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家庭成員的身體界線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5/03/2019

社會各對家成員之間有關性罪行的新聞,例如哥哥非禮妹妹、父親強姦親女或父親與智障親女「模擬性交」等,均極度反感和難以理解,這類事件為社會所不容。有受害者精神大受打擊,甚至視入住精神病院宿舍為解脫[1] 復原之路漫長有曾幫助性侵受害人的社工指,家庭內的兒童性侵比起其他性侵有更大的隱蔽性,亦較難處理,受害者往往長大一點才知道不妥並首次作出反抗。[2] 這些案件讓我們看到,當家庭成員間應有的身體界線被瓦解,傷害也會隨之而來。

家庭成員應有的道德界線

其實,家庭成員之間應確立清晰的身體和情感界線,以下幾點值得留意:

  1. 幸福的家庭成員關係必須合乎道德倫理,以社會所接受為基礎
  2. 家庭成員的身份和情感界線是與生俱來,固定不變,不論是出於自願或強迫,某家庭成員的身份不會因為他的離開,改由其他家庭成員代替,例如父母之間的男女之情,絕不會因為母親離開而由女兒代替
  3. 任何形式的性接觸只限於父母之間,包括身體上的性接觸(如性交、口交、愛撫等)和思想上的性接觸(如性幻想)
  4. 除父母以外,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絕無空間發展男女之情,更遑論情慾,無論是在身體或思想上,例如兄妹之間,即使彼此覺得極其投契,均只屬兄妹之情
  5. 父母應尊重子女身體的獨立性,不能出於權威或溺愛而任意觸摸;子女也應明白合宜的身體界線,這有助維繫安全和健康的家庭關係
  6. 儘早安排不同性別的家庭成員分床睡覺,並遵守睡覺守則,包括睡覺期間不可隨便進入別人房間及上別人的床
  7. 為免產生誤會,可透過說讚賞的話、禮物有質素的陪伴和服務行動,來表達對親人的愛[3]

甚麼是合宜的身體接觸

根據《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發表有關身體接觸的研究顯示,人際關係中,即使親密如父母與子女,或兄弟姊妹之間,有些身體界線是不能逾越,否則會令對方感到不安和反感。[4] 參考Desmond Morris的「親密關係12階段」表,[5] 家庭成員可檢視彼此接觸的狀況,並一起訂立合宜的身體界線。本文把親密關係的12個階段劃分為三個類別:

第一類的接觸:適用於任何家庭成員,有關接觸以溝通為重點,包括眼望身體,互相注視,聲音傳達。

第二類的接觸:以雙方感到舒服自在為原則,包括吻臉、牽手、搭膊頭、甚至擁抱。父母為防止年幼子女走失,在路上拖著子女的手是有需要的,若子女長大後仍願意與父母牽手也是一件美事。不過,若任何一方對這些接觸感到不舒服,可改以輕拍膊頭和拍拍手背來表達關心。

第三類的接觸:僅限父母之間。此類接觸為表達男女之情,容易激發性慾,不應在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發生,例如接吻、偷窺對方裸體、以手接觸及撫摸敏感部位(如胸部及性器官)皆極不恰當,至於性交更是嚴重罪行。

父母必須以身作則

法官陳慶偉在審理一宗父親多次強姦女兒的案件時,嚴正指出父親的天職是愛錫、保護子女,令子女不用受到不必要的傷害。[6] 高院暫委法官陳仲衡在審理一宗父親強姦13歲女兒的案件時,曾嚴斥被告妻子,指她為丈夫所撰的求情信中只關心家庭經濟問題,多於女兒福祉。[7] 可見社會人士普合理地期望父母首要責任是子女,維護親子間的信任,以免他們受到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這遠高於經濟考慮。因此父母應以身作則,遵守合宜的身體界線。

幸福的家庭是藉由家庭成員共同努力,互相尊重而建立,故此毋須任何成員犧個人尊嚴或付出身體去維繫。家庭成員透過合宜的身體接去表雙方均會覺得安全和舒服。相反,若是於權威或出於恐懼,這些接便不是愛的表現。當不幸事件發生了,也許有人覺得難以面對而選擇沉默,有人則默默承受來維繫家庭完整。但傷痛既已出現,惟有儘早舉報侵犯者,惡行才能止住。侵犯者若能透過輔導改過自身,便能以尊重的心修補家庭關係。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啞忍只會帶來更大的悲劇。

由關注婦女權益的團體與大學聯合進行的「法庭內望:從法官的總結詞看強姦案件的審判與迷思」研究,研究團隊提及,在女童長期遭家人性侵犯的個案中,受害人雖與家人同住,但卻沒有受到保護,往往要待學校或警方介入,甚至由受害人長大後自行報警,性侵害才能停止,因此研究團隊在報告中建議:「其他同住家人沒有阻止侵犯行為,等同容讓性罪行發生,因此應該考慮要『容讓兒童受性侵害而又沒有阻止的成年人』負上法律責任」。家庭成員或許因各種限制未有伸出援手,導致社區內潛伏隱藏個案,社會各界應積極考慮此建議的可行性,更有效地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的傷害。[8]

 

(本文原載於第125期〔2019年3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父非禮女兒舌舔敏感部位 判囚26個月 官斥視女兒為泄慾工具〉,《明報》,2017年3月13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70313/s00001/1489381402407/父非禮女兒舌舔敏感部位-判囚26個月-官斥視女兒為泄慾工具(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2] 余婉蘭:〈【不察覺的陰影】被父性侵 長大後混亂迷失:男仔想要就迎合他〉,《香港01》,2017年12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知性女生/129893/不察覺的陰影-被父性侵-長大後混亂迷失-男仔想要就迎合他(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3] Gary Chapman, The Five Love Languages: How to Express Heartfelt Commitment to Your Mate (Chicago: Northfield Publishing, 1995); “The Five Love Languages,”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1, 202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Five_Love_Languages.

[4] Juulia T. Suvilehto et al., “Topography of social touching depends on emotional bonds between humans,” PNAS 112, no. 45 (November, 2015): 13811–13816, https://doi.org/10.1073/pnas.1519231112.

[5] Desmond Morris, Intimate Behaviour: A Zoologist's Classic Study of Human Intimacy (New York; Tokyo; London: Kodansha International, 1997);Jenny Hansen, “The 12 Stages of Physical Intimacy – What Are They?” SOCIAL AUSTIN(以上網上資料已遭移除);蔡宜倩:〈為自己做個美好決定 兩性交往的健康界線〉,基督教今日報,2014年9月5日,網站:https://cdn-news.org/News.aspx?EntityID=News&PK=0000000000652e597d114dfac38a334d9499dedea8ddc2a6(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6] 〈七旬保安三度姦親女判監18年 官斥違反倫理令人極反感〉,巴士的報,2018年12月4日,網站: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3707477-七旬父三次強姦親女判監18年-官斥違反倫理令人極(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7] 〈子面前姦13歲女獸父囚10年半〉,《東方日報》,2017年8月23日,網站: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823/00176_040.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8] 吳惠貞、梁麗儀:《法庭內望:從法官的總結詞看強姦案件的審判與迷思研究報告》(香港: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2007),頁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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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犯被迫與生理男性同囚 美懲教部門以宣傳避孕應對

22/08/2023

美國加州在2021年實施了SB132法案,根據新法例,加州監獄系統中的跨性別、雙性人和非二元性囚犯有權依據他們的性別認同選擇被安置在男子監獄或女子監獄中,當局不再依據他們的生理性別來分配囚室。根據加州懲教局(Th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向媒體披露的數據,截至2022年5月23日,在加州的監獄中,有超過300名自稱為女性的生理男性囚犯,要求轉移到符合他們性別認同的監獄,其中39人的申請獲批。

根據女性組織「女性解放陣線」(Women’s Liberation Front)的報道,2021年7月,加州中部女子監獄的醫療診所有宣傳海報向女性囚犯介紹各項避孕資源,如避孕套及避孕藥,官方似乎默認了,當有自稱為女性的男性囚犯被允許轉移到女子監獄時,女性應該預期自己會遭強姦。女性解放陣線又指,加州懲教局要求所有申請轉移到女子監獄的男性必須參與一個課程,學習如何應對與女性共處的恐懼。

自稱女性的男性用他們的陰莖對女性進行性侵犯,這些犯罪記錄卻被算到女性的頭上,這令美國的犯罪數據在轉變。跨性別激進主義份子聲稱,「跨性別女性」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中,以保護他們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的侵害,但這也正正是許多女性主張跨性別女性(男性)不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的原因,為了保護女性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侵害。[1]


[1]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3–147; “SB 132 – The Transgender Respect, Agency, and Dignity Act,” The Justice Firm, last modified March 31, 2023, https://www.justice-firm.com/blog/sb-132-the-transgender-respect-agency-and-dignity-act/; Fred Lucas, “By the Numbers: How Many Men in California Prisons Identify as Women,” The Daily Signal, last modified June 14, 2022, https://www.dailysignal.com/2022/06/14/by-the-numbers-how-many-men-in-california-prisons-identify-as-women/; Caroline Downey, “Ninety Percent of Transgender Transfer Requests to California Women’s Prisons Denied,” National Review, last modified June 15, 2022,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news/ninety-percent-of-transgender-transfer-requests-to-california-womens-prisons-denied/; “CA WOMEN’S PRISONS ANTICIPATE PREGNANCY AFTER FORCING WOMEN TO BE HOUSED WITH MEN,” WOLF, last modified July 15, 2021, https://womensliberationfront.org/news/ca-womens-prisons-anticipate-pregnancy-sb123;端小二:〈美國加州囚犯可按其性別認同分配監獄,引起女囚犯集體訴訟,你如何看?〉,端傳媒,2021年11月30日,網站:https://theinitium.com/roundtable/20211130-roundtable-international-transgender-jail-law/(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8月15日)。

當婦女救援中心義工不遂男跨女興訟12年

15/08/2023

位於加拿大的溫哥華強暴救援及婦女危機中心(The Vancouver Rape Relief and Women’s Shelter〔VRRWS〕),是加拿大歷史最悠久的強暴救援中心,使用這間中心服務的女性都經歷過強姦、被虐、有過賣淫經歷或曾遭遇其他形式的男性暴力。她們身心都受過傷害,經歷過真實的暴力。

變性人Kimberly Nixon,他的原生性別為男性,他希望成為該危機中心的義工,擔任女性受害者的同伴輔導員,但中心堅持其使命只為曾遭受男性暴力的女受害人提供女性對女性的輔導,而中心願意為Nixon提供其他職位,不過Nixon卻因此在1995年提出了人權訴訟,他聲稱受到歧視。Nixon沒考慮到,他其實是在勉強曾被男人傷害過的女性,接受一位生理男性的輔導。

Nixon向卑詩省的人權審裁處提起訴訟,該危機中心最初被判敗訴,但後來人權審裁處推翻初審判決,令VRRWS勝訴。Nixon接著上訴到卑詩省的上訴法院,但他再次被判敗訴。2007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了Nixon其後提出的上訴請求,並要求他支付VRRWS的法律費用。這使得該危機中心得以堅持其女性專屬政策,並維護了中心提供有關服務的合法權益。

雖然VRRWS得到了終極勝訴,但持續12年的訴訟,不但讓該中心陷入危機之中,也令這個組織的使命和財務承受了一定的壓力。[1]


[1]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1–142; Camille Bains, “Trans woman says she hopes funding cut to Vancouver rape crisis group will result in policy changes,” last modified March 21, 2019, 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canada/british-columbia/article-trans-woman-says-she-hopes-funding-cut-to-vancouver-rape-crisis-group/; Shannon Rupp, “Transsexual Loses Fight with Women’s Shelter,” The Tyee, last modified February 3, 2007, https://thetyee.ca/News/2007/02/03/Nixon/; Madeleine Kearns, “Women-Only Rape-Relief Shelter Defunded, Then Vandalized,” National Review, last modified August 28, 2019,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2019/08/women-only-rape-relief-shelter-defunded-then-vandalized/.

