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肛交乃高風險行為

何興民醫生   |   英國愛丁堡皇家外科醫學院退休院士、前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高級外科醫生及外科部部門主管及前私人執業外科專科醫生
06/01/2014

性交無論是在動物或人類中通常是指異性兩方中雄性以陰莖(Penis)插入雌性的陰道(Vagina)內來進行的。而雄性在另一雄性身上發洩性慾的情況,在動物界中並不普遍,在人類中亦只有少部份人有此行為。這種性交方式稱之為肛交──肛是指肛門,肛交是男方的陰莖插入另一方的肛門來進行性交。

肛門與排便

肛門是人體固體排洩物,即糞便的出口。在一般情況下,肛門由肛門括約肌(Anal Sphincter)緊緊關閉著,出口的外面是長有短毛嫩滑的皮膚。肛口向內是肛管(Anal Canal),有黏膜修聚成的折疊(Folds),其間有肛腺(Anal Glands)的出口和黏膜下的靜脈。肛管短且空,再向上是直腸(Rectum)的下部,不時有小量糞便存放在其中。完整的肛管或直腸的黏膜有強烈的抗菌能力,來對抗糞便中無數的細菌,使身體免受細菌感染。

排便時藏於直腸上端或更高位置的糞便,由整個大腸的蠕動作用推向肛管,加上肛管的肌動,肛門括約肌放鬆,使肛口放大,糞便就順利排出。排腸氣(俗稱放屁)時,機制也相似。排便後肛門括約肌收縮,肛門再次緊閉。

男性性器官──陰莖

男方性衝動時陰莖充血,因而變長和粗大,堅硬而勃起。尿道腺(Urethral Gland)放出黏液以潤滑陰莖頭(龜頭),以便陰莖進入對方身體。一般性交是陰莖插入陰道,肛交時陰莖插入肛門。進入後再作重複的抽動動作,由摩擦產生快感和滿足,最終達至高潮而射精。
 
男性的生殖系統及泌尿系統共用同一出口路徑。精液由睪丸生產的精子,和附睪液、精囊液、前列腺液混合而成,經尿道口(在陰莖末端)射出。因此任何細菌或病毒由尿道口進入體內,可上達至尿道上端的膀胱,及經輸尿管最終到達腎臟,亦經前列腺進入精囊及睪丸。

肛交危機

在進行肛交時,被進入一方的肛門被插入一方興奮勃起的陰莖逼進去,肛門括約肌中一部份會折斷,使肛口可容納粗大的陰莖進入。肛口的嫩皮及肛管內的黏膜亦會有小部份裂開。肛腔內的靜脈亦不時會受壓出血,尤其在一些有痔瘡的情況,特別容易出血。如經常進行肛交,被插入一方的肛門括約肌常多有鬆弛,附近組織受傷害,結果成疤痕(Scarring)。

主動一方因要用強力開導,陰莖頭上的尿道出口,亦不時會有損傷出血,包皮沒有切除者龜頭上的皮膚較薄嫩,容易被拉裂出血。

染病的情况

雙方出現出血的情況便會有血液交流的機會,或精液流入裂開組織。受傷黏膜喪失抗菌力,直腸炎(Proctitis)常會發生。更普遍的是有帶菌者雙方交換細菌和病毒,或由帶菌一方進入另一方。
 
細菌可由尿道上達整個泌尿系統,如引起尿道炎、膀胱炎、輸尿管炎和腎炎;亦可沿尿道至前列腺、精囊、輸精管和睪丸,而引起炎症。一些可傳播梅毒和淋病等性病的病菌,亦可循相同路徑入侵。另外一方面,由血液交流而進入整個循環系統,達至全身的一些病毒,可引起威脅整個人的健康和生命的疾病,如愛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愛滋病現時是無藥可根治的病症。治標藥物相當昂貴,多由公立醫療機構供給,由公眾負擔。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是慢性肝病,使病患者失去健康,有機會發展成肝硬化症或肝癌。

安全套使用

近年提倡使用安全套(Condom)用以包裹陰莖以減低性交或肛交時感染細菌或病毒的風險。安全套一般是由乳膠或橡膠製成,為了讓使用者能享受由摩擦而產生的刺激,安全套需要製得很薄。但是性交時用力難以控制,如果安全套太薄則容易破裂,因此不能兩全其美。

安全套並不絕對安全

安全套薄,常易穿破,況且病毒微細,易穿過粗劣的安全套。安全套長度有時亦未能完全覆蓋勃起的陰莖,特別是陰莖的根部。在強烈的性交行為時,安全套常會滑脫,或在肛肌突收縮時被挾住,需要更換另一個安全套。還有其他料不到的事件,使安全套失去隔離作用,令使用者處身於高危性行為中。其實安全套只能給予一些不穩妥的虛假安全感。提倡用安全套便可安心進行肛交是危險及不明智的言論。
 
肛交是萬萬不應鼓勵和嘗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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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花絮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3/01/2020

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日子,感恩「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於2019年10月25至26日假恩福中心順利舉行,由第一屆開始,明光社每屆都會協辦性倫理峰會,2019年大會以「守護婚姻」為主題,邀請來自英國的大律師保羅.戴蒙德(Paul Diamond)及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教授鄭順佳博士分享,聚會約有100人出席。

婚姻是甚麼

明光社

戴蒙德先生於峰會第一天分享「婚姻應否被重新定義」及「守護婚姻:宗教自由與歧視」。他認為是社會制度讓個人有權享有社會福利。從人類學角度,婚姻是兩性之間互補的關係,肩負著生養下一代及價值傳承的作用,他強調,家庭是為孩子而設,不是孩子為家庭而生。他提醒我們,性小眾對基督教非常不寬容,香港的信徒要裝備起來回應。他提到《歐洲人權公約》第九條保障了人有思想丶良心和宗教自由,但很多時,在如何實踐(manifest)上卻出現爭議。

基督徒受到迫害

戴蒙德先生提醒我們,基督徒面對的是一場政治運動,他分享了很多英國法庭的逆向歧視個案,說明當地在婚姻被重新定義後,社會、個人及教會在實踐信仰自由時所面對的法律挑戰。

1. Johns v Derby City Council打吡市議會:Owen和Eunice Johns這對基督徒夫婦,因為不願意肯定同性戀行為而失去作為寄養家庭的資格,法官認為他們對同性戀的看法對所寄養的兒童有真正的風險(real risk)及令有關兒童受感染(infected with),法官將不認同同性戀行為的觀點視為病毒,會令所照顧的兒童受感染。戴蒙德先生認為將基督教的價值觀類比如病菌會傳染給兒童,是匪夷所思的!

2. McFarlane v Relate Ltd案:McFarlane是一位基督徒輔導員,受聘於英國一間全國性的輔導機構Relate。McFarlane一直表現很好,直至他向上司表達他對於以性心理治療幫助同性戀伴侶的有效性存疑,他便被解僱,他遂控告Relate。案件在英國法庭審理,McFarlane被判敗訴,於是,戴蒙德先生將這宗案件遞交到歐洲人權法庭(ECHR),可惜,法庭仍然判McFarlane敗訴。這宗案件顯示基督徒可能因為信仰的緣故失去輔導員的工作。

3. Felix Ngole v University of Sheffield謝菲爾德大學案:Ngole是一位社工學生,他於2015年在個人臉書討論美國的Kim Davis因拒絕簽發同性結婚證書而入獄的事件,當中提到《聖經》指同性戀是罪的內容,學校為此收到匿名投訴,之後禁止他成為社工,因他的言論有歧視性本質(discriminatory nature)。後來他雖然得到平反,但事件發生時,報章以大標題「恐同不能成為社會工作者」來報道,當他在法庭上得到平反後,就只有一小段報道,指「男子贏得上訴」。戴蒙德先生藉這宗案件提醒與會者,主流傳媒對於涉及LGBT的報道手法非常偏頗,他鼓勵香港教會開拓媒體工作。

基督徒如何回應

戴蒙德先生在結語時感嘆過去幾年,看到基督徒被禁止穿戴十字架丶領養孩子,甚至失去工作及專業資格,這對基督徒實在非常不公平,甚至有法官在批核同志的領養案件上,說了一句「兒童需要爸爸媽媽」也被指為不寬容。他認為我們要協助維護家庭的組織發展及做到媒體友善,發揮媒體的力量去影響法官,他們都是生活在香港的,同樣會閱報,受媒體訊息影響。此外,基督徒不應該只關心自己的宗教自由,如果有同性戀者受到欺凌時,基督徒也要出手阻止,這亦是基督徒信仰的實踐。他呼籲基督徒律師起來,為信仰自由辯護。

上帝設立性婚姻家庭

明光社

鄭順佳博士分享「婚姻的神學反思」,他認為現代社會,性的領域非常廣泛,到處都是性的解放,性的淘空,導致性失去創意及規範,因此,基督徒要明白《聖經》如何給我們指引,認識上帝創造性的心意。創世記二章18節提到:「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上帝創造完各樣動植物後,覺得一切都非常美好,唯獨認為「那人獨居不好」,因他未覓得他的伴侶,於是,上帝造了一個女人幫助他,且吩咐他們要生養眾多及管理大地,要向上帝負責。上帝亦會向人問責,這是創造男女的心意,性是上帝美麗和奇妙的創造,性座落在創造和立約的脈絡中。

性的規範及界限

上帝透過律法書將律例和禁令呈現,使人明白性的意涵,生育在五經中是最重要誡命,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讓人在婚姻關係中享受,因為人是有思想、有尊嚴的,對於性是有能力節制的,上帝透過禁令,讓人知道界線在哪裡,哪些行為是可憎惡的,是需要受到禁止的。很多時,禁令與處以極刑是互相扣連,有人認為這是文化的產物,但其實是有其正面功能,如保護婦女及弱小,防止他們被利用及剝削,維持人倫的秩序。有關性的界限,舊約主要有四條禁令:

1. 不可亂倫維護家庭的秩序,由於舊約中的家庭普遍是大家庭,這禁令鼓勵近親的關係有愛,但不可有不當的性行為,其目的是保護後代的健康,因為醫學統計上亂倫所生的子女會有較高機會有各種遺傳基因的疾病。

2. 不可姦淫上帝創造婚姻的秩序,夫妻的關係是分別為聖的忠誠關係,為子女帶來安全感及穩定的生活,姦淫的行為是背棄忠誠,破壞婚姻。

3. 不可有同性之合:這是違反上帝創造男女的秩序,上帝沒有為亞當預備一位男性的伴侶,人類更不是單細胞繁殖,同性生理的結構亦不適合進行性行為,尤其是肛交容易令直腸受損及引致其他疾病。

4.人獸之合:從生物學上,人也是一種動物,但人有上帝的形象,其他動物沒有,動物在發情期需要交配,人不同,人可以控制自己,假若人與動物發生性行為,不知會有甚麼後果,會產生甚麼病,野獸的疾病如在人身上出現,後者不堪設想。禁止人獸之合是要維護生物各從其類的秩序。

新約性觀及婚姻觀

鄭博士再引用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與前實習生的性醜聞,幫助參加者思考如何劃出性的界線。按馬太福音五章27至28節字面的意思,可劃分為四個層次:一、欣賞有好感;二、有淫念幻想;三、有步署行動;四、進行雲雨之交。鄭博士認為如只在意念上有好感是沒有問題的,所以界線應定在一與二之間,當落在淫念中,則不論是否有行為及是否成功,都是犯了姦淫,因為淫念將對方視為物件,令她失去作為上帝受造的人的尊嚴,若從這個角度思考,我們是要實踐律法的精神,而非條文。

新約以婚姻來為性劃界線:婚姻內的性是尊貴的、是好的,不是卑賤的,將婚姻好像祭壇獻給上帝,希望保護婚姻雙方;一切婚姻以外的性是不容許的,並違反婚姻的忠誠,也是淫亂的事。哥林多前書七章2至5節提及婚姻內夫妻之間的性是毫不掩飾,有互相滿足的責任,性關係是義務而非權利,有償還欠債的心態,配合對方的需要,婚姻內的性非指向自己,而是指向對方;不是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是滿足對方,或是互相滿足;不是滿足個人私慾,而是能體諒對方,避免試探及懷疑。有關性的律例定於遠避淫行,追求聖潔活出尊貴的生命,目的是為了保護,而非禁慾。

新舊約綜合論述性

舊約創世記與新約羅馬書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創世記第一至三章,談論到創造、死亡、虛謊、羞恥;羅馬書第一章提及,人透過受造之物明明知道有創造主,卻不去敬拜祂,離棄上帝去敬拜受造之物,這種否定上帝的後果,使人放縱情慾,做出違反自然、違反男女的秩序,將順性的用處變成逆性的用處,進行同性性行為。這些行為,新約與舊約的教導都是一脈相承的。

「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由愛家共融網絡主辦,協辦機構包括:阡陌社區浸信會、維護家庭基金、香港性文化學會、明光社及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

性忠誠才是預防愛滋病最有效的方法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1/11/2019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在8月公佈2019年第二季香港愛滋病情況,自1984年香港發現第一宗愛滋病病毒感染呈報個案至今,有關的個案已累積至9,998宗,[1] 相信第三季的感染數字勢必突破10,000宗。

衞生防護中心公共衞生服務處轄下的愛滋病服務組,每三個月都會公佈本地最新的愛滋病情況,並將感染途徑作分類統計。[2] 已知的感染途徑主要分為四類,分別為性接觸、注射毒品、輸入血液/血製品、以及母嬰傳播。近10年因注射毒品、輸入血液/血製品、以及母嬰傳播而感染的情況已大大改善,每季只錄得數宗甚至零宗個案;但透過性接觸而感染的情況仍然嚴重,每季均錄得接近或逾百宗新增個案。性接觸感染途徑又分為異性性接觸、同性性接觸及雙性性接觸,當中以透過同性性接觸感染愛滋病病毒的個案最多,約佔所有新增個案的四成多,甚至是五成(表一)。

表一:2017至2019年第二季每季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新增個案及不同性接觸感染途徑的新增個案數字[3]

年份(月份)

感染愛滋病病毒的

新增個案

透過性接觸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新增個案(百分比*)

異性性接觸

同性性接觸

雙性性接觸

2017 (1-3)

202

26 (12.9%)

106 (52.5%)

10 (5.0%)

2017 (4-6)

187

24 (12.8%)

87 (46.5%)

15 (8.0%)

2017 (7-9)

153

24 (15.7%)

75 (49.0%)

14 (9.2%)

2017 (10-12)

139

21 (15.1%)

56 (40.3%)

11 (7.9%)

2018 (1-3)

142

20 (14.1%)

65 (45.8%)

6 (4.2%)

2018 (4-6)

154

38 (24.7%)

66 (42.9%)

11 (7.1%)

2018 (7-9)

156

29 (18.6%)

66 (42.3%)

17 (10.9%)

2018 (10-12)

172

33 (19.2%)

82 (47.7%)

14 (8.1%)

2019 (1-3)

146

17 (11.6%)

65 (44.5%)

6 (4.1%)

2019 (4-6)

137

25 (18.2%)

66 (48.2%)

4 (2.9%)

*百分比是指透過該種性接觸途徑感染的新增個案,佔所有新增個案的比例,因上表未有列出非透過性接觸途徑感染及感染途徑不詳的個案數字,故百分比的總和不是100%。

衞生防護中心沒有明確指出同性性接觸感染愛滋病病毒的個案屬於哪一個性別,不過由中心製作的〈香港愛滋病情況(二零一八年)〉指出了,自2004年起,男男性接觸者感染愛滋病病毒個案錄得持續上升。[4] 中心亦明言男男性接觸者是建議進行定期愛滋病毒抗體測試的重點社群。女女性行為一般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機會遠遠低過男男性行為,因此可以推論到統計數字的同性性接觸主要是指向男男性行為。男同性戀族群只佔香港少數人口,但男男性行為卻佔新增感染愛滋病病毒個案的四至五成,情況確實令人擔憂。

外國統計亦顯示男男性行為是感染愛滋病的主要途經,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指出,2017年在美國及該國屬地新增感染愛滋病病毒個案中,成年及未成年男同性戀者及雙性戀男性的比率高達七成。[5] 也有研究指出男男性接觸者同時有多過一個性伴侶的情況,比異性戀者高兩至三倍,[6] 同性戀族群開放性生活情況,也是讓男男性接觸成為傳播愛滋病病毒主要途徑的重要原因。

香港衞生防護中心多年來在每季本地愛滋病情況的記者會中,負責匯報的醫生都總會提醒市民,應恆常及正確使用安全套,以減低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機會。[7] 不過在中心的網頁介紹梅毒、淋病、疱疹、性病疣等性病時,卻指出:「預防性病的最有效方法是與一位未受任何性病感染的人士保持專一的性關係。如果不可能的話,就應該採取安全性行為;每次性接觸時都正確使用安全套,以減低受感染的機會。」[8] 愛滋病與其他性病都是透過不安全性行為來傳播,但政府對兩者的預防方法,卻提出不同的建議。

安全套能有效防止性病及愛滋病的傳播,不過真正安全的性行為是與一位未受任何性病感染的人士保持忠誠專一的性關係,以及避免發生高危的行為,正確及持續使用安全套只是一個較安全的預防方法。雖然不是所有市民都願意實踐性忠誠,避免高危行為,但公眾衛生教育的對象應是不同價值取向的市民,政府應向市民提出不同處境的建議,讓他們自行考慮,不應令市民誤會使用安全套便一定等如安全性行為。

現今醫學已能有效抑制愛滋病病毒的繁殖及控制病情,大大改善受感染者的生活質素及延長他們的壽命,但相信沒有人會希望自己成為受感染人士。性忠誠不只能防範性病的傳播,同時也能促進雙方穩定的關係。希望當局多加教育市民,讓他們認識到開放性生活對自己及伴侶性健康的威脅,鼓勵他們與伴侶保持專一的性關係,若未能保持性忠誠,就應該採取安全性行為,相信這樣才是預防愛滋病的上策。


 

[1] 見〈衞生防護中心回顧二○一九年第二季本地愛滋病情況(附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19年8月27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8/27/P2019082700268.ht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5日)。

[2] 〈最新統計資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衞生署愛滋病網上辦公室,2019年8月28日,網站:https://www.aids.gov.hk/chinese/surveillance/latest_stat.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5日)。

[3] 表一數字來源,參註2。

[4] 衞生署 衞生防護中心 特別預防計劃:〈愛滋病資訊:愛滋病情況(二零一八年)〉,衞生署 衞生防護中心,2019年5月,網站:https://www.chp.gov.hk/files/pdf/hiv_fc2018c.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5日)。

[5] National Center for HIV/AIDS, Viral Hepatitis, STD, and TB Prevention, Division of HIV/AIDS Prevention, CDC, “HIV Among Gay and Bisexual Men,”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019, https://www.cdc.gov/hiv/pdf/group/msm/cdc-hiv-msm.pdf.

[6] Sarah Nelson Glick, et al., “A Comparison of Sexual Behavior Patterns Among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and Heterosexual Men and Women,” The Journal of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s 60, no. 1, (May 2012): 83–90.

