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家庭友善──共創官商民三贏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31/03/2011
專欄:每週評論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社會工作學系與香港亞太研究所合作進行了一項電話民意 調查,名為「香港全職人士工作與家庭平衡」探討香港全職人士的工作與家庭的平衡狀況,共成功訪問了1,002位18歲或以上 的全職人士,調查結果顯示:

  1. 約四成受訪者工時偏長;除工作外,大部分要兼顧家庭事務;工作與家庭之間的平衡對個人和家庭都十分重要,受訪者普遍認同工作對家庭的裨益,受訪者的家庭消閒活動參與頗佳,,亦重視與家人相聚的時間。
  2. 有7成半的人同意或非常同意工作令他們更珍惜在家裡的時間,以及超過6成認為家庭生活令他們更投入工作,以及同意「家庭活動令他們工作時都有好的心情,令工作氣氛都變好」,受訪者亦感到家庭生活對促進工作有正面作用。
  3. 相反,家庭對工作的負面影響較少,只有約3成人表示在家裡要做很多事,感到下班回到家已很疲倦,無法完成原來想做的事情,以及只有約2成人表示家庭生活用了本來想用於工作的時間,總括而言,少於一半受訪者會因家庭生活影響工作表現,反而有助工作表現。

基於調查結果,建議官商民合力推行家庭友善政策,使社會有更好的發展,家庭關係得以鞏固,人的生命質素得以提昇:
(一) 商界/公司方面:

  1. 推廣對家庭友善的工作政策,包括每周五天工作、合理工時、盡量減少超時工作、彈性上班時間,提供男士侍產假等。
  2. 為員工及家屬舉辦一些家庭聯誼活動,促進員工的家人關係,提昇員工的歸屬感,亦間接改善員工的精神健康。

(二) 政府方面:

  1. 針對低下階層家庭消閒活動的不足,政府應增加十八區的休憩及活動設施,如公園、圖書館、體育館、運動場及游泳池等等,方便市民進行廉宜便捷的家庭閒暇活動。
  2. 每區增設課餘託管服務,支援有年幼子女的家庭,使家長可放心工作,子女的學業及社交需要亦能得到照顧。

(三) 個人方面:

  • 除了公司及政府,最重要仍是個人的選擇,到底重視家庭,抑或重視工作,每個人的決定都有所不同,尤其是當家中有年幼子女時,子女並不會等您事業有成時才長大,因為,家庭要在工作與家庭時間上找到平衡,並非一件容易的事,但調查結果告訴我們,家庭生活會促進工作,因此,應先照顧好家庭,使人有動力投入工作。
關注範疇: 
社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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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與迷途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07/2024

人生就像一場海上旅程,在茫茫大海之中,有時十分容易迷途,而只要小小的偏差,最後卻可以偏離到千里之外!在我們的身邊其實有許多似是而非的道理,一個不慎便會落入一些並無根據的迷思,但卻以為自己掌握了一些駭人聽聞的真相和真理。就像不同年代的年輕人對戀愛都有不同的迷思,在互聯網無遠弗屆的今天,透過交友程式衍生出的戀愛觀,以及近年興起的「pre拍拖」戀愛模式,究竟是為對戀愛躍躍欲試的年輕人提供了新的機遇、還是新的危機呢?又如西方興起的性別自主、認為性別可以隨意跨越的風氣,同性可以結婚、同性可以領養或透過生殖科技刻意帶來「沒有父親」或「沒有母親」的下一代,究竟是擴大了婚姻和家庭的定義,還是令婚姻和家庭逐步瓦解呢?

很多事物的原意是好的,但拿捏不準便會有反效果,就如互聯網是劃時代的重大發明,改變了全人類的生活和學習模式,但亦是令不少人沉溺的開始,成長和成癮有時只是一線之差,正如勇氣和冷漠亦然,作為信徒如何在當今世代勇敢地活出基督而不是頑固地羞辱主名,值得我們常常小心細察。此外,當教會很多時高舉一些價值卻沒有活出應有的樣式時,只會令信徒和非信徒都感到迷茫,例如當我們不斷強調婚姻和家庭的重要,但在教會生活各項安排卻用了許多對家庭不友善的方法時,只會令其他人嗤之以鼻,適得其反。希望今期《燭光》能夠刺激大家的思考,一起努力走出迷思、避免迷途。

對家庭不友善的教會文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07/2024

多年以前曾經聽一名在教會和學校熱心服侍的校長說自己和太太都很忙碌,他的子女好像有父有母的孤兒一樣,最令我驚訝的不是他和太太這樣火熱事奉,而是他竟然覺得這樣做沒有問題,因為從他的語氣我感受到的是自豪多於自責。一直以來,忙」似乎是華人教會的深層次文化,彷彿愈忙就愈忠心、愈屬靈,而愈忠心就應該愈忙,否則就是閒懶不結果子。難怪很多時都會聽到一些牧師和傳道人的子女說不喜歡教會、甚至討厭教會,因為教會令他們在成長時缺乏和父親或母親相處的時間,沒有機會享受正常的天倫之樂,他們深深感受到父母很關心其他人,但卻不關心自己!

除了教牧同工很忙碌之外,教會活動的安排往往也對家庭不友善,例如星期六、日會編排不少的聚會和會議,有些執事經常開會、甚至討論到半夜仍未有定案,而在公眾假期又會安排大大小小的活動或營會,務求令人覺得教會很興旺、弟兄姊妹很熱心,很多時這些活動都是分齡進行而不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於是父母子女各有各的活動,就是沒有家庭一起的活動。

多年以前我擔任教會的執事,在聘請堂主任的時候,一位我們認為合適的人選在最後的面試時表示,由於一直以來他星期六的早上都會和太太一起飲茶行街拍拖,問我們可否逢星期六上午放假,我當時的回應是我認為沒有問題,只有某些特別的情況例外,就是喪禮和生死攸關的突發事件。其實要所有傳道同工每個星期六、日大部份時間都留在教會是沒有必要的,雖然星期六、日是最多不同年齡會友出現在教會的時候,但不代表所有同工都要全程在教會候命,讓會友可以即時找到教牧同工。更重要的是當會友有事需要同工關心的時候,是否知道可以找誰和如何聯絡,如果同工在平日去會友的工作地點與他們午膳、了解他們工作上的實際困難,可能更有意思。

此外,星期六上午、晚上和星期日下午,許多中小型堂會根本沒有甚麼活動,留在教會的會友亦未必很多,與幾十年前不少青少年在星期六、日好像以教會為家,經常留到晚上,趕也不願離開的情況已大大不同。就算萬一教會真的每星期都有聚會和活動,或是希望製造機會讓同工接觸會眾,同工亦可安排輪流在星期六和星期日的下午休息,讓他們陪伴家人,因為一般傳道人在星期一或二放假時,其他家人都要返工或返學,根本無法安排家庭活動,對促進家人的感情幫助不大。當教會和教牧強調重視婚姻和家庭的時候,不應該講一套、做一套」,若果照顧家人和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做好見證真的十分重要的話,教會為何不努力配合?若果這只是信徒而非教牧真正要努力實踐的話,是否代表教會領袖有雙重標準呢?

在香港這個生活指數甚高又繁忙的大都會,要找藉口不積極參與教會的聚會和事奉很容易,包括要供樓交租、供養父母、子女要參與不同的課外活動、個人要不斷進修和補充平時的睡眠不足,因而未能經常參與聚會、無法十一奉獻等等,這都並非完全是藉口,而是生活逼人。教牧和會眾同樣面對這些困境,當教會要呼籲僱主善待僱員,在薪酬和工時上作出更合理的安排,並訂立家庭友善政策時,教會能否先以身作則?若教會不善待同工,又怎能理直氣壯地呼籲其他僱主那樣做,好讓弟兄姊妹有更大的空間照顧家庭和參與教會的聚會和事奉呢?

要改變一些對家庭不友善的文化,其中一個關鍵的角色是教會的長執,首先,大家不應再抱著忙碌等如熱心和忠心的想法,忠心是代表謹守崗位,努力回應上帝的召命,最重要的是事奉的態度而不是單以時間來衡量,在原定工作時間內盡忠職守,比起經常加班但態度懶散或效率不高,前者更有意思。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大家不應認為在教會服侍就理應接受人工低、工時長。若果教會因財力有限而只能付出較低工資,相信一些願意服侍而家庭經濟壓力較輕的同工是不會介意的,但如果教會明明有能力,卻不給予同工較合理的待遇,其實就是變相的剝削。

教會長執除了應該給予同工較合理的待遇,讓他們的家庭毋須憂柴憂米之外,亦應主動考慮讓同工有一個家庭友善的較彈性工作時間,以便他們可以照顧家人的不同需要,例如因應接送年幼子女而調整當值的時間,在星期六、日和長假期不要填滿各項教會活動,預留一些時間讓同工陪伴家人,更要為他們擋下一些會友的不合理要求,因為教會同工和長執應是一個團隊,會友不應期望所有事都「有大食大」,一定要見到牧師或堂主任出席才滿意,否則牧師單是出席婚禮喪禮和探訪已忙得不可開交,莫說陪伴家人,連預備講章亦可能會有困難。如果教會真的重視家庭,必然應該包括教牧、長執和同工的家庭,不應有差別對待。

一個為了教會而忽略自己家庭的牧者根本就是一個壞榜樣,若認為這樣才是自己追求的事奉態度,還是不要結婚較好,不過,就算不結婚也不要以忙碌為藉口而不照顧父母呀!

認識「櫃父母」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2/01/2024

隨著社會大眾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愈來愈高,不少同性戀者不再像以往般隱藏起來,出櫃的情況愈來愈普遍,他們亦較容易在社會上得到支援。這對同性戀社群來說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但對同性戀者的父母而言,卻有另一番感受。

同性戀者的父母許多時會被稱為「櫃父母」,因為不少父母當得悉孩子是同性戀者時,他們多年來教養的價值不免會被徹底打破,同時會隱藏子女的性傾向,視之為家庭中最大的秘密。他們有苦自己知,難以開口向外尋求協助,就如一些同性戀者隱藏自己的性傾向一樣,「櫃父母」亦會躲進衣櫃裡,所以會出現「孩子出櫃、父母入櫃」的情況。現時社會亦缺乏對「櫃父母」的支援,不少「櫃父母」對同性戀缺乏認識,令他們對子女是同性戀者一事抱有很多誤解,繼而造成一連串的困擾與傷害。

明光社

精神科專科醫生康貴華具備與「櫃父母」同行的豐富經驗,他指出最常見的誤解就是認為性傾向是個人的選擇,「好揀唔揀,揀個男人,鍾意女仔咪好囉!」這是不少「櫃父母」在兒子出櫃後的反應,有些父母更會感到憤怒,認為子女的選擇令家庭蒙羞。康醫生解釋:「對大部份的同性戀者而言,性傾向並不是個人選擇,反而是被動地因著先天或後天的成長經歷自然地形成。如果父母如此責怪子女,會讓子女感到不公平,更會破壞彼此的關係。」當父母明白性傾向不是個人選擇,才能夠理解子女的處境,令父母子女的關係得以緩和。