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孩童的挑戰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9/07/2023

即使我們無法不面對網絡的時代,也被迫要適應在這個時代下所產生出來的現象。網絡時代的模式亦不斷地轉變,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特質,這對孩童或青少年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明光社於2023年5月30日舉辦了「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兒童的挑戰」網上講座,我們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為我們講解現今網絡媒體文化的現象,與我們一同思考如何應對,特別是在家長教導孩童方面。

明光社

梁博士提到現今多媒體網絡年代的社會特色是個人化和部落化。個人化是指人們在不同的場景中,縱然人與人的距離都非常近,但都只會留意著自己的手機。梁博士指出年輕一代往往會認為長輩級的人是跟不上時代的、不會懂他們在做甚麼,這也是他們的新潮優越感。而部落化則是指我們以往認為錯誤、不應該做的事,但在網絡上提出這些話題卻會得到人們的支持,即使是明顯地有違道德的事,例如「強姦快閃黨」及組團自殺等等。

多媒體網絡內容隨著科技的發展,影像和聲音都會令人感到愈來愈刺激,使到人們更難忍受沉悶的事和人,諸如上班、學習等等,人會更加自我中心,梁博士指,很多時候,一些事情如果不在人有興趣的「雷達」上時,他們便完全不關心,甚至將事件當作沒發生過。

另外,網絡時代所造成的自我中心,更會影響家庭成員的關係。梁博士以自己的子女為例,他們要求梁博士傾談,總期望即時的回應,而在日常生活中,她傳訊息給子女,大多時候都得不到或很遲才收到回應,就像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不對等的一樣。而且,這種自我中心使孩童不會做不喜歡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則會要求父母提供協助,子女亦不太會為家人付出,甚至有些極端的事件曾在報章上出現,例如在內地有15歲少年為上網而弒母等等。即使不是一些極端的情況,上網與否,課金與否,父母也很容易與子女產生磨擦。

網絡對於孩童和青少年來說,是一個大森林,當中除了無限的知識,亦有許多網絡陷阱,而梁博士都特別提到現在有許多網上情緣騙案和裸聊勒索事件在發生,她亦提及了一宗新聞,一名少年疑因誤墮網絡騙案而選擇跳軌輕生,這些網絡陷阱都是孩子需要提防的。

最後,在家長角色方面,梁博士認為家長需要給予子女更多的關心和刻意的教導,讓子女懂得感恩,知道自己擁有的一切其實是來自父母,而且父母也要在適當的年齡才給他們使用智能產品,以免他們沉迷上網或耽誤了自己的親情和友情。

以上只是梁博士分享的部分內容,如想收看足本講座,請點按以下連結。

收看講座

平衡生活與青少年精神健康的關係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1/06/2023

「你要謹守你的心,超過保衛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心而出。」箴言第四章23節《環球聖經譯本》

青少年精神健康一直被受關注,因為他們在成長中面對不少的轉變和壓力。本年5月,由醫務衞生局醫療衞生研究基金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的一項有關青年精神健康調查的報告指出,受訪的3,440名介乎15至24歲青少年在2019年5月至2022年7月受訪期內,有近17%曾出現至少一種精神疾病;19.4%出現自殺念頭;5%有自殺計劃;1.5%曾企圖自殺[1],調查結果令人憂慮。為此,筆者專訪了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副總監、精神科醫生廖廣申分享對於這情況的看法及建議。

壓力成因
廖醫生認為環境改變這個因素會對任何人產生壓力,研究時期發生的社會事件和新冠疫情便是兩重大關鍵事件,對各個年齡層的生活、習慣、求學安排等,都造成影響。他認為研究的數字比率高,其中一個原因是香港作為現代都市,有著高壓力的教育制度:緊張的學習環境、很多考試和要學習的學科等等;可以解釋到香港學生的學業壓力和考試壓力十分巨大的原因。這樣,可能導致很多人出現情緒和精神問題。

報告指出,青少年患抑鬱症最普遍,有13.7%。廖醫生指出,患上抑鬱症的成因很多,如性格、生理因素和環境因素都有影響,與青少年有沒有接觸毒品、酒精等也有關。他說:「環境因素和壓力感是重要因素,而這報告反映青少年的學業是主要的壓力來源(佔42.8%)。」他建議不要為這個年齡層的青少年添加不必要的壓力。他更指出,臨床見過很多病例,讀書成績很好,是名校高材生,進入了著名大學;最後因為抑鬱症而完成不到學業,或要接受精神科治療、服用藥物及接受心理輔導。此外,報告亦指出了四大風險因素:個人心態、家庭空間、數碼生活及逆境轉化。廖醫生為我們逐一解說。

個人心態——「完美主義、執著、『唔輸得』的心態是高危因素。」廖醫生認為「個人心態」很重要,但每個人的心理質素不同,如果對自己要求很高,就會很容易自責和內疚;也有人很容易有放棄念頭、很消極、悲觀;性格較負面,面對不到問題,令壓力積聚或把壓力放大。

每個孩子的性格不同,作為家長、青少年工作者便要留意他們的心理、思想,和他們多溝通,循序漸進地給予鼓勵,並教導他們如何面對逆境。

家庭空間——實質空間與心理空間,「關於家庭空間,不單指有沒有地方好好休息、做功課?」廖醫生認為坊間常說社會低下階層或貧困家庭的壓力、情緒問題較多,但不代表中産或富庶家庭就沒有抑鬱症。他見過不少學生有很好的家庭背景,父母是專業人士,栽培資源很充足,亦出現抑鬱、自殺問題。原因可能是和父母相處時間或溝通不足,亦可能是父母對他們的要求過高,構成不必要的壓力。

他認為要留意家裡有沒有自由度,要營造一個平台讓孩子可以去和父母溝通,給他們願意和家人表達或商討的分享環境。「不要等到青年人覺得完全沒有信心或已經覺得很恐懼,不敢和家長商量,覺得再沒有人明白、關心他們,白白讓他們走向絕路──自殺。」

數碼生活——電子產品霸佔我們很多時間,減少了社交生活、運動和休息的時間。廖醫生見過很多青少年抑鬱個案是因為沉迷電子產品、手機。他指出,這情況比沉溺酒精、毒品、吸煙還普遍。他建議青少年每天用最多兩小時在電子產品上,但做功課、溫習、蒐集資料等須用電腦,所以有「灰色地帶」。他認為讓孩子從小養成自律是十分重要,家長亦要管理他們如何使用電子產品,和留意孩子有沒有網上沉溺。他坦言,這對家長來說,是不易的課題。

逆境轉化——正向思想、面對逆境的能力,以及與家人保持良好的關係和溝通習慣是十分重要。「小孩子如能自小培養正向思維,家長的追求不只是學業成就、知識多寡,而是態度,例如有責任心、堅毅不屈的心態、樂觀思想、不怕失敗、不斷努力的態度,有自制能力和管理時間的能力等。」廖醫生表示孩子的「解難能力」很重要:「解難能力就是無論遇到成績不好、比賽輸了,或者失戀等,都知道如何重新站起來,並且不氣餒,不放棄,也不太介懷得失。」

平衡生活及建立信仰
廖醫生建議孩子保持社交活躍,平日要有朋友和家人傾訴開心或不開心的事。「平常不習慣找人傾訴或沒有與家人分享生活點滴的時間,當有問題發生,就不太容易向別人求助。另外,要有足夠的睡眠時間和足夠的運動量,人才會身心健康。」

他強調有信仰的家庭,應及早鼓勵孩子養成恆常的宗教生活,多參與教會活動。「有很多研究指出,有恆常及良好信仰生活的人,情緒會較好,身心會健康些,快樂指數亦會高一些。」

師長、社工應盡早介入幫助精神病患者
「不要讓孩子獨自去面對困境,單打獨鬥,重複去思考自己的問題。」他認為師長、社工要有敏感度,早一點察覺有問題出現,早一點去關心孩子,及早幫助他們。他不鼓勵看到問題也不處理,應及早找人求助,或做一些相應的行動去解決問題。

廖醫生最後再三叮囑,青少年的成長很重要,預防勝於治療:「要有平衡的多元化生活,有社交生活、興趣活動、足夠的運動量及建立良好的家庭關係。有問題的時候,及早徵求意見、尋求幫助。最後,聖經的真理、信仰生活對任何人都很重要。」

書籍推介:
金恩喜(2020,2023)。《一句話收服小孩子》(譯者:丁俞)。台灣:平安文化有限公司。


[1] 〈一年17%青少年患精神病 研究:七成未求助求醫〉,《明報》,2023年5月12日。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19-6-2023

從啟德屋苑的露台說起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4/07/2022

早前啟德某屋苑有一對男女在露台全裸並進行性交,被人發現及錄下短片,再經網絡傳開。警方將案件暫列為「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並拘捕了一名懷疑與案件有關的女子,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有律師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法律上露台明顯是公眾可見的地方,故意讓人看見性交,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1]

事件在網絡引起一番討論,究竟私人物業的露台是否屬於「公眾地方」?如果影片中的男女在室內窗旁而非露台進行性交,又會否犯法呢?拍攝者又是否犯法,分享影片又如何呢?讓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文。

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列明——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該露台雖然不是公眾地方,卻是公眾可見的地方。所以就算是私人物業,只要身處於公眾可見的地方,不論是露台、天台、地下花園,甚至是室內沒有拉上窗簾的窗口位置附近,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都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的罪行,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此外,該段影片中的男女所做出的行為,也有機會構成「有違公德罪」。根據普通法,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都屬犯罪行為。一般而言,「有違公德罪」適用於所有非常可恥、有違公德、冒犯及令人厭惡、敗壞道德、有傷風化的行為,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而就本案的情況,最終會以哪一項控罪控告涉案人士,則由律政司作出決定。

窺淫

另一個大眾關注的問題是拍攝該段影片的市民有否觸犯去年10月生效的「窺淫罪」呢?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窺淫罪」列明——任何人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觀察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性行為屬於私密作為,所以偷窺或偷拍他人進行性行為會觸犯「窺淫罪」,但條例列明被觀察或被拍攝的人士需「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而本案是在露台發生,明顯並不是一個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地方,所以拍攝該短片的人按理並沒有觸法「窺淫罪」。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話雖如此,但該段影片仍符合「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相關發佈影像罪行及處置令」中「秘密影像」的定義——即顯示該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E條「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任何人在不理會他人是否同意下,發佈他人的私密影像,而他知道該項發佈會致使該名個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罔顧該項發佈是否會致使該名個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都屬犯罪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因此,任何人對外分享該段影片,都有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發佈淫褻物品

而同時,按淫褻物品審裁處過去的評級標準,該段影片的內容好大機會被評定為淫褻物品,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任何人發佈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所以,發佈該段影片,也都有機會觸犯「發佈淫褻物品罪」。

我們不難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的群組裡找到上文提及的影片,雖然法例懲處的是發佈行為,市民觀看該影片並沒有觸犯法例,但只要市民轉發該影片,不論是轉發影片的檔案,或只轉發影片的連結,都同樣有機會干犯「發佈淫褻物品罪」或「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而網絡上充斥著大量淫褻物品和來源不明的私密影像,不少人樂於轉發有關資訊,雖然警方看似沒有行動,但其實轉發有關影像仍是違法行為,轉發者有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最後,就該段影片的情況來說,當事人需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但作為旁觀者,也應該拒絕轉發有關影像,除了是因為避免觸犯法例,更加重要的是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尊重他人的私隱。即使有人在公眾可見的地方進行私密作為,旁觀者並不了解事件始末,若拍攝或轉發這些影片,無疑會對當事人帶來負面影響或傷害。假若收到這類影片,千萬不要隨意轉發。

資料庫

對影像性暴力受害者的支援

打擊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的法例,於2021年10月8日生效。在新法實施的八個多月後,有支援性暴力受害婦女的組織表示,過去三年處理涉及影像性暴力的個案上升,預料未來求助個案會繼續上升。有社交網絡平台公司與上述組織合作,若有受害人向該公司指出其私密影像在未經同意下遭公開,該公司如在旗下的兩個社交平台找到涉事影像,便會移除有關內容,以阻止私密影像在網上流傳。[2]


[1] 凌逸德:〈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 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香港01》,2022年6月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78922/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6月16日)。

[2] 〈風雨蘭Meta合作 助刪平台流出私密影像〉,明報加東網,2022年6月22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20622/HK-ghd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6月21日)。

與孩子談談合適的距離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7/05/2022

在日常生活裡,大多數成年人都懂得與其他人保持恰當的身體距離,例如會因應場合、與對方的關係等因素作出調整,讓大家都感到舒服自在。相反,小朋友對於身體距離往往未能好好掌握,家長有需要花多點時間去教導小朋友明白身體界線和情感之間的關係。

日常生活例子:觀察在排隊的人

家長如運用日常生活的例子來教導,和孩子抱著輕鬆好玩、競猜遊戲的心情去觀察身邊不同人的社交距離,會是非常好的開始。家長可以透過問題,引導孩子去觀察,令孩子對身體界線和情感之間的關係產生興趣,並學習多留意周圍的人和事,例如在超級市場,正在排隊等候付款的人有男有女,也有不同年齡的人在當中,這會是個不錯的場景。家長可問孩子以下問題:一、排隊的人會「掂到」排在前面和後面的人的身體嗎?二、家長可以請孩子觀察特定的兩位人物,讓孩子猜一猜,他們是甚麼關係?是媽媽和女兒、朋友、還是陌生人呢?有甚麼線索透露了他們的關係呢?三、他們有交談過嗎?還是各自做自己的事,如低頭看手機?四、猜猜他們當時的心情怎樣,是開心、沉悶、疲累等等。五、如果有人覺得排隊時和其他人站得太近,他們會有甚麼反應呢?

