涉及「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捏造或錯誤報道,導致有人蒙受精神或權利上的損害,按新修正案有關人士可入稟向散播資訊者索取賠償,金額可達推算相關損失的最多五倍,在一些難以計算損失的個案中,則以一億韓圜(約68萬港元)為上限。[4] 提出修正案的共同民主黨稱,提出法案旨在以懲罰手段打擊假新聞對民主社會的禍害。但因為法案部份內容被指不夠清晰,對「故意」、「虛假報道」等字眼的概念和標準模糊,甚至「開啟任意詮釋之空間」,國內外傳媒及人權組織均對新法表示憂慮,擔心影響記者深入調查和傳媒報道的自由。[5] 在強烈的反對聲下,有關修正案的最後投票並沒有如期在2021年9月底於國會舉行,取而代之的是籌組委員會就立法作更深入的探討。[6]

新加坡

新加坡2019年通過了《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POFMA),任何人發佈假訊息,並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將會被判監最多五年及罰款最多50,000坡幣(約29萬港元)。若透過虛假賬戶或自動軟件程式發佈假訊息,則會被判監最多10年及罰款最多10萬坡幣(約58萬港元)。相關的網絡中介有責任採取相應行動,如移除有關的虛假賬戶等,否則相關人士的最高刑罰為被判監一年和罰款20,000坡幣(約12萬港元),如涉案的並非個人而是公司,罰款則更高。[7] 該法例將假訊息(falsehood)定義為虛假或誤導性的事實陳述(statement of fact that is false or misleading),列明包括捏造訊息和扭曲事實,但不包括基於事實的觀點、批評或諷刺。但誰來判定事實陳述的真偽?是新加坡的政府官員嗎?這方面亦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有學者就質疑他們是否合資格來判定真偽,這會否被用來對付反對黨,打壓異己?[8] 據報道,截至2021年8月21日,新加坡當局暫未用過POFMA下的刑事程序起訴任何人,但卻向個人或團體發出逾60宗POFMA命令,要求他們更正訊息,亦有數宗要求網絡中介移除訊息連結的指令等。[9]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政府於2018年4月,即國會選舉前實施了《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Act 2018),該法指凡故意創作、散佈或發表「全部或部份不實」的新聞、訊息、數據或報道,即「假新聞」,可處10年以下監禁。若「假新聞」内容涉及馬來西亞或影響該國公民,該法亦可適用於馬來西亞境外個人或組織。[10] 但由於立法倉猝,被人質疑大馬政府,不論是有關貪污或是選舉事務,都想利用有關法例來阻止一切不為政府樂見的報道。而這法例最後在新政府上台後,於2019年正式被廢除。[11]

台灣

於2018年,台灣的行政院為防止散播假訊息所造成的危害,修正了以下多個法案,包括《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在法案中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另外,在《廣播電視法》下,廣播電視亦被要求建立「自律」機制,若違反自律規範或事實查證,最高分別可處100萬台幣(約28萬港元)或200萬台幣(約56萬港元)罰鍰。[12] 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員曾向傳媒表示,根據當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假訊息定義主要有三個要素,包括惡意、虛假、具危害性。雖然在台灣政府提出七個法案的修法說明時,明文寫道:「謠言」或「不實訊息」,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但有新聞學者認為要認定假新聞並不容易。[13]

由於不少地區的人士都認為要判斷假新聞有困難,應找有能力的人或系統作判斷,歐、美不少地區會把責任交予社交平台,由社交平台的公司研究方法去判斷和刪除一些疑似是虛假的新聞。

德國、法國

德、法兩國分別於2017及2018年分別通過《社群網絡強制法》(德),及《反資訊操縱法》與《反虛假訊息法》(法)。有關的法規是把反假新聞的責任放到社群媒體平台中,如德國的《社群網絡強制法》中規定,社群媒體平台須於接獲檢舉的24小時內移除明顯違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惡意誹謗或煽動暴力的內容,否則可處500萬至5,000萬歐元(約4,500萬至4億5千萬港元)的罰款,如有爭議、但非明顯違法的內容,社群媒體會有七天時間可以商討是否移除。

而法國,早已有防制仇恨言論和假新聞的《新聞自由法》,明訂禁止種族誹謗與煽動種族仇恨的言論、禁止基於性傾向而歧視或誹謗個人的言論。違反這些規定者,可處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或面對22,500至45,000歐元(約20萬至41萬港元)的罰款。任何方式出版、傳播或複製涉及第三方的虛假新聞或經捏造、偽造或不實文件,若造成或足以擾亂公共秩序,將被處以45,000歐元(約41萬港元)罰款;如以任何形式惡意出版、傳播或複製可能破壞國軍紀律或士氣,或干擾國防戰備的內容,將被罰款135,000歐元(約122萬港元)。[14]

而於2018年在法國通過的兩項反假新聞法案,是為了強化上述法律工具,針對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特別適用於選舉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申請禁制令,以及將有意圖影響選舉的「受外國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15]

德、法兩國的做法似乎效果相當顯著,有效使facebook將全球六分一的內容審查人力投放於德國,並同意與法國政府合作提高平台運作透明度。[16]