[7] 見註1。

[8] 〈性傳播感染〉,衞生署 衞生防護中心,2016年2月15日,網站:https://www.chp.gov.hk/tc/healthtopics/content/24/1607.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5日)。

從海外與台灣性教育經驗看香港未來發展

關啟文、鄭安然、陳靈騫 | 關啟文教授:現任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多年來探討性解放及性倫理等議題。著作包括《我信故我思——真理路上的摯誠探索》、《是非曲直──對人權、同性戀的倫理反思》及《上帝、世俗社會與道德的基礎——當代宗教哲學的探索》等。 || 鄭安然先生:香港性文化學會婚姻倫理資源中心生命教育主任 || 陳靈騫女士:香港性文化學會項目幹事
29/10/2019

整理及撰文: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  引言

同志運動(下面簡稱「同運」)已盤踞歐美社會多年,它強調多元性別與性開放的價值觀亦早已滲入當地的性教育課程。同樣,作為亞洲同運先驅者的台灣,其性教育的內涵亦緊隨歐美之步伐。如此鼓吹性愛自由、多元性別的教育課程不單帶給許多兒童青少年不安與混亂,亦引起眾多家長的反對與抗議。

近來,有人聲稱香港的性教育理念嚴重落後,並認為教導人婚前持守貞潔的性教育是禁慾、恐嚇式性教育。繼而在港推動以性愛自由、性歡愉為導向的性教育。這會帶給青少年甚麼影響?香港性教育的未來將何去何從?

 

2.  海外的性教育現狀

 

2.1  同運與性教育:

談到今天歐美的性教育,不得不提的是同運的影響。同運那一種「移風易俗」的風潮,不單影響了西方文化的婚姻戀愛觀,以及社會的婚姻制度,更影響了當地的性教育,對下一代的影響實在不容小覷!同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2.1.1  同運致力顛覆兩個主流文化

同運一直致力顛覆異性戀及性別只有男性和女性的主流文化。

  1. 異性戀
    同運鼓吹戀愛和性愛不應只限於異性戀和男女之間,更努力推廣LGBT(即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和跨性別者〔transgender〕)和BDSM(虐戀。它包含了三組關係B/D:捆綁式性交〔bondage〕和調教〔discipline〕;D/s:支配〔dominance〕和臣服〔submission〕;S/M:施虐〔sadism〕及〔受虐masochism〕)等文化。
  1. 男女兩性
    同運企圖推翻性別只有男或女的主流文化,他們認為性別應該是多元和無限的,並應以性別光譜來表達。
     

2.1.2  同運的4C策略
4C是指學校(classroom)、文化(culture)、法庭(court)和教會(church),同運人士在這四個層面不斷傳播、推廣其意識形態。在這4C中,引起較大迴響的,是他們在學校層面的推廣工作。同運人士在學校推行富有同運色彩的性教育,引來不少家長反對;因為有關工作令兒童和青少年受到傷害,惹來家長的不滿,亦令他們直接感受到同運對他們的影響。

2.1.3  同志教育的包裝
同運人士推廣的性教育往往使用了許多易被大眾接受的詞彙,如:「尊重」及「接納」性小眾、防止「欺凌」及「歧視」。在談論性行為時,強調「自願」丶性「健康」(即不會因性交而感染性病)、生殖「健康」(不會因性交而意外懷孕)。還有生殖「自主」(即可以墮胎)、「科學」、「全面」、「安全」、「正面」、「平等」……這些表面正向、光鮮的詞彙背後卻往往隱藏另一種意涵。就如「生殖自主」,聽起來是強調人權,尊重個人意向,實質是代表懷孕者有墮胎的權利。又如「全面」一詞,表面是讓學生學習到更全面及不同的婚姻和戀愛方式,實則上是試圖將一男一女的婚姻戀愛模式從性教育中抹除,繼而向學生灌輸LGBT和BDSM的內容。

 

2.2  歐美地區的現狀:

2.2.1 加拿大
現時在加拿大卡加利的公共圖書館,定期設有變裝女王(drag queen)的閱讀時間,一名化上了濃妝,作女裝打扮的男士,也就是變裝女王,會跟小朋友講故事,目的是向小朋友們灌輸跨性別的概念。[1]
除了設立變裝女王閱讀時間,加拿大溫哥華的公立教育局(Vancouver School Board)更於2014年通過新的政策,讓小學生從此可以要求學校的老師,以「去性別」的代名詞來稱呼自己,如xe取代he/she(他/她)、xem取代him/her(他/她)、xyr取代his/her(他的/她的)。新政策更讓小朋友自行決定上男廁或女廁。當局聲稱此舉是為了少數的跨性別學生,提供一個更安全與包容的學習環境。對此,當地報章《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有評論員引述,有反對該政策的家長指出,六歲的孩子根本無法明白身份方面的議題,他們連自己上廁所都未懂,也無法自行決定應上哪一個洗手間。[2]

2.2.2 瑞典
在瑞典亦有類似的情況,有幼稚園開始教導學生性別中立的概念,即去性別化和強調性別沒有差異。位於當地首都斯德哥爾摩的伊加里亞幼稚園(Egalia pre-school)表示,這麼做的目的在於釋放兒童解脫性別方面的社會期待。

2.2.3 美國
美國加州教育局在2015年通過了「加州健康青年法案」(The California Healthy Youth Act),當中約有10%的內容是與性教育有關。法案提出了性教育的框架及書本作為參考,要求受政府資助的公立學校,教授性教育時需「正面認可」(affirmatively recognize)不同性傾向。法案還提出了要對不同年齡的學童教導以下的內容:
1)教導五歲兒童跨性別丶性別認同丶流性人等概念,讓兒童能夠對應自己感受來選擇性別。
2)教導初中生男女有關自慰方面的知識。
3)提供課本及指引,教授高中生肛交方面的知識。

以上的內容備受爭議,但法案指明家長不能阻止子女上有關的課堂,如基督徒家長對課程內容反感,只可以將子女送到私立學校。負責課程改革的格遜(Stephanie Gregson)形容課程重點不是以跨性別思想令學生感混亂,而是希望他們自幼稚園開始學習接納有些人與生俱來與自己不同,格遜認為「幼稚園是創造理解和反欺凌學習環境的最基礎階段。」

以上的講法雖然動聽,但從課程改革的指導參考書I Am Jazz(我是Jazz)可以看出,課程內容只是以反欺凌為包裝,向兒童灌輸跨性別的概念。該童書是講述一個男孩變成女孩的故事,這本書的其中一位作者Jazz Jennings更成為跨性別兒童的模範。[3] 此外,更有教材教導學生如何自行製作性玩具。[4] 而加州性教育的教材都是由同運或性解放組織,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美國計劃生育聯盟(Planned Parenthood),同性戀及異性戀教育網絡(GLSEN)等撰寫的。

加州性教育課程指引中,另一本建議給高中學生看的書籍:S.E.X. The All-You-Need-to-Know Sexuality Guide to Get You Through Your Teens and Twenties(性:十幾歲至二十幾歲的人需要知道有關性的指引),課程建議老師在課室使用這本書來教導學生。書中詳細教授自慰方法,如:拳交(Fisting),即將拳頭塞入陰道或肛門,來獲得快感,更說明了如何先從插入手指開始,最終達到將整個拳頭塞入的教程。此外還有極仔細教授口交、玩體液、性玩具、肛交、SM的不同種類與方法。每個性行為教程中都附有:性病感染風險(STI Risk,即Risk of Sexually Transmitted Infection)和懷孕風險(Pregnancy Risk),似乎只要學生注意避免意外懷孕或感染性病,就一切都沒問題了。另外,教授肛交的內容裡有一句:「肛交所受的風險跟陰道交接近一樣」,但事實上美國一些數據卻顯示,透過肛交感染性病或愛滋病的機會比陰道交高出44倍。

 

2.3 對強調「性解放」性教育的質疑

歐美地區的性教育以全面及尊重為包裝,但卻沒有提及以下的重要內容。

2.3.1 跨性別及變性人要承擔的風險
若然要多元、全面、科學的性教育,為何在教育孩子跨性別、流性人、性別自決的同時,沒有同時提及注射賀爾蒙、做變性手術所要承擔的高風險?以及面對變性、跨性別時可能要背負的沉重身心負擔、後悔及自殺率高等問題?

2.3.2 肛交的風險
為何性教育課在教授肛交時,沒有提及肛交比陰道交要承擔感染性病的更高風險?

2.3.3 異性戀的優點
在教授同運概念的性教育時,它若夠全面,為何不同時提出異性戀的優點,如男女能互相補足,或建基於婚姻中的性行為的優點等,讓學生從中自行選擇?

如此可見,上述的性教育表面是談尊重和全面,實質上並非如此。

 

2.4 家長反對建功

同運以反欺凌的名義,透過各式各樣的性教育課程進入中、小學,結果其過火的內容及手法,均引起各地出現大型示威,反對將多元性別論納入學校常規課程,當中包括哥倫比亞、秘魯、意大利、澳洲、墨西哥、德國、巴拿馬、加拿大、美國及台灣等地。

「加州健康青年法案」(The California Healthy Youth Act)在2015年通過後,引起家長反對,隨後,課程框架經過少許的修改,但爭議内容仍然存在。[5] 直至2019年5月,法案通過了最後一個版本AB329,引發幾百名家長上街抗議,約有8,000個聯署反對法案,家長還發起罷課,要求子女留在家中一天,不去上學。

加拿大安大略省在2015年推出的性教育課程,廣受家長質疑,家長認為課程不適合學童之發展階段,如三年級(八至九歲)教同性戀及性別認同,11至12歲教自慰,再高一個年級的內容,甚至包括口交及肛交。課程還告訴六年級學生男、女以外的六種社會性別;建議七年級學生(約12至13歲)帶備避孕套,以備「不時之需」;八年級學生開始規劃個人的性活動。

家長組織發起請願,反對邀進性教育。至2018年7月,維家組織維護生命運動聯盟(Campaign Life Coalition,CLC)收集到近16,000個聯署。加拿大安大略省教育部長宣佈,廢除2015年推行的性教育課程,重新進行廣泛諮詢,聽取家長對性教育的意見。家長組織對此表示歡迎。

要抗衡同運人士提倡的性教育,家長要懂得運用自己作為家長的權利,這也是他們的人權,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的第三項:「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的選擇的權利。」[6]

 

3.  台灣的性教育現狀

與歐美相似,「同運」對台灣的性教育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首先成功爭取訂立了《性別平等教育法》,很有「創意」地提倡「多元性別論」,鼓勵尊重多元性別的差異,以消除歧視。又反對性霸凌,反對貶抑他人的性傾向等,[7] 這種做法實際上是混淆視聽,然而就這樣很巧妙地把「性傾向平等」的教育也放進「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

此外,「同運」把性解放的意識形態透過文化、教育、法律等滲進社會大眾思想中。台灣教育部於2011年8月,在國中小學原有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加入「認識同志」的課題。在此之前,教育部除了出版《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8] 又委託大學編製了《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小學階段),[9] 及《性別好好教》(初中階段)兩套專書,[10] 提供老師教學參考。與其說這些教材教導學生尊重同性戀,不如說它們實質在宣傳同性戀及同性戀運動的精神。

3.1 台灣同志教材的爭議部份與討論:[11]

3.1.1 自己說是同志就是同志?

《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指出性別的認定是:「不以標準化的工具來判定……而以個人自我認同自己是同志的一份子,就是同志。」而且,「認同可能是終身發展的歷程,並不一定是有一個終點的,也不一定是固定不變的。」

如果對一個個人身份的認同是如此主觀及隨意,到底會有多少種性身份?多少種同志?對於中、小學生喜與同性密友一同玩樂的階段,又會帶來多少不必要的性身份困惑?

 

3.1.2同志情慾與性愛的分家

《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又提到:「有些同志伴侶間會協議在伴侶關係之外容許跟他人發生性關係,將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分開來滿足。情慾的展現也影響自我身體的打造計劃。藉由扮裝,同志展現自己的情慾,無論是娘T、悍婆、不分或是熊猴、哥弟,都得以藉由身體打造、裝扮並再次確立自己的身份認同。對跨性別來說,身體的塑造更是超越二性規範的範疇,跨性別得以藉由變裝、異服、扮異性、注射賀爾蒙甚至變性手術等方法改造身體的,擾亂二性世界中身體與情慾的界線,讓靈魂中的自我與身體達成一致性。」

該手冊引導中學生對這種「性」與「愛」分開的同志伴侶關係視為社會現實,不加批判地視為平常。它將破壞雙方忠誠的關係形容得如此自然,這到底是要提倡尊重,還是要解構「性伴侶應長期委身與忠誠於對方」的價值觀?它更把複雜的「跨性別」現象完全正常化。

 

3.1.3鼓勵學生作「性探索」

該手冊又說:「教師要正視青少年性經驗,在性交過程中,青少年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並且學習尊重彼此的身體,隨時關心彼此的感受,讓性愛成為愉悅的事,才不會讓做愛只帶來無知造成的傷害與大人的責怪……積極教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指套、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液;所有性玩具也保持乾淨,不與他人共用性玩具。惟有安全的性是更好的性。」

這樣正面、露骨、鉅細無遺的「教導」,並以「探索」之名鼓吹青少年性行為,即使在現時(異性戀)的性教育也未有!對於未符合合法性交年齡的學生(台灣是16歲),更有機會令他們誤墮法網。況且「探索」性愛,難道沒有後果?若果有的話,誰去承擔這個後果?當然是家長和老師!那些同志教育的專家能代替家長負起責任嗎?

 

3.1.4鼓勵墮胎

《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提到:「在親密關係的性生活中,沒有人會被強迫性交、口交,而是都能被受尊重愉快的享受性生活,當無預期的懷孕,當事人也可享受自己對生命選擇的自主權,不會有人譴責對或錯,取而代之的是呵護照顧與祝福,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

該專書竟然只對性交作出正面形容,強調個人享受及自主權,對於懷孕的後果卻淡化為一個簡單的「選擇」。對於未符合合法性交年齡的學生,更有機會令他們誤墮法網。萬一懷孕,對少不更事的當事人及雙方家庭都會構成沉重壓力。而且胎兒也有生存權,不單是一堆細胞組織。別忘記,這是針對小學生的教材,這不是一種「為了鼓吹性愛而抹殺其後果」的意識形態嗎?

 

3.1.5 灌輸同性婚姻/同性家庭

《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中,也提及一些性別平等社會的圖像:「婚姻也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的構成,可以是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跳脫傳統兩性社會的性別框架的家庭組成……在家裡看電視時……出現兩個非異性戀所共組的家庭,當大家看電視時,不覺得奇怪或噁心,而是同喝開水般自然的接受現狀的存在。」

孩子們對同性戀者感到奇怪也不可以嗎?同性戀(特別是同性婚姻)在社會上是有爭議的議題,不是每一個家長都認同。同運團體有權向中、小學生灌輸「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跟傳統異性戀是一樣自然如喝開水般的思想嗎?

 

3.1.6 同性婚姻是人權?

給國中的專書《性別好好教》自行確立多元性別公民權:「『從人權價值看見多元性別』,不論是工作或就學面向的基本人權,抑或婚姻權、領養權、繼承權、同居伴侶權益等議題,都是需要更具性別關懷的人權與立法實踐,否則,只是徒具口號式的雙重標準。」

同性戀者的「婚姻權、領養權」和「同居伴侶權益」等等是否「基本人權」,在社會和學術界中都是有爭議的議題,事實上國際性人權文件並不包括同性婚姻的「權利」。看來該專書又在以教育之名向孩子灌輸同運那種仍有極大爭議的意識形態。[12]

 

3.1.7 教授同性戀童話

《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提到幾本同性戀童書:「我分別用不同的繪本企圖提高同志家庭的能見度,我總共用了手邊的三本繪本,帶進同志家庭。包括繪本Who’s in a family(誰是我的家人?)、And Tango Makes Three(攤狗一家三口)和Daddys Roommate(中譯本:《爸爸的室友》)……我們有必要發展屬於在地的文本。」

在國小階段教授同性戀童話,插圖令學生從小接受同性伴侶家庭猶如異性戀家庭般自然。以精美印刷和彩色的故事書直接改造小孩子的思想和價值觀,豈不是同性戀意識形態的洗腦教育呢?

 

3.1.8 對同性戀不自在 = 恐同?

《性別好好教》中提到:「教學小叮嚀:同性戀恐懼又簡稱為『恐同』,就是指因為同性戀的身份引起的恐懼、焦慮與不自在感,包含同志本身或是身邊更多的異性戀族群。這些個人所持負面的情緒感受,反映著社會文化對於同志的不友善程度……老師提醒同學憑直覺反應,並避免同學因此借題發揮嘲笑班上的特定學生,若有此現象,也要適時地突顯『當下的現狀』就是一種歧視與恐同的展現。此外,教學者亦要檢視自己的恐同情結。」

書中還附有「恐同指數問卷」:

我的恐同指數之快問快答

1)跟一個男/女同志同學一起上課讓我覺得很自在
2)我的鄰居是個跨性別
3)被同志追求讓我覺得很OK
4)别人說我是同志也沒關係
5)我很高興可以參加一場同性的婚禮

以上的問卷讓人質疑的是同性婚姻既是爭議課題,難道對上述問題的答案是反對或不願意參加便等如恐同?

 

3. 2 高雄市教育部禁制守貞教育

除了教材,教育部門的政策也有明顯向性解放傾斜的情況。2012年9月6日,高雄市政府發出了一份公函給該市公私立各級學校,題為「為本市各校配合填報各項婦女權益工作內容——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情形注意事項」,當中的第四點說:「另有關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影片等宗教、信仰團體課程,皆不宜納入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課綱內容,請各校邀請社會與民間團體蒞校宣講時,應慎選團體性質。」[13]

 

3.3《青春水漾》事件[14]

由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製作的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片長33分鐘,內容涉及敏感地帶和性高潮等,影片更曾在台北的學校播放,引起社會爭議。2013年10月25日台北市議員戴錫欽,引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的資料,他說:「台北市總共有12所小學……共有2,918位小朋友看過這部片子……總共有八所國中……2,560位同學看過」,質疑被列為保護級的《青春水漾》在中、小學播放。事件被傳媒報道。該影片鼓吹青少年進行性探索,引起家長強烈不滿。

 

3.3.1《青春水漾》劇情簡介

少女雅若正值青春期,對性產生好奇,她愛獨自趴在泳池邊感受水流流過身體的感覺。小康見雅若總是獨個兒呆在泳池一角,便主動請纓教她游泳。雅若的好友小蜜似乎不太滿意他們的兩小無猜,一邊親自教雅若探索身體「開關」,另一邊責怪小康沒有讓雅若「好爽」……

雅若的母親是針灸師。來找她針灸的一位顧客是游泳教練,他送她一盒自拍的教游泳影片。她避開雅若自己觀看影片,又托詞登山遠足,其實是跑到泳池跟教練學游泳……

小康來到雅若的家,藉詞怕弄髒雅若的床舖,脫掉褲子坐上床,更對雅若說:「時間還早,不如一起睡吧?」他們發生性關係之後,雅若滿心歡喜快樂,對探索身體充滿憧憬……

 

3.3.2《青春水漾》精句摘錄和製作團隊

「你的敏感帶若跟笑穴一樣多就好了」
「你們男生不要只顧自己爽好不好,紅色的點是女生被摸會舒服的點,你好好研究一下,這是男子漢大丈夫應盡的義務」
有關性暗示:教練對雅若的媽媽說:「在你店裡,我的身體是你的,在我這裡,你的身體是我的」
雅若跟小康發生性關係,她說:「我跟小康約好,要一起找出彼此的開關」
「我看過一篇文章寫說,法國人把性高潮形容為小小的死亡,我沒有死掉的感覺,在那一刻,我卻想起游泳池,想起身體在游泳池前進的時候,那種舒暢自在的感覺,這種感覺……好棒,我喜歡這種快樂的感覺,我喜歡我的身體」

再看看《青春水漾》的創作團隊,其中不少也是之前引發爭議的性平教育教材的作者,如:卓耕宇、黃筱晶和胡敏華是《性別好好教》的作者,蕭昭君、王儷靜是《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的作者和編者,而劉宜、黃筱晶、蘇芊玲和林淑芳則是《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的作者。

 

3.3.3《青春水漾》輔助教學簡報

《青春水漾》備有輔助教學簡報「性教育隨堂考」(隨堂考即課堂上的小測試)中,它將「爽」、「愉悅」、「如魚得水」稱為「正面的性」,意味是美好而值得嚮往,彷彿性行為是沒有後果的,而「性病」、「墮胎」和「意外懷孕」則被視為「負面的性」。在講求正向心理的今天,應該會對這些「負面」的性抱有摒棄的態度,並且專注於追求愉悅的性。然而,正如政府反濫藥的宣傳口號:「唔理後果,唔等如無後果」。教導學生追求「愉悅」、「爽」的性,卻不正視潛在後果,難道是負責任的教育態度嗎?

