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網聞豈能盡信

郭卓靈   |   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6/11/2016

相信大家曾在網上社交媒體上看過有關電台女主持與男歌手的姊弟戀謠言,或是某大型上市連鎖店快將結業的偽新聞,不知道大家閱讀時會否忽略了文章出處,便立即相信出自內容農場(Content Farm)所編造的假資訊?

這些由網上不知名的「打手」泡製出來的偽資訊,其目的是為了提高點擊率,以賺取廣告費用,當中的內容及圖片都是左抄右抄堆砌出來。這種手法不單減少網民接收真實資訊的機會,還會降低他們對網絡資訊的信任,對新聞界亦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為了打擊這些虛假新聞,2015年在Google的支持下,集合了30多間傳媒及科技公司組織了「第一稿聯盟」(First Draft Coalition),透過專業的團隊驗證社交媒體所發佈的新聞,以提高社交媒體用戶的新聞素養。社交媒體巨頭如facebook、YouTube及Twitter 都是當中的成員,相信它們都希望用戶不受謠言及假新聞所影響,但社交網絡之大,用戶之多,實在難以完全隔絕假資訊。網民還是小心閱讀,細心分析內容為妙。

相關文章

遇上黑色星期五的購物誘惑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6/11/2020

雙十一大型促銷活動剛過去不久,大家的郵箱大概又會收到美國感恩節之後的星期五,即「黑色星期五」的優惠宣傳,吸引大家繼續消費。

據報道,阿里巴巴2020年雙十一的商品成交額錄得4,982億人民幣(約5,870億港元),按年增加26%,疫情沒有使第12年的雙十一消費回落,其中一個因素是公司拉長了優惠時間,使購物日由單日變成由11月1日至11日的購物季,網購平台天貓則設兩波購物時段(11月1至3日為第一波;11月11日為第二波),使消費者可以重複消費及有更多時間撰擇商品。那當然也提供了更長的時間讓商家向消費者作宣傳!「私密」直播間、頂級奢侈品牌的淘寶直播,能使人有更多時間去觀看產品,也有更多時間被「游說」,產生更多的購買慾。

黑色星期五即將到來,筆者試試概略說說商家們用的網上銷售手法,他們不外乎是設定購物限定日期(如推廣日期、節日限期、閃購時段)、給予優惠折扣(如優惠劵或優惠碼)、達到某金額可免費送貨、非常大的折扣(如低至三三折、二八折!)、套裝折扣(買三件相關產品有額外折扣),在螢光幕呈現很多「立即選購」的字眼(提示你要立即行動),還會有購物滿一定金額後的抽獎或折扣回饋等。

商家也會使用比較感性、軟性的手法推銷,如鼓勵消費者在節日裡對自己好一點,也可送份禮物給親友,也會在作出疫情溫馨提示的同時,提示消費者可多買一些抗疫產品以保護家人……

大家使用網絡時留下的數碼足印、大數據等,商家會運用它們,對準每個人的喜好制訂銷售策略,而未來5G的普及,可能驅使更多有關產品銷售的互動工具出現,使人更想購買產品。

面對排山倒海的宣傳攻勢,假如不想被商家牽著鼻子走,我們可以做的,還是要好好想清楚哪些產品是我們想要的,哪些產品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在優惠時間有節制地購買需要的東西當然沒問題,最怕的是當面對自己好喜歡、覺得「好抵」的產品,在網頁瀏覽器頻繁地「彈出」,令我們不加思索就衝動購買,直到產品送到才發現原來產品不合用或家裡已有很多同類產品,不單浪費了金錢,而且還浪費了資源,對地球帶來沉重的負擔。

 


參考資料:

〈【雙11】阿里巴巴張勇:今年雙11是新起點 「雙11應該變得更好玩、更有驚喜」〉。《香港經濟日報》。2020年11月17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805473/(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6日)。

陳映璇。〈每秒58.3萬筆訂單,天貓雙11交易破兆刷紀錄!頂級珠寶、農產品都搬進直播間〉。數位時代,2020年11月11日。網站: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60038/double-11-tmall-alibaba-2020(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6日)。

〈雙十一在刺激消費還是助長「毒癮」:疫情之下中國式網購節背負的重任和質疑〉。BBC News 中文。2020年11月10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4871785(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6日)。

黃慧雯。〈黑色星期五購物節來襲 電商優惠下殺3折要你瘋狂搶〉。中時新聞網。2020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24003107-260412?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6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6-11-2020

從養生節目看串流平台的規管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1/11/2020

疫情持續,市民外出的時間盡量減少,旅行也就更別說了,很多人會留家與家人一起看串流平台的節目打發時間,除了劇集、電影以外,也會在串流平台裡找到不少有關生活品味、環保、社會文化、心理及健康等紀錄片或生活時尚節目,可供不想「煲劇」的網民選擇。然而,別以為具豐富資訊的紀錄片、生活時尚節目,就一定是健康,沒有任何不良「成份」,用戶在收看時,也要小心辨別有關的資訊是否可信。

 

同為養生節目 不一樣的角度

就以養生節目為例,近期串流平台Netflix有兩個節目介紹養生的方法,然而出來的效果卻截然不同。紀錄片《養生好不好》((Un)well)一輯六集,每集探討一種在美國流行或另類的養生方法,如:精油、譚崔式性愛(Tantric Sex)、母乳、致幻劑死藤水(Ayahuasca)及蜂螫療法(Bee Sting Therapy)等的效用、看看它們是否商業騙案、會否被濫用、對他人的影響等,從不同角度去分析它們。

這節目跟港台《鏗鏘集》一類的節目相似,會以多角度追訪、反問,從產品的銷售手法、它對人情緒的影響及與人的關係、對需要有關產品者的影響、對社會文化的影響等……節目會提出質疑,結果有時會指向人性的貪婪、罪性,有時亦會以開放式的結局,指出有些養生方法可能對部份人有效,但同時亦會提及有人以這些方法謀利,罔顧別人安全,使人濫用,或令有關的方法變為宗教,讓人對其崇拜。

明光社

而另一個節目《Gwyneth Paltrow:goop生活態度》(The Goop Lab with Gwyneth Paltrow),與《養生好不好》一樣,標示適合觀看節目的年齡同樣是16歲或以上,節目一樣是以探討養生方法為名,但就全以正面推崇有關的養生方法,容易使觀眾模仿。節目拍攝了goop這公司的職員使用一些養生方法的過程,亦會叫用過有關方法的人分享療效及用後的改變。

明光社

然而該節目並沒有反思那些養生方法是否恰當,純粹推介這些方法,實在有所偏頗,不夠全面。例如:介紹致幻劑迷幻菇作心靈治療,但用家卻道出自己哀傷的原因是源於未能開放自己與人溝通、心靈空虛;或介紹以斷食瘦身、以針刺面部構建膠原蛋白及於面部植入慢速溶解線,以拉高面皮令皮膚緊緻、令人看起來好像變得年輕,卻未有反思這會否對身體造成傷害或導致飲食失調;以震動器自慰達到女性性自主,展示女性私處,強調女性主義追求個人性自主,卻未有提及兩性相處及與伴侶溝通的重要。另外,運用不知從何而來的能量治療心理及身體的疾病,並倒空自己來接收靈界訊息等,並未有提及可能令不知名的靈進入身體,令自己與靈界扯上關係。

 

電影及電視節目規管

為電影和電視台的節目分級和規管,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年齡分級。在香港,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或上映的電影要先交予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由辦事處為影像評級,看看電影是屬於哪一級(I級、IIA級、IIB級或III級);而無論是否收費的本地或非本地的電視節目,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都會根據《廣播條例》作出規管,而電視節目內容則按其內容是否適合兒童觀看,在需要時會在節目中標示「家長指引」或只適合「成年觀眾」的字句。其實,香港的規管並不精細,觀乎亞洲不少地區的分類就更為精細,如台灣、新加坡及韓國。[1]

網上節目方面,目前仍不受《廣播條例》及相關法例所規管。該條例旨在規管電視節目服務。而網上電視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是透過互聯網傳送,屬於網上發放訊息的一種形式,為《廣播條例》所豁免,不受其規管,亦不受通訊局發出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的監管。很「有趣」的是,網上的訊息、影像規管,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管,但這《條例》已實施了三十多年,本社也曾評論它未能與時並進。[2]

由於香港沒有針對串流平台播放節目的法例,不同的平台有不同的做法。蘋果iTunes的Apple TV+的分類會根據當地的分級、分類方式;[3] 而Netflix方面,有自己的年齡分級:所有年齡層、7+、13+、16+及18+。但即使該平台將影片標示為16+,適合16歲或以上人士收看,都不代表它一定適合香港文化下的16歲人士收看。作為家長要注意不同串流平台的分類方法,小心為子女選擇,並作出適當的設定。

