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無限擴大的網絡欺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6/03/2025

網絡知名人士一犯錯,便會引發批評,知名度愈高,危機愈大,引發公關災難的機會也愈高。公關災難一旦出現,引來的除了有反對聲音,嚴重的更會引發網絡欺凌。過去兩三個星期,香港一些網民的確「花生食盡」,先是一名風格幽默、外號混血肥仔的KOL被爆疑與第三者約會,隨後涉事人分別發出聲明向網民交代事件,不少網民發揮「偵探般精神」,開始尋找事件的來龍去脈,即以往在節目中已經有蛛絲馬跡等等。在這段期間,相信不論男方、女方以及疑似的第三者都受到一定程度的精神困擾,除了要應付私人事務,更要面對素未謀面網民的連串質疑。

不過,事件發生大約兩個星期後又爆出另一單傳聞,一名已婚的健身教練被太太發現出軌,而出軌對象便是當紅YouTube頻道「小薯茄」其中一位成員的妹妹。小薯茄為事件發聲明,又在回應傳媒的查詢時表明,涉事者並非其頻道的成員。但因涉事者的姐姐是頻道的成員,令事件造成很大反響,甚至有網民說,這單出軌傳聞救了混血肥仔。該健身教練的行為被其太太於社交媒體公諸於世,後來,該名太太亦被網民起底,翻出當年帖文,指她認識健身教練時,也向當時男友派了綠帽。在數天之中,涉事者及其牽扯到的小薯茄連日遭到謾罵,出軌的當事人更不用說。

未幾,被指責的健身教練被發現在家中燒炭自殺,遭友人發現報警,他被送院搶救後,並沒有生命危險。此事見報後,亦有人不遺餘力開帖文繼續追擊。網絡欺凌的威力在於,有些陌生人一路「食花生」,一路發表人身攻擊的言論,他們對涉事者的感受、生死都漠不關心,而事實上,出軌這種事情被披露上網,相關人士有機會已經被社會性謀殺。有些人選擇繼續追擊,這種他人愈痛苦自己愈快樂的病態心理,造就了可怕的網絡欺凌。我想,相關人士若再次看見攻擊自己的帖文,也許會有像置身地獄的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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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可以一生一世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7/02/2025
專欄:好書推介

《怎可以一生一世》由資深婚姻輔導員霍玉蓮所撰寫,當中描寫了後現代愛情觀如何墮落,以及指出真實的愛情不是透過花言巧語,而是真實的為對方著想才能建構。愛情所需要的是一些高尚的特質,這些特質告訴我們,唯獨捨棄自我中心,才能進入真真正正的愛情關係。

作者嘗試批判曾經一度流行的「愛情語錄」,指出它們其實只是一堆虛無的愛情符號。例如「不求天長地久,但求曾經擁有」,它否定了愛情的恆久性,並且為這種不負責任的講法增添了浪漫感。有些戀人不敢奢望白頭到老的愛情,所以關係只停留於感官上的刺激,正因渴望著真實的愛情,又不敢祈求,此浪漫氣氛似乎緩解了某種失落感。不過,就此來說,後現代的愛情觀卻將這些「愛情語錄」轉化為情場浪子的免死金牌,就如一個男孩(渣男)有多個伴侶,跟她們有過親密關係,之後不想再與她們有瓜葛,便向她們說:「愛情不需要永恆的,擁有過就夠了。」

後現代的愛情觀,讓人追求感覺多於責任,經歷過這些感情,卻產生了一種名為「愛無能」的疾病。作者引用了《世紀末城市心》一書的一句話:「世紀末城市人最大的病態便是太多的性,太少的愛。」這也符合現在不少人對愛情的想像,只有約炮、一夜情、朋友間的性愛、性愛次數的比拼,卻沒有靈魂之間交談的機會,令愛漸漸變得不可能。

作者指出,性行為可以是生物性衝動,可以成為緊張矛盾及鬱悶的宣洩,但愛的情操卻依仗人內心心靈的富足。只要有留意新聞或網絡熱話,大家對於現代愛與性的混亂都不會感到陌生,有男性網紅懷疑拋棄妻女出軌,也有人結婚三個月便與其他女性發生性行為。後現代愛情的一切弊病,世人都看在眼裡,包括小朋友、青少年、以及對愛情失去希望的人。《怎可以一生一世》提醒了讀者後現代看似便利的愛情觀引發的連串問題,為愛情觀診脈,也為渴望愛情的人提供了一個方向;如果還在尋尋覓覓,不要緊,等待一下沒有問題,最重要是不要往錯誤的方向走。

「我最喜愛」又豈會客觀?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2/01/2025

昨日,男子組合MIRROR成員姜濤在《2024年度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中奪得「我最喜愛的男歌手」獎項,亦憑著《好得太過份》一曲以4807票奪得「我最喜愛的歌曲大獎」,票數大幅拋離其他入圍歌曲,而姜濤亦是連續五年奪得歌曲大獎,追平張學友和陳奕迅的紀錄。不過,姜濤在講獲獎感言時竟然說:「……又要俾人鬧啦!」在唱完其得獎歌曲後,他又笑著說:「而家打緊字嘅人,如果想鬧我嘅,口下留情。」他的這兩番說話似乎道出了他經常被鬧的現況。

姜濤在過去的時間,先後引起過一些公關災難,由網絡公審事件到與男子音樂組合JFYT成員床哥之間的爭拗,姜濤在過程中成為箭靶,不斷遭受形形式式的人身攻擊。近來「全球百大型男2024」排名出爐,姜濤排名第二位,僅排在「雷神」Chris Hemsworth之後,後來又因而被不少網民冷嘲熱諷,更紛紛貼上捕捉其「醜態」、「胖態」的相片合集,以取笑姜濤。在「叱咤」頒獎禮後,至今網上已出現不少對他人身攻擊的留言,當然相信姜濤自己也有想像過如此畫面,才會在感言中講出以上的說話,其實他在頒獎禮上獻唱期間,也出現了眼神驚慌、不敢直視觀眾等情況。

事實上,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禮從來都是憑藉投票結果去頒獎給歌手和組合,而民眾的投票準則也很難客觀,即不會是完全根據歌手的唱功以及舞蹈技巧來評分,如果要如此相對客觀的評分,便需要由專業人士來評核,得出「唱歌技巧獎」,而不是「我最喜愛獎」了。先不評論姜濤本人是否唱功了得,最具體的事實就是他獲得大部份選票的支持,如果要說這不公平,應由另一歌手奪獎的話,這只是一個輸打贏要的說法,誠如鄭秀文所述的,其實結果「彰顯投票的意義」。另外,有人對姜濤進行多番人身攻擊,這只是低端的網絡欺凌,而「喜愛」一個人,怎會介意其肥胖與否呢?更何況,造成肥胖的原因也不必然是因為他不自律呢!

雙雙出軌的背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24

11月初,一對頻道訂閱人數有100萬的YouTuber夫婦被爆出軌。根據網絡上的資料,先是一名內地女畫家發出了一則社交媒體帖文,標籤了已婚網紅Ryu的Instagram賬號,男方因此被指有出軌行為。當輿論都替Ryu的太太Yuma抱不平時,卻又被爆出原來Yuma在丈夫出軌前,已跟丈夫的好友、同是YouTuber的日本同鄉Tommy出軌,更要丈夫自行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此時,輿論便來一個180度的轉向,大部份人開始痛罵Yuma。故事進展到現在,涉事人紛紛發表道歉帖文,更變成Yuma想要挽回跟丈夫的關係,但丈夫對畫家的感情已不能自拔。在這件事上,誰對誰錯,作為一個局外人,實在難以判斷,或許也根本沒有對錯可分。

在討論愛情與婚姻關係時,總離不開愛情三角理論。理論指,完整或完全的愛,就是激情(passion)、親密(intimacy)以及承諾(commitment)的結合,少了其中之一個元素,關係便難以持久,也容易出現婚外情一類的問題。其中激情這個元素,在熱戀期時二人的感受尤為強烈,但在數個月至一年後,這種強烈的感受會隨著時間而遞減,而親密以及承諾則會透過更多深入的交流以及會隨著年日而增加,情況就如老夫老妻即使失去了激情,他們仍能維持他們的婚姻。話雖如此,但人是喜歡追求刺激與激情的生物,在情感關係中往往需要自律才能有效維持婚姻。

在上文提及的YouTuber出軌事件中,假如事件真的像報道中所說,先是女方想追求新的激情,所以在出軌後想要與丈夫拉遠距離,讓他自己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這會令二人之間的親密也消失。在疏遠丈夫後,女方還要指出自己心裡無法控制地渴望著第三者,這讓夫婦間的承諾也頓然被拆毀。在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中維持了一段時間後,男方也發展了婚外情。

按事件來說,似乎是先出軌者的責任較大,但無論如何,夫婦二人在心動與忠誠之間都選擇了心動,順應了人類追求激情的本能。這令筆者想起康德談論自由時說過,能夠抑制自己不去做不應該的行為,這才是身為人的尊嚴,《被討厭的勇氣》一書則這樣描述慾望與自由:順著慾望過日子就如一顆從坡道上滾落的石頭一樣,只能自然滾落,但真正的自由是能讓石頭停下或在坡道上往上爬,有對抗慾望的能力。有人因為女方是日本人,就說她繼承了日本人出軌的基因,但事實上,任何人在情感關係上如果不懂得自律,只會順應著自己的慾望,便得面對關係破裂的苦果。出軌,並不是日本人的專利,不要等到失去時才懂得珍惜。

家長監護能令社交媒體變得安全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0/11/2024

Meta在今年9月宣佈,旗下的社交媒體平台Instagram(IG)將加入家長監護的功能,18歲以下的用戶,其賬號會被預設成不公開,用戶只能接收他們已追蹤賬號或聯絡人的訊息。如果13歲至15歲用戶想更改以上的設定,就必須要加入一位成年家長或監護人的戶口,由家長替他們更改設定。家長或監護人可使用監護功能,看到青少年發訊息給甚麼人,亦可檢視他們的使用時間。同時,Meta亦針對未滿16歲用戶的情況,在其頁面隱藏敏感內容(如自殘、近乎裸露),減少這些資訊對青少年的影響。[1]

社交媒體平台引發的問題有很多,但問題很少獲認真處理,特別是青少年使用相關平台時所產生的問題,更甚的是,問題有被故意放任的情況,這都對下一代影響深遠。美國在2023年就有30多個州份提出訴訟,指控Meta公司利用演算法引致青少年沉迷使用該公司的社交媒體平台,令青少年的身心都受到不良影響。[2]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於2023年進行的調查,分別有59%及60%的13至17歲美國青少年使用Instagram和Snapchat,[3] 在台灣,社交媒體平台Threads(台灣網友稱為「脆」)曾引發非常大的關注,不少用戶最初可能只在Threads開了戶口並沒有常常使用,但只要他們留下非常爆炸的留言,Threads連動了IG和facebook戶口,就會吸引人前往Threads,並匯合成一個很多人看的帖子。[4]

另一宗由美國新墨西哥州提出的訴訟,指控Meta保護兒童不力,案中揭露了在Meta的一些內部文件中,記錄了該公司根本就打算要「攻佔」兒童巿場,希望旗下的即時通訊工具成為最受兒童和青少年歡迎的工具,並且為了保持競爭力而減低對不良訊息的過濾。在另一份2021年的內部報告中亦顯示,估計每天就有10萬名兒童在Meta的通訊平台中收到性騷擾的訊息,當中甚至會有露骨的內容,例如性器官的大特寫照片。[5]