在簡報中還包括了一個「各種避孕方式吉凶對照表」,當中亦似乎誇大了避孕套的功效,對照表標示它的成功率達98%,而且更指出使用避孕套除了會引起不適外,它在「重大副作用」、「引起疾病」、「引起感染」、「月經問題」等情況下,表現都是「吉」,即表現良好。避孕套的高成功率其實是有賴所有程序都使用正確,但簡報卻沒有作出任何相關的警示。而且,事實上有很多種性病,避孕套均無法有效阻隔,包括愛滋病病毒。而世界各地男男性行為(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縮寫是MSM)均是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高危途徑。簡報完全沒有提及以上潛在風險,涉嫌誤導學生,令他們以為只要使用了避孕套便無後顧之憂。

而透過性行為去探索身體,其中一個可見後果自然是意外懷孕,簡報倒是很「貼心」,先告訴你「意外是人生的『常態』」,不用大驚小怪!更將墮胎的選項美其名為「身體自主權」,完全漠視墮胎對女性身心的影響,以及胎兒也是一條小生命。

 

3.3.4 何春蕤的主張與《青春水漾》

何春蕤是台灣性平教育的鼻祖,她提倡把性和愛徹底脫鉤,推動性解放思想。她接受「一個多元多音的情慾世界……沒有甚麼道德也沒有甚麼底線的。不同的伴侶、異性同性、不同的關係、動物……甚麼都可以玩,都好玩」,[15] 她甚至美化、歌頌賣淫。

在人類歷史中,女性一直是傳統性道德的中流砥柱,也是性解放的主要障礙,所以要推動性解放,一定要改造女性的思想、感覺和價值觀。但成年女人的性格往往難以改造,所以最「明智」的策略就是改造少女,讓她們成為豪爽女人──這正正是何春蕤的主張。而《青春水漾》對「好爽」的執迷反映的正正是何春蕤的《豪爽女人》所提倡的意識形態。[16] 該片的高明之處,是用較低調的方法,從少女的角度出發,去描繪一種性解放的性想像。但究竟這種敘事有多少現實性呢?有多少少女真的會藉著泳池的水流獲取性快感,並因著與男性身體的接觸就產生性興奮,並且當男生說:「時間還早,不如一起睡吧?」就馬上鑽進被窩與男生睡?又有多少女生在與男生上床之前和之後,不是關注與男生的關係,反而只是聚焦於自己身體的感覺呢?其實「開關」這種詞彙把身體說成機器一般,但性真的只是機械性的反應嗎?性行為中能否感到舒服和很爽,只要找到「敏感帶」就有保證?如此把性完全抽離於人際關係,這不單是非人性化(depersonalization),更未必與女性的性情和真正需要吻合。這種種對女性的描述有多符合現實,抑或都只是男性對女性性愛的投射?性解放的意識形態如果進一步在台灣社會傳播,又會將台灣社會引向何方?

 

4.  香港性教育前瞻

4.1 香港同運人士的工作

香港同運一直視台灣同運為老師,加以學習甚至「照單全收」,因此,今日台灣也可能成為明白香港。

2012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有同運團體提出「同志友善政綱2012」,詢問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會否支持該份政綱,裡面其中一項提到「立法推行《性別平等教育法》」。除了名稱跟台灣的性平法一樣之外,當中提到「性別多元教育、認識及平等對待不同性傾向人士」,有關內容在台灣《性別平等教育法》中亦有提及。[17] 而政黨社民連也在其政綱提到:「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立法,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資源與環境。」[18]

2013年10月下旬,台灣舉辦同志遊行,香港爭取同性戀權益的組織大愛同盟,便率團前赴當地參加座談會和出席遊行活動,出席人士包括歌手何韻詩和黃耀明,及當時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和何秀蘭。數日後,何秀蘭連同另外兩名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和張超雄,出席立法會就「跨性別婚姻」議案作出辯論的會議時,刻意穿上台灣印有「自由戀愛 平等成家」標語的T恤,表明支持台灣的多元成家。兩年後,香港活躍同運份子曹文傑(小曹)更進一步,建議香港也應考慮多元成家。[19] 政黨香港眾志,則在它的政綱中提到:「長遠而言,香港應倣效台灣,推動《多元成家法案》,讓不同形式的配偶關係同樣獲得同等的社會權利保障。」[20]

 

4.2  香港的性教育

現時香港的性教育課程並非由政府統一制定,性教育課的內容與尺度取決於每間學校的自行決定。

近年,受性解放思潮及同運的影響,一些與之價值相近的性教育開始興起。如組織糖不甩(Sticky Rice Love)在網上推出討論有關性話題的平台,它主張用「正面性教育」課程取代「禁慾式」的性教育,又強調性是生活的其中一個部份,鼓勵學生不要迴避性的話題,要正面談性。該組織的人士受訪時更指,曾參加衞生署的工作坊,認為其課程是以禁慾為主導,又播放墮胎的影片,目的是鼓勵學生不要進行性行為。[21] 糖不甩的網上平台還設有討論區,讓青少年無所避忌地談論與性愛有關的問題。當中,甚至有女生寫了有關提供援交服務的帖文。[22] 糖不甩又與另一組織關懷愛滋一同出版了一本《正面性教育教學手冊》,手冊內介紹性和性別的基本概念時,指「性別並非『二元』,而是以光譜形式存在」。[23]

香港小童群益會於2001年推出「性向無限計劃」,提倡平等尊重共融的理念,這本來無可非議,但事實上他們提倡的部份內容極具爭議性,例如該會出版的《認識性傾向 家長老師錦囊》便打正旗號提倡「性別教育不只是兩性平等」,又提到性「不只是二元對立」,直接將台灣的多元性別論搬字過紙複製過來。[24]

相信是參考了美國、加拿大的做法,香港眾志亦推出了「皇后像漢子」的短片,讓變裝皇后以講故事形式,向小孩介紹同運的兒童繪本。[25]

前文提及的同運份子曹文傑(小曹),他也是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講師,他承認受到台灣的性解放「大師」何春蕤啟蒙,他說:「我是在中文大學副修性別研究時碰到何春蕤的《豪爽女人》的,自此便愛不釋手……《豪爽女人》開拓了我的視野,讓我看到同志運動以外的其他被社會邊緣化的性群體,並讓我認定同志運動和政治必須跟性解放運動結連在一起。」[26] 而且他說到做到,不單在大學講座提出「濫交是民主的先鋒」,也認為性虐待並非高危和不正常的性行為。

 

4.3數據與趨勢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進行的「2016年青少年與性研究」調查,[27] 有以下發現:

4.3.1  在接納別人有婚前性行為或同居行為方面,受訪的中三至中六學生比中一至中二學生有更高比率接納以上行為。
4.3.2  中三至中六男生比以前有更高的比率,接納別人有性交易的援交行為。
4.3.3  中一至中六學生都較以前有更高比率,接納別人有男性同性戀、女性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的行為。
4.3.4  中一至中六學生,不論男女,有看過色情物品受訪者的比率,都較以前高。而有看過色情物品男生的比率較女生高。
4.3.5  與以前相比,有更高比率的中一至中六的男女學生,有分手經驗。分手原因,最多人選擇性格不合和已對對方沒有感覺。
4.3.6  18至27歲的受訪者裡,不論男女,打算將來會結婚,不會同居的受訪者比率,都較以前低,而打算將來會先同居,後結婚的受訪者比率,則較以前高。

 

5.  結語

從海外到台灣,有些地區所提倡的性教育,都是表面談尊重、反欺凌和標榜全面,實質上是同志運動的洗腦教育。當這些地方的性教育教材,當中包括教導五歲兒童跨性別;初中生男女自慰;高中生肛交等。這股性解放風潮也來到香港,有政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立法,有組織製作的教材強調性別並非二元,而是以光譜形式存在。面對如此現況,老師或家長要有勇氣、加上智慧及正確的態度教導孩子。勇氣在於「夠膽」指出同志運動性教育教材的問題所在;智慧在於講求真實,通過搜集文章及資料,用數據及事例批評當中的謬誤,例如香港人感染性病的數字增加,及感染性病人士的年齡在下降等;正確態度在於重視彼此的關係,明白他們的掙扎,並以情理兼備的方式,引導孩子思考。年青人易受外國的趨勢的影響,師長要指出同運人士鼓吹的觀念其實是由少數人發起的,師長可以介紹外國提倡的健康性觀念。

其實,青少年對性的看法,往往最受父母影響。根據美國的一項全國性研究調查,發現最多受訪青少年表示,父母是最影響他們作出有關性方面的決定。而絕大多數的受訪青少年都認為,若果與父母在性方面有更坦誠及開放的對話,會使青少年較易延遲性行為及避免懷孕。[28] 作為家長,可以從小開始教導孩子對性抱有正確的觀念和態度,並要適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一旦子女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要接受與父母價值觀相違背的性教育時,他們有權表達不滿和反對,並透過不同的形式,表達他們的意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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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個人兼職援交 需要找我〉。「糖不甩」。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discuss.stickyricelove.com/t/topic/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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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ty.press。〈書摘:性解放分子?@大曹、小曹,《攣直孖兄弟》〉。「豆瓣小組」。2011年6月12日。網站: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413088/

“Canada: Schools axe ‘he’ and ‘she’ in favour of ‘xe’.” BBC. June 18 2014. https://www.bbc.com/news/blogs-news-from-elsewhere-27904621.

Action News. “Illuminati SOGI disgusting curriculum in Calgary / Canada Schools teaches LGBT incest to kids 2018.” Youtube. February 7, 20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BkcVtHXiLs.

Albert, Bill. With One Voice 2012: America’s Adults and Teens Sound Off About Teen Pregnancy. Washington, DC: The National Campaign to Prevent Teen and Unplanned Pregnancy, 2012. https://success1st.org/uploads/3/4/5/1/34510348/wov_2012.pdf.

Brean, Joseph. “Vancouver School Board's genderless pronouns-xe, xem, xyr- not likely to stick, if history is any indication.” NATIONAL POST. June 17, 2014. https://nationalpost.com/news/canada/vancouver-school-boards-genderless-pronouns-not-likely-to-stick-if-history-is-any-indication.

Human Rights Campaign. “Jazz Jennings Reads ‘I Am Jazz’.” YouTube. May 11, 2017.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F5D2lsPfsU.

The informed Mama. “Cucumbers, carrots, and bananas (with the peel) make great dildos. Just remember to use a condom!” facebook. June 15, 2018. https://www.facebook.com/162261847854235/photos/a.162599061153847/249460632467689/?type=3&theater.

 


[1] Action News, “Illuminati SOGI disgusting curriculum in Calgary / Canada Schools teaches LGBT incest to kids 2018,” YouTube, February 7, 20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BkcVtHXiLs.

[2] Joseph Brean, “Vancouver School Board's genderless pronouns-xe, xem, xyr- not likely to stick, if history is any indication,” NATIONAL POST, June 17, 2014, https://nationalpost.com/news/canada/vancouver-school-boards-genderless-pronouns-not-likely-to-stick-if-history-is-any-indication; “Canada: Schools axe ‘he’ and ‘she’ in favour of ‘xe’,” BBC, 18 2014, https://www.bbc.com/news/blogs-news-from-elsewhere-27904621.

[3] Human Rights Campaign, “Jazz Jennings Reads ‘I Am Jazz’,” YouTube, May 11, 2017,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F5D2lsPfsU.

[4] The informed Mama, “Cucumbers, carrots, and bananas (with the peel) make great dildos. Just remember to use a condom!” facebook, June 15, 2018, https://www.facebook.com/162261847854235/photos/a.162599061153847/249460632467689/?type=3&theater.

[5] 新唐人舊金山頻道 NTD San Francisco:〈反對加州性教育大綱 各族裔家長齊發聲〉,YouTube,2019年4月12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0TLvlnV2I0

[6]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全文〉,「聯合國」,網站:https://www.un.org/zh/universal-declaration-human-rights/

[7] 〈所有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2018年12月28日,網站: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7

[8] 趙淑珠編:《「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台北:教育部,2008)。

[9] 蕭昭君等編:《看見差異、認識多元、實踐尊重 國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台北:教育部,2009)。

[10] 游美惠等編:《性別好好教:性別平等課程教學教材「國中版」》(台北:教育部,2010)。

[11] 參麥沛泉:〈「同」化大革命〉,《校園》,2010年11、12月號,頁8–13。

[12] 參關啟文:〈同性婚姻是人權嗎?〉,「性文化資料庫」,2012年11月22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12/11/22/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13] 關啟文:〈「性別平等教育」如何被騎劫?──從高雄市教育部事件談起〉,「性文化資料庫」,2015年11月20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15/11/20/「性別平等教育」如何被騎劫?──從高雄市教育/

[14] 香港性文化學會:〈《青春水漾》爭論的背景簡介〉,「性文化資料庫」,2015年11月20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15/11/20/《青春水漾》爭論的背景簡介/

[15]何春蕤:〈女性情慾不要「政治正確」〉,載於何春蕤編:《呼喚台灣新女性:豪爽女人誰不爽?》(台北:元尊文化,1997),頁389。

[16] 何春蕤:《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台北:皇冠,1994)。

[17] 彩虹戰隊:〈同志友善政綱2012〉,「獨立媒體」,2012年8月22日,網站:http://www.inmediahk.net/同志友善政綱2012

[18] 社民連線:〈社會政策及人權綱領〉,「社民連線」,網站:http://www.lsd.org.hk/policy-4/

[19] 小曹:〈從同性婚姻到微型婚姻〉,《號外》,第467期(2015年8月)。

[20] 香港眾志:〈性/別政綱:對抗性別不公 力爭同志平權〉,「香港眾志」,2016年7月19日,網站:https://www.demosisto.hk/article/details/62

[21] 〈【談性.教慾 3】NGO闖校園 抗衡禁慾式性教育〉,《立場新聞》,2019年2月12日,網站: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談性-教慾-3-ngo-闖校園-抗衡禁慾式性教育/

[22] 〈學生個人兼職援交 需要找我〉,「糖不甩」,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discuss.stickyricelove.com/t/topic/3193

[23] 陳穎芝等編:《正面性教育教學手冊》(香港:關懷愛滋、糖不甩網上性健康平台,2016),頁35,網站:https://aidsconcern.org.hk/wp-content/uploads/2018/01/CJ0067_AC_YT_BL_CONTENT_v8.pdf

[24] 《認識性傾向 家長教師錦囊》,第五版,(香港:香港小童群益會,2016),頁35,網站:http://www.newtouch.net/file/ref_book/Booklet2015(chi)_fin20160317.pdf;香港性文化學會:〈港台性/別連線〉,「性文化資料庫」,2015年11月20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15/11/20/港台性/別連線/

[25] 香港眾志:〈皇后像漢子Part2:禁書篇〉,「香港眾志facebook」,2018年12月3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demosisto/videos/365273100888511/

[26] dirty.press:〈書摘:性解放分子?@大曹、小曹,《攣直孖兄弟》〉,「豆瓣小組」,2011年6月12日,網站: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413088/

[27]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二零一六年青少年與性研究」報告〉,「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2017年6月12日,網站:https://www.famplan.org.hk/zh/media-centre/press-releases/detail/fpahk-report-on-youth-sexuality-study

[28] Bill Albert, With One Voice 2012: America’s Adults and Teens Sound Off About Teen Pregnancy (Washington, DC: The National Campaign to Prevent Teen and Unplanned Pregnancy, 2012), https://success1st.org/uploads/3/4/5/1/34510348/wov_2012.pdf.

買來的開心,幸福嗎?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1/06/2018

最近一則新聞關於15歲援交少女以2.5萬元報酬,答應25歲青年充當其「兼職女友」一個月,並會在這段期間為他提供性服務。雙方首次在男方家中見面,少女堅持要他先付款,男方拒絶並以生果刀架少女頸以作威脅,又對她施以胸襲,最後少女奪刀逃走及報警。[1]一邊讀著這新聞,一邊在思想:這位少女生活得開心嗎?這位青年過得幸福嗎?

少女願以身體換取金錢,青年願以錢換取陪伴和性關係,相信兩人都各有自己的原因。筆者曾看過一段援交少女的心聲,她說錢可以買好的、吃好的,朋友們因她穿著昂貴的服飾而留意和讚美她,令她感到被接納和重視。很多人都體會過,當店裡的貨品成為了你的貨品後,你對它的喜愛會漸漸褪去;同樣,這位少女的態度,隨著時間過去,也會回到起初的冷淡。為了持續體驗物質帶來的滿足,少女需要金錢來應付新一輪的購物。這樣來來回回,真的很累啊!若果購物可以令人持久地開心和幸福,到底要選購哪一件商品,才能使心靈得到真正的滿足呢?

有人認為與不同背景的人在網絡上交往,大家都在經營一個「自選形象」,彼此說些不著邊際的話,過程中充滿刺激好奇,然後雙方因著錢而真實地面對面,發展非一般的關係。在這個買賣過程裡,沒有人在意你到底是誰,當然不用理會你的感受,更談不上信任。表面上大家都覺得對方是毫不重要的過客,可是假若想忘掉對方,為甚麼總是不能刪去這段記憶呢?若錢能買到令人開心的關係,那麼錢能中斷令人傷心的情感嗎?