「子女同性戀是父母的錯」是另一個常見的誤解。很多「櫃父母」責怪自己,感到自己是失敗的父母,對子女是同性戀一事感到內疚。「有些單親媽媽認為自己離婚,令子女沒有了爸爸,引致子女成為同性戀者;也有些丈夫責怪太太寵壞了兒子,太太又會責怪丈夫沒有盡父親的責任關心子女。」康醫生表示性傾向的後天因素是十分複雜的,往往是眾多因素互動組成,不能簡單地歸咎於父母的問題,況且在類似家庭環境長大的子女都不一定是同性戀者,子女對家庭的獨特理解和反應也是關鍵因素。而且世界上根本沒有完美的父母,父母不必責怪自己,也不用責怪伴侶,夫婦二人更應同心合作,關心子女,與子女同行。

康醫生分享到很多「櫃父母」得知子女是同性戀後,都出現情緒失控的情況,他們心裡充斥著很多複雜的負面情緒——悲傷、內疚、後悔、焦慮、擔憂、恐懼、憤怒、失望、無助等等,百感交集,不知怎樣面對,更不知可以向誰傾訴,有時連最親的配偶或其他子女也不能夠透露半句,擔心事情會張揚出去,造成更大的家庭衝突,因此不少「櫃父母」都出現抑鬱的情況。

除上文提及的憤怒和內疚外,「櫃父母」更多出現的情緒是傷心與擔憂。康醫生道:「他們擔心子女行了一條非主流的路,日後的日子會很難過,害怕子女被人拒絕及歧視,也擔心親子關係會因而惡化。有宗教信仰的父母,更害怕子女會放棄信仰。」今天社會雖然對同性戀的接納度提升,但就算「櫃父母」接納子女的性傾向,也有可能要面對其他親戚的冷言冷語,這比陌生人的拒絕更令他們受傷。

康醫生亦表示「櫃父母」往往不知道如何與子女溝通,他們想關心子女的生活,又不想觸及同性戀的話題,一來不知子女是否願意談論,二來又害怕出現爭執,加深親子間的隔膜。那麼「櫃父母」要如何與同性戀子女相處呢?

康醫生認為最重要的是與子女維持良好的溝通和關係,而不是要改變他們的同性戀傾向,並緊記親子關係是最重要的。因此他以「四個不要」叮囑「櫃父母」:不要因子女的性傾向而責備他們,不要強迫子女改變,不要勉強子女討論同性戀的話題,不要侵犯子女的私隱。

與此同時,康醫生鼓勵「櫃父母」要尋找合適的資源來認識同性戀議題,釐清一些對同性戀的誤解,可化解一些因誤解而衍生的情緒和衝突。他們需暫時放下自己的立場和批判,避免使用傷害性的說話,多以同理心聆聽、了解子女的情況,學習重新認識子女,並且要向子女作出全人關懷,因為性傾向只是人生命中的一個部份,子女仍有學業、工作、理想、喜好等方向,值得父母了解及關懷。

其實父母對同性戀的立場,與接納同性戀子女之間,並不必然存在衝突,在接納與否定孩子之間,康醫生指出有第三條路——「接納而不認同」。雖然未能認同子女的同性戀行為和身份,但許多父母對子女的愛都是無條件及不離不棄的,他們仍然願意關心子女,接納子女的整個生命,欣賞子女令父母欣慰的地方,也同時能包容子女令父母失望的地方。

父母的愛有多偉大,由此可見。

「櫃父母」有本難念的經

2019年5月,台灣通過了同性婚姻專法,令同性伴侶可在當地註冊結婚。這對同性伴侶來說,當然是天大喜訊,不過對「櫃父母」來說,這未必是一則好消息。試著在網絡搜尋一下「櫃父母」三個字,不難發現一些「櫃父母」的掙扎,他們或者會投書到公開信箱分享自己的煩惱,也有同志團體為「櫃父母」舉辦定期聚會,為他們提供支援。不少父母都愛護子女,想擁抱他們,即使孩子的生活有違他們的期望;不過父母也有自己的限制,在回應孩子前,也得先正視自己的情緒,或與值得信任的親友分享個人感受。[1] 父母在愛護子女前,實在也得好好愛護自己。


[1]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明光社網站,2021年2月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flipbook/misc/book17(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9日)。

「可以躺的話,不會坐」之「躺平熱」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31/10/2023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從來都是現今世代普遍人所談及的真實且寫實的論調。若然在公開場合指出,這是一個「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社會,相信大概不會有人質疑這句說話,它像是一個從古至今都不曾改變的道理。如果以現今的處境來說,就是人若不突顯自己的特點,不努力爭取,必然無法再在社會上立足,因為若要生存,就必須與他人競爭。而「躺平主義」的出現,就像開拓了另一個生存的面向,讓人反其道而行,躺平者像在宣告:「社會講求競爭?我偏不競爭;社會講求努力向上?我偏喜歡躺臥。」這意味著社會主流價值如何,躺平者便往相反方向前行,這也解釋了「異世界」動漫其中一個存在的價值,以及它為何會廣受歡迎(詳參本書第26頁,〈從讓人得釋放的「異世界」看世界〉一文)。

說實話,「躺平主義」是有其吸引之處,因為當一個人在社會中打滾愈久,就會愈勞累,每天過著上班下班的生活,為了生存而努力,可是努力又不一定能獲得相應的回報,當要生兒育女時,又不得不買房買車,這樣,需要供款的項目也會增加,肩頭的擔子又會加重。若然放棄這一切,回復一個甚麼競爭也不作的生活,就得過另一種生活,不過這可能也是不少香港「打工仔」的夢想,畢竟不少人都想創造無限的被動收入,或是提早退休。有人選擇這樣的生活,就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是否純粹因為懶惰才令人想放棄這一切呢?有關躺平的主要論述,當中與哲學家韓炳哲在其著作《倦怠社會》中提出的一些想法相似:就是人在不斷催促自己在功績上努力,到頭來便形成了資本主義新的剝削方式,不再是資本家剝削勞動者,而是勞動者自我剝削。[1] 這種形式讓勞動者不斷地說「我能夠做到」,不斷要求自己「我要比其他人強」,掉進內捲文化(白熱化內鬥、非理性的內部競爭)、「996」(朝9晚9,一星期六天上班)的泥沼中,從而陷入無止境的倦怠。這似乎不關乎懶惰與否,而是厭倦了不斷競爭的生存方式。

這是一條處境題……
讓我們先了解「躺平主義」的興起緣由,即是它在甚麼背景下冒起來,因為它不可能憑空出現。其實「躺平」一詞早在2011年已經出現在百度貼吧的「反婚吧」專欄,當中有些內容便已經提倡不婚主義。2016年,追星的粉絲圈子也流行「躺平任嘲」一詞,意思是一些粉絲無力負擔追星的相關費用或時間,只能任其他粉絲嘲笑。在2021年,內地一個名為「網易」的論壇有網民討論到一宗貨車司機因被罰款扣車而自殺的事件,引發大量網民激烈的爭辯,討論亦昇華到對「脫貧成功」、「小康社會」宣傳的批評,因為大部份人都無法從政策中得益,生活水平亦無顯著提升,這些宣傳的口號亦無法代表他們。[2]

從2021年起,內地社交平台,如微博、抖音、知乎等等充斥著有關「躺平」的帖文,其中微博出現過一項調查:「你如何看待躺平?」,這項投票活動中,有67,000人選擇「我累了,堅決躺平」,只有11,000人選擇「衝,絕不能躺」。百度貼吧「躺平吧」也累計了近53萬跟帖,不過,頁面現在已經無法瀏覽。[3] 後來,中國官方媒體對「躺平」表示擔憂,甚至提出譴責。報章《光明日報》有文章指「躺平族」會對經濟發展不利,社會需要青年帶來「創造性貢獻」;《南方日報》指「躺平」可恥,不但不正義,更沒有任何價值;《中國科學報》指出「躺平」是極度不負責任的態度,不但對不起父母,還對不起納稅人。[4] 如果只是想制止「躺平」,便無法了解年輕人在社會真實面對的問題。

香港學生面對的激烈競爭
那麼,香港的處境又如何?香港的年輕人有被「躺平」現象所影響嗎?在討論這個問題前,我們同樣需要先了解香港的制度會否造就「內捲」現象,從而讓人需要逃離競爭與內鬥。

從教育制度上看,香港的情況一直以來都備受批評,被指是填鴨式教育,也沒有理想的升學途徑,學生們往往只能在學業成績上競爭,難以發展個人潛能。從殖民時期開始,香港無疑是實行精英主義,過往升不到大學十分「正常」,但如今大學畢業生已不像昔日那麼「矜貴」,這反倒令無法取得學士學位的人似乎更不獲社會認可。學生之間的競爭很激烈,而學術成績仍然是學生唯一的奮鬥目標,也形成了一種在補習社尋找「補習名師」的氛圍。[5] 特區政府曾表示,有超過五成學生能夠入讀高等院校,不過這個數字被指是將副學士及高級文憑的學額計算在其中。香港恒生大學校長何順文指出,只有約三成多學生可升讀本地認可的學士課程,若然同時計算副學士和高級文憑的學額,實有「谷數」之嫌,而三成多學生入讀本地認可的學士課程,數字遠低於很多成熟經濟體的六成入學率。[6] 只有三成多學生能夠考到本地認可學士學位,其實也代表有六成多學生慘遭淘汰。大學生一詞對於香港學生來說,可能已不再與學術有關,更多的是想要這個身份所帶來的成就感。

香港的教育制度不只讓人難以向上流,同時加劇了「內捲」的現象。雖然這場激烈的競爭遠遠不及內地如清華大學的學生,連在踏單車時都在操作電腦,或為了成績超越他人,將原本5,000字便足夠的功課,寫到8,000至10,000字,[7] 不過,香港學生的狀況也值得關注,許多香港中學生的願望是能夠考進大學,但近年來的大學畢業生數目增多,而「搶人才」政策也吸引了許多內地生來到香港爭奪學位,間接讓香港學生的深造之路再添障礙,學歷貶值的同時,又需要爭奪學位。[8] 這種「內捲」現象都不禁讓人選擇躺平的道路。

競爭令人累
在工作上,如不是從事護理或教育方面的工作,大學畢業生的平均起薪點都在20,000元或以下。[9] 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以「當屋企人問你唔返工唔悶咩」為題發帖文,發文者指自己23歲,大學畢業一年,先後做過兩份全職工作,但因為薪金低,工作量太大而轉為兼職。他問網民這樣做是否有問題,雖然薪金低一半,但自己的時間可以更加彈性,自己也有一些積蓄,生活也不太拮据。當家人問他無聊與否時,他想到可以睡覺至自然醒、煮飯、看電影、做運動,多了很多自己的時間,實在不會覺得無聊。[10] 筆者亦問過一個剛剛上大學的友人為何選擇躺平,他認為這樣做可以有更多的「me time」(屬於自己的時間),雖然他還未投身社會,仍然在學,但他和先前那位剛畢業的網民都有相同的想法,想有更多的時間,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也許對他們而言,若然人生只有工作或學習,同時又要不斷與他人競爭,會令他們覺得失去了自己。

