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網絡欺凌行為的背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1/01/2019

〈青少年的網絡欺凌行為〉一文提到香港青少年之間欺凌行為的嚴重情況,而網絡欺凌只是欺凌的其中一種形式,我們可以視之為「病徵」或表面行為,其背後隱藏的病毒卻需小心分析才能辨明。為此,我們特意訪問了研究攻擊行為及校園欺凌的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副教授馮麗姝博士(Annis),了解網絡欺凌者的心態。

明光社

操控型攻擊者

Annis指出欺凌其實是分「操控型攻擊者」及「反應型攻擊者」,她稱之為兩種不同的「病毒」。而真正的欺凌者是「操控型攻擊者」,他們可算是「小霸王」,傾向冷血、自戀和冷酷無情行事作風帶有目的性、缺乏同理心、有犯罪傾向,更甚者可能出現反社會人格和輕微至嚴重程度的精神病態(psychopathy)。在網絡欺凌事件上,因他們對網絡世界十分熟悉,懂得在網絡世界隱藏身份,並會先冷靜觀察環境再仔細計劃,使人難以追查。他們會持續以非法欺凌行為,如勒索或恐嚇等,以獲取利益,並對受害者毫無歉疚之心。

Annis曾協助家庭實況劇《一念之間》其中一集〈罪與罰〉的製作,這套實況劇由香港電台製作,該集介紹了網絡欺凌並詳細解釋了「操控型攻擊者」及「反應型攻擊者」的分別。[1] 她說:「『操控型攻擊者』多是來自小康之家(月入30,000元或以上),家庭對他們十分寵愛,令他們成為了『小霸王』。他們會比較隱藏自己身份……常會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低估自己可能要承擔的後果。」

反應型攻擊者

而「反應型攻擊者」,Annis則認為他們不是欺凌者,因為他們只是「自衛復仇者」。「反應型攻擊者」在情緒上是衝動、易失控,情緒主導行為,與「操控型攻擊者」恰恰相反。由於他們自卑傾向有注意力問題、欠缺社交技巧、自我形甚低欠缺安全感,因常誤會別人挑釁自己而在憤怒下傷人。他們對別人的行為格外敏感,很容易錯誤接收別人的訊息而誤以為對方有敵意,並以攻擊行為來解決人際衝突問題。於實況劇中,這一類攻擊者在日常社交上是比較不受朋輩歡迎,易被孤立及排擠,於是在網上就將憤怒轉向弱者,以欺凌行為洩憤。與「操控型攻擊者」不同,他們在網絡上的攻擊行為傾向衝動,沒有周詳計劃。他們因為對人缺乏信心,對別人的訊息過份敏感,容易曲解別人的訊息,以致衝動地回應。所以他們經常於網上與人對罵,惡性的言語循環不斷,並且往往會留下蛛絲馬跡,令人易於追查搜尋。

「反應型攻擊者」攻擊別人是為了想保護自己。Annis認為他們容易在接收及解讀外界訊息時出現認知扭曲,把別人的行為和態度看成有敵意和侵略性(即敵意歸因,Hostile Attributional Bias),即使別人所講的、所做的,沒有甚麼惡意,但他們卻常處於戒備狀態,曲解別人的行為及說話,並以報復性攻擊作為回應。

建立同理心

Annis稱是有方法可以令這兩類攻擊者減少其欺凌行為。對於「操控型攻擊者」,他們是聰明的,可以透過不同個案令他們知道欺凌行為可帶來的後果及責任,並用角色扮演等方法讓他們從多角度了解受害者、攻擊者和受害者家人的感受,以及從公義角度去看事件是否合法,也要讓他們知道群體的重要,學習彼此尊重及每人都有自己的權利,明白自己不是永遠高人一等,主導所有事情。她解釋:「要令他們感覺到將自己的聰明、領導力應用在助人、合法、長遠投資的事上,比起欺凌別人、短期回報的事上更有滿足感及能獲得別人的尊重。」

由於「反應型攻擊者」多是衝動派因此應避免進一步刺激他們Annis認為需幫助他們拉闊眼光去探索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了解別人行為與當時環境的關係,從多角度思考後可以了解別人的行為或說話未必帶有敵意。另外,還有一些讓對方澄清、說話的技巧,以及先停下來、思考再行動的思考方式等,都可以幫助他們。

讓攻擊者了解自己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影響,幫助他們建立同理心,培養其品德實在十分重要。而站在欺凌者與受害者身邊的旁觀者,也別只顧「剝花生」(等著看好戲),Annis指出在現實生活中,在旁看著事情發生而不加以阻止,都有可能要負上刑責。而對於網上欺凌行為,大家亦不應把欺凌資訊傳開,這有助事件降溫,以免愈演愈烈。

(本文原載於第124期〔2019年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一念之間2:罪與罰》,香港電台,2013年7月16日,網站:https://podcast.rthk.hk/podcast/item.php?pid=479&eid=31732&lang=zh-CN(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關注範疇: 
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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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欺凌背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5/02/2024

在約三年的疫情期間,學生們已習慣透過網絡溝通,疫情過後,當他們再次回到校園,不少學生待人接物的社交技巧都有所倒退,在朋輩社交的適應上出現了很多問題,以致產生焦慮情緒。青少年的社交壓力及欺凌的問題,對他們的影響可以持續一輩子,甚至有些因此而輕生,實在需要大家高度關注。長期研究欺凌行為的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副教授馮麗姝教授(Annis,在此為大家分享有關欺凌行為的形式和種類,以及對學生成長上的影響,她亦為師長們提供了建設性提議和意見,以協助及培育青少年的成長。

在港現況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2017年發表的調查發現,香港的中學生自評受到校園欺凌的比率,是全球最高,大概平均每三人就有一人於受訪前一個月內曾遭受多於一次的欺凌。[1] Annis指出,本港校園的欺凌情況的確是十分嚴重,兩項本港調查都反映了有關情況:獅子山青年商會聯同香港家庭調解協會在2019年抽樣訪問了600多名小學生,發現超過三成七的學童於受訪前一年曾遭遇同輩欺凌,有4.8%的受訪者更萌生自殺念頭;[2] 騰龍青年商會在2020年發表的調查顯示,近四成半受訪的本地學生曾遭網絡欺凌,而在受訪家長中,有超過一半認為子女曾遭網絡欺凌。[3] 可見香港無論是校園欺凌或網絡上的欺凌情況實在都需要迫切的關注,不能掉以輕心。

欺凌和攻擊的形式

Annis認為實體和網絡欺凌,兩者有著很大的分別。實體欺凌的形式,包括肢體攻擊(如:拳打腳踢、掌摑、推撞、扯頭髮)、語言暴力(如:恐嚇、粗言穢語、中傷、譏諷、挖苦、改花名)、關係上的攻擊(如:搞小圈子、說是非、排斥)及性暴力(如:強迫拍攝裸體照片、性侵、勒索)等。

而網絡欺凌的形式包括造謠、抹黑、起底、改圖等,受害者的個人資料及私隱被人轉貼、瘋傳,因此欺凌的「時間」不限於上學時間,而是24小時不斷於網上發生,加上這些資料不能刪除及下架,根本無法可以阻止瘋傳,就算學生因而轉校了,但起底、恐嚇的事情仍然繼續發生。Annis稱:「香港有關網上欺凌的法例保障不多,亦未能跟上互聯網和AI的發展。」她指出外地政策上有不同對應的策略,如澳洲,有法例規管網絡供應商必須於24小時內刪除嚴重人身攻擊傷害性的內容,否則會負上法律責任。

攻擊者和受害者的種類

Annis指出不要單看欺凌和攻擊行為的形式,而要辨別出欺凌者的種類,分別為反應型攻擊者(Reactive Aggressor操控型攻擊者(Proactive Aggressor[4]她形容反應型攻擊者對周遭環境非常敏感,容易因一些字眼或相片而感到遭別人挑釁,因而怒氣填胸,立即在毫無思量下就衝動地回應,出言侮辱及咒罵他人。他們並不是欺凌者。Annis稱操控型攻擊者才是真正的「欺凌者」。他們是有居心地作出欺凌,有目的、有預謀,懂得選擇弱者,並在冷靜的情緒下進行。他們於網絡上會隱藏自己身份,不易被發現,並透過裸聊、裸體照設下陷阱「捉人痛腳」,然後以起底、勒索等方式去獲取利益和金錢。反應型攻擊者與操控型攻擊者的比例為9:1,可見「校園暴力」佔了90%大多數,而「校園欺凌」僅佔10%而已。

而受害者方面,也分為退縮型受害者(Pure Victim攻擊型受害者(Aggressive Victim。退縮型受害者會指責自己因無力面對人際和欺凌問題而產生抑鬱和悲傷的情緒,他們會逃避人群,躲在家中不想上學。相反,攻擊型受害者則憤世嫉俗,很多事情都會覺得不公平並會不停地投訴,他們會以激進的行為和方法去表達,並要求對方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而這種過激的想法和要求,也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令事情及人際關係更為惡化。

攻擊者需要認識自己

處理兩種不同類型的攻擊者,Annis認為無論是反應型或操控型攻擊者都要幫助他們認識自我。首先,對於反應型攻擊者,需要幫他們了解哪些訊息或字眼是特別容易讓他們感到自己被別人挑釁,讓他們理解到網絡的訊息很短,字數有限,所以很容易產生誤會,請他們不要妄下判斷,別人未必有心去挑釁及捉弄他們。師長也可以幫助他們拉闊思考,想想當時前後的訊息和情境,有甚麼其他線索及可能性,助他們減少及控制自己的怒氣。另外,提升及強化他們溝通及解難的技巧,讓他們學習提問及澄清事情,而不是立即反擊及侮辱對方,這都對反應型攻擊者有幫助。

而操控型攻擊者方面,要讓他們知道網上有關勒索、抹黑及起底等行為,都要承擔法律後果,並且了解到虛擬世界是非常實在的,犯罪者不能逃過法網。事實上他們的聰明智慧是可以放在利人亦利己的事上,而非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的事情,這都是不值得的。另外,操控型攻擊者於線上根本看不到受害者的樣子,此舉更使他們輕視了受害者的感受,不知道受害者因為被欺凌而嚴重抑鬱,甚至有自殺的念頭和計劃。因此,提升操控型攻擊者的同理心是十分重要,這使他們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感受他們的困擾和無助,令他們不再危害受害者的性命。