不少青少年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學習不同的東西,但卻做了很多恨錯難返的決定青少年期的孩子希望得到身份的認同,社交媒體中的網友容易給予他們力量和支持,不過如果誤交損友,學習了以不良方式去獲取身份認同,例如透過減肥達到所謂的美,加入極端組織和認同某種危險的思想,甚至以自殘來獲取別人的支持等等,最後只會令孩子誤入歧途。監察傳媒的機構大多認為青少年在16歲前非必要也不宜接觸社交媒體平台,可惜隨著孩子的成長,或因著家長貪方便,在小學階段就給孩子用手機,並讓他們可以自由下載軟件,即使有設立一些使用規則也不容易要求孩子完全遵守,變相就讓孩子暴露在危險之中。

撇除家長和孩子的問題,社交媒體平台也承認自己控制不了平台上的內容。社交媒體平台本質就是提供平台讓人分享資訊,營運者並非內容的提供者,平台只提供一個地方供不同的用戶以文字、聲音、影像等方法,去表達自己的想法。惟過程中不少人為了增加點擊率,利用社交媒體平台演算法的規則,吸引更多的點擊率,這些引人注目的內容,往往利用譁眾取寵的標題,或者是非常極端的言論,吸引人去點擊。又因著不同平台上載內容的限制,例如IG比較側重圖像,Threads則較側重短文字,一張圖或一段短文,可以有很多詮釋的空間,結果只要內容極具煽動性,夠火爆,便會引起爭論,而爭議愈多的帖文,受加乘效應影響,就會令該帖文成功佔領不少用戶頁面的開首位置,也會令它有更多機會讓人去閱讀、點讚及留言。

因為內容具煽動性,容易掀起網絡罵戰,爭論一旦升級很多人都會受到影響。在Threads不少人可以隨意用不同的身份來留言,內容更可以引發網絡欺凌、人身攻擊,而當中涉及的人除了可能是素未謀面的網友,也有可能是真實認識的朋友,這樣產生的傷害就更大。[6]

此外,以往常見的網絡騙案,透過IG等社交媒體平台,騙徒可以與青少年進入私人討論區,他們以利誘的方式欺騙受害人,最終騙財騙色的案件仍然時有發生。雖然家長監護功能可以令家長知道孩子和誰在私聊,但卻不能知道他們聊天的內容。事實上當成年人也會跌落這種陷阱時,青少年單獨面對有關情況就會感到更無助,即使家長、社工、老師知道孩子出了事,但因為事件是在網上發生亦難以追究,他們亦只能感到束手無策。[7]

未來我們是不難想像,社交媒體必然成為下一代生活中一個重要的部份,家長、老師有責任首先裝備自己,去教育孩子理性分析當中內容,同時要學習負責任地發佈內容和留言,以致社交媒體可以成為一個能幫助孩子正面成長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充滿負能量,或者互相攻擊的地方。同時,社會有責任倡議政策,加強監管社交媒體平台的公司,要求他們改善技術,減少平台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


[1]  Liv McMahon et al., “Instagram boosts privacy and parental control on teen accounts,” BBC,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17, 2024, https://www.bbc.co.uk/news/articles/c77x44zplkyo.

[2]  Craig Hale, “Meta could be hit with lawsuits over social media harm for teens,” TechRadar, last modified October 16, 2024, https://www.techradar.com/pro/meta-could-be-hit-with-lawsuits-over-social-media-harm-for-teens.

[3] “Teens, Social Media and Technology 2023,”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1, 2023, https://www.pewresearch.org/internet/2023/12/11/teens-social-media-and-technology-2023/.

[4] 隋昱嬋:〈Threads在紅什麼,台灣人超瘋「脆」引起祖克柏關注?〉,數位時代,網站:https://www.bnext.com.tw/story/16/why-threads-so-popular-taiwan(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1月6日)。

[5] Morgan Sung and Amanda Silberling, “Unredacted Meta documents reveal ‘historical reluctance’ to protect children,” TechCrunch, last modified January 17, 2024, https://techcrunch.com/2024/01/17/unredacted-meta-documents-reveal-historical-reluctance-to-protect-children-new-mexico-lawsuit/.

[6] “Why do people troll and what can you do about it?” BBC, last modified November, 2019, https://www.bbc.co.uk/bitesize/articles/zfmkrj6.

[7] Maria Zaccaro, “Online grooming: Mum calls on government for more help,” BBC, last modified November 9, 2022, https://www.bbc.co.uk/news/uk-england-62506481.

被人忽視的受苦面容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30/05/2024

有關「面容」的倫理性概念來自法國哲學家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他認為「面容」是「他者」最具倫理性的展現,也能最直接對他者作出倫理呼喚。「面容」(le visage)不能被人完全客觀地觀察和研究,因為在它背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人的面容不僅代表他者的超越性,它還帶著一種脆弱性,這種脆弱產生了一種權威,使人順從他的命令,這種命令就是從臉上傳達出的道德命令。而正因為臉「不是一種力量,而是權威」,所以人也可以拒絕接受由臉提出的要求,它沒有制裁的能力,暴力行為也會因此而出現。[1]

不過,很多時候暴力行為的出現,並非因為拒絕他人面容發出的道德命令,而是因為看不見,拒絕、逃避看見他人的面容。例如現今不少社交往來活動停留在網絡上進行,用電話訊息提出分手,更甚的是網絡欺凌的發生,全都是在網絡世界裡進行,人們根本看不見他人「正在受苦的面容」。筆者就著現實社交、網絡文化、短訊分手文化,探討有關「面容」這個課題。

真實社交需要面對的問題

現實的社交之所以顯得困難,在於那一種即時性,就是面對他人之面容時,需要作出即時的回應。相反,網絡上的溝通之所以受歡迎,在於訊息往來之間能夠有足夠的空間思考以及不需要顧慮到對方展露出來的面容。常言道:「做人要識得睇人眉頭眼額」,與人交談時,也要觀察別人的「面色」,需要懂得「閱讀空氣」,這一切一切在面對面社交時都顯得非常重要。若然一個人不懂得觀察別人「眉頭眼額」,不懂得閱讀空氣,這個人自然會被視為不夠成熟、不顧及別人感受等等。然而網絡世界中的溝通,又正正因為沒有面容的輔助,單純的文字表達往往會引發誤會,一句句子失去了表情與語氣的輔助,帶出來的感覺可以是差天共地,因為文字的本身是客觀地呈現,而解讀的動作卻是一個主觀的感覺。[2]

在面對面的社交中,他者的面容不斷發出命令,所以人們需要時刻察言觀色,當然,這是一個基於互相尊重的相處模式,因為尊重,所以會被對方面容的權威壓制,而對方尊重自己的時候,都會被自己的面容所影響。然而暴力的出現,在於有些人無視他人正在受苦的面容,亦拒絕從面容中發出的命令,諸如家庭暴力、校園欺凌都是經典的例子,特別是一些人在他人流露著非常痛苦的表情時,依然選擇做出傷害別人的行為,這類的欺凌行為過往亦在不少新聞出現過。列維納斯就指出,對他人的忽視、無視以及奴役等的行為,都是高舉自我的行為。[3] 而真實面向他人的溝通以及關係的建立,是需要以他人為中心。

網絡欺凌為何比現實的欺凌更多?

列維納斯是一個20世紀的哲學家,他未對人類在網絡世界中的倫理實踐提出過任何意見,但這是否意味著「面向他者」的倫理責任不適用於網絡世界呢?他的倫理學強調對他人的責任與關懷,反觀在網絡的世界中,人可以不露面地交流發言,隔空對話令人看不到對方的身體語言、表情、語氣,人的身體在其中缺席,這固然會造成某些問題,而在了解到網絡欺凌的發生與其規模以後,我們就會知道在倫理的面向中,人缺少了很多機會甚至不再看得見他人真實的痛苦。

在此,筆者用近期較大規模的網絡欺凌事件——籃球教練私密照流出的事件作為例子說明:

事件發生於本年2月下旬,某討論區忽然流傳一間中學的一名籃球教練與一名女學生的私密照片,該籃球教練隨後被學校解僱,警察亦作跟進調查,因當中涉及「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的違法行為。[4] 及後,大部份的討論區都將有關私密照片的帖子刪除。筆者不打算討論拍攝私密照片或公開他人私隱的道德問題,而是想探討事件引申出來的網絡欺凌問題。

事件一出,許多參與討論的網民最關注的就只有一件事,這件事並不是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人有否被制裁,而是詢問其他人有沒有更多的圖片和影片可以供其觀賞,事到如今,即使在搜尋引擎打入與事件相關的字眼,仍會發現有些結果會顯示了「圖」、「影片」以及「backup」(備份)一類字眼。在網絡文化中,這是正常的反應,因為當中的匿名性,導致更多的人不需要顧慮自己的身份,詢問的時候,也不需要擔心別人知道自己是誰,可以盡情展現自己的私慾。甚至有人為了獲得更多人follow(追蹤)其社交媒體賬戶,以自己可以提供影片為餌誘,指出只要有足夠的followers(追蹤者),就會公開影片,這種舉動惹來網民圍攻,認為此人的做法不道德。

事件發酵了一段時間,網民為了索取更多的圖片和影片無所不用其極,為了得到followers也令道德操守沒有下限。一開始發佈影像的人其動機不明,不過後來引發了更多對當事人的網絡欺凌,沒有人想要去探討當事人的心理狀況,全因討論事件的人看不見受害者正在受苦的面容」,所以想要索取影像的人、想要獲得追蹤人數的人,他們不會有壓力,因為他們看到的只有自己。這也是為何網絡欺凌的規模異常的大,因為受害者的痛苦不會即時反映給參與欺凌的人、分享影像的人看。若然人們能夠看見受害者面容所發出的道德命令,相信欺凌的狀況會有所減少。這種面容展現的脆弱性,如同將:「你不可殺人」(Thou shalt not kill)刻在面上,並將這個道德命令傳遞給人們。[5]

情感關係中的面容

現代人的情感關係中,很多時候分手都是以短訊來進行,發放一個分手短訊,然後從此不見。根據台灣一項有關分手議題的調查,結果顯示受訪的大專生主動提出分手一方的五大分手方式分別是:「分手簡訊」(41%)、「約出來當面談」(32%)、「透過電話分手」(18%)、「對方直接斷聯、消失」(8%)及「由他人轉達」(1%)。而被分手一方的受訪大專生當中,有50%曾被「分手簡訊」告知、17%「透過電話分手」,「約出來當面談」只有16%,「對方直接斷聯、消失」則有9%。[6]

其實,人們普遍都會認為,「約出來當面談」才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縱然未必是一個最舒服的方式。若然一段關係是認真的(或者曾經認真過),面對面時才能感受到對方的情感,透過了解對方面部、言語、身體反應來做一個最後的了結,是對關係負責任的行為。而透過「分手短訊」來分手,感覺就是不想面對對方的情緒,就用一則短訊來打發對方,這是一種不太負責任的行為。[7]

「分手」本身是一個重要的決定,一段親密關係,竟用「短訊」來結束,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不過這也符合現今「即食戀愛」的文化,認真的愛情也因而變得可貴。如果發出「分手短訊」的人是認真看待一段關係,這樣做其實是一種逃避面對他人「面容」的做法,「分手」普遍都是一件傷心事,面對面交談必然要面對對方脆弱的「面容」不斷發出的道德命令,這會令提出分手的人不忍心作出一個如此沉重的決定,期間亦會有許多不同的情緒湧現,故此,面對面地提出分開,其實需要「勇氣」,但如今許多人都沒有勇氣面對他人的「面容」,即使是面對面,也不會看著對方說出殘酷的事實。