各地文化存在差異,家長實在要多加留意子女收看的節目會傳遞甚麼訊息。筆者認為家長最好是陪伴子女收看節目,並應及時作出討論及分析。即使是資訊節目,就像文中提及的兩個養生節目,背後也反映了一些價值觀,那些追求的所謂美、健康、釋放的感覺,其實是頗為極端的方式。不要說未成年人士,就連成年人看了,也可能會蠢蠢欲動想去一試,家長實在要小心,避免子女接收不良資訊。

 


[1] 〈電視分級制度〉,維基百科,2020年10月16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電視分級制度(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19日);〈電影分級制度〉,維基百科,2020年9月21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電影分級制度(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19日)。

[2] 〈未能與時並進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明光社,2018年9月24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未能與時並進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19日)。

[3] 〈如何在Apple TV Plus上使用家長控制 - 如何 - 2020〉,COMPUTERSM關於科技,2019年,網站:https://cn.computersm.com/how-use-parental-controls-apple-tv-plus(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19日)。

媒體解碼

2020生命倫理對談 漂一本有聲好書

23/10/2020

當我們說人人都是記者時,傳統記者、網媒記者及公民記者到底有沒有分別?報業的營運愈來愈艱難,它們究竟有何出路?《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集結香港五大資深傳媒人蘇鑰機、陳韜文、李立峯、楊志剛及陳智傑的文章,為大家解讀正在發生的媒體事件、現象。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以豐富的插圖為大家介紹《媒體解碼》的第一部份——性質功能。關心香港傳媒的朋友,值得一看這短片。

收看「媒體解碼」短片,按此進入

讚爭

23/10/2020

《讚爭》一書提到當大家在社交媒體按讚和分享,原來足以參加一場戰爭。到底社群媒體如何對社會產生影響?美國智庫的戰略專家辛格(P. W. Singer)及衝突與社群媒體方面的專家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合著的《讚爭》,提到別有用心者如何透過社群媒體,在美國或其他國家發動戰爭的真實個案。在新型戰場下,我們可以擺脫他人的操縱嗎?我們以生動的手法及以短片形式為大家闡述書中部份內容。

收看「讚爭」短片,按此進入

一夜瘋傳的性愛片段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8/2020

早前有人在網上公開多段兩名本港中學生的性愛片段,並在網絡上一夜瘋傳,涉事男女亦被快速起底。因為懷疑片段中的女生未成年,為了避免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討論區負責人及網民都主動將該片段刪除,廣傳的情況才靜止下來,而警方亦表示會介入調查。[1]

按現有法例,如果涉事男女中其中一方在事發時未滿16歲的話,該短片已屬於兒童色情物品,任何人製作、發佈以及管有該影片均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製作、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000元及監禁八年,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五年,所以奉勸各位網民千萬不要分享及下載相關短片,以免觸犯法律,如果曾經下載的也應立即刪除相關檔案。

不過如果該男女已年滿16歲,那就不受《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監管。雖然仍能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來作出檢控,但從過去類似事件得知,警方作出拘捕的情況少之又少。而相信該片段是在未得當事人同意之下被公開及廣傳,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尊嚴,但可悲的是本港並沒有法律監管此等行為,讓當事人不斷受到傷害。

其實政府現正為窺淫罪進行公眾諮詢,當中亦建議訂立法例懲治在未經同意下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如果建議最終成為法律,不論當事人是否未成年,所有發佈該等影像的人,不論是上傳到討論區、還是朋友間私底下的「分享」,都將觸犯法律。這能大大阻止該等影像散播的情況,為受害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其實香港每年都會出現數宗類似的事件,而網絡上亦散佈大量偷拍和意外外洩的裸露影像。政府有責任盡早立法堵塞漏洞,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尊嚴。不過就算有此法律,也不能確保自己的秘密影像不會外洩,所以拒絕拍攝那些相片及片段才是保障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

 


[1] 〈兩名校男女生性交片流出 警網罪科跟進〉,《東方日報》,2020年8月2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20/bkn-20200820181031566-082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4-8-2020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投訴文化下的寒蟬效應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7/2020

國安法出台後,怕自己出事的人走的走,擔憂自己寫的東西有問題的人暫時擱筆停寫,甚至有人暫時離開敏感的工作和崗位。但在國安法之前,更多人近月受著長期的投訴文化影響,部份更出現寒蟬效應,令人擔心。

在傳媒行業,行內的規則一向只求澄清事實,不會對記者、報館寫作的立場有任何投訴。因著新聞自由,大部份被傳媒報道的對象,例如政府、公司、機構等等,大都明白傳媒是監察社會的第四權,有責任求證求真。傳媒也會力求公平給予眾人回應的空間。不過近年就有新風氣,事無大小,只要該報或電子傳媒的寫作立場,與某政治集團所相信的有所不同,大家就會投訴、攻擊、指責,嚴重起來甚至會去抗議,要求傳媒道歉。傳媒走在浪尖上,雖見慣風浪,但有時也會選擇性低調地妥協。

不過近月這股投訴之風,幾乎遍及每個界別,例如學生的中文閱讀理解教材,寫了一句「警察打人」就遭人投訴指罵,常識課本寫英國佔領香港,同樣遭人投訴。在學界,有人更動員家長檢查孩子的工作紙等校內編寫的功課內容,有沒有「越軌」行為,動輒興師問責,要查找老師們的不足,甚至要求校方辭退「問題教師」云云。

於是,在新學年,已有不少人發現,部份出版的教學材料,特別是曾被投訴的出版社的教學材料,例如是補充練習、學習材料等,大量改編內容,例如文章若出現一些有爭議的政治人物(例如黃之鋒)彷彿已經是「死罪」,沒想到連作人物描寫,新版本的書也要刪去馬雲、林夕等,改為一些說出來許多人也不知道是誰的人物。被投訴之後,人心虛怯得連是其是非其非的能力也隨之失去,令人惋惜。

香港本來是一個特別多元、包容、華洋雜處、海納百川的國際城巿,若今日我們不堅持自己認為沒有問題的事,他日我們就會被這些不斷由自己想像出來的紅線,限制我們的日常生活。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7-7-2020

令人不自覺陷入的資訊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5/2020

大家在網絡上看資訊時,會不會因為有很多網友都認同,很多人都轉送有關資料,所以沒有仔細看清楚或作查證就完全相信?美國記者及傳播學學者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有一名句:「當眾人看法都相同時,就是沒人在認真思考。(When all think alike, no one thinks very much.)」 [1] 這句話仿似是警鐘在筆者的耳邊敲起,是一重要提醒。

在大數據之下,社交媒體很容易掌握用戶的喜好,它會先呈現用戶喜歡、關注的東西,而用戶自己也會主動讚好一些自己感興趣的專頁、加入有關群組,與喜好相近的朋友作互動交通,同溫層便這樣慢慢形成,而大家在社交媒體裡,看來看去都是大家認同的意見,在同聲同氣的回音廊中,就會聽不到其他的意見,或會覺得其他的意見只屬少數。而令我們聽不到其他聲音的原因:有一半是因為社交媒體的演算法,將我們喜歡的東西「餵」給我們看,這些資料是名副其實的News Feed(即facebook的動態消息,直譯就是消息餵養);而另外一半就是因為我們未夠主動去看社交媒體以外的資訊、新聞及書籍。

當然,多看不同的說法,聆聽不同的聲音,會幫助我們去了解世界正在發生甚麼事,但我們仍舊要謙卑,知道我們所了解的不一定是事實及事實的全部,或許我們是身陷在資訊戰中,被操控著看特定的資訊而不自知。

網絡成長及轉變

互聯網的「成長」經過很多轉變,當中傳播訊息方式及演化,其實也是源自於傳統的傳播媒介,但新的傳訊方式與過去完全不同。經過印刷、電報、無線電、收音機、電視……由文字傳遞到聲音、影像,到現在光纖、數位化,將以往媒介的訊息由一對少數、變成多數,再變成互動;傳訊時間亦大大縮短,訊息數量也變成海量。簡單而言,單一訊息可以很快送往全球,也可跨過語言障礙,傳送到不同地區。訊息每分每秒的,一則又一則的加入,數以百萬計地傳送,既交集又累積。

當中的變化還包括了話語權,人們可以在互聯網上表達意見,看似變得自由,這也是一些人對網絡上社交媒體曾有過的想法,Twitter共同創辦人伊凡.威廉斯(Evan Williams)曾說:「我原本以為每個人可以毫無顧忌的發言、交換資訊和想法,這個世界自然會變成一個更好的地方,不過我錯了。」[2] 當人和人以為社交平台可以成為輕鬆打交道的地方,卻不知不覺讓它成了政治戰場,或買賣交易的地方,而資訊本身就轉換成武器,影響著我們對事情的看法與立場、如何回應及相應的行為。