歐盟,除立法以外的選擇

除了立法,歐盟於2018年開始推出《虛假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鼓勵資訊科技公司自願簽署並承諾自我規管,以應對虛假資訊問題。不少大型資訊科技公司,如Google、facebook等均已簽署有關的行為守則,承諾針對平台上虛假訊息問題作自我規管。多家簽署了該守則的資訊科技公司亦按承諾推出新政策以改善服務,包括與事實查核機構合作及推動用戶媒體素養等。[17]

香港可借鑑

網上資訊繁多,當中包括了假新聞,對人或事作出不實的陳述或惡意的指控,但要辨別真、假新聞,如非靠科技公司或新聞界的專業人士,難以處理大量的資訊。正正因為網民都未必能辨別、假新聞,如只是誤信虛假訊息再傳遞並因而觸犯法例,實在可能會引起寒蟬效應,有機會窒礙新聞及言論自由。但如能以兩條腿走路的方式,一邊加強用戶的媒體素養,教育用戶如何辨別假新聞及批判思考的教育,另一邊推動傳播資訊的平台與信譽度高的事實查核機構的合作,成立通報機制,如發現假新聞就通知社交平台,以刪除訊息、警告違規用戶等方式,而毋須透過立法的方式來規管,相信會對本港的網絡溝通平台的發展與自由會較為有利。

(本文原載於第141期〔2021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陳洧農:〈林照真X劉昌德|假新聞管制與言論自由〉,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2019年10月23日,網站:https://www.feja.org.tw/4860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2] 陳洧農:〈言論自由社會必有「假新聞管制」的挑戰,但誰也沒有完美解方〉,關鍵評論,2020年1月2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485(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3] 楊匡然:〈【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 假新聞傳播快6倍〉,《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8月21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432168/【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E3%80%80假新聞傳播快6倍(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4] 〈南韓擬立假新聞法 爭取下月通過〉,星島網,2021年7月30日,網站: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48606/即時-國際-南韓擬立假新聞法-爭取下月通過(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6日)。

[5]〈《新聞仲裁法》修正案 今國會表決 韓反假新聞法 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明報新聞網,2021年9月27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國際/article/20210927/s00014/1632679270024/《新聞仲裁法》修正案-今國會表決-韓反假新聞法-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6] Ko Jun Tae, “Final vote for ‘fake news’ bill pushed back again from fierce opposition,” The Korea Herald, September 29, 2021, 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210929001035;Hyonhee Shin, “Retreat on S.Korean ‘fake news’ law,” perth now,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30, 2021, https://www.perthnow.com.au/business/media/retreat-on-skorean-fake-news-law-c-4109060;Shawn Lim, “South Korea puts proposed ‘fake news law’ on ice after backlash,” The Drum, last modified October 4, 2021, https://www.thedrum.com/news/2021/10/04/south-korea-puts-proposed-fake-news-law-ice-after-backlash;〈韓國朝野商定年內談妥媒體仲裁法案〉,韓聯社,2021年9月29日,網站:https://cn.yna.co.kr/view/ACK2021092900590088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7] “Singapore Fake News Laws: Guide to POFMA (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Singapore Legal Advice.Com, last modified February 3, 2020, https://singaporelegaladvice.com/law-articles/singapore-fake-news-protection-online-falsehoods-manipulation/.

[8]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9] 〈【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立場新聞,2021年8月21日,網站: 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立場新聞於2021年12月29日宣佈停止運作,並於日內移除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

[10] 〈馬來西亞:應撤回「假新聞」法〉,Human Rights Watch,2018年3月29日,網站: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8/03/29/31641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1] “Malaysia to discuss the revival of Anti-Fake News Act in Parliament,” THE STRAITS TIME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6, 2020, https://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malaysia-to-discuss-the-revival-of-anti-fake-news-act-at-parliament.

[12] 潘姿羽:〈廣電法補漏 違反事實查證最重罰200萬元〉,中央通訊社,2018年12月12日,網站: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2120312.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3] 李修慧:〈行政院為了「防堵假新聞」通過7個修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關鍵評論,2018年12月10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980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4]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信傳媒,2018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12950(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5] 同上。

[16]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

[17] 〈【以假新聞之名 · 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 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立場新聞,2021年8月29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聞之名-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真人show與人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15/11/2021

真人show(reality show)大受歡迎,不少人投入其中,不論是比賽性質的節目,還是一般生活導向的節目,真人show因為夠「真」所以吸引很多人關注,不少內容更成為一時熱話,究竟真人show是怎樣做出來的呢?參加節目的人,所做出來的事情,都是演戲,還是流露真性情呢?