事實上,列維納斯提出的「他者倫理學」曾被認為是一個過度理想的倫理學,要人在「個人主義」的氛圍下,跳出自我,邁向他者,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特別是在今天我們身處的網絡世界,人們更難感受他人的痛苦,有人視他人的痛苦為自己的快樂;在親密關係中,更有人利用網絡來逃避他人真實的倫理呼喚。在不久的將來,我們或會失去憐憫他人的心,也失去面對問題的勇氣。


[1] 李依叡:〈列維納斯「他者」概念的探究〉(南華大學哲學系碩士論文,2010年6月23日),頁68。

[2] 昆陽:〈溝通大事情:聊聊「文字」與「面對面」的資訊落差〉,vocus,2021年6月2日,網站:https://vocus.cc/article/60b7977bfd89780001539e29(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3] 李依叡:〈列維納斯「他者」概念的探究〉,頁69。

[4] 呂穎姍:〈籃球教練與女生不雅照風波 私隱專員:未得同意下傳閱照片或犯法〉,《香港01》,2024年2月2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993836/籃球教練與女生不雅照風波-私隱專員-未得同意下傳閱照片或犯法(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5] 郭世恒:〈列維納斯:他人的面孔〉,《香港01》,2018年4月20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哲學/80022/列維納斯-他人的面孔(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6] 吳欣紜:〈調查:大學生談分手簡訊最常見 僅2成1正向溝通〉,中央通訊社,2023年8月9日,網站: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8090151.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7] CC K.:〈Love Lessons:用一封簡訊提分手,就不要欺騙自己是一個「負責任的人」〉,A Day Magazine,2021年8月7日,網站:https://www.adaymag.com/2021/08/07/break-up-with-letter.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7日)。

了解欺凌背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5/02/2024

在約三年的疫情期間,學生們已習慣透過網絡溝通,疫情過後,當他們再次回到校園,不少學生待人接物的社交技巧都有所倒退,在朋輩社交的適應上出現了很多問題,以致產生焦慮情緒。青少年的社交壓力及欺凌的問題,對他們的影響可以持續一輩子,甚至有些因此而輕生,實在需要大家高度關注。長期研究欺凌行為的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副教授馮麗姝教授(Annis,在此為大家分享有關欺凌行為的形式和種類,以及對學生成長上的影響,她亦為師長們提供了建設性提議和意見,以協助及培育青少年的成長。

在港現況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2017年發表的調查發現,香港的中學生自評受到校園欺凌的比率,是全球最高,大概平均每三人就有一人於受訪前一個月內曾遭受多於一次的欺凌。[1] Annis指出,本港校園的欺凌情況的確是十分嚴重,兩項本港調查都反映了有關情況:獅子山青年商會聯同香港家庭調解協會在2019年抽樣訪問了600多名小學生,發現超過三成七的學童於受訪前一年曾遭遇同輩欺凌,有4.8%的受訪者更萌生自殺念頭;[2] 騰龍青年商會在2020年發表的調查顯示,近四成半受訪的本地學生曾遭網絡欺凌,而在受訪家長中,有超過一半認為子女曾遭網絡欺凌。[3] 可見香港無論是校園欺凌或網絡上的欺凌情況實在都需要迫切的關注,不能掉以輕心。

欺凌和攻擊的形式

Annis認為實體和網絡欺凌,兩者有著很大的分別。實體欺凌的形式,包括肢體攻擊(如:拳打腳踢、掌摑、推撞、扯頭髮)、語言暴力(如:恐嚇、粗言穢語、中傷、譏諷、挖苦、改花名)、關係上的攻擊(如:搞小圈子、說是非、排斥)及性暴力(如:強迫拍攝裸體照片、性侵、勒索)等。

而網絡欺凌的形式包括造謠、抹黑、起底、改圖等,受害者的個人資料及私隱被人轉貼、瘋傳,因此欺凌的「時間」不限於上學時間,而是24小時不斷於網上發生,加上這些資料不能刪除及下架,根本無法可以阻止瘋傳,就算學生因而轉校了,但起底、恐嚇的事情仍然繼續發生。Annis稱:「香港有關網上欺凌的法例保障不多,亦未能跟上互聯網和AI的發展。」她指出外地政策上有不同對應的策略,如澳洲,有法例規管網絡供應商必須於24小時內刪除嚴重人身攻擊傷害性的內容,否則會負上法律責任。

攻擊者和受害者的種類

Annis指出不要單看欺凌和攻擊行為的形式,而要辨別出欺凌者的種類,分別為反應型攻擊者(Reactive Aggressor操控型攻擊者(Proactive Aggressor[4]她形容反應型攻擊者對周遭環境非常敏感,容易因一些字眼或相片而感到遭別人挑釁,因而怒氣填胸,立即在毫無思量下就衝動地回應,出言侮辱及咒罵他人。他們並不是欺凌者。Annis稱操控型攻擊者才是真正的「欺凌者」。他們是有居心地作出欺凌,有目的、有預謀,懂得選擇弱者,並在冷靜的情緒下進行。他們於網絡上會隱藏自己身份,不易被發現,並透過裸聊、裸體照設下陷阱「捉人痛腳」,然後以起底、勒索等方式去獲取利益和金錢。反應型攻擊者與操控型攻擊者的比例為9:1,可見「校園暴力」佔了90%大多數,而「校園欺凌」僅佔10%而已。

而受害者方面,也分為退縮型受害者(Pure Victim攻擊型受害者(Aggressive Victim。退縮型受害者會指責自己因無力面對人際和欺凌問題而產生抑鬱和悲傷的情緒,他們會逃避人群,躲在家中不想上學。相反,攻擊型受害者則憤世嫉俗,很多事情都會覺得不公平並會不停地投訴,他們會以激進的行為和方法去表達,並要求對方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而這種過激的想法和要求,也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令事情及人際關係更為惡化。

攻擊者需要認識自己

處理兩種不同類型的攻擊者,Annis認為無論是反應型或操控型攻擊者都要幫助他們認識自我。首先,對於反應型攻擊者,需要幫他們了解哪些訊息或字眼是特別容易讓他們感到自己被別人挑釁,讓他們理解到網絡的訊息很短,字數有限,所以很容易產生誤會,請他們不要妄下判斷,別人未必有心去挑釁及捉弄他們。師長也可以幫助他們拉闊思考,想想當時前後的訊息和情境,有甚麼其他線索及可能性,助他們減少及控制自己的怒氣。另外,提升及強化他們溝通及解難的技巧,讓他們學習提問及澄清事情,而不是立即反擊及侮辱對方,這都對反應型攻擊者有幫助。

而操控型攻擊者方面,要讓他們知道網上有關勒索、抹黑及起底等行為,都要承擔法律後果,並且了解到虛擬世界是非常實在的,犯罪者不能逃過法網。事實上他們的聰明智慧是可以放在利人亦利己的事上,而非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的事情,這都是不值得的。另外,操控型攻擊者於線上根本看不到受害者的樣子,此舉更使他們輕視了受害者的感受,不知道受害者因為被欺凌而嚴重抑鬱,甚至有自殺的念頭和計劃。因此,提升操控型攻擊者的同理心是十分重要,這使他們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感受他們的困擾和無助,令他們不再危害受害者的性命。

受害者需要學習與人相處

對於退縮型受害者,Annis認為要幫助他們重建自信心,肯定及發揮他們的優點及長處,確立自我的價值,並協助他們與態度積極及正向的同學逐步建立友誼,也可以透過「大哥哥姐姐」計劃為他們配對一位朋輩導師,讓他們對學校有更多安全感和歸屬感,使他們不會畏懼上學及在學校時不會感到孤單無助。透過訓練,可以讓他們不再逃避且更願意與人交往,相信自己是有能力處理和面對人際關係,以及提升社交技巧。

至於攻擊型受害者,則要令他們反思一下他們平日會將責任歸咎於他人而沒有反省自己,以及總是先指責及投訴別人的態度,從而作出改善。幫助者可以鼓勵他們先不要辱罵他人及將憤怒發洩於別人身上,並以平和的心情及語氣對別人表達自己的期望及感受,讓人明白:「我並不喜歡以這個方式『玩耍』,我也不容易激動和情緒化,既然不是那麼『好玩』,不要再這樣騷擾我了。」

最後,Annis與香港城市大學研究團隊在校園中推動「網樂共享研究所」(Cyber-Joy Enjoy Lab),[5] 於網上提供許多預防網絡欺凌的寶貴資源,供老師和家長參考,如想進一步認識網絡欺凌,可瀏覽:https://www.cityu.edu.hk/cyber-joy-enjoy-lab/zh-hant。她提醒到:「網上社交平台應是一個快樂共享的空間,而非單方面去操控別人,把個人的開心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網『樂』共享才是使用者的初衷!」
 

(本文收錄在《成長中的障礙賽》一書內,歡迎索取,奉獻支持或購買,詳情請按此。)


[1] 〈港生自評受欺凌 比率全球最高〉,《香港經濟日報》、yahoo!新聞,2017年4月21日,https://hk.news.yahoo.com/港生自評受欺凌-比率全球最高-225531579.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PISA 2015 Results (Volume III): Students' Well-Being,” OECD, last modified April 17, 2017, https://www.oecd.org/education/pisa-2015-results-volume-iii-9789264273856-en.htm

[2] 陳淑霞:〈調查:37.8%小學生過去一年曾遇校園欺凌 14.3%被打 4.8%欲尋死〉,《香港01》,2019年4月2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22882/調查-37-8-小學生過去一年曾遇校園欺凌-14-3-被打-4-8-欲尋死(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3] 黃凱迪:〈遏制網絡欺凌 旁觀者宜出手〉,《香港經濟日報》,2020年9月17日,網站:https://paper.hket.com/article/2754990/遏制網絡欺凌%20旁觀者宜出手(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4] 〈欺凌的定義〉,有教無「戾」校園欺「零」計畫,網站:https://www.cityu.edu.hk/projectcare/tc/definition.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5] 〈網樂共享研究所Cyber-Joy Enjoy Lab〉,香港城市大學,網站:https://www.cityu.edu.hk/cyber-joy-enjoy-lab/zh-hant(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毒粉與毒性追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2/01/2024

近年香港偶像文化重燃,新一代的偶像文化遇上網絡,以前劣質追星潮未有因為時代的改變而消失,反而因著網絡文化令情況變得更嚴重,有文化評論指出因著網絡盛行,不少人組成反對某某明星的群組,成為「毒性追星」(toxic fandom)的群體。心理學家指出毒性追星影響個人的心理健康。如果發現自己追星時變得負面,失去了正確的價值和動力的話,應該離開現時的追星群體,去一些健康的組織和群組追星,減少負面的影響。

翻查香港近期的娛樂新聞,不乏毒性追星的新聞,人氣愈盛的明星,愈多負面群組狙擊。例如姜濤前陣子一次外出表演被網民質疑,姜濤貼出該網民的社交媒體賬戶反擊,令網民的身份曝光,姜濤的舉動引發不少負面網絡攻擊,認為他是名人有較大的影響力,不應欺負一般網民。最後姜濤公開道歉,但事件亦引來不少人質疑,這些不喜歡姜濤的人,是否隱姓埋名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公審自己不喜歡的人?

