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曾經聽一名在教會和學校熱心服侍的校長說自己和太太都很忙碌,他的子女好像有父有母的孤兒一樣,最令我驚訝的不是他和太太這樣火熱事奉,而是他竟然覺得這樣做沒有問題,因為從他的語氣我感受到的是自豪多於自責。一直以來,「忙」似乎是華人教會的深層次文化,彷彿愈忙就愈忠心、愈屬靈,而愈忠心就應該愈忙,否則就是閒懶不結果子。難怪很多時都會聽到一些牧師和傳道人的子女說不喜歡教會、甚至討厭教會,因為教會令他們在成長時缺乏和父親或母親相處的時間,沒有機會享受正常的天倫之樂,他們深深感受到父母很關心其他人,但卻不關心自己!
除了教牧同工很忙碌之外,教會活動的安排往往也對家庭不友善,例如星期六、日會編排不少的聚會和會議,有些執事經常開會、甚至討論到半夜仍未有定案,而在公眾假期又會安排大大小小的活動或營會,務求令人覺得教會很興旺、弟兄姊妹很熱心,很多時這些活動都是分齡進行而不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於是父母子女各有各的活動,就是沒有家庭一起的活動。
多年以前我擔任教會的執事,在聘請堂主任的時候,一位我們認為合適的人選在最後的面試時表示,由於一直以來他星期六的早上都會和太太一起飲茶行街拍拖,問我們可否逢星期六上午放假,我當時的回應是我認為沒有問題,只有某些特別的情況例外,就是喪禮和生死攸關的突發事件。其實要所有傳道同工每個星期六、日大部份時間都留在教會是沒有必要的,雖然星期六、日是最多不同年齡會友出現在教會的時候,但不代表所有同工都要全程在教會候命,讓會友可以即時找到教牧同工。更重要的是當會友有事需要同工關心的時候,是否知道可以找誰和如何聯絡,如果同工在平日去會友的工作地點與他們午膳、了解他們工作上的實際困難,可能更有意思。
此外,星期六上午、晚上和星期日下午,許多中小型堂會根本沒有甚麼活動,留在教會的會友亦未必很多,與幾十年前不少青少年在星期六、日好像以教會為家,經常留到晚上,趕也不願離開的情況已大大不同。就算萬一教會真的每星期都有聚會和活動,或是希望製造機會讓同工接觸會眾,同工亦可安排輪流在星期六和星期日的下午休息,讓他們陪伴家人,因為一般傳道人在星期一或二放假時,其他家人都要返工或返學,根本無法安排家庭活動,對促進家人的感情幫助不大。當教會和教牧強調重視婚姻和家庭的時候,不應該「講一套、做一套」,若果照顧家人和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做好見證真的十分重要的話,教會為何不努力配合?若果這只是信徒而非教牧真正要努力實踐的話,是否代表教會領袖有雙重標準呢?
在香港這個生活指數甚高又繁忙的大都會,要找藉口不積極參與教會的聚會和事奉很容易,包括要供樓交租、供養父母、子女要參與不同的課外活動、個人要不斷進修和補充平時的睡眠不足,因而未能經常參與聚會、無法十一奉獻等等,這都並非完全是藉口,而是生活逼人。教牧和會眾同樣面對這些困境,當教會要呼籲僱主善待僱員,在薪酬和工時上作出更合理的安排,並訂立家庭友善政策時,教會能否先以身作則?若教會不善待同工,又怎能理直氣壯地呼籲其他僱主那樣做,好讓弟兄姊妹有更大的空間照顧家庭和參與教會的聚會和事奉呢?
要改變一些對家庭不友善的文化,其中一個關鍵的角色是教會的長執,首先,大家不應再抱著忙碌等如熱心和忠心的想法,忠心是代表謹守崗位,努力回應上帝的召命,最重要的是事奉的態度而不是單以時間來衡量,在原定工作時間內盡忠職守,比起經常加班但態度懶散或效率不高,前者更有意思。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大家不應認為在教會服侍就理應接受人工低、工時長。若果教會因財力有限而只能付出較低工資,相信一些願意服侍而家庭經濟壓力較輕的同工是不會介意的,但如果教會明明有能力,卻不給予同工較合理的待遇,其實就是變相的剝削。
教會長執除了應該給予同工較合理的待遇,讓他們的家庭毋須憂柴憂米之外,亦應主動考慮讓同工有一個家庭友善的較彈性工作時間,以便他們可以照顧家人的不同需要,例如因應接送年幼子女而調整當值的時間,在星期六、日和長假期不要填滿各項教會活動,預留一些時間讓同工陪伴家人,更要為他們擋下一些會友的不合理要求,因為教會同工和長執應是一個團隊,會友不應期望所有事都「有大食大」,一定要見到牧師或堂主任出席才滿意,否則牧師單是出席婚禮喪禮和探訪已忙得不可開交,莫說陪伴家人,連預備講章亦可能會有困難。如果教會真的重視家庭,必然應該包括教牧、長執和同工的家庭,不應有差別對待。
一個為了教會而忽略自己家庭的牧者根本就是一個壞榜樣,若認為這樣才是自己追求的事奉態度,還是不要結婚較好,不過,就算不結婚也不要以忙碌為藉口而不照顧父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