當孩子在觀察後說出答案,家長可以讚賞子女的細心觀察,然後為這次競猜遊戲作簡單的總結,引導孩子明白幾個重點,讓他們了成年人如何與其他人合宜地相處:一、一般來說,家庭成員之間的身體距離是最親近的,例如父母和子女之間會擁抱、拖手、依靠在一起,也會傾談;二、朋友之間偶然或會拍一拍膊頭,或有少量的身體接觸,但都是點到即止,相處時以傾談為主;三、陌生人之間不需要也不適宜有任何身體接觸,一般情況下不會閒聊,以免產生誤會;四、任何人遇到不舒服的接觸,應該即時拒絕、走開、找人幫忙。以上四項身體界線原則普遍為社會所接受,然而每個家庭對身體界線的看法,或許會有一些微調。若孩子對身體界線感到困擾,家長可以和孩子逐一詳談,幫助孩子釐清界線。

小朋友之間的互動:彼此尊重、愛護

小朋友之間的互動,都是很單純很直接的,他們很容易在短時間內就和對方攬頭攬頸,表現得相親相愛,相反,當生氣時他們或會互相推撞,造成損傷。其實小朋友之間的玩耍,很多時只在意玩得是否開心,有時真的沒注意彼此間的身體界線。家長要教導的重點是,告訴孩子:「我們漸漸成長,就需要用大個仔、大個女的方式去溝通,這是一種禮儀。」我們要給孩子心理準備去改變其行為舉止,由身體界線的「嬰幼模式」,慢慢過渡成「長大模式」,意思即是有合宜的身體界線,能和其他人用言語、文字、表情或身體動作來溝通,彼此的距離能令雙方感到自在和舒服、被尊重和愛護。這種改變,有些小朋友只需要短時間就能做得好,有些小朋友則需要多些時間去適應,其實這也是正常的事,毋須比較,父母可以告訴孩子:「爸媽會陪著你過渡。」

家長的教導:讚賞、提醒與責罰並重

當小朋友做得對時,例如在公園玩耍時懂得排隊、學會等待,在排隊時留空間給其他小朋友,讓大家都感到舒服,請家長多多讚賞孩子,告訴孩子這樣做能令彼此都感到被尊重,這也是愛護身體的表達,家長還可以跟孩子說,這些正確的行為,會令大家都會喜歡和你相處。

或許有部份家長會對孩子過份溺愛、不捨得責罵,合理化他們的錯誤行為,孩子犯錯,家長就會想:「小朋友就是這樣啊,遲些他就會變好」,姑息犯錯的孩子最終反而會令他們受傷害,因為大家都會討厭他的無禮和暴力行為,沒有人喜歡和「小霸王」做朋友。錯誤行為並不會因著小朋友漸漸成長而自動變好,時間愈久只會令這些壞習慣變成常態,令孩子積習難改。因此,當小朋友做出傷害別人身體的事,如推跌別人、打人、扯頭髮,或做出讓人蒙羞的事,如掀扯衣物、為了作弄別人而觸摸別人的身體等等,家長必須給孩子清晰的提醒和合理的責罰。家長可以請孩子回想一下,別人對自己錯誤的行為有甚麼反應和感覺,例如驚慌、討厭、生氣等等,並讓孩子明白合宜的身體界線和建立友誼是有直接的關係。最後,家長務必給予孩子改正的機會,鼓勵孩子向受害者道歉,家長亦可以教導孩子,如果再有類似的情況出現,孩子應該怎樣做。

其實無論大人和小朋友也在學習不同的人生課題,做錯了就要有勇氣道歉、知錯能改,避免再犯類似錯誤,願意承認過犯當然難能可貴,其實這也是成熟的表現。祝願大家能以溫柔的言語、堅定的心、再多一點耐性去教導活潑好動的孩子,相信教導成果是指日可待的。

 

(本文原載於第144期〔2022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1/03/2022

明光社於2020年獲得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開展「童途有愛:保護幼兒身心靈計劃」,製作一系列適合幼稚園與初小學童的防範性騷擾教材,供學校及家長使用,務求家校合作,以有趣的形式,加强兒童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性騷擾和性侵犯,讓小朋友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本計劃的重點項目是製作一套「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此遊戲卡適合家長、教師或小朋友身邊的成年親友與小朋友一同玩,讓小朋友在遊戲中學習分辨好或壞的接觸,和遇上壞接觸時的適當回應方法。每盒遊戲卡套裝包括了25張人物卡、25張動作卡、25張身體卡、17張回應卡和12張機會卡。另外遊戲還提供了三個不同主題的棋盤,分別是上學天、親子同樂日和校園生活,玩家需要先揀選其中一個棋盤,作為是次遊戲的棋盤,並將自己所選的棋子放在棋盤的起點。

遊戲可供二至六位玩家參與,每盒遊戲卡裡有六顆棋子,每位玩家可選一顆棋子。我們鼓勵家長或教師和小朋友一起玩,或者從旁協助,在玩遊戲卡時為小朋友提供適當的指引。第一位玩家先從人物卡、動作卡和身體卡中,各抽一張,並將抽出來的三張卡組成一個情景。如果該情景是好接觸的話,玩家可以擲骰子決定棋子前進步數;如果是壞接觸的話,玩家則要抽取一張回應卡。如果回應卡的內容是遇上壞接觸時的適當做法,玩家亦可擲骰決定前進步數;如果是不適當做法,玩家則需抽一張機會卡,並按機會卡上的指示行動。完成以上流程後,就由下一位玩家抽牌。棋子最快到達終點的為之勝出。

在進行遊戲時,家長或教師需要注意以下事項。首先,可視乎孩子的年齡和生活圈子,決定適合的人物卡。如果孩子抽中的人物卡是他們生活上未曾接觸到的人物,可讓孩子重新抽另一張人物卡。而人物卡、動作卡和身體卡組成的情景是以孩子的角度出發。例如孩子抽到「同學」、「輕拍」、「臀部」,是指孩子的同學輕拍孩子的臀部;如抽到「陌生人」、「向你展露」、「私人部位」,是指陌生人向孩子展露他的私人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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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或教師可按遊戲卡組成的情景,詢問孩子此行為是否合適,再分辨它是好接觸還是壞接觸。好接觸是指令孩子感到開心舒服的行為,而壞接觸則是令孩子感到不舒服、不安、害怕、厭惡的行為。如果遇到一些未能明確分辨是好或是壞接觸的情景,則以孩子的感受來作判斷。

例如抽中「叔叔」、「檢查」、「私人部位」,情景就是叔叔檢查孩子的私人部位,這接觸是好是壞,視乎孩子的性別、叔叔與孩子的關係等等因素。如果孩子與叔叔關係疏離,這很可能是一個壞接觸;但如果叔叔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為健康理由而進行檢查,這就是一個可以接受的行為。大人亦可即時詢問孩子的感受,如果孩子對此感到不舒服,都可視為壞接觸。

家長或教師在遊戲過程中需留意孩子的反應和感受,如孩子出現驚慌、流淚、不開心、情緒低落等狀況,可暫時停止遊戲,溫柔地安慰孩子,並慢慢引導孩子説出感受和令他出現情緒的情景及原因。另一方面,如孩子對於明顯的壞接觸行為不感到抗拒,或認為該行為不是壞接觸,我們也要保持冷靜,並用溫柔的態度引導孩子說出他們的想法,了解他們是否曾經歷不恰當的接觸,並藉此教導孩子適當回應的方法。

如在遊戲中發現孩子曾經遇上壞接觸或性騷擾的情況,千萬不要責備孩子,避免造成二次傷害,應保持冷靜。家長或教師可以先讚賞孩子,有道出事情經過的勇氣,溫柔地安撫孩子的情緒,並盡快陪同孩子尋找專業人士幫助,可聯絡學校老師或社工協助,如涉及非禮或強姦等性侵犯行為,需立即報警處理。

我們設計遊戲時加入不同棋盤,讓玩家鬥快到達終點,目的只為增加遊戲的趣味性,但要知道遊戲的輸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藉遊戲卡,在互動中向孩子作出解說,教導孩子分辨好或壞的接觸及正確拒絕壞接觸的方法,增強他們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技巧。

在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下,本社現免費派發「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給全港各小學和幼稚園,以及3至9歲兒童的家長,每間學校或每個家庭可獲贈遊戲卡一盒。有興趣的人士可透過以下QR Code進行登記。此外,為方便學校在課堂上的教學,我們已將所有遊戲卡和棋盤的檔案,上載到本社網站,歡迎老師在以下網頁下載、自行列印,以用作教學用途。有關遊戲卡的玩法等詳盡介紹,亦可在網頁中看到。

索取或下載

在此刊物或物品上/活動內表達的任何意見、研究成果、結論或建議,並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兒童事務委員會的觀點。

市民需要留意的新法例——窺淫罪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21

立法會在本年9月30日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將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訂為刑事罪行,相關的法例已於10月8日生效。[1] 要了解新法例的內容,先要理解條例中「私密部位」、「私密作為」和「私密影像」的定義。

「私密部位」是指某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不論是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或所穿的、遮蔽著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內衣。而在條例中,有關「私密部位」是沒有作性別區分的,因此上面提及的私密部位,可以是屬於男性或女性的。「私密作為」是指某人正在如廁,或進行某種涉及性的作為,而該種作為通常不會公開進行。「私密影像」是指顯示了某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當中是包括了所謂「移花接木」、經修改的影像。

是次立法新增了四個罪行,以下是法例的簡單說明:

1. 窺淫(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在事主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下,暗中觀察、拍攝事主的私密部位或拍攝事主在進行私密行為,即屬違法。

偷窺或偷拍他人如廁、洗澡、更衣或性交等行為都會觸犯此法例,而條例亦列明安裝或操作偷拍鏡頭均屬違法。有些人會暗中拍攝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時的影像,在新法例下,不論對方是性交易對象、男女朋友或配偶,只要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仍進行拍攝,都一律犯法。

2.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偷拍行為,如從衣服下方、外衣的開口或間隙,偷拍他人的私密部位,即屬違法。

偷拍裙底或衣領走光的行為會觸犯此法例,而條例列明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才會構成犯罪行為。不誠實並非指取得相片的目的,而是指觀察或拍攝的情況或方法。所以,如果市民在拍照時不慎拍下他人走光的影像,將不會觸犯此法例。

3. 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即發佈偷拍得來的影像,影像中有人如廁、洗澡、更衣、性交、其裙底或衣領走光等,即屬違法。

網絡世界充斥著大量偷拍影像,不少人肆無忌憚地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群組「分享」這些偷拍得來的影像,但過去並沒有任何法例保障被拍攝者的權益。在以上條例生效以後,分享偷拍得來的影像便會觸犯法例,而此條例列明不論那些偷拍的影像由誰人拍攝,只要有人罔顧那些影像是否從干犯窺淫罪及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而來並加以發佈,都會觸犯此法例。

4.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或威脅如此行事(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發佈或威脅會發佈事主的私密影像,其意圖是致使事主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即屬違法。

網絡上存在大量在事主同意下進行拍攝,但卻在未經事主同意下便發佈的私密影像,當中不少是在「色情報復」的情況下發佈,即情侶分手後故意令對方的裸照外洩,作為報復或要脅對方的手段。當那些影像流傳到網上時,往往會出現「網絡瘋傳」的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地傳遍不同角落,令事主深深受到傷害。另外亦有人會透過改圖或深偽技術(Deepfake),即以人工智能技術製作像真度極高的圖像,將事主的樣子加在其他人的裸照上,也就是所謂的「移花接木」,這同樣會讓事主受到不同程度的困擾。本港過去一直沒有法例可以懲處以上行為,在新法例下,無論外洩還是轉發,一律可被檢控。

兩個重要修訂

保安局在制訂窺淫罪、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及發佈從上述兩項罪行所得的影像罪時,作出了兩個重要的修訂以提高條例對市民的保障。第一,最初局方提交的草案內容中,「事主沒有給予同意」是構成犯罪行為的必要條件。但在真實的處境中,事主可能不願出庭作證,又或未能追查到事主的身份,那就不能將犯罪者入罪。所以局方在草案上作出修訂,在上述三項新增法例中,剔除「事主沒有給予同意」的罪行元素,只要有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偷窺、偷拍或發佈有關影像,就足以構成有關罪行。

另一個重要的修訂是賦予法庭權力,可以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發出處置令,要求有關人士將涉案的影像移除、刪除或銷毀。如有人沒有遵從處置令,除非有合理辯解,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一年。這可阻止有關影像繼續在網絡上流通,保障受害人免受進一步傷害。[2]