根據不少綜藝節目幕後工作人員爆料稱,真人show中的人的表演,都是真的,絕小部份是演出來的,因為演出來的話一來就不自然易被看破,二來要寫這些劇本亦不容易。所以大部份所謂的真人show,編劇的工作只是提供場景和任務,之後就由「演員」自由發揮。例如以往的歌唱比賽,就只是看幾個人表演唱歌,就唱歌能力作出比較,但今日就會改為一群參賽者進入一個夏令營,大家被困在一個地方,然後一起生活、創作、練習等等,最後在舞台中表演。

整個過程中,「編劇」當然會透過一系列的賽制、分組、選歌、選隊長等等,給予他們任務,同時在這些任務的過程中,看看他們的表現,看看他們能否面對逆境,又或者會否建立友誼等等。唱歌跳舞等表演雖然重要,但之前在營內的表演,可能佔的時間更長。如果以一次公演計,可能前面真人show的環節大約佔三分之二,而表演部份只佔三分之一。

同時編劇在拍攝前其實都會先了解一下被拍攝者的一些性格特質、習慣,可能早就在拍攝的場景中給他們「合適」的道具,讓他們「自然」發展到某一個方向去。例如很多男性選秀節目,往往會提供健身房或籃球架,選手在練習唱歌跳舞後有時就會到這些場景休息,然後在鏡頭前玩健身或打籃球。又或者在休息室放一部遊戲機,其實就是想給觀眾看到他們玩遊戲機的一面,有時甚至有廣告商贊助的商品出現。

這種將原本已有的類型節目加入「真人show」成份,幾乎已經成為許多綜藝節目的常見套路,不論旅遊、選美、美食、擇偶等等節目,紛紛加入真人show成份,務求令這些節目看起來更「真實」,讓觀眾有種看到參加節目的人在幕後工作的感覺。

明光社

除了在場景中加入任務讓他們自由發揮之外,還有很重要的,就是主題和剪接。當拍攝進行了幾集之後,大約可能就會知道整件事的一些發展,例如在比賽中,工作人員在剪接時某些人可能已經出局,於是在剪接第一集時他的出鏡時間就不會那麼多,因為要將時間分給未來有機會進到決賽的那幾個人,又或者當編劇們預知去到某一集,有幾個人會鬧翻,在剪接時可能就會特別在前面的集數中挑一些他們交情很好的片段,以營造一些戲劇效果。例如早前內地綜藝節目《披荊斬棘的哥哥》中,第一集就故意挑出一幕陳小春被內地饒舌歌手(rapper)GAI質疑他的好兄弟林曉峰不尊重人的片段,後來他們卻成為同組隊友,化解了誤會並成為好朋友。這些劇情並不一定是原本設定的,但可以透過後期剪接去營造一些「劇情」出來。

明光社

除了前期設計、後期剪接外,最後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節目播出後的社交媒體管理。內地真人show大概每週更新一集,每集短則一個半小時,長則五、六小時。香港的真人show大致上每天更新,每集半小時至一小時。其實節目很長,所以製作人員及後都會將不同片段化為幾分鐘的「精華」放上社交網絡平台,這些都是真人show很重要的組成部份,因為版主往往要帶網民投入去他們想大家進入的劇情中,所以會有很多不同的帖文,以吸引人進入綜藝節目的故事氛圍中,即所謂的「帶風向」。當中甚至會有人故意寫些會引起罵戰的帖子,引人注意節目的內容。

明光社

所以,真人show中我們不難肯定,當中的人的性格、性情,當下的反應大抵都應該是真實的,但這些反應有多少程度是按照「劇本」呈現,而編劇又有沒有幾個劇本在手,而之後剪接又會否將真人show中的人物如實呈現,還是按照「劇本」的走向呈現,這裡面,可能有更多我們都不知道的東西。真人show當然可能呈現人物真實的一面,但也的確不會是所有人的整個面貌,如果我們以此來判斷人生,甚至以此作為我們所相信的人生方向,就有點過份當真了。

 

參考資料:

梔梔。〈真人騷「劇本」再成焦點,揭秘綜藝編劇工作流程〉。壹讀。2018年6月7日。網站:https://read01.com/2GkKOLz.html

梔梔。〈行業規則:明星參加真人騷綜藝,到底有沒有劇本?〉。壹讀。2018年6月6日。網站:https://read01.com/O3KOQJP.html

葉智仁。〈談近月熱爆香港的媒體識讀課題:踏進了「楚門世界」的盛女〉。載張玲玲編。《傳媒透視》。2012年5月:頁4–5。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downloads/201205.pdf

憤怒的李類類。〈30個常見綜藝真人騷原型,編劇團隊超乾貨總結〉。每日頭條。2020年1月6日。網站:https://kknews.cc/entertainment/qx2bzro.html

前言

數碼健康檢查站

03/06/2021

日常生活,無論是為工作、學習或娛樂……無論是用手機、平板電腦或桌上電腦,我們每天都會上網,接收各類型資訊。由於我們置身網絡世界——虛擬世界之中,自覺或不自覺地深受它影響,所以我們必須培養「數碼智商」(Digital Quotient或Digital Intelligence,簡稱DQ),以致我們有能力善用網絡,而不會跌入失控狀態,或錯誤使用網絡工具。


數碼公民具備的能力


參考非牟利國際智庫組織DQ研究中心(DQ Institute)所設定的數碼智商框架,當中包括有關數碼智商的八種數碼公民具備的能力:[1]