最後,當我們思想到香港的工作模式與教育制度產生的問題,也不難理解有人會選擇躺平的生活。香港青年早在小學要爭奪高banding(所屬成績派位組別)的中學;中三時要與人競爭選修科,若然被分配到沒有興趣的科目,只能減掉一科或在沒有興趣的科目中再「過渡」三年;到中六時,需要與人競爭大學學位,同時有些讀書不太有天份的人是註定要「陪跑」;有幸大學畢業,卻因學歷貶值,起薪點低,深造時卻又要與內地生一同爭奪碩士學位;就算找到一份安穩的工作,每天的時間只有小部份是屬於自己的,生活只剩下工作;到真的考慮「低動力」生活,但也需要有本錢躺平,沒有本錢,連想躺平這個選項也沒有。一位香港學生的成長,是需要通過重重的競爭,這種勞累實在不難想像,它不但會讓人想躺平過活,甚至可能令人無法尋找人生的意義,所以有人會選擇躺平、半躺平或斜槓的方式來生活。年輕人面對最真實的社會問題,要改變的,或許應該是整個社會的政策和教育制度。


[1] 韓炳哲〔B. C. Han〕:《倦怠社會》(Müdigkeitsgesellschaft),莊雅慈等譯(台北:大塊文化,2015),頁32。

[2] 陳明輝、張昀徽:〈中國大陸「躺平主義」的興起與影響分析〉,《展望與探索》,第19卷,第9期(2021年9月),頁117–125。

[3] 邱莉燕:〈躺平就不會跌倒!中國年輕人為何不再狼性、只想耍廢?〉,遠見,2021年7月6日,網站:https://www.gvm.com.tw/article/8073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25日)。

[4] 王凡:〈「內卷」與「躺平」之間掙扎的中國年輕人〉,BBC News 中文,2021年6月2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7304453(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25日)。

[5] 郭凱傑、劉慧希:〈團結香港基金/香港教育可以避免「內卷化」?〉,《大公報》,2021年11月20日,網站:http://www.takungpao.com.hk/opinion/233119/2021/1120/65679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25日)。

[6] 楊瀅瑋:〈【人才荒.二】精英才能讀大學?有限學額削培育人才效率〉,《香港01》,2021年7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深度報道/581773/人才荒-二-精英才能讀大學-有限學額削培育人才效率(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25日)。

[7] 王凡:〈「內卷」與「躺平」之間掙扎的中國年輕人〉。

[8] 〈前路何去|內地大學生瘋狂內卷拉高香港碩士門檻 香港學生深造之路再添障礙〉,Fortune Insight,2023年1月16日,網站:https://fortuneinsight.com/web/feature/4361399/(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26日)。

[9] 〈【大學畢業起薪點】2023 畢業生薪酬調查:大學起薪排名首5位!〉, Toby,2023年8月9日,網站:https://www.hellotoby.com/zh-hk/article/other/大學畢業起薪點(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27日)。

[10] 桃樂斯:〈半躺平?23歲大學畢業生嫌全職薪低工作多 轉兼職被問「唔悶咩」〉,《香港01》,2022年10月2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824176/半躺平-23歲大學畢業生嫌全職薪低工作多-轉兼職被問-唔悶咩(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27日)。

推薦序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

黃偉康博士 | 美國加州持牌執照臨床心理學家
14/04/2022

櫃父母因著他們的秘密和隱私默默地承受痛苦,他們很少尋求幫助,伴隨著子女出櫃的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內疚與羞恥,試問誰能在罪咎感很重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用憐憫的愛回應。

因著這本手冊,父母在這段漆黑的旅程上不再感到孤單。手冊內容全面、簡潔及一針見血,既符合心理學,建議又實際可行,為父母提供清晰的答案,解答他們面對子女是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所引起的種種複雜又沉重的問題。

我最欣賞的是這手冊能為父母提供一條出路,讓人真實地看見「隧道盡頭的光」。子女出櫃導致親子關係疏離實在令人惋惜,但關係重新連繫是有可能的。雖然生活再不能像以往一樣,但仍值得活著。

衷心為這本出色的手冊內的指引感恩!

何謂櫃父母

14/04/2022

「櫃父母」一詞是指同性戀者或跨性別人士的父母,他們或許在日常生活中觀察出孩子是同性戀者,又或是在孩子「出櫃」後才驚覺孩子是同性戀者。他們努力隱藏孩子同性戀一事,同時被困在其中,就如同性戀者將自己的性傾向隱藏一樣,將自己躲在衣櫃裡(Closeted),所以往往出現「孩子出櫃、父母入櫃」的情況。

「櫃父母」和一般父母一樣努力照料孩子成長,同時也順理成章地認為孩子和自己一樣也是異性戀者,預期孩子將來會和異性結婚生子,組織家庭。

社會對同性戀的接受度日漸提升,同志出櫃的情況愈來愈普遍,同性戀者亦容易得到社會上的支援。但當「櫃父母」得悉孩子是同性戀者時,他們多年來教養的價值被徹底打破,同時將孩子有同性戀傾向一事隱藏,視之為家庭中最大的秘密。他們有苦自己知,難以開口向外尋求協助,同時社會上缺乏對「櫃父母」的支援。

當同志權益日漸被重視時,「櫃父母」的處境卻被社會忽略,期望這本小冊子能幫助同性戀父母面對當刻的困境,與子女共建超越立場,真實連繫的家人關係。

當孩子向父母出櫃

14/04/2022

孩子可能會透過以下一項或多項的方式向父母表示他們的同性戀傾向:
1. 面對面直接說出來
2. 間接地說,不言明
3. 傳手機訊息
4. 寫信
5. 請第三者代為說出
6. 在社交媒體帖文
7. 帶同性伴侶「見家長」
8. 放一些同運的東西在家中
9. 帶父母參加同志遊行/講座等,認識同運
10. ……

孩子出櫃的方法眾多,但其實不少父母在孩子出櫃前,已能察覺出多少端倪,如留意到孩子與同性朋友特別親近、發現孩子瀏覽同性戀網站,又或是孩子總是中性打扮等。但當父母確實知道孩子是同性戀者時,仍會感到驚訝及不知所措。

父母要明白,孩子向你出櫃是需要多大的勇氣,他擔心父母不能接受,更害怕面對被至親拒絕的痛苦。他向你出櫃是因為他信任你,也期望父母知道後仍接納他,才向你分享內心最大的秘密。所以如果孩子向你出櫃,請你先按捺著你的情緒及暫時放下你的立場,表達你對他有勇氣坦誠相告的欣賞,擁抱孩子,說聲「我愛你不是因為你的性傾向,而是因為你永遠是我的兒女。」

接著,學習繼續與孩子結伴同行。

知識篇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

14/04/2022

1 同性戀基本認識

1.1 麼是性傾向?

性傾向指個人對同性、異性或兩性都持續出現情感上、愛情上或性的吸引。一般分為三種類別:

一、異性性傾向(Heterosexual Orientation):即對異性在情感上、愛情上或性方面出現持續性的吸引

二、同性性傾向(Homosexual Orientation):即對同性在情感上、愛情上或性方面出現持續性的吸引

三、雙性性傾向(Bisexual Orientation):即對男性及女性在情感上、愛情上或性方面出現持續性的吸引

不過現代性別研究學者指出性傾向是流動的,[1] 意思是性傾向只是當時當刻的一種喜好,有機會隨著不同時間而改變。雖然大部份人的性傾向均是單一而不變,但亦有人可以是複雜而多變的。

1.2 世界上有多少同性戀者?

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公佈2018年國民健康訪問的調查,指出美國18歲以上成年人中異性戀者佔人口 97%、同性戀者佔人口 1.6%、雙性戀者佔人口1.3%。[2]

1.3 同性戀的成因?

不同研究顯示性傾向受先天和後天因素複雜地相互影響而形成,讓人不自覺地受某一性別的吸引。[3] 至今,同性戀是完全天生或完全後天的說法均沒有科學根據。

1.4 同性性傾向是病嗎

過去社會視同性戀為精神病中「性偏差」的情況,但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在1973年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剔除,自此同性戀本身不再被視為疾病,也不需要醫治。儘管如此,外國有研究指出同性戀者較異性戀者更有可能患有身體及精神健康的疾病,以及出現酗酒和吸煙的情況。[4]

2 打破迷思

「櫃父母」對同性戀群體的認識不深,同性戀孩子很大機會是他們認識的第一位同性戀者。父母可能基於不同原因不接受孩子的同性戀傾向,又或是因著過去對同性戀群體的既有印象、偏見與誤解,以及眾多的負面想像,以致當他們知道孩子是同性戀者時感到極大困擾。

不論是甚麼原因不接受孩子的同性戀傾向,若「櫃父母」能釐清以下有關同性戀的迷思,定可減少他們的擔憂、自責與羞恥。

2.1 孩子同性戀是父母的過錯?

有同性戀者出現在問題複雜的家庭,也有同性戀者在幸福美滿的家庭成長。就算是外貌一模一樣的同卵雙胞胎,在相同環境中成長,也有機會出現一個是異性戀者,一個是同性戀者的情況,雖然有些研究及個案顯示家庭環境及父母教養模式會影響子女的性別認同及性傾向,但性傾向的形成受多方面因素影響,我們不需將孩子同性戀視為父母的問題。更何況當事已至此,再探究孩子同性戀成因其實已經不太重要。要知道天下沒有完美的父母,即使自覺做得不足,也請接納自己,放過自己,把精神放於處理與孩子相處的事宜上。

2.2 同性戀孩子不懂自愛?

性傾向只是構成我們身份的一部份,並不代表我們整體的人格、品行、能力、態度及價值觀。在大多數的同性戀者當中,性傾向都不是自己選擇而是情不自禁的,異性性傾向如是,同性性傾向也如是。有同性戀傾向的少年人察覺自己有別於社會主流的形態,他們會感到困惑及迷茫,他們最需要的不是指責。如果想孩子更能自愛,父母的關懷、包容及接納就更不可少。

2.3 孩子同性戀一事不可讓人知道?

我們要尊重孩子的私隱,如果他們不希望向外透露同性戀身份,父母不應隨便向外公開。但如果孩子已經出櫃,他有可能會受到不禮貌對待,這時父母應挺身而出保護孩子,支援孩子,與孩子並肩面對當時的困難,讓家庭永遠成為孩子最大的依靠。

2.4 同性戀就是濫交?

外國曾有研究發現男同性戀者更換性伴侶的情形比異性戀男女常見,[5] 但我們不能以偏概全地指出同性戀者就會濫交。同性戀者也有彼此忠誠的伴侶,而濫交的異性戀者也不少。一個人是否濫交,最終都是看他個人的性價值觀,所以良好的家庭性教育對每個家庭都一樣重要。

2.5 同性戀者好可能會有愛滋病?