雖然「窺淫」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是新訂立的法例,但過去警方都可透過其他法例提出檢控,市民應該知道這些行為是違法的,但「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和「未經同意下發佈或威脅發佈私密影像」是全新的法例,以針對過去沒有法例監管,但卻有不少市民參與的行為。政府需要加強新法例的推廣,幫助市民認識有關條例,以免市民因「無知」而墮入法網。


[1] 〈《2021 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21年10月7日,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20-21/chinese/ord/2021ord035-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9日)。

[2]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佈,2021年9月30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9/30/P2021093000428.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一切從簡」卻不簡陋的殯儀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3/09/2021

致力推行「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並得到社會正面回響的伍桂麟先生(Pasu,去年更獲得了香港紅十字會頒發的香港人道年獎。Pasu是生死教育工作者、遺體修復師及前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解剖室經理,最近,他接受了社創基金的資助,於深水涉開設了社會企業「一切從簡」,為低收入家庭提供簡約、莊嚴而可負擔的「醫院直接出殯」服務以及相關支援。我們特地把每月一次的網上直播講座移師到該社企,在今年7月28日與觀看直播的朋友一起了解殯儀服務及生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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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一切從簡,感覺絕不似紅磡傳統的殯儀店,而像走進一間書室,「文青」風格的裝修,配上閱耳的音樂,令人感覺很舒服。Pasu說:「這就是為了讓長者及他們的子女在沒有壓力下上來看看、談談及問問意見:『想這樣做、那樣做是否可以?』感覺似是『行街購物』,職員也只是介紹一下產品及服務而已。」Pasu就是要大家容易去接觸生死教育,把死亡臨到時大家要面對和談論的事,與我們的距離拉近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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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u認為人生比較重要的事,不外乎紅事、白事,所以殯葬對人來說是大事。而對基層來說,白事儀式花費不少,經濟有困難者可能會無法做一個莊嚴的告別禮。以往在解剖室工作的Pasu,面對無人認領、孤苦無依的死者,總希望顧及這些遺體的尊嚴,這個想法與現在成立社企一切從簡的目的一脈相連。

辦紅事有Wedding Planner(婚禮統籌師),辦白事,Pasu自稱為Ending Planner(或許我們可以稱他為臨終統籌師),他建議我們不只要預備好身後事,還要做好生前規劃、臨終醫療指示等,他說:「由身體開始衰退就要開始計劃,尤其當家中有長者患病了,就應趁他/她還是清清醒醒時,找個恰當的時間,大家輕輕鬆鬆地去講,是最好的。」

紛爭、過多花費往往因愛而起

Pasu分享到:「香港很多家庭,都未必在先人離世前已講好想如何辦理喪事,所以很多時候會引起家庭紛爭。」據他觀察,這些紛爭的出現,很多時是因為大家都想表達對先人的愛,但只用自己的角度去看、用自己的方法去愛,沒有好好表達和溝通,又認為兄弟姐妹所想的方法不夠自己的方法好。他表示假若先人知道大家這樣,可能會覺得很無辜。Pasu說:「因為先人生前沒講清楚就離開,家屬只是因為愛先人而起了爭執,影響了家庭關係,這完全是得不償失。」

生前告別禮、環保殯葬與悼念方式

Pasu認為:「在離開世界之前處理好關係,令自己無憾。」有些人知道自己患病而預計自己將離去,希望趁自己仍有精神而舉辦告別禮,與親友好好說出「四道」:道歉、道愛、道謝、道別。他認為若把心中的想法、心底話、介懷的事都說出來的話,以後所有被認為「大吉利是」、忌諱的說話都可以談,也自然可以把恐懼稍稍放下,去傾談有關喪禮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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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約、環保的殯葬方式,是Pasu致力推廣的,在講座中,他亦為觀看直播的朋友介紹了很多不同的殯葬及悼念方式,如送別不足24週胎兒的方式、撒灰儀式及遺物轉化等,有關的殯葬或悼念方式,大部份都花費不多,亦很貼心。當Pasu被問及為何傳統喪禮往往花費巨大時,他回應指,這大多是因為先人生前沒有試過坦誠表達自己的意願,家人在沒預備之下面對至親離世,往往就會手忙腳亂,估計他/她想要甚麼!結果可能在一些殯儀店的推介下,不管甚麼都好、能做到的他們就做,亦會覺得用很多錢是理所當然,這才代表自己盡了孝道。顯然,如能及早在先人生前了解他/她的意願,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及舉辦不合先人意願的告別儀式。

從遺體修復師到關係修復師

Pasu從解剖室走到社會前線幫助基層人士,希望能陪伴他們走一段難行的路,給他們知道有很多東西是可以選擇和預備的,他說:「雖然自己不是那些被服侍的人最熟絡的朋友……但仍能陪他們走一段路,並告訴他們未來的路可以如何走。當然,之後還是要他們自己自癒自救。」

作為香港僅有的兩位專業遺體修復師之一的Pasu,會盡力為一些嚴重個案做遺體修復,但他直言,如要追求再好一些,要付出的金錢與時間就會更多。他說:「遺體修補得再好,也不及關係的修補。家屬是否應想想為何他/她會選擇這樣的方式的離開?」所以Pasu也會細思如何可以幫助社會,令非自然的死亡及難以修補的遺憾能夠減少。

這次講座令筆者感到一切從簡不單幫助基層人士籌劃喪禮,而更能讓逝者的家人的心被安慰、能釋懷,在哀傷的日子不致迷失方向、一蹶不振。願主賜福這社企,使哀傷的人的心被光照、被溫暖,使更多關係能夠復和、修補。

想看足本講座,請按這裡。

拍片前小錦囊 給家長的指引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5/2021

網絡上一直有不少教人如何穿衣配搭的短片,近來出現由韓國傳入的另類穿衣配搭短片「LookBook」,[1] 賣點是全片以「一鏡到尾」的手法拍攝,片中女主角,也就是拍攝短片的女網紅,會在鏡頭前換衣服,甚至會出現只穿內衣褲的畫面,部份網紅更刻意在鏡頭前搔首弄姿。後來有些少女也「有樣學樣」,模仿這種拍攝方法,毫不介意公開地展露自己的身體。其實拍攝手法有很多,假若子女也希望試試拍攝網絡短片,家長可以怎樣教導孩子訂立安全界線?本文嘗試以LookBook作為例子,分享一下家長可作的提醒及預防教育。

短片所呈現的自己

首先,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拍攝短片並上載到網絡就像發出一個邀請,讓別人透過短片所呈現的畫面去認識你,而這個邀請是立刻發放予全世界的人。平日子女總會收看一些短片,家長可以藉此機會問子女:「你覺得片中人喜歡做甚麼事情呢?」如果該短片是教導穿衣配搭,子女可能會覺得片中人是個喜歡打扮的人。家長可進一步問子女,對於有展露穿內衣褲畫面的LookBook,跟其他同類型但沒有展露內衣褲的短片比較,兩者同是分享穿搭的技巧,在觀感上有甚麼分別呢?其實短片內容的選材,會直接影響收看者對片中人的印象。假若短片裡來來去去只展現了片中人美麗的身段,這些畫面為眼目帶來刺激,但最終還是會過去的,更何況網絡上總有更令人驚艷的身段和容貌。如果一個人沒有展現美好的品格特質,長久下去,即使擁有再美的外表,也難免讓人覺得流於表面和枯燥乏味。

家長可引導子女思考,希望別人透過短片對他留下甚麼印象,以及為短片內容訂立界線。我們總希望受朋友歡迎,彼此分享有趣的事,更渴望別人欣賞自己。一個真正讓人值得花時間去深交的人,大多是有內涵、品格美好的人。因此我們要教子女追求能夠歷久常新的美好品格,例如《聖經》提到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些美好特質永遠不會過時,且會令人感到幸福。若拍攝網絡短片會讓別人看見自己某些層面的特質,我們為何不展現這些美好特質呢?

視「讚好」為認同

今日的網絡短片總能讓收看者作出回應,喜歡的就可以「讚好」,這本來並非壞事;不過,有些人卻為了追求「讚好」,不惜退讓自己的底線,視「讚好」為別人對自己的肯定和認同,愈多「讚好」代表自己愈受歡迎,得到更多的愛戴和關注。事實上那些暴露身體的短片,即使標記著再多的「讚好」,其實並沒有帶來真正的友誼。家長不妨請子女分享一下對「讚好」的經驗,例如他有「讚好」過某些短片嗎?整個過程是怎樣的呢?有些人細心欣賞短片後,覺得心靈受到鼓舞而「讚好」;有些人覺得短片有趣、刺激,就隨手按「讚好」。「讚好」別人的短片輕而易舉,不過要移除「讚好」也是順手一按的事。家長可引導孩子思考,心底裡若希望別人欣賞自己,到底是源於哪些想法呢?

一旦上傳便難以刪除

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在短片或相片裡所呈現的每一個形象,其實都是代表著真實的你;即使沒有朋友認出片中人是自己,但我們總認得自己最熟悉的身體。所以當有人對「短片或相片裡的你」評頭品足、惡言惡語、講一些輕佻或侮辱的留言,你都會切實地感到難受。在互聯網世界,我們都無法控制別人的言論,也無法完全移除短片、相片。上傳到互聯網的資訊就好像潑出去的水,所謂覆水難收,要徹底刪除幾乎是不可能。即使你已移除短片,你卻不能肯定其他人曾否下載或複製短片,所以家長必須教導子女在上傳任何資料前,都得小心考慮,否則便要為那些沒有實質價值的「讚好」付上代價。

抹不清的網絡資訊

關於拍片,家長必須引導子女思考:隨著年日成長,沒有人知道將來自己對各項事物的想法是否如年幼時一樣,也就是說若時光倒流,我們會否再拍攝相同內容的短片?保護身體放諸甚麼年代都是正確的,因身體是寶貴的,是要珍惜的,豈能輕易向人展露呢?假若過去我們曾因一時衝動拍攝不合宜的短片,現在感到後悔而刪除短片,但將來某天短片突然又再出現,我們該怎樣去面對呢?假若愛我們的人看到這些不合宜的短片,定會感到難過。只要輕輕一想,已經觸動我們最脆弱的神經,令人輾轉反側、難以入睡。既然如此,我們必須為自己訂立安全界線:不在網絡世界展露自己的身體,也不賣弄色情。

人人都可以當主角

美國藝術家Andy Warhol曾說:「在未來,每個人都有15分鐘的成名機會。」他這句話彷彿說中了今日的社會現象,社交媒體、影片分享網站的出現與興起,令普羅大眾都可以在網絡世界分享自己的作品,而收看者亦可以透過「讚」、「評論」及「分享」來作回應。「讚」和「分享」數目也成為受歡迎指標。有輔導心理學家指出,心理學中的社會激勵理論(Social Incentive Theory)分析了人的行為動機,因渴望得到社會和外在支持、激勵,人會對得到獎勵的行為有正面的動機,並會遠離可能會導致負面後果的行為。有人為了「讚」而在所不惜,正反映了別人的「讚」,養活了他的自信。[2]


[1] 〈【一鏡到底】台韓「LookBook」風 波妹對鏡頭又脫又穿〉,《東方日報》,2021年1月16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entertainment/20210116/bkn-20210116150003214-0116_0086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8日)。

[2] 方婷:《呃like心理學:擺脫認同成癮的勒索》(香港:非凡出版),頁16、24。

與時並進的性罪行及刑罰改革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7/03/2021

法改會於2020年11月發出諮詢文件《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1] 當中很多新訂罪行的刑罰建議,都能達到更有效保護性罪行受害人,新增窺淫罪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能堵塞現時法律的真空狀態另外,改革《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將亂倫罪擴大範圍至涵蓋領養父母這些都是值得支持的改革然而,將強姦改為「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卻非必要,法改會的原意是認為強姦會對受害人造成負面標籤,不過新的名稱將含糊了罪行的嚴重性,減低公眾對有關行為的厭惡感。由於現時法庭已有機制保護受害人,未得法官批准,傳媒不得報道受害人姓名,這樣對受害人已有一定程度上的保護,保留強姦罪這名稱反而能維持大眾對這種性侵犯行為的厭惡感。

「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

香港一直沒有針對偷拍的法例,終審法院早前的裁決亦令「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不能再用來檢控偷拍者,出現法律真空的情況,新增的「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可以堵塞現時法律的漏洞,加強對女性的保障。然而,新增的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不宜規管從上而下的偷拍行為,因為一般拍攝都有可能從上而下進行,若市民不慎拍攝到他人衣領走光,也可能會觸犯「未經同意下不論目的為何而拍攝私密處罪」,容易令人誤墮法網,恐怕會出現過份立法的情況。此外,鑑於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都有案例,從事體力勞動的男人沒有穿上衣是為了工作方便和舒適,是很易理解的,他們不穿上衣露出胸部並非針對某人,也不涉及性,因此不構成性騷擾,亦毋須將男性胸部納入為新增窺淫罪的私密處定義,偷拍男性胸部不應界定為性罪行,若有人擔憂私隱受侵犯,應以其他法例處理