網絡成為思想控制

當全球約40億人在網絡上交流著、分享著,它變成一種互動的生態,亦可想像這會是一個收集資訊、追縱敵人、分析行為、游說別人、互相辯論、甚至是侮辱欺凌別人、控制人們行為的一個地方。

將網絡說成一個戰場,大家或會譁然,但這樣的戰爭卻是實在的發生,而且不是用槍、彈。強硬一點的,是由網絡數據流動入手,切斷網絡或設流動的限制,即是分區作出控制,以令一些資訊未能流通,或需要經過審查。更甚的是以評分制度來監控人們的言論及網上行為,甚或日常生活。未知香港於哪天會步入這境地。

而軟的呢?有些工具在戰爭時會使用,現在轉用於網上的,就是製造一些虛假情報,由可信人物或信譽高媒體,透過在社交媒體的人物、或在網絡中的敘事,影響大眾情緒,鼓動大家作出一些行動或決定。也就是以故事,刺激人們的行動反應。網絡使用者很容易不自覺跌入這場資訊戰中。

不自覺的被「洗腦」

我們之前的文章亦曾提及網絡充斥著假新聞,而假新聞的數量與傳播速度是高於事實報道。這代表著真實的資訊是會被淡化及被排擠。網絡上存在著很多訊息製作機器、網軍、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時事評論員……他們有很多讀者或信眾,有很多點擊率,吸引人閱讀及瀏覽。有時,我們或許在相信其內容之先,也要花點時間去觀察這些媒體或人物長期以來所持的立場或立場有否改變,我們是否已被「洗腦」?

我們要知道在網海上,可能會遇上不同背景的人,他們究竟是在說事實還是在捏造事實?尤其當我們只停留於同溫層,除了要小心查證以外,有些報道是在我們能力範圍內沒法知道真假的,我們最好暫時不下判斷或行動,繼續觀察。

最後,還要提醒一下,我們於網絡上的言論及行為習慣,是會被觀察及被分析的:你在臉書如何回應事件?你會否對一些事件有過度的反應?你的生活作息如何?常在哪裡流連?你的居住環境如何?可能你不知道,但極可能有人十分關心及留意你在網上的一舉一動。就算不是針對你的關注,但社交媒體仍是會記下每個用戶的活動數據以作分類和分析,及向用戶餵飼不同的廣告及訊息。如我們避不開仍要使用,也可以留意不要上載太多個人資料。如登入搜尋平台時可以用匿名身份進入,以減少自己搜尋的足跡被記錄下來。

(本文部份內容參考自P.W.辛格〔P. W. Singer〕及艾默生.T.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著的《讚爭》〔LikeWar〕一書。)

(本文原載於第132期〔2020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P.W.辛格〔P. W. Singer〕、艾默生.T.布魯金〔E. T. Brooking〕:《讚爭:「按讚」已成為武器,中國、俄羅斯、川普、恐怖組織、帶風向者、內容農場,如何操縱社群媒體,甚至……不知不覺統治了你》(LikeWar: The Weaponization of Social Media),林淑鈴譯(台北:任性出版有限公司,2019),頁190,轉引自沃爾特.李普曼〔W. Lippmann〕:《外交的賭注》(The Stakes of Diplomacy)。

[2]  P.W.辛格等著:《讚爭》,頁45。

視像會議禮儀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3/2020

新冠肺炎疫情下,最多人關心的除了防疫裝備外,更多人關注的是通訊工具,由於在家工作情況普遍,網絡會議工具、軟件突然大行其道,開一個會動輒用上半小時,隨著免費工具加長了開會時間,可以用得更久,因此過程中也常鬧出趣事(瘀事),以下是一些例子,大家可以想想應怎樣處理:

  1. 如廁時或只穿內衣參與會議

有人參加網絡會議時,竟然一邊開會一邊去洗手間,即使關閉鏡頭,與會者看不到他的樣子,但沒想到沖廁聲會傳到其他人耳中;也有人在參加網上會議時,只穿內衣或如廁時將鏡頭對著自己的臉,以為這樣就很安全,但有時手機鏡頭一轉,所有人都知道他穿甚麼或在洗手間內。對這些事的觀點言人人殊:有些人以為不出影像就可以接受;有人認為去洗手間前向與會者發個訊息就可以,不用帶手機入洗手間內。其實除了從衛生角度出發,更要考慮觀感,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聯想。

  1. 隨意分享畫面

有些人在使用分享畫面功能時,未有小心收好不該給他人看的內容,如網上購物版面、網上八卦新聞版面、甚至與其他人的對話,分享出來之後才慢慢在所有人面前挑選要分享的內容,其他與會者看到這些內容,不免會感到尷尬、突兀,也令人覺得分享畫面的人事前沒有好好準備、不夠專注和專業。

  1. 家人亂入亂說

有時候在家工作,孩子、配偶或者父母穿著睡衣、內衣在鏡頭前面出現,也會帶來一些尷尬,特別是在開工作會議時,可能家人並不知道素來自由自在的家突然變成了會議室,隨便說話、甚或講別人壞話、又或者孩子的出現會引來一陣喧鬧,打亂了整個會議。因此,使用網絡會議工具之前,最好和與會者及家人預先說明一下,讓大家有心理準備,也減少有關情況出現。小朋友相對比較難控制,可能開會時就要預先騰出一個空間來,給他們一些小任務去忙碌一下,以及拜託其他人照顧他們,之後才去開會。

  1. 不斷「疊聲」斷線

網上會議,某個程度像電台節目,不能像現實生活中可以即時回應,有時必須照顧不同與會者家中網絡的速度。發言時要留意,減少「疊聲」的情況,別人說話時就得忍耐一下,待對方說完才說。為了令與會者聽得清楚,講話不能太快,要放慢一點語速,又或者將部份講話內容改為用文字、圖片表達,減少因為網絡限制而出現的表達障礙。另外,網上會議因著不同的人在不同空間,有時要接受一些限制,部份人如受限於家中網絡速度,一出鏡聲音就難以順利傳送,為了節省數據流量令聲音傳送更加流暢,應該讓他們可以不出影像。

  1. 忽略私隱保障

開會和會議的內容未必與所有在同一空間內的人有關,例如在家中參加公司的網上會議,家人自然無需要知道會議的內容,因此開揚聲器實在不太好。有老師也坦言不太想出鏡,因為孩子的父母可能陪伴著他們一起「上課」,會有無形的壓力,也有與會者坦言不知道對方確實的位置,因為顯示的畫面只看到與會者的樣子,背景則轉換成圖畫。其實,不論是學習或開會,當使用網絡會議工具時,某程度也假設我們清楚知道與會者是誰,而參加會議者不應偷偷讓其他不相干的人加入。同理,與會者和老師拍的短片、發表的言論,理論上是給其他與會者和同學的,也不應截圖和錄影後放在別處。

網絡禮儀,不外乎尊重和包容,雖然不是在現實世界中見面,會令人遺忘了一些與人相處的規則,惟尊重不應分線上線下,也不應該因著對方不在你的眼前而有所改變。


參考文章:

網絡禮儀〉。《燭光》,第130期(2020年1月),頁8–9。

 

(原文於2020年3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20年3月6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07/2019

這個6月,我們發現最多人看的,不是電視新聞,也不是報章雜誌,因為大家直覺上已認為不同的電視和報章也有自己既定的新聞角度、取材,內容亦不一定全面,於是大家都追求看「直播」。以前直播多是政府、政黨或其他受關注團體的記者會,由於最少也有好幾小時的通知和準備,媒體可以帶備直播的儀器,但今時今日互聯網發達,到處都是流動網絡,其頻寬足夠做高清直播有餘,於是開展不少示威遊行的直播,而且因著遊行路線很長,一個網台可能有三、四個直播點,以滿足巿民對事發現場資訊的渴求。

直播真的會讓你看得更多、更真嗎?很難說。以記者會為例,直播可讓你看到記者會整個過程,但之前之後各人的互動,或者之後的追訪,就未必在直播的範圍,最後你可能仍然會損失一些你想知和想看的片段。另外,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在6月初教協開記者會宣佈罷課時,無綫電視即時「拎走咪牌」,從這裡就可見即使有直播新聞也不等於有全面的新聞給你看。

由於對主流傳媒的不滿愈來愈深,很多人也會轉看網台的直播,特別是示威區的直播。記者一人拿著一部機,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直播般,將當時的情況描述出來。這些第一身視點的直播,相對很有現場感,記者有時還會看到觀眾的留言,與他們互動,或者走往觀眾想他們去的地點進行拍攝。這些主觀鏡頭第一個效果就是讓人覺得已經可以掌握現場的狀況,有網民更將這些不同的主觀角度放一起看,就更能看到整體的圖畫。於是大家對警方佈陣彷彿瞭如指掌,從多個角度看到的推撞就更加有證據去要求調查和追究。