又有一說指在2024年元旦舉行的樂壇頒獎禮前,為了「抗拒」男團MIRROR獨大,部份毒性追星的網民就發起「我呼籲全世界票投尹光!」尹光順利殺入「我最喜愛的男歌手」最後五強。[1] 類似的文化不是香港獨有,外國有團體因為不喜歡《星球大戰》(Star Wars)系列電影、劇集,以及Marvel公司出品劇集的某些安排,粉絲居然成立不同的群體在網上連結起來,出迷因圖(meme)、寫反對文章,恥笑這些公司某些故事的編劇甚至演員等等。[2]

另一種毒性追星的例子就是狙擊該明星或者品牌,但凡他們出現均結集力量給予負評。例如部份Marvel的作品在影視評論網站爛蕃茄(Rotten Tomatoes)就曾被炸得體無完膚,劇集Ms. Marvel就因著近三成網民只給予最低分的一星,令其整體評分曾經出奇地低至6.1分。在香港,MIRROR成員呂爵安(Edan)去年推出的新歌Again,歌曲在YouTube上架就曾經一度有九成dislike(不喜歡),數字也是高得離奇。有傳媒懷疑是因為他曾在演唱會中的棟篤笑環節恥笑自己樂隊隊友搏出位,最後遭隊友的粉絲還擊。[3]

在外國,類似的毒性追星的分析被形容為一次右派反對過份平權文化,[4] 當中分析指部份大財團為了政治正確,大量加入不同種族、性別、性傾向的角色進入一些傳統故事中,令觀眾反感,開始透過網絡政治動員,企圖改變現況,並向有關公司表達對故事方向改變的不滿。有文章分析稱過份政治正確及所謂的覺醒文化(woke culture)事實上仍然過份前衛,未必為一般人所接受,強行透過更改故事框架、加入人物以作改變,只會令人反感,甚至對安排產生抗拒,繼而形成對此厭惡,甚至仇恨。

追星文化本來是個人的身份認同,意思是我支持某某明星,喜愛某某故事,其情感的投射除了當中的人和故事之外,隱隱然也定必包含當中的一些價值觀或者對事物的想法,這些都成為一個人的身份認同。[5] 當這些追星的人有相同的價值,便會走在一起,自然有協同效應,他們會相信類近的事物,亦可以團結造出很多更好的事來。有心理學家指出,粉絲走在一起建立屬於自己的群體,將他們對人或事物的喜愛連結起來,這本來是一件好事。[6] 舊時代的明星,就強調自己要有正能量,相信其支持者們會變成一個更好的群體,所以特別注意自己言行。部份著名的創作人,在創作故事和節目時,亦會提醒自己要有一些底線,因為知道多人喜歡,就更留意自己的創作,減少絆倒人的機會。

如此說,毒性追星,其實就是有一群人擁護了另一套價值觀和世界觀,他們走在一起,以毒性的方式交流,他們同樣也人多,既然群體可以一起變好,當然也有機會一起變壞。所謂毒粉,可以帶來很多傷害,在外國很多恐嚇、騷擾的事件就是因為這些人走在一起而發生。有些明星或藝人遇到大量負評,有時會不知所措,甚至有些人會將事件個人化,認為這是個人因素導致,令自己陷入情緒病的困擾之中,不過也有些人會選擇反擊。無論選擇用何種手段回應,其實也不會令這些毒粉消失,因為他們出現並不單純是因為有某位明星、某個故事、某個流行文化的文本的出現,他們的出現,更多是因為對自己身份認同的選擇而造成。

流行文化很多文本值得被欣賞,當然也有很多可以批判的地方。創作人和藝人普遍接受理性的批評。我們欣賞不同的創作時,不忘也同時留意與我們一起討論的群體,若有些網絡群體本身經常攻擊藝人、作品,或者有很多負面的留言,切記要保持自己欣賞藝人或作品的初心,若有些留言或者言論已經令自己感到不安,甚至有一些負面情緒令自己覺得支持不住,實在可以選擇離開,選擇一個令自己感到舒服的地方追星,千萬不要害怕離開,因為保護自己的心靈,比一切重要。[7]


[1] 〈網民呼籲全城票投尹光 力壓MIRROR奪叱咤我最喜愛男歌手〉,LINE TODAY,2023年11月14日,網站: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x2MqLMw(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5日)。

[2] Melanie McFarland, “Let's all stop ignoring The Fandom Menace. It's real, and it's winning,” Salon.com, last modified June 30, 2022, https://www.salon.com/2022/06/30/marvel-star-fandom-menace-gamergate/.

[3] 吳順芯:〈Edan成MIRROR「負評王」 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香港01》,2023年9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眾樂迷/939628/edan成mirror-負評王-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8日)。

[4] Rewriting Ripley, “In Plain Sight: How White Supremacy, Misogyny, and Hate Targeted the Star Wars Sequel Trilogy and Won,” Medium, last modified March 12, 2021, https://rewritingripley.medium.com/in-plain-sight-how-white-supremacy-misogyny-and-hate-targeted-the-star-wars-sequel-trilogy-and-2fd0be4b242.

[5] Victoria Taylor, “Toxic Fandom: What Is It?,” Medium, last modified January 31, 2023, https://medium.com/change-becomes-you/toxic-fandom-what-is-it-c8c1520beb06.

[6] Lynn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Psychology Today, last modified July 16, 2022, 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intl/blog/the-science-fandom/202207/how-fandom-turns-toxic.

[7]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知識與生命接軌,還是脫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0/11/2023

不知大家對於「知識」抱有怎樣的態度?它到底是純粹關於這個世界的原理和發現,還是與每一個具體的生命有所連結呢?面對這個世界的荒誕,我們有時候都不知道一些事情為何會發生。例如有個別執法者犯下嚴重性罪行;擁有豐富法律知識的學者涉嫌詐騙;飽讀詩書並且喜愛在眾人面前談論愛情哲學的哲學家,卻自認有婚外情;理應充滿愛心的社工,卻苦待自己的親生骨肉等。面對這些事,不禁會令人發出疑問——到底這個社會發生了甚麼事?他們所學的知識,似乎完完全全地與他們的生命無關,知識置於自己的生命之外。筆者想藉著這個課題,反思一下現今社會面對知識與生命脫軌的問題。

或許我們早就見怪不怪,因為這些事不斷在我們的視線中發生,好像如此這般「講一套,做一套」是正常的。但是,若然該事件的主角是我們所欣賞,所關注的人,隨之而來的,便要面臨「人設崩壞」、「人設大翻車」的問題,[1] 而過往不少網紅亦發生過類似的事件,例如人稱兩性專家的台灣知名作家「口罩男」(莊鈞翔),過往都分享過不少兩性相處、經營感情的技巧,但弔詭的是,這位網紅卻被爆正在辦理離婚手續,[2] 這或多或少令人覺得,他過往所說的話,所分享的技巧瞬間就變得不太可靠。

而另一件更為震撼的事件是有關網上頻道「好青年荼毒室」成員「鹽叔」出軌的事件。「好青年荼毒室」成員早期曾在香港電台上主持《五夜講場:哲學有偈傾》節目,當中大部份成員來自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其中白水(關灝泉)、豬文(鄺雋文)和鹽叔(楊俊賢)為主幹成員,他們比較常出現在幕前。鹽叔雖然常在幕前大談哲學道理,但卻因為瞞婚、出軌等事件,而遭人非議。事件在網絡上引發了兩大方向的討論:有人認為,鹽叔本身的為人品格其實與他所說的話不需要有必然的連結,兩者是可以分開的;也有人認為鹽叔的為人品格不能與他帶出來的知識割裂。而早前網上神學節目《神學姨媽根》,邀請了中大崇基學院神學院客席助理教授陳家富博士來回應這個問題。他認為,一個人若是投身在哲學和神學這些人文學科,他所學的知識必然不能與他本身為人完全分割,人文學科不同於其他領域,例如廚師所烹調出來的美食,不會因為他放蕩的私生活而變得難食,一位科學家有很出色的研究成果,人們也不會理會他脫下實驗袍後的個人私生活。人文學科雖然不會令學者本身變得高尚或變得神聖,但其他人卻會對讀這些學科的人抱有一定的期望。縱使學者本身明知出軌是有問題但仍犯錯,他的內心應該會為所做錯的事有所掙扎,因為他理應真誠的對待自己。[3]

不過,鹽叔出軌風波鬧得沸沸揚揚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在事件爆出前,他與豬文和白水剛參與了歌手鄭秀文的新歌曲《愛是…2.0》的製作,嘗試用哲學的方式討論愛情。他們分別參與了饒舌歌詞的填詞工作,當中表達了他們各自對愛情的看法,並引用了不同哲學家對於愛情的討論。歌曲出版後,他們亦曾在「好青年荼毒室」的YouTube頻道中解釋歌詞的意思,鹽叔當時曾強調自己重視「他者哲學」的範疇,即探討「他者」對他而言的意義等等,[4] 故此有收看節目的人,難免會對鹽叔的人設有更高期望,特別在愛情方面。可惜現實的情況是,一個本應對「他者」有所關懷的人,卻漠視「他者」的痛苦,傷害了許多人。對於人文學科學者爆出婚外情事件,陳家富博士回應指,研究神學、哲學的人有一種特別的魅力能夠吸引女性,其實這也是一面雙刃劍,很容易便將自己放進一個陷阱裡,他亦以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的婚外情作為例子說明。[5]

事實上,不只人文學科學者會令人有所期望;人也會期望執法者或從事法律層面工作的人不會犯法,因為他們熟悉法律;人也會期望一個兩性相處的專家不會有感情問題,因為他們理應清楚如何維繫關係。

其實,只要研讀的科目或從事的工作,是對世界與人提出關懷,人便會對他們有所期望,期望他們所行出來的與他們所學習的不分割,因為這些事都是關乎生命與生命的連結,並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方式來進行。除了是知識與行為上的關係,其實也有一些是生命影響生命的職業,有關工作者必須有律己的生活,不能單以「打份工」的心態來應對。一個建築工人辛勤地工作單單為賺錢養妻活兒,我們不會覺得有問題;一個產品銷售員努力提升業績,只為賺錢購買奢侈品,我們都不會覺得有問題。而即使以上兩種類型的人的私生活不檢點,都與自己的職業無關。惟教師、社工、輔導員等面向他人生命的職業,外人通常都會對他們給予較高的期望,因為他們的生命都會直接影響他人的生命。

明光社

過往香港青年協會做過一個研究,調查發現逾七成受訪學生都會視老師為學習的榜樣,而他們認為好老師最重要的條件是:懂得教導、關懷學生以及具備幽默感。可見,老師在學生的成長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不少受訪學生都喜歡詢問老師升學或就業等意見,[6] 老師對學生的影響實在不只是在學生時期,更有機會影響他們未來的發展。老師的工作,除了在知識上教導學生,其身教亦很重要,他們都是青少年學習、模仿的對象。社工及輔導類的職業情況亦然,他們都直接面向一個具體的生命。而前陣子有報道指一位28歲的社工為了讓發燒的兒子可以在急症室更快見醫生,竟然失控地將手抱的兒子掟落地,這種行為絕對是違法的,該社工亦因而被捕。[7] 其實任何人,不管他是否社工,都不應該作出違法行為。不過,這種事發生在一名社工的身上,或許會令人更失望。