另一方面,法改會近年的性罪行改革都是以「無分性別」原則作為指導方向,其實,男女兩性本來就存在差異,一刀切地定義私密處,正正就是盲目地推行「性別中立」,缺乏性別敏感(gender sensitive)的做法,不但未能達致真正的公平,最後受害的往往都是女性。

新訂性罪行及調整最高刑罰

新訂的16項性罪行最高刑罰,可參看附表,除了部份保留現時的刑期,很多都較現時的刑期重及將相類似罪行的刑罰保持一致,新加入性露體罪,最高刑罰監禁五年,這個刑罰較現時的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暴露身體部份)罪,最高刑罰監禁六個月,更具阻嚇力及更適切反映罪行對受害人構成的傷害。另外,將意圖犯性罪行而侵入的最高刑罰訂為監禁14年,使其與為性目的而施用物質及意圖犯性罪行而犯罪的建議最高刑罰保持一致,做法恰當。這些新罪行及罪行的最高刑罰改革,對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保障邁進了一大步。

明光社

[1]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2020年11月,網站:https://www.hkreform.gov.hk/tc/docs/sentencing_related_matters_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2月26日)。

過了火的「無分性別」性罪行檢討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03/02/2021

保安局在2021年1月向立法會建議訂立窺淫罪、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罪,以及兩項關於發放私密影像的罪行,但未有納入「拍攝衣領」。有立法會議員對此不滿,認為女性胸部也是私密處,保安局官員回應稱立法要考慮性別中立原則,如果只針對女性衣領拍攝胸部的行為,有幾個棘手問題要想清楚,包括男性和女性的接受程度不同等。[1]

保安局提及的「性別中立」原則源於法律改革委員會在過去進行的性罪行檢討中定下的指導原則。因為不少現有涉及性罪行的法例都會因犯事者或受害人的性別而有不同對待的情況。

例如只有男性才會觸犯強姦罪,亦只有女性才能成為強姦案的受害人。若反過來一位女性未經男性同意下強行與他性交,則不屬於「強姦」行為,只能以「猥褻侵犯」來作出檢控。另外,坊間簡稱「衰十一」的「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也是只有男性才會觸犯的性罪行。假如一位女性與未滿16歲的未成年少男發生性行為,同樣只能以「猥褻侵犯」來檢控。如果男女都是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士,男童仍會被控「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女童雖然可控「猥褻侵犯」,但現實卻絕少會檢控女童。

因此,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12年進行性罪行檢討諮詢時,將「無分性別」作為性罪行改革的指導原則之一,並建議訂立新的強姦罪定義,使男性或女性皆可以被控觸犯強姦罪,及後在2016年進行的諮詢進一步建議涉及兒童及少年人的性罪行應「無分性別」,即與未成年的少男或少女發生性行為都要負上相同刑責。以上的建議讓男女兩性作出的行為在法律上得到同等看待,相信爭議的地方不大,但政府仍遲遲未就此等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在這次窺淫及偷拍等性罪行的立法建議上,保安局官員仍然沿用法改會的「無分性別」原則來處理,不論性別都得到相同涵蓋範圍。但這次「無分性別」原則不是應用在犯事者或受害人的性別上,而是施加在條文中對男女身體的描述,即偷拍行為中的「私密處」定義也需要「無分性別」。

政府原先建議的私密處是指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筆者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將男女的生殖器官及臀部,以及女性的胸部界定為私密處,但男性的胸部是否應該屬於受保障的私密處呢?若以我們日常的理解來看,男性和女性胸部有著明顯差異,女性胸部在青春期後會發育成乳房,明顯屬於私密處。男性胸部雖然都是男性的性敏感位置,但我們的社會文化普遍接受男性赤裸上身,難以與女性裸露胸部相提並論。但如果依照「無分性別」原則的話,男性和女性的胸部必需一致看待,要麼同時都是私密處,要麼同時不是私密處。所以如果從上而下在衣領拍攝到女性胸部是犯法的話,在衣領拍攝到男性胸部也是犯法。

現時不少法例對男女胸部都是以「有分性別」的原則來處理。《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對兒童色情物品中色情描劃的定義就只包括女性胸部,而排除男性胸部。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評級機制中,男性裸露胸部的影像往往只會被評為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物品,但女性裸露胸部卻會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我們支持男女平等,不論男女都應該獲得平等的權利、責任及機會,法律應該一視同仁地對待不同性別人士作出的犯罪行為。不過,我們反對將「無分性別」的原則應用在有顯著分別的男女身體構造層面,將男女兩性的生理差異削平。男性穿泳褲,女性著泳衣,是基於男女身體的差異,這是幼稚園學生都懂的道理,並沒有違反男女平等的原則。假如強行以「無分性別」來看待男女的身體差異,最終是要男生必須穿上泳衣,還是迫女性只穿泳褲呢?

按香港政府勞工及福利局「性別主流化」的網頁顯示,性別主流化是指在所有範疇的法例、政策和計劃的設計、實施、監察和評估過程中,考慮性別觀點及需要,以致力確保兩性可以同等享有並受惠於社會的資源和機會。因此,應該採取性別敏感(gender sensitive)的態度,了解到兩性的特徵、面對的處境而給予適當的對待,以達致真正的公平。[2]

今天保安局以「無分性別」原則一刀切地定義私密處,正正就是盲目地推行「性別中立」,沒有考慮性別觀點,缺乏性別敏感(gender sensitive)的做法,不但未能達致真正的公平,最後受害的往往都是女性。


[1] 〈窺淫罪不包拍衣領 保安局稱顧及性別中立原則〉,《明報》,2021年1月1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港聞/article/20210116/s00002/1610734524249/(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2月2日)

[2] 〈背景:性別主流化的起源〉,性別主流化,網站:https://www.lwb.gov.hk/Gender_Mainstreaming/tc/background/index.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2月3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4-2-2021

窺淫、偷拍及相關罪行諮詢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6/09/2020

香港一直沒有針對偷拍的法例,過往警方常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來作檢控,但終審法院去年裁定有關條例不應擴展至涵蓋犯罪者使用自己電腦的情況,[1] 故以自己的電子產品犯案不能再控以此罪,讓私人地方的偷拍行為不受監管,出現法律真空的情況。為此,政府在今年7月就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展開公眾諮詢。政府建議訂立幾條新刑事罪行,本文將作簡單介紹,詳細條文可參閱諮詢文件。[2]

窺淫和私密窺視

首先,政府建議立例禁止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觀察或記錄受害人的私密行為。私密行為是指在合理期望能提供私隱地方,該人「露出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或這些部位只以內衣遮蓋」、「正在如廁」或「進行涉及性的行為,而該行為通常不會公開進行」。如犯案目的是為了得到性滿足,就會觸犯「窺淫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而「私密窺視罪」則不論犯案目的,任何人進行未經同意的觀察或記錄私密行為都會觸犯「私密窺視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

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

政府亦建議立例禁止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在受害人的衣服下面操作設備,以觀察或記錄受害人的私密處。私密處是指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不論這些部位是外露或只以內衣遮蓋。此外,有關部位是沒有指明特定的性別,因此涵蓋女性和男性的私密處。如為了得到性滿足而犯案,就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為了得到性滿足而拍攝私密處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而「未經同意下不論目的拍攝私密處罪」則不論犯案目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

發放私密影像

最後,政府建議訂立「發放偷拍的私密影像罪」,禁止任何人發放明知是從窺淫、私密窺視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的行為所得的影像,簡單來說,即是在受害人不同意下發放偷拍而來的影像,有關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政府同時亦建議訂立另一條「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罪」,禁止任何人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發放私密行為影像,不論受害人是否在同意下拍攝有關影像,觸犯該法例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的關注

明光社過去多次向法律改員會要求訂立法例規管窺淫及偷拍裙底行為[3] 此我們樂見政訂立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等罪行名正言順地懲的人。政府建議在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的法例中,規管在受害人衣服下面操作設備的偷拍行為,以懲處偷拍裙底行為,並排除從上而下偷拍衣領的行為,我們同意有關建議。如法例一併規管從上而下的偷拍行為,恐怕會出現過份立法的情況,因為一般拍攝都有可能從上而下進行,市民如果不慎拍攝到他人衣領走光,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不論目的拍攝私密處罪」,這樣處理並不合宜。因此,我們同意諮詢文件中的建議,將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不涵蓋從上而下拍攝衣領的行為。

另一方面,政府建議訂立有關發放私密影像罪的法例,這是政府首次為有關罪行作公眾諮詢,網絡上一直充斥大量偷拍影像及外洩的個人裸照或親密行為影像,這些照片或影像是在當事人不知情或在違反其意願下,傳至不同人手上。過去香港都曾出現過某些人的裸照一夜間全港瘋傳的事件,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尊嚴,但卻沒有任何法例對此作出規管。所以我們支持政府訂立發放私密影像罪法例,堵塞漏洞,讓市民得到合適的保障。

此外,現有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容許僱主在聘用僱員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4] 有關工作職位時,能夠知道申請人是否有性罪行定罪紀錄。過去因為沒有針對偷拍行為的法例,作出偷拍行為的人可能只會被判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由於該罪行不屬於上述查核機制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有關人士仍有機會受聘從事接觸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工作。因此,我們同意諮詢文件所建議,政府應將今次建議訂立的幾條罪行,一律納入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以保護相關人士。

最後,我們期望有關法例能有效處偷拍行為之餘,同時能保障記者在進行一般採訪工作時不會誤墮法網。我們認為政府所建議訂立的法例中,不論犯案目的的「私密窺視罪」及「未經同意下不論目的拍攝私密處罪」應設有合理的免責辯護,以保障新聞自由。

諮詢文件可於保安局網站www.sb.gov.hk/chi/special/voyeurism/index.htm)下載,鼓勵各位關心是次諮詢的市民在年10月7日前向政府表達意見。

團體的建議

政府在今次諮詢文件中提到,就針對訂立「窺淫罪」等相關罪行,社會上有強烈的訴求。過去,有團體曾促請政府為此立法,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在去年5月至今年1月期間,曾就偷拍及未經同意散佈私密影像經驗進行問卷調查,部份受訪者表示曾就有關遭遇報警求助,但因證據不足、無相關法例等理由而遭拒絕落案。協會遂建議政府訂立全面涵蓋影像性暴力的法例。[5]


 

[1] 〈協和小學女教師涉洩試題案 律政司終極敗訴〉,《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19年4月4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317463/(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

[2] 保安局:〈就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的建議公眾諮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保安局,2020年7月,網站:https://www.sb.gov.hk/chi/special/voyeurism/index.h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

[3] 〈明光社對《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的回應〉,明光社網站,2018年8月14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ode/11026/(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明光社就法改會《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的意見〉,明光社網站,2020年4月1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ode/11778/(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

[4] 如患有自閉症、精神分裂、腦退化症或輕度智障的人士。

[5] 〈《影像性暴力經驗調查報告》 SURVEY REPORT ON IMAGE-BASED SEXUAL VIOLENCE〉,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2020年3月7日,網站:https://rainlily.org.hk/publication/2020/ibsvsurvey(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

一夜瘋傳的性愛片段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8/2020

早前有人在網上公開多段兩名本港中學生的性愛片段,並在網絡上一夜瘋傳,涉事男女亦被快速起底。因為懷疑片段中的女生未成年,為了避免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討論區負責人及網民都主動將該片段刪除,廣傳的情況才靜止下來,而警方亦表示會介入調查。[1]

按現有法例,如果涉事男女中其中一方在事發時未滿16歲的話,該短片已屬於兒童色情物品,任何人製作、發佈以及管有該影片均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製作、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000元及監禁八年,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五年,所以奉勸各位網民千萬不要分享及下載相關短片,以免觸犯法律,如果曾經下載的也應立即刪除相關檔案。

不過如果該男女已年滿16歲,那就不受《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監管。雖然仍能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來作出檢控,但從過去類似事件得知,警方作出拘捕的情況少之又少。而相信該片段是在未得當事人同意之下被公開及廣傳,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尊嚴,但可悲的是本港並沒有法律監管此等行為,讓當事人不斷受到傷害。

其實政府現正為窺淫罪進行公眾諮詢,當中亦建議訂立法例懲治在未經同意下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如果建議最終成為法律,不論當事人是否未成年,所有發佈該等影像的人,不論是上傳到討論區、還是朋友間私底下的「分享」,都將觸犯法律。這能大大阻止該等影像散播的情況,為受害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其實香港每年都會出現數宗類似的事件,而網絡上亦散佈大量偷拍和意外外洩的裸露影像。政府有責任盡早立法堵塞漏洞,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尊嚴。不過就算有此法律,也不能確保自己的秘密影像不會外洩,所以拒絕拍攝那些相片及片段才是保障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