  1. 數碼公民身份(Digital Citizen Identity):能建立一個健康的線上、線下,具備誠信的身份。
  2. 螢幕時間管理(Screen Time Management):能控制自己的上網時間,在處理多項任務、參與網上遊戲和使用社交媒體時,均有所節制。
  3. 網絡欺凌管理(Cyberbullying Management):能察覺網絡欺凌事件的出現,並能有智慧地處理事件。
  4. 數碼同理心(Digital Empathy):在網上能以同理心對待別人的需要及感受。
  5. 私隱管理(Privacy Management):能獨立地處理網上個人資料,以保障自己與別人的私隱。
  6. 網絡安全管理(Cyber Security Management):能以保安度高的密碼保護自己的資料,並能處理不同的網絡攻擊。
  7. 數碼足跡(Digital Footprints):能理解數碼足跡的本質及它們對現實生活的影響,並負責任地管理數碼足跡。
  8. 批判思考(Critical Thinking):能分辨真假資訊、分辨內容是好還是具傷害性,及可信與可疑的網上接觸。

網絡應用與信仰


此外,作為信徒或牧者,活在網絡世代,我們同時亦要思考網絡與信徒成長和牧養工作的關係。信徒如何主動的在網絡世界尋找有用、真確的資訊,幫助自己讀經研經,如何在網絡世界與其他信徒聯繫、團契、相交;牧者可以怎樣透過網絡進行宣講、教導。這都是很值得新世代信仰群體思考的課題,所以在本小冊子中,除了以上八個數碼公民能力,還有與信仰課題相關的文章,盼望讀者在閱讀時,思考一下個人靈命培育的新方向,以至未來教會要走的路、當中有甚麼發展空間和需要突破的限制。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網絡為現代人帶來許多便利,同時亦有潛在危險,盼望在本小冊子中,透過九個範疇的方向,能幫助大家善用網絡工具,享受來自網絡世界的樂趣,同時亦了解網絡工具的威力,學習有節制地使用,免被操控,以保持身心靈健康。


閱讀《數碼健康檢查站》小冊子


 



[1] DQ Institute, “White Paper, Digital Intelligence (DQ): A Conceptual Framework & Methodology for Teaching and Measuring Digital Citizenship,” DQ Institute, last modified August 2017, https://www.dqinstitute.org/wp-content/uploads/2017/08/DQ-Framework-White-Paper-Ver1-31Aug17.pdf.

大數據下的選擇與被選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7/05/2021

大數據有助於做分析,但資料也只限於數據上的分析,看不到數據以外的行為及態度。例如大數據會計算收集得來的資料,並把人分類,找出不同的人喜歡觀看甚麼類型的文章或影片內容,然後集中生產及播放這類作品,減少或不再生產少人喜歡的類型作品。這似乎很合理,但其實這會減少了人的選擇,也讓人少了機會去體會比較少人喜歡的作品,及排除了人有改變口味的可能。

推送迎合個人口味的內容,對人們帶來甚麼影響?當大數據在計算你喜歡的東西時,這代表著它會預測及主動配合你的喜好,及提供它認為你會喜歡的東西,也許它的預測結果是相當準確的,而它也會不斷學習,會進步,亦會愈來愈能對準你的口味。但同樣,人們可能會變得愈來愈自我,不會去發掘新事物及作新嘗試,因為愈來愈少機會接觸與自己喜好有所不同的東西。

數據以外的資訊

另一方面,大數據反映出來的結果也不一定完全正確無誤,它也可能有偏差,會存在「偏見」,因為它的分析是基於搜集得來的數據,數據以外的東西,它不會知道。那會引發甚麼問題呢?試想想如公司用網上搜集得來的數據(如社交平台、信用評級)來評定面試者是否合適擔任某崗位的工作,數據可以很仔細,但也可以存在很深的偏見,因為資料會缺少了面試者的態度、他/她是否已改變,及形成數據的因素等資訊。而如果招聘的公司在第一輪面試前過濾一下大數據提供的資訊,一些背景資料不好的人,很可能早就被篩去了,他們可以「翻身」的機會,亦會變得更少。

資料被悄悄收集

事實上,不同的企業、團體正漸漸不動聲色地收集我們的大數據,如駕駛習慣、[1] 觀看電視的習慣,[2] 或醫療數據等,[3] 它們何時會用這些數據?會用數據來做甚麼?會不會他日被用作呈堂證供來指證我們?又或者將數據賣去保險公司,讓他們用數據來計算保費,甚至因應數據而提高保費?另外,不少網友也會經常瀏覽社交平台(如facebook、LinkedIn),並分享自己的行蹤、喜好、習慣、近況及工作經驗等,當這些社交平台意外洩漏用戶資料、[4] 或被黑客入侵時,[5] 受影響用戶的私隱就會被不法份子掌握,我們再也難以保護自己的私隱免被分析及利用。

明智地行使選擇權

所以各位網友,對於分享或發放訊息,其實我們是有選擇權的,我們可以選擇是否分享及分享甚麼。在「開心share」、快樂地分享個人資訊時,也要細思一下我們每次發放訊息,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如有關資料洩露或被利用,有可能會引發嚴重後果。大家在行動前,要細思,好好運用自己的選擇權,避免私隱洩漏,令自己失去選擇。

 