我們都需要坦誠地和自己對話,明白自己的情感需要,回到起初的模式。新生嬰兒來到世上時赤身露體,或許連名字還未有,臉上卻常掛著滿足的微笑,想哭的時候盡情放聲大哭,讓情緒得以放鬆。我們坦白的問問自己,有甚麼值得我們開懷大笑?有甚麼值得我們大哭一場?若我們以錯誤的方法去照顧自己的心靈需要,例如透過物質來獲取滿足感,擁有更多,卻只會更顯空虛,甚或弄至身心受傷。許多人喜歡行山,置身密林中,呼吸著新鮮的空氣,聽著大自然的聲音;有人喜歡坐在沙灘上,聽著浪聲,喝著冰水,享受陽光的溫暖;有人只要好好睡上一覺,就能重新得力。這些都不用花費很多金錢,就能讓心靈休息,精神得到紓緩。非常盼望每一個人能都欣賞自己,以愛惜自己的態度去作出對人和對自己都有益處的選擇。


[1] 〈非禮兼職女友 青年重囚30月〉,《成報》,2018年5月19日,網站:http://www.singpao.com.hk/index.php?fi=news1&id=70538(2018年6月7日下載)。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1/6/2018

愛滋病防治策略建議書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2/2018

政府在過去數年雖然投放了不少資源在愛滋病防治的工作上。然而,其成效卻極不理想,以致2017年第一季的愛滋病新增感染數字創33年新高。

從數字上看,男男性接觸仍為新增感染案例的主要來源。當局亦已將愛滋病防治的策略鎖定在相關群體上。然而,本社認為現今對相關群體的教育工作上卻有極大誤區,必須正本清源,否則投放再多資源,傳染病的防治工作依然難有成效。

 

本社建議:

1. 重新檢視安全套為防治疾病的充分條件的假設

   1.1 當局的安全套充分論

一直以來,當局將防治愛滋病的重點放在教育和宣傳使用安全套上。由當局資助的大部份機構亦以此為重點工作。這種進路的假設在於,安全套防範愛滋病的效率極高。故認為只要令男男社群使用安全套的比率達至100%,就可以充分預防愛滋病傳播。

上述「安全套萬能論」的思維充分反映在當局的建議策略中。當局在建議中如此說:

科學研究證實男性乳膠安全套是最有效預防愛滋病病毒感染的方法

多年以來,衞生署一直針對高風險人群及 在他們經常流連的地點,如同志酒吧、桑拿等派發安全[1]

在上年五月出版的《香港愛滋病建議策略(2017-2021)》中,有以下文字:

建議於二零二零年達成以下目標:……男男性接觸者無論與固定性伴侶及非固定性伴侶於肛交時的持續使用安全套比例最少達到70%24頁)[2]

本社認為這種策略完全不充分,更是建基在錯誤的前設上。

 

   1.2 當局引用不相關數字

首先,當局以推廣安全套為最重要的防疫策略,但用以制定策略的統計數字卻與這策略只有微弱關係(假如不是完全不相關的話)。

當局在《策略》中明確提到「只有在二零二零年前將『持續使用安全套』的比例由現在的60%增加到70%或以上,才能穩定疫情」(12頁)。然而,當局引用的HARiS指標,在中大團隊所作的調查問的卻是「最後一次肛交的安全套使用率」。[3]

「最後一次肛交有使用安全套」和「持續使用安全套」明顯有極大距離。不同的研究都顯示,只有後者才可幫助使用者預防疾病,而間歇性地使用則毫無效果。當局也無提供由前者推算後者的數學模型或方法(如果有的話),卻直接將前者代入後者,說現在的「持續使用安全套」是六成。

本社呼籲當局勿再自欺欺人,盡快修正調查方法,並向公眾和其他非政府機構交代過往錯誤。否則當局提出的所謂「策略」只是一紙空文。

 

   1.3 男男性行為使用安全套只有成功效

當局以「安全套充分論」設定的策略尚且涉及上述問題,何況證據顯示安全套根本不充分。

安全套雖然是目前「最有效」的預防手段,但只是相對其他手段而言。從防疫策略而言,完全不充分。早在2002年,Cochrane的大型研究就指出,在異性性行為中使用安全套,在減少愛滋病傳染方面只有八成功效。[4]而最新2015年由Smith DK et al.所做的研究更顯示在男男性接觸(MSM)中安全套的功效只有不足七成(69.2%)。[5]作者指出,七成的結果在統計學上與Cochrane 02年的研究沒有顯著差異,但在討論安全套於男男性行為的功效時,以七成為標準較為合適。本社亦認為從防疫的角度看,採用較保守的數字乃是理所當然。

另外,Smith DK et al.的研究指出,在肛交行為中,安全套對插入與被插入一方的保護能力亦有明顯不同。就被插入而言,安全套的保護效果只有六成。

 

   1.4 期望MSM的安全套使用率到達百份百並不現實,即使到達百份百,控制疾病傳播的成效仍然有限

無數研究和調查已指出,沒有一個地方的安全套使用率能到達百份之百;在MSM社群中,不用套的比例持續高於其他群組。在上述Smith DK et al.的研究中,MSM社群可以「持續地使用安全套」的比率只有16.4%(1211人,N=7366)。換言之,將防治策略的重點單一放在安全套的推廣上,期望「持續地使用安全套」的比率到達八成,並不現實。

退一步而言,即使我們能人所不能,成功締造一安全套使用率到達百份之百的烏托邦,只要HIV患者有多個性伴侶,並持續地進行MSM,疾病的傳播速度只能減低六至七成。遺憾的是,對HIV患者的性活躍程度這一重要的統計數據,當局卻是付諸闕如。

 

   1.5 當局強調安全套功效,反而加速性病傳播

上述的分析充分顯示,當局一直以來對MSM社群強調使用安全套的策略,即使在最理想的情況下仍不充分。進一步來說,本社認為當局的策略非但對控制疫情無效,更有可能是近年愛滋病加速散播的原因之一。

當局及其資助的非政府機構不停宣傳使用安全套,會令MSM社群產生錯覺,以為安全套果真如當局所言對防止感染有極高效果。[6]這種虛假的安全感(a false sense of security)一)令MSM社群更容易有多個性伴侶;二)令已知為HIV帶菌者的人亦以為只要自己使用安全套,就足以保護他人;三)令無感染HIV病毒的人以為自己或對方使用安全套就足夠保護自己。三種原因加起來足以令MSM社群的新增感染人數居高不下。

以同一假說從更大的圖畫看,當局過份宣傳安全套,亦加速其他性病的傳染。因為安全套主要是阻隔精液的接觸,但部分性病如HPV、梅毒仍可透過皮膚傳觸傳染,與安全套關係較小。

以上假說合理解釋為何當局宣傳使用安全套多年,又投入大量資源與非政府機構,但HIV的新增感染數字不降反升。因此,當局應正視問題,以最嚴肅的態度檢視現行策略,並就上述假說推動進一步的研究。

 

2. 重新制定防疫策略

基於上述原因,本社建議:
  1. 不論對當局的宣傳品,和非政府機構的宣傳品而言,都應列出安全套的真實效果而非所謂「正確使用」的效果。唯有前者才是安全套使用者的合理期望,錯誤的資料只會令事情惡化。當局可以提及我們上述引用的研究,甚至在本港進行追溯式研究,致力防止對安全套實際效果的錯誤資訊出現。
  1. 當局可考慮規定安全套生產商列明安全套在預防各類性病時的真實效果。進一步,當局可規定生產商列明一般安全套使用於肛交時,尤其要說明對於被插入的一方來說,其效果會下降。
  1. 當局應全面檢討和研究目前強調使用安全套的教育和宣傳策略是否合適。本社建議當局的宣傳重點應放在強調單一性伴侶和避免高危的性行為,作為更有效的預防性病方法。
  1. 在《香港愛滋病建議策略(2017-2021)制訂過程補充資料》中,當局明確提到無證據顯示「性傾向歧視立法」和「無性別婚制」(同性婚姻)有防疫效果(19-32頁)。[7]在這方面,本社對當局沒有受坊間的錯誤訊息影響予以表揚。然而,就「性傾向歧視立法」而言,本社建議:

設若政內局在未來提出要為「性傾向歧視」立法,當局應以持份者的身份向該局提意見,確保當局在宣傳和教育時,有高度的自由,可免受相關法例影響。就本社的立場而言,我們希望社會「零歧視」愛滋病患者,但愛滋病患者不必與特定性傾向掛勾。

                                            

3. 有關PrEP

本社留意到當局的建議中提及PrEP——暴露前預防性投藥。對此,本社參考了各地數據及研究後,暫不建議當局引入PrEP,理由如下:
  1. 部份研究指出擴大使用PrEP有助減少HIV新增減染人數;但亦有研究指出,有使用PrEP和沒有使用PrEP的MSM族群,前者感染其他性病的比率比後者高十多倍。[8]
  1. 以PrEP作為防治愛滋病的策略限制太大。

不論對已感染或未感染的人而言,若要PrEP發揮防治愛滋病的效果,都需要長期和定時服用。從現實層面來看,期望人們可以嚴格地遵從服藥指示,從而令PrEP發揮效果,並不是容易達成的事。

另外,在感染者不可能全部按照嚴格守則服用PrEP的前提下,引入PrEP同樣會增加「虛假的安全感」,其對整體疫情的影響尚未可知。

  1. 部份研究顯示服用PrEP會有副作用,包括頭暈、食慾不振等。綜合上述PrEP需長期和定時服用的事實,以PrEP作為防治手段並非合理的醫療決定。
  1. 部分有引入PrEP的地區,如台灣,當地的新增感染數字沒有下降。
  1. 引入PrEP涉及政治倫理上的爭議:會變相以公帑資助高危性行為。PrEP昂貴而不一定有效。相信社會必定有很大爭議,當局應加倍審慎。

綜合上述所言,本社建議當局暫不引入PrEP,但應進行追溯式研究,注意相關措施的真實成效。

 

4. 增撥資源教育建立單一穩定性伴侶

除了使用安全套,鼓勵有單一穩定性伴侶,鼓勵性活躍的朋友定期做性病檢查已經是公認能有效控制愛滋病的方法,我們鼓勵政府增撥資源做這種既能預防又能減少感染的教育工作。

 

結語

本社期望當局可認真檢視上述的建議,並深入閱讀本建議書中的各項研究報告。如有任何查詢,歡迎以電郵聯絡我們。

 

[2] 愛滋病顧問局. 香港愛滋病建議策略(2017-2021, 2017年5月. http://www.aca.gov.hk/tc_chi/strategies/pdf/strategies17-21c.pdf

[3] HARiS -愛滋病預防項目指標調查2016-男男性接觸者, 2017年5月. http://www.info.gov.hk/aids/english/surveillance/sur_report/haris2016msm...

[4] Weller S, Davis K. Condom. Effectiveness in reducing heterosexual HIV transmission. Cochrane Database Syst Rev. 2002;1(1):CD003255.

[5] Smith DK et al. Condom Effectiveness for HIV Prevention by Consistency of Use Among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in the United States. JAIDS Journal of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s. 68(3):337–344, MAR 2015

[7]愛滋病顧問局. 香港愛滋病建議策略(2017-2021)制訂過程補充資料, 2017年5月. http://www.aca.gov.hk/tc_chi/strategies/pdf/supp17-21c.pdf

[8] Kojima N et al. Pre-exposure prophylaxis for HIV infection and new sexually transmitted infections among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AIDS: September 10th, 2016 - Volume 30 - Issue 14 - p 2251–2252.

捐血是善行不是人權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6/2017

最近,媒體報道有支持同運團體「抗議香港紅十字會拒絕接受曾經發生男男性行為人士捐血的規定」,認為該規定歧視男同性戀者,事件又引起不少討論。[1]

男男性行為(簡稱MSM)是高危性活動,這方面醫學界和社福界都有共識。本季公佈的愛滋病病毒感染新增個案創33年新高,其中經同性性接觸和雙性性接觸的人就佔近六成五。[2]有同性性接觸的人口比例之少,對照上述數字之多,不難看出當中問題。政府近來更暫停對異性戀者的愛滋病預防的撥款,令關懷愛滋(AIDS Concern)被迫停止對異性戀男士的所有測試服務。[3]政府擺明車馬地差別對待異性戀者,卻沒有人出來說這是性傾向歧視或性別歧視,箇中道理不難明白:僅參與男女性行為的人確實是比較不需要關注的一群。

由是,紅十字會為了血液安全而對此作出限制無可厚非。紅會會以問題形式讓捐血者自行申報情況,若不符規定就會由護士告之。紅會對捐血者有諸多規定,例如在1980-1996年曾於英國居留超過三個月的人就不可捐血,原因是理論上有曾感染「瘋牛症」的風險。由此可見紅會為血液安全採取了非常嚴格的標準,也正因如此,近年鮮有因輸血而染病的個案。[4]至於今次被非議的規定,其實際問法如下:[5]

  • 如閣下屬男性,您是否曾與另一男性進行口交或肛交?
  • 如閣下屬女性,您是否曾與有雙性性行為的男性(即曾與另一男性進行口交或肛交的男性)進行性行為?

若上述任一問題的答案為是,紅會將婉拒申請捐血者。

了解基本事實後,我們可以開始思考異議者控訴的「歧視」是怎麼一回事。「歧視」的定義為:沒有合理理由下,僅基於某人所屬的群體或特徵而對該人作出令其相對不利的行動或政策。[6]不難看出,紅會的作法在各方面都不符上述定義。首先,紅會政策不是針對性傾向,而是針對特定性行為,即MSM。男同性戀可以沒有MSM,男異性戀者也可以有MSM(例如在男子監獄中就常有這情況)。然而,最同情地理解,「歧視」一說最好的解釋應該是紅會「間接歧視」男同性戀者,而不是「直接歧視」。「間接歧視」即某一政策或行動所定的標準對屬某群體的人特別不利。例如,警隊要求身高170cm才會聘請就是間接的性別歧視,因為很少女性有170cm高。「歧視」一說大概認為,紅會的捐血標準對男同性戀者而言很難達到,故間接歧視同性戀者。讓我們先接受這紅會疑似「間接歧視」,再看看考慮方面。

即使紅會的捐血標準對男同性戀者而言很難達到,紅會的政策沒有對男同性戀者造成不利。捐血是善行,不是權利;假如某慈善機構謝絕某一類人的捐款,我們很少會說那慈善機構歧視了誰。用紅會的說法就最為漂亮,有過MSM的人是獲「豁免捐血」,而不是被「剝奪了捐血權」。因此,除非有人極度想要捐血附送的贈品,否則歧視一說難以成立。最後,即使不考慮前兩點,假定紅會真的針對性傾向,紅會也有合理理由,即要確保血液安全。

綜上所述,在最同情的理解下,紅會也沒有「歧視」同性戀者。反而,紅會種族歧視英國人的嫌疑更大。「在1980-1996年曾於英國居留超過三個月的人就不可捐血」,排除了大部分英國公民,而以「瘋牛症」風險為理由大概不能合理化如此強的標準,也令捐血量減少。當然,捐血不是權利,用「歧視」來形容這種政策始終不太恰當。但既然支同團體關心的不是普遍的公平問題,而只是男同性戀者的公平問題,我們就不再深究了。要討論的事情還多。

如上所述,支同團體對修改捐血標準給出了差勁的論證,但論證錯誤不表示結論必然不正確。筆者認為,紅會修例未嘗不可。媒體報道,紅會研究改成設一年期限,期內沒有MSM則可以捐血。這標準同被其他國家如英國和加拿大等採用(當然,像香港般永久豁免的也不少,如德國),其背後的理據大致如下:

傳染病如乙型肝炎和愛滋病等,有分「空窗期」和「潛伏期」。「潛伏期」指病毒潛伏在體內未有明顯症狀的時期。在「潛伏期」的病人與常人無異,實際卻能傳播病毒。愛滋病之所以可怕,其中一點在於其「潛伏期」可以長達10年,不少人已患上病毒,卻不知道,依然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甚至捐血。紅十字會為了剔除這些有問題的血液,會化驗每包血液,全部測試合格,才會交給有需要者。但最大的挑戰在於「空窗期」。在「空窗期」的病毒即使做測試都測不出問題。所以,紅十字會要求捐血者沒有在過去四星期內接觸過水痘、德國麻疹和結核病病人,方可捐血;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排除「潛伏期」和「空窗期」的問題。

據紅十字會所說,他們現在所用的檢測技術可將「感染丙型肝炎病毒的空窗期由70日減少至約5日,感染愛滋病毒的空窗期由22日縮短至約6日,而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空窗期則由59日減短至約20日。」有時,一些少數案例的空窗期在這技術下依然可長達一年。

由此,規定一年內沒有MSM的標準,大致由此而來。

不少人會問,既然由此為何那麼多國家依然永久限制MSM捐血?

從紅會的角度出發,要確保捐血者、受血者和醫護人員安全,這是合情合理的,可以歸為以下幾點:

  1. 雖然檢測技術進步了,但依然非百份百準確,前期的安全工作做得愈多愈好。
  2. 即使檢測技術到了100%,依然會有其他醫療失誤問題;例如,將應廢棄的血和不需廢棄的血掉換了(想想連左右腦也可以開錯吧)。
  3. 想像一下,一些一年內沒有MSM,卻已在潛伏期的人到捐血站捐血,中心抽血接觸有問題血液的機率提高,風險也提高。
  4. 承上,沾染了有問題血液的醫療廢物增多了,對捐血站內的所有人的衛生安全都有影響。
  5. 一年內沒有MSM的人與從未有MSM的人,處於上述傳染病潛伏期的比率會否依然有明顯差距?若有,紅會本著醫護精神,還是應該婉拒前者捐血,因為不應令有心捐血人士的血液白白浪費,或對其健康帶來不必要的影響。

以上五點,大致就是紅會就是次議題應考慮之處;也是支同團體和大眾討論是次議題應考慮的地方。

筆者認為,也許更重要的,不是捐血者有多長時間沒有MSM,而是捐血者曾經有多頻繁地參與MSM。一個只發生過一次MSM而停止了一年的人,比一個曾發生過無數次MSM,卻停止了五年的人;後者有病毒潛伏或受感染的機會更高。所以,紅會可以考慮從這方面著墨,對前著寬鬆,後者嚴格。另外,筆者也建議紅會假如真的要修改捐血條件,應該進行血液的追蹤調查,然後每年公佈被篩走的血液數字,以鞏固公眾對血液安全的信心。

最後筆者認為,雖然今次支同團體以「歧視」為理由向紅會提出要求是絕對不合理,但我們不妨從另一個角度想:假如真的有同性戀者為了捐血助人的緣故,甘願不再從事對健康有害的MSM行為,豈非令人感動的事?若果真如此,該同性戀者、紅會以及受血者都是「三」得益彰。所以,支同團體今次的示威行動十分空泛,重點應在於教導公眾,不論性傾向,都減少危險性行為。就算支同團體真的「成功爭取」紅十字會修例,若實質根本沒有人為要助人的緣故放棄MSM,這種要求就是無謂,僅增添了前線人員的壓力和大眾對同性戀者的負面印象。

 

 

 


[2]〈香港愛滋病病毒感染及愛滋病統計每季最新公佈數字一覽表〉,取自衞生署愛滋病網上辦公室網站: http://www.info.gov.hk/aids/chinese/surveillance/latest_stat.htm

[4]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捐血前健康查詢闡釋》,頁12,http://www5.ha.org.hk/rcbts/UPFILE/BookFile/2014228171631842.pdf

[5]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捐血登記表格,頁3, http://www5.ha.org.hk/rcbts/UPFILE/BookFile/201591412544175.pdf

[6] 參Altman, Andrew. 2016. "Discrimination."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16 Edition), edited by Edward N. Zalta. Last modified August 30, 2015. https://plato.stanford.edu/archives/win2016/entries/discr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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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6月8日

忠誠單一性關係的重要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6/04/2016

愛滋病自1981年被發現以來,已蔓延至全世界。截至2014年,全球愛滋病的總感染人數為3,690萬人,造成120萬人死亡及引致1,330萬兒童成為孤兒。防範愛滋病毒傳播是各國衛生部門的首要職責。

愛滋病病毒存在於感染者的血液、精液或陰道分泌物上,因此它的傳播途徑主要為性行為、血液接觸及母嬰傳播,其中以性行為感染愛滋病毒的情形最為常見。而在不同的性行為中,又以肛交的風險為最高。

肛門有異於陰道,缺乏分泌物作為天然的潤滑劑,肛門內壁的組織亦比陰道薄弱。這生理結構的不同讓肛門內壁組織在進行肛交時容易出現破損,讓病毒進入血液,增加感染性病的機會。另一方面,肛門內滿佈細菌,因此肛交亦有機會促使細菌感染,插入者可引致尿道炎,接受者亦會引致直腸炎的發生。

為防止愛滋病毒的傳播,我們要加倍注意不安全性行為的危險。不安全性行為是指任何會令黏膜接觸到血液、精液、射精前的分泌或陰道分泌物的性行為。正確及持續使用安全套能有效地防止雙方進行性行為時體液上的接觸,及防止愛滋病毒的傳播。在這方面,安全套的貢獻是不容忽視的。

在衡量安全套的成效時,需要一併考慮未能達到預期後果的嚴重性。雖然現時醫學已能大大推遲愛滋病病發的時間,但感染愛滋病病毒絕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因此,我們對安全套有嚴格的要求,甚至要求絕對的安全度也絕不為過。但世界上並不存在絕對安全的安全套,正確及持續使用安全套並未能完全排除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機會,所以只是一個較安全的性行為。負責公眾教育的機構有責任提醒市民不安全性行為的風險,同時亦需提醒市民安全套的限制,而不應令人誤以為只要使用了安全套便一定安全。

單一忠誠的性關係是最有效預防愛滋病病毒及其他性病的傳播。在現今開放的社會風氣下,很多人未能保持彼此忠誠單一的性關係,但不代表我們就要放棄這個對自己及伴侶都是最好的方法,反而更要擇善固執地向公眾提倡這個對個人健康及家庭關係都能產生正面影響的行為。

而在防範愛滋病病毒的傳播上,提倡彼此忠誠的單一性關係及提倡使用安全套並不是非此即彼,兩個只能選一個的方法,兩者不一定存在著衝突的。能保持彼此忠誠單一性伴侶固然是最理想,如若不能,那就要切記使用安全套預防愛滋病病毒的感染。而目標只有一個,就是要減少愛滋病病毒的傳播。

預防愛滋的勇氣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03/03/2016

每一季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都會公布上一季的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數字,每次都會提醒市民正確使用安全套,並建議易受感染社群進行定期測試,以減低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機會。但本港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情況又有否改善呢?