總結上文的討論,若有些人滿有特定的知識,我們會對這些人有相應的期望與要求,然而他們的過失卻有機會讓人「跌倒」,所謂期望愈高,失望愈大。在鹽叔事件上,可能會令一些人不願相信愛情。陳家富博士認為,縱使唸哲學、神學的人也會犯錯、失足,但他們最起碼也應該為自己的過犯有所掙扎,而不是純粹感受到愉悅,就如巴特在自己的書信上,都表達出自己對於出軌這種行為的掙扎。[8] 誠然,唸人文學科的人,即使鑽研的學問有多高深,也不會令他們在道德上沒有任何虧損,不過,他們都應該誠實地面對自己生命中的掙扎,而不是理直氣壯的「講一套、做一套」。而面向他人生命的職業,有關的工作者更需要為他者的生命負上一些責任,絕不能以「打份工」的心態來應對。事實上,香港有不少有心人,擔任老師和社工的工作,令人敬佩;不過也不得不承認,也有一些只是抱著「打份工」的心態上班。如果能嘗試愛上自己的工作,多用心去關懷在工作中接觸到的人,他們或許會發現自己的生命也不再一樣。


[1] Carol Li:〈網紅「人設翻車」事件頻傳,但用優質人設賺錢是件壞事嗎?〉,關鍵評論,2023年5月19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8575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 張嘉哲:〈網紅集體翻車!半個月「5位人設全毀」〉,今日新聞、yahoo!新聞,2023年6月7日,網站:https://tw.news.yahoo.com/網紅集體翻車-半個月-5位人設全毀-03555223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3] 神學姨媽根:〈神學姨媽根第五集 - 神學家與出軌〉,YouTube,2023年4月19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yeBcRvtvI8(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4] 好青年荼毒室:〈《愛是… 2.0》愛情哲學:愛情係自欺定救贖?點解首歌要咁寫?〉,YouTube,2023年3月9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eTWZQPTxWA(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5] 神學姨媽根:〈神學姨媽根第五集〉。

[6] 〈青協公布最新調查結果 七成以上受訪青少年視老師為學習榜樣〉,香港青年協會,2015年3月30日,網站:https://yrc.hkfyg.org.hk/wp-content/uploads/sites/56/2017/12/2015年03月30日-影響青少年成長的周邊人物—老師篇.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7] 〈屯醫虐兒案│掟發燒兒子落地促治療 28歲社工母親被捕 據悉當晚急症室多宗緊急個案〉,星島頭條,2023年10月22日,網站:https://www.stheadline.com/breaking-news/3284339/(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8] 神學姨媽根:〈神學姨媽根第五集〉。

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孩童的挑戰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9/07/2023

即使我們無法不面對網絡的時代,也被迫要適應在這個時代下所產生出來的現象。網絡時代的模式亦不斷地轉變,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特質,這對孩童或青少年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明光社於2023年5月30日舉辦了「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兒童的挑戰」網上講座,我們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為我們講解現今網絡媒體文化的現象,與我們一同思考如何應對,特別是在家長教導孩童方面。

明光社

梁博士提到現今多媒體網絡年代的社會特色是個人化和部落化。個人化是指人們在不同的場景中,縱然人與人的距離都非常近,但都只會留意著自己的手機。梁博士指出年輕一代往往會認為長輩級的人是跟不上時代的、不會懂他們在做甚麼,這也是他們的新潮優越感。而部落化則是指我們以往認為錯誤、不應該做的事,但在網絡上提出這些話題卻會得到人們的支持,即使是明顯地有違道德的事,例如「強姦快閃黨」及組團自殺等等。

多媒體網絡內容隨著科技的發展,影像和聲音都會令人感到愈來愈刺激,使到人們更難忍受沉悶的事和人,諸如上班、學習等等,人會更加自我中心,梁博士指,很多時候,一些事情如果不在人有興趣的「雷達」上時,他們便完全不關心,甚至將事件當作沒發生過。

另外,網絡時代所造成的自我中心,更會影響家庭成員的關係。梁博士以自己的子女為例,他們要求梁博士傾談,總期望即時的回應,而在日常生活中,她傳訊息給子女,大多時候都得不到或很遲才收到回應,就像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不對等的一樣。而且,這種自我中心使孩童不會做不喜歡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則會要求父母提供協助,子女亦不太會為家人付出,甚至有些極端的事件曾在報章上出現,例如在內地有15歲少年為上網而弒母等等。即使不是一些極端的情況,上網與否,課金與否,父母也很容易與子女產生磨擦。

網絡對於孩童和青少年來說,是一個大森林,當中除了無限的知識,亦有許多網絡陷阱,而梁博士都特別提到現在有許多網上情緣騙案和裸聊勒索事件在發生,她亦提及了一宗新聞,一名少年疑因誤墮網絡騙案而選擇跳軌輕生,這些網絡陷阱都是孩子需要提防的。

最後,在家長角色方面,梁博士認為家長需要給予子女更多的關心和刻意的教導,讓子女懂得感恩,知道自己擁有的一切其實是來自父母,而且父母也要在適當的年齡才給他們使用智能產品,以免他們沉迷上網或耽誤了自己的親情和友情。

以上只是梁博士分享的部分內容,如想收看足本講座,請點按以下連結。

收看講座

不能忽視的數碼智商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7/2022

IQ(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這個詞,相信大家對它都不會感到陌生;但DQ(數碼智商,Digital Intelligence Quotient)一詞,大家可能未聽過。這個詞代表著我們在使用網絡時應有的八種能力:數碼身份(Digital Identity)、數碼工具使用(Digital Use)、個人數碼安全(Digital Safety)、數碼資訊環境保安(Digital Security)、包含人權與法律層面的數碼權益(Digital Rights)、數碼知識與素養(Digital Literacy)、數碼溝通(Digital Communication),以及數碼情緒智商(Digital Emotional Intelligence)。這些都是上網的基本素養和能力。近年世界各地,特別在先進地區,對整體「數碼智商」的發展愈見關注,並開始研究及推動數碼智商的認知和應有素養,希望新一代在使用不同媒體時,除了運用知識技能,還能具備正確的態度與價值觀。[1] 數碼公民身份(Digital Citizenship)是DQ的基本層次,也是網民需培養的智慧。[2]

上網已不再是遊玩消閒的活動,而是絕大部份人日常的事,我們除了說上網「玩」、「打機」或「瀏覽」之外,實在有很多工作、溝通及學習等事情都需要透過上網進行。尤其在疫情爆發後,很多人未能上班上學,如未能上網,我們便會與社會失去聯繫。而WFH(在家上班)、Zoom開會或上網課、網購……等等的活動對我們來說都不可缺少。所以數碼智商,對我們愈來愈重要。接著,我們會逐一講解八種與DQ相關的能力。

1. 數碼身份(Digital Identity

在數碼身份當中,包括了數碼公民(Digital Citizen)、數碼共同創作者(Digital Co-creator)及數碼創業家(Digital Entrepreneur),而最常見的就是數碼公民。當我們成為了數碼公民,在網上活動,我們要有能力去建立和管理好自己,無論在網內網外(online and offline)都做個正直的人,而不是線上線下雙面人,行為與言論不一致。

網民線上線下言行不一致,很大可能是因為在網絡有讓人匿名的特質。用家可以以匿名的身份上網,於不同的應用程式或遊戲中出沒,與人交流。我們可想像如果用家「不正直」,偽裝不同的身份上網,留下的言論不負責任,甚至造謠生事、欺騙金錢,可能會引起不少紛爭、網絡欺凌或騙案。

在這一項中,有必要留意的是,我們需建立起自我覺察(self-awareness)及自我知覺(self-perception)的能力。因為當我們能有自我覺察和自我知覺,就可以了解自己的感受、動機、欲望及知道自己的身心現況,反省自己的行為,並省察行為背後的原因。

2. 數碼工具使用(Digital Use

對於使用數碼工具方面,相信大家都不會反對在使用上的時間控制(screen time management)十分重要。另外,健康上網(digital health)、社群參與(community participation)也屬於這個範疇。

邊上網邊工作,可以說是都市人生活的常態,但如因上網而影響了要事,就代表這種「多任務處理」(multi-tasking)模式出了問題。無論是上網檢查電郵、上社交網絡、上網購物或打機等,如果一直沒完沒了,不能自控,就可能成了網癮。能夠令上網行為受控,令上網成為我們生活上的協助,也是一種能力。

為此,建立起平衡上網和日常生活的能力,設定家庭上網守則、學習管理時間及分辨優先次序等技巧,都是不能忽視的。

3. 個人數碼安全(Digital Safety

使用網絡,重視個人數碼安全的主要目的,是要透過小心管理網絡上的行為風險(behavioral risks)、內容風險(content risks)及接觸風險(contact risks),以保障自己免受欺凌,並且在面對欺凌時,能有智慧地處理有關事件。

由於我們有機會於網絡接觸到不同的人和資訊,我們需要有智慧並小心去留意是否有人對自己作出具威脅的網上行為(如欺凌、騷擾、起底),我們所看的資訊內容是否有傷害性(如暴力、色情、仇恨或歧視的內容),所接觸的人是否可信等。

在技巧上我們需要學習如何處理和面對網絡上面建立的關係,當欺凌事件發生時的應對技巧及情緒調節,而常存良善之心,對人不作出傷害性的行為及言語攻擊,也是十分重要。

4. 數碼資訊環境保安(Digital Security

如何保障自己的私隱、財產免被人窺看及盜取,是必須學習及時常保持警惕的事情。所以如何利用密碼保護(password protection)、如何提高網絡安全(internet security)以預防網絡黑客及病毒等攻擊,以及提高行動裝置的保安(mobile security)也是不容忽視的技能。

為提高網絡保護的知識,我們需學習設置高強度密碼及保護它不被盜取,使用偵測及處理網絡威脅,如網上詐騙(SCAM)、垃圾郵件(SPAM)或網絡釣魚(phishing)。

除此以外,在使用網絡時,我們需培養凡事小心的態度,如不輕易打開可疑電郵或下載檔案,以防止被惡意軟件肆意破壞或擷取電腦資料。

5. 數碼權益(Digital Rights

這一項是有關了解網上人權及法律的能力,亦是保障自己私隱的能力。我們要知道人們是應該有權在網絡上去保護個人私隱(privacy)、也有權去保障自己的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及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

既然網絡上的人權如此,培養處理網上共享訊息的良好習慣,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私隱,並常保持尊重他人的態度,無論是別人的言論或創作的作品,不阻礙傳播也不任意複製發佈,也是極為重要。

另外,我們在社交媒體中流連,也要學習當中的私隱設定,以掌握甚麼資料可被甚麼人瀏覽,以免個人資料輕易被陌生的網民窺看。

6. 數碼知識與素養(Digital Literacy

如上文所提及,不少人以匿名身份進入網絡,其意圖不明,他寫的文章可以是善意提醒,亦可以是造謠生事,所以在閱讀及理解網絡上流傳或發佈的資訊時,具備批判思考(critical thinking)能力就變得十分重要。

在如何分辨資訊的對與錯、分析資訊內容是對我們有好處或造成傷害,阻隔陌生及可疑的網上聯繫等方面,我們有迫切需要提升有關能力,因為網上的環境愈來愈複雜,資訊量也如海量,如沒有理想的批判能力,一旦遇上了暴力、色情資訊,或有惡意的網友與我們傾談或相會,就可能會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

實在坊間也有很多幫助我們辨別真偽,做資訊查核(fact check)的網站或平台,如:浸大事實查核(HKBU Fact Check)、事實查核實驗室(Factcheck Lab)等都能幫助香港市民去做網上的資訊查核。