不過,所有這些主觀角度其實也只是一個角度的視覺,我們難以判定這些資訊的真確性,在兵荒馬亂之間,我們容易受片面的影像影響分析,例如當記者視點看到警察突然全退,就已經直接質疑對方是擺「空城計」,到記者會當日即使警方如何解釋,那個「空城計」論調因此也不能洗脫,大量片面甚至只是一面之詞,就在這些不同的直播中出現,大家又再將這些片段以各取所需的方式剪輯,最後大家只能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難以有互信地尋求真相。

同時,又因為直播的鏡頭非常多,不少人不眠不休的看不同的直播,不敢錯過任何一個細節。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李誠表示,不斷看這些片段,很容易會產生極端情緒反應,隨時會有衝突畫面的直播會令人變得緊張、憤怒、絕望。他建議如果發現身邊有人情緒因此受困,應勸喻他要暫時停止看相關的直播,甚至暫停使用相關的即時通訊或者社交網絡等工具,減少自己再受刺激的機會。或者改用文字等刺激程度相對較低的媒體來吸收資訊。

媒體瘋狂,我們要有節制。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4/07/2019

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的遊行,中間有一些抗爭遭警方驅散,及後有些不合作運動和示威活動。很多人認為這些活動令社會產生矛盾、撕裂、衝突,但如果大家細心觀察,會發現大部份人上班的仍然上班,上學的仍然上學,市容仍然大致和日常差不多,這些衝突只是局限在某些地方,不過由於傳媒聚焦報道,給大家的觀感和事件造成的影響會被放大了,多於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很多麻煩。稍後,筆者將撰寫幾篇文章,分析傳媒處理新聞時的方向和限制,如何令受眾對一些事件和衝突嚴重性的觀感產生偏差。

在兩次大型遊行中,很多人問究竟有多少人出來遊行?大部份傳媒直接將民陣和警方兩個南轅北轍的數字列出來做對比,企圖說明對方有誇大/誇小其辭,產生矛盾的效果。但同時社會上其實有不同的學者用不同的方法來估算遊行人數,最先走出來的有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他按即時影像計算遊行人數,他對6月9日的部份估算甚至比警方的還要低,又由於邀請他做研究的機構「香港發展中心」為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所成立,是故其數字便容易被懷疑有偏頗,於是反對條例的陣營往往用揶揄的方式去恥笑他和警方的數字。[1]

同一組數字在相對支持建制的傳媒中,卻成為金科玉律,將之與民陣和警方的數字並列,並以科學計算自居,變相用兩個數字去質疑民陣的說法。[2] 面對非常誇張的差異,本地傳媒即使在遊行後多天,似乎沒有人再以往七一遊行般,認真的去處理人數問題。自2003年七一遊行開始就有為香港大型遊行做人數統計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在接受路透社的訪問時,才道出人數差異愈大代表社會愈不信任的氣氛,同時亦表示他雖然之前有就遊行做人數科學計劃,但最近兩次並未能安排調查,但根據經驗,他作出了50萬人和80萬人估算,人數比民陣的低,比警方高。

事實上,對遊行人數的估計理應是傳媒追訪的焦點,因為人數的多少代表著事件的嚴重性,但似乎不少傳媒直接略過。一些非常親建制的傳媒,甚至直接放棄報道和理非的遊行,亦不報道任何遊行人數,改為報道一個由親建制團組成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發起的「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收集到82萬個網上聯署。先不談網上聯署是否有「水份」,這種將新聞完全封鎖的做法,似乎有欠公允。當然,換個說法,反對修例的傳媒,同樣沒有將這個網上聯署放在眼裡,要到最後有人查到這個聯署有「水份」才將之浮面。

傳媒處理新聞,有時最大的限制是,我們需要有消息來源,才能報道。就以今次人數之爭來看,如果沒有記者特意走去問葉兆輝,社會就直接少了一位專家提供可參考的數據。但同時,如果有人有心想做新聞,他就會特意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去數算遊行人數,然後發新聞稿,讓別人看到所謂的真相的另一個可能性。

遊行人數、網絡聯署,寫與不寫,如何寫,佔版面多大,全部成為報章議題設定的工具。今日香港,不同立場的人均懂得用這些手段去呈現另一個真相出來,我們作為讀者,除了依靠傳媒人作守門員,替我們把關及篩選外,更需要擦亮眼睛,看看不同的編輯室,篩選了甚麼給我們看。也要時常提醒自己,這個世界可以有另一種人,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因為他們與我們接收的訊息,可能非常不同。

表:各界對遊行人數估算:

遊行日期

民陣

警方

雷鼎鳴(科學計算)

葉兆輝(估計)

李鴻彥(大數據估計)

2019年6月9日

103萬[3]

24萬[4]

19.95萬[5]

約50萬[6]

75萬[7]

2019年6月16日

200萬+1人[8]

33.8萬[9]

40萬[10]

約80萬[11]

144萬[12]

 

 

[1] 〈【引渡惡法】曾指佔中蒸發數千億 雷鼎鳴:科學估算8時前僅8.2萬人遊行〉,《蘋果日報》,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09/596953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2] 〈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星島日報》,2019年6月10日,網站: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16695-港聞-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3] 〈【政情網上行】69大遊行人數〉,now新聞,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108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4] 同上。

[5] 慈美琳、李偉欣、莊恭南:〈【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 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 警否認〉,《香港01》,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政情/338576/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警否認(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6] Simon Scarr, etal., “Measuring the masses: The contentious issue of crowd counting in Hong Kong,” REUTERS GRAPHICS, June 20, 2019, https://graphics.reuters.com/HONGKONG-EXTRADITION-PROTESTS/0100B01001H/index.html.

[7] 〈6‧16遊行人數飈 大數據系統早猜出 稱政府漠視輿情 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明報》,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0626/s00001/1561486947989/6-16遊行人數飈-大數據系統早猜出-稱政府漠視輿情-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8] 〈警方稱遊行高峰33.8萬人 雷鼎鳴團隊估算40萬人〉,香港電台網站,2019年6月17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3275-20190617.ht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9] 同上。

[10] 見註8。

[11] 見註6。

[12] 〈【引渡惡法】大數據顯示今日最多144萬人遊行 林鄭辣㷫市民留言13%粗口(傳媒人李鴻彥)〉,《蘋果日報》,2019年6月16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16/5972154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下,真相應該不難還原的,但似乎我們的媒體歸邊太快,也沒有企圖將之還原,總言之聽到官方說甚麼便鸚鵡學舌的抄一遍,對於示威者的說法也不交代不補充。當群眾見到這種完全將對方版本照單全收的做法時,難怪激起人的憤怒,於是就更狠的去罵對方是黑警,又指責對方返工沒有帶委任證等等。支持警方的一方又會說對方是失控青年,沒有看到事實等等。在現場的看著事情發生,又相信事情是他們那個版本的那些青年,看到別人的指責時,情緒又只會更波動,雙方不斷在互動。

可見,當傳媒只將片面的聲音展示時,即使本來能好好還原真相的一件事,最後也會成為社會紛爭不斷的原爆點。那些決定只作單向報道的傳媒,其實責無旁貸。如果說政府是撕裂社會的元兇,那麼這類傳媒可以說是間接的幫兇,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作為監察者的責任,令人失望。而不願花時間查考真相的群眾,便會成為自願上釣的魚。

 

[1]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男子被追趕入警總 警方否認警員扮示威者〉,facebook,2019年6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708981682872833/UzpfSTgzMTkyNDcxNzoxMDE1NzAzNDQyMDYwNDcxO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6月27日)。

網上交友面面觀……我有話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30/01/2019

兩個月前,小編在本欄訪問了兩位朋友,他們透過交友app(手機應用程式)認識,之後拍拖結婚收成正果。不少人驚訝問:明光社為何「鼓勵」網上交友,並訪問成功例子?明光社明白面對新世代,網上交友根本就是自然而然的生活部份。在網上交友和在一般社交場合交友一樣,其實都得小心謹慎。所以,如果大家在日常社交場合交友,從來都有界線和分寸,理論上就不會在網上交友時失守,但假若大家有雙重標準,則有可能遇上不同的問題。

阿強(化名)早在20年前的聊天室和討論區時代,就相約網友舉辦網聚。他說:「以前好簡單,有相同興趣的人就聚集在一起,互相確認對方的網名,實際上也不會問對方真實姓名。大家就著相同的話題聊天,有些後來發展成為固定的聚會,另外一些隨著人來人往就會分成不同小圈子,或者無疾而終(沒有再聚會了)。」

阿強參加的圈子,多數是一些「興趣小組」,由玩遊戲,攝影,唱K,砌模型,甚麼都有,也會互相幫助。他說:「有相同興趣的人這樣聚集在一起,就興趣而聊天,互相交流心得,也會搞些與興趣無關的『吹水』,糖水活動,難得志趣相投的朋友,大都十分珍惜這些情誼。」