在2月23日發布的最新感染愛滋病病毒數據,2015年共新增725宗感染愛滋病病毒個案,破了自1984年有紀錄以來的最高數字,10至19歲的感染者數字比2014年增加一倍,顯示出受感染愛滋病病毒有年輕化的趨勢。自1984年以來,本港感染愛滋病病毒的呈報個案已累積至7,718宗,本港愛滋病病毒的傳播速度正在增加。

當我們翻查過往幾年衞生防護中心公布的感染愛滋病病毒的統計數字,我們不難發現男男性接觸是傳播愛滋病病毒的主要途徑。在2015就有434人透過同性或雙性性接觸受感染,佔全年感染個案約60%。對比一下同性戀族群的人口比例,就知道男男性接觸比異性性接觸的風險大得多。

當事件與男男性接觸有關,大家的說話就顯得格外小心,以免誤踏性傾向歧視的地雷。有人表示高風險的性行為與性傾向沒有關係,只要正確使用安全套就可以了。安全套的確有其預防感染的功效,但並未能提供百分百的保護,我們不能忽視肛門與陰道結構上的絕對分別,而輕視男男性接觸本身的風險。

另一個促成愛滋病病毒傳播的行為就是濫交,外國關注愛滋病的機構都會建議市民減少性伴侶數目,但在香港這自由社會呼籲市民慎防濫交的後果卻需要點道德勇氣。為了避免感染禽流感政府會提醒從事禽畜業的市民要特別小心;防治寨卡病毒和登革熱會提醒大家避免去某些地區, 這不是歧視,這叫正視。愛滋病病毒感染者並不是一堆統計數字,而是一個個活生生的生命。作為守護本港市民健康的政府部門,不要單單交代數字,大家能拿出一點勇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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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3/3/2016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12月)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7/01/2016
國際
 
歐洲地區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的發展

斯洛文尼亞於十二月底就同性婚姻進行公投,有63.5%投票人士反對通過同性婚姻。[1] 希臘議會通過同性民事結合法案,承認同性同居伴侶擁有與結婚相等的權利,但不包括同性領養及監護權。[2]

 
在不同層面的跨性別政治議程
§   監獄

英國一名26歲男跨女犯人Tara Hudson,因犯罪而被判入男子監獄十二星期,其母表示十分憂慮,擔心「女兒」在監獄中會遭受虐待,法庭應判他進女子監獄。Tara數年前已開始接受變性手術,她擁有乳房,外觀與女性無異;醫生亦表示他為女性,但仍須注射荷爾蒙及預備將來完成下身的變性手術。不過,Tara的護照仍顯示為男性。[3] 

Tara母親為「女兒」上訴,網上亦有人發起聯署,要求移送Tara至女子監獄。最後法庭表示跨性別人士在進行手術期間,如將獲得法律上承認的新性別,可考慮於異性監獄中服刑。[4] 最後Tara被送至女子監獄,並被安排單獨囚禁,保護他免受潛在的危險。[5] 在服刑約六週後,Tara無故提早獲釋。[6] 他表示將會盡自己所能改變現時關於囚禁跨性別人士的法律準則。[7]

 
§   校園

美國伊利諾伊州211校區為保障同學的私隱,安排跨性別學生使用獨立更衣室,被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OCR)指歧視。如校區不於三十天期限內按教育部的指引作出「修訂」,則會面臨訴訟及損失每年六百萬美元的資助。[8] 校區於12月初進行兩小時的公開諮詢及三小時的董事會閉門會議,其中兩位成員投反對票,但之後仍決定准許該名跨性別學生使用異性更衣室,這並不適用於211校區其他學校。[9] 投票結果公布後翌日,隨即有學區的其他學校就決定作出激烈的討論。[10]

美國內華達州東北部的埃爾科縣校區的教育委員會表示,不應以學生自己認為的性別身份而讓他們隨意選用異性洗手間,學校必須為所有學生的權利提供最好的保障,不論那人是否跨性別人士。一些威斯康辛州立法者更提出一項議案,阻止跨性別學生按自己認為的性別身份選用異性洗手間。[11]

 
§   政策 / 法律

美國就跨性別人士使用洗手間及更衣室的情況十分著緊。政府於十一月否決已討論長達十八個月的休頓的平權提案(The Houston Equal Rights Ordinance , HERO)。提案提出增加性小眾受保障的範疇及福利,其中亦包括容許跨性別人士自行選擇使用異性洗手間。副州長 Dan Patrick對結果表示支持,而支持提案者則表示會繼續爭取。[12]

 
「多元家庭」陸續出現

加拿大兩名男同性戀者於2011年結婚,2012年離婚並邀請第三名男伴加入。由於三人婚姻在加拿大並不合法,所以他們請律師為他們撰寫文件,確保他們在法律層面下互相具約束力及義務;他們又表示會找姊妹捐卵子及成為代母。[13] 巴西有三名女同性戀者進行民事結合,並計劃生育。三人婚姻在巴西會被視為重婚,法律並不認可,她們表示計劃申請在法律層面承認她們的關係。[14] 荷蘭一名41歲女士打算與所飼養的狗結婚,而她表示男友十分支持她的決定。她與狗隻的婚禮將透過她自行創立的Marryyourpet.com完成。[15]

哥倫比亞政府於11月宣布同性伴侶可申請領養,當地天主教教會即時反對,認為會剝削兒童權利及違反大部份人民的意願。[16]

賓夕法尼亞州一名78歲老翁申請與養子結婚被拒,法庭表示他們是合法父子關係,不能結婚。ACLU表示正尋找方法解除他們的領養關係,並協助他們結婚。[17]

 
為兒童權益發聲被指營造恐懼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CSUN)教授Robert Oscar Lopez,是由女同性戀伴侶撫養長大的雙性戀者,他支持民事結合及同性伴侶具有成為寄養者的資格,但堅持反對同性婚姻,亦批評性小眾進行領養、代孕及人工授孕會剝削孩子與自然繁衍家庭(natural families)的聯繫,他因此被同運團體指其輸出仇恨言論。[18]

是次Lopez被學生投訴,指他「營造一個對性別及性傾向具威嚇性的學習環境」。事緣Lopez在2014年舉辦一個名為Bonds that Matter研討會,由五位來自保守及女性主義的女士發表有關離婚、領養及兒童權利(包括孩子有權知道親生父母是誰),在答問環節有學生提出關於同性伴侶家庭的討論。在研討會舉行六個月後,有曾參與研討會的前學生向校方投訴Lopez。校方於是展開調查,Lopez可能面臨停職。[19]

 
台灣高兒童應有性權

2015年10月31日的台灣同志遊行以「年齡不設限」為主題,[20] 有參與團體更提出「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二二七條」。刑法二二七條簡單來說是保護十四歲以下的男女,與他們發生性交或猥褻等行為的人會受到刑罰。[21] 家長團體及關注兒童權利的團體表示憂慮,但此次卻有不少政黨及參選人參加遊行。[22]

 
各地愛滋病數字大增

台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表示2015年截至11月,新增2,134名愛滋病感染者;新增感染者中,近三成到25歲,八成五人因進行不安全的男男性行為;最年輕患者為14歲的國二男生。[23]

至於在中國,多地表示愛滋病感染族群主要為青年人,而青年患者主要感染途徑為男男性行為,廣西柳州市表示最年輕患者僅13歲。[24]

美國期刊JAMA Pediatrics於12月發表文章,數據顯示美國感染愛滋病病毒人士主要族群為13至29歲,進行高危性行為的男同性戀者及男雙性戀者,在每年新增個案中佔25%。[25]

 
本港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湯漢樞機於區議會選舉前發表牧函,提醒各堂區的教友在揀選候選人時須考慮他們對家庭、婚姻及《性傾向歧視條例》(SODO)的立場。[26] 湯漢樞機的言論隨即被同運團體及支持同運的議員批評。[27]

2015年11月7日舉行的同志遊行,主辦單位表示約有9,500人參加,是次有十多個歐美駐港領事館代表及歐盟辦事處代表高調參與遊行並上台發言。[28]

香港衛生防護中心發表2015年第三季愛滋病情況時表示,季內有189宗新增病毒感染個案,當中113人透過同性或雙性性接觸感染。[29]

一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於2014年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其後向公務員事務局更新他的婚姻狀況,並以配偶身份向稅務局報稅,但兩局均拒絕,原因是他們的同性婚姻狀況並不屬於本港法例認可。他入稟申請要求法庭認可他及其伴侶能享有公務員已婚的福利及津貼。[30]

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向政府提交工作報告,提出五方面的建議,包括:為特定範疇人員提供培訓及資源;推行不歧視性小眾約章;加強宣傳活動;檢討並加強支援服務以應對性小眾的特定需要,以及進一步研究其他國家推行立法和非立法措施的經驗,作日後諮詢之用。[31] 同運團體隨即表示不滿報告內容。[32]
 
 
本文資料截至2015年12月31日

 

 

論同性戀比喻的鹽和醋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8/12/2015

有人認為同性戀好比慣用左手的人。雖然多數人慣用右手,慣用左手的人較少,但左撇子並非低人一等,從而解釋同性戀者有平等尊嚴。然而,同性性行為並沒有因為大家重視人的平等尊嚴,而自然在倫理上變得無分對錯。相反,慣用左手卻沒有道德爭議。

吸毒和同性性行為在基督信仰裡都是犯罪(sinful act),按理罪人應被接納,就像《孤星淚》中神父在警察面前維護偷竊銀器的主角一樣,因此有信徒以接納吸毒者為喻。但批評者則認為,吸毒是影響他人的犯法(commit crimes)行為,而同性戀卻沒影響他人;況且香港從來沒有法律禁止同性戀(只有規範男男的同性肛交),所以以吸毒者為喻是污衊了同性戀者。其實,問題是基督教講的罪和社會上的刑事罪行其實並不相同,在公共空間容易引起誤會。

另有以解放黑奴比喻同性戀政治。19世紀初美國黑人被逼為奴隸,尊嚴和權利受到剝削,就好比香港的同性戀者受到打壓,是道德上的弱勢,因此要整個社會承認同性關係就是救贖。可是,香港的同性戀者實非奴隸,我們不見同性戀者在餐廳、巴士或學校中被隔離,如美國黑人的貧民窟亦欠奉。反之,既有同志議員為同性戀政治發聲,每年遊行集會又得到大企業撐腰,他們可以將黑奴的弱勢挪為己用嗎?

又有以口味比喻同性戀傾向之說,就像有人喜歡橙、有人喜歡蘋果,各有不同品味。既然是不同品味,應該容讓人自由選擇喜愛吃的口味吧?水果之王榴槤,有人奉之為寶,有人貶之為草,倘若有人爭取吃榴槤為基本權利,要求政府立法禁止對榴槤作出負面評價,甚至飛機也必須為攜帶榴槤的乘客提供機位,這條法例豈不是過度規範公民的自由嗎?

同性戀究竟像左撇子、吸毒者、黑人還是不同口味?讀者自可細想。同性戀一向甚具爭議,用比喻固然要小心,解釋比喻也不應該加鹽加醋。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8/12/2015

從美國最高法院就同性婚姻一案判辭說起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7/09/2015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訂案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項判決代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第十四修訂案包括一項「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指到任何一個州分(State)不得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此外,第十四修訂案亦有一項「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說明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平等的法律保護。[1]值得留意的是,本案四位不同意裁決的法官(分別為Roberts、Scalia、Thomas及Alito)對五位大多數法官(「五法官」,由Kennedy代表陳詞)的裁決作出嚴厲批評。為了使讀者較易掌握五法官與異議法官的理據,本文以表列形式將雙方的論點比對如下。
 

 

憲法的性質

五法官裁判的理據

自由的界限是多樣性的,當初制定憲法的人未必能全面理解自由的真義,故他們授權下一代對憲法所保障的自由有新的學習。換句話說,隨著新一代人對自由的意義有新的啟迪,以往未被發現的自由亦應得到憲法的保障。(Kennedy p.11)

異議法官反駁的理據

在聯邦制底下,憲法只設定了所有州均願意接受的限制,除這些限制,各州可就任何事務自行立 法。憲法沒有定義何謂婚姻或採納哪一種婚姻制度,准許同性婚姻與否屬各邦的內部事務。故此,對自由的意義(本案涉及同性可否結婚)是否存在(五法官所指 的)新的啟迪,實際上不屬憲法層面的事,它屬各州的內部事務,並通過各州自行修改其法例加以體現。(Scalia p. 3-5)

 


 

法官判斷的依據

五法官裁判的理據

既然要不斷學習及發現自由的意義,法官對憲法所保障的自由的詮釋亦要不斷更新。這種詮釋不能被簡化為遵循一些固定的公式,歷史與傳統的看法固然應受到尊重,但它們不能成為對自由的詮釋的外在界限。(Kennedy p.10-11)

異議法官反駁的理據

按五法官的看法,法官要依據新的啟迪而對自由(本案涉及同性可否結婚)作出新的詮釋,但按以 上所言,採納哪種婚姻制度屬各州的內部事務,故此,五法官的看法無疑攫奪了各州的立法權力。法官不是立法者,他們的責任是解釋法例,法例的好壞與他們無 關。(Roberts p.2-3)

 


 

婚姻的特徵

五法官裁判的理據

既然自由是「動態」的,五法官便對婚姻這種自由提供他們的新的見解。
 
他們認為婚姻包含四個特徵:
一、婚姻建基於人有選擇配偶的自主性;
二、婚姻是兩個人的一種至為親密的關係與互相委身;
三、婚姻對孩子的福祉有利;及
四、婚姻是社會秩序的基石。
 
五法官認為,同性婚姻同樣有這四種特徵,[2]故此,婚姻既然是一種基本權利,同性婚姻亦是。(Kennedy p.12-17)

異議法官反駁的理據

五法官認為選擇配偶的自主性是婚姻的特徵,故一個人有權選擇同性作為結婚對象。但他們忽略了一直以來婚姻與生育是緊密相連的。為了使孩子在父母兩人的穩定關係中受養育,政府便將該種關係正規化為婚姻。故此,婚姻只限於一男一女。(Alito p. 4)

另外,五法官這種強調自主性的看法,亦同樣適用於兩個人以上的多元婚姻。若人有與同性結婚的自主權,人是否亦有與多人結婚的自主權呢?(Roberts p. 20)

 


 

自由 (Liberty) 的定義

五法官裁判的理據

五法官進一步提出不同的案例,指出一些過往未被認可的自由(跨種族婚姻,同性性行為,避孕等) 隨著時代的演變而逐漸受到憲法的保障。他們認為,同性婚姻亦應隨著時代的迫切性而成為憲法所保障的自由。(Kennedy p.11-14)

異議法官反駁的理據

異議法官認為五法官提出的案例與同性婚姻缺乏可比性,故不能推演出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由 同族婚姻開放至跨種族婚姻仍是一男一女的婚姻;(Roberts p. 16)容許同性性行為及避孕是使得私人生活不被政府干預(freedom from),但同性婚姻則是要求政府正面地認可一種關係及提供相關福利(freedom to),兩種訴求的性質完全不同。(Thomas p. 9)

 


 

平等的法律保護

五法官裁判的理據

除了是憲法所保障的自由,根據第十四修訂案的平等法律保護原則,同性婚姻應與異性婚姻一樣受到法律的保護。五法官再次應用「動態」原理,他們認為新的啟迪有助發現一些過往被忽略的不公平狀況。(Kennedy p.19-22)

異議法官反駁的理據

平等保護原則不是絕對的,基於合法的公眾利益考慮,可容許差別對待。政府對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作出差別對待,是為了保持傳統婚姻制度這一合法的公眾利益考慮。(Roberts p.22-23)

 


 

法官角色與民主程序

五法官裁判的理據

公民的權利一般通過民主程序而受到保障。但當一些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被侵犯時,縱使社會大眾反對處理,以及立法機構拒絕(或來不及)立法跟進,法官亦應加以糾正。(Kennedy p.24)

異議法官反駁的理據

第十四修訂案只要求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處理,憲法內所明言的自由不得被剝奪 (procedural right)。除非是一些深深地植根於歷史與傳統的權利,否則第十四修訂案不會保障那些沒有在憲法內明言的實質性權利(substantive right)。(Alito p. 2)
 
同性婚姻既沒有在憲法內明言,又不是植根於歷史與傳統,故它不是一種(五法官所指的)可繞過民主程序而獲得保障的基本權利。

 


宗教自由

五法官裁判的理據

公民的宗教及良心自由受憲法第一修訂案所保障,不會因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有所改變。(Kennedy p.27)