受害者需要學習與人相處

對於退縮型受害者,Annis認為要幫助他們重建自信心,肯定及發揮他們的優點及長處,確立自我的價值,並協助他們與態度積極及正向的同學逐步建立友誼,也可以透過「大哥哥姐姐」計劃為他們配對一位朋輩導師,讓他們對學校有更多安全感和歸屬感,使他們不會畏懼上學及在學校時不會感到孤單無助。透過訓練,可以讓他們不再逃避且更願意與人交往,相信自己是有能力處理和面對人際關係,以及提升社交技巧。

至於攻擊型受害者,則要令他們反思一下他們平日會將責任歸咎於他人而沒有反省自己,以及總是先指責及投訴別人的態度,從而作出改善。幫助者可以鼓勵他們先不要辱罵他人及將憤怒發洩於別人身上,並以平和的心情及語氣對別人表達自己的期望及感受,讓人明白:「我並不喜歡以這個方式『玩耍』,我也不容易激動和情緒化,既然不是那麼『好玩』,不要再這樣騷擾我了。」

最後,Annis與香港城市大學研究團隊在校園中推動「網樂共享研究所」(Cyber-Joy Enjoy Lab),[5] 於網上提供許多預防網絡欺凌的寶貴資源,供老師和家長參考,如想進一步認識網絡欺凌,可瀏覽:https://www.cityu.edu.hk/cyber-joy-enjoy-lab/zh-hant。她提醒到:「網上社交平台應是一個快樂共享的空間,而非單方面去操控別人,把個人的開心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網『樂』共享才是使用者的初衷!」
 

(本文收錄在《成長中的障礙賽》一書內,歡迎索取,奉獻支持或購買,詳情請按此。)


[1] 〈港生自評受欺凌 比率全球最高〉,《香港經濟日報》、yahoo!新聞,2017年4月21日,https://hk.news.yahoo.com/港生自評受欺凌-比率全球最高-225531579.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PISA 2015 Results (Volume III): Students' Well-Being,” OECD, last modified April 17, 2017, https://www.oecd.org/education/pisa-2015-results-volume-iii-9789264273856-en.htm

[2] 陳淑霞:〈調查:37.8%小學生過去一年曾遇校園欺凌 14.3%被打 4.8%欲尋死〉,《香港01》,2019年4月2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22882/調查-37-8-小學生過去一年曾遇校園欺凌-14-3-被打-4-8-欲尋死(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3] 黃凱迪:〈遏制網絡欺凌 旁觀者宜出手〉,《香港經濟日報》,2020年9月17日,網站:https://paper.hket.com/article/2754990/遏制網絡欺凌%20旁觀者宜出手(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4] 〈欺凌的定義〉,有教無「戾」校園欺「零」計畫,網站:https://www.cityu.edu.hk/projectcare/tc/definition.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5] 〈網樂共享研究所Cyber-Joy Enjoy Lab〉,香港城市大學,網站:https://www.cityu.edu.hk/cyber-joy-enjoy-lab/zh-hant(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不能忽視的數碼智商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7/2022

IQ(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這個詞,相信大家對它都不會感到陌生;但DQ(數碼智商,Digital Intelligence Quotient)一詞,大家可能未聽過。這個詞代表著我們在使用網絡時應有的八種能力:數碼身份(Digital Identity)、數碼工具使用(Digital Use)、個人數碼安全(Digital Safety)、數碼資訊環境保安(Digital Security)、包含人權與法律層面的數碼權益(Digital Rights)、數碼知識與素養(Digital Literacy)、數碼溝通(Digital Communication),以及數碼情緒智商(Digital Emotional Intelligence)。這些都是上網的基本素養和能力。近年世界各地,特別在先進地區,對整體「數碼智商」的發展愈見關注,並開始研究及推動數碼智商的認知和應有素養,希望新一代在使用不同媒體時,除了運用知識技能,還能具備正確的態度與價值觀。[1] 數碼公民身份(Digital Citizenship)是DQ的基本層次,也是網民需培養的智慧。[2]

上網已不再是遊玩消閒的活動,而是絕大部份人日常的事,我們除了說上網「玩」、「打機」或「瀏覽」之外,實在有很多工作、溝通及學習等事情都需要透過上網進行。尤其在疫情爆發後,很多人未能上班上學,如未能上網,我們便會與社會失去聯繫。而WFH(在家上班)、Zoom開會或上網課、網購……等等的活動對我們來說都不可缺少。所以數碼智商,對我們愈來愈重要。接著,我們會逐一講解八種與DQ相關的能力。

1. 數碼身份(Digital Identity

在數碼身份當中,包括了數碼公民(Digital Citizen)、數碼共同創作者(Digital Co-creator)及數碼創業家(Digital Entrepreneur),而最常見的就是數碼公民。當我們成為了數碼公民,在網上活動,我們要有能力去建立和管理好自己,無論在網內網外(online and offline)都做個正直的人,而不是線上線下雙面人,行為與言論不一致。

網民線上線下言行不一致,很大可能是因為在網絡有讓人匿名的特質。用家可以以匿名的身份上網,於不同的應用程式或遊戲中出沒,與人交流。我們可想像如果用家「不正直」,偽裝不同的身份上網,留下的言論不負責任,甚至造謠生事、欺騙金錢,可能會引起不少紛爭、網絡欺凌或騙案。

在這一項中,有必要留意的是,我們需建立起自我覺察(self-awareness)及自我知覺(self-perception)的能力。因為當我們能有自我覺察和自我知覺,就可以了解自己的感受、動機、欲望及知道自己的身心現況,反省自己的行為,並省察行為背後的原因。

2. 數碼工具使用(Digital Use

對於使用數碼工具方面,相信大家都不會反對在使用上的時間控制(screen time management)十分重要。另外,健康上網(digital health)、社群參與(community participation)也屬於這個範疇。

邊上網邊工作,可以說是都市人生活的常態,但如因上網而影響了要事,就代表這種「多任務處理」(multi-tasking)模式出了問題。無論是上網檢查電郵、上社交網絡、上網購物或打機等,如果一直沒完沒了,不能自控,就可能成了網癮。能夠令上網行為受控,令上網成為我們生活上的協助,也是一種能力。

為此,建立起平衡上網和日常生活的能力,設定家庭上網守則、學習管理時間及分辨優先次序等技巧,都是不能忽視的。

3. 個人數碼安全(Digital Safety

使用網絡,重視個人數碼安全的主要目的,是要透過小心管理網絡上的行為風險(behavioral risks)、內容風險(content risks)及接觸風險(contact risks),以保障自己免受欺凌,並且在面對欺凌時,能有智慧地處理有關事件。

由於我們有機會於網絡接觸到不同的人和資訊,我們需要有智慧並小心去留意是否有人對自己作出具威脅的網上行為(如欺凌、騷擾、起底),我們所看的資訊內容是否有傷害性(如暴力、色情、仇恨或歧視的內容),所接觸的人是否可信等。

在技巧上我們需要學習如何處理和面對網絡上面建立的關係,當欺凌事件發生時的應對技巧及情緒調節,而常存良善之心,對人不作出傷害性的行為及言語攻擊,也是十分重要。

4. 數碼資訊環境保安(Digital Security

如何保障自己的私隱、財產免被人窺看及盜取,是必須學習及時常保持警惕的事情。所以如何利用密碼保護(password protection)、如何提高網絡安全(internet security)以預防網絡黑客及病毒等攻擊,以及提高行動裝置的保安(mobile security)也是不容忽視的技能。

為提高網絡保護的知識,我們需學習設置高強度密碼及保護它不被盜取,使用偵測及處理網絡威脅,如網上詐騙(SCAM)、垃圾郵件(SPAM)或網絡釣魚(phishing)。

除此以外,在使用網絡時,我們需培養凡事小心的態度,如不輕易打開可疑電郵或下載檔案,以防止被惡意軟件肆意破壞或擷取電腦資料。

5. 數碼權益(Digital Rights

這一項是有關了解網上人權及法律的能力,亦是保障自己私隱的能力。我們要知道人們是應該有權在網絡上去保護個人私隱(privacy)、也有權去保障自己的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及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

既然網絡上的人權如此,培養處理網上共享訊息的良好習慣,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私隱,並常保持尊重他人的態度,無論是別人的言論或創作的作品,不阻礙傳播也不任意複製發佈,也是極為重要。

另外,我們在社交媒體中流連,也要學習當中的私隱設定,以掌握甚麼資料可被甚麼人瀏覽,以免個人資料輕易被陌生的網民窺看。

6. 數碼知識與素養(Digital Literacy

如上文所提及,不少人以匿名身份進入網絡,其意圖不明,他寫的文章可以是善意提醒,亦可以是造謠生事,所以在閱讀及理解網絡上流傳或發佈的資訊時,具備批判思考(critical thinking)能力就變得十分重要。

在如何分辨資訊的對與錯、分析資訊內容是對我們有好處或造成傷害,阻隔陌生及可疑的網上聯繫等方面,我們有迫切需要提升有關能力,因為網上的環境愈來愈複雜,資訊量也如海量,如沒有理想的批判能力,一旦遇上了暴力、色情資訊,或有惡意的網友與我們傾談或相會,就可能會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

實在坊間也有很多幫助我們辨別真偽,做資訊查核(fact check)的網站或平台,如:浸大事實查核(HKBU Fact Check)、事實查核實驗室(Factcheck Lab)等都能幫助香港市民去做網上的資訊查核。

7. 數碼溝通(Digital Communication

在線聯繫(online communication)與線上合作(online collaboration),及在許多不同的網上活動中,我們都會留下數碼足跡(digital footprints),包括你的IP位置、登入資料和其他你曾輸入的個人資料。如在社交媒體發放帖文(圖片、文字或影音)或在別人的帖文中留言、登入賬戶時輸入密碼、使用應用程式及裝置軟件、在搜索引擎裡搜尋資料、參與線上會議等,都會留下數碼足跡。