(原文於2021年5月27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葉琪:〈Tesla公開行車數據指車速達118.5公里 維權女車主丈夫:侵犯私隱〉,《香港01》,2021年4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中國/615951/tesla公開行車數據指車速達118-5公里-維權女車主丈夫-侵犯私隱(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2] 〈智能電視疑未經用戶同意 收集家庭私隱訊息〉,東網,2021年4月27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10427/bkn-20210427110122459-0427_0095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3] 關樹楨:〈商識滿天下——智能立庫 洞燭機微 健康在手〉,《頭條日報》,2021年4月23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81/20210423/922619/專欄-商識滿天下-智能立庫-洞燭機微-健康在手(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4] 張子傑:〈美媒:Facebook5.33億用戶資料外洩 個人私隱全公開〉,《香港01》,2021年4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608036/美媒-facebook5-33億用戶資料外洩-個人私隱全公開(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5] 〈五億LinkedIn用戶私隱 黑客網站大拍賣〉,《星島日報》,2021年4月10日,網站:https://www.singtao.ca/4873605/2021-04-10/post-五億linkedin用戶私隱-黑客網站大拍賣/?variant=zh-hk(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拍片前小錦囊 給家長的指引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5/2021

網絡上一直有不少教人如何穿衣配搭的短片,近來出現由韓國傳入的另類穿衣配搭短片「LookBook」,[1] 賣點是全片以「一鏡到尾」的手法拍攝,片中女主角,也就是拍攝短片的女網紅,會在鏡頭前換衣服,甚至會出現只穿內衣褲的畫面,部份網紅更刻意在鏡頭前搔首弄姿。後來有些少女也「有樣學樣」,模仿這種拍攝方法,毫不介意公開地展露自己的身體。其實拍攝手法有很多,假若子女也希望試試拍攝網絡短片,家長可以怎樣教導孩子訂立安全界線?本文嘗試以LookBook作為例子,分享一下家長可作的提醒及預防教育。

短片所呈現的自己

首先,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拍攝短片並上載到網絡就像發出一個邀請,讓別人透過短片所呈現的畫面去認識你,而這個邀請是立刻發放予全世界的人。平日子女總會收看一些短片,家長可以藉此機會問子女:「你覺得片中人喜歡做甚麼事情呢?」如果該短片是教導穿衣配搭,子女可能會覺得片中人是個喜歡打扮的人。家長可進一步問子女,對於有展露穿內衣褲畫面的LookBook,跟其他同類型但沒有展露內衣褲的短片比較,兩者同是分享穿搭的技巧,在觀感上有甚麼分別呢?其實短片內容的選材,會直接影響收看者對片中人的印象。假若短片裡來來去去只展現了片中人美麗的身段,這些畫面為眼目帶來刺激,但最終還是會過去的,更何況網絡上總有更令人驚艷的身段和容貌。如果一個人沒有展現美好的品格特質,長久下去,即使擁有再美的外表,也難免讓人覺得流於表面和枯燥乏味。

家長可引導子女思考,希望別人透過短片對他留下甚麼印象,以及為短片內容訂立界線。我們總希望受朋友歡迎,彼此分享有趣的事,更渴望別人欣賞自己。一個真正讓人值得花時間去深交的人,大多是有內涵、品格美好的人。因此我們要教子女追求能夠歷久常新的美好品格,例如《聖經》提到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些美好特質永遠不會過時,且會令人感到幸福。若拍攝網絡短片會讓別人看見自己某些層面的特質,我們為何不展現這些美好特質呢?

視「讚好」為認同

今日的網絡短片總能讓收看者作出回應,喜歡的就可以「讚好」,這本來並非壞事;不過,有些人卻為了追求「讚好」,不惜退讓自己的底線,視「讚好」為別人對自己的肯定和認同,愈多「讚好」代表自己愈受歡迎,得到更多的愛戴和關注。事實上那些暴露身體的短片,即使標記著再多的「讚好」,其實並沒有帶來真正的友誼。家長不妨請子女分享一下對「讚好」的經驗,例如他有「讚好」過某些短片嗎?整個過程是怎樣的呢?有些人細心欣賞短片後,覺得心靈受到鼓舞而「讚好」;有些人覺得短片有趣、刺激,就隨手按「讚好」。「讚好」別人的短片輕而易舉,不過要移除「讚好」也是順手一按的事。家長可引導孩子思考,心底裡若希望別人欣賞自己,到底是源於哪些想法呢?

一旦上傳便難以刪除

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在短片或相片裡所呈現的每一個形象,其實都是代表著真實的你;即使沒有朋友認出片中人是自己,但我們總認得自己最熟悉的身體。所以當有人對「短片或相片裡的你」評頭品足、惡言惡語、講一些輕佻或侮辱的留言,你都會切實地感到難受。在互聯網世界,我們都無法控制別人的言論,也無法完全移除短片、相片。上傳到互聯網的資訊就好像潑出去的水,所謂覆水難收,要徹底刪除幾乎是不可能。即使你已移除短片,你卻不能肯定其他人曾否下載或複製短片,所以家長必須教導子女在上傳任何資料前,都得小心考慮,否則便要為那些沒有實質價值的「讚好」付上代價。

