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研究中心首屆研討會的主題為「家庭友善政策初探」,當年的討論主要集中於社會政策。時隔十多年,研究中心再度探討家庭友善政策,而今次的焦點是教會。2025年6月27日,我們與約100位來自不同教會的教牧同工、執事、機構主管及信徒領袖等進行了美好的交流,共同探索教會及機構中有關家庭友善政策的課題。
首先,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教授為大家發佈「香港教會的家庭友善措施研究」報告。是次研究於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間進行,共收回有效問卷403份。是次研究目的旨在:1. 探討香港教會家庭友善措施現況; 2. 分析其措施在教會推行的可行性;以及3. 探討家庭友善教會的元素。受訪者中,教牧同工佔三成,長執不足一成,近兩成半為導師/組長,其餘為信徒。調查發現,約七成受訪信徒認同所屬堂會是「家庭友善」教會,但未達「非常友善」的程度。整體而言,來自大型教會的受訪者較滿意其家庭友善狀況,對實施相關措施持更開放樂觀的態度(相信是由於資源和人數充足)。教牧與導師組長普遍對家庭責任議題認同更高,一般會友對「實際支援」(如照顧與指引支持)的滿意度,比起長執、教牧同工、導師組長的滿意度高,其中長執給予的評分最低,這可能與前線群體在觀感上存在落差。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陳永浩博士回應研究報告時提到,勞工處在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上頗有創意,他引用《好僱主約章》中的例子,提到「讓員工在其父母的生日放取敬孝假與家人慶祝,以表孝心」,認為這都值得教會參考,或許教會界也可考慮推行《好教會約章》。他指出,教會容許教牧同工彈性上班、斜槓或半職,可能對教會及同工來說都是好事。最重要的是,教會若能實踐家庭友善,可以成為教牧同工熱心事奉的一大誘因。原因很簡單:當同工發現教會能妥善照顧孩子時,便能更安心、無後顧之憂地為教會擺上。同工的家庭被照顧好,他們也會心存感激,不會斤斤計較補假。說到底,家庭友善措施政策對雙方均有益處。
中國神學研究院訪問教授(實踐科)陳傳華博士,在〈聖經角度看家庭友善:從召命說起〉的主題演講中提到,探討「教會家庭友善政策」具有深遠意義。陳博士首先強調呼召是事奉的基礎,繼而闡釋呼召的本質與深度。他指出呼召不限於聖工,也包括職業或家庭角色,更涵蓋整個生命的召命——它是人生目的與使命。唯有出於使命作出行動,人生才有意義。正因呼召不限於聖工,信徒便需細察神的計劃及旨意,不一定要做牧師才是回應神的呼召;即使為人父母,也是一份艱辛的天職。因此,教牧同工面對持續的疲憊,也需謹記呼召不限於聖工,需要平衡事工和照顧家人的時間,除非特殊情況,學習設下界線,明確規劃出與家人共聚的時間,好好與神與人建立關係。至於教會制定政策,亦要將成就教牧同工的召命視為己任,協助同工委身事工的同時,亦能維持他們健康的生活節奏;教牧同工若有需要,教會應共同尋求解決方案。
今年週年研討會破天荒開放論壇時段,由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雷競業教授主持,誠邀與會者發言交流。在〈一人一句論壇:教會家庭友善政策再思〉環節中,大家暢所欲言,坦誠分享,有參加者表示,教會若能解決托兒問題,相信對同工及會友的家庭是好事,甚至有助於鼓勵會友生養下一代;教會或許缺乏資金,但只要有地方,其實可以申請基金解決問題。另有參加者指出,當會友感受到教會原來是歡迎及愛惜特殊孩子,而非僅以律法規管會友不可墮胎時,母親即使懷上特殊孩子,也不會輕易終止懷孕。談到孩子,教會一般會安排婚前輔導,也可以考慮提供產前及產後輔導,幫助父母育養下一代。
除了孩子,工時也是大家所關注的。有參加者反映教牧的工作性質比較特別,一來牧者帶著使命,也不一定要在辦公室上班;教會應多信任教牧同工,避免以商界的規矩框限他們,有需要時容許彈性上班,甚至可以在家工作撰寫講章。另有參加者建議,若牧者有足夠的成熟度及有責任感,自然能贏得信任;但剛入職的傳道同工,或需向教會多加交代,待雙方建立互信後才享有較大的彈性。也有參加者提到,教會常常佔用信徒領袖的公眾假期,雙方可以加強溝通,免得原來雙方都不想在假期推行活動。雷教授指出,家庭友善政策本質涉及價值取向,例如給予母親產假,其意義在於養育下一代是具有價值。雷教授亦提到,當我們談論整全家庭時,亦需顧念世上有不同形式的家庭,我們慶祝整全家庭,同時要擁抱多元的家庭模式。
香港專業人才服務機構主席司徒永富博士,在〈職場家庭友善政策〉的主題演講環節中,展示了一個基督徒管理者如何將基督信仰的信念融入職場友善,實踐信仰中以人為本的核心價值,讓員工在職場中既能發揮獨特的才能,亦能在當中找到幸福感及安全感。司徒博士分享,在眾多的因素中,薪金並非留住人才的最主要因素。僱主不必太在意短期成效,當僱主真心關心員工,看見他們的付出及努力時,員工也會關心公司所重視的。司徒博士強調自己僱用的是有神形象的整個人,而非一件工具。既然基督信仰以人為重,相信每一個人都有獨特的價值,基督徒主管的責任便是「充分發揮人的長處, 而不是改造人。」看似日常的管理工作,其實可以很神聖,只要企業真心關懷人、尊重及成全員工、配合友善的家庭制度,以及公平薪資與獎金制度,員工感受到公司的用心,結果便是公司「留得住人心,也留住人才」。員工需要愛與尊重,這是任何期望建立友善文化的機構不可忽略的要素。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在〈家庭友善文化實踐之路〉的主題演講環節中,同樣強調以人為本,重視同工個人和其家庭的需要。他指出家庭友善政策的重點不在於成文的規定,而在於信念;只要有堅定信念,即使很困難也能落實。家庭友善政策談的也不一定是金錢,而是看有沒有「心」。蔡總幹事接著談到,雖然聖經教導信徒要愛神勝於一切,上一代的華人牧者亦因而毫不計較地投身事奉,但他提醒不要把優先次序誤認作為只能二選一的是非題。忽略家庭的教牧,或會面臨婚姻問題,又或子女對教會反感等狀況。教牧同工可以好好休息、享受神所賜的美物,因為神創造人的心意便是要人快樂並且有果效地影響世界。至於作為基督教機構的領導人,他認為機構若有能力,應為同工爭取合理的福利和權益。除了薪酬,若同工需要照顧家人,只要不影響事先安排的必要工作,應容許彈性上班,調動工作時間或請假。蔡總幹事總結,家庭友善文化能在機構實踐,主要在於:「作為領袖應主動考慮同工的需要;工人應得工價,領袖應主動為同工爭取;作為同工不需為自己而斤斤計較;同工的犧牲是因為需要而不是制度……。」
最後,特別向各位不辭勞苦,在百忙中抽空預備研討會及撰寫文章的講員致謝。另外,感謝旺角浸信會借出場地,其同工提供音響等支援;亦感謝當日蒞臨的參加者,以及為研討會致開場辭的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諮議小組成員洪子雲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