我們需要培養能力去明白和細思這些數碼足跡會如何影響我們的真實生活及聲譽,並要知道如何負責任地去管理它們。就如這些資料有機會能讓人在網絡搜尋我們的行蹤,也有機會讓學校、僱主知道我們的網上言行而影響升學或事業前途。而當涉及法律方面的事件,我們在網上的言論及發放的資訊也有機會成為呈上法庭的證據。

凡事先「停一停、想一想」,之後才去行動,將這應用於網上行為,也是十分合適。

8. 數碼情緒智商(Digital Emotional Intelligence

對於情緒智商方面,我們除了需要知道甚麼是同理心(empathy)之外,也應該要知道整個網絡機器是如何運作。當一個人於社交網絡說了一些言論,而引起了一批反對者的敏感反應,他們繼而對他欺凌,也引起瘋傳……我們應該如何回應?若我們和應,可能會令事件白熱化。而社交平台的演算法、大數據等工具還可能使更多人看到有關言論,之後加入評論,使事情惡化,因這些機器自己是不會判別該言論的真偽或評估事情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網絡機器只會因為資訊多人傳閱,而繼續加強力度傳給可能有興趣的人。

對此,我們應有能力去喚起自己的同理心,以理解當事人的處境,也要明白社交平台及情緒化的回應可能對當事人加深傷害。我們應學習在網上不要隨便批判別人,及以同理心去觀察及回應事件。

總結

以上的種種能力是讓我們成為優質的數碼公民的重要元素,[3] 缺一不可。筆者認為一些價值觀和態度,如:尊重、同理心、小心觀察查核和不輕易批判別人等,比其他的技能更為重要,因為這些「愛心」會促使我們負責任地使用網絡,令我們想做得更好,並且在能力方面有所進步。

明光社

 

(本文原載於第145期〔2022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麥嘉晉:〈數碼智商和素養〉,灼見名家,2021年12月30日,網站:https://www.master-insight.com/數碼智商和素養/(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2] 除了第一層次的數碼公民身份(Digital Citizenship),另外還有第二層次的數碼創作(Digital Creativity)及第三層次的數碼創業(Digital Entrepreneurship)。

[3] DQ Institute, “White Paper, Digital Intelligence (DQ): A Conceptual Framework & Methodology for Teaching and Measuring Digital Citizenship,” DQ Institute, last modified August 2017, https://www.dqinstitute.org/wp-content/uploads/2017/08/DQ-Framework-White-Paper-Ver1-31Aug17.pdf.

 

 

前言

數碼健康檢查站

03/06/2021

日常生活,無論是為工作、學習或娛樂……無論是用手機、平板電腦或桌上電腦,我們每天都會上網,接收各類型資訊。由於我們置身網絡世界——虛擬世界之中,自覺或不自覺地深受它影響,所以我們必須培養「數碼智商」(Digital Quotient或Digital Intelligence,簡稱DQ),以致我們有能力善用網絡,而不會跌入失控狀態,或錯誤使用網絡工具。


數碼公民具備的能力


參考非牟利國際智庫組織DQ研究中心(DQ Institute)所設定的數碼智商框架,當中包括有關數碼智商的八種數碼公民具備的能力:[1]


  1. 數碼公民身份(Digital Citizen Identity):能建立一個健康的線上、線下,具備誠信的身份。
  2. 螢幕時間管理(Screen Time Management):能控制自己的上網時間,在處理多項任務、參與網上遊戲和使用社交媒體時,均有所節制。
  3. 網絡欺凌管理(Cyberbullying Management):能察覺網絡欺凌事件的出現,並能有智慧地處理事件。
  4. 數碼同理心(Digital Empathy):在網上能以同理心對待別人的需要及感受。
  5. 私隱管理(Privacy Management):能獨立地處理網上個人資料,以保障自己與別人的私隱。
  6. 網絡安全管理(Cyber Security Management):能以保安度高的密碼保護自己的資料,並能處理不同的網絡攻擊。
  7. 數碼足跡(Digital Footprints):能理解數碼足跡的本質及它們對現實生活的影響,並負責任地管理數碼足跡。
  8. 批判思考(Critical Thinking):能分辨真假資訊、分辨內容是好還是具傷害性,及可信與可疑的網上接觸。

網絡應用與信仰


此外,作為信徒或牧者,活在網絡世代,我們同時亦要思考網絡與信徒成長和牧養工作的關係。信徒如何主動的在網絡世界尋找有用、真確的資訊,幫助自己讀經研經,如何在網絡世界與其他信徒聯繫、團契、相交;牧者可以怎樣透過網絡進行宣講、教導。這都是很值得新世代信仰群體思考的課題,所以在本小冊子中,除了以上八個數碼公民能力,還有與信仰課題相關的文章,盼望讀者在閱讀時,思考一下個人靈命培育的新方向,以至未來教會要走的路、當中有甚麼發展空間和需要突破的限制。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網絡為現代人帶來許多便利,同時亦有潛在危險,盼望在本小冊子中,透過九個範疇的方向,能幫助大家善用網絡工具,享受來自網絡世界的樂趣,同時亦了解網絡工具的威力,學習有節制地使用,免被操控,以保持身心靈健康。


閱讀《數碼健康檢查站》小冊子


 



[1] DQ Institute, “White Paper, Digital Intelligence (DQ): A Conceptual Framework & Methodology for Teaching and Measuring Digital Citizenship,” DQ Institute, last modified August 2017, https://www.dqinstitute.org/wp-content/uploads/2017/08/DQ-Framework-White-Paper-Ver1-31Aug17.pdf.

逆境下,加強心理韌性的七大要素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4/01/2021

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 IQ)、逆境商數(Adversity Quotient, AQ)、情商(Emotional Quotient, EQ)對大部份人來說都不是陌生的心理學名詞,很多人都知道,要面對逆境,光是有IQ是不足夠的,EQ及AQ也很重要,但原來要跨越苦難,心理韌性(resilience)也相當重要。根據《心理韌性訓練:德國心理教練帶你平靜面對每天的挑戰》一書的作者丹尼斯.穆藍納(Denis Mourlane)指出:「人類本身其實蘊藏著不可思議的精神力量。這種力量,就是『高RQ者』最具決定性的特質之一,它可以讓個體在遭逢挫敗,面對不明情況或處於壓力狀態時,保持冷靜沉著與樂觀積極的情緒,不至於喪失生活的目標。」

雖然韌性不如上述的3Q家傳戶曉,但也算得上是一個經典的心理學概念, Mourlane提到早在1950年代,美國心理學家艾蜜.薇爾娜(Emmy Werner)便進行了一項長達40年有關心理韌性的追蹤研究,她選取了夏威夷群島北邊的考艾島上698名1955年出生的孩童為研究對象,先後做了六次調查,調查項目包括學業成績、生活滿意度及行為異常等。在接近700名兒童當中,有201名屬於發展風險群組,即是他們當中有的來自貧窮家庭、受到家庭暴力威脅、父母教育程度較低,以及在出生時狀況不佳而導致身心障礙。在這群組中,有三分之二的孩童長大後,與父母一樣,走向負面的人生,但仍有三分之一的孩童長大後成為幸福、樂觀、有成就的成年人。Werner針對這項研究,總結了兩個主要重點:「1. 在類似的環境裡成長的個體,會因為本身不同的人格特質與行為方式而出現截然不同的人生發展;2. 人類的心理韌性不同於智力,可以透過後天的訓練而獲得成長。」

Werner的研究所整理出的兩大結論,對於第一點「性格決定人生」這一類說法,大家已經耳熟能詳,不覺得新鮮,但第二點對大家來說無疑更有啟發性,因為心理韌性原來可以幫助人面對人生的難關。因此即使研究項目結束了,Werner仍安排研究對象接受心理訓練,加強他們的心理韌性,以求改變他們的人生。Mourlane本身也是一位臨床心理學家,他證實了透過特定的心理訓練或輔導,許多參加課程的人,心理韌性都得以提升,他們的成就與身心健康都得以提升。心理韌性既然有實際效用,那麼它到底包括甚麼要素?這些要素又可以如何實際地幫助人面對難關?篇幅所限,本文只能粗略介紹德國臨床心理學家Mourlane提到的心理韌性的七大要素,至於如何訓練,請恕本文未能一一闡述。

Mourlane提到組成心理韌性有七大要素:一、調整情緒;二、控制衝動;三、分析原因;四、持有同理心;五、保持務實的樂觀精神;六、設定明確的目標;七、相信自我效能。看完這七點,可能大家又會感到這些論調「不外如是」,但Mourlane在闡釋這七大要素的同時,也會糾正人們對要點誤解的地方,對於想要學習如何加強心理韌性的人來說,可以避免出現另一種因矯枉過正而來的心理負擔。

先談第一個要素,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可以調整自己的情緒,否則便無法在職場上工作或與他人相處。但Mourlane強調調整情緒與情感壓抑大不相同,他以鍋爐的蒸氣做比喻,如果鍋爐沒有出口,為了找出口的蒸氣最終會把鍋爐炸開,人們如果一味抑制自己的情緒也會如此。Mourlane相信情緒,即使是負面情緒,也是有作用的。例如當人感到愧疚,意味著知道自己已經傷害了他人的權利;至於感到憤怒,則是覺得他人損害了自己的權益等。所以Mourlane認為,不是透過壓抑情感或情緒來調節情緒,他提出的其中一個方法,便是嘗試在自己身上找出經常出現的負面情緒的模式,然後再找出這些情緒的源頭,並且加以處理,參考Mourlane的說法,假如有一個人因為高度不足,曾飽受別人的嘲諷而產生強烈的自卑感,為了彌補自己受貶的價值,他可能買比鄰居更大的車,以外在的東西爭取他人的肯定,但當他得不到肯定時,會感到焦慮與憤怒。他需要處理的,其實不是購買外在的東西,博取他人的肯定,而是應該學習恰如其份地看待自己的身高,處理由此而來的自卑感。