異議法官反駁的理據

五法官未免對宗教自由過於樂觀。若同性婚姻是通過立法程序處理,有關持分者必會爭取在法例中加入保障宗教及良心自由的條款,但今次經司法途徑解決則扼殺了這種制衡不同權利的衝突的機制。(Thomas p. 16)
另外,同性婚姻的通過令有信仰人士在實踐信仰時面對兩難 (例如:有宗教背景的收養中介人可否拒絕同性已婚者領養?) (Thomas p. 15)

 


總括而言,五法官將一個在憲法上根本沒有提及的「權利」(即同性婚姻),依據他們對婚姻的新的啟迪,植入憲法之內。如此,一個在世界各地沿用了幾千年的婚姻制度,在未經民主程序下,一瞬間就被五位法官所摧毀。諷刺的是,五法官這種高舉自由的做法,實際上是攫奪了三億多美國公民當家作主的自由,難怪四位異議法官作出如此強烈的反駁。

四位持反對立場的法官的意見
 

 

 


[1]Fourteenth Amendment: “No State shall ……;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2]五法官認為,同性婚姻同樣反映出人的自主性與委身態度;另外,若同性不能結婚,將不利於他們所領養的孩子,並且貶低了他們在社會的地位。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8月)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5
國際
美國裁定同性婚姻不違憲後的發展

美國聖公宗(Episcopal Church)於判決後投票決定讓神職人員主持同性婚禮,並把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修改為伴侶。[1] 聖公會坎特伯里大主教表示該決定會為某些人帶來困擾,並為聖公宗(Anglican)的合一造成分歧。[2]

分歧更見於美國民眾上,一機構於7月9-13日就判決後的情況進行民調,發現39%受訪者認為政府保護同性戀者權利更重要,然而卻有56%受訪者認為保護宗教自由是較為優先。[3] 

不過在同性婚姻通過後,美國各地出現不同狀況。肯塔基州凱西郡一名職員因不願簽發同性婚姻證書而被要求自行離職;[4] 而同州的羅文縣另一名職員因同一原因被美國公民自由聯盟 (ACLU)起訴,[5] 在該案的聯邦聽證會中,書記以第一修正案進行辯解,[6] 地區法院在8月中裁決。[7] 

路易斯安那州州長Bobby Jindal於6月29日發出一份備忘錄,表示為保障宗教自由,法院書記可以不簽發同性婚姻證書,[8] 位於紅河區(Red River Parish)的Stuart Shaw辦公室於翌日發聲明表示基於信仰立場不會簽發同性婚姻證書,成為該州唯一拒絕簽發同性婚姻證書的區域,[9] 機構「自由守望者」於7月28日發出通告,表示會為因信仰而拒簽同性婚姻證書的政府人員提供免費法律援助。[10] 翌日ACLU表示政府人員不能因對方的性傾向而拒絕簽發同性婚姻結婚證書。[11] 一服務超過8000間教會的保險公司於7月1日發公告表示,並不會就教會因拒絕從事與同性婚姻相關的服務而被指控作出賠償。[12] 

密西西比州第三大紙媒Northeast Mississippi Daily Journal拒絕刊登任何同性訂婚或結婚的通知,並表示如員工不同意公司的政策可選擇離職。[13] 

 

多元婚姻的推進

美國的同性婚姻裁決引發支持多元婚姻者提出訴求,蒙大拿州一男子與伴侶於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憲後第二天前往地區法院,以平等(equality)為由要求獲發第二張結婚證書,以證實他和兩名女子的合法婚姻關係。[14] 此外,媒體正面報道加州一個多元家庭,同性戀者Melinda與女友Danielle拍拖四年多後覺得自己需要一名男性,故邀請Jonathan加入,現三人與兩名同父異母的嬰兒同住,並表示不排除將來有其他人加入。[15]

 

不能公開說的同運異見聲音

在全球各地有同運異見人士因公開表達意見而招致不同後果。美國三藩市大主教Salvatore Cordileone提出修訂轄下四所天主教高校的教師手冊,要求增加同工不能參與同性性行為,避孕及其他不恰當性行為的指引,[16] 引起校方老師的投訴,最後需進行司法訴訟。[17]

南非開普敦大學學生代表議會代理主席Pae於美國同性婚姻判決後在社交媒體上發表異見,即被同運團體指控並要求公開道歉,校方即時暫停Pae的一切職務並進行調查,[18] Pae表示基於信仰立場不會道歉, 有團體發起簽名表示支持言論自由。[19]

同樣,美國波士頓一名行醫接近30年的泌尿科醫生Dr. Church因關注醫院積極鼓吹同運及要求同事參加同志遊行,而透過電郵及醫院的內聯網轉發有關同性戀群體的高危性行為會引致更高患病機會(包括:愛滋病等)的醫療證據,並提出醫院的做法有違保障公共福祉的精神;及後也提醒醫院有其他員工因宗教及道德立場而對同性戀有不同看法。隨後他被醫院要求噤聲,並多次被調查小組調查。[20] 最後Dr. Church於2015年3月收到開除通知,原因是他「主動提出會冒犯員工的關於同性戀的意見」,所作言論與專業操守不符並違反醫院的歧視和騷擾政策,他提出上訴並於7月底進行聆訊。[21]

2014年,休士市長在大多數市民反對下,仍要強制實施要求個人及團體需肯定同性性行為及性別身份的政策及相關罰則的政策;[22] 然而,德克薩斯州高院於7月底裁定休頓市議會必須停止強制實施這條政策,議會只能選擇取消政策或於11月的選舉中進行投票。[23]

 

法庭判決已成世界各地爭取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新策略

同運人士著力透過司法制度爭取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智利已承認民事結合[24]現討論是否接受同性伴侶申請領養。[25] 墨西哥最高法院裁定州分只容許異性婚姻是歧視並違反憲法,裁定同性婚姻於31個州合法。[26]

南韓一對於2013年舉行結婚典禮的男同性戀者於今年7月入稟法院,控告政府拒絕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現時同性婚姻於當地並不合法。[27]

愛爾蘭兩名男子於同性婚姻公投結果公佈後向高院提出上訴,[28] 上訴庭的三位法官表示提訴人並沒有提供理據,故維持判決。[29] 兩對於2005年在英國進行民事結合的同性戀者聯合入稟北愛爾蘭法庭,挑戰北愛爾蘭否決同性婚姻的制度,北愛爾蘭高院正式接受審理。[30]

德國總理默克爾同意民事結合並給予同性戀者相應的權利,但堅持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31] 一雜誌以貌似默克爾理的女演員與女性依偎及親吻的廣告倡議同性婚姻合法化。[32]

大利參議院因反對派議員提出大量修正案而令民事結合立法程序擱置;然而,歐洲人權法庭譴責意大利政府在法律上不承認同性戀伴侶關係,判政府需向三對同性戀原告每人賠償五千歐羅補償傷害及最高一萬歐羅支付法律費用及其他開支,總理倫齊隨即表示於年底會就民事結合立法進行探討。[33]

台北市政府於6月中接受不具法律效力的同性伴侶註冊登記服務後,並於7月23日宣才決定先推動同性伴侶法還是直接推動同性婚姻。[34]

 

從法律與教育層面改變性別的認知

美國紐約教育部 (NYSED)於7月份向學校發佈有關為跨性別及性別不確定學生提供安全及支援的環境的指引,指引的要求簡而言之是不論任何年紀,學校需尊重及肯定學生對自己的性別認同及任何表達,並給予支援。[35]

挪威政府提出修訂法例,希望容許小至7歲的兒童在家長同意下可改變他們的法定性別,16歲以上則可自行決定。[36]

愛爾蘭於同性婚姻公投後一個月簽修性別承認法,成為歐洲第三個承認18歲以上跨性別人士毋須接受手術便可更改性別的國家。[37]

 

性解放對青少年健康的影響

英國Public Health England (PHE)於6月23日發表報告,指2014年有高達接近44萬人感染性病,大部分患者是25歲以下青年及同性戀者。2013年至2014年,感染梅毒及淋病的人大幅度上升,分別上升33%及19%。[38]

新西蘭University of Otago倡議為所有女孩在有活躍性行為前提供免費的長期而可逆轉的避孕服務 (long-acting reversible contraception),同校的反對聲音指不宜引導青少年尋找避孕服務,因會令人錯覺認為青少年可以隨意發生性行為。[39]

台灣新北市今年新增338名愛滋病患,15至34歲佔高達近七成,共229人。約九成患者因不安全性行為而染病。新北市於2014年的大專院校調查,發現高達五成學生於進行性行為時並未使用安全套,顯示年輕一代自我保護觀念薄弱,不安全性行為容易使他們成為感染愛滋的高風險族群。[40]

 

本地
容許反對聲音共建多元社會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於美國同性婚姻裁決後表示香港須要討論同性婚姻,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及何秀蘭議員於港台節目中亦就同性婚姻進行討論,蔡志森表示應容許反對的意見,保留不贊成的空間。

 

弄清字眼免被誤導

政府就《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草案》進行會議,原先《草案》的代決人沒有包括同住者,但部份議員提出加入同住者作為代決人,[41] 而政府亦接納了議員的意見。立法會何秀蘭議員在facebook指政府在草案中擴展代決人身份,讓同性伴侶關係得到法定地位。[42] 但必須留意的是將代決人的範圍擴展至包括同住者,與同性伴侶得到 (為伴侶作出醫療決定的) 法定地位,是兩碼子的事。[43]

 

 

本文資料截止2015年8月13日

 


[1] http://www.christianpost.com/news/us-episcopal-church-approves-same-sex-marriage-replaces-terms-man-and-woman-with-couples-141163/

[2] http://www.christianpost.com/news/anglican-leader-welby-expresses-deep-concern-over-us-episcopal-churchs-resolution-to-perform-gay-marriages-141047/

[3] http://www.theguardian.com/us-news/2015/jul/20/kentucky-clerk-gay-marriage-licenses-lawsuit

[4] http://www.kentucky.com/2015/07/09/3937731/governor-to-casey-county-clerk.html

[5] http://www.courier-journal.com/story/news/2015/07/02/aclu-lawsuit-rowan-clerks-gay-marriage/29639341/

[6]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7] http://ap-gfkpoll.com/featured/findings-from-our-latest-poll-22

[8] http://www.nola.com/politics/index.ssf/2015/06/bobby_jindal_gay_marriage_reli.html

[9] http://www.nola.com/politics/index.ssf/2015/06/gay_marriage_louisiana_red_riv.html

[10] http://www.nola.com/politics/index.ssf/2015/07/conservative_group_offers_to_r.html#incart_related_stories

[11] http://www.nola.com/politics/index.ssf/2015/07/aclu_says_louisiana_legislator.html#incart_story_package

[12] http://www.nationalreview.com/article/420928/churches-gay-marriage-insurance

[13]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robbie-ward/mississippi-newspaper-sil_b_7788212.html

[14] http://christiannews.net/2015/07/03/its-all-about-equality-polygamist-applies-for-marriage-license-in-wake-of-supreme-court-ruling/

[15] http://abcnews.go.com/Lifestyle/moms-dad-babies-make-big-happy-polyamorous-family/story?id=31184051

[16] http://ncronline.org/news/faith-parish/catholics-say-archbishop-cordileone-stumbled-remarks-gender-identity

[17] http://ncronline.org/news/faith-parish/san-franciscos-teachers-ministers-debate-continues-time-judiciary-hearing

[18] http://citizen.co.za/414930/i-am-definitely-not-retracting-my-comment-homophobic-pae/

[19] http://www.iol.co.za/capetimes/freedom-of-speech-draws-big-support-1.1881326#.VbcAkbOqqko

[20] http://www.massresistance.org/docs/gen2/15b/DrChurch-BIDMC/mec.html

[21] http://www.massresistance.org/docs/gen2/15b/DrChurch-BIDMC/

[22] http://txvalues.org/2014/04/25/religious-freedom-free-speech-threatened-by-houstons-lgbt-ordinance/

[23] http://txvaluesaction.org/victory-tx-supreme-court-stops-lgbt-law-houston-must-repeal-or-vote-in-november/

[24] http://www.freedistrict.com/lifestyle/living/chile-same-sex-marriage-civil-unions-approves-8164.html

[25] http://www.catholicnewsagency.com/news/chilean-administration-open-to-approval-of-adoption-by-homosexual-couples-50885/

[26] http://www.catholicherald.co.uk/news/2015/06/22/mexicos-supreme-court-makes-same-sex-marriage-legal-nationwide/

[27] http://www.telegraph.co.uk/news/worldnews/asia/southkorea/11722610/Gay-couple-sue-for-recognition-of-their-same-sex-marriage-in-South-Korea.html

[28]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politics/same-sex-marriages-won-t-start-until-september-1.2267375

[29]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crime-and-law/appeal-court-clears-last-legal-obstacle-to-same-sex-marriage-1.2302482

[30]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crime-and-law/courts/high-court/gay-couples-win-case-to-challenge-ni-ban-on-same-sex-marriage-1.2263999

[31]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world/europe/angela-merkel-gay-marriage-vote-germany-10389762.html

[32]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people/angela-merkel-lookalike-in-lesbian-advert-for-new-german-magazine-for-gay-women-10407241.html

[33]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5/07/21/us-italy-gaymarriage-ruling-idUSKCN0PV13220150721

[3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24/36683674/

[35] http://www.p12.nysed.gov/dignityact/documents/Transg_GNCGuidanceFINAL.pdf

[36]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5/06/25/norway-gender-idUSL8N0ZB3FE20150625

[37] http://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5/jul/16/ireland-transgender-law-gender-recognition-bill-passed

[38]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new-sti-figures-show-rapid-increases-among-gay-men

[39] http://www.radionz.co.nz/news/national/277594/group-wants-contraceptive-for-all-girls

[40]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118068-%E6%96%B0%E5%8C%97%E6%84%9B%E6%BB%8B%E6%96%B0%E7%97%85%E4%BE%8B-7%E6%88%90%E6%98%AF%E5%B9%B4%E8%BC%95%E4%BA%BA

[41] http://www.legco.gov.hk/yr14-15/english/hc/papers/hc20150619cb2-1736-e.pdf

[42] https://www.facebook.com/cydho/posts/10154566769807925

[43]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6471

 

重整教育方向才能更有效預防愛滋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04/09/2015

自1984年香港出現第一宗愛滋病病毒感染個案以來,本港愛滋病病毒傳染的主要途徑也隨著時代而改變。從衛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每季發布的愛滋病病毒感染統計數字可以得知,八十年代中期愛滋病病毒主要透過輸血活動而傳播;九十年代的主要感染途徑則轉變為異性性接觸;二千年開始,透過男男(MSM)性接觸而感染的比例不斷上升,由2000年初的20%,急升到現時接近60%個案是透過男男性接觸而感染的。

2015年第二季本港新增愛滋病病毒感染的179個個案中,透過男男性接觸感染的佔48%,透過異性性接觸感染的卻只得17.9%。如果將同性戀的人口比例納入一併計算,男男性接觸的感染風險將大幅提高。

目前愛滋病仍然是不治之症,但在抗愛滋病病毒藥物的幫助下,可將感染者的病發日期大大延遲,以保障感染者的生命,但對感染者來說仍是一個沉重的打擊。而現時感染者的藥費支出由公帑資助,這亦加重了本港醫療系統的負擔。減少愛滋病病毒的傳播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過往感染途徑以輸血為主,政府以驗血來保障血庫的安全,將感染風險減低,現在已鮮見透過輸血感染的個案。面對透過性接觸的傳播途徑,政府呼籲市民正確使用安全套,以減低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風險,但效果卻不明顯。2010年的新增感染個案為389宗,到2014年已達651宗,五年間增幅高達67%,十分驚人。

正確使用安全套的確有助減低感染機會,但並不是最佳的預防感染方法。衛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在網頁中清楚列明:「預防性病的最有效方法是與一位未受任何性病感染的人士保持專一的性關係。如果不可能的話,就應該採取安全性行為;每次性接觸時都正確使用安全套,以減低受感染的機會。」然而,當論及愛滋病的病毒感染時,忠誠專一性關係的重要性就會被忽略,就只剩下「正確使用安全套」這一套預防方法。

推廣安全性行為是重要的,但正確使用安全套只是一個較安全的預防方法,與一位未受任何性病感染的人士保持專一的性關係才是真正預防性病傳播的最佳方法。愛滋病「零感染」是市民大眾共同的期望,但現實卻是感染者人數每年都在增長。關心市民健康的政府部門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宣傳及教育方向,除了現時「要有一套」的安全性行為推廣,亦進行彼此忠誠性關係的教育推廣,合力對抗愛滋病的傳播。

曾經刊載於:

《成報》 3/9/2015

美消防隊目出書論同性戀 被指歧視遭辭退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4/03/2015

每個公民都有平等的言論自由權利,更加有宗教和良心的自由。但你有沒有想過,出書談論自己的價值觀,最後會招致「炒魷」收場?

美國亞特蘭大城的消防隊目凱爾文.柯克蘭(Kelvin Cochran),服務社區超過三十年。2014年11月被當地市長下令停職30日,扣薪逾11萬港元,更被迫參加再培訓;短短三個月後再被市長以「歧視影響判斷力和管理能力」之名解僱,這單單因為柯克蘭私下出版的書中論到不贊成同性戀的意見,就釀成這個悲劇。

柯克蘭在160頁講論基督教性價值觀的書中,僅有2頁提及同性戀:「多人性關係、與異性的、與同性的、還是在婚姻以外的性關係,還有很多世俗不恰當的性關係都……羞辱上帝」,又寫「與純潔相違背的(性關係),包括肛交、同性戀行為、女同性戀、孌童、獸交和其他性變態行為」。

柯克蘭坦言自己並沒傷害他人的意圖,書中只是扼要交代基督教如何看待一男一女婚姻、和那些基督教所反對的──婚姻以外的各種性關係,況且他也沒單純抽出同性戀討論。

當地同志議員狠批柯克蘭,「當你是這城員工,(你的)想法、信念和意見與這城不同,你就應該在出版前審查自己的言論(原為美式俚語“check them at the door”)。」要求一份私人出版自我審查的言論,使人嘩然。

人人都有基本權利表達對性關係的看法。甲君真誠地認為,同性戀乃正常、沒甚麼不好。乙君也真誠地認為,同性戀關係是個人選擇,卻因信仰或良心表示不贊成這種行為。

即使甲乙兩者不敢苟同對方的意見,甚至互感略微冒犯,但有容乃大,香港人能夠接受社會存在不同意見的表達空間,海納百川嗎?若我們港人口中常掛「多元」,心裡牽繫共融,就不應接受這種動輒以公權力向比自己地位較弱勢、卻意見不同的人施加壓迫,甚至用法例以言入罪。

 

參考新聞: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atlanta-fire-chief-fined-more-than-14000-for-publishing-christian-views-of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atlanta-mayor-sacks-citys-fire-chief-over-book-expressing-christian-beliefs

 

編註:市長發言人認為,他被罰是因為出書「提及自己是消防隊長」沒得到行政批准;但柯克蘭卻稱已得到當地倫理總監所批准印刷,反而認為自己被罰是因為講論信仰。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7/2/2015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4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14

03/02/2015

 

同運議程(LGBT Agenda),一場接近半個世紀的性、婚姻、家庭文化改革,在全球政治上都具策略地推動。其推動的核心信念是,任何性傾向/性別身份/與性相關的,都是正常、天生、不可改變和合乎道德。所以,同運是性解放運動的一員。同志一字不限同性戀者,亦包括了雙性戀者、變性人、酷兒、陰陽人、直同志(LGBTQQIA)等不同的身份。一般而言,同運議程推動五個階段:一)去病化、二)去罪化、三)歧視法、四)婚姻制度;及五)領養、教育、政治身份……常常從教育、法律、教會及文化等方面著手。

 

以下扼要回顧2014年的同運議程。

 

SODO立法進程加快 同運組織路線分歧

在立《性傾向歧視條例》(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SODO”)一事上,同運組織有兩條明顯的路線。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及大同組成「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陣線」,此組織在2013年1月推出《性傾向歧視條例建議書》,全文共四頁。2014年3月9日「香港性小眾平權聯盟」推出全文共廿二頁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建議書,[1] 此建議書是前者的進階版。在《中大學生報》的訪問中,[2] 兩個聯盟認為建議書的最大差異,在於後者有性別認同部份和宗教豁免條款。同月,香港基督徒學會、女同學社、同志公民得到政內局基金,出版《同志及跨性別平權報告》,建議推動該兩條歧視法。

據了解,政內局的「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曾委託性別研究及酷兒理論的專家、港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何式凝,以焦點小組形式,研究不同性傾向及性別認同人士,在僱傭、教育、接受服務、租用房屋等範疇受到歧視的情況。平機會亦自行推動性傾向歧視法的可行性研究(可參下段)。

另外,天主教教區湯漢樞機在《公教報》的訪問中表示,在SODO方面,關注公開宣講教義及實踐信仰的權利會否被限制和壓抑,同時亦不同意「豁免」,認為這會把教會與社會的關係分化。在同性婚姻方面,他表示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終身結合,堅決而明確地反對同性婚姻立法。[3]

 

平機會出位 越權推同運

若要算最落力推動同運議程的團體,非平機會莫屬。平機會於9月4日發表《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報告,顯示年齡歧視立法的必要性最高,而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優次、嚴重和普遍程度都名落孫山。但於2013年接替林煥光出任平機會主席的周一嶽揚言三年內要立SODO,而且今年繼續為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T,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 Transphobia)致辭,[4] 又連續兩年為同志大遊行站台、獻唱。行徑惹公眾質疑,預設個人立場的周一嶽會否只偏聽贊成一刀切立法的意見?