根據香港衞生署公佈的統計數字,感染愛滋病病毒的主要途徑是男男同性性接觸,而同性戀群體只是社會上的少數,由此可見愛滋病在同性戀群體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這是因為男男同性戀者在進行肛交時,被進入一方的肛門被插入一方興奮勃起的陰莖逼進去,肛門括約肌中一部份會折斷,使肛口可容納粗大的陰莖進入。肛口的嫩皮及肛管內的黏膜亦會有小部份裂開。肛腔內的靜脈亦不時會受壓出血,尤其在一些有痔瘡的情況,特別容易出血。如經常進行肛交,被插入一方的肛門括約肌常多有鬆弛,附近組織受傷害,當雙方出現出血的情況便會有血液交流的機會,或精液流入裂開組織。受傷黏膜喪失抗菌力,直腸炎常會發生。更普遍的是有帶菌者雙方交換細菌和病毒,或由帶菌一方進入另一方。但這不代表同性戀者比異性戀者更易感染愛滋病,這要看每個人發生性行為的形式狀況,是否濫交、有否使用安全套等。

若不幸感染,香港居民可在公營醫療系統以低廉的價錢接受治療,只要定時食藥,便能如沒有受感染的人一般地生活。愛滋病主要透過體液傳播,如血液、精液、陰道分泌,只要接觸感染者體液時身體沒有新鮮傷口,又沒有與感染者進行性行為,基本上沒有感染風險。而口水、汗液、眼淚和尿液的病毒數量低到不足以構成感染,家人可安心與感染者共同生活。

2.6 孩子的同性性傾向可以改變嗎?

如果改變同性性傾向的意思是指由受同性性吸引,改變為受異性性吸引,那這改變是極困難,亦非短時間內可以發生的。儘管我們不能選擇自己的性傾向,但卻能選擇如何回應自己的性傾向。社會上有同性戀者擁抱同性性傾向,發展同性間的感情關係,同時也有同性戀者選擇其他生活方式,有人選擇獨身,也有人與異性發展穩定感情關係,甚至結婚生子。沒有人(包括父母)能強迫任何人如何回應他們的性傾向,這一切都是當事人的個人選擇。

2.7 如果將來他與同性結婚的話怎麼辦?

「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即使孩子已長大成人,父母仍會牽掛孩子的日常生活。父母需明白孩子有自己的人生道路,他們大大小小的抉擇都未必會完全符合父母的期望,但父母仍會愛惜與接納他們。如果將來孩子要與同性結婚,父母必然會感到壓力,既要面對價值觀上的衝突,又要應付親戚朋友的冷言冷語。父母此刻需要檢視自己真正珍重及守護的是個人或他人的感受,還是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我們鼓勵父母以「接納而不認同」的態度來與同性戀孩子相處,焦點不單單在乎「參與」與「不參與」的決定,重要的是一生一世的親子關係。在我們遇到的個案中,有些父母會送禮物而不出席,有些只送禮物給孩子而不給他/她的伴侶,有些會選擇私下給孩子祝福但不出席公開場合或婚禮等。父母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可接受的方式表達對子女的愛,並不需要完全放棄自己的價值觀。

2.8 同性戀這條路好難行?

對!同性戀者面對的困難比異性戀者多。孩子長大後,父母用「否決」來影響他的決定,似乎已經沒多大的效用。惟有父母的關愛和接納才能成為他們更大的支援,在孩子跌跌碰碰的人生路上,永遠有父母作他們最大的後盾。

3 櫃父母的第三條路:接納而不認同

在異性戀為主的社會,一般人對同性戀感到陌生,未曾想過家人會是同性戀者,所以當遇上孩子出櫃,父母往往產生許多複雜的情緒和想法。

對同志孩子來說,最理想的當然是父母欣然接納孩子的同性戀身份,主動接觸同志群體,認識同志文化,擁抱同志運動。如果父母在同性戀一事上的接受程度高,那當然不是一回事。但香港不少父母對同性戀都有所保留,真真正正能認可孩子是同性戀者的父母其實為數不多。

不過,如果父母只考慮自己的想法,拒絕接納孩子的同性性傾向,甚至否定孩子的價值,那將是家庭的悲劇。有同性戀者在向父母出櫃後被逐出家門,又或因為父母的拒絕及排斥而失去家庭的依靠,甚至出現更負面的局面,這絕對不是我們期望出現的結果。

當父母不認同同性戀,而自己所愛的孩子就是一位同性戀者,那父母在個人價值觀與孩子性傾向出現嚴重分歧時應該如何自處呢?父母要接納孩子而漠視自己的感受,還是堅持自己的價值觀而否定孩子?其實在接納與否定孩子之間,是存在第三條路——「接納而不認同」。

父母對孩子有所期望是正常不過事的,但孩子的路卻不一定如父母期望的發展。我們每個人生命中的特質、品格、行為、嗜好、以及在學業、職業、戀愛等的抉擇,往往亦不是全都得到父母所認同。我們相信愛能化解父母與孩子之間的分歧及衝突,儘管彼此的期望和立場不同,但大家仍可以珍惜彼此的關係,互相同行前進。

孩子同性戀的情況不是父母所期望,但無阻父母對子女的愛,而孩子也渴望得到父母的接納與關愛。其實父母對同性戀的立場與接納同性戀孩子之間並不必然存在衝突。父母接納同性戀孩子,是接納孩子的整個生命,欣賞孩子優越之處的同時,也能包容孩子令你失望的地方。

父母接納同性戀孩子,仍可以保持自己對同性戀的想法。父母可以告訴孩子,雖然我未能認同你的同性戀身份,甚至仍然反對你的決定,但你永遠是我所愛的孩子,父母對你的愛不會因此改變,仍然願意接納和關心你。

我們也期望孩子尊重父母的看法,雙方知道彼此的立場,避免觸及對方的痛處,和而不同地相處,並向對方表達關愛。

4 櫃父母的三個階段

「接納而不認同」,說就輕鬆,但要實踐卻一點也不容易。父母由最初得知孩子是同性戀者所產生的抗拒與自責,至發展到重修關係,當中主要經歷三個階段。[6]

4.1 第一階段:解體失控(Disintegrated

當知道孩子是同性戀者,不少父母會感到震驚,繼而出現罪咎,尷尬、焦慮的情緒。他們普遍會否認孩子是同性戀者的現實,同時視此為家庭中的秘密及羞恥,會保持沉默,獨自抑鬱,拒絕提及孩子的情況,亦造成櫃父母缺乏傾訴對象的危機,倍增他們的無助感,讓他們不敢面對未來。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會變得疏離,容易發生衝突,甚至全盤否定孩子,亦可能對孩子的同性伴侶會感到討厭及憎恨。

給櫃父母建議:

一、正視個人情緒,如想哭,就哭。如果感到憤怒,可選擇暫時停止有關此話題的對話,避免發生衝突,待彼此冷靜下來才再次溝通。
二、珍惜家庭關係,不要過份自責,不要責怪配偶管教不善,也不要責罵孩子「唔生性」。
三、在情緒高漲的時候,千萬不要作出重大決定,如賣樓、停止學業、切斷關係等,因著衝動而作的後果往往是難以補救的。

4.2 第二階段:愛恨交纏(Ambivalence

一段時間過後,父母慢慢認清及接受孩子是同性戀的事實,他們的內在羞恥感會漸漸減退,但依然對同志孩子一事感到不自在,自覺是一個失敗的父或母。他們對未來存有盼望,但同時對未來的不確定帶點恐懼。父母亦開始與孩子回復溝通,表達愛與關心,但說話小心謹慎,珍惜及看重孩子的價值,在乎孩子的情緒。有時會責怪孩子出櫃令家庭出現破裂,但又不希望孩子對此隱瞞,相當矛盾。他們開始嘗試認識同性戀課題,部份父母亦考慮與孩子的同性伴侶接觸。

給櫃父母建議:

一、向值得信任的親友分享個人感受。
二、心平氣和地聆聽孩子的心聲,了解他的想法及生活。
三、忍耐當中的忐忑不安與辛苦,把焦點轉移別的關係上,學習更多放手。

4.3 第三階段:復合(Integrated

經過一段時間的適應,父母已接受孩子是同性戀者的事實,找到親子關係的平衡點和連結方法,內心羞恥逐漸減退,重拾作為父母的自信。有些父母內心仍然不認同孩子的情況,但因著對孩子的愛及包容,與孩子重修關係,不再因此指責孩子,亦重拾對孩子的信任,能欣賞孩子獨特之處,因著彼此更坦誠,甚至關係更勝從前。亦有部份父母能接納孩子的同性伴侶,甚至恍如家人般邀請對方出席家庭聚會。

給櫃父母建議:

一、繼續關愛孩子生活,學習更深入的溝通。
二、放下身段,以謙和的態度與孩子傾談。
三、夫妻同心,互相支持,共同面對,切忌埋怨任何一方。
四、嘗試「接納而不認同」地與孩子及他的伴侶相處。
五、父母學習愛自己,可探索這課題對你的人生意義。

以上是櫃父母所經歷的三個階段,但每個家庭的情況都有差異,不是每個父母都會經歷這三個階段,而經歷過這三個階段的父母所需時間都不同,當中也有起跌,也會迂迴反彈。

我們亦建議父母參加與個人理念相近機構舉辦的櫃父母互助小組,透過櫃父母之間的經驗交流,達至彼此成長及支援,這可大大幫助父母重建與同性戀孩子的關係。


[1] Lisa M. Diamond, Sexual fluidity: Understanding women's love and desir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2] 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 “Sexual Orientation and Health among U.S. Adults: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Source: NCHS,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2018),”  2018,  https://www.cdc.gov/nchs/data/nhis/sexual_orientation/ASI_2018_STWebsite_Tables-508.pdf.

[3] “Sexual Orientation and Homosexuality,”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last modified 2008,  http://www.apa.org/topics/lgbt/orientation.aspx.

[4] Gilbert Gonzales, Julia Przedworski and Carrie Henning-Smith, “Comparison of Health and Health Risk Factors Between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Adults and Heterosexual Adults in the United States: Results From the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JAMA Intern Med 176, no.9 (September 2016): 1344–1351, https://doi.org/10.1001/jamainternmed.2016.3432.

[5] Sara Nelson Glick et al., “A comparison of sexual behavior patterns among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and heterosexual men and women,” Journal of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s 60, no.1(May, 2012), 83–90, https://doi.org/10.1097/QAI.0b013e318247925e.

[6] 鍾簡靜文:〈櫃父母的三個階段〉,新造的人協會,2020年,網站:https://www.newcreationhk.org/wp-content/uploads/2020/11/3stagesOfparents_simplified.pdf(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4日)。

關係篇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

14/04/2022

1 認識個人及情緒

父母面對孩子是同性戀的消息,有時往往不知所措。不少父母坦言「孩子出櫃、父母入櫃」,除了面對孩子出櫃的壓力,他們也面對怎樣處理親子關係,以及他們與自己家人、親友等的關係。此時,我們認為首要注意的,還是自己的情緒和想法。

1.1 面對自己

孩子出櫃,但我坐立不安?

這是正常的。對於孩子來說,要鼓起勇氣告訴父母可能已經有一段很長時間,但對於部份父母來說,這可以是頭一次聽到或得知孩子的性傾向。如果是親自從孩子口中得知他們性傾向的父母,正面一點來看是一件很感恩的事,因為孩子願意將整件事告訴你,這表示你得到孩子的信任,亦期望你接受他/她的性傾向,所以才會坦誠告之。

不過,更多時候可能父母只是從各種跡象去猜測孩子是否同性戀,例如有父母發現孩子看同性性行為的色情短片,或者見到他們在交友網站約見的都是同性的朋友等,父母一邊擔心,但又不敢開口去問,既怕問出一個自己不願意接受的結果,又怕如果誤會了會影響關係。

父母無論從哪一個渠道得知孩子的性傾向後,可能也會有情緒波動,那是十分正常的。正如孩子很多的第一次也會令父母手足無措一樣。此時父母最重要留意自己的情緒和感受,並學習控制自己的情緒。

孩子是同性戀,是我教導不好嗎?