這些興趣小組發展到今日,不少人即使平時沒有參加甚麼網絡活動,也會自己組織網上群組,例如居住同一區的朋友會聚在一起,透過群組交流區內資訊;有的父母會去找與子女同一天出世的小朋友群組,之後一起搞生日會;喜愛製作某些小手工的,會在群組分享自己的作品;購買某一個型號汽車的人,也有自己的車會網絡群組。這些群組除了交流心得外,近年更興起組員一同購物的風氣。

負責管理其中一個這類群組的阿德(化名)表示:「群組只要集合好幾百人,發起團購的話,因為興趣相投,容易成團,拿著幾百個名字就直接交給總代理,可以拿到一個更好的價錢買相同的東西,有些代理商更會直接到我們的聚會推銷產品,因為他們的目標客戶,十居其九其實已經集結在我們這些群組了。」

不過,這種「因利益而結合」的關係,不很穩定。例如新生嬰兒群組,初時會有很多公司來推銷嬰兒產品,但孩子長大後,各人的需要不同了,群組自然流散;一些搞團購的小組,後來發現產品出現問題,事情鬧大了,一起買東西的人會感覺自己被連累,也不願意再參與群組活動。部份群組後來更發現原來搞手就是透過這些團購活動賺錢,或從買方和賣方中間獲得好處,令事情變得很複雜。

所以,我們認為加入網上社群,或者在網上交友時,宜先留意整個社群的方向、目標和互動模式,例如群組是否會辦團購,還是純粹聊天,會否有網聚,活動的內容是甚麼等。在聊天過程中,和一般交朋結友一樣,要了解群組聊天的內容。一旦遇上大家未能接受的內容,要考慮是否繼續討論或者退出。如果要在當中消費購物,更要留意其中的使用條款、保養等問題,畢竟只是群組代購,售後服務可能也只是群組「捱義氣」代為處理,貨品沒有原廠保養,大家得衡量一下當中的利害。

網上交友是一件開心事情,但也要小心為上,以免受騙。如果大家能加入一個好的群組,可以認識很多有趣的朋友,擴濶生活圈子,未嘗不是一件樂事。

My Life My Control,所以我不會濫交!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23/01/2019

近年,香港社會對「性」可謂愈來愈開放。為何這樣說?除了一些有關性觀念的調查可以佐證外,[1] 看看地鐵站內有關避孕產品的廣告就會知道。相比10年前較為保守的風氣,今天與性相關的廣告(如避孕套、避孕藥或時鐘酒店等)隨處可見。而近來,筆者無意間在地鐵裡看到一則避孕藥廣告,以一句「My Life My Control」(自己人生,自己話事)作為廣告標語,彷彿都在鼓勵人們去放任、追求性快感。或許這也反映了產品的營銷理念:緊貼時下人的潮流——更隨性、任意、不受束縛去追求性快感的潮流。

「My Life My Control」這句廣告語讓筆者想起去年11月某日,適逢同性戀大遊行(上圖),筆者在街上遇到遊行隊伍中的某團體,其中的遊行人士衣著暴露(有的女生袒胸露背,當中有一位男士只穿了一條黃色的內褲),一邊行一邊高喊:「我的身體我作主,我賣淫關你甚麼事!」(這句話本來夾雜了粗口,故不在此引述。)

在現今的文明社會,自由是每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也是現代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之一。但在個人自由應該被充分尊重的同時,是否就意味我們可以有自由做任何事?一個人若無視後果與自身的責任而任意妄為,會帶來甚麼結果?同樣一句「我的身體我作主,我______關你甚麼事!」如果我們玩填充遊戲,在空位填上:暴飲暴食、吸毒、賭錢、自殘、自殺等行為,又會釀成怎樣的結果?

作為一個成年人,除了享有個人的自由外,在凡事上我們是否還需考慮自身的責任與他人的福祉?就如:作為人夫,我知道妻子需要我的關愛與忠誠,所以我會學習用心愛她而不會去搞婚外情;作為人父,我知道孩子需要一個愛媽媽、又關愛孩子、能成為好榜樣的父親,所以,我願意犧牲自己個人的時間來陪伴孩子經歷生活的點點滴滴。除了家人,對工作、友人、社會……我都會盡上自己的責任。這樣做,不是為了彰顯自己多了不起,而是我深知——要想獲得美好的結果,必須要懂得在自由與責任之間取得平衡。這或許也是一個成年人與一個任性小孩的分別。因為後者往往只會顧及自己眼前的慾望與享樂,而忘了自身的行為,會對身邊的人帶來的影響。

前英國首相邱吉爾曾講過:「在人生的頭25年,我渴望自由;在接下來的25年,我渴望秩序;在再接下來的25年,我意識到:秩序就是自由!」到底甚麼是真正的自由?放縱情慾、性濫交是否能使人獲得真正的自由、滿足與幸福?如果是的話,為何又會有人經過多年縱情之後仍會發出「愈做愈失落」的感慨?[2] 假如有一天我們的科技能夠完全解決意外懷孕、性病等問題,我們是否就可以隨便濫交?若接受自己濫交,是否同時能接受配偶濫交?這樣的話,我們又和猩猩有甚麼分別呢?


[1] 〈80後即食麵戀愛文化〉,《東方日報》,2011年2月11日,網站: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211/00176_006.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17日)。

[2] 古錦榮〈性治療師手記——愈做愈失落,愈失落就愈要做〉,DIVA CHANNEL,2013年4月1日,網站:http://www.etnet.com.hk/www/tc/diva/sexandlove/sextherapists/165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17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3/1/2019

還得到,也不一定要借!

20/09/2018

接觸了不少兒童及青少年,他們的理財觀念都十分弱。無論在消費習慣及金錢使用上,家長都沒有好好教導,再經過產品及財務借貸廣告經年累月的洗腦,不難想像不少青少年長大後,會受財務問題纏身。

如家長讓小孩子身上帶著八達通,要買甚麼都可以「嘟」一下就買到,錢用光了就自動增值。在這樣的消費方式長大,孩子自然沒有概念金錢是有限的,應要量入為出,他們反而會養成沒錢自然會有人「包底」的惡習。對於金錢的基本概念,例如:錢從哪裡來的?其實是每月父母辛苦賺來的,而且賺到的錢都是有限的,用完就沒有;我們要選擇買甚麼/不買甚麼、甚麼是需要、甚麼是想要;要建立儲蓄習慣等觀念。可是,這些不是每位家長都有教導孩子的。

青少年在成長的過程中亦長期被消費、借貸廣告洗腦。他們的消費態度是想買就買,為開心、為感覺、為肯定自我形象而消費,買得多、買得貴就可以令自己、親友開心,亦可彰顯自己的品味。如果不夠錢,不要緊,有信用卡就可以了,大學生未入學,在迎新營,已有無數信用卡等著他們申請,申請時還會得到贈品,極具吸引力。如果碌爆卡沒錢還,都不要緊,因為有很多財務公司都標榜「易借易還」,強調借錢就可以「清了卡數」,又可以「繼續暢快購物」,買更多靚衫、買更多禮品討好愛人,絕無後顧之憂。

但其實借錢是不是真的「易還」呢?不好好改變自己的消費習慣,定好理財計劃,量入為出,開源節流,麻煩自然會接踵而來。舊數未清又繼續累積新債,相信一定會易借難還,債務必會纏身,難以得到真正的自由。

理財最基本的是要堅持三項原則:1)控制消費、2)儲蓄、3)為未來更好的發展而作適當的投資,如能做到第4點——捐助有需要的人則更理想。家長如想子女有好的理財習慣,首先要以身作則,定下目標,好好為自己、家庭的財務計劃一下。繼而教導子女如何理性運用金錢,並協助他們辨別廣告訊息,以免他們被灌輸錯誤的理財觀念。還得到,也不一定要借!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9/9/2018

網絡紅人與網上直播的營運及特色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3/07/2018

近來看新聞或去學校的講座,留意到有很多青少年都在拍片,希望成為網絡紅人(網紅),被人注視,當中有不少會將自己的生活趣事、一些高難度動作表演、搞笑片段等上載到網上,甚至是每天直播數小時與粉絲不斷溝通往來、實時表演、談話、給反應等,其實他們有何心態?網紅的影響力在哪裡?我們將會探討一下網紅的興起及網絡直播的營運。

創作團隊在背後支持

網紅,可以是一個人、一隊組合、一隻狗……雖然不少網紅片段看起來只是上鏡人物的自家製作,但其背後往往有一整隊創作團隊去構思、拍攝及宣傳,因為網紅要吸引收看者,就要常常有新點子吸引群眾追隨,影片上架要夠快和夠頻密。而直播紅人背後往往有公司提供宣傳及網絡系統技術支援,這樣才能收到網民的打賞。靠拍片直播能長期養活一個團隊,而且愈來愈多人加入分一杯羹,可想而知成功的網紅其收入應該十分吸引。