對於第二個要素:控制衝動,不少人可能以為調節情緒等於控制衝動,但作者指出控制衝動比較接近「自律」。一個心理韌性高的人,他們有自制力,執行一項任務時比較專注、認真,不會因為其他任務或想法使自己分心。他們總是努力不懈地朝著目標進發,當他獲得成功後,吸收了足夠的正面能量(如成就感)後,又會朝向下一個目標。若然缺乏專注力,Mourlane建議除了適時放下容易令人分心的東西,例如手中的智能手提電話,也要學習調整工作方式,讓工作變得更有效率,更有意義及成果。

第三要素:分析原因,相信這要素有助於第一及第二要素發展。一個心理韌性高的人,他們在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不會依靠自己內在的衝動作回應,他們還會精確地分析情況,釐清負面情緒的來源,以避免重蹈覆轍,再度犯下相同的錯誤,又或輕言放棄原先努力的目標。

第四個要素:持有同理心。這裡所說的同理心是指真正的同理心,而不是有目的的同理心,後者沒有真正感受他人的感受,也談不上真正的同情,它只是利用這種換位思考來操控、甚至剝削別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很多人都知道同理心很重要,但究竟同理心如何增強人的心理韌性?對於這點,作者以兩個面對同樣處境的機場服務員來說明。當航空公司出現錯失,把原來應該抵達德國的行李送往了澳洲,可以想像,受牽連乘客當中,必然有人仍能冷靜面對,卻難免有人情緒失控,大發雷霆,面對後者的怒氣,首當其衝的必然是那天剛巧在機場值班的服務員。當兩個職員遭受言語上的傷害,有同理心的那一位,自然較不容易受到其他人的負面情緒影響,更能冷靜及有耐性地幫助乘客,更重要的是他不會帶著這些情緒回家。至於另一位職員,有可能受到他人的負面情緒影響,與客人一樣叫囂,可能到了晚上入睡前,還在「想念」責罵他的人。Mourlane雖然未有提及乘客的心理韌性,不過可以猜想,那些明白失誤不是眼前的職員所造成的乘客,他們比較容易克制自己的怒氣,避免讓自己的心情更加惡劣。

第五個要素:保持務實的樂觀精神。Mourlane一再強調面對逆境,樂觀精神不足夠,樂觀並且加上務實才能使人更有力量跨越苦難。Mourlane以納粹大屠殺的倖存者,奧地利猶太裔精神科醫學家弗蘭克(Viktor Frankl)的生命故事,闡釋務實的樂觀精神如何幫助人在絕境中仍有生存意志。Frankl在他的自傳中,提到自己當時靠一個意念支撐下去,便是腦海中不斷策劃,當他獲得釋放之後,如何向學生談論自己在集中營的經驗和經歷,由於他想著有意義並且務實的目標,可以讓他有力量支撐他面對各種折磨。Mourlane發現,不單Frankl,其他倖存者若懷有務實的希望,生存意志力會大增;相反,同樣有希望,若然不切實際,一旦希望破滅,反而容易失去生存的意志力。Frankl描述集中營在聖誕節及元旦這一週中,有不少猶太人死亡,他們樂觀,卻不夠務實,他們懷著可以在聖誕節及元旦前後可以與家人團聚的盼望,當節日過去,期盼一旦落空,頓時失去生存意志。與Frankl一起捱過煎熬的倖存者,他們也懷著回家的希望,但他們沒有設下時限,他們只想著「有朝一日」,但這反而成為他們活下去的動力。

第六個要素:設定明確的目標。設立明確目標與第二(控制衝動)及第三個要素(分析原因)息息相關,如果一個人懂得控制衝動,有高度的專注力,他會專心向著目標前往,不會因為出現挫折而半途而廢。不過,一個心理韌性高的人也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人,如果設立的目標真的行不通,他也會適時作出調整,即使需要放棄,他也會分析原因,並且在短期內再次為自己訂立新目標。

第七個要素:相信自我效能。所謂相信自我效能便是相信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人生,可以通過行動與作為改善自己及周遭的人事物。心理韌性高的人擁有堅定的信念,他們相信自己不是世界的受害者,而是創造者。由於他們相信自己做得到,當面對生活種種不順利時,他們可以保持沉著的態度,還可以有效地掌握自我當下的情緒狀態。簡言之,他們對掌握自己的人生有充足的自信。

不知大家在閱讀七個要素時,會否一邊看一邊審視自己是否一個心理韌性高的人?如果你發現自己是個心理韌性高的人,實在是一件可喜的事,但如果你認為自己是一個心理韌性低的人,也不用灰心,本文之前已經提過,心理韌性與智商不同,是可以後天訓練的,Mourlane也相信心理韌性會隨著時間,或是依照情況而有所改變。即使一個心理韌性高的人,都不一定每一個要素都發展得相當好,有些地方即使未如理想,仍有機會不斷加強,重點是你願意改變,並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他的建議是:「如果你希望強化自己的心理韌性,就必須先了解,你最需要提升哪一方面的心理韌性,這一點相當重要。」

整體來說,七大要素若然可以平衡發展是最好的,因為這都有助於人們面對不同的挑戰。若然某些要素發展得比較好,可能有助於面對事業上的困難,卻無助於處理人際關係上的衝突。Mourlane在書中以分析美國蘋果公司的前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的心理韌性作為例子,根據Mourlane的分析,這位讓蘋果公司起死回生的人,心理韌性在控制衝動、目標明確及相信自我效能有出色的表現,但在調整情緒、分析原因及持有同理心這幾方面卻表現糟糕,這都讓他在人際方面有所不足。Mourlane這樣描述Jobs:「……他的壞脾氣眾所皆知……他就像暴君一樣,易於發怒,經常惹惱別人……這讓許多與他共事的員工感到相當畏懼。」不同的要素是可以互相補足的,也可以加強原有的要素,例如Jobs相信自我效能,但僅限於改變外在的事情,並不包括他自己,因此當有員工指責他:「你對別人的屈辱所造成的傷害比你對別人的利用更嚴重。」Jobs當下即時道歉,但沒多久,他又怒氣沖沖回頭說:「我就是這樣!」如果Jobs能懷有同理心,願意放下既定的想法,傾聽他人的心聲,他生前的成就會否變得不一樣?

當一切風平浪靜,大家忙於增加自己的知識或資產等,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當風起雲湧之際,大家或許也需要好好增值一下自己的心理質素,以致自己不會被風浪捲走。正如Frankl所言:「我們不只應該計劃自己的人生,還應該學習如何回應人生的處境。」


參考書籍
丹尼斯.穆藍納〔D. Mourlane〕著。莊仲黎譯。《心理韌性訓練:德國心理教練帶你平靜面對每天的挑戰》(Resilienz: Die unentdeckte Fähigkeit der wirklich Erfolgreichen)。台北:究竟出版社,2018年。電子版。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14-1-2021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私隱如何在網絡世界中洩漏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1/11/2019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於2019年10月初公佈的數字,由該年6月中至10月初,涉及「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達1,960宗,牽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12個。[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自2019年6月中至9月初共接獲約1,100宗網絡「起底」的投訴,對比以往每年只有約100宗網上欺凌的投訴,數字急增10倍。[2]

而有關「起底」行為涉及有人收集了個別人士(包括兒童)的個人資料後,再於不同的社交平台或討論區向公眾披露。其目的很可能是向公眾提供資料,煽動公眾向「被起底」者作出恐嚇、排擠及欺凌等行為,亦有可能是想藉著上述的行為打擊言論自由,令「被起底」人士不敢發聲。

公署表示,涉及事件的人士在未獲有關人士的同意下,披露了對方的個人資料,為當事人帶來心理傷害,所以涉事者更可能觸犯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的刑事罪行,個案亦會交予警方調查。

明光社

分享個人資料的潛在危險

在世界很多地方上網,使用者的身份原本都是匿名的,他們可以在網絡上用搜尋器自由瀏覽資料,除非追蹤IP地址(IP是Internet Protocol網際協定的簡寫,IP地址即分配給網絡上使用網際協定的裝置的數字標籤),否則沒有人會知道使用者是誰。但隨著社交平台的出現,網民喜歡在網上分享個人生活片段、資料,每天主動開心分享資料給網友,而沒有察覺當中的潛在危險。

在此,筆者想邀請讀者在網絡搜尋器上鍵入自己的中、英文全名,看看在網絡中可以搜尋到多少有關自己的資料。最先出現的搜尋結果,很有可能是和你同名字的人的相片或社交平台(如facebook)的連結,如按入有關連結,便會找到和你一樣名字的人的社交平台用戶列表。如果你以自己的相片作為社交平台的頭像,會比較容易被人找到。如果你平日以真名在網上分享文字或藝術創作,搜尋器亦會按著受歡迎程度,列出有關作品。

善用私隱設定

對於喜歡分享自己的生活,被人關注的人來說,例如藝人或公眾人物,如能被搜尋到,當然是好事。但對於各位讀者,這是不是大家期望的事呢?在搜尋到的資料中,到底有多少是你沒預計過會被找到的?你有沒有搜尋到你不想被人見到的相片或個人資料?如你曾在商業社群網絡(如LinkedIn)上載過自己的履歷,以便找工作和讓同業或獵頭公司找到,你又是否想讓任何搜尋你名字的人看到有關資料?你願意公開自己所有資料嗎?其實,在社交平台可以作不同程度的私隱設定,設定由完全公開、部份公開、只供朋友圈內看、某些資料只供某些人看等,小心使用不同程度的設定,就可以令私隱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

當然,在分享資料時不設限制,在平時似乎沒有問題,但如有人想對你「起底」,所有有關你的資料就會被一下子翻出來,還有你的家人及朋友,都有機會被牽連及滋擾。

受害人慘遭滋擾

在2019年10月,有則虛假訊息流出,有人在網絡上公開了疑似是槍傷學生警員的個人資料(其實遭「起底」人士並非有關警員,只因二人樣貌相似才被誤會),被公開的資料包括了他的全名、手機號碼、家居電話號碼,及虛假的警員編號,在網絡中更可以找到他的家庭照片,他太太公司的名稱等。雖然後來發現資料失實,但該名被錯誤「起底」的人士卻受到滋擾,有大批市民圍住他太太工作地點的出入口,雖然他們沒有進入舖內,仍使有關人士感到恐懼。[3]