小時候,孩子默書不及格,老師也會問問家長,是否沒有協助溫習,彷彿孩子的一切都與父母有關,其實不然。古語有云:兒孫自有兒孫福。孩子的性傾向和一般人的性傾向一樣,由一籃子的先天和後天的因素相互影響而成,千萬勿因此而責怪自己。如內疚的感覺仍重,可尋求輔導員、治療師或宗教群體等協助。

知道孩子性傾向後,我情緒不穩……

正如前述,面對突如奇來的轉變,會有不同的情緒是正常的,特別是發現孩子有同性性傾向的時候。很多人可能會在首三個月至半年有不同情緒反應,例如無故飲泣、流淚,或者情緒波動,見到孩子的東西會有激烈的反應,終日擔心甚至到不能工作,希望留在家中照顧孩子等等。

第一階段面對突如其來的情緒,必須要先能夠處理基本生活:作息、吃飯、人際關係。如果任何一部份不能正常進行,先調節好自身情緒和感受。如有需要可以尋找輔導員求助。在處理任何你認為是「問題」的「問題」前,先照顧好自己的情緒和感受。無論孩子的性傾向為何,你也應該要先好好生活下去。

隨著時間過去,可繼續了解自己的情況,以及在有需要時尋找支援者,或支援群體。

我要入櫃嗎?

很多家長坦言孩子出櫃或者發現孩子性傾向與一般人不同之後,突然就將自己收起,彷彿做了一件錯事,或者會怪責自己一些教養的選擇,例如送孩子讀女校,或者去外國讀書,甚至自己婚姻失敗等等。首先我們先要處理自己為何會產生這種情緒?孩子有同性性傾向,不等於自己做了一件錯事或者經歷一次失敗,情況有如孩子長大後在選科、就業或失學等問題令你失望一樣。這種內疚的情緒其實在不同的父母中也會出現,例如孩子的成就未如自己理想,你可能也會質疑自己的教養和做法。

如果你要選擇「入櫃」不告訴別人,其實是受你自己的價值觀影響,是你個人的選擇,與孩子是否同性戀無關,反而是自己面對問題時的應對方式,是將自己困在失敗和埋怨當中,抑或是選擇尋找有效的應對方法。同時,我們可以想想,甚麼才是父母教育/教養孩子最重要的東西?甚麼才是成功的父母,子女的成長及生活方式與父母的期望不吻合時,是否等於父母是失敗的?同時父母需要明白孩子不同的成長階段中,父母的角色、責任和限制也有不同。性傾向本來就很難「培育」出來,所以家長不應將這個無形的枷鎖歸納為自己養育孩子的責任。

或者,你也可這樣想:選擇入櫃其實就是在問自己「為何覺得孩子是同性戀,你會有一種情緒,傾向將自己收起來?」答案可以是失落、焦慮、羞恥等等。你可以與輔導員一起探索你情緒的來源以及原因,再嘗試用理性的方式,排除一些錯誤的想法,減少不必要的傷害,當你明白自己的情緒來源時,才能針對性地釋放,不致因負面情緒影響親子關係。

父母知道之後,如何面對親友的提問?

首先,父母知道孩子的性傾向後,要明白這也是孩子的私隱。如果孩子只對你們說,而傾向不和其他人「出櫃」的話,父母就需要一同保守秘密。我們要知道孩子長大也是一個獨立的人,我們就連一張合照是否放上社交平台也會問問他們意見時,他們的性傾向是否公開,就更應該尊重他們的意願。

但有時在面對孩子同性戀的情形,父母也承受不少心理壓力,此時可再與孩子商討,坦誠分享你承受壓力的極限,盼望能達到共識,如孩子不要太高調張揚同性戀身份,或孩子要出席一些同志公開活動時,先通知父母讓他們有心理準備等等,父母與孩子間都需要彼此尊重。

最後,如果父母仍然因著孩子的性傾向感到不舒服,其實就是個人對性傾向一事所產生的情緒問題,可能要再進一步正視和處理。

父母因著孩子有同性性傾向而會產生的情緒/擔心,以及面對的方法:

一、不能上天堂:從信仰的角度來看,任何人某程度上也很難確定自己最終是否能上天堂,我們亦不應該代上帝去決定另一個人是否可以上天堂。不過,作為父母,我們更重視一家人是否每一天相愛地在地上過活。

二、不能結婚生子:父母要知道即使異性戀孩子也不一定會結婚生子,不少單身人士也可以有豐盛的生活。

三、覺得孩子很陌生:從孩子的出生和成長,其實父母們從來都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經歷不同的驚喜,當知道孩子的性傾向與自己期望不一樣,便會因為發現新的事物而出現陌生的感覺,這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們鼓勵父母多聆聽並學習了解孩子的想法和心聲。

四、覺得孩子走向「末路」或者受到歧視:根據不同的調查指出,香港人對不同性傾向的歧視,沒有想像中嚴重,而且香港社會多元包容,所以不用擔心孩子受歧視。如果孩子在性傾向一事上面對欺凌或歧視情況,社會有不同資源去支援他們,並不需要太擔憂。

五、覺得被欺騙:不少父母發現孩子有同性性傾向,都覺得自己被騙,或者覺得孩子一直隱瞞性傾向,感到自己不被孩子信任而失望。實際上孩子可能是擔心父母接受不了,所以才選擇隱瞞。請相信孩子不告訴你這件事,是有其正面動機的。

六、覺得冤屈/無處傾訴:父母面對孩子時,可能會因為擔心孩子的責備,不能暢所欲言,會「就住就住」,父母這個想法是值得欣賞的,為了不想關係變得更差,選擇暫時放下自己的意見,努力保持開放,聆聽孩子的想法。但是,假如父母長期無處傾訴,很易「屈到病」,因此,鼓勵父母把握機會,溫和地表達自己的想法,或者找一個能認同自己的朋友去分享,或者將想法寫下,好好照顧自己,盡量尋找方法抒發情緒及感受。

2 如何與孩子溝通

2.1 個案一:父母的想法和感受

陳媽媽,兒子已經26歲,一直沒有找女生拍拖,談及拍拖時又拖拖拉拉,有天兒子帶著男生回家,媽媽不小心發現,二人在房間發生性行為。

雖然事情有跡可尋,但總有點手足無措。先是震驚,之後又有很多擔憂,畢竟孩子正值壯年,理應結婚生子,覺得孩子前途一下子就沒有了,完全不知道他生活的方向,更覺得孩子十分陌生。

之後,漸漸不懂得與兒子傾談,一時擔心孩子有性病,一時又覺得他很古怪,陳媽媽與丈夫商量,二人也覺得無奈,好像失去了孩子一般。

有天,孩子如常回家吃飯,突然問起他們對當天那位男生的印象,這是他們三人第一次就這位男生表達感受。陳媽媽沉默不語,孩子和盤托出,並說自己準備結婚。事件由他親口說出來,當然有說不出的難受,但同時他是自己的孩子,其實一早就接納了他。

陳媽媽說出當時自己的感受,因為同性戀的路本來就不好走,即使自己到今日仍然很難接受孩子是同性戀這個事實。有時她會問自己是否做錯了甚麼,令孩子走到這個地步,彷彿一切不能回頭。雖然陳媽媽仍然希望孩子有機會的話可以嘗試改變性傾向,但因為性傾向是很個人的,她並不強求。

2.2 個案二:同志的想法和感受

阿美18歲,青春期開始就知道自己喜歡女生,自然就開始與女生很親近,雖然同學朋友也知道自己的性傾向,但她從未想過要告訴家人。

阿美一家人比較傳統,父親常以為女大就嫁出去,不過阿美天生男仔頭,父親從來沒有讚過一句女兒長得漂亮,總是在外表上對她評頭品足。阿美在性別自卑中長大,雖然內心有很多不滿,但沒有說出來,就總想證明給父親看自己即使是女仔也可以活得有成就。

有時,阿美覺得性傾向是她個人的事,也沒有必要告訴誰,不過有次和媽媽聊天,不小心就說多了,媽媽知道事情後,雖然承諾不會告訴爸爸,但媽媽自此終日茶飯不思。阿美心情也很矛盾,一方面明白媽媽擔心自己,但同時又覺得自己沒有錯,而且喜歡女生是自己情不自禁的。

阿美後來嘗試過與男同學單獨約會,但感覺甚差,同時也就更加確定自己的性傾向,不過始終與媽媽好像隔著一道牆,難於表達。爸爸對她的負面態度,令阿美更難接受自己的性傾向。阿美坦言明白父母或者不接受自己的性傾向,但阿美內心仍然想他們接受自己作為他們女兒的身份,因為放不下,其實內心亦十分矛盾。

2.3 個案三:與獨子相依為命的母親

Zoe自小在阿姨家中長大,缺乏父母的愛和家庭的溫暖,大學畢業後很快拍拖然後結婚,可惜在兒子四歲時,便與孩子的父親離婚。為了再給兒子一個爸爸,Zoe五年後再婚,但第二任丈夫卻需要大部份時間在大陸工作,很少在家照顧兒子,有一日母親為兒子修理手機時,無意中看到兒子與同性朋友在WhatsApp中的親密對話……

這個時候,我們建議Zoe五件需要做的事,以及五件不要做的事:

需要做的事

一、冷靜自己
二、嘗試找機會與孩子面對面溝通
三、避免說傷害性的說話
四、尋找一些有助認識同性戀的資源
五、尋求專業人士幫助,如社福機構、心理醫生、新造的人協會等

不要做的事

一、不要因兒子的同性戀或跨性別而責備他
二、不要強迫兒子改變
三、不要勉強兒子討論同性戀或跨性別的話題
四、不要侵犯孩子的私隱,如偷看手機/電腦訊息
五、不要四處宣揚孩子的事情

3 保持關係的秘訣

3.1 父母以愛陪伴同行的秘訣

有人說:「家庭不是講道理的地方。」這不是指我們可以在家蠻不講理,而是指家庭中關係比道理重要,因為立場往往阻礙了我們的聆聽,亦易引起爭辯。我們鼓勵父母以愛心來與同性戀孩子同行。請謹記以下要點:

一、先情後理:先認同,接受感受後,才作分析或勸勉
二、同理心:感受和了解孩子所經歷的
三、暫時放下自己的立場,靜心聆聽理解
四、謹記不是幫對方解決問題或要改變對方

3.2 與櫃父母同行的八個錦囊

一、聆聽櫃父母五內翻騰的情緒和疑問

二、解答及澄清疑問、提供資源

三、安撫和消除自責、羞恥、憤怒、絕望以及控訴的情緒

四、幫助父母先處理自己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而不是急於處理孩子性傾向的問題。父母宜先安靜下來,辨別內心複雜感受,別讓自己的忐忑不安,窒礙與孩子溝通及破壞關係。

五、父母處理夫婦的關係:夫婦同心,先了解彼此的感受,繼而定出幫助子女的步驟,才是重要關鍵。和諧的夫妻關係,有助營造安全友善的家庭環境,讓孩子更樂意分享心底話,自然能為孩子提供適切支援。