資訊多人收看,其意見就能影響別人,不少KOL(關鍵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就是這樣煉成。當然,KOL還包括了文字創作者。然而,以影像發佈的方式與冗長的文字相比,前者會「較易入口」。而當KOL想利用其知名度變成收入時,收看者就得自行小心分辨,他們的分享是出於真誠還是純粹想促銷產品了。

網紅的收入來源

網紅可透過以下方法獲取收入:

1. 平台的廣告費

當網紅備受關注,又有不錯的收入(有媒體稱部份網紅能每月賺十餘萬元人民幣),[1] 而這工作看上去又似乎不是很難做到,不少人就會想成為當中的一份子,他和她就會想盡方法於網絡上吸引人追隨。

當一些人自製短片放上YouTube,成功吸引很多人收看及傳送,成為成功的YouTuber時,YouTube便會因應收看率,將廣告加進短片的開首及中間,亦會將部份的廣告費發放給有關的YouTuber。有YouTuber曾經表示,大概每100萬點擊次數可為YouTuber帶來港幣7,000元至10,000元的收入。[2]

2.  與廣告商合作

明光社

網紅亦可藉著自己的名聲,以分享形式或創意手法,為產品或服務作宣傳推廣。這些影片很多都不是一人可以獨力完成,背後會有MCN(多頻道聯播網,Multi-Channel Network)去做後期製作及將影片放在不同渠道發放,以吸納更多流量、粉絲。一些網紅每月的廣告收入,可高達逾百萬元人民幣。[3]

 

3. 直播視頻的打賞贊助

明光社

網上直播視頻是在內地極快興起的一片肥沃地土,網紅主播成為內地90後的新興職業,有報道指,54%1995年後出生的年輕人的職業意向是成為主播、網紅。據稱不少女生兼職網紅主播,月入可達十幾萬元人民幣![4] 當中的產業鏈十分複雜,競爭亦因著愈來愈多人加入而變得激烈。主播的工作大多就是在經紀公司的直播時間內對著鏡頭與追隨者、粉絲開咪傾談,也許透過才藝表演,如唱歌、跳舞、饒舌,為時可能是每天數小時,而他們(大多是少女,香港的直播網紅男女比例為1:9)面對著鏡頭所講的話和做的事,都是為了博取粉絲打賞虛擬禮物,也有系統還可以讓粉絲送上現金,所得的打賞將會按不同比例拆分,月結後由經紀公司向主播兌現。

4. 接受訂閱

也有一種玩法是會員付月費,每月自動按不同的會員階級在其信用卡扣錢。而主播還會給予會員不同的福利,如直接對話溝通、特別視頻、甚至網外約會等。

5. 網外活動或周邊產品

當網紅的知名度提高,人們知道了他們在不同範疇中的專業及強項,他們會有機會被邀請出席不同的記者會或演出活動,其收入來源就不再只限於網內的片段或直播了。不少商家認為這是十分值得投資,因為邀請網紅比明星便宜,而他們的專業、號召力及粉絲數目亦相當有份量,可謂「性價比」甚高。而當網紅累積了一定數量的「鐵粉」(忠實粉絲)以後,就有信心推出不同的產品,例如書籍、自創產品或品牌,並將產品融入社群,衍生更多支持者,這也是產業鏈的一環。[5]

為留住粉絲挖空心思

由於不少媒體吹捧網紅收入高,更會令人覺得當主播是件輕鬆的事隨時喜歡就上網坐著就可以賺錢。但其實面對愈來愈多的主播、內容創作者的加入,主播為了留著粉絲繼續觀看、打賞都傷透腦筋,既要使盡渾身解數,加添創意精彩內容,亦要加長與粉絲接的時間加強其黏著力,他們亦因而承受巨大壓力。而且樹大有枯枝,不少主播或直播平台為了吸引更多人收看,加入低俗、曖昧、色情、危險的內容。[6] 內地就曾出現不少「美少女直播」,不法的經營者招攬少女當主播,她們以裸露淫穢的表演來吸引用戶打賞。[7] 雖然執法部門不斷地關閉、懲治,但因著金錢的誘惑,這種風氣還是禁之不絕。

 

(本文原載於第121期〔2018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胡卧龍:〈網紅直播做菜 月入十萬〉,《大公報》,2016年11月25日,網站:http://www.takungpao.com.hk/mainland/text/2016/1125/41393.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2] 〈YouTuber靠拍片可達百萬年薪?屎萊姆公開網絡紅人吸金術〉,《香港經濟日報》,2018年2月23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014823/YouTuber%20靠拍片可達百萬年薪?屎萊姆公開網絡紅人吸金術(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3] 羅亦丹:〈短視頻網紅如何煉成 頭部播主月接300萬廣告〉,新京報、中國網,2018年5月30日,網站:http://tech.china.com.cn/internet/20180530/342491.s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4] 秦寬:〈【KOL經濟學】月賺十萬不是夢?內地網紅公司沒告訴你的殘酷真相〉,《香港01》,2017年7月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中國/101634/kol經濟學-月賺十萬不是夢-內地網紅公司沒告訴你的殘酷真相(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5] 彭慧明、林彥呈:〈一人魅力賺贏一家企業 網紅是門好生意?〉,《經濟日報》,2018年1月9日,網站:https://money.udn.com/SSI/digital-news/2018/internet-celebrity/(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6] 向樂高:〈【三亞6136】網紅「千金怡怡」公開房號稱免費約炮 被捕扣留15天〉,《香港01》,2018年3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164838/三亞6136-網紅-千金怡怡-公開房號稱免費約炮-被捕扣留15天(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7] 〈浙江搗破3色情直播平台 女大生宿舍內拍片〉,東網,2018年5月30日,網站:http://hk.on.cc/cn/bkn/cnt/news/20180530/bkncn-20180530201545744-0530_05011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再思處理自殺新聞的原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6/2018

對於近日發生的屯門三屍慘劇,筆者深感哀痛。對於有部份報道將三名死者的樣貌公開,並使用「女疑兇」一詞去描述懷疑自殺的那位女死者,並將事件定性因為她飽受濕疹困擾才導致慘劇發生,筆者感到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以往曾於2004年出版過一冊《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1] 由於新媒體的變化,他們於2015重新出版一本名為《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2] 為傳媒工作者處理有關自殺的新聞或訊息時,提供一些指引。

以下是一些在手冊裡曾提及的原則及建議,在今次事件上,是值得媒體再次注意的:

1)保障私隱及顧及高危人士潛在危險:傳媒工作者在報道時應盡力減少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要尊重自殺事主及家人的私隱,避免增添他們的傷痛,避免向自殺死者所屬的群體(包括網上群組)、居住的地方貼標籤,造成污名化,令他們承受重的心理壓力。[3]

2)在選題與編輯方面: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重大公眾關注的事件,避免將自殺新聞刊於頭版或傳媒網站首頁,盡量避免使用特大字體標題;另外,亦應避免自殺方法或單一自殺原因放在標題上。[4]

3報道內容方面:避免詳述自殺方式、過程,及如何獲取自殺工具之細節;避免將自殺原因簡單化。[5]

4)圖片及影像:因為受眾廣泛,避免刊登自殺者相片,如涉及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相片,宜採用「打格仔」方式淡化;避免標籤自殺地點為自殺熱點;避免以設計圖片及動畫去描述自殺方法、過程、場景(與自殺相關的設計動畫亦應避免)。[6]

5)網站方面:避免把自殺新聞列為網站首頁及推薦熱點;避免在自殺新聞之間建立相關鏈接。反之應將自殺新聞鏈接到相關防止自殺團體或精神健康服務網站。[7]

列出有關原則及建議,是因為筆者於網上看到不少報道,都未能符合前文曾提及的部份指引。為了尊重幾位死者及他們的親人、鄰舍,並減少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避免增加情緒不穩人士的壓力,希望媒體日後在報道有關的新聞時,可以參考報道自殺新聞的指引,並作出恰當的報道。

 

延伸閱讀: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與你同行WeCare」網頁,2018年,https://wecare.csrp.hku.hk/,2018年6月20日讀取。
 


[1] 梁天偉等編:《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香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

[2]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香港: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15),網址:https://csrp.hku.hk/wp-content/uploads/2015/06/RecommendationsSuicideRep...(2018年6月20日讀取)。

[3]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5。

[4]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7。

[5] 同上。

[6]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8。

[7] 同上。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1/6/2018

適應科技推進 香港電視發展與挑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與行動)
19/03/2018