與此同時,平機會於5月宣佈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值得留意的是,研究範疇由過往的「性傾向」(女男同性戀LG、雙性戀B),進而擴展至「性別認同」(變性人Ts、跨性別Tg)和雙性人(Intersex,即雌雄同體、陰陽人)等範疇。

此外,進行研究的受委託機構為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的「性別研究中心」。一方面,研究主導者在同運上的支持立場一向鮮明;而實際舉辦的公眾研討會,在邀請嘉賓和研究方法上,都惹來甚多質疑。[5],[6],[7],[8]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更一度抗議此諮詢,拒絕出席作分享嘉賓。[9] 在「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論壇中,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更質疑,進行性傾向歧視研究,已經超越了法例所賦予平機會的職權範圍。

除了進行與SODO有關的工作,平機會在7月至10月就「歧視條例檢討」舉行諮詢。文件旁敲側擊地動搖了家庭和婚姻的定義。其中的觸目關注分別是事實婚姻關係、同性事實婚姻關係、擴充家庭責任、騷擾及中傷方面的受保障範圍、擴大平機會權力,又創作「未婚夫婦」字眼,並將單身人士的身份等同已婚者,加入婚姻狀況歧視中。在諮詢中有超過十萬人聯署反對相關建議。[10] 

 

跨性別議程 《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最終被否決

另一宗可算是2014年熾熱的同運議程事件,必然是變性人婚姻。終審法院在2013年裁定變性人W可按變性手術後的新性別結婚,暫緩執行判決一年,讓政府和立法會處理法例事宜,在2014年5月已經屆滿。政府於4月23日提交《婚姻(修訂)條例草案》予立法會辯論,立法會最後於10月22日以40票反對(包括泛民、民建聯、自由黨、經民聯)的票數,否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議案。

雖法例未能通過,但婚姻登記官會按照法院命令執行《婚姻條例》,使W和跟她同一處境人士,可以手術後的新性別與異性結婚。其他問題遂交「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繼續跟進。

草案引起的主要爭論,在於是否應將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規定細節(去除及重建性器官)寫入婚姻條例的性別定義中。周一嶽、王維基、陳志全、新婦女協進會等均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強迫進行變性手術有機會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或《禁止酷刑公約》;而唯一在香港公共醫院進行變性手術的袁維昌則認為變性手術對易性症人士來說是解脫,條例的要求是基本和有足夠的彈性,否認變性手術是酷刑。明光社認為過度放寬至不須進行變性手術亦可以更改性別,會在生活上引起混亂。[11]

跨性別議程所涉及的,包括將性別認同障礙去病化、是否不用完成變性手術也可獲得新性別、何謂完成手術的界定、如何處理婚姻狀況(以離婚或民事結合方式)、立《性別認同歧視法》等。

 

教師守則被指歧視 家校界齊響警號

《明報》在1月24日報道沙田的基督教國際學校(ICS)要求學校員工跟隨《聖經》的道德標準,列明「從事任何形式的同性戀、亂倫、通姦、易服癖、人獸交、另一種性別認同、沉迷色情或任何會違反《聖經》性純潔、或違反一男一女婚姻的行為」都是違反操守,並要求教職員簽署。

此舉被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涉及性傾向歧視;《蘋果日報》描述學校的做法是「公然歧視同志教師」;同運組織大愛同盟以聲明譴責學校干預員工性傾向(事實應為同性戀行為),又認為聲明書參照《聖經》中把「同性戀與亂倫、通姦和人獸交」相提並論,屬誤導及歧視。

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促請學校遵守《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當中訂明僱主應在招聘、晉升、調職、培訓、解僱、裁員,以及釐訂僱傭條款等,採用劃一甄選準則,不應提及「性傾向」。

人權律師莊耀洸在訪問中,指學校不理教育局呼籲,有機會被「殺校」。很明顯,在大家必須無條件接納及支持同性戀的政治正確大原則下,宗教自由和家長為子女選擇適合教育的權利,將會面臨重大挑戰。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關注組)則於1月5日發表聲明,支持校方捍衞辦學自由,並指出校方按其辦學理念對教師有品德要求,以對學生有示範作用是可以接受的。關注組同時亦批評《明報》沒有交待是否有職員因違背「聲明書」而被處罰,便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劃上關係,是為同運和立法造勢。及後,關注組在2月20日在東方日報刊登半版廣告,促請教育局尊重辦學自由,勿違反人權公約及教育守則,無理干預校方的辦學自由。

本社亦出版了「《性傾向歧視條例》對教育的影響」單張,率先探討在SODO立法後會帶來的影響。[12]

 

更多組織冒起 同運與學運

地球村效應下,香港難以獨善其身。縱然聯合國和歐洲人權法庭都曾明言,各地政府無須必然訂定同性婚姻,但當其他地方在法律上更改婚姻定義,對本港婚姻制度也帶來一定挑戰。

兩對在外地「已婚」的同性戀伴侶,於3月2日成立新的同運組織「虹雙囍」,其階段性目標是先爭取「承認外地已註冊的同性婚姻」,繼而爭取「爭取香港容許同性婚姻」。該組織的同志伴侶其中一人來港工作,另一人則未能以「伴侶」身份隨行留港,要隔三個月出入境一次,重新申請簽證。

此外,本年學運與同運兩者明顯結連起來。在2013年,「同志公民」facebook專頁主辦了「Action Q大專撐同志」行動,[13] 其後在2014年3月該行動正式命名為「大專同志行動Action Q」,他們在專頁上自稱為「跨院校的同志平權團體」,[14] 第一屆幹事有十人。[15] 曾有超過三百名成員參與同志遊行,並會擺放街站,他們又到台灣進行同志議題的交流,本年台灣的同志大遊行,大專同志行動與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到台灣,舉起六色彩虹旗和黃色雨傘,代表著民主運動和同志運動的一種緊扣關係(台灣則有太陽花學運與性別平權運動)。在婚姻條例修訂的公聽會中他們亦曾派員發言。[16]

而在九月啟動的罷課運動《罷課不罷學》中,也顯示出學運、民運都被同志運動捆綁一起。在義教的講座中,我們可見有些以同運論述為主題的講學,[17] 包括了陳效能主講的「中港關係論述中的家庭及性別倫理的建構與解讀」、何式凝主講的「愛慾與民主:尋「真愛」難,還是爭「真普選」難?」、 學人。性。聯盟(梁偉怡、金曄路、賴婉琪及大專同志行動代表)主講的「我城。我性,關我Q事」等。

因此,我們在面對民主運動與同志運動時,更須小心分析兩者的異同,詳細討論可參考關啟文在2014年11月21日所寫的博客文章《民主運動和同運不應綑綁在一起》。[18]

 

大型公開的同志活動

本年11月香港同志遊行參與人數創下9,000人新高。時值學運期間,學聯和大專同志行動等組織皆有參與遊行,兩個學生組織代表亦有為大會站台演講。參加者除了LGBT,還有雙性人(Intersex)、直同志(支持同運的異性戀者)、內地的同妻組織(同性戀者基於社會壓力所娶而卻被冷落了的異性戀妻子)及變裝者(Drag Queen)等。

大同、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於5月以「三年衝刺 打倒歧視 爭取立法 必不可少」的主題舉辦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T,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 Transphobia)。 活動主辦單位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設置了一條隧道,內裡播放一些被歧視者的經歷的錄音,讓途人理解同志的處境。

「Pink Dot 一點粉紅2014」活動源自新加坡,6月由大愛同盟和粉紅同盟於香港合辦,而香港小童群益會性向無限計劃則協辦,活動並獲得美銀美林、巴克萊銀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高盛、摩根大通、澳新銀行、Google等多所跨國企業贊助;同時亦獲得一些藝人和知名人士支持,而黃耀明、何韻詩、趙式芝、杜德偉、馬詩慧、王曼喜、C AllStar等擔任粉紅大使。明光社並無對「一點粉紅」作出任何評論和呼籲。[19],[20]

 

同運團體親赴聯合國提交影子報告

2月下旬香港67個團體聯合向聯合國提交一份影子報告,分析和評論香港履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責任的情況,當中包括了彩虹行動和粉紅同盟,內容是促請聯合國向政府施壓,就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立法草擬和制訂時間表。

在6月香港數個同運團體,當中包括兩個匿名組織、跨性別權益會、彩虹行動、跨性別資源中心、香港女同盟會等參與了一份由超過500個非政府組織發起的聯合聲明,提交至第二十六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1] 其後於10月在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審議會中,粉紅同盟及跨性別資源中心以「聯合國婦女權利民間代表團」成員的名義,親身於瑞士日內瓦出席委員會並發言,他們於出發前曾於金鐘佔領區「連儂牆」前舉行記者會。

 

男男肛交修例及愛滋病感染數字高企

高等法院於2005年裁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針對16歲至21歲以下男性進行同性肛交違法的條文是違憲,因而宣告無效。事隔八年後,律政司於2013年12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會在《201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中修訂有關條文。

2014年第一至三季愛滋病病毒感染數字新增499宗,感染者中有424宗為男性(85.0%),75宗為女性(15.0%)。因同性性接觸而感染的有持續上升趨勢。在499宗新感染個案之中,由異性性接觸感染的有81宗(16.2%),由同性性接觸感染的有258宗(51.7%),而因雙性性接觸感染的有13宗(2.6%)。

 


[1] 成員包括九龍佑寧堂、女同學社、中大性別關注組、午夜藍、世界公民、 同自在、同志公民、姊妹同志、姐姐仔會、性神學社、性?無別!、香港中文大學酷兒團契、香港基督徒學會、眾樂教會、基恩之家、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跨性別資源中心、黑天使音樂劇團、G點電視與Queer Straight Alliance。

[2] 「性傾向歧視條例——我們到底在爭取什麼?」,《中大學生報》,獨立媒體,2014年11月28日, 網址: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28978

[3] 「湯漢樞機接受訪問  談牧養同性戀者與反歧視立法」,《公教報》,第3664期,2014年5月11日,網址:http://kkp.org.hk/general_search?field_vol1_value=&field_publishing_value%5Bvalue%5D%5Bdate%5D=2014-05-11

[4] 「國際不再恐同、恐跨性別日」

[5]平機會差別對待兩個研究的玄機〉,明光社,2014年1月16日。

[6] 〈多向度進行調查 認清歧視真相〉,明光社,2014年7月16日。

[7] 〈平機會研究的不公平〉,明光社,2014年7月11日。

[8] 〈平機會本末倒置耗公帑傾側同運〉,明光社,2014年9月17日。

[9] 〈抗議性別研究中心假諮詢 拒絕為偏頗研究作佈景板〉,明光社,2014年9月27日。

[10]網上聯署:回應平機會《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文件》〉,明光社。

[11] 更多相關文章參考

[12] 〈《性傾向歧視條例》對教育的影響〉單張

[13] 行動的主辦團體單位為同志公民,而協辦團體包括了香港教育學院學生會、香港大學 Queer Straight Alliance (QSA), 中大性/別關注組及科大行動。

[14] 「大專撐同志Action Q」專頁,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ActionQHK

[15] 專頁中有關第一屆幹事的圖片和文字簡介,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529702803796754.1073741848.423940851039617&type=3

[16] 「大專撐同志Action Q」專頁,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ActionQHK/photos/a.424769300956772.1073741828.423940851039617/489021267864908/

[17] Hkclassboycott 2014 頻道,網址: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cUlldTIlYV4j9vDw66h6tg

[18] 《民主運動和同運不應綑綁在一起》,「關懷.啟示.文化」──關啟文個人網頁,2014年11月21日,網址: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4/11/blog-post_21.html

[19] 詳細可參考:〈回應「小童群益會和一點粉紅──蘇美智〉

[20] 香港小童群益會就本會「性向無限計劃」及協辦《Pink Dot 一點粉紅 2014》的回應,網址:http://www.bgca.org.hk/files/bgca/PDF/2014BgcaPinkdotPDF.pdf

[21] 於ARC-international網頁上由500個非政府組織聯合聲明的文件,網址:http://arc-international.net/wp-content/uploads/2014/06/NGO-Joint-statement-Eng-Final.pdf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 3/2/2015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4年12月)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1/2015

國際

 

美國「輸出仇恨」清單 棒打出頭鳥

美國同運組織Human Rights Campaign於2014年9月製作了一份「輸出仇恨」("Export of Hate") 的清單,列出一些反同運人士及組織的資料。其中 Abiding Truth Ministries 主席 Scott Lively在消息公布一週後收到兩個死亡恐嚇。由女同志養大的男雙性戀者Robert Oscar Lopez都榜上有名,因他被指曾公開反對同性婚姻。

 

美國35州承認同性婚姻 法官主導立法

在2014年10月美國最高法院決定拒絕接納同性婚姻違憲的上訴,在截稿前美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分共有35個(美國共有50個州,未計其他特區和部落)。當中有23個州都是由法官決定婚姻制度。在2013年6月廢除《婚姻保護法》後通過同性婚姻的州分合計有22個,其中只有夏威夷州和伊利諾伊州是經由立法機關制訂同性婚姻。

 

美國消防隊長出書 被扣薪停職一個月

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消防隊長Kelvin Cochran出版了一本談論基督教看性關係的書,被當地市長下令要停職扣薪一個月,又被強制參與「敏感度再培訓課程」 (sensitivity training)。書中提到「不潔——即是與純潔相反的(性關係),包括肛交、同性戀行為、女同性戀主義、孌童的、獸交和其他性變態行為」。書本內容激怒當地同運份子,當地的同性戀市議員Alex Wan更認為「當你……想法、信念和意見與城市不同,就應先審查自己(Check them at the door)。」市長發言人稱他受罰是因為沒得到行政批准而「提及自己是消防隊長」;消防局長就說他把自己的傳統道德價值帶進消防局而被罰。

 

英國男士擁有雙重性別認知(Bi-Gender)

英國男子Ryan Wigley稱自己是「Bi-Gender」,每天按自己的心理狀況決定自己應以男或以女的身份生活。

 

英國義工反對同性婚姻 被紅十字會消音

71歲的Bryan Barkley在英國紅十字會國際家庭跟進服務(International family tracing service)當義工接近20年,然而卻被取消義工資格,原因是他曾在公眾活動中高舉「不要同性婚姻」和「停止重新定義婚姻」標語。紅十字會認為他違反了機構的基本原則和價值──不歧視與平等。當政府確認同性婚姻的正當性後,忠於自我而發聲的人受到壓迫。

 

北愛爾蘭蛋糕店被改控政見歧視

北愛爾蘭蛋糕店Ashers店主Colin and Karen McArthur拒絕替同志組織製作一個用以慶祝「世界不再恐同日(IDAHOT)」並寫著「支持同性婚姻」的蛋糕,在2014年年6月被當地平等委員會以《平等法案(性傾向)規範(北愛爾蘭)2006》提控。但當地的平等委員會被揭發醜聞,指提控並未經過合法程序。因而在10月27日重新提控,但卻指Ashers蛋糕店違反《政見歧視法》(political discrimination laws)。店主形容事件像「面對巨人哥利亞」,被使用公帑的公營機構狙擊,以強迫他作出違背信仰的行為。北愛爾蘭現時仍未通過同性婚姻。 

 

英國和加拿大的性教育狀況

英國性教育機構Brook Advisory Service受政府資助,發展一套「交通燈」性教育指引,以交通燈上的紅綠燈表示危險及健康的性行為。13-17歲的綠燈行為包括「有性或無性的人際關係」、「與異性或同性、相近年齡層之間的、有共識的口交或插入式性行為」。而新生嬰兒至5歲的綠燈行為包括「嘗試觸摸其他小朋友的生殖器官」和「嘗試觸摸成人的乳房、下體或生殖器」。有當地學者對此表達憂慮,並認為那些意見十分誤導,因大量數據顯示過早的性活躍,與過早懷孕和性傳染病有密切關係。

多倫多公立教育局在2014年10至11月舉行推廣LGBTQ的活動,給高中學生關於雙靈人(two-spirit)和倡議LGBTQ的講座,又向初中學生介紹同志遊行。其中一個工作坊是在學校推行「多格數眾性別洗手間」(multi-stall all-gender washroom),以實踐不受「男或女」限制的性別光譜論。演講者David Stocker認為「……沒有眾性別洗手間的學校,某些學生會因恐懼(性別差異)而拒絕上廁所,導致尿道感染,這是另一種暴力。」

 

法國數十萬人遊行支持自然家庭

倡議維護傳統婚姻的聯盟Manif Pour Tous(英繹March for All,有為眾人而站出來的意思)自2013年法國推行同性婚姻和領養後,在2014年10月5日發起第七次遊行。現場出現延綿5公里的人龍,大會保守估計有接近五十萬人參與(警方估計七萬)。遊行涉及數個具爭議的同志議題,包括讓同性伴侶使用代孕母合法化(代孕母在當地是非法行為)、同志教育、支持兒童有父和母的權利及抗議通過同性婚姻。

 