六、建立支援系統:父母可尋找適當傾訴和支援的對象,參加家長互助小組,尋找同路人以渡過無助苦惱的日子。

七、維持一些對自己身心健康有益的活動

八、尋求專業輔導或精神科醫生幫助

3.3 與孩子溝通的四個重點

孩子在不同的階段向父母就自己的性傾向坦白,往往有其他東西在後面,例如:已經有穩定男/女朋友,想帶回家;在外面有不同性經驗;不想自己在討論同性性傾向的問題時被質疑等等。又或者希望得到父母的「祝福」,以致他/她能更放心放手去結識同性戀人,或者明明的告訴你自己就是不會結婚生子,請死心不要再問。

很多父母此時就想用盡一切方法暫停這件事的發展,就好像孩子在考試前打機,父母自然想收機,並要求他們立刻回房間溫習。性傾向的改變實際上不是一個行為的改變般簡單。很多父母以為與孩子的討論就是苦口婆心勸他們「變回」異性戀,但實際上一個人的性傾向也不是能「勸」回來的。所以,與孩子重建關係的目標,其實單純就是重新建立關係,並有更緊密的溝通。

我們建議,家長可以用以下四個重點,想想如何可以更有效與孩子溝通。

一、評估現況與風險(Evaluate situation and risk

我們認識的父母,剛剛聽到孩子有異於他們的性傾向時,往往有很多擔憂浮現在腦海中,例如孩子是否已經有同性性行為?會否很濫交?會否被傳染愛滋病諸如此類。父母們彷彿面對一個完全不認識的孩子的面向,有不同的焦慮。這些焦慮出於兩個方向:第一是對同性性傾向的誤解,如果你是一開始就翻開本章節的,我們建議你先看看第一部份,當中解答了很多有關同性性傾向的迷思,此處不重複。

第二就是父母可能對孩子實際所謂同性性傾向的情況並不完全了解,有時孩子簡單說一句:「我係Gay」,但有千千萬萬的實際情況。在我們的認識中,由已經有穩定性伴侶準備結婚,到其實只是有一次偶然見到同性身體有性興奮都有。孩子不同年齡,不同階段透露自己有同性性傾向,可能也有不同的動機和想法。

因此,我們鼓勵父母們在處理好個人情緒後,向孩子了解他們實際的情況,以及他們向你坦白告之的原因,清楚了解後也請感謝孩子對自己坦白,畢竟孩子要向父母分享自己的性事,比起向朋友分享,可能要鼓起更大的勇氣,因此無論你心底是否認同他們的想法或做法,請先感謝他們坦誠的分享。

同時,我們宜調節自己的期望。如前所述,性傾向是傾向,是性格中的深層部份,行為尚且未必能即時改變,何況傾向?所以,我們與其在改變他們的傾向中轉圈,倒不如抽身出來,將目標調節,當中可與輔導員商量,按著現時的親子關係,訂立實際的目標,例如與孩子愉快地享受一頓晚餐、和平地互相分享對某事物的看法等,最終達至與孩子能有親密關係,或者可以有理性溝通等。

最後,請記住,我們與孩子討論這些問題時,除了非批判之外,更要了解孩子的需要,最重要的是照顧孩子的生命,如在過程中發現孩子有自殺傾向,應該讓他心境平靜地休息,其他人也不應走來湊熱鬧,應給予當事人足夠空間去處理。其次就是孩子的情緒和精神健康,如果發現孩子情緒失控,應先處理孩子的心理健康狀況。

二、建立愉快時間(Enjoy some good time together

父母發現孩子性傾向後,往往雙方均要處理很多個人的需要和情緒,這階段我們盡量建立愉快的共同經歷,是維持關係重要的一環。所謂愉快的時間,做的事可以很簡單,以快樂、輕鬆、不帶批判為主,例如:踢波、食宵夜、旅行、行商場、自拍、遠足、看電影、逛街和做手工藝。

類似的活動,可以興趣主導,過程中多談活動的內容,少談二人的關係。先透過活動建立親和感,同時透過一起做一些事,重新建立簡單的默契。不少父母進行這個步驟時才發現,原來自從某一個年紀開始,就少了親子活動,現在重新培養親子關係,好像格格不入,特別是知道孩子性傾向之後,孩子往往會有很多質疑,認為整件事帶有另類目的。

不同的家長曾用以下的方法處理,例如先約一大班親友出來搞活動,或者搞活動的時候先易後難,先約看電影,或者食飯,之後一步步來,也有一些透過一起在家的時候做的小活動,例如做手工,建立親和感,之後再約去玩。

三、表達和分享(Express and engage

當建立親和感之後,我們可以嘗試討論不同的話題。當然,大家可能對不同事件的價值觀有異,但走進對方生活,先刻意放下性傾向的討論,在合適的時間、地點、氣氛下做有質素的溝通,分享自己的過去等等,循序漸進地按著關係有多深,就談多深。

如先閒話家常說說娛樂八卦新聞,再談及孩子的學習或工作近況。期間留意對方的回應,如感到孩子歡迎作再進深一步的溝通,再關心他/她的情緒,了解他/她的社交生活。如果與孩子溝通的氣氛良好,再嘗試進深談及他/她的感情生活。

評估雙方能否就性傾向對談的幾個因素:

i 掌握以往的溝通及衝突處理模式:能否在前面的階段已商量好大家的進退位置,以及面對衝突的處理方法?

ii 體諒孩子「出櫃」後的感受之外,亦引導他們嘗試去感受父母的掙扎:面對著一個看起來好像不同的孩子,我們能否同時準備好坦白分享自己的想法,或者不能理解的難處?

iii 鼓勵他們透過新的形式去突破以往衝突/與父母意見不同所帶來的不愉快情況:想想在此話題以外的其他話題有沒有曾出現過衝突?最後能否成功討論?

iv 嘗試多元化地去看同性性傾向:我們準備好放下自己的期望,進入對方的內心嗎?我們願意去聆聽一些可能你今日不能接受的想法和態度嗎?同時孩子也準備好聆聽父母的心聲嗎?當中一定有對性傾向不同的想像,當中不論是保守的、解放的,還是其他的,每個人其實對性、性傾向等議題的想法總不會完全一樣,如果沒有多元開放和接納的心來聆聽,其實就很難進入更深入的討論。

v 鼓勵孩子可以預備一份講稿向父母說出自己有甚麼關注及可以有甚麼不同的解決方法。

四、建立正確戀愛觀(Establish good views on love and affairs

大家可能在某些價值觀不同,應該先走進對方生活,確立正確戀愛觀:先與孩子同步,才慢慢分享自己的戀愛觀。同時亦先了解自己的戀愛價值。如何面對情慾試探等等。

我們鼓勵父母先疏理自己的生命故事,以及戀愛的故事,與孩子分階段分享,過程在於讓孩子明白父母的價值觀的形成,以及父母的戀愛觀念是怎樣透過一次又一次的經驗形成。我們期望孩子在整個溝通後,也能與父母坦誠分享關於性愛的態度、看法,甚至當下面對的不同的情況。如果父母可以當孩子的戀愛顧問,那就最好了。

經過這四步曲之後,我們期望親子關係重新回復到健康的狀態,大家不一定就所有東西都要達至相同立場,但期望做到互相理解對方的定位和觀點,並可以在各方面均有更親密的連繫,建立一份超越立場的親子關係。

支援篇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

14/04/2022

1 憂傷循環(Grief Cycle

以下歸納出櫃父母在得知孩子出櫃的情感狀態,總的來說是一份很深的「失去」,失去孩子婚嫁及孕育下一代的盼望,當同性伴侶在家出現又是一難關。回應內心的失去,哀悼是很普遍的心理反應,有學者以憂傷循環(Grief Cycle)作描述。雖然每個人的哀悼模式都不一樣,但這個憂傷循環幫助我們明白櫃父母的感受和他們所經歷的過程。

憂傷循環的五個階段:

第一是驚嚇(Shocking)或醒覺期(Subliminal Awareness):是心理極大的震撼,包括對孩子的性別角色有含糊的懷疑,從孩子的蛛絲馬跡有所警覺。同時在醒覺後產生在生理上的症狀,如:失去胃口、失眠等身心的反應。

第二是在驚嚇後隨之而來的影響(Impact),是不接受甚至否認(Denial):在否認的底下,可以是以對上天的憤怨作表達,也可能遷怒於配偶。這階段帶來的情緒反應有震撼、否定、混亂、責怪、憤怒、內疚等。亦有些父母很積極找尋坊間的資源,但慌忙中,可能會懷有不合理的期望,渴想尋找「醫好」孩子的方法,如為孩子安排輔導、約見專業人士等。

第三是混亂階段或進入適應期(Adjustment) :可能感到很緬懷昔日孩子未出櫃前的親子關係,不斷在腦海間盤旋,也會陷入孤立,甚至對生活失去興趣,抗拒回復正常軌道,經歷因人而異的混亂階段,有櫃父母試圖在心態上或實質上作出調適,不再嘗試改變孩子,但可能希望為孩子性傾向保持秘密,以維持他們在社會、宗教、與家人等關係不受影響。

第四是重建階段或稱之轉化(Resolution):進行內心轉化的過程,哀悼對孩子不是異性戀者夢想的幻滅,了解多些有關同性戀的事情。在情感上,深切的憂傷減低,再找到希望,面對現實、學習放手,能接受自己應負的責任,走出悲痛,甚至帶來新的靈性成長。

第五階段,是整合(Integration):重點是父母經歷內心新舊經歷的整合,並學習如何融入孩子同性戀的社群和生活方式。作為櫃父母,孩子的出櫃,可以是讓父母重新再檢視自己價值觀和人生取向的重要資源,是一個父母再成長的機會,甚至帶來夫婦關係、[1] 自我形象的更新和開拓,都是這階段期望出現的。

作為櫃父母所經歷的是一個不容易的心理過程,要接受孩子出櫃的過程,是十分崎嶇,甚至是漫長和不斷起伏的,不是每位櫃父母都會順利過渡以上每段的心理歷程,甚至有些會滯留於某一階段,未能前進或倒退失落,對自己、配偶和家庭的互動,都帶來沉重的代價。相反而言,父母的接納及他本身內在的整合程度,對出櫃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會帶來一定的正面影響。

2 安靜操練

作為櫃父母,面對孩子的出櫃,內心牽起情緒的波動,是十分自然的事,有些櫃父母可能期望用各樣方法改變孩子的性傾向,但這只會令大家的關係產生更大張力,甚至帶來家庭各成員負面的互動。因此,第一個重要的心靈支援貼士,是父母要學習先與自己的情緒共處。

父母可以嘗試以安靜操練,學習如何面對自己的情緒反應,以不批判、不壓抑的方式,與自己的情緒共處。

找一個不會被騷擾的地方,安靜下來,照顧一下自己破碎、糾結、疲憊的心靈。學習每天撥出一段時間與自己相處,可以定下5分鐘或10分鐘的響鬧,閉上眼睛留意自己此時此刻的狀態,可以嘗試從留意自己的呼吸開始,並且聆聽耳朵傳來的聲音,可以是窗外的雀鳥聲、車聲甚至平日不察覺的機械轉動聲。把專注停留在此時此刻的狀態,隨著此刻的專注,再靜靜留心自己呼吸帶來的節奏。這節奏背後是表達你的生命氣息,可以活著,其實並非必然,容讓心田有空間留白,當內心有不同的思緒湧現、使你分心,可以持不批評自己的態度,容讓思緒再返回呼吸的節奏上。無論分心多少次,都不緊要,重要是讓自己可以返回對自己呼吸節奏的留意,給自己活在此時此刻的心靈空間,亦是一個安靜、心靈休息的機會。響鬧過後,就可以回復自己的日常事務。