香港的電視廣播在1957年開始,首先出現的是提供有線電視廣播服務的「麗的映聲」,當時麗的呼聲電視(後改名為亞洲電視——ATV)還是黑白影像的播映。因著香港引進了無綫電視科技,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於1967年開始了無綫電視(TVB)的中、英文台的免費娛樂和資訊啟播,並在同年開始提供彩色的廣播。因著無綫電視技術發展趨勢迅速,麗的映聲亦於1973年轉以無綫廣播技術播映。

明光社

當時靠不同地區的發射塔轉發電視訊號予接收器,各家各戶為接收更好的訊號,都會於大廈天台加上「魚骨天線」,這些景致都可謂當時的一種集體回憶。

兩台追逐收視

及後佳藝電視於1975年短暫出現,3台以百集長劇和武俠劇集互相爭奪收視,但佳視可能因起步太遲,不到3年便倒閉。亞洲電視與無線電視就繼續為香港市民提供免費電視服務,為了賺取賴以生存的廣告費而繼續作收視爭奪戰長達30多年。在這數十年間,兩電視台為求收視,都可謂出盡法寶,創作了不少經典劇集及綜藝節目,亦大量推銷到海外,特別是華人社區。另外,亦不斷引進外國的遊戲節目和劇集以增加新鮮感。

 

技術進步與收費電視出現

在1990年代,開始發展立體聲及多聲道廣播等,免費的衛星電視及收費的有線電視也先後於1991年及1993年開始啟播。因著網絡及寬頻等傳播技術慢慢成熟,電訊盈科亦推出now寛頻電視,於2003年開始以收費形式提供寬頻網絡傳送資訊及節目的服務。

而電視傳送方式的進步,全球的電視廣播開始走向數位化,多個發展國家已推出數碼地面電視廣播,以及高清晰度電視,收費的有線電視更率先於2001年將電視訊號轉為數位訊號廣播。而亞視與無線,亦和另一收費電視Now寛頻電視一樣,於2007年底前開始了標準清晰度或高清晰度的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服務。

 

一台獨大

明光社

進入2000年後,亞視除了以遊戲節目《百萬富翁》短暫勝出外,其他時段收視一直被無綫拋離,而無綫當時亦有不少深入民心的經典劇集,如《男親女愛》、《戇夫成龍》、《金枝慾孽》及《溏心風暴》等。不少劇集更因為首輯大受歡迎而繼續「食住條水」,續拍第二、甚至第三輯。這種做法,在外國亦十分常見,如美劇《老友記》(Friends)、《權力的遊戲》(Game of Thrones)及《身前身後》(Six Feet Under)等,都拍上了5至10輯不等。

另外,不少觀眾都有慣性收視的習慣,「睇慣咗」無綫,一按著電視就是第一台,別台的節目拍得多好,也難以超越,所以無綫亦被稱為「大台」。也由於高收視,往往就會參考以往成功的橋段,翻炒再翻炒,所謂「橋唔怕舊,最緊要受」,但長期靠著「食老本」的方式又或是抄外地成功劇集的橋段,一旦遇到新時代衝擊就會容易跌倒。

 

新競爭者的加入

2009年除了政府讓香港電台可以開設獨立免費數位電視頻道外,廣播事務管理局宣布免費電視牌照,城市電訊(香港電視網絡——HKTV)、有線寬頻(奇妙電視)及電訊盈科(香港電視娛樂——ViuTV)都有提出申請,欲成為免費電視台,令香港的電視競爭及質素提升。

而當被稱為「永恒」的亞視,最後由於經營不善而不獲當局續牌,更拖欠薪金,最終於2016年4月2日零晨「熄機」,終止地面電視廣播。取而代之,香港電台立即於其中、英文模擬電視頻道提供節目。而ViuTV亦接收了亞視的數碼廣播頻譜開始啟播,其提供的節目,如實況娛樂《帶著矛盾去旅行》、外購的資訊節目《恐怖醫學》與自家製劇集《瑪嘉烈與大衛系列:綠豆》,都曾製造了不少話題,並吸引不少觀眾收看。而奇妙電視亦已於2017年5月正式開台,提供24小時中、英語的綜合頻道。

能在這小市場中生存絶不容易,因為據報道指ViuTV進場一年已虧蝕了接近兩億,而奇妙電視與香港電台兩台的電視廣播節目亦似乎未見獲高收視。

 

科技繼續推動——網絡與網絡電視

上述所說,現在播放的免費電視台:無綫、香港電台、ViuTV及奇妙電視都是單向娛樂,即播放時間由電視台決定,作為觀眾,只能揀由不同的電視台安排好的節目。

但這些年,互聯網令人們的習慣改變了,有報告指出不少人於網上看資訊的時間多了,放在廣播電視時間少了。因為甚麼時候看和看甚麼網站、節目,都可以自己挑選,正所謂「有得揀,先至係老闆」,而網上亦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視頻,除了在Facebook、YouTube播放各式短片、細電影外,香港亦有不少私營免費電視節目播放服務的網站,如ViuOTT、樂視、香港電視網絡(HKTV)、毛記電視、龍耳電視,甚至最後復活的亞視OTT等…… 它們都可以讓人接觸到短片、電視劇、電影、社會現況等資訊。在網絡上的選擇多了,自然收看電視廣播的時間就會減少。

 

眼光的改變

明光社

所謂「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可以自由下載看到許多精彩創新的英、美、日、韓和內地劇時(有時還可以一次過瘋狂下載多集「煲劇」),自然會對大台的劇集提不起興趣。尤其是新一代,根本沒有「食飯就坐定定睇電視劇」的習慣,人人食飯就看手機。大台亦有面對現實,反省節目內容之餘,亦發展網絡電視的收費平台(如myTVSuper)及尋索合適港人的網絡廣告播放模式(如植入於Big Big Channel 的KOL、藝人直播及有趣短片中的廣告)。

來愈小的餅?

電視廣播業還在適應科技的推進,面對趨勢在走向網絡平台,觀眾投放到免費電視廣播節目的時間相信會越來越少,這塊餅會變得愈來愈小,如何努力吸引觀眾坐定定是一種挑戰;新進入戰場的電視台,如何可以打倒慣性收視,搶到觀眾支持,是一種挑戰;與大資本式萬馬奔騰、壯麗場境的億萬製作競爭,是一種挑戰;如何以合拍形式與內地或海外合作,而又可以拍回港劇味道,是一種挑戰;如何令港劇於外地賣埠,與韓劇、內地劇爭一席位,是一種挑戰;如何可以拓展網絡群眾,與國際性的網絡電視(如Netflix)競爭,令國際觀眾都可以透過網絡支持港劇,賺回資金繼續發展自家港劇,亦是一種挑戰……

看過ViuTV《綠豆》、《三一如三》,亦看到去年無綫的《踩過界》、《降魔的》、《誇世代》,都是不俗的創作,但如何吸引觀眾繼續支持粵語港劇及充滿香港特色的劇集,是所有電視製作團隊未來的嚴峻挑戰,因為關乎的不僅是收視的高低,甚至是生死存亡。

 

參考資料:

  1. 潘惠蓮,〈回顧香港的無綫和彩色電視廣播誕生〉,《傳媒透視》,網站:http://app3.rthk.hk/mediadigest/content.php?aid=2124
  2. New Media Habits for TV User Groups, TV and Media 2016,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networked-society/consumerlab/repo....
  3. 〈沈帥青:港台收視欠佳 公共廣播怎改變?〉,《香港經濟日報》,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855416/沈帥青:港台收視欠佳%20公共廣播怎改變?
  4. 〈港台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 《鏗鏘集》居首 奇妙電視「包尾」〉,《香港01》,網站:https://www.hk01.com/港聞/137756/港台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鏗鏘集-居首-奇妙電視-包尾-

互動、內容才是王道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9/03/2018

根據最新的報告指出,對比2013年及2016年香港的電視廣告收益,由134億元減至119億元,跌幅為11%。[1] 相信與每日收看電視的市民在這幾年間跌至七成左右有關,而時間亦由每日3.2小時減至2.3小時。科技進步了,大眾選擇收看節目的途徑增多,網絡上容易收看各類節目,人們很自然會少了時間看電視,媒體的廣告費亦有不少轉而 投放在社交平台——如臉書、關鍵意見領袖(KOL)或微電影等形式中散播。電視除了加強現時電視節目內容以吸引廣告外,亦要另找尋生存渠道。

 

4K劇集不能只有

我們在前已有討論過電視台的步伐是一直跟在科技的發展往前走及改變的。現時香港的電視台的步伐又正在做什麼呢?作為龍頭大哥,TVB於2017年5月才開始播放首部4K全實景拍攝製作的劇集《不懂撒嬌的女人》,強調斥巨資在香港、上海的購物商場作實景拍攝,而當時劇集亦因為涉及中、港、台三地女性的分別,而引起了大眾一時的討論及收看,但這類反映社會現況的劇集不多。之後,就算還是以4K實景拍攝的《賭城群英會》及《溏心風暴3》等,亦因為內容乏味、因循,而未能維持較高的收視。

其實4K拍攝,早於2014世界盃已有,2016年Netflix都有4K資訊、NowTV亦與Samsung合作有Now One機頂盒點播4K節目……[2] 隨著科技發展,追求視覺的美與高解像度,實在是必要的了。然而,要吸引觀眾的追捧又豈能只靠視覺?

