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War Room

張志儉博士    |    香港傳媒教育協會主席
20/09/2016

夫婦小組活動為電影週,播的電影名為War Room (中譯《戰爭之屋》)。

偷拍,是一種性侵犯

張勇傑    |    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9/2016

2015年警方共接獲274宗偷拍猥褻照片的舉報,但由於法例保障不足及過時,本港並沒有針對偷拍而訂立的法例,通常只控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或「遊蕩」,前者最高刑罰為監禁12個月,後者則6個月。

婚姻與家庭的價值與功能

關啟文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12/09/2016
婚姻與家庭概念要革新嗎?

關於同性撫養──不能不知道的最新研究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2/09/2016

當社會制訂家庭相關的法例時,要以兒童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包括維護兒童與父親和母親連結的權利,這是《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精神。2013年法國曾有過百萬人上街反對同性婚姻,訴求正是孩子需要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

從法例看家庭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2/09/2016

本文嘗試從一些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法例,審視家庭的定義;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從而指出其背後所隱含一套社會對於家庭價值的理念。

近年有關修訂婚姻及家庭定義的爭論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2/09/2016

早前有雜誌以「多元成家」為主題,描述五種不同的家庭組合:傳統的圍村家族、同性伴侶、人與動物、跨種族婚姻,外傭與僱主。將寵物,外傭視為家庭成員,建立同性家庭,都是以提倡大愛為前題。

聖經中的人倫關係反思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9/2016

從法律層面來說,把家人及親屬的定義界定清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這牽涉到權益及義務。在現今香港,除了與子女或婚姻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在其他親屬關係上,即使沒有盡責,甚至「失職」,都不必受到法律制裁,頂多只是承受社會的輿論;反觀聖經的教導,卻比較著重親屬之間的責任。

家庭友善/外判政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2/09/2016

近年我們常常聽到「家庭友善政策」一詞,比較實際的例子可能是提供男士侍產假,婚姻假,子女托管,彈性上班時間等等,彷彿都是為會結婚或有子女的男女提供一系列的福利。不過,這種以「家庭友善」為名的政策,背後其實在建構一套怎樣的家庭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