現時網上有不少坊間的練習,可以謹慎選擇跟隨去做,惟要留心負責人的信仰或宗教,防避情緒失控,操作重點是透過每天的安靜操練,與自己糾結心靈產生一份距離感,以致我們可以不再「自動波」地被面前的人與事牽動我們的情緒,可以多了一份自由和彈性去沉澱,增強我們心靈的力量,去作一個不一樣的回應。

3 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孩子是同性戀,很多父母會覺得是自己的問題,有些文獻及研究顯示,家庭教養會對孩子的性傾向造成影響,因此父母會非常自責、內疚,希望孩子盡快轉變。但孩子並不會如父母所願,有時非但不會改變,反而要求父母轉變,對父母更是大打擊,彷彿整個天塌下來,甚或覺得已被判死刑。

孩子告訴自己,他是同性戀者,他覺得同性戀沒有問題,父母聽後晴天霹靂,不能相信亦不能接受,不斷問為甚麼。但同性戀的成因至今也沒有一個確切的歸因,也沒有發現同性戀基因,一般都接受是先天和後天的因素影響,要改變也不是一時三刻的事,因此,父母與孩子的情緒及關係也不要因此而停滯,甚至破損。

父母可嘗試用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CBT),認知行為治療在治療多種不同的抑鬱方面,和抗抑鬱藥同樣地有效。治療方向主要是幫助父母改變一些非理性的想法,減低內疚感,重建親子關係。

甚麼是認知行為治療?

認知行為治療中,會提及到你對自己,對世界和對別人的看法,你的行為如何影響你的思想和感受。認知行為治療能協助你去改變你的想法(認知)和行為。這些改變可以令你感到好一些,改善現時的心理狀態,而非針對過往引致困擾的起因。

如何運作的?

認知行為治療能協助你,將令你非常困擾的問題分拆成細小的部份,你會較容易看到它們之間的聯繫和它們對你的影響,幫助你明白到你的思想如何影響你的情緒,繼而影響你身體的感覺及行動,治療師協助你調整你的想法,當你的想法改變時,會帶動你有新的情緒和身體感覺,從而有新的行動,新的行動帶來新的情緒及感受。

認知行為治療如何運作:

A. 問題、事件或困擾的情況
B. 由此情況產生的思想(或非理性思想)
C. 由思想而產生的情緒、身體感覺及行動結果
D. 駁斥非理性想法
E. 調節後新的行動
F. 新的行動帶來新的情緒感受

例子

A.  事件

兒子說喜歡同性,是同性戀者

B. 父母當時的非理性想法

我一定是做錯了甚麼導致他的同性戀傾向

C. 當時的情緒、身體感覺及行動結果

感受:挫折、自責、內疚、沮喪、灰心、失敗

結果:抑鬱、頭痛

D. 駁斥非理性想法

同性戀的形成有很多種原因,家庭管教只是其中一個可能原因,不一定是管教出現問題導致的

E. 調節後新的行動

我可以再找機會說清楚

F. 新的情緒感受

不再自責

例子二

A.  事件

兒子說他不會改變性傾向

B. 父母當時的非理性想法

他的一生完了

C. 當時的情緒、身體感覺及行動結果

感受:悲傷、絕望

結果:拒絕與兒子溝通、胃痛

D. 駁斥非理性想法

他現時不想有任何轉變也沒有甚麼大不了,將來可能會有不一樣的想法,最重要是他仍然與我們一起,他有事時仍然願意和我們說。

E. 調節後新的行動

重新與兒子對話

F. 新的情緒感受

不再絕望

櫃父母可能存在不少負面的想法,將自己困在死胡同當中,我們需要多聆聽他們的心意,了解他們面對的困境,逐步改變想法,引領他們離開思想上的困局,讓他們能正面積極地與孩子相處。

4 以修復關係為目標的輔導

這輔導模式並不以改變同性戀傾向或跨性別認同為目標,而是以全人醫治成長(Holistic Personal Growth)、修復關係(Remediation)和家庭重整(Family Restoration)為主要的目標,讓對同性戀抱持截然不同立場的人士都能同樣得到支持與幫助。

輔導員會尊重那些定意尋求改變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的人士或家人。當他/她們前來尋求幫助時,輔導員會坦誠告訴他/她們使用這些輔導方法的主要目標、利弊得失,並分析他/她們的期待,避免他/她們對輔導有錯誤的期望。在得到他/她們的知情同意書(Informed Consent)後,輔導員會為他/她們提供心理和靈性方面的幫助,並陪伴一段頗長的時間,因為成長與改變本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持續的陪伴和耐心的輔導是不可缺的。輔導員不以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改變為目標,卻以修復關係為主要的目標,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可能引致受助者傷害和失望的機會。

在整個輔導過程中,輔導員會按個別自願前來求助的同性戀者,或其父母家人的需要,和他們一同探討同性戀或跨性別者的情緒困擾,同性戀傾向或跨性別認同的可能成因;進而幫助求助者消除不必要的羞恥和自卑感,重建或加強自己生理性別的認同與接納,提升個人的身份、價值和自信。也包括修復過去人際關係上的創傷,以及與父母家人或同儕的關係。

5 信仰掙扎與教會牧養

作為基督徒的櫃父母,孩子所選擇走的路與基督教的信仰有所不同時,面對的是雙重的壓力和艱難。我們接觸到的基督徒櫃父母都不約而同地表達,縱然兩夫婦和下一代都在教會成長,甚至孩子在媽媽腹中已經返教會,但當孩子在性傾向上有疑惑時,無論是自己和孩子都傾向不會在教會尋求幫助。有些孩子會選擇離開信仰,留下的都會極力隱藏自己同性性傾向的身份,成為雙面人,在教會以外有自己同性戀的生活方式,但在教會裡就絕口不提,因他們內心早已預設了牧者及會眾在這些事情上的立場,感到已被「定罪」。而作為櫃父母同樣沒有勇氣在教會群體面前承認家中有同性性傾向的孩子。事實上傳統福音派教會在同性戀議題有十分清晰的倫理立場,確實是窒礙了不少櫃父母尋求教會牧者支持及牧養的動力,以致帶來惡性的循環,櫃父母的需要被收藏在地毯底下,或他們已被隱沒在教會的牧養以外、然後消失於教會的群體中。

現時有一些教會及機構嘗試學習從信仰角度,給予櫃父母信仰的支援及守望,[2] 例如:招聚櫃父母組成一些小組,讓櫃父母可以在一個安全環境下分享他們的掙扎,讓櫃父母被聆聽、被接納,互相鼓勵和同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屬靈資源。當中同時歡迎沒有信仰的家長參與,當中有一些較資深的櫃父母分享他們的心路歷程,或者亦會邀請一些當事人作分享,以致櫃父母可以多些了解孩子的狀況。櫃父母之間真誠分享、靈性禱告支援,是帶來大家希望和力量前行的重要資源。

教會面對這個不能逃避的信仰掙扎,實在需要有深切反省,教會作為一個醫治的群體,一個可以容許各人把自己脆弱和不光采的地方呈現的群體,是教會存在的重要角色。教會在持守真理的同時,也是一個傳遞上帝恩典的群體,教牧需要學習牧養櫃父母及同性戀信徒的知識及技巧,教會也可以夥拍教內關心同性戀者的機構,舉辦課程教導會眾如何與同性戀者同行,讓教會成為櫃父母及同性戀信徒感到安全的地方,使他們在教會得到適切的牧養,並經歷上帝的恩典。


[1] 〈櫃媽媽的婚姻神蹟〉,《基督教週報》,第2911期(2020年6月7日),網站:http://www.christianweekly.net/2020/ta2039357.h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4日)。

[2] 例如:新造的人協會,香港心性教育協會,天主教香港教區關顧同性吸引人士牧民小組。

不可不察的美國《平等法案》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5/2021

近百多年來,美國政府一直主要由兩個政黨輪流把持,分別是擁護保守主義的共和黨,和擁護自由主義的民主黨,因此兩黨在不少政策上都持完全相反的立場。當民主黨的拜登在本年1月當上美國總統後,隨即簽署有關反歧視行政命令,容許跨性別學生可按個人主觀的性別認同使用廁所與更衣室、以及參與學校體育賽事,[1] 又大力推動《平等法案》的立法程序,法案現時尚在參議院審議,但已對美國社會帶來一定的影響。

美國現有的《民權法》禁止基於性別的歧視行為,《平等法案》如獲通過,則將修訂《民權法》,明確地將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納入受《民權法》保障的範圍,禁止在公共住宿及設施、教育、聯邦資助、就業、住房、信貸及陪審團制度等領域上,作出基於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歧視行為。[2]

拜登視通過《平等法案》的立法為他上任100日內首要達成的目標之一,在他上任後一個多月,法案已送交由民主黨佔了較多議席的眾議院,在今年2月25日,在全體民主黨眾議員支持及三名共和黨眾議員倒戈的情況下,法案在224票贊成、206票反對的情況下獲通過,並已送交參議院審議。[3]

美國參議院100個議席中,民主黨和共和黨各佔50席,由於美國副總統賀錦麗可以參議院議長身份投下關鍵一票,她也是民主黨成員,按理《平等法案》應該可以輕鬆的獲通過,但共和黨參議員可以冗長辯論(filibuster)的方法,即所謂「拉布」策略來拖垮法案,如果民主黨要「剪布」,即通過終止辯論動議,則需要60票,好讓法案直接進入投票階段,[4] 所以拜登政府現階段需要爭取部份共和黨參議員的支持,才能確保法案在參議院獲得通過。由於今年只是拜登政府執政的第一年,就算法案未能在今年獲參議院通過,只要民主黨繼續執政的話,法案在日後也有很大機會獲通過。

《平等法案》當中最大爭議的是將「性別認同」納入免遭歧視、受保障範圍。性別認同是指一個人對自己性別的個人感覺,是一種主觀的感受,如果按今天性別政治的說法,一個人的性別是以他/她的主觀性別認同作為依據,而非客觀生理性別,所以會出現有子宮的「男人」(即一個生理性別是女性的人,其性別認同是男性)和有陰莖的「女人」(一個生理性別是男性的人,其性別認同是女性)。

《平等法案》會帶來的後果是,賦權予生理性別為男性的跨性別「女性」可以進入女性的專屬空間,如洗手間、更衣室、收容所、監獄等。這將對女性的私隱權及人身安全構成極大威脅,除了是因為有關法例極容易被性罪犯利用之外,這亦意味著女性在專屬她們空間裡,有可能會見到男性性器官,這其實已令不少女士感到受威嚇。