 

同步增加黏著螢光幕的吸引力

明光社

除了劇集,電視台晚間時段亦提供了不少飲食、旅遊或健康資訊等節目。但這類節目,亦和劇集一樣,可以隨時上網收看,卻很少提供可與觀眾同步互動的節目。如果能讓觀眾即時透過網絡作互動,參與遊戲節目,令觀眾黏著螢光幕的吸引力會大增。就如台灣,吸收了網絡平台節目的成功經驗,於是與電視台合作製作跨螢互動益智節目,「內容將會在直播平台與電視同步播出,網友可透過App與藝人共同答題過關搶獎金,留言討論也會被選取至攝影棚內的大螢幕上。」[3]這種遊戲方式涉及電視節目的播放與手機應用程式同步,並加上高度穩定的網絡連線。就能讓用戶「黏著」電視節目的播放時間上線,並於任何地點都可參與遊戲。明顯地這和創意運用科技及節目製作成本等方面都很有關係,是一種可以為電視這傳統媒體帶來更多年輕觀眾的做法。

而造星節目方面,如韓國的《Produce 101》及內地的《偶像練習生》,他們都有讓觀眾參與推選自己支持的年輕人成為偶像新女團、新男團。在這種有份參與及支持偶像出道的過程,會令觀眾投入度大增,並更易在偶像團隊(如I.O.I、Wanna One)組成後,更投入支持這些藝人。

 

靠大數據集合碎片

互聯網令人們容易選擇自己喜歡的內容,不用再必需要跟隨「大圍」去走,也是所謂「碎片化」的情況開始發生。觀眾甚至可以「碎裂」至完全不看大台節目,過往這種大眾傳媒的影響力亦正日漸遞減。而只於網上「煲劇」、看電影的人,相信大有人在。而按統計數字來說,有42%的人現在所花於看電視連續劇的時間比起他們五年前所用的時間為多,[4] 更稱一些懂得爭取時間煲劇的朋友為「煲劇跑手」(Binge Racer)。根據Netflix的統計,香港跑手人數是亞洲區的第五名,[5]還偏向愛好30分鐘內、節奏明快的劇集,連煲劇的速度都較快,三兩天已能看完一整季的節目,這結果符合香港人急速的生活節奏。

以上的資料其實在顯示,人們不是不再「煲劇」,而是更懂得善用時間於他們有空閒的時候,揀他們認為「值得煲」的劇。Netflix、Hulu及Amazon 這類OTT平台[6]提供了全球如海量般的劇集、電影……而且,他們因為於網絡平台上擁有觀眾收看節目的喜好和時間等大數據,更有利於統計及分析及提供未來製作、訂購劇集的方向。

 

別忘了內容才是王道

使用科技,得到的數據用作製作更好的節目,還是拿去吸引廣告商?看到大台斥資做Big Big Channel、myTV SUPER機頂盒、OTT,跟著潮流去做,甚至會有課金制度、廣告宣傳配套,短暫的利益可能不少。但見它過份地「力谷」這些新成立的網上渠道,連電視節目的內容都讓位給Big Big Channel作宣傳,[7]期望吸引更多人登記成用戶,卻忘記了電視台要做好電視節目的內容才是重點。[8]

面對著網絡上的推陳出新,若只跟隨外地的應用程式及節目提供的技術,那只是跟著別人後腿跑,[9]失去主次及方向。如將情況套到傳媒訊息傳遞的層面上來看,面對科技進步,人們的意見、思想卻走向碎裂的方向,吸收資訊亦同樣要求速度、方便、感官刺激的時候…… 我們又如何可以有效、恰當地傳遞既具吸引力,亦能有質素的內容呢?

 

[1]〈觀眾減 廣告收益跌11%〉,《蘋果日報》,2018年2月21日,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221/20310699

[2] 〈[4K是甚麼?]《不懂撒嬌的女人》大台首部4K全實景製作 唔使再睇低質廠景!〉,《Cosmopolitan》,https://www.cosmopolitan.com.hk/entertainment/15bd1d7d9a832ef

[3] 〈17直播攜手八大電視搶觀眾,打造「跨螢」互動益智節目〉,《數位時代》,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8082/17-media-partnered-with-gtv-for-a-new-game-show-in-taiwan

[4] TV & Media 2017 – A consumer-driven future of media, An Ericsson Consumer and Industry Insight Report,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careers/media/ericsson_consumerlab_tv_media_report.pdf.

[5] 〈【煲劇如比賽】煲劇跑手一日跑完《深夜食堂》 香港跑手人數居冠〉,《香港01》,2017年10月23日,https://www.hk01.com/藝文創意/127337/-煲劇如比賽-煲劇跑手一日跑完-深夜食堂-香港跑手人數居冠

[6] OTT(Over the top),透過網路訊號將媒體內容建立在雲端,如Youtube、Netflix等。

[7] 〈只見Big Big Channel 再見香港小姐〉,《香港01》,2017年9月4日,https://www.hk01.com/01博評-藝.文化/116758/-港姐2017-博評-只見Big-Big-Channel-再見香港小姐。

[8] 〈Big Big Channel緊要過讀劇本 樂小姐叫藝員埋位前狂做直播〉,《香港01》,2017年11月15日,https://www.hk01.com/娛樂/133695/Big-Big-Channel緊要過讀劇本-樂小姐叫藝員埋位前狂做直播。

[9] 〈進擊的Big Big Channel,能攻陷誓死唔睇TVB的人嗎?〉,《香港01》,2017年6月23日,https://www.hk01.com/01博評-藝.文化/99964/進擊的Big-Big-Channel-能攻陷誓死唔睇TVB的人嗎-。

睇電視 唔再坐定定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01/03/2018

科技帶領潮流,亦改變了我們的生活習慣。不知不覺,在這幾年間,手機成為了我們娛樂和吸收資訊的重要渠道。

根據2017年度一份由愛立信發佈,有關電視與媒體的國際性調查,訪問了來自13個國家的20000個網上訪問,代表超過10億人的網上行為習慣,地域包括中國、台灣及南韓等多個亞洲重要地區。[1]報告顯示越來越多人會在不同的設備去看資訊,而用手機看電視或短片的人達七成,比2012年的時候增長了一倍。而當中的五份一人,每週更會花達六小時在手機觀看電視及短片。

而在年齡層上的行為習慣分別亦甚大。16-19歳的年青人會花多於一半的時間在看自己挑選的節目上;而對於60-69歳的長者來說,他們仍舊是以看電視現場節目或電視台已安排好了的節目為主,佔他們看電視節目的八成時間,情況與2013年相若。

由於行動設備(Mobile Devices)可方便使用者不在家時都看到節目,再加上可以自己挑選喜歡的節目觀看,16-19歳每週平均會用33小時看節目,對比各個年齡層,花的時間為最多。而總的來說,有42%的受訪者承認他們「煲劇」的時間比五年前多了。

而習慣以手機為主要觀看電視及短片工具(Mobility Centric),或習慣會在身處的地點便會轉變方便自己觀看節目的工具(Screen Shifter)的人們,都在按年不斷地在增加中,相比起十年前,升幅分別為4.4倍與1.4倍。而這兩群人花費金錢在自選電視節目及短片服務的金錢,相對於其他人多。

雖然「有得揀,先至係老闆」,但人們往往會花很多時間來挑選節目,去年就有13%的觀眾,平均每天會花達一小時去挑選節目!而根據2018埃森哲數碼消費者調查報告,訪問了約21,000名消費者發現,觀眾開始厭倦數碼遷移(Digital Migration),約八成半的消費者是不想轉變觀看的OTT(Over The Top)電視付費訂閱服務(Subscription Service)。[2]而愛立信的報告亦指出,一個方便大家搜尋自己喜歡的節目的系統,是現時大家迫切所需要的。

從上述的數字來看,人們已轉為趨向使用行動設備來觀看電視節目,尤以年青人為主;但亦因為方便了,使用的時間、被吸引去「煲劇」的時間亦會拉長。而「有得揀」時,卻因為時間有限,大家就會花大量時間去揀看什麼才好,可見「內容才是王道」。有質素、娛樂性高或具創意的節目才可以獲得更多觀眾挑選及支持。

 

 
  1. TV & Media 2017 – A consumer-driven future of media, An Ericsson Consumer and Industry Insight Report,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careers/media/ericsson_consumerlab....

[2] 84% of TV viewers don't want to juggle multiple subscription services:  http://www.thedrum.com/news/2018/01/29/84-tv-viewers-dont-want-juggle-m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