7. 數碼溝通(Digital Communication

在線聯繫(online communication)與線上合作(online collaboration),及在許多不同的網上活動中,我們都會留下數碼足跡(digital footprints),包括你的IP位置、登入資料和其他你曾輸入的個人資料。如在社交媒體發放帖文(圖片、文字或影音)或在別人的帖文中留言、登入賬戶時輸入密碼、使用應用程式及裝置軟件、在搜索引擎裡搜尋資料、參與線上會議等,都會留下數碼足跡。

我們需要培養能力去明白和細思這些數碼足跡會如何影響我們的真實生活及聲譽,並要知道如何負責任地去管理它們。就如這些資料有機會能讓人在網絡搜尋我們的行蹤,也有機會讓學校、僱主知道我們的網上言行而影響升學或事業前途。而當涉及法律方面的事件,我們在網上的言論及發放的資訊也有機會成為呈上法庭的證據。

凡事先「停一停、想一想」,之後才去行動,將這應用於網上行為,也是十分合適。

8. 數碼情緒智商(Digital Emotional Intelligence

對於情緒智商方面,我們除了需要知道甚麼是同理心(empathy)之外,也應該要知道整個網絡機器是如何運作。當一個人於社交網絡說了一些言論,而引起了一批反對者的敏感反應,他們繼而對他欺凌,也引起瘋傳……我們應該如何回應?若我們和應,可能會令事件白熱化。而社交平台的演算法、大數據等工具還可能使更多人看到有關言論,之後加入評論,使事情惡化,因這些機器自己是不會判別該言論的真偽或評估事情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網絡機器只會因為資訊多人傳閱,而繼續加強力度傳給可能有興趣的人。

對此,我們應有能力去喚起自己的同理心,以理解當事人的處境,也要明白社交平台及情緒化的回應可能對當事人加深傷害。我們應學習在網上不要隨便批判別人,及以同理心去觀察及回應事件。

總結

以上的種種能力是讓我們成為優質的數碼公民的重要元素,[3] 缺一不可。筆者認為一些價值觀和態度,如:尊重、同理心、小心觀察查核和不輕易批判別人等,比其他的技能更為重要,因為這些「愛心」會促使我們負責任地使用網絡,令我們想做得更好,並且在能力方面有所進步。

明光社

 

(本文原載於第145期〔2022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麥嘉晉:〈數碼智商和素養〉,灼見名家,2021年12月30日,網站:https://www.master-insight.com/數碼智商和素養/(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2] 除了第一層次的數碼公民身份(Digital Citizenship),另外還有第二層次的數碼創作(Digital Creativity)及第三層次的數碼創業(Digital Entrepreneurship)。

[3] DQ Institute, “White Paper, Digital Intelligence (DQ): A Conceptual Framework & Methodology for Teaching and Measuring Digital Citizenship,” DQ Institute, last modified August 2017, https://www.dqinstitute.org/wp-content/uploads/2017/08/DQ-Framework-White-Paper-Ver1-31Aug17.pdf.

 

 

青少年的網絡欺凌行為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1/2019

「學生能在校園內開心學習,互相幫助、支持……」這種充滿愛的場面,我們當然樂於見到,但不少調查卻指出校園、青少年之間的欺凌行為並不罕見,而香港中學生稱曾遭同學欺凌比率更是世界首位,[1] 十分值得我們關注。

中學生的網上生活

關注傳媒對青少年影響聯席於2018年12月16日公佈「交友應用程式對中學生影響調查報告」,[2] 發現受訪的1,900位中學生中,有超過一半(59.9%)的社交生活活動,是與朋友在網上傾談,亦有近半受訪者(48.9%)表示,會與朋友玩網上遊戲,因此他們在網上與人交流、認識新朋友的機會亦不少。

另外,調查亦顯示,透過網上交流,受訪者會談及生活點滴、學業、偶像娛樂、壓力、愛情等話題,而透過傾談可以幫他們減壓。不過,亦有人遭冒犯,收到粗言穢語、人身攻擊的內容,也有人收到性感相片、半裸/全裸相片或性邀請等,當中涉及欺凌或性騷擾。然而,受訪者大多不會向家人、老師或社工分享這些經歷,最多只會找朋輩傾訴。面對網上欺凌者,受訪者與朋友的應對之策往往未夠成熟,又或者輕視了事件,令事情惡化。

調查亦顯示了校園內的網上欺凌數字也不少,曾在網絡世界遭遇過欺凌的受訪學生有15.9%,當中有77%受到言語方面的欺凌(如被罵、粗口對待、人身攻擊),有13%遭揭露私隱(如照片、個人私隱被公開或被改圖)。而欺凌受訪者的人,大多是他們的同學,比例上比其他的類別(如朋友、網上認識的人、不認識的人等)高出一倍或以上。

網絡欺凌的定義

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對網絡欺凌的定義是:網絡欺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不斷利用資訊及溝通科技,針對另一人或一群人,蓄意及反覆地作出帶有敵意的行為,意圖作出傷害。網絡欺凌可以是騷擾、恐嚇、詆毀、威脅、假冒他人、又或是散播謠言或虛假訊息,意圖損害對方的聲譽或友誼。網絡行為的特點是犯案者透過資訊科技系統,對受害人重複造成肉體或精神滋擾。而互聯網的其中一個主要特點,是可以令惡意資訊快速及廣泛傳播,由於惡意訊息在互聯網發放後,便難以甚至不可能完全清除,因此網絡欺凌造成的傷害,可以是永久的。[3]

現時,香港並沒有專門處理或規管網絡欺凌的法例,雖然所有欺凌行為(不管是否在網上發生)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就會受相關法例規管,[4] 但在刑事檢控的過程中,控方的舉證必須是毫無合理疑點,才能令被告入罪,而網絡欺凌事件往往是在網上發生,欺凌者大多是匿名人士,這都令舉證和檢控工作變得困難。

網絡訊息覆水難收

不過,網絡訊息傳遞之快,以及訊息只要一發出就難以收回,令欺凌事件變得難以收拾。曾有調查發現逾四成受訪學生有較嚴重抑鬱症狀,並指這與上網習慣、網絡欺凌等有正面的相關性。[5] 另外亦有學者指出,學生常接觸網絡,他們較少與別人相處,一旦被欺凌就會感到求助無門,更會因逃避而演變成抑鬱。[6]

作為家長,可以多關注子女,鼓勵他們參與在網絡以外的課外活動及擴闊生活圈子,以免他們以互聯網作為唯一的溝通渠道。增強孩子的溝通能力亦可減少他們遭遇欺凌事件的機會幫助孩子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教導他們從不同角度欣賞別人,增強他們的同理心,則有助防範他們做出欺凌弱小的行為。

(本文原載於第124期〔2019年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32%中學生稱曾受校園欺凌 港比率冠全球〉,東網,2017年4月21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70421/bkn-20170421132001803-0421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2] 關注傳媒對青少年影響聯席:〈交友應用程式對中學生影響調查〉,明光社網站,2018年12月16日,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交友應用程式對中學生影響調查(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3]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What-i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4] 〈如何應對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Responding-to-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5] 曾向銓:〈調查指逾10%青少年曾受網絡欺凌 改圖恥笑趨增〉,《香港01》,2017年7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02430/調查指逾10-青少年曾受網絡欺凌-改圖恥笑趨增(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6] 〈青少年網絡欺凌趨增 改圖恥笑最多〉,《晴報》,2017年7月5日,網站: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1850252/青少年網絡欺凌趨增%20改圖恥笑最多(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粗口與語言暴力……我有話說

吳慧華 | 受訪者:王礽福(宣道出版社社長) | 撰文:吳慧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26/04/2018

  全世界的語言都包含粗口,不過粗口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有時空的差距。例如在美國,「該死」(goddamn it)在上世紀40年代被視為粗口,到了60年代卻變得無傷大雅,反倒是一些新的字眼,例如「F」開頭的字成為了禁忌。有一些字在一個地方不是粗口,但到了別的地方卻成為粗口。粗口用語千變萬化,中國粗口大量運用與性有關的動詞、名詞。有些人為免直接使用粗口字眼,則改用其他諧音字詞。

 

不帶侮辱性 vs 帶侮辱性

  很多人都對粗口沒有好感,聽到時感到被侮辱,宣道出版社社長王礽福卻指出,粗口也有不帶侮辱成份的時候,視乎說粗口者的心態及動機。因此,有時即使使用粗口諧音字詞,也不代表沒有侮辱成份;反之使用粗口字詞,有時也可以不帶侮辱性。有些人說粗口,因為他們的親朋、好友、同事個個都說,於是粗口自然變成他們的日常用語。有時,小朋友也會為了好玩,有樣學樣而說粗口。有些人為了社交需要,希望融入一個說粗口的群體,於是便跟風說粗口。不過,王社長並不認同這種做法,他認為不需要刻意透過說粗口融入某一個群體。有些人說粗口,不想侮辱任何人,純粹因為語言貧乏,找不到適合的詞彙去發洩自己的情緒。家中的小孩子若為了好玩而說了粗口,家長要教導,但不必嚴懲。至於面對那些視粗口為日常語言的人,我們則可以寬心一點,不必將他們的行為視為故意的冒犯。

 

  除了「貪口爽」外,一般人為何會出口傷人說粗口呢?通常是當他們感到被冒犯,又或是被人刻意侮辱、挑釁的時候,這時候說粗口也是自然反應之一,它成為一項還擊的武器,目的是要制止別人繼續傷害自己。而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大家聽了政治人物太多「假、大、空」的言論,很多人都忍不住想說粗口。王社長表示他明白當大家面對不公義的高官道貌岸然、滿口謊言的時候,很多人滿腹「粗口」,甚至「爆」出來也是很正常的反應,特別那些無權無勢的人,除了「爆粗」,似乎沒有其他好的方法去發洩自己不滿的情緒。不過,「爆粗」雖然能發洩情緒,卻無補於事,甚至產生反效果。

 

  粗口具有一種「反語言」的語言功能。語言是用來溝通的,但粗口卻拒絕溝通,甚至製造敵意;吊詭的是,它又能透過製造與他者的敵意來凝聚所屬的群體。面對那些「比粗口更難聽」的話,有人以為用粗口就能團結群體,為被宰制者向霸權反擊,但這只會在彼此間引發緊張,帶來敵意的關係。而社會上的確有不少人既憎惡「假、大、空」,亦不想與說粗口者為伍,畢竟後者同樣缺乏實質內容,又充滿敵意與侮辱。從團結群體的策略上作考量,這並不是聰明的做法,因為我們需要的是一種能凝聚群眾,達成共識,塑造遠象的語言。

 

  中國人的粗口多與性有關,並傷及別人母親,在「量刑受罰」的原則之下,縱然對方有錯,以侮辱他人的母親來發洩自己的不滿是否合適?有些人或許不說粗口,卻使用不帶髒字的「語言暴力」來謾罵、嘲笑或侮辱他人。在王社長眼中,這同樣是不堪的行為。他亦認為不能以政治立場的正確,來掩蓋使用粗口或語言暴力對人的侮辱及對社會風氣的敗壞。目的正確並不表示可以使用卑劣的手段。說卑鄙的手段可以達到崇高的目的,是自欺欺人。熱衷骯髒語言手段的人,很難有乾淨的人格與乾淨的目的。

 