如不幸被人「起底」,可以向散佈資料的社交平台或討論區投訴,望能暫時止住資訊繼續散開。另外,亦可向公署投訴,公署在跟進後,或會要求涉事平台移除連結,並要求平台的營運商提供涉事網民的用戶登記資料及IP登入資料。[4] 不過,對於境外運作的平台,公署並無權力迫令域外機構移除及停止上載「起底」、甚至違法的內容及帖文,公署只可以與有關地區保障私隱的機構聯絡,要求它們跟進。私隱洩漏多寡,往往與自己和他人的習慣和態度掛鉤。

 

(本文原載於第129期〔2019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私隱專員公署就近月「起底」及網絡欺凌行為的最新報告 重申有關刑事罪行後果嚴重 可判罰款或入獄〉,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19年10月8日,網站:https://www.pcpd.org.hk/tc_chi/news_events/media_statements/press_2019100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3日)。

[2] 〈【逃犯條例】私隱署接1100起底個案超往年10倍 警察官員示威者同受害〉,《明報》,2019年9月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90906/s00001/1567759264153/【逃犯條例】私隱署接1100起底個案超往年10倍-警察官員示威者同受害(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3] 求驗傳媒,2019年10月2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kauyim/photos/a.701245323285019/2408658695876998/?type=3&theater(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4] 〈警方首次以私穩條例檢控一男子網上起底〉,metroradio.com.hk,2019年9月30日,網站:https://www.metroradio.com.hk/news/live.aspx?NewsID=20190930200401(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青少年的網絡欺凌行為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1/2019

「學生能在校園內開心學習,互相幫助、支持……」這種充滿愛的場面,我們當然樂於見到,但不少調查卻指出校園、青少年之間的欺凌行為並不罕見,而香港中學生稱曾遭同學欺凌比率更是世界首位,[1] 十分值得我們關注。

中學生的網上生活

關注傳媒對青少年影響聯席於2018年12月16日公佈「交友應用程式對中學生影響調查報告」,[2] 發現受訪的1,900位中學生中,有超過一半(59.9%)的社交生活活動,是與朋友在網上傾談,亦有近半受訪者(48.9%)表示,會與朋友玩網上遊戲,因此他們在網上與人交流、認識新朋友的機會亦不少。

另外,調查亦顯示,透過網上交流,受訪者會談及生活點滴、學業、偶像娛樂、壓力、愛情等話題,而透過傾談可以幫他們減壓。不過,亦有人遭冒犯,收到粗言穢語、人身攻擊的內容,也有人收到性感相片、半裸/全裸相片或性邀請等,當中涉及欺凌或性騷擾。然而,受訪者大多不會向家人、老師或社工分享這些經歷,最多只會找朋輩傾訴。面對網上欺凌者,受訪者與朋友的應對之策往往未夠成熟,又或者輕視了事件,令事情惡化。

調查亦顯示了校園內的網上欺凌數字也不少,曾在網絡世界遭遇過欺凌的受訪學生有15.9%,當中有77%受到言語方面的欺凌(如被罵、粗口對待、人身攻擊),有13%遭揭露私隱(如照片、個人私隱被公開或被改圖)。而欺凌受訪者的人,大多是他們的同學,比例上比其他的類別(如朋友、網上認識的人、不認識的人等)高出一倍或以上。

網絡欺凌的定義

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對網絡欺凌的定義是:網絡欺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不斷利用資訊及溝通科技,針對另一人或一群人,蓄意及反覆地作出帶有敵意的行為,意圖作出傷害。網絡欺凌可以是騷擾、恐嚇、詆毀、威脅、假冒他人、又或是散播謠言或虛假訊息,意圖損害對方的聲譽或友誼。網絡行為的特點是犯案者透過資訊科技系統,對受害人重複造成肉體或精神滋擾。而互聯網的其中一個主要特點,是可以令惡意資訊快速及廣泛傳播,由於惡意訊息在互聯網發放後,便難以甚至不可能完全清除,因此網絡欺凌造成的傷害,可以是永久的。[3]

現時,香港並沒有專門處理或規管網絡欺凌的法例,雖然所有欺凌行為(不管是否在網上發生)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就會受相關法例規管,[4] 但在刑事檢控的過程中,控方的舉證必須是毫無合理疑點,才能令被告入罪,而網絡欺凌事件往往是在網上發生,欺凌者大多是匿名人士,這都令舉證和檢控工作變得困難。

網絡訊息覆水難收

不過,網絡訊息傳遞之快,以及訊息只要一發出就難以收回,令欺凌事件變得難以收拾。曾有調查發現逾四成受訪學生有較嚴重抑鬱症狀,並指這與上網習慣、網絡欺凌等有正面的相關性。[5] 另外亦有學者指出,學生常接觸網絡,他們較少與別人相處,一旦被欺凌就會感到求助無門,更會因逃避而演變成抑鬱。[6]

作為家長,可以多關注子女,鼓勵他們參與在網絡以外的課外活動及擴闊生活圈子,以免他們以互聯網作為唯一的溝通渠道。增強孩子的溝通能力亦可減少他們遭遇欺凌事件的機會幫助孩子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教導他們從不同角度欣賞別人,增強他們的同理心,則有助防範他們做出欺凌弱小的行為。

(本文原載於第124期〔2019年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32%中學生稱曾受校園欺凌 港比率冠全球〉,東網,2017年4月21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70421/bkn-20170421132001803-0421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2] 關注傳媒對青少年影響聯席:〈交友應用程式對中學生影響調查〉,明光社網站,2018年12月16日,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交友應用程式對中學生影響調查(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3]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What-i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4] 〈如何應對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Responding-to-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5] 曾向銓:〈調查指逾10%青少年曾受網絡欺凌 改圖恥笑趨增〉,《香港01》,2017年7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02430/調查指逾10-青少年曾受網絡欺凌-改圖恥笑趨增(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6] 〈青少年網絡欺凌趨增 改圖恥笑最多〉,《晴報》,2017年7月5日,網站: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1850252/青少年網絡欺凌趨增%20改圖恥笑最多(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奇蹟男孩 (Wonder)

——有愛就有奇蹟

林天然、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1/2019

奧吉(Auggie)因罹患罕見的崔契爾柯林斯症候群Treacher Collins Syndrome),以致出生時臉部畸形。Auggie一直在家接受教育,但當他達到入讀小學五年級的年紀時,父母決定讓他踏入校園。雖然害怕,但Auggie亦要開始面對被視為異類、受歧視等問題。但因著家人、同學對他的愛,他終於可以跨過困難,敢於以真面目示人。

本片的內容十分豐富,透過多個角色的角度,看到了三個重要的主題:珍惜家人、接納及顯露真我。

明光社

Auggie進入小學後面對許多艱難,但身邊總有愛他的家人給予關懷。雖然問題沒有因家人的愛而煙消雲散,但試想想如果家裡沒有支持的話,Auggie會變成怎樣呢?可見家的愛與支持對一個人是何等重要!如果孩子在外面遇到挫敗,回到家不單得不到理解,甚至還要面對責罵,試問孩子當如何自處?然而若家人能全然對孩子給予關心、聆聽他們的心事,即使在學校發生了事,他們仍有家這個避風港可以安身。電影還提醒大家不應忽略任何一個家庭成員,不少家庭往往太專注一個孩子,而令其他的兄弟姊妹感到寂寞。

明光社

電影也帶出了友情對小孩子十分重要的訊息。好像Auggie發現他的好友Jack只是假裝和他做朋友,他便跌入了谷底,並把自己收藏起來。然而當Auggie得到同學的接納,就連Jack也願意成為他的真正朋友,並在他面對欺淩時出手相助,Auggie就振作起來。可見孩子的人際關係對他們是何等重要,尤其對那些特殊的兒童。而現今的香港校園又如何呢?我們也有自閉症、亞氏保加症、殘疾的學生。作為教會或者辦學團體,我們能如何促進共融友愛的校園氛圍呢?

牛頓第一運動定律在片中出現過兩三次,它指出:在沒有外力施壓的情況下,物體會保持原來的運動狀態。這些原來的運動狀態,就像今天許多人的固有偏見,這些往往會帶給我們與社會很多問題和痛苦,也讓人把真我、心聲收起,不敢把它們在人前顯露。作為傳揚福音的使者,我們應該如何成為「外力」去影響人,以愛心去接納,使人們能打開心門,走近基督與真理呢?

真相往往不能靠表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19

不要輕易相信眼前見到的事,特別在這「互聯網過敏症」大行其道的世代。正所謂知人口面不知心,何況可能是經過美圖秀秀、甚或是移花接木造成的人面。

網上交友不一定有問題,但和與任何陌生人交往一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而有關金錢和性的要求,莫說陌生人,就算提出的是朋友亦不能輕易答應,因為你/妳根本沒有把握了解他/她的真心,路遙才能知馬力,日久才有機會見人心,愈是重要的事愈需要耐性。

網上欺凌和網上情緣一樣,不要太快下判斷是十分重要的,互聯網的極速傳遞訊息和可以匿名是一個很大的引誘,令人以為毋須負責任和可以炫耀自己的觸角敏銳或辭鋒尖銳。但誰是真正的欺凌者、誰是受害人,靠表面的觀察往往會誤將馮京作馬涼。

民意有時原來也是像霧又像花,當某些政黨和團體受傳媒寵愛,讓它們的意見不斷受吹捧,卻原來不一定是真相,台灣去年底有關同性婚姻的公投,讓大家都上了寶貴的一課,大多數人的心聲往往竟無法傳開!