 


[1] 〈兩名校男女生性交片流出 警網罪科跟進〉,《東方日報》,2020年8月2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20/bkn-20200820181031566-082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4-8-2020

被害公審 (Audrie & Daisy)

——傷害與支持都來自網絡世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5/2020

兩名美國高中生Audrie及Daisy分別在朋友聚會中喝醉後被性侵,被拍下相片、影片,影像不但被同學傳閱,受害人及其家人亦因為網上對她們的遭遇毫不清楚的人胡亂批評而被傷害。事件發生後一星期,Audrie自殺身亡,而Daisy在她情緒極度低落時在網絡遇上了有同樣遭遇的Delaney及其他過去曾被強暴並願意說出自己經歷的女孩,在互相扶持下,她重獲新生。

明光社

於網上看了這部美國紀錄片電影,製作團隊追訪了在2011及2012年三宗發生於美國小鎮的少女被性侵案件。一向很懂得保護自己的Audrie因酒後被一些同學作弄及性侵,其照片在全校的網絡中流傳。她於網上追問,亦沒有人告訴她那晚事件的經過,而當她知道自己裸露和被塗鴉的相片已廣為流傳時,她認為污名永遠都洗不掉、人生已完結。這可能是事實的一半:留在網絡中的痕跡是很難抺走的……然而這個經歷卻可以如Daisy所領悟的,是一個「;」(分號),它只是人生的一個分隔點,往後的日子可能會很不同,但仍可以繼續走下去,它並非人生的句號。

Daisy的案件,起初疑似因著政治原因而令疑犯獲撤銷控罪,但事件於網上不但引起瑪麗維爾(Maryville)小鎮的市民分成不同派系及彼此爭論,更引起許多美國人關注及聲援,令案件得以重新審理,可見網絡完全有能力引起更多人關注事件。不過在網絡上,同樣出現了一些負面評論,對受害人的心靈造成傷害。

然而,這些評論顯然是來自不認識當事人的人,他們對事件一知半解就妄下評論。才十來歲的Daisy長期要面對網民的指控、誤解,亦是不容易的事。在製作電影的幾年間,Daisy由以往柔弱的金髮女孩,變成了另一個黑髮、外型「硬淨」的女孩,心態也變得不易流露真我,但起碼會勇於繼續走以後的路。

明光社

而Daisy能走過陰霾,是因為Delaney主動於網上接觸她,並引領她走向能說出自己經歷和聆聽相同經歷的路程。若有相同經歷的人與及家人能一起同行,給予支持,受害人便會較為容易走出幽谷。然而電影最終卻指出,青少年的強姦與性侵率是很高的,但願意公開自身故事的仍屬少數。

 

香港性罪行檢討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3/2020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XII部列出本港的性罪行及相關的罪行,但當中有些條文已不合時宜,甚至出現不少漏洞。2006年,律政司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要求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檢討香港關乎性罪行及相關罪行的法律,法改會遂於同年成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就性罪行法例進行研究及提出改革建議,委員會至今一共發表了三份諮詢文件及四份報告書,[1] 而第四份報告書《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在去年12月初發表。本文將分析一些現有性罪行的不足與漏洞、法改會的建議,以及明光社的回應。

強姦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18(3)條規定,任何男子——
(a)    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及
(b)   當時他知道該女子並不同意性交,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
即屬強姦。

根據現時香港法例,任何男子未經女子同意而與她性交,即屬強姦,而只有男性才會觸犯強姦罪,亦只有女性才能成為強姦案的受害人。法例上性交亦只限於男性將陰莖插入女性陰道的行為,因此女子未經男子同意而與他性交並不構成強姦。而如果以陰莖插入受害人的口腔或肛門,又或以身體其他部份或其他物件插入受害人的陰道,亦不構成強姦,只能以《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猥褻侵犯罪,亦即非禮來作出檢控。

法改會指出「強姦」一詞帶有對女性的負面標籤,因此建議棄用「強姦」一詞,並認為該項罪行應命名為「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而罪行的範圍,除了涵蓋現時的強姦罪,法改會建議應包括其他插入式的性侵犯行為。

本社認同新的法例需涵蓋其他插入方式的性侵犯,但卻認為需保留現有強姦罪的名稱。雖然「強姦」一詞對受害人帶來壓力,但現時法庭已有機制保護受害者的私隱,本社擔心新的名稱將含糊了罪行的嚴重性,減低公眾對有關行為的厭惡感。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4(1)條規定,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2]

香港合法性交年齡是16歲,就算雙方自願,只要女方未滿16歲就是非法性交,而只有男性才會觸犯此法例,16歲以下男童亦不受此法例保護。

與16歲以下兒童性交,可能會導致以下三種情況出現:

  1. 16歲或以上男性與16歲以下女童性交,男性觸犯此法例。
  2. 16歲或以上女性與16歲以下男童性交,沒有人觸犯此法例,而該女性可被控猥褻侵犯罪。[3]
  3. 16歲以下的男童和16歲以下女童性交,就算是女童主動提出性交要求,觸犯此法例的仍然是男童。雖然男童未滿16歲,與他性交會觸犯猥褻侵犯罪,但現實卻絕少會檢控女童。

用今天男女平等的觀點來看,此法例可能會被視為性別歧視。法改會以「無分性別」的原則,建議將上述法例改為「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插入行為」。[4] 有關年滿13歲但未滿16歲人士之間經同意下進行的所有涉及性的行為,法改會雖建議將有關行為訂為刑事罪行,但控方可行使檢控酌情權以決定是否適宜對個別案件提出控告。

本社認為法改會的建議有助保護16歲以下男童和女童,但在有關建議下,16歲以下兒童之間經同意下發生的性行為,雙方都要負上刑責。在未成年人士發生性行為的事件上,主動報警的往往是當事人或其家長,本社憂慮建議令當事人或其家長為了避免自己或其子女惹官非而拒絕報警,使法例無法發揮其功效。本社認同控方可行使檢控酌情權以決定是否提出控告,但如何行使有關酌情權但仍維持法例的阻嚇性,卻需再三研究。

偷拍

現時香港並沒有專門針對偷拍的法例,過去主要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來作檢控,但終審法院在2019年小學試題外洩案中指出,「取用」一詞是指「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電腦」,[5] 因此使用自己的電腦或智能手機犯案,並不屬於該條例所涵蓋的範圍,這亦令私人地方的偷拍行為不受法例監管,導致出現法律真空的情況。

法改會建議訂立「窺淫罪」,任何人為了得到性滿足,在未得對方同意下觀察或視像記錄對方的私人行為,就會觸犯窺淫罪。私人行為是指,任何人在下列情況下,即屬於進行私人行為:

身處在可被人合理地期望能提供私隱的地方,而且――
(a)    該人當時暴露其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或只穿著內衣遮蓋上述部位,
(b)   該人正在使用廁所,或
(c)    該人正在進行性行為,而該種行為通常是不會公開進行的。

因窺淫罪只能應用在可被人合理地期望能提供私隱的地方,所以法改會同時建議訂立「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任何人為了得到性滿足或使對方感到受侮辱、驚恐或困擾,在未得對方同意下觀察或以影像記錄對方的生殖器官或臀部(不論是暴露或是以內衣遮蓋),或遮蓋對方生殖器官或臀部的內衣,就會觸犯「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

本社同意法改會建議以上兩條有關偷拍的罪行,以堵塞現有法律真空的情況,不過本社認為無論目的是為了甚麼,在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就應該訂有關行為屬不合法,以杜絕為了得到金錢回報等目的而進行偷拍行為。而對於為了得到性滿足而作出的未經同意的拍攝裙底行為應該列為性罪行,並記錄在《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以保護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避免他們遭到性侵犯。

除以上的性罪行外,法改會還提出了眾多的修訂建議,但這不代表政府必定會採納相關的建議並訂立有關的法例。法改會自2006年進行性罪行檢討工作至今,政府只接受了法改會提出的兩項建議:設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和廢除「未滿14歲男童無能力性交等的推定」的法例。在眾多建議中,「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均有立法的迫切性,故此本社促請政府盡快訂立有關法例,還市民一個安全的生活空間。


 

[1] 〈進行中的研究:性罪行檢討〉,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網站:https://www.hkreform.gov.hk/tc/projects/sex_off.h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2月14日)。

[2] 除了第124條「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之外,香港法例還有一條「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刑事罪行條例》第123條),若觸犯有關罪行,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3] 香港法例中的猥褻侵犯罪列明,未滿16歲的人士在法律上不能同意進行構成猥褻侵犯的行為。

[4] 法改會同時也建議訂立新罪行「對13歲以下兒童作出插入行為」。

[5] 〈協和小學女教師涉洩試題案 律政司終極敗訴〉,《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19年4月4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317463/(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2月14日)。

外傭照顧孩子的界線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3/2020

不少雙職家庭的夫婦因為工作的緣故,都會聘請外傭幫忙打理家務、照顧孩子。2018年的一則法庭新聞,內容涉及一名印傭因在facebook直播三位少主沖涼的過程遭判囚三個月的新聞,事件引起社會很大迴響。[1] 本文嘗試探討僱主可以怎樣讓孩子與外傭保持健康的社交距離,既能保護孩子,也能避免外傭誤墮法網。

認識香港法例

香港法例第579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列明: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發佈或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違例者會被判罰款及監禁。[2] 僱主可提醒外傭,以下行為均屬違法,例如:外傭本人拍攝或錄影兒童裸體或其性器官、發佈兒童色情物品到facebook、轉發兒童擺出性行為姿勢的照片或影給朋友,在手機裡儲存兒童色情照或影。若僱主發現外傭被動地接收了這類資訊,可建議外傭將有關資訊刪除、拒絕接收、考報警,一以保兒童為優先考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猥褻侵犯(俗稱非禮罪)中列明:年齡在16歲以下的人,在法律上是不能給予同意,使某項作為不構成本條所指的侵犯的。一經定罪,違例者可被判處監禁10年。[3] 僱主可向外傭說明:如有人表示「同意」與外傭發生親密行為,但對方的年齡若只有13歲,基於在法律上他不能就有關事情給予同意,所以一旦與他發生親密行為,外傭便會觸犯法例。此外,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的女子,在法律上亦不能就進行親密行為給予同意。[4] 舉例說,一名20歲的輕度智障女子即使「同意」與另一人進行親密行為,但基於法律上她不能為此給予同意,因此有關人士會因而觸犯法例。僱主應向外傭講解香港的相關法例,並清楚表明絕不容忍傷害兒童的罪行,一旦發現必定即時解僱及報警。

設立健康的身體界線

基於文化差異、性格不同,僱主和外傭對身體界線的尺度或有不同。根據Desmond Morris的「親密關係12階段」所列出12項身體接觸,[5] 外傭與小朋友之間的相處應以照顧、安全和溝通為原則,合宜的接觸包括望著孩子、傾談時有眼神交流、外傭可用手摸孩子的頭、拖著小朋友的手和搭膊頭。至於其他細微的身體接觸界線,僱主應主動調整,並提出替代做法。例如僱主對外傭親吻孩子的臉感到不舒服,應儘快講清楚,可對外傭說:「我知道你很愛錫琪琪(幼兒的名字),剛才你用嘴吻她的臉,我覺得不舒服,請改用飛吻和搭膊頭來表達。」另外,亦要教導子女,有些親暱的行為,如吻臉、甚至親吻只是對最親密的人(如父母子女)或與父母認可的人之間才可以做。

家長應在孩子三至四歲開始,儘可能不要讓他們在其他人面前裸露身體。父母要教導孩子自行洗澡及更換衣服,一邊講一邊捉著孩子的手作嘗試,並為孩子作心理準備,可以對他說:「因為你大個仔(或大個女)了,爸媽信任你可以獨立洗澡和換衣服,你會做得很好啊!」家長應進一步教導子女私人部位是不能隨便讓人看或觸摸的男孩子的私人部位包括陰莖和臀部;女孩子的私人部位包括胸部、陰部和臀部。若有人超越這身體界線,子女應拒絕、立即走開及告訴爸媽。此外,為方便照顧,部份幼兒習慣與外傭同睡,但最遲在孩子五歲時,父母便應安排他們分床睡覺,為孩子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這情況就像告訴孩子他們已經長大了,不能再進入異性的洗手間和更衣室一樣。

互相尊重尤為重要

僱主應避免做出令人為難的事情,例如深夜時把衣衫不整的外傭從睡夢中叫醒,或外傭在洗手間時大力拍門並把她叫出來;也不應隨便說出損害別人自尊的話,或侵害別人的私隱。假若父母以身體來開玩笑、取笑別人的身材、評論別人的貼身物品,例如「你很肥」、「你的內褲很舊」,孩子便會不自覺地跟隨,對於尊重的概念亦會變得模。父需把尊重的態度和保護身體的想法,以看得見的行為表達出來,為孩子和外傭作好榜樣。