抹不清的網絡資訊

關於拍片,家長必須引導子女思考:隨著年日成長,沒有人知道將來自己對各項事物的想法是否如年幼時一樣,也就是說若時光倒流,我們會否再拍攝相同內容的短片?保護身體放諸甚麼年代都是正確的,因身體是寶貴的,是要珍惜的,豈能輕易向人展露呢?假若過去我們曾因一時衝動拍攝不合宜的短片,現在感到後悔而刪除短片,但將來某天短片突然又再出現,我們該怎樣去面對呢?假若愛我們的人看到這些不合宜的短片,定會感到難過。只要輕輕一想,已經觸動我們最脆弱的神經,令人輾轉反側、難以入睡。既然如此,我們必須為自己訂立安全界線:不在網絡世界展露自己的身體,也不賣弄色情。

人人都可以當主角

美國藝術家Andy Warhol曾說:「在未來,每個人都有15分鐘的成名機會。」他這句話彷彿說中了今日的社會現象,社交媒體、影片分享網站的出現與興起,令普羅大眾都可以在網絡世界分享自己的作品,而收看者亦可以透過「讚」、「評論」及「分享」來作回應。「讚」和「分享」數目也成為受歡迎指標。有輔導心理學家指出,心理學中的社會激勵理論(Social Incentive Theory)分析了人的行為動機,因渴望得到社會和外在支持、激勵,人會對得到獎勵的行為有正面的動機,並會遠離可能會導致負面後果的行為。有人為了「讚」而在所不惜,正反映了別人的「讚」,養活了他的自信。[2]


[1] 〈【一鏡到底】台韓「LookBook」風 波妹對鏡頭又脫又穿〉,《東方日報》,2021年1月16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entertainment/20210116/bkn-20210116150003214-0116_0086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8日)。

[2] 方婷:《呃like心理學:擺脫認同成癮的勒索》(香港:非凡出版),頁16、24。

摸著石頭過新河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5/2021

世界變得太快,我們不能轉得太慢。許多我們一直以為熟悉了解的事物,剎那間已出現新的常態,我們就像不斷要摸著石頭過河,而且很多都是以前沒有走過的新河,或是河床正在不斷轉變、危機四伏、容易令人掉以輕心,表面舊內裡新的怪河。

上網對大家來說已不是新事,但網絡可能出現的問題卻不斷變化,會不知不覺令人上癮、洩露私隱或改變價值觀的遊戲和影片層出不窮。當然,網絡帶來的並不一定是壞影響,在疫情持續的新常態下,其實如何善用網絡協助教牧和領袖在不能或不宜面對面聚會和團契的時候,更有效地牧養弟兄姊妹是我們必須加倍努力的方向。若果疫情已過了一年多,教會負責人仍停留在只乖乖跟隨政府的防疫措施,決定是現場或網上直播崇拜,而沒有更多的應變方案和替代的活動,根本就是不負責任,而教會出現萎縮只能說是「意料之中」!今期《燭光》嘗試為大家提供不同的教會一些新的模式和經驗,希望能為大家帶來一些啟發和提醒。

當然,另一個教會必須及早準備面對的挑戰,是在逐步和全面收緊的社會政治環境,繼公務員、傳媒、教師和議會的監管被「完善」之後,教會恐怕亦「難逃一管」,要清晰了解歷史、國情和自己的底線,才不會那麼容易在摸著石頭過新河時忽然沒頂,糊里糊塗地壯烈/白白犧牲。

當網絡成為信仰的一扇窗 牧養的範式轉移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17/05/2021

疫情、抗爭運動、移民、國際關係,排山倒海的事件從四方八面湧現,信徒群體在這個大時代要經歷抗爭疲勞、政治打壓、疫情禁令……教會要麼停止聚會,要麼辦網上活動,一堆本來恆常推出的活動全年取消,新活動隨時可能受到更多政策限制。不少人用「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一詞來形容今日我們這個改變。這真是範式轉移嗎?究竟甚麼東西改變了?

2021年離世的神學家孔漢思(Hans Küng)在Christianity: Essence, History, and Future一書中,正正就用範式轉移來形容基督宗教在歷史長河中的不同階段,由初期教會開始到現代的普世教會。當中他引述科學史學家Thomas S. Kuhn的說法,指出範式轉移的範式應該是「一整個特定的群體,他們分享整體的信念、價值、技術。」若稱得上範式轉移,就是指整個範式有所改變。

孔漢思的書成於上世紀90年代,他認為當時就正是一個多元、多中心的世界,後殖民、後帝國主義的社會,普世宣教運動亦在蓬勃發展,除了討論不同宗教是否有對話和共融的空間,甚至討論不同信仰和來自不同國家的人能否共同相信一套倫理的想像。

或者他也沒有想到,過了不足30年的今日,網絡的出現令多元而共融的美好想像未有實現,取而代之的卻是在網絡空間下進一步的分眾,不同資訊分發予特定群體和對象。同時因著互聯網發展的各種特點,造就網絡獨特的生態、價值觀和倫理想像。所以不少學者認為今日教會的一些整體理念、價值,甚至使用的方法和技術也和以前非常不同——即是有所謂範式轉移的出現。

網絡有兩個重要的特質,令信徒群體相處改變:

1. 時空壓縮

疫情、移民令我們失去現場跟弟兄姊妹一起聚會的機會,但同時  我們仍然可以透過不同網上平台跟弟兄姊妹團契相交,雖然比起面對面相處,暫時仍然有不同的障礙需要克服(例如未能一同唱詩),但隨著技術問題解決,不在地上、沒有固定聚會地點或固定形式的宗教活動,可能成為更多人參加聚會的主流,除了不受地域限制,時間上也可以不受限制,信徒在一週七天,每天24小時都能參與聚會,這樣的聚會和牧養模式更加彈性,但同時也帶來新的挑戰和難度。

2. 界面延伸

現實空間,你可以用不同的裝飾、佈置去讓人進入一個神聖空間,但在網上舉行崇拜,鏡頭的運用、佈局,甚至音響器材的配合,對於整個網上崇拜的進行都變得十分重要,有關的器材也成為網絡空間的生產工具。同時網絡速度,溝通時所使用的工具,例如是用YouTube、facebook還是Zoom做直播,可以給別人完全不同的感覺,這亦變得十分重要。

以往,教會因著有現場的崇拜和團契,可以一直沿用舊有模式而不做任何改變,但因著近年的轉變,不少信徒群體出現很多有趣的面貌,迫使教會重新思考網絡和在地上的教會,如何做連結,例如:

1. 斬件式信徒生活

有信徒因著各種原因,參加A教會的網上崇拜、網上祈禱會則到訪B教會、小組相交更自己組合、又另外組合一些朋友一起在網上查經,就連查經資料也是自己預備的。在不同的教會參加崇拜、查經、祈禱會、團契,嚴格來說這個信徒沒有離開信仰,他的信徒生命由不同的群體來承托,而有關聚會、活動的事奉工作,亦斬件式地由不同信徒來承擔。

2. 純網絡信徒生活

有人決定不再返現場教會聚會,有相熟的基督徒走在一起食餐飯,就當「返了小組」,聽道就到社交平台隨便找找,祈禱就尋找不同教會提供的默想資料。

3. 信徒寄居在不同教會中

表面上信徒是A教會的會友,實際上會在不同地方參與事奉,加入外面的敬拜隊或查經小組,雖然有所屬教會和會籍,可是整個信仰生活均不在教會中。

4. 有事求問facebook大神

信徒雖然是某教會的會友,但遇到生活不同大小問題,只願意到facebook不同的基督教群組分享,但就從來不願意返教會處理,因為擔心教會群體太細,自己的秘密容易被公開,寧願在網上低調以網名開組。

隨著疫情緩和,部份教會已恢復現場聚會,不少團體舉辦不同的研討會,討論當回歸現場聚會後,教會參加崇拜人數會否減少?是否需要保留網絡崇拜?但在提問的同時亦會發現,網絡已經成為不少信徒吸取信仰資源的地方。另外,即使很多人口口聲聲講教會有千百樣問題,但仍然有許多人在這個社會氣氛低沉的情況下,在網上尋求有關教會的資源。教會在網絡的出現,其中的活動,也成為很多慕道者認識主的一扇窗,究竟教會能否把握機會將福音傳給他們,並在網上提供牧養,漸漸成為新的課題。

資料庫

範式轉移概念

範式轉移的概念由科學史學家Thomas S. Kuhn在他的著作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提出,這本書在1962年出版,而有關的概念更被應用在不同學科領域之中,例如社會行為、商業世界的變化,以至宣教學的概念等。孔漢思(Hans Küng)將範式轉移的概念應用到基督教歷史中,他將基督教歷史分成六大典範(paradigms):初期基督教末世啟示典範;教父時期的希臘典範;中古世紀羅馬天主教典範;(宗教改革)更正教典範;現代啟蒙運動典範;隱約浮現中的大公教會典範。他又主張,這六大時期對基督教信仰都各有特殊的理解。[1]

 

(本文原載於第138期〔2021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David J. Bosch:《更新變化的宣教:宣教神學的典範變遷》(Transforming Mission: Paradigm Shifts in Theology of Mission),白陳毓華譯(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6),頁237–238。

從網絡牧養實例中探索未來

林天然、歐陽家和 | 林天然 明光社前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 歐陽家和 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17/05/2021

網絡教會,有說是疫情下的產物,也有說是社會運動下的產物。無論如何,不同的原因令人暫時未能親身回到教會中,而教會的活動都要轉到網絡。牧者可以怎樣吸引小羊,讓小羊在網上聽到牧者的聲音,跟隨他們呢?我們看看三間教會不同的模式。

1. 新生命小組教會(New Life Church

明光社

在台灣的新生命小組教會在1996年成立,根據該會的網頁,教會由11人增長至4,000人。[1] 早在疫情出現前,生命小組教會已有自己的新媒體事工、教學,也有互聯網平台提供友好店家連結,疫情一來,教會小組即時再拆細,建立兩三人小單位小組模式,努力維持運作。