回到教會群體,作為強調愛心,重視公義的一群,我們在實踐信仰的時候究竟有沒有按真理辦事;我們重視的價值究竟有沒有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實踐出來;我們對待我們的同工究竟有沒有盡力做得更好?今期《燭光》想和大家探討的正是在待人接物上如何求真,而求真是要付代價的,真理不是用來對付別人,而是用來改變自己的。

「任何人」都可以見義勇為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18

圖片來源:年代電視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BrJ6T_QInw


 


有人在YouTube上載了一段在台灣公車的閉路電視所錄影的情況,片段所見當時車上非常擠擁,司機不斷指示乘客盡量行入車箱。[1] 此時一名青年利用擠迫的環境,把身體靠近車上一位女學生,以其下體磨擦該女學生的臀部。司機見狀,便伸手拍打該名青年,喝止他,遂把車門關上並報警處理。


片段以「見義勇為」形容那位司機,實在美妙。根據「維基百科」,見義勇為是指「在職務範圍之外,制止對他人的人身、財產的不法侵害……見義勇為會使行為人自己遭受損害,或者承擔損害的風險。」[2] 相信部份人或許會擔心指證這類性騷擾或性侵犯行為,會令自己捲入麻煩,甚至承擔風險,寧可選擇做個旁觀者。


面對著未知的風險,通常我們傾向採取觀望態度,等待「正義超人」挺身而出。另一種常見做法是使用手機,靜悄悄把整個過程拍攝下來。不過,這兩種做法,都未能即時幫助到受害人。對於不熟悉,未經歷過的事情,假如我們嘗試想像,並在腦裡演練一下應對方法,對真正面對突發事情時可能有幫助。演練過程可以是:


假如我當場喝止那位青年人,會發生甚麼事呢?


  1. 他否認,反駁我,甚至說我誣衊他,無中生有。
  2. 他不作聲,同時停止他的猥褻行為,因為他知道周遭有人注視著自己。
  3. 他眼見事敗,急忙逃走。
  4. 他老羞成怒襲擊我。

當我們冷靜地去思考應對方法,一般來說原來對方多是否認並立即停止,我們要承受損害的風險,似乎並不如想像中恐怖。再進一步,為免刺激對方情緒,我們可以用別的方法幫助那位女學生,例如把她拉到自己身後,再以堅定的眼神望著那青年,並拿出手機作準備,慢慢退入人群之中。即使對方再厚顏無恥,但怯於群眾壓力也只能瞪著你。假若自己不擅於應付正面衝突,毋須和對方爭拗,可以轉而安慰當事人,陪著她直至心情平復,這也是表達關心的方法。有時當有人願意挺身而出,便會鼓勵更多人拔刀相助。不同性格的人會採用不同的應對方法,重點是我們能以適合自己的方法聯合眾人,攜手共建安全社區。「任何人」都可以見義勇為。

 



[1] 年代新聞CH50:〈叔叔保護妳! 怪男「黏」少女 霸氣司機譙〉,YouTube,2016年5月2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BrJ6T_QInw(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11月7日)。


[2] 〈見義勇為〉,維基百科,2017年11月20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7%81%E4%B9%89%E5%8B%87%E4%B8%BA(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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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15/11/2018

失控的同理心

24/09/2018

《失控的同理心》翻譯自Against Empathy:The Case for Rational Compassion。英文書名比較嚇人,驟眼看來,它似乎是一本反對同理心的書。甚麼是同理心?不同的人對此有不同的定義,作者把同理心解釋為「在內心反映出別人感受這個狀態」,因此,同理心不等於憐憫,也不等於美善。憐憫不一定要與對方一起承受痛苦,感對方所感,然而卻可以給予對方溫暖、關懷及照顧。事實上,作者不是反對一切同理心,他認為在個人關係中,同理心是非常好的,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身旁有位擁有同理心的朋友。作者針對的只是社會政策方面,當不少學說,鋪天蓋地指出同理心在解決問題的道路上,有著至高無上的重要性,可以為人類創造更美好的新世界時,作者指出同理心不是解決道德問題的魔法,在他看來,社會與個人面臨不少問題是因為同理心過剩,而非同理心不足。

作者為何堅持當牽涉到社會政策時,要把同理心摒棄於外?他指出同理心與憐憫不同,後者比較寬容及大量,前者則有較多限制、偏頗及不可靠。作者以聚光燈比喻同理心,聚光燈只照亮此時此地和特定對象,被光照的對象自然吸引更多人關注,但沒有被聚焦的群眾,很自然遭人遺忘,人們忽略了他們也同樣痛苦或有需要。由於大家同理的對象是有特定性的,人們變得不合邏輯、目光淺薄,不自覺為了少數而放棄多數,以及採取一些短期看似良好,但長遠來說可能釀成災難的行動。極端時,人們會向無法同理的對象發動戰爭、施以暴行。

作者並非為了學術創作而標奇立異,綜觀此書,他提供了不少證據及例子來證明他的論說。例如有事實證明,當社會為一個特定群體宣傳其需要時,大家很快便慷慨解囊,甚至出現資源過剩的情況,但其他有需要的機構卻會因而少收了捐款,以致有所缺乏。

這本書適宜從頭到尾看一遍,了解作者如何理解及談論同理心,否則,讀者或會誤解作者只是一個麻木不仁的人,而看不出他主要反對的是試圖以「失控的同理心」去制定社會政策。他邀請大家多運用理性去制定社會政策,這樣,才不會變得短視及缺乏數字感,才會審慎考量自身行動對於族群整體的影響,並能對統計資料、成本與效益估算等數據比較敏銳。

講起「性」,你想到甚麼?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2/08/2018

朋友們一直對於我的工作範疇甚感興趣,特別是新認識的朋友。多年前的一個晚宴令我有頗深刻的印象,在晚宴開始前,大家通常會與坐在附近的人交談一番,打發時間。我簡短地介紹自己,期間提及我的主要工作是到學校主持性教育講座,幾位男士聽罷瞪大眼睛,連眼珠都快要掉下來,嘴角強忍著神秘的笑意。他們遂問我:「那麼你的性知識是否很豐富?當同學們問一些性問題,例如勃起呀,陰莖呀,胸部呀,夢遺呀……你會怎樣回答呢?」若有人問你這些問題,不知你的答案又是甚麼?

透過與不同的人交談,觀察他們的反應和提問,我感受到「性」是有多種呈現的角度:
某些人心中的「性」是神秘莫測,而且他們對性是帶著緊張和興奮的情緒。
某些人認為「性」是成長必經階段,當中夾雜著煩惱。
有人認為「性」只能由阿媽和子女討論,阿爸應該避而不談。
有人不敢講「性」,因為覺得害羞,但同時又渴望知多一點點。
有人覺得「性」是指性器官,包括其外型和用法。

在不同的人生處境和階段,彷彿「性」的呈現有其獨特的微妙之處。怎樣去理解「性」涉及非常個人的元素,但我始終認為有質素的性教育,總離不開傳遞重要的價值觀,包括尊重對方、愛惜生命和珍惜身體。

接續之前的故事,就在此時,其他在席的人士聽到我們的對話,都不禁把頭湊過來,彷彿大家都對我的答案甚感興趣。我在幾雙充滿期待的眼神下坦誠地回答說:「若是學生問關於生理的問題,我就按生理的角度去回應;若是學生問關於態度的問題,我就以態度的角度去回應啦。」那幾位男士不約而同地流露出非常失望的神情,那一幕我在多年後再回想,依然覺得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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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2/8/2018

再思處理自殺新聞的原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6/2018

對於近日發生的屯門三屍慘劇,筆者深感哀痛。對於有部份報道將三名死者的樣貌公開,並使用「女疑兇」一詞去描述懷疑自殺的那位女死者,並將事件定性因為她飽受濕疹困擾才導致慘劇發生,筆者感到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以往曾於2004年出版過一冊《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1] 由於新媒體的變化,他們於2015重新出版一本名為《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2] 為傳媒工作者處理有關自殺的新聞或訊息時,提供一些指引。

以下是一些在手冊裡曾提及的原則及建議,在今次事件上,是值得媒體再次注意的:

1)保障私隱及顧及高危人士潛在危險:傳媒工作者在報道時應盡力減少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要尊重自殺事主及家人的私隱,避免增添他們的傷痛,避免向自殺死者所屬的群體(包括網上群組)、居住的地方貼標籤,造成污名化,令他們承受重的心理壓力。[3]

2)在選題與編輯方面: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重大公眾關注的事件,避免將自殺新聞刊於頭版或傳媒網站首頁,盡量避免使用特大字體標題;另外,亦應避免自殺方法或單一自殺原因放在標題上。[4]

3報道內容方面:避免詳述自殺方式、過程,及如何獲取自殺工具之細節;避免將自殺原因簡單化。[5]

4)圖片及影像:因為受眾廣泛,避免刊登自殺者相片,如涉及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相片,宜採用「打格仔」方式淡化;避免標籤自殺地點為自殺熱點;避免以設計圖片及動畫去描述自殺方法、過程、場景(與自殺相關的設計動畫亦應避免)。[6]

5)網站方面:避免把自殺新聞列為網站首頁及推薦熱點;避免在自殺新聞之間建立相關鏈接。反之應將自殺新聞鏈接到相關防止自殺團體或精神健康服務網站。[7]

列出有關原則及建議,是因為筆者於網上看到不少報道,都未能符合前文曾提及的部份指引。為了尊重幾位死者及他們的親人、鄰舍,並減少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避免增加情緒不穩人士的壓力,希望媒體日後在報道有關的新聞時,可以參考報道自殺新聞的指引,並作出恰當的報道。

 

延伸閱讀: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與你同行WeCare」網頁,2018年,https://wecare.csrp.hku.hk/,2018年6月20日讀取。
 


[1] 梁天偉等編:《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香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

[2]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香港: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15),網址:https://csrp.hku.hk/wp-content/uploads/2015/06/RecommendationsSuicideRep...(2018年6月20日讀取)。

[3]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5。

[4]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7。

[5] 同上。

[6]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8。

[7]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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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1/6/2018

徘徊於自由與規管的色情資訊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3/2018

早前一收費電視台的成人頻道播放了一套涉及強姦內容的色情電影,被公眾人士投訴內容過分暴力及色情,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該收費電視台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並向它發出嚴重警告。成人台是領有牌照合法播放色情內容的頻道,不少市民認為通訊局的裁決可笑及無理。