有些小朋友很喜歡黏著外傭,甚至擔心把與外傭之間的不愉快事件講出來,便會失去外傭的喜愛,或以後見不到外傭,他們會因而責怪或委屈自己。如外傭觸犯了法例,孩子又出現以上的情況,父母可簡單向孩子解釋:「因為工人姐姐做錯事,犯了法,所以她必須離開,把事情處理妥當,這段時間或許你會不習慣,爸媽會一直陪伴著你。」孩子只要知道爸媽總會陪伴和幫助自己,感受到外傭無法代替父母時,他們的心靈會獲得最大的保障,並且能在身心健康的情況下成長。

 

(本文原載於第131期〔2020年3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涉fb直播少主沖涼 印傭判囚3個月〉,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18年4月16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051364/涉fb直播少主沖涼%E3%80%80印傭判囚3個月(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2] 香港法例中的「兒童」,是指未滿16歲的人,參:〈II. 兒童色情物品〉,Family CLIC 家庭社區法網,網站:https://familyclic.hk/zh/topics/child-and-youth-affairs/crimes-commonly-committed-by-young-people/child-pornography/(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3] 梁芷君:〈【法律百科.非禮】16歲以下兒童不能同意性行為 不知者是否不罪〉,《香港01》,2017年10月2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11488/法律百科-非禮-16歲以下兒童不能同意性行為-不知者是否不罪(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4] 法律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是指《精神健康條例》所指的精神紊亂的人或弱智人士,其精神紊亂或弱智的性質或程度令他沒有能力獨立生活或保護自己免受他人嚴重利用等。此外,法例亦有保護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男子的條例,如《刑事罪行條例》第118I訂明,如任何男子與另一名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的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即屬犯罪。

[5] “12 Stages of Intimacy, ” Noble Choices | Better Lives from Better Choices,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 2015, https://www.noblechoices.org/12-stages-of-intimacy/.

 

 

明光社推動情性教育教案及經驗分享

張勇傑、熊嘉敏 | 張勇傑先生:現任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具10多年教授健康教育和情性教育經驗。 || 熊嘉敏女士:現任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曾任職中學教師及具多年教授性教育前線經驗。
29/10/2019

1.  引言

明光社是一個關注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的非牟利團體,本社自1997年成立至今一直本著基督教信仰,藉研究、監察、教育及出版等工作,關心社會、服務人群。我們致力推行有價值的情性教育,在2018年到訪了92間中小學,主領超過265場性教育講座及118場性教育工作坊,宣揚健康正確的性觀念,期望能引導學生建立健康正確的價值觀,能在這多變的社會為自己作出明智的抉擇。

以校本方式推行性教育,可以說是今天香港性教育的特色,校方可按其信念、傳統、學生特質等因素自行制訂學校的性教育內容,不少學校都會按學生需要邀請機構入校提供性教育講座。性教育不只是性知識的傳遞,也是價值觀的建立,但社會上不同持分者對性教育的定位可以有很大的出入。以青少年懷孕為例,開放一方認為要教導青少年正確使用安全套的方法,保守一方則認為要教導青少年拒絕婚前性行為。因此,學校在邀請機構入校時也需考慮機構的立場及信念。

有些機構會從社會衛生、性自主或人權角度來制訂性教育的內容,明光社的情性教育則嘗試從倫理價值出發,除了關注個人權利之外,亦強調個人在群體中的位置、權利與責任,提倡對學生有益的正確價值觀。我們選用「情性教育」一詞,是因為它反映了性教育除了包括性的知識、技巧與態度外,亦包括建立與維繫不同的情感關係,這些在性教育中都是重要的一環。

明光社情性教育的特色是重視生命的尊貴、愛的承諾及性的委身,並肯定「婚姻」與「家庭」在社會中的功能,以回應現今社會文化的挑戰。價值中立(value-free)的性教育標榜全然由學生獨立判斷和思考,不要向他們傳遞傳統的性觀念和道德價值。我們認為所謂價值中立的性教育其實已是一種價值觀,並有礙傳承健康的倫理和婚姻價值。性教育就是價值教育,目的是幫助兒童及青少年建立一套正確的性價值觀,不僅要考慮生理衛生或個人權利,還要考慮道德價值。這並不表示我們支持說教式的性教育,或強行要求學生遵從一套教條式的倫理思想;我們認為性教育要為學生提供全面的資訊,讓學生自行作出抉擇,導師在過程中並不需要隱藏自己的價值觀,反而要以自身的經驗來引導學生朝正確的方向思考,為自己的福祉作出明智的抉擇。

以下是本社情性教育背後對生命、性別及倫理關係的信念。

 

2.  情性教育的基本信念

2.1  尊重生命
我們相信每個人的生命,不論性別、年齡、國籍、社會階層、職業、性傾向,甚至未出世的胎兒,都有與生俱來的尊嚴與價值。因此,我們在做任何事及作出抉擇時,都必須尊重人性尊嚴,尊重他人與自己的生命價值,這亦是最基本的道德考慮。

2.2  性是人的基本特質
我們認為性是我們生而為人的基本特質,應以平常心來面對。性不會令人蒙羞,我們該持開放的態度來談論。性亦是個人的隱私,應該加以保護。性別是組成個人身份的核心部份,我們認為男女兩性的差異取決於生理因素,對於現今跨性別運動提倡以主觀心理性別取代客觀生理性別,模糊社會性別制度的做法,我們不敢苟同。

2.3  戀愛是為婚姻作準備
愛與被愛是人的基本需要,青少年渴望戀愛是很正常的事,因此戀愛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我們認為戀愛是邁向婚姻的過程,二人在相處時增加對自己及對方的認識,學習彼此尊重、付出、接納與承諾,並積極考慮對方會否成為自己將來的配偶。雖然戀愛的目標是指向婚姻,但不是每段關係都能步入婚姻。不過,透過反思關係破裂的原因,可以讓雙方在未能開花結果的關係中有所學習,幫助自己日後能更成熟地發展另一場戀愛,並向婚姻邁進一步。

2.4  性是男女間最親密的身體語言
我們認為性是個人的強烈慾望,但卻不是個人賴以生存的基本需要。性慾不是單單指渴望得到來自性交的快感,更是指個人心靈對親密關係的渴求,這意味著性與愛存在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認為性是男女間最親密的身體語言,接觸的不只是對方的身體,更是對方的生命,二人深刻地接納彼此、排他地擁有彼此、長久忠誠地委身。因此,性行為不只是為性器官帶來刺激,更是雙方心靈的緊密契合,形成親密感。身體快感、心靈慰藉、延續後代,都是健康性關係的結果。

2.5  婚姻內的性行為帶來最大的幸福及保障
性行為是二人最坦誠的身體接觸,赤裸地邀請他人進入自己的生命,美好的性能為人帶來幸福,錯誤的性卻會帶來嚴重的傷害。性行為亦帶來懷孕及感染性病的可能,因此是否進行性行為是一個嚴肅的決定,需在一個令二人感到安全及得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進行。我們認為婚姻的忠誠與承諾能為性行為帶來最穩固的保障,夫婦二人能安心地向配偶揭示自己生命的所有,藉性行為加深夫婦之間的親密感。夫婦二人如能對彼此忠誠,婚姻內的性行為便是預防性病的最有效方法,一夫一妻的家庭亦是新生命最安穩的居所。

 

2.6  一生一世的婚姻對個人、家庭和社會帶來益處

婚姻關係中的「愛」、「性忠誠」和「終身結合」的規範,促成男和女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建立家庭,提供一個長期互相支援的親密關係,而家庭則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我們相信現行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是最能夠保障兒童福祉的社會制度,讓有孕育後代潛能的男女締結盟誓,促進其關係的穩定性,從而維護每個幼兒獲得與親生父母連繫的基本人權。我們認為家庭既然是天然和基本的社會單元,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以保障男女婚姻制度的獨特性。

我們按著以上的信念,設計本社的情性教育內容,希望學生能成為一個接納自己及尊重他人的人,學習建立及維繫穩定的情感關係,謹慎作出抉擇,並建立對將來婚姻的憧憬。

社會文化每時每刻也在轉變,青少年往往是最先受社會文化影響的群體。本社情性教育除了涵蓋以上的常規內容外,我們每年亦會更新情性教育的主題,加插新興社會現象的題目,以緊貼社會文化,回應新的衝擊和挑戰。

不少老師或性教育導師都有心在學校等地方推動性教育,但往往在教學時感到困難。以下是我們多年來在學校推動性教育的經驗,盼望能為有心推動性教育工作的人士,提供一點參考。

 

3.  小學情性教育經驗分享

在小學推動性教育講座,營造親切和愉快的學習氣氛尤其重要。負責導師可作以下準備:

3.1  課堂前

3.1.1  衣服顏色
我們推薦導師們穿著粉色和淺色系列,可配以少量可愛圖案(例如花和小動物),臉上掛著微笑,以開朗的聲線來跟學生打招呼。因為營造明朗和愉快的氣氛,會令學生們較易投入性教育講座。

3.1.2 建立規則
有些導師或會擔心秩序問題,我們有以下體會:第一,建立屬於你和學生的暗號,以維持課堂秩序,例如當導師拍三下手,學生們就要把嘴巴合上,手放大腿。第二,在課堂開始時跟學生們說:「老師已預備了卡通片和小遊戲,但需要在限時內完成。」學生們聽罷通常都會非常樂意配合,並積極地回應。第三,坦白說出自己的困難,例如「老師喉嚨痛不可講太大聲」或「老師對聲音很敏感,太嘈吵會令老師頭痛」,一般來說,學生們都會很有同理心,願意遵守秩序。

 

3.2  上課時

3.2.1  看得見的身體語言

導師可透過身體語言進一步與學生們作互動,例如當學生們回應時,以友善的眼神和點頭表示聆聽和同意。我們發現學生們喜歡言行一致的肢體表達,例如,表達歡迎時打開雙手,與後排同學打招呼時要踮著腳以提高身體,表達拒絕時雙手交叉放在胸前,講到憤怒時雙手叉腰,表示尋找時將手放在額前作勢觀看同學。簡單來說,我們的身體語言應盡量放鬆,保持柔軟,避免繃緊,就像小朋友一般輕鬆自在就可以了。

3.2.2  運用道具和小遊戲

學生們最喜歡玩耍,特別是要運用肢體及配上實物道具的小遊戲,例如跳高到某處拿問題紙、打開扭蛋(圓形膠殼)取出裡面的問題紙和透過實物毛公仔學習等。相比起看著在螢光幕上的圖片,學生們更喜歡摸得到的道具、看得見的實物和聽得見的聲音。若配以小禮物作為奬勵,例如糖果、書籤、飲品等等,同學會對活動更投入,導師們發問時就會見到許多同學把手舉得直直,搶著回答問題。正向鼓勵,萬試萬靈!