意大利默站示威者遭同運人士襲擊

2014年10月於意大利不同城市約有一萬人出來反對訂立「反恐同法」(Anti-homophobia Bill),他們在各地舉行默站抗議,要求保護言論及宗教自由。羅韋雷托鎮的參加者受到同運活躍分子擲雞蛋、威嚇和破壞,其中一名天主教神父Matteo Graziola被拳打腳踢受傷,送往醫院。意大利去年通過的「反恐同法」,一度被批評是蘇聯和毛澤東時代剷除異見的方法。

 

斯洛伐克公投 人民自決婚姻制度

位於中歐的斯洛伐克,其國會於2014年6月以102對18票通過在憲法中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間的連結。10月下旬當地的「家庭聯盟」進一步獲法院批准就三點進行公投,分別是:「婚姻的定義應是一男一女的聯合」、「領養的家庭必須已婚,以提供最好的環境給該孩子」和「家長可讓孩子不用上由學校所提供的性教育和安樂死課」。其實「家庭聯盟」曾提出第四點「禁止同性伴侶的註冊制度」,不過不獲批准。

 

新加坡男男性行為刑事化合憲

一名男同性戀按摩師和兩名男同性戀者分別就新加坡刑事法377A上訴,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一併審理兩宗案件,並於2014年10月28日裁定377A條文符合憲法。根據條文,任何男子在公共或私人場所與另一男子進行嚴重猥褻行為,將面對兩年監禁的刑罰。

 

本港

歧視法檢討諮詢結束

四條現行的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於2014年的10月底結束。明光社已就諮詢文件中的事實婚姻關係、同性事實婚姻關係、家庭責任、騷擾及中傷方面的擴充、擴大平機會權力等問題提出意見,並提交了10萬人反對事實婚姻的聯署。

 

香港同志遊行

2014年11月7日香港同志遊行參與人數創9,000人新高。時值學運期間,學聯和大專撐同志等組織都參與遊行,學聯正副秘書長亦有為大會站台演講。參加者除了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還有雙性人、直同志、內地的同妻組織及變裝舞者等。

 

學者張達明批平機會越權

2014年11月23日明光社舉辦「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講座,探討第三條路的可行性。聚會期間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按照現時法律賦予平機會的職能範圍,平機會倡導其他方面的歧視立法是超越其法定職能,即使周一嶽冀以平機會宗旨作辯護,在法理層面上也不恰當。

 

本文資料截至2014年11月27日

 

 

情意綿綿 婚前性行為要三思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2/01/2015

聖誕節剛過去,在這普天同慶的日子,維港兩岸掛上亮麗燈飾,為寒冷的冬日增添浪漫氣氛。但不知從何時開始,平安夜被喻為失身夜,是年輕人發生性行為的高峰期。但近年「平安夜失身夜」這句說話漸漸失效,不是因為年輕人的性觀念轉為保守,在節日期間持守界線,不作越軌行為;而是年輕人已不需再以平安夜作為發生性行為的藉口,因為社會文化已經視性行為為情侶間必然出現的事,根本不用等到平安夜才進行。

社會觀念在這二三十年出現極大的轉變,「婚前守貞」的觀念現在已顯得異常,彷彿只是教徒才會遵守的教條。二十出頭的男女如果還沒有性經驗會被朋友取笑,貞操由榮譽貶值為羞辱。但要知道,再安全的避孕措施都不是絕對安全的,風險始終存在。從生理角度看,性病和懷孕是最直接的後果。大多數性病還可以根治,但懷孕的影響卻是一生的。事後避孕或許是一個解決方法,但這只是美化了的墮胎行為,並不是每人都願意進行,而且對女生的身體會帶來一定程度的傷害。

有報章早前刊登了六年前曾轟動一時的「14歲的媽媽」的訪問,當時的小女孩現已20歲,兒子亦已快升讀小學。她表示如果時光能倒流,她一定會三思,考慮性行為的後果,因為突然懷孕,不但對自己,連對身邊的人也會有很大影響,所以進行前要想清楚。

我們對青少年過早有性行為所產生的後果並不陌生,但卻被社會嚴重忽視,因為社會只強調愛情的浪漫和親密接觸帶來的歡愉。當歡愉過後回到現實處境,溫馨浪漫的感覺漸漸退去,留下的是懷孕與否的疑慮。若有了身孕的話,需要面對的處境將會更加困難。

「婚前守貞」不一定代表守舊,亦可以反映出人對愛的認真和委身,與及對性的尊重和謹慎。願大家能擇善固執,並祝大家新年快樂。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1/2015

同性戀系列講座 解開誤解與迷思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0/11/201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自1998年起設立的「平等機會(性傾向) 資助計劃」,每年會資助不同社福機構及團體舉辦活動,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或為性小眾提供支援服務。過往,這項資助主要由同性戀團體及社福機構奪得,不過今年本社卻成功申請計劃,舉辦一連串講座,讓公眾更了解同性戀議題。

當我們將有關消息放在網頁上宣傳時,不少同性戀團體對此表達不滿,認為明光社一向打壓同志平權,因此不應獲得資助。其實該計劃推出七年以來,明光社只是今年第一次成為其中一個成功申請到資助的機構,我們實在不明白是否要將所有異見都滅聲才算是平等機會?

 

講座助了解同性戀議題

過往談及同性戀議題,不少人都會將同性性傾向、同性性行為和同性戀社會運動(同運)混淆,認為反對同性戀社會運動及同性性行為就等如反對同性性傾向。為此我們在9月13日舉行的首次主題講座,就以「認識同性戀議題」為題,由本社總幹事蔡志森擔任主講嘉賓,讓公眾了解三者的分別,當日約三十多人出席講座。

蔡志森表示在外國,不少已就性傾向訂立歧視法的國家,當地的教育和言論自由受到很大的衝擊,甚至連學校的教科書也需要修改,即使家長不同意也不能拒絕讓子女接受這些教育。他亦提醒爭取訂立歧視法只是同運其中一步,參考外國經驗,同運亦會繼續爭取公民伙伴、同性領養等權利。

不過,在總結時提醒聽眾,在反對同運提出會移風易俗的法律和政策的同時,亦不要忘記關心和接納同性戀人士,認識他們的掙扎和所遇到的歧視問題。他認為以「第三條路」處理歧視問題是可行的方法。

 

後同性戀者的心路歷程

當我們發現朋友或家人是同性戀者時,或許會變得手足無措,不知道怎樣了解他們,又或是與他們相處及同行。因此,我們舉行第二個講座在10月4日,請來有豐富服侍同性戀社群經驗的新造的人協會同工簡靜文女士主持講座,讓公眾了解同性戀者的心路歷程,和家人的關係等等。她從家庭的角度分析家中孩子的性傾向不是個人的事,孩子「出櫃」受影響的是整個家庭,不少家長在最初聽到自己子女是同性戀者時都受到不少打擊,他們反而感到自己「入櫃」,當朋友問及子女的事情時往往心裡十分痛苦。

她更澄清同性戀者並不一定會過同性戀的生活,他們亦可以有另一種選擇,例如有同性性傾向的人,他仍然可以和異性結婚,和太太、孩子過著愉快的生活。這些分享打破單元出路的說法。 

 

公開討論助了解

未來我們還有兩場公眾講座,題為「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及「同性婚姻的爭議」。我們請來持不同立場的人士擔任講者嘉賓,希望能透過公開討論,讓公眾明白雙方的關注和訴求。在即將於11月23日舉行講座,我們有幸請到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周一嶽醫生、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女士、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律師、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先生及精神科醫生康貴華醫生討論如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

 

 

此活動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性傾向平等機會) 贊助,內容並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立場。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4年10月)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0/11/2014

國際

同性婚姻合法白熱化 美國24州通過

《婚姻保護法》(DOMA)於2013年6月被裁定違憲,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014年10月6日再駁回五個州對《同性婚姻禁令》違憲的上訴,並決定不再審理其他下級法院的同類案件。這意味著即使未有同性婚姻的法例,印地安納、俄克拉荷馬、猶他、維珍尼亞和威斯康辛等五個州的同性戀者可以結婚;而其他州同類案件上訴成功機會渺茫。但俄克拉荷馬、猶他、印地安納的民調卻分別顯示有58.1%、61%、53%居民反對同性婚姻。可見法庭凌駕了市民意願。

佛羅里達的婚姻保護修訂於8月被裁定違憲。辛辛那提的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正審理肯塔基、密歇根、俄亥俄和田納西四個州的同類上訴。而舊金山的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則正處理愛達荷與內華達的案件。此外,科羅拉多、懷俄明、堪薩斯、西維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和南卡羅來納的同性婚姻禁令也已被聯邦法院判決違憲。

路易斯安那州的聯邦法官於9月3日作出少數支持婚姻的裁決,維持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的定義。

 

紐約農場拒辦同性婚禮被罰 被迫終止提供婚禮服務

Robert and Cynthia Gifford夫婦於2012年拒絕租借農場給一對女同性戀者作婚禮之用,因而在2014年8月被紐約市人權委員會罰款$10,000美元,另須向該對女同性戀者賠償$3,000美元以補償情感創傷,又規定訓練職員提高敏感度,及在當眼處張貼反歧視法例海報。

該夫婦被罰後決定終止提供任何婚禮服務。他們過往曾聘請同性戀者作員工,又曾為女同性戀者所領養的孩子舉辦生日派對,稱拒絕同性婚姻是出於對信仰的真誠和良心而非歧視,但抗辯無效。

 

美國官方發布有關同性戀數字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在2014年7月15日公布「全國健康統計報告」,公布男、女同性戀及雙性戀者共佔人口2.3%,推翻同性戀者佔人口10%的說法。

中心同年9月發表另一報告,指肛交行為存在致命風險。單計2010年,與男性發生性關係的男性(當中包括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及其他有與男性發生性關係的男性)只佔人口2%,但在新增確診愛滋病毒感染個案卻佔了63%。而總計超過一半愛滋病患者是同性戀者,當中大部份的感染源自肛交行為。("Morbidity and Mortality Weekly Report",資料來源:http://www.cdc.gov/mmwr/pdf/wk/mm6338.pdf)

 

同性戀教育滲入校園 美加家長震驚

一位於加拿大曼尼托巴省任教的教師Peter Wohlegemut參與同運訓練後,在第五級(約10歲)學生的課堂中公開表示自己是「同志盟友」(Ally)──「作為一個同志盟友,我支持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雙靈人、雙性人、酷兒和性別、性傾向疑問中(LGBT2SIQQ)的個人、家庭和社群。」該教師的做法獲加拿大教師公會誇讚;但學童家長認為向孩子灌輸這些知識是過早,「這不是恐同症或反同,而是希望孩子成為孩子」。

另外,多倫多一對女同性戀者聲稱為兒子選擇成為「女性」,並要求讓他以「女性」身份入讀當地一所小學的第一級(約六歲)。該對同性戀伴侶跟校長指出在聯邦《性別身份法案》(Bill C-279)及安大略省《性別身份法案》(Bill 33)下,其「女兒」不應被歧視,並有權選擇給女性使用的所有設施。有學校家長憂慮孩子進入青春期後帶來的生活困擾;又有學校教職員因害怕被人權審裁處控告而噤若寒蟬。

而在美國拉斯維加斯克拉克郡校區的學校,計劃使用由美國性知識教育理事會(SIECUS)2004年出版的性教育指引,當中涉及性解放內容,惹來家長憤怒。其中內容包括:給5歲學童的教材上寫著「觸摸和摩擦他的性器官以致帶來快感,稱為自慰。」;又教導12歲兒童「非常仔細的肛交及口交行為」。這些情況令人震驚。

 

歐洲人權法庭重申 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芬蘭男子Heli Hämäläinen於2009年變性。根據當地法律,他與妻子不能繼續婚姻關係,遂向歐洲人權法庭控告政府。法庭7月裁定Hämäläinen敗訴。判詞重申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權;又稱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對國家有裨益,本質上與「同性婚姻」並不等同。(相關判決請參考:Hämäläinen v. Finland, 16 July 2014)

 

各國的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狀況

克羅地亞國會於2014年7月15日,以89對16票通過民事結合(當地稱為Life Partnerships),可享有等同婚姻的權利,但不可領養孩子。而盧森堡總理宣佈在2015年正式推動同性婚姻後,將會與自己的男性伴侶結婚,成為當地第一對同性結合的新人。

 

馬爾他制訂歧視法 舉證責任在被告

馬爾他制定跨性別職場歧視法,保障包括曾經進行變性手術或正在進行變性過程的人。法例規定只要證據指向有歧視的可能,有關當局就會要求被告僱主舉證證明自己清白。此與香港歧視法的運作類同。

 

澳洲軍人投訴軍方傾側同運 遭解僱並面臨起訴

澳洲軍人Major Bernard Gaynor在2013年批評有人穿著全套軍服參加悉尼同志遊行,一度被上級「勸退」。他遂向軍方高層投訴,卻不受理,最後遭解僱。有同運組織向當地的反歧視審裁處反投訴他,現已提案控告他涉嫌誹謗同性戀者,若罪成則面臨最高$100,000澳幣的罰款。

 

英國男子後悔變性

30歲男子Matthew Attonley於英國變性,改名為Chelsea。及後他稱自己因女性荷爾蒙緣故而感到抑鬱和焦慮,又提出要再次變回男性。第一次手術費用約10000英磅,而第二次則約14000英磅。昂貴的醫療費全由國家支付,引起當地社會廣泛討論。

 

台灣同運爭取同性婚姻

台灣六對同志在9月20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婚姻被拒。而最高行政法院9月底裁定駁回祁家威對同性婚姻案的上訴,判他敗訴確定,他聲言不會放棄並請求釋憲。台灣同志團體「婚姻平權革命陣線」在10月號召6000人包圍立法院,要求通過《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同一時間,護家盟召開記者會反對該草案。

 

本港

明光社拒絕出席假諮詢

平機會委託中大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其調查方法嚴重偏頗,大部份被邀出席公眾研討會的嘉賓一面倒支持立法。因此,明光社總幹事拒絕出席第三場公眾諮詢作分享嘉賓,抗議主辦者預設立場。

 

平機會的工作優次和比重備受質疑

平機會於9月4日發表《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報告,綜合過往同類報告,發現為年齡歧視立法的必要性最高,而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優次、嚴重和普遍程度都名落孫山。平機會實際推動的工作偏側性傾向歧視法,令人關注。

 

香港愛滋病感染有上升趨勢 主因因男男性接觸

香港今年第二季有150宗新增愛滋病病毒感染個案。衛生署指上升趨勢主要在於男男性接觸感染持續高企,而妓女、嫖客、以針筒注射毒品者、感染者配偶和有一個以上性伴侶等,都屬易受感染群組。

 

立法會否決恢復《婚姻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

立法會於10月22日以40票反對(包括泛民、民建聯、自由黨、經民聯),否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議案。雖法例未能通過,但婚姻登記官會按照法院命令執行《婚姻條例》,使W和跟她同一處境人士,可以手術後的新性別與異性結婚。有關問題遂交「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繼續跟進。

 

 

本文資料截至2014年10月24日

 

誰為合理定分界——基督教國際學校事件對教育界的衝擊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20/03/2014

一直以來,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人士都強調立法不會影響教育自由、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等,並積極地反駁一切外國「逆向歧視」的例子,認為是杞人憂天。不過,即使香港現時尚未有相關的法例,但從近期基督教國際學校(International Christian School Hong Kong)[簡稱ICS] 事件,可窺探到一旦性傾向歧視立法後對教育界可能造成的衝擊。

 

校方要求被指控「歧視」

今年1月24日,《明報》A2版的專訊指ICS要求教職員簽署一份聲明[1],內容是要求他們跟從聖經的道德倫理標準,並指如有違反可能會被解僱。跟據報道,校方要求職員簽署聲明書的內容之一是要求職員不得進行聖經一男一女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其中包括同性性行為。此外,聲明亦包括一些與性道德無關的行為,包括盜竊、恐嚇等。不過,當中涉及同性性行為的部份卻被指是為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事後,出櫃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校方的做法是歧視,並去信立法會要求政府和議會關注事件。不少同志團體均發聲明批評校方的做法,亦有團體舉辦論壇聲討校方。教育局於2月12日回覆立法會,促請校方遵守《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有律師更聲言假如校方屢勸不改,教育局有權拒絕學校註冊,變相「殺校」。[2]

 

關注組發聲明及登報支持校方

雖然部份傳媒和同志團體一面倒認為校方的做法是歧視,但是家校組織「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卻對事件有不同的看法。關注組在報道翌日立即發表聲明支持ICS的做法。[3]

根據聲明的內容,他們認為一間學校,不論其宗教背景均有權按自己的辦學理念對學生進行德育教育,因此而對教師有品德的要求,以對學生起道德示範作用,這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對於被指為「歧視」的條款,關注組指條文主要只是針對同性性行為,而且傳媒亦沒有說明是否有教職員成為聲明書下的「苦主」,只是純粹因「收到投訴」就借機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是為同運造勢。

及後,在2月20日,關注組又在《東方日報》A11版刊登半版廣告,[4] 促請教育局尊重辦學自由,勿違反人權公約及教育守則。他們認為教育局促請ICS遵守的《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當中已表明「合理而客觀的用意」並不構成歧視,而對教師有道德要求是合理而客觀的。

 

登報表達意見 實屬不得已

選擇用登報這個昂貴的方法,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表示是因為他們曾嘗試以不同的方法作回應,除了少數傳媒有報道他們的聲音,大多只是一面倒報道和刊登支持同運的觀點。因此,在多名ICS家長的支持下才以關注組的名義登報支持校方。黃偉明表示其實ICS事件後,關注組已聯繫到不少家長,他們均一面倒支持校方的決定;有家長更親自撰文在關注組的面書上刊登。然而,他表示雖然家長支持校方的決定,但無奈面對同性戀運動的壓力,公開露面支持是「政治不正確」,因此暫時只能在幕後支持校方。黃表示為了讓市民瞭解事情的嚴重,關注組已開始作街頭宣傳,又會應邀到學校講解。

 

教育界和家長如何自處?

是次事件所涉及的學校雖然是一所國際學校而非主流的學校,但是其實在本質上兩者的差別不大,假如我們認同ICS對教職員的道德要求是不合理,是歧視的話,這標準放諸於資助學校亦應同時適用。不過,問題是學校對於老師的要求究竟是否「合理」,而這又是否可構成「歧視」的關鍵因素。不過,作為一所有宗教信仰的基督教學校,假如對教職員有道德要求,這是「不合理」嗎?在高舉人權的當代社會,相信定有人會認為不合理,那麼對老師有怎樣的要求(還是沒有要求)才算是「合理」?

事實上,教育自由和家長教育權是國際人權標準和本地法律的共識。從《世界人權宣言》到《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等國際人權公約到本地的人權法,均肯定家長擁有對子女的教育權。例如《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3) 便提到「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5]《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4) 亦提到「本公約締約國承允尊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確保子女接受符合其本人信仰之宗教及道德教育之自由。」。[6] 因此家長絕對有權為子女選擇合乎其信仰的學校入讀。

 

可幸今日未立法

同運支持者經常表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不會影響教育自由與宗教自由,但是ICS的例子,平機會和教育局的態度已實實在在告訴我們,假如日後真的出現相關法例,不論辦學團體是否有宗教信仰,是否有合理原因,只要在同性戀議題出現差別對待,都大有機會被指控為歧視。假如今日教育界還不覺醒,他日這把刀將會放在大家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