由於收費電視台需用戶主動訂購及設有密碼裝置,政府對收費電視的規管較為寬鬆,容許持牌人在提供有效防止兒童收看的措施下設立成人頻道,但其內容仍受著《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的規管。按通訊局的資料,該成人電影講述一名穿著校服的少女被擄走,在露天工地被威脅脫衣及被迫性交,過程中女角不停哭泣及被施暴者恐嚇。通訊局認為該節目劇情全涉及強姦,明顯是暴力行為,暴力的真實程度超出劇情所需,對暴力行為的描繪亦屬過長及過分詳細,因此裁定節目違返《守則》要求。由此看來,該成人頻道違規的原因不止是色情內容,而是對嚴重性暴力行為的細緻描述。

香港是一個資訊自由流通的地方,色情資訊可在一定規管下自由傳遞,規管有兩方面,其一是接收對象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內容的限制,並因應不同的媒體而受到不同的法例監管,除上文所述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外,還有《電影檢查條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和《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等。

《電影檢查條例》監管所有電影院上映的電影和發行的電影光碟。凡擬公映的影片都必須先經過「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批准,按其內容分級:第I級影片適合任何年齡人士觀看、第IIA級兒童不宜、第 IIB級青少年及兒童不宜,及只准18歲或以上人士觀看的第III級影片。第I、IIA及IIB級只屬勸諭性質,唯第III級影片的年齡限制才需強制執行。與《電視通用業務守則》一樣,第III級影片的內容也有限制,如若其內容超出可接受的範圍,必須先刪剪該等內容才可獲得上映。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管的範圍廣闊,包括可供閱讀或觀看的任何物件、錄音、以及錄有圖像的任何影片或其他紀錄,即常見的報章、雜誌、書籍,以及互聯網。條例把物品分為三類:第I類是「非淫褻非不雅」的物品,可自由發布;第II類是「不雅」物品,不得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第III類是「淫褻」物品,一律禁止發布。條例並不要求出版商將物品事先送檢,但出版商可主動提交物品與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在互聯網發布不雅物品必須附上警告字眼及年齡宣稱,而在互聯網發布淫褻物品即屬違法。

在眾多色情資訊中,法律對兒童色情的監管是最嚴厲的,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出口、發布、管有和宣傳兒童色情物品均列為刑事罪行。[1]

綜觀以上各條條例,所有超出規範的色情資訊都被禁止發布,而一般市民最容易觸犯的就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和《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網絡充斥著各種淫褻及不雅的資訊,就如上文提及「強姦」主題就是成人電影中一個常見系列,網絡還有更多更暴力、腐敗及可厭的內容,「識途老馬」自然懂得繞過法例接觸各種被禁止的資訊。當越界成為習慣,便忘記界線的存在,將違規的行為合理化,甚至「開心SHARE」各種淫褻不雅的色情資訊,有意或無意觸犯了法例而不自知。

規管色情資訊並不是打壓言論自由的「網絡廿三條」,而是出於對人性的尊重,及保護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及兒童。政府曾於2009年及2012年進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但有關修訂的工作至今仍未見任何進展。網絡世界不時出現一些被瘋傳的裸露相片及短片,引發嚴重的網絡欺凌情況。不少學校都曾出現類似情況,有學生的裸照被傳遍整個校園,對當事人做成極大的困擾,其實分享及管有相關相片的學生亦觸犯了《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

今天的青少年及兒童出生於網絡年代,色情資訊唾手可得,修訂法例有其迫切性,但法例必定跟不上科技的變遷,所以公眾教育也同樣重要,除教育公眾認識法例免墮法網之外,更要緊的是了解色情對人的傷害,學習拒絕接收和轉發色情資訊的能力,以及用同理心和人性的角度去建立對自己和他人的尊重。

 

[1] 兒童色情物品是指對兒童或被描劃為兒童的人作色情描劃的照片及影片,即明顯涉及性的行為、生殖器官、肛門範圍或女性的胸部的視像描劃。

影響力強大的#MeToo運動

郭卓靈 | 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2/2017

「#MeToo 」這標籤源於本年10月於美國幾十名女性指控一名電影公司創辦人及製作人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或性侵的事件,其後荷里活其他曾有相同遭遇的女星也相繼說出類似的經歷。在「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事件」後,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這個「#MeToo 」標籤,女演員Alyssa Milano鼓勵女性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被性侵犯的經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來有不少人,包括知名人士、男性,都曾遭受過性侵犯或性騷擾的傷害。

 

這標籤牽起的漣漪更是國際性的,不少各地名人、政黨議員也相繼被揭發曾性騷擾拍檔、下屬,侵犯者因此要道歉、甚至失去名譽及群眾的支持,可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當曾被性侵犯的受害者見到其他的受害者都能勇敢站出來,自己都可以打破沉默站出來指出罪行,並放到社交平台上發佈,其影響力真的一發不可收拾。

 

對於被侵犯者,或目擊案件者,我們一向都認為不要啞忍,要告訴可信靠的人,甚至報警。而對學生來說,他們可能還年幼,未必會有膽量去揭發事件或說出來,家長、老師、社工或朋友當察覺受害者的情緒、行為有異,都可以關心他們,鼓勵他們把發生的事件說出來,並將侵犯者繩之於法。

 

能夠站出來說自己曾受傷害,是一種勇敢的表現,但究竟要在哪裡說出這些經歷?說多少?面對著可以信任的人或執法者,我們當然建議可以勇敢地直說一切,讓自己的傷害、不快、被侵犯經過,可以被了解、記錄,令侵犯者得到相應的懲處,自己的傷口不用自己獨自承受,這當然最理想。

 

勇敢站出來抵制性騷擾及性侵犯的事件,阻止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繼續在社會發生是值得欣賞的。但互聯網、社交媒體,在這個公眾平台說出自己被侵犯的經歷,情況就好像拿著一個「大聲公」,向公眾說出一些極隱私的事,這些聽眾/觀眾什麼人都有,既有心地善良的,也可能有惡毒心腸、落井下石的人,真的不知道會收到怎樣的回應,部份網民未必會如你的朋友般會關心、幫助、體恤你的難處及情緒,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或批評可能會對受害人做成二次傷害 (因為FB產生的控訴力愈大,對自己的殺傷力亦可能愈大),因此,互聯網並非一個理想的地方去詳細公開受性侵犯的經歷。

 

即使受害者們認為在網絡上公開說出「#MeToo 」面對過去的傷害並無不妥,也實在沒有必要把受侵犯的經過在社交媒體中說得巨細無遺,免得被人任意消費。

而作為網民,如見到有受害者站出來,也應該尊重他們的分享,無論分享得多與少,也不必去追問太多或作出推敲,甚至群起去欺凌被指為性侵犯的人,對性侵犯者最好的懲罰就是將其繩之於法。我們應該鼓勵受害人去尋求警方或可信賴的人協助,讓埋藏在心底的傷口可以平復,讓事情可以早日告一段落。

 

據網上資料,這場運動已伸延至世界多達八十多個國家,希望藉著這運動讓大家了解性騷擾、性侵犯事件可以在任何地方發生,不能無視事件對人的傷害,亦讓人有勇氣去指出罪行。而不同的機構、各地的政府部門都應開始正視問題及改善措施、政策,對各方都能作出保障,不再容讓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繼續在社會發生。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5-12-2017

與精神病康復者同行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13/11/2017

根據《香港精神健康調查2010-2013》,本港年齡介乎16至75歲的華裔成人當中,一般精神病的患病率為13.3%,而醫管局每年治療的精神病患者人數,由2011至2012年度的187,000人,增至2015至2016的226,000人。[1]精神病已成為香港的都市病,我們身邊的家人、朋友、同事甚至自己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精神病的困擾。

基督教愛協團契(下稱:愛協)是一所服事精神病康復者的基督教機構,自1989年,由一位精神病康復者及院牧開始發展,至今已有20個小組,分散在香港各區聚會。除一般康復者小組外,亦有專為青少年而設的青少年組,及為康復者家人而設的家屬組。愛協的小組如一般教會團契相似,有祈禱會、詩歌敬拜、及不同主題的週會。機構的程序幹事王錦洪先生表示,小組的目的是讓組員能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空間彼此分享,互相支持。小組內雖然有導師及義工的協助,但愛協小組的宗旨並非由上而下的導師主導,而是由組員出發的互助模式,期望組員之間彼此建立關係,互相關顧。

康復者不是一個個案編號,而是活生生的人。王先生表示,愛協關注的是組員的全人關顧,因此機構內有不同跨專業的工作小組,為組員提供身心靈社四方面的服務:由精神科醫生、護士、職業治療師及社工等專業組成的輔導組,為有需要的組員召開跨專業的個案研討,提供意見協助他們面對困擾;又有由牧師帶領的靈牧組,關心組員靈命層面的需要;亦會舉辦不同的戶外活動及興趣班讓組員發展社交及專長等。

Tony是一位謙虛有禮的愛協組員,他在22歲時精神分裂症病發,康復後在職業治療師介紹下在愛協做義工,之後二十多年來一直參加小組。Tony在愛協中感受到同工及組員的關心,因為小組組員都是康復者,能容易明白到大家面對的困難及處境,他更感謝愛協的輔助就業安排,介紹他到一所長者中心擔任活動助理的工作。除了愛協小組外,Tony亦有參與一般教會的聚會,教會弟兄姊妹亦知道他是康復者的身份。因為病患帶來的限制,讓他自覺能力比其他人不足,而弟兄姊妹亦難明白康復者受精神困擾下的處境和感受,所以他坦言在教會內感到自卑及孤單。與此同時,他亦有參與一個專為傷健人士而設的崇拜,可能因為參加者各有不同的限制,這反而令他感覺更為安心。

Tony的分享值得我們反思一下,到底教會是否能成為一個讓精神病康復者安心的地方呢?愛協同工王先生指出,香港教會普遍對精神病缺乏認識、未能牧養到精神病康復者,未能讓他們感到被重視,而慢慢流失。王先生慨嘆有時連向教會借地方開小組也遇到困難,因教會擔心組員最終留在教會的話,教會未必有能力牧養到他們,而會眾亦未做好準備接待他們。