3.2.3  先欣賞,再引導

有時同學需要引導,作進一步的思考,或具體講出自己的想法。導師們可採用「先欣賞,再引導」的方法。欣賞的說話,亦能鼓勵更多同學放膽回應。導師們可以說:「我很欣賞你能夠分享你的看法,其他人有沒有別的看法?」、「你很會關心別人!若果對方繼續向你靠近,令你覺得難受,你會怎樣做呢?」

總括而言,小學生對於性有強烈的求知慾和充足的學習動機,只要在設計課程時,圍繞著好玩、肢體活動、分享,再利用實物道具和小禮品,性教育課就能在輕鬆有趣的氣氛下進行了。

 

4.  中學情性教育經驗分享

時下中學生在網絡年代成長,他們接收了大量良莠不齊的性資訊,亦已建立了自己的性價值觀。在性知識方面,導師們可清晰指出當中的對錯,但在性價值觀判斷方面,由於難定當中的對錯,事實也不是非黑即白,我們要做的不是要強行向年青人灌輸一套價值觀,而是要放下老師或導師的身份,與年青人同行,並引導他們獨立思考,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作出利己利人的決定。

4.1 膽大
在中學進行性教育時,學生往往會提問一些令人感到尷尬的問題,可能是想挑戰導師的底線,又或是頑皮地想捉弄一下導師。我們要克服被挑戰的不安與憤怒,認真聆聽他們的提問,或許他們是以嬉笑的面具遮掩害羞、膽怯與無助。導師要冷靜分辨他們的問題,不要一遇到學生問有關「性」的問題便即時把門關上。嘗試了解他們提問背後的動機,並小心回應;導師的回應會影響他們對「性」的看法。

4.2 心細
除了用心聆聽,更要察言觀色,留意學生的語氣、肢體動作、臉部表情、配合邏輯思維,抽絲剝繭和拼湊零散的資訊,最重要的是了解問題背後想表達的事。老師們不要單單以解決學生的問題為目標,而是在處理過程中,教導他們如何面對和處理生命中的挑戰,同時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如老師能以自身經驗來分享,成為學生的模範,這都是幫助他們成長的好方法。

4.3 臉皮厚
要和年青人認真談性,必先要讓他們知道我們不怕談性。這可避免他們以挖苦、嬉鬧、甚至以揶揄的態度回應導師。如他們當眾提及性器官或性行為的別號,可能是想令老師大動肝火或尷尬迴避,最好是以淡然的態度糾正及回應,這除了會令他們大失所望,亦可以是他們認真學習情性教育的開始。如果老師真的不懂回答學生的提問,可以大方承認自己不熟悉這方面的知識,鼓勵學生和自己一同尋找答案,這樣的回答會令他們對導師產生親切感,認為對方是可以一同探索的同伴,學生更可以從導師那裡,得知當他們對性產生疑惑時,有甚麼途徑可以尋找答案。

4.4 拉近世代鴻溝
我們與年青人活在兩個不同的世代,接收著不同的資訊,我們難以跟上他們的節奏,但其實只需對他們喜歡的事物有初步認識,已能拉近彼此的距離。我們可以找熟稔的學生了解他們最新的話題,喜歡的明星及資訊等,時間許可的話可看一兩套他們喜歡的動畫、漫畫及劇集,學兩三句新一代的「潮語」(潮流用語)。在學校講戀愛講座時,可以用這個問題作為開場白:「在座有沒有同學是A0,有沒有同學很想『出pool』?」[1] 其實學生不用回答,只是問題本身可以拉近學生與導師的距離,營造輕鬆的氣氛,讓他們感到導師不是高高在上的說教,而是與他們平起平坐地談情說性。

 

5.  結語
我們相信性教育是用生命影響生命的價值教育,雖然不能即時看到成效,但相信老師、性教育導師的努力是不會白費的,有關教導會進入年青人的心中,引導他們走上正確的方向。明光社除了可為學校提供性教育講座及工作坊外,我們亦能為學校提供性教育教師訓練,本社網站亦有性文化評論文章及性教育教案下載區,盼望能與學校一同攜手,為學生提供一套有價值的情性教育,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明光社情性教育教案下載區

 


 

[1] A0是指沒拍過拖或談過戀愛;A代表available(單身),0是曾拍拖次數。「出pool」是指離開了單身行列,開始拍拖了;「出pool」即離開水池,有上岸、泊岸的含意。

人鏈中的身體界線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9/2019

這幾天,不少中學同學透過人鏈在學校附近連成一條線,有些人會舉牌叫口號,當中有一幕吸引不少網民,就是男女用原子筆或雨傘等物品來連線,避免手拖手的接觸。有網民因而笑言「明光社性教育深入民心」。

翻查明光社的性教育教材,當中有一課叫身體界線。我們用Desmond Morris的親密距離12個層次來形容不同人際關係應有的距離,而手和手的接觸(hand to hand)是第四層,就是人與人之間打破隔閡去進入更親密狀態的接觸。我們平常的教導是:由手與手的接觸開始,就已經是一種親密表達。

平常,這個時候的課堂往往會有小起閧,相同性別的同學突然會手牽手,擁抱一下,去表達他們的親密已經「超越一般的點頭之交」,而同時他們亦有意識,男女兩性的親密是有程度和層次,每次進入更親密的另一層次之前,必須要得對方的同意(consent),否則可能會令對方有不快的感覺,甚至成為一個騷擾。

可見,無論同學是願意手拖手,還是要用物件分隔,這也是代表著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正在學習好好管理自己的身體界線。或者有些人會覺得這做法很傻很搞笑,又或者有些人會揶揄他一拖二等等,其實這些大人的戲言,會對正在學習管理自己身體界線的青少年帶來很多影響。據了解,一個原本出了一張「一拖二」的相片的相簿,收到事主的私人短訊,要求刪除相片,最後雖然出帖者有刪圖,但被不斷轉傳的相片,已經難以追查了。

如果社會珍惜我們的下一代,大家要好好陪伴他們,給予他們學習的機會,也讓他們透過人與人的相處,去掌握當中的界線。 當然,在過程中他們亦要學習不會因為無聊的嬉笑而改變自己本來認為合宜的做法。

玩弄感情的藝術家 PUA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20/05/2019

PUA[1],全稱Pick-up Artist,即搭訕藝術家,也叫泡學、把妹達人、戀愛大師。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的西方社會,當時PUA主要透過幫助不擅社交的男性提升社交技巧來達到追求異性的目的。隨著網絡的快速發展,自2008年起,PUA在中國如雨後春筍般迅速發展起來。但讓人擔憂的是,PUA在今天的中國已嚴重變質,許多立心不良的「大師」把PUA變成騙財騙色、玩弄情感,甚至鼓勵受害者自殺的惡性工具!為賺取高額的學費,這些「大師」正不遺餘力地將PUA課程推向社會。

PUA的手法

據筆者了解,在中國,PUA經過許多「大師」的深入鑽研、瘋狂實踐和不斷改良,已發展成一套結合了心理學和社會學、體系化、層層設套、操作性強的「技藝」。縱觀課程架構,其獵取異性的步驟大致如下:

  1. 展示高尚生活:透過偽裝、攝影技巧、盜用的配圖等,把PUA包裝成有錢、高質人士,再將這些高尚生活照發佈在社交App(手機應用程式)上,達到吸引「獵物」的目的。
  1. 選擇角色:PUA選擇的角色主要分三種——浪子、帝王與詩人,[2] 每種角色皆有鮮明的特質與人格魅力,都是針對不同女性心理而設的。
  1. 物色與窺探「獵物」:除了用App交友、去一些地方物色女性外,PUA還有一套教人從微表情、肢體語言等方面快速摸清「獵物」底蘊的策略。
  1. 引起好奇:在初次接觸中運用PUA的策略、話術(說話技巧),使女性對自己產生好奇繼而關注自己。
  1. 誘入陷阱:透過打擊女性自信同時抬高自己、反撇(先給女性留下一個印象,然後在適當時候顛覆了這個印象)、[3] 先噓寒問暖,再冷淡疏離等技倆,誘使女性更多的關注、投入感情,繼而愛上PUA。
  1. 掌控女性:當「獵物」上鉤後,PUA會不斷誘使她們投入更多情感與精力。之後,再將對方的一些小錯無限放大,指責她破壞了雙方感情。這時,女性會為了挽回感情會變得更加緊張、乞求饒恕。之後,再反覆地與她分手、復合,以達到讓她失去理智,觸發沉沒成本效應。[4]
  1. 實施寵物豢養模式:當「獵物」已失去理智,無法離開時,再透過不斷的洗腦、性關係、言語暴力、情感操控,把女性變為奴隸,對她們進行瘋狂榨取。
  1. 鼓勵自殺:當「獵物」被榨乾榨凈後,PUA還會誘導對方自殺,免除後患。

除了上述步驟外,PUA還有許多「約會技倆」,如:快速獲得女性的信任、「不經意」觸碰對方身體,以窺探對方反應與底線、迅速拉近彼此身體距離、快速發生性關係等。

PUA的影響

在眾多已曝光的個案中,許多受害者皆出現嚴重抑鬱、情感創傷,有的在數年裡不能工作,不停哭泣,無法再相信愛情,有的被惡意傳染愛滋病,還有不少走上自殺之路。除了女性,PUA也使男性痛苦不堪。一位化名林晨的PUA男曾透過媒體講述自己的心路歷程。他原本是一名貧困大學生,因為內心極度自卑及曾被心儀的女同學拒絕,使他潛心鑽研PUA,並按照其策略「狩獵」。出乎他意外的是,「獵物」的反應居然如PUA的教程一樣,一步步陷入圈套,甚至最後企圖自殺。就在女孩企圖自殺的一刻,林晨的良知出手阻止了。但自此,林晨也陷入良知與慾望爭鬥的兩難之中——到底繼續做一個埋沒良知、不斷滿足慾望的惡魔?還是做回一個極度自卑、連半個女孩也追不到的男孩?在男女比例失衡、整個社會向錢看、大量基層男士無妻可娶的時代背景下,林晨的個案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PUA在中國的發展

PUA近年在中國發展迅速,這有賴龐大的單身市場,令PUA培訓機構成行成市。浪跡教育、壞男孩可謂國內具代表性的公司。除了在網上大談把妹技術外,有些經營者的言行舉止也叫人側目。就如浪跡教育的創辦人王環宇就曾在網上大放厥詞,說自己曾騙過600多名女性,而自己創辦公司就是要瘋狂地實戰。他還鼓勵員工在上下班時跟女生睡,並鼓勵他們將「戰績」互相分享。

PUA在港的發展

據筆者了解,PUA在香港可謂暫時未成氣候。除了一些PUA小眾的地下組織和個別PUA培訓機構外,暫未見有媒體對本地PUA作大幅報道。

PUA的手法可謂窮凶極惡、喪盡天良。它可以將女性徹底摧殘後,送上不歸之路,也可以使男性變成泯滅良知、害人害己的惡魔。時移世易,隨著中國的快速發展,香港在科技、文化等領域亦愈來愈受大陸的影響。支付寶如是,抖音亦如是,而不良PUA之風會否吹襲香港?我們不得而知,但值得我們警惕、關注!

 

參考資料:

1.     〈PUA(搭訕藝術家)〉。百度百科。網站:https://baike.baidu.com/item/PUA/5999185

2.     〈渣男撩妹三大必殺技,你中了哪一條?〉。知乎。2018年7月12日。網站:https://zhuanlan.zhihu.com/p/39566320

3.     〈反撇〉。百度百科。網站: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F%8D%E6%92%87

4.     〈甚麼是反撇呢?泡妞技巧中的核武器!〉。浪跡情感。2017年6月19日。網站: https://www.puamap.com/zixun/lilun/11770.html

5.     宏桑。〈騙炮鑑別手冊-PUA套路解析〉。知乎。2018年7月11日。網站:https://zhuanlan.zhihu.com/p/39514264

6.     眼界。〈中國第一騙炮渣男PUA王環宇的自我介紹,他自稱已經誘騙玩弄了六百多位女性〉。YouTube。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Q3YrlGKzn8

7.     Carlos China。〈PUA騙愛套路,小夥斗膽分享如何禍害女孩子〉。YouTube。2018年12月7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ritzDy6sxI

8.     〈揭秘 PUA 8大套路〉。每日頭條。2018年3月26日。網站:https://kknews.cc/zh-hk/news/qn3434o.html

9.     〈沉沒成本效應〉。百度百科。網站: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2%89%E6%B2%A1%E6%88%90%E6%9C%AC%E6%95%88%E5%BA%94

10.   余婉蘭。〈【PUA】秘密兄弟會邪惡戀愛觀:講求攻略 團隊「覓食」〉。《香港01》。2017年5月2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9F%A5%E6%80%A7%E5%A5%B3%E7%94%9F/93732/pua-%E7%A7%98%E5%AF%86%E5%85%84%E5%BC%9F%E6%9C%83%E9%82%AA%E6%83%A1%E6%88%80%E6%84%9B%E8%A7%80-%E8%AC%9B%E6%B1%82%E6%94%BB%E7%95%A5-%E5%9C%98%E9%9A%8A-%E8%A6%93%E9%A3%9F

11.   〈香港把妹達人〉。PUAHK。網站:http://www.puahk.org/

12. 煙波人長安。〈小心,不要被「中國式PUA」給騙了〉。每日頭條。2018年2月6日。網站:https://kknews.cc/psychology/oxnkgmm.html


[1] PUA起初是指一群受過系統化學習、實踐、和不斷自我完善情商的男性。後來泛指很會吸引異性,讓異性著迷的男女們。字面上的解釋,PUA指的是搭訕藝術家,但因為PUA文化的變遷和進步,PUA的定義已從簡單的搭訕擴展到整個兩性交往流程,主要涉及:搭訕(初識)、吸引(互動)、建立聯繫,升級關係、直到發生親密接觸並確定兩性關係。PUA學是社交學說,它是心理學和行為科學所組成的一門新的交叉學科。

[2] 浪子:追求享樂與刺激,自我放縱,身邊有很多女人,不相信愛情,十分懂女人心,最能提供情緒價值的情場高手。帝王:對女人有著十足的霸氣和男子氣概,能夠主導和引領女人;特別有上進心和宏圖大志;有時候也會表現出有錢、有地位;目光遠大,高智商。詩人:才華橫溢,追求自我夢想;我行我素,浪漫多情;無拘無束,不食人間煙火。

[3] 反撇為女性帶來驚喜,亦會因而對PUA留下深刻印象和產生好感。

[4] 沉沒成本效應:某人對某事投資越多,某人就越不容易離開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