語言暴力不可取

  面對強權使用語言暴力,王社長還能諒解,但對弱者使用語言暴力,他卻難以接受。現在流行各類網絡公審,縱然義正辭嚴,也貌似很文明(君子動口不動手、真理愈辯愈明),但根據「量刑受罰」的原則,大家對非公眾人物貼相、提名、廣傳的公審,是否已超過他們應受的懲罰?這種公審也是變相的網絡欺凌、語言暴力,更何況有時我們根本沒有掌握整幅圖畫。這種情況已愈來愈普遍,甚至出現在不少教牧和神學人的社交媒體上,值得我們反躬自省。

 

  其實,神創造語言是有功能的。首先,語言有認知功能:當亞當為各種動物及飛鳥起名時(創二19),語言為萬物分類,賦予意義,既具科學性,又有創造性。批評別人說話「假、大、空」,反映那些說話遠離語言應有的「真、實、準」。

 

  另外,語言是用來溝通的,而語言的昇華就是詩歌,而人類的第一句語言正是詩歌。亞當對著夏娃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2-23)。情感的高峰,是詩是歌。而粗口或語言暴力是詩歌的對立面:由音樂變成噪音,由抒發情感變成侮辱詛咒,由嚮往溝通共鳴,變成中止溝通。

 

結語

  王社長並不否認自己也有想說粗話的時候,但他認為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有研究指出我們講話時是用左腦,咒罵時則轉用右腦,所以很多出口成「髒」的人當去到隆重場合,就能「絕口不提」髒話,可見事在人為。

 

  王社長認為粗口與詩歌同源,他引用楊照的說話:「詩是激情的瞬間爆發,也就是瘋狂能量的瞬間釋放。一個不了解詩的魅力,無從發揮詩的作用的社會,無可避免在累積激情與瘋狂,累積到一個程度,我們不再能釋放任何激情與瘋狂,只要一釋放就失控。於是只有更巨大的壓抑,儲存更巨大的崩潰張力。」

 

  如果詩是激情與壓抑的昇華,粗口就是激情與壓抑的反昇華,讓人將憤怒,轉化成對自己、對別人的詛咒。縱然我們不認同說粗口,但近年香港粗口逐步提升至近乎體制外的政治語言,出現的頻密程度正跟它所要抗衡的「比粗口更難聽」的政治語言偽術成了正比。其實,我們不能單單指斥前者,否則所積壓的激情與瘋狂,有一日會失控地爆發。

 

  王社長認為,要反對說粗口,但必須同時反對其他的謊言、空言與語言暴力,因為它們都在透過語言來玩弄人、蒙混人、侮辱人、傷害人。要用「真、實、準」的語言來抗衡「假、大、空」的語言;並且要以詩化的語言來凝聚群體,塑造遠象,帶來行動。就如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個夢〉,不只是一篇演講,也是一首詩,而當中的確引用了詩篇及以賽亞書的詩歌。

 

  「彷彿不著邊際,但我們心中需要有詩。」王社長說。

 

 

延伸閱讀:

楊照。〈三少四壯集——詩是存在森林裡的激情之火〉。《中國時報》,1991年3月20日。(2018年4月24日下載)。

恐怖遊戲「藍鯨」與網絡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0/07/2017

前陣子,在俄羅斯引起了部份網民跟從及掀起自殺風潮的遊戲「藍鯨」(Blue Whale),於5月時在香港亦引起一陣關注。

據網上的資料顯示,當時還未20歲的俄羅斯青少年菲利普‧布德金(Philip Budekin)在網上組織多個名叫「藍鯨」的社交網絡群組,並誘導16位青少年自殺。他稱發起「藍鯨」遊戲的動機是想教唆那些「沒有存在價值」的青少年自殺,要他們進行50個不斷傷害自己的任務,直至自殺死亡,藉以把他們從社會中清除。雖然菲利普於2016年10月已被捕,但網上的資訊仍然繼續流傳至其他國家,有人借「藍鯨」之名進行詐騙活動,以所收集的裸照等威脅受害者,並勒索錢財。

這種遊戲亦是一種網絡欺凌,參與者所提供的私隱,如裸照、證件照片等資料,會被用來要脅他們不可退出,繼而摧毁他們的精神意志及信念、否定他們的信心、誘導他們傷害自己的身體及心靈、增加他們負面或抑鬱的情緒,而最終走向自殺。

面對網絡的欺凌,防範勝於事後的補救。家長應多教導子女不要把涉及私隱的資訊傳給網友,並多關心子女的情緒及網上交友的情況。在日常的生活多與子女交流,保持緊密的關係,以免子女因為過於寂寞,而於網上結交及誤信陌生人。最後,亦希望家長多留意子女,如他們受到網絡欺凌,情緒有異,都可以及時察覺及跟進。

 

小心保護自己 免落入網絡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9/12/2016

網絡自由度高,相比起面對面的溝通,人們似乎比較容易隔著螢光幕,於網絡評論時事及人物。但有時可能會過了火,傷害別人,成了網絡欺凌;或燃起火頭,被人追擊和欺凌。社福機構香港遊樂場協會於本年調查訪問了香港、新加坡、台北、澳門和廣州五個地方合共4151名青少年,發現他們面對網絡欺凌的情況嚴重,曾遭受網絡欺凌的受害人多達72.9%,而曾網絡欺凌他人者亦有68%,最常見的網絡欺凌行為包括起底、騷擾及罵戰。許多曾經於網絡欺凌他人者,亦同時稱自己是受害人。在被網絡欺凌的人士中,僅兩成受害人會向他人求助。

欺凌行為多樣化

根據港大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的資料,網絡欺凌是指一人或一群人,以資訊科技或即時通訊科技,蓄意地針對另一人或另一群人,重複作出帶有敵意的行為。這可以是騷擾、恐嚇、詆毀、威脅、假冒他人,又或是散播謠言或虛假訊息,以圖損害對方的聲譽或關係。這些敵意行為,會對受害人造成肉體或精神滋擾。

對於精神滋擾,大家可能會比較明白,如涉及誣蔑、威脅、恐嚇、勒索、盜用身份、刑事破壞、在未經當事人同意而分享受害人尷尬情況的影像、透過電郵、電話等發出令人極為厭惡、不雅、淫褻或具威脅性的訊息等等。但其實也會發生肉體上的滋擾,例如誘使進行性活動,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進行非法性行為;又或者威脅兒童拍裸照,或參與其他涉及性的活動,並將這些行為拍下及儲存到電腦內。

以上種種網絡欺凌行為都有機會構成刑事罪行,如威脅傷害他人身體、名譽或財產(刑事恐嚇)、刑事損壞罪、威嚇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勒索罪或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等,會被判罰款或入獄。而恐嚇或誹謗等情況,受害人可提出民事訴訟,包括申請禁制令或控告網絡欺凌者。

啞忍或令欺凌者變本加厲

年輕人遇到網絡欺凌,大多數會想到自行處理,不願意告知家長及社工,也不想與別人傾訴,以為以行動封阻欺凌者,或離開網絡等會有效,但情況或會令欺凌者變本加厲。年青人或者會認為求助代表懦弱,但其實作出即時行動,向家長、老師或社工求助,才可能儘快把欺凌者識別出來,改善事件,不再令事件惡化下去。反之,如果自己單獨回應,或有可能成為另一位欺凌者,結果只會令事件白熱化。

但其實沒有一方會好受,無論是受害人或欺凌者,其抑鬱、焦慮及壓力指數均會顯著地高於他人。該報告亦有一重點指出,欺凌者的指數均會高於受害人。

保護自己私隱及小心網上言論態度

教育上,除了網絡技術、保安等知識,網絡言行態度及如何應對欺凌等內容,都很值得大家關注。

為免被人容易收集到敏感資料或私隱用作網上欺凌,就要小心在網絡上所上載或發佈的資料。不應在網絡上載個人資料,在私隱設定方面,我們亦要時常留意社交平台有沒有作出更改或提升。而對於認識不深,未可信賴的人士,要限制他們查看你的戶口,更不要與他們單獨見面。

對於自己的私隱要好好保護,不應隨意拍攝及上載色情照片,因可能會被人用作要脅,要你作真實的見面或威迫進行真正的性活動。

除了好好保護自己,在網絡言論方面,我們實在應該以尊重為原則,明白每人對不同事件會有不同的看法,不應隨意惡意抨擊或以言論與行為傷害別人。如不幸遇到辱罵性或威嚇性的電郵、短訊或其他訊息,應將之保留,以便日後作為提告欺凌行為及辨識欺凌者的有用證據。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6年12月29日

「被遺忘權」的爭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7/11/2015

「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是指人們有權申請刪除有關自己於互聯網上的負面、過時、多餘的個人身份資訊連結。早於2006年,歐洲已開始討論及推行這種權利。


基於去年歐盟對谷歌的裁決,[i] 民眾有權要求向谷歌申請移除個人認為 「不完整、不相關或不再相關或無需要的」搜尋連結。然而,資料並非被移除,只是在某些地區(即google.co.uk 或 google.fr)不會被搜尋出來。


法例的原意是為尊重和保障個人私隱,並且就一些個人事件或網絡欺凌等資訊,讓當時人可以不再被搜尋得到,從而忘記過去,重新生活。


由法院頒布裁決至今年七月,谷歌已接到歐洲近廿八萬人申請,涉及約一百一十萬個網頁連結。大部份申請者為普通民眾,欲將網絡上令人尷尬或對自己不利的搜尋連結移除。因申請者眾多,谷歌亦只能以機械式處理。不過,其移除連結的過程欠缺監管,以及低透明度的情況卻引起了歐洲學者的關注。


而近月,法國的資訊規管機構「國家資訊及自由委員會」(CNIL)更下令谷歌把區域性「被遺忘權」擴至全球域名,但谷歌深恐此例一開,將很有可能造成骨牌效應,導致更多超連結被移除,令更多人不能於谷歌搜尋器中找到需要的資訊,窒礙網上資訊流通。[ii]


至於在香港,亦曾有議員及私隱專員欲於本港推行「被遺忘權」,大家應密切留意,並在保障私隱與維持新聞資訊流通之間可以取得平衡。希望有關訴求不會很快便被遺忘吧!而在審視的過程中,各方可以理性討論當中利弊。


 



[i] 〈歐洲法院:Google 必須尊重用戶『被遺忘權』〉,《新浪香港》,2014年5月14日。


[ii] 〈法國迫Google把區域性『被遺忘權』擴至全球域名〉,《香港獨立媒體》,2015年9月24日。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香港人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3/01/2014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
到底我是做錯了甚麼
我的真情難道說你不懂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
如何才能找到我的夢
有一天有一個她真心愛我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林志穎唱、陳大力詞
 
 
香港人今年似乎很受傷。自從特首梁振英上台以來政府爆出連串醜聞,激發一些社會人士不斷抗爭。自國民教育一役後,今年內又發生幾次包圍政府總部的情況。一些巿民不禁嘆息:為何政府施政總與市民的期望有如此大的落差?
 