明光社

社會人士普遍對精神病感到陌生,有見及此愛協定期舉辦名為「飛越迷牆」的認識精神病講座。Eppie六年前參加了「飛越迷牆」課程,及後更擔任愛協義工,參與康復者小組負責帶團契週會、關心組員的工作。起初她也不懂如何關心小組組員,幸得經驗豐富的愛協同工帶領,才一步一步學習有關的技巧。對她來說,康復者都是一群純真可愛的朋友,有時他們說話會比較跳躍,但你只要用心聆聽,說出他們想表達的重點,他們就會很高興,因為你能明白他們的感受。Eppie認為做義工是一個自我學習的過程,她十分認同愛協組員互助的模式,因為她觀察到小組內組員的互動,才能令康復者得到最大的幫助。

教會的大門應該是向所有人開放,歡迎任何人進來認識神,但因著對精神病的誤解及陌生,大家有意無意間會避開了與精神病人及康復者的接觸,讓他們更感到被社會孤立。王先生提醒我們首先不要取笑他們,以包容尊重的態度來接納他們。他表示康復者的思想會比較負面,我們回應時不要將自己的想法加在他們身上,宜利用同理心作出適當回應。王先生強調愛協並不是要成為一所精神病康復者的教會,他們的目標是讓康復者融入一般教會當中。因此,愛協十分歡迎教會邀請他們主領有關精神健康的崇拜、主日學及專題講座,增加弟兄姊妹對精神病的認識,協助教會成為一所能接納、牧養精神病康復者的教會,讓康復者能融入教會,並建立良好的教會生活。


[1] 香港政府食物及衞生局,《精神健康檢討報告》(香港:香港政府食物及衞生局,2017),頁3。

 

小心於網絡所發表的言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9/2017

在社交媒體、即時通訊的環境中,我們彷彿可以暢所欲言,因為說甚麼似乎都沒有限制,亦看不到對方的即時反應,或可能造成的影響。但事實上,我們一時的衝「手」而出,寫了出來的說話,可能對接收者造成很大的衝擊,又或者收看者真的會去相信、去行動。不少網絡中出現的暴力或欺凌,很多時就是因為你一言我一語的評論、回應,未有顧及當事人的感受。自己以為開玩笑,結果卻可能鑄成大錯。

美國就曾發生一宗案件,一名少女曾多次發短訊慫恿男友自殺,其男友同年被發現在車內中一氧化碳毒死亡。少女結果被判過失殺人罪成立,面臨最高監禁20年。她發的短訊慫恿當時18歲的男友自殺,「鼓勵」他結束自己的生命。少年法庭法官直斥該少女行為「魯莽」,形容其文字充滿惡意,認為她原本可以挽救男友的生命。

事件令人深思,當我們習慣即時以網絡溝通,隨時以溝通工具互傳資訊,我們會否連一些同理心,嘗試體會對方情感的能力都會失去?是時候多點放下手機、電腦,多點親身接觸親友,面對面分享大家的悲與喜吧。

 

 

桃心胸的熱潮與色情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1/08/2017

今時今日,要在網上呃like談何容易,除非所展示的讓人目瞪口呆,引起連連迴響。近日內地女網民興起新潮流,繼早前令女士躍躍欲試要證明自己能穩站潮流之內的「A4腰」及「iPhone腿」後,再有「桃心胸」的出現。所謂的桃心胸,是指女性赤裸上身,以手指掩蓋乳頭位置然後在胸部擠出心形。帖子一出,隨即引起廣傳及熱論,更有人在相關照片標註朋友接受挑戰。

據說內地一位「網紅」為了要增加直播的觀看數字,在鏡頭前做出這樣的「挑戰」,最後雖然被檢舉,但還是火速地在網絡世界傳開。雖然不知道她存在著甚麼心態,然而不難看到的是今天一些女性已不介意在網絡世界中裸露身體,甚至做出標奇立異的行為,為了吸引朋友或陌生人「路過給讚」,可能最後獲青睞而賺錢。大概以個人能力、美善性格等得到的自我肯定似乎已不受即食世代所重視,轉而以搶眼球、獲讚或點擊數字以判斷自我的價值。

事實上曾有內地新媒體女性網絡創辦人表示那些網紅的一舉一動會令女性受一種標準化、而且非常苛刻的身體跟容貌的標準所影響;並且誤以為是成功的捷徑而積極模仿。然而大家都明白網絡世界的生態就是要新鮮、要努力不斷提供吸引人注意的新點子,因而昨天有A4腰,今天有桃心胸,明天又不知道會有甚麼。但可以想像的是,網絡只會不斷有人推陳出新,層出不窮地出現更多令人瞠目結舌的行為和表演。

常說,一個人的價值不應建基在身體上,更不應建基在別人的評價上;而是應該學懂欣賞自己的優點。可是活在今天充斥著塑身整形的消費意識裡,追求所謂的「完美」身段、展示成果已成常態,甚至成為用以比併、自傲的途徑,坦露已再沒有甚麼顧忌,再加上網絡的資訊傳遞沒有監管,因而想看甚麼都有,只要有人願意。甚麼女神,甚麼網紅,彷彿成為了帶領色情潮流的另一股趨勢,重點是以挑戰或潮流的假象作包裝,使一眾要緊貼潮流、證明自己前衛與大膽的女性紛紛模仿。

桃心胸照片不斷在網海中出現,男網民表示享受「福利」,老實說,年輕女性的胴體的確令人難以抗拒,更何況是裸露的胴體?到底女性應如何拒絕出賣身體以換取所謂的「欣賞」與「價值」,如何讓自己不被色情幌子拖著走;男性可否拒絕那些「福利」,使自己成為尊重女性的人?誠然要實踐兩性彼此尊重,是兩性都有的責任,男性要學會勿以猥褻的心態看待女性,同時女性亦要懂得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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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8月24日

面對寒冬要轉型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與行動)
20/07/2017

近來又有傳媒集團因為紙媒寒冬而被迫要壯士斷臂,把自己創立而曾具有江湖地位的「兒子」賣出……見著紙媒一份份、一本本的倒下、賣盤,不禁令人感到可惜。

集八卦消閒、報道時事於一身的流行雜誌,面對網絡的發展及網民的習慣改變,市場的情況也就改變了。不是讀者八卦的心態改變了,而是這些資訊在網絡已經太多,而且很多藝人還會使用社交媒體親自向大家分享、直播。我們拿著手機於無聊時,手指往上掃,碌呀碌呀,無數報道及短片都可以看到,八卦新聞、爆料文章在大家眼中的價值還有多少? 而時間方面,我們還需等一星期一次才可看到的八卦新聞嗎?經過編採和印刷,再運送到報攤,很多都已過時了吧……

而新聞時事方面,網民已習慣了可以即時知道,以便可以緊貼現況。當拿起每天出版的報章都已經變得有點麻煩,看到的內容都覺得「昨天不是已在網上看過了嗎?」的時候,雜誌的時事報道,或被娛樂化的報道可以給我們甚麼價值?

面對新時代科技及市場的改變,要不就是適應它,另覓轉型新方向,要不就是放手。放手容易轉型難,傳媒要繼續生存,就要細察讀者的偏好與習慣,亦要令自己變得有價值。如要比快,紙媒與網媒比,實在輸蝕(快,不是不好,但傳媒畢竟有其責任要報道有質素的新聞,若為了快而缺少查證,犠牲其準確性,實在連自己的公信力也輸掉!)而且當大家都在報道類似的內容,或是不盡不實的內容,又有何獨特或如何可以顯出其價值?

反觀,如果可將紙媒的缺點變為優點,以時間專心做好人物專訪、對時事作深度的調查、專業的分析等,為讀者提供獨有的資訊,而且在排版設計上花心思,這才會讓人感到付出是值得的。

記者是一種專業,應有其操守、有其底線、有其對社會的責任及影響力,與一般人在網上隨時上載在的隨意分享應是不同的。作為讀者/網民,無論在紙媒或網媒所看到的專業報道,每一篇報道都是記者們花了心力、功夫去採訪與編撰,他們都需要生存和值得尊重。如該媒體的報道手法是你所認同的話,除了在社交媒體中轉載分享外,請付款購買,或給它們經費上的支持,讓它們可以繼續營運下去。若所有良幣皆被劣幣驅逐,損失的將是普羅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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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7月20日

政治正確的「無」親節

張勇傑 | 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5/2017

剛過去的禮拜日是母親節,相信不少人都會送母親一份小禮物,一家人整整齊齊地食飯。朋友兒子就讀的學校送了一枝康乃馨給學生,讓小朋友能轉贈與母親,教導小朋友要向母親表示愛意,但加拿大及澳洲卻有小學決定取消母親節及父親節的慶祝活動。

加拿大卑詩省一間小學表示校內有來自非傳統家庭的學生,為尊重多元家庭,學校不會安排學生製作母親節及父親節的禮物,並鼓勵家長在自己的家庭慶祝此節日;而澳洲墨爾本一間小學為了突顯家庭中所有「照顧者」的重要性,所以決定以「國際家庭日」取代母親節及父親節。

學校的決定引起家長強烈不滿,批評這是學校矯枉過正的政治正確行為。在尊重多元的旗幟下,父母親淪為照顧者,無視兩代之間血濃於水的緊密性。另外,亦因為「父親」及「母親」的稱謂對非傳統家庭的學生帶來「歧視」及「傷害」,所以用「家長」取代,以淡化父母親的性別身份,最終父親母親成為「佛地魔」——一個大家都知道但不敢說出來的名字。

但與此同時,學校又真的有來自單親家庭、跨代家庭、同性戀家庭等非傳統家庭的學生,父親節及母親節對他們來說可能做成迷惑、傷痛或憤怒。老師需要多了解學生的家庭背景,在活動時可鼓勵學生將心意轉向家族中其他關心自己的長輩,如祖母及姨姨,並教導學校尊重不同家庭背景的同學。但因此而將父親節及母親節一併取消,對學校來說是最簡單的處理方法,卻只會像是把洗澡水跟嬰兒一起倒掉般,將慶祝父親節及母親節的美好初衷一併棄掉。

我們最需要對母親節反思的,不是尊重多元的問題,而是消費主義下母親節意義被扭曲的情況。要對母親表達敬意,不在乎禮物的價格,更不限於某月某日。老土的一句:天天都是母親節,不是「無」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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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