新生命小組教會的崇拜需要小組成員登入才能收看,這有點名的作用。小組成員則可以自由用不同工具在網絡或面對面相聚,因為小組的人數減少了,可以見面的機會就增加了。又因為大部份肢體都有手機,他們會自行拍攝小組聚會的合照等,放在網上與其他小組分享,部份小組也會用網絡廣播Podcast平台分享小組的最新消息,使肢體仍然可了解教會和其他小組的情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新生命小組教會多元化的媒體節目,包括:詩歌MV、生命見證、與疫情相關的專題分享、時局新聞、結合彈唱及聊天的靈修分享,以及在不同時節(如:聖誕節、復活節、感恩節、情人節)推出的福音劇。[2] 相關內容除了拍片,也會用圖片、文字等形式放在不同的社交平台供肢體隨便收看、收聽和閱讀,是一個很貼心的設計。

新生命小組教會跟傳統教會最大的分別,也許不在其規模,乃在其互聯網思維——以大眾容易接受的方式和高質的影音,將福音生活化、多元化地呈現於互聯網,打破了地域的界限,讓更多網民可以接觸到。在疫情橫掃全球的日子裡,她能夠善用多媒體與網絡,為信徒或未信主的朋友提供豐富的資源,或許是一個值得參考的例子。

2. 流堂(flow church

明光社

本港初創教會流堂,於2018年5月在社交網絡誕生,[3] 流堂認為真正的教會只是10至12人的群體,並期望可以建立一個又一個真正的教會。她每週的崇拜,當中不少音樂為教會原創。流堂亦十分重視網絡群體,認為教會不只是一個實體的地方,而是可以在網絡延伸,以承載網絡上的群體。[4] 她製作了不同類型的活動影片,例如查經、遊戲等,當中透過幾個人在鏡頭前討論查經,收看者彷彿就已經加入了討論之中,有學習也有得著。另外,教會也製作了一些有趣的惡搞短片,例如惡搞電視綜藝節目主題曲等。

流堂成立初期就是為了讓一班因著各種原因離開教會的肢體,仍然可以繼續參與崇拜、敬拜主,她在當時已經設有現場和網上的崇拜。另外她亦設立小組,在小組裡有不同的團契活動。而流堂的一大特點是她的流動性,由於沒有特定的「事工」,所以也沒有許多的事奉要肢體參加,教會希望肢體透過參與社會上不同類型的活動,去幫助、服侍周遭的人,而不是把精力分散在其他不必要的聚會上。

除了敬拜和詩歌創作,為了回應疫情和教會新的需要,流堂亦製作了短片,主題包括神學、查經、兒童主日學、點歌節目等等,透過不同類型的活動短片,希望可以令肢體在網上也能經歷教會生活。

3. 使徒行傳教會(ACTS Church Hong Kong

隨著近年香港的藝術、文化領域中有多人歸主,一班藝術文化界的肢體在2011年組織使徒行傳教會,委身文化轉化與神國復興的異象。高皓正及何基佑為主要發起人。使徒行傳教會有一理念,就是帶出一個新平台,不先去批判人的行為過錯,而是讓人先接受神的救恩,相信人在經歷主愛及聖靈的感動後,便會樂意悔改。這樣做並不代表教會偏重宣講愛而輕忽了公義,兩位發起人就以身作則,踐行「任插文化」——為了對方的益處,常常不客氣地互相提醒,以愛心說誠實話。若遇嫌隙便立即溝通澄清,他們早已認定要擁抱對方到底。此外,使徒行傳教會還有一個宏大的願景——期待與香港眾教會合力興起10萬個火熱愛主的領袖。[5]

明光社

看看使徒行傳教會YouTube上的影片,內容主要有:簡短的講道訊息(最短的只有約五分鐘)、音樂、個人故事,及以末世為主題的系列等。以啟示錄為主題的末世系列影片十分受歡迎,當中有的影片觀看次數超過50,000次。影片給筆者的觀感是「貼地」、不沉悶、有提醒,並能令瀏覽者想繼續看下去。[6]

望見疫情未散,教會實在可以有很多探索的可能,特別在網絡世界,我們如能保持著人與人之間的結連,實在有助教導、牧養、關顧和培育信徒群體成長。即使未能面對面相聚,弟兄姊妹之間仍然可以有團契,享受一同敬拜和祈禱的生活,只要我們有多一點創意,聚會是不能、不應、亦不用停止的。

(本文原載於第138期〔2021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關於教會〉,新生命小組教會,網站:https://www.newlife.org.tw/about-church/(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1日)。

[2] 〈新生命小組教會New Life Church〉,YouTube,網站: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hWquKFH5jYw3Oxu5oQ40aA(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1日)。

[3] 陳韋安:〈網絡延伸了教會的空間〉,flow church流堂的facebook,2020年2月20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flowchurchhk/posts/613393345873400/(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1日)。

[4] flow church流堂:〈流堂製作 made in flow church || 正式始動 || 究竟呢班人會做啲咩?〉,YouTube,2021年1月29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LConNmGS6I(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1日);flow church流堂:〈What is flow church?甚麼是流堂?〉,YouTube,2019年2月15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yVJisSa6kE&t=3s(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1日)。

[5] 赤紙:〈使徒行傳教會 轉化香港藝術文化〉,《國度復興報(香港)》,2011年10月5日,網站:https://www.krt.com.hk/post/15207/使徒行傳教會-轉化香港藝術文化/(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1日)。

[6] 〈Acts Church Hong Kong〉,YouTube,網站: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fkZyFbBNl85XGOaN04bKFA/featured(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