此外,公民社會亦火藥味甚濃,出現互相攻擊的情況。先有建制派激進勢力抬頭,他們積極參與各種論壇及在泛民的活動中針鋒相對,以出位的言行吸引傳媒注意;亦有學者批評現在一些搞社會運動的人立心不正,並在遊行示威中假借別人名義籌款。此外,又批評社會上一群搞社會運動的人過分傾側,漠視本土利益。不過有一些人卻認為應該堅持另一些價值。於是,雙方就在網上以接近語言暴力的方式互相駁火。

申張公義與網絡欺凌

另一方面,網民的生活也不見得好過,過去一年不斷出現有「路見不平」人士用手機拍攝短片上載網絡,之後引來連串就片中主角的討論,先有林老師、「十四巴港女」、小學生激吻42秒等。社會似乎習慣了做「公義先鋒」,沒有想過將片段放在網上和大家肆無忌憚的批判會對當時人造成的影響,申張公義與網絡欺凌之間往往只是一線之差。不幸地,這類網絡欺凌幾乎成了網絡的慣性和常規,因為大家往往只是滿足於個人一時的快感和表達,而不會談網上禮儀,更沒有關於道德責任的討論。
 
似乎這真是最自由表達的年代,也是最壞的年代,社會就對與錯的討論,從來沒有試過如此分裂。有巿民甚至開始由關心社會議題,變成討厭討論社會議題,因為所有議題已淪為口號式、立場式宣示,不再就議題背後的價值觀作理性討論,聆聽對方的意見和理由。或許他們認為討論已經是多餘,宣示立場就已代表一切。
 
可是,若真的只問立場而不討論,最後就只會令自己跌入自相矛盾的境地中。有些人一方面表示要爭取人人平權,但面對新移民的需要時,卻以本土論述來「搬龍門」,強調出於人口政策的緣故,所以要有差別對待。又例如當要與新移民一起排隊申請幼稚園時,就說很不公平,還指新移民不應爭學位;而當一些學校表示面試其實會用廣東話進行,有內地人說自己不適應時,提出「平權」論述的人又說,來香港讀書就要有用廣東話學習的心理準備,那麼我們對南亞裔和國際學校的學生又應如何?
 
社會政策總是不同群體的利益博奕,如果社會各界繼續以輸打贏要的心態去討論社會議題,只堅持己見而不易地而處,社會政策最後只會被癱瘓,而新的政策難以出台,社會最終難以進步。
 
如此,最後受傷的,總是自己和我們的下一代。
 

網絡欺凌嚴重 政府勿怕事抽離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1/2013

近幾年,傳媒不時報道網絡欺凌的新聞,受害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網民以為網上世界留言不用留下真實姓名,難以追查,便為所欲為,以為事不關己。聖誕前,政府回覆立法會議員就網絡欺凌的書面提問,筆者閱畢後只能語塞。一個面向七百萬人的政府,面對嚴重的網絡欺凌,居然完全漠視,實在令人震驚。

在香港一項調查顯示,約一成多學生曾被人網絡欺凌,當中以文字形式最普遍,而且情況嚴重。在外國,欺凌事件更引致不少悲劇。今年十月在加拿大,十五歲少女Amanda Todd因遭受網絡欺凌自殺身亡,更留下遺言短片控訴,事件成為全年最轟動的新聞。後來,該國成立工作小組,研究修改有關的刑事法例,企圖將網絡欺凌入罪。

很多人很快就跳到結論,要求立法禁止網絡欺凌。但是當任何東西涉及立法,就失去彈性,可知道立法是清晰的條文界定,現時看美國及澳洲等地方,網絡欺凌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美國從校園着手,先制定反網絡欺凌的指引,放權給學校處罰網絡欺凌者;澳洲則計劃成立兒童安全專員,給予他們權力負責監控在線內容,刪除有害內容,並要求網站提交明確投訴流程,方便有關專員處理。

在香港,用任何方式管制網絡,都會被扣上侵犯言論自由的帽子。可我們會否在保護兒童的前提下,讓他們遲一點接觸網絡;或者由政府帶頭,讓學校、青少年與社會也共同建立一個互相關愛的文化,減少網絡上的欺凌事件,同時引入有效的措施,將被欺凌者的傷害減到最少。

今日,我們至少可以肯定,不同國家用以消弭網絡欺凌的方法也不盡相同,但願香港政府在未來的施政報告中,也開始以保護兒童為起點,好好的在網絡的言論自由和濫用,甚至欺凌間取個平衡,讓兒童及青少年可以在健康的環境下成長。

曾經刊載於:

成報 3/1/2013

公民記者不是私刑記者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10/11/2011
「七折港女」、「巴士男」、「賜座男」……隨着智能手機普及,只要一機在手,人人都可以隨時化身記者和攝影師,不少「路人甲」因而被炒作成街知巷聞的新聞人物、真人騷(The Truman Show)主角。
 
一對中年夫婦在巴士站插隊,有女乘客心有不甘而直斥其非,並在對罵間用手機拍下他們一些惡毒的咒詛,而該婦人亦一度拿出手機要「反拍」。姑勿論結果如何,這種拍來拍去的新聞愈來愈多,經常進佔港聞版。
其實這類新聞的公共性低,雖然公眾有知情權,但又不見得與公眾利益有很大關係。成分較多為抒發情緒,討論「誰是誰非」,而最後往往牽涉「起底」或幾近全民公審和網絡欺凌。
 
事實上,早期的公民新聞與災難關係密切,這是由於災難令交通癱瘓,資訊難以傳遞。在1994年的加州地震,當地災民以受災第一身角度於網絡傳遞消息;2001年仍未有YouTube或Twitter等社交媒體,911事件中的受災者以個人網頁發布圖文;及至2004年,社交網絡發展一日千里,在南亞海嘯事件中,外國遊客、義工、救災人員分別以影片、相片、網誌等途徑發布新聞。這些參與者便成為公民記者,而傳理學者把這類新的傳媒定名參與式新聞(Participatory Journalism)或自主傳媒(We Media)。

 

自主傳媒,意味一機在手,人人都是公民記者;而參與式新聞則讓行動者重拾話語權,在自己立場上就關注的事件發聲。事實上,這種新媒體保障了社會討論的多樣性,一些被主流媒體淹沒或忽略的社會議題可以得到發聲,應該被肯定。

 

不過,當人人都是公民記者,以為「有相有真相」是硬道理,卻又未知記者的專業操守:例如1)查證消息來源,確保信息內容準確;2)讓當事人或第三者回應及評論,以求公允;3)發掘事件隱藏了的真相,以及4)平衡公眾知情權和個人私隱等等。或許,今天我們要停停想想,如何令「巴士男、女」更有意義地運用智能手機,推動與公眾利益攸關的議題,建立公民記者一些應有的基本操守,勿讓公民記者成為私刑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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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0/11/2011

網絡的品格教育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12/05/2011

學生時期,少不免以嘲弄取笑老師為樂。女同學的竊語往往是某某男老師是「鹹濕佬」;男同學則較喜歡公開「串」老師。校內的閒言閒語,很少有人會公開地與所有同學「分甘同味」,極其量也只成為幾個同學仔之間「煲電話粥」的材料。但今年5月6日一名官校教師企跳,就揭露出原來該名教師曾於社交網站facebook群組內,被學生公然作出網上欺凌。此事件帶給我們一些啟示:

一)網絡欺凌的威力

筆者曾到不同學校主領周會,發現原來有不少小學老師都不清楚學生的網上生活。當筆者問及有多少同學使用社交網站時,有超過八成學生都表示已經設立帳戶,他們並對社交網站的遊戲名稱和玩法都相當清楚,有老師對此感到驚訝。另外,亦試過有中學老師邀請我們主領網絡講座,是因為有學生在網上說老師是非。

網絡散布流言蜚語,其威力在於擴散速度快、影響廣和匿名性。一般學生對於網絡言責(文責)掉以輕心,以為用網名、或隨口說說而已,是無人知道的,亦無法追究。事實上,網絡世界比真實生活更有迹可尋,外人既能查證留言者的網絡行為,他也要為每句說話承擔若干的後果。一旦於群組留下對老師的惡言,五十個已經「讚好」的朋友立刻收到通知,一人一句的衝動回應迎頭痛擊,令苦口婆心的老師失望之餘,也要承受欺凌的重壓。

過往數年,社會相當關注網絡欺凌的問題,由大學教授研究,到中學專題研習比比皆是。多說了就膩,近來的報道看似較少,可能只是新聞界的厭膩,而非問題減輕。解決辦法始終要回歸網絡的「餐桌禮儀」,從小教起。

二)話語權力轉移

說到網絡教育,困難重重。一方面,不少家長都不熟悉網絡運作,另一方面,老師自身的教學工作已應接不暇,哪有時間教導網絡禮儀,於是網絡成為了孩子們自學、互學的溫床。

今天的小學生既為網絡原居民,在還未來得及學習「謠言止於智者」,已經不知不覺分享了是非。倘若是口耳相傳的「電話粥」或是「胖虎大雄式」的肢體欺負,家長老師也許來得及制止;但換轉是網絡欺凌,長輩不「落水陪游」,如何得悉?又如何教導呢?

青年人熟悉網絡生活,比一些不熟悉網絡的成年人有更多話語權。若說訊息傳遞,今天的青年自決選擇,一般以青年為主導的模式。此情況見於中學生的言語欺凌對老師帶來沉重的情緒困擾;然而一些社會論述,或多或少都是青年透過網上發表、傳遞和結集,以成為有力的號召。

擁有話語權就像手持兩刃劍,既可以替社會權力較弱的發聲,爭取公道;相反亦可以破壞社會的美德,例如:尊重,以致頻頻出口傷人。如何是好,且看社會怎樣推動網絡的品格教育,而要在網絡上有品,在日常生活中更應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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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2/05/2011

界定網民誹謗難度高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03/03/2011

上周有報業集團因有網民於一香港著名討論區張貼誹謗文章入稟法院索償,結果獲判勝訴,成為本港首宗涉及網上討論貼文的誹謗案例。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原針對印刷媒體而產生,後來引用於互聯網的監管兩年前政府就應否修訂作出諮詢,因着市民十分重視網絡的言論自由,引起了極大的爭議,及後政府似乎沒有探討及關注如何進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士,不受色情及暴力的網絡資訊影響的問題。以往關於網上刑責的案件,最受關注的主要是一些以裸照要脅受害人;以及涉及版權的個案。

至於涉及誹謗問題的其實不多,如本年一月,有一電腦公司職員將本港重要新聞放於其主持的討論區中,供人瀏覽下載,以賺取廣告費用,因為侵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而被判罰。

今次遭報業集團控告的討論區因網上貼文被判誹謗罪,主因並非因為貼文的內容,而是該討論區被通知需要刪除該貼文,卻於八個月後才採取行動,被法官認為不合理及反應過慢,所以要對貼文負責。而對於另外兩段貼文,就因為討論區收到投訴後,於數日內刪除,而不須為貼文中的誹謗內容負責。

對於誹謗的言論,當然要盡快刪除,以減少對當事人名譽可能構成的傷害及損失,但討論區又應如何判斷網友的貼文是事實或是誹謗?對於被負面討論的人士,又有多少是有能力或知識,能從法律途徑去為自己被受誹謗而呼冤?眼見許多被網絡欺凌、大起底及騷擾的網民,最終都只能等事件慢慢平息,能夠獲討論區協助刪除欺凌貼文的又有多少?

而對於欺凌者,或貼文者,其真實身份和所張貼資料的真實性,許多都難以稽考,筆者亦知道有不少網友為了不想被查到身份而翻牆到海外,以轉折及難以查核的身份登入討論區,要深入追查的話,可能要警方的介入才可以做到。

明白對於討論區來說,本質是開放給網民討論大家關注的事情,有人抱着嬉笑怒罵的態度進來,亦有人認真討論事件,以至內容有時對於其他網友來說真的難辨真偽。為此實在要提醒網民,網上言論雖然是張貼於虛擬世界,但確實和日常生活的言論一樣,也需要負上責任,否則一旦涉及刑責,或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就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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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03/0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