明光社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每一個州有自己獨立的法律,但《平等法案》是全國性的法案,假若法案獲得通過,有關法例將在全美所有州份實施。移居美國多年的阿Ming姊妹,在本社主辦的「《平等法案》來襲,基督徒,你Ready未?」網上講座中分享到,她在當地所觀察到的現象及對法案的看法。她表示法案涉及的範圍甚廣,各行各業的人只要使用不符合法案理念的用詞,例如以女士稱呼女跨男的跨性別者,就有可能失去工作或遭罰款。違反法案的學校可能失去免稅地位或認證資格,這意味著父母不能因子女就讀有關大學而向政府申請退稅,或者該大學的學生不能申請學生貸款,而該大學畢業生的學歷亦可能不獲其他研究院承認。教會也同樣可能因違反法案而失去免稅資格,無法簽發免稅收據予捐款者。她亦表示女性運動員也有機會與生理為男性的跨性別「女性」同場競賽,這不只扼殺女性運動員的努力,同時也奪去她們當得的獎牌、榮譽或獎學金等。

雖然《平等法案》尚未通過,但她觀察到美國當地不少商舖已率先設立性別中立廁所,以供不同性別人士共用衛生設施,又容許顧客按自己的性別認同去選擇進入男性或女性洗手間。她亦表示跨性別文化已進入校園,美國不少大中小學以至幼稚園都已設立性別中立廁所,她女兒就讀的大學在今年3月已將男女廁合併為性別中立廁所。在教學上,學校亦提倡多元性別的意識形態,告訴學生可以自行選擇當男孩或女孩,或者同時擁有兩個性別也可。

阿Ming估計法案一旦通過,保守團體將進一步遭受打壓,教堂不能拒絕讓性小眾人士在教堂舉行婚禮;領養服務機構必須配對孤兒給性小眾人士;教會機構被迫聘用違反機構理念的員工;小商戶不能按著他們的宗教及良心自由婉拒違背他們價值觀的生意……而事實上已有不少公司寧願選擇結業離場,以免日後觸犯法例。雖然此事發生在美國,她提醒我們跨性別運動其實已席捲全球,身處香港的我們也要有危機意識,為將來可能出現的立法爭議作好準備。

《平等法案》來襲,基督徒,你Ready未?

明光社於今年4月8日,舉辦了一個網上講座,除了上文提及的阿Ming姊妹在講座中擔任分享嘉賓外,還有另一位分享嘉賓——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關啟文博士介紹《平等法案》的內容及它對美國社會帶來的影響,誠邀大家掃描下面的QR Code,重溫這次講座。


[1] 胡玉立:〈簽反歧視行政命令 拜登遭批「抹煞女性」〉,聯合新聞網,2021年1月26日,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121687/5204665(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14日)

[2] “H.R.5 - Equality Act, 117th Congress (2021-2022)” CONGRESS.GOV, accessed April 26, 2021,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7th-congress/house-bill/5.

[3] 〈LGBTQ+里程碑!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平等法案》 禁止因性取向或性別認同歧視〉,風傳媒,2021年2月26日,網站:https://www.storm.mg/article/350305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14日)

[4] 〈【華府停擺】51票?60票? 結束停擺 參議院要幾多票?〉,《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1月25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26009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14日)。

家中有個同性戀孩子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17/05/2021

家中有同性戀孩子,父母可能滿腦子的問題,先問為甚麼會這樣,隨即責怪自己,是否有甚麼做得不好,同時又希望孩子可以變回異性戀者,但實際上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就可以處理,當中的掙扎、擔心、爭吵,可以怎樣處理?家長又是否知道孩子的想法?明光社在今年3月11日舉辦「家中有個同性戀孩子」網上講座,邀請了同性戀者的父母,曾經歷過同性戀生活的過來人,以及牧養同性戀者的牧者,分享他們的經歷和心聲。

李生李太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知道他是同性戀者,是孩子自己「出櫃」告訴父母自己是同性戀者,李生坦言第一個反應是憤怒:他說:「我拍枱佢又拍枱,完全無偈傾,傾親就鬧交。」李太承認,剛知道時當然是很驚,因為不知道同性戀是甚麼一回事,同時又很擔心,不知道同性戀對孩子有甚麼影響。

曾經是同性戀,但近年決定正式離開同性戀生活的香港心性教育協會輔導總監姜雁慈笑言,家中父母真的不明白同性戀其實是甚麼一回事。她憶述「出櫃」那天,其實純粹心血來潮,只覺得媽媽心情很好,就主動告訴她,豈料對方以為自己懷孕,最後說了一整天以為她已經很明白,但原來並不是。她說:「點知第二日,即係過咗24小時,我哋去飲茶嘅時候,佢先喺度追問……」

知道之後,是否就代表會很懂?很接納?當然不。李太說:「知道之後,其實唔知點算好,因為其實唔係好知係咩事,幸好當時已經有返教會,教會牧者轉介他們到機構尋求協助,機構亦好好,很多時候關心我哋嘅需要。」李太後來也加入了該機構的家長小組,在過程中與一眾同路人,學習認識同性戀的生活,並在過程中學習接納自己的孩子。

渴望父母的接納

姜雁慈笑言,其實作為子女也有自己的擔心。她說:「近呢三年愈來愈想同屋企人講,但之前會隱瞞屋企人,唔想佢哋唔開心,同性戀對我嚟講係人生最大嘅秘密,會唔會屋企人唔知會開心啲呢?但係如果佢哋最後都唔知,我覺得我存在的身份有點迷失,我覺得我會好想我最親的阿爸阿媽知道,我其實期待他們接納我,很想他們對我說:『唔緊要,其實我都係好愛你。』」

中學時期對自己是否同性戀有很多困惑的阿龍,自小缺乏父愛,他坦言因為本來就很少見爸爸,所以不會向他「出櫃」,同時又因為家庭成員各有自己的擔子,所以中學時期也不太想分享自己的性傾向。面對他認為混亂的家庭狀態,最後還是跟姐姐分享了自己的性傾向,幸好姐姐十分接納,阿龍認同,要向家人分享自己的性傾向會有很多擔心,覺得父母未必認識這是甚麼,同時也擔心他們不接納。阿龍現在已不再困惑,還與姜雁慈一起幫助有困惑的人士。

憂心子女的將來

牧養青少年和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群體的青少年牧者陳銳澤(Jason)認為,其實子女和父母面對這個議題時,彼此都有很多掙扎,但肯定的是大家都很珍惜跟對方的關係,同時也不懂得表達關心,很多眼淚就在這種狀態中出現。他說:「其實子女想同爸爸媽媽講之前會好焦慮,擔心無咗個屋企和爸爸媽媽,關係一開始係可以變得好僵,而爸爸媽媽知道事情之後,往往會怪自己,係咪教得唔好,令到自己的仔女變成同性戀,將個責任放晒喺自己身上面。有啲父母甚至會擔心仔女係同性戀者,到仔女年老的時候就無仔女陪伴佢哋。」

這些傳統的思想本身並沒有對錯,只是傳統文化使然,但Jason形容,這樣會令父母很自然的想去「扭轉」這情況,父母表面上像要教子女怎樣做,其實是想修補覺得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他又指:「其實呢一代的人看自己的身份時,比較放鬆一點,佢哋有多一點的資源,朋友圈的接納多咗,識傾的人多咗,不論在網上和教會實體都有人幫助佢哋,比較大的宗派的青年牧者,他們愈來愈不會逃避去講呢件事,當知道他們身邊的羊有這些掙扎時,有許多人願意去接受裝備,接受不同訓練,有些事他們面對得更多,這是一個轉變。」

搭建溝通的橋樑

曾經在小組中與不少同性戀者父母分享的姜雁慈認同Jason的說法,並指出必須要讓父母明白,孩子的性傾向不是由父母決定的,孩子自己也有份選擇,至於孩子是否改變,這是他們的決定,父母可以做的事未如他們想像的多。她表示,家長致電求助,有的會心急希望子女改變,又或者乾脆說想認識一些已經脫離了同性戀生活方式的過來人,讓他們了解可以怎樣令子女改變。她會跟這些家長解釋,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同,而改變往往是基於愛和溝通才會出現。她說:「我會對他說,這些是生活的習慣,是需要時間才改變,如果大家可以溝通,就用日常你們的溝通模式作為起點,慢慢搭建可以溝通的橋樑和空間,這對長遠來說是好事。」她又以自己跟爸爸的關係為例子,因著愛和溝通,彼此的關係有所改變,她更在生活中微小的事情上,感到父親的愛和關心,亦經歷在愛中被建立。

看足本講座,截至5月4日,影片觀看次數已達432次。

明光社

香港法律對不同關係的承認和對待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6/09/2019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以來,支持率每況愈下,除了因為僭建,還有因為她沒有申報丈夫潘樂陶購入的兩個豪宅,及沒有申報她以配偶身份,與丈夫共同持有安樂工程8.89億股或63.48%股份,市值超過10億港元。[1]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僅就上市證券的披露而言,任何人士的配偶如在香港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該名人士亦被當作持有該權益。作為司長,應該最熟悉香港法例,對已婚配偶關係、同居關係及其他關係所涉及的權利及責任,不應不清不楚,也許,她要研究一下平等機會委員會於今年6月發表的《香港法律對不同關係的承認和對待》報告,[2] 該報告就21個範疇中香港法律對六種不同關係的承認及對待情況作出研究,這些關係包括異性或同婚姻關係、異性或同性法定伴侶關係(編者按:類似外國的民事結合和事實婚姻),及異性或同性同居關係。有關報告的內容,請參附表。

綜觀附表內容,現時香港法律仍以承認異性婚姻關係為主,很多法例和政策,例如申請公共租住房屋、領養、刑事事宜及囚犯等不同範疇,都是以現行的婚姻制度,即異性婚姻關係作為基礎,顯示異性婚姻關係中兩個人關係的獨特性。假如讓其他五種不同關係的承認及對待,與異性婚姻關係看齊,得到同樣的承認和權利,將無可避免對香港現行婚姻制度和社會價值觀,帶來廣泛和深遠的影響,異性婚姻在社會的獨特地位亦會被削弱。

可是,申請公屋只承認異性婚姻關係的做法未來將受到挑戰,高等法院於今年9月26日,會就一宗同性婚姻關係人士以一般家庭的身份申請公屋的司法覆核案進行聆訊。案件的判決除了影響個別人士外,亦會影響香港的婚姻制度和對家庭的定義,大家必須密切關注有關判決,期望結果不會進一步削弱現行婚姻制度。

明光社

[1] 〈鄭若驊再爆瞞報醜聞 與夫共持股權價值近10億〉,《東方日報》,2019年7月22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722/bkn-20190722230807790-0722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8月20日)。

[2] 安理國際律師事務所編(由平等機會委員會委託):〈香港法律對不同關係的承認和對待〉,平等機會委員會,2019年6月,網站:http://www.eoc.org.hk/EOC/upload/ResearchReport/2019626142928818518.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8月20日)。

婚姻「大件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2/07/2019

婚姻本是人生大事,但婚姻本身卻愈來愈「大件事」,甚至自身難保!

不論古今中外,婚姻本來都是屬於男女之間的事,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建立穩定的家庭,讓所有可能出生的小孩子,在自己親生父母的照顧下,安全及健康地成長。婚姻和家庭是令社會穩定,保護弱勢(無論是婦女及兒童)的重要制度,而不是簡單地讓兩個相愛的人可以一起生活。

隨著社會的變遷,特別是婦女的學歷提高和經濟自主,婚姻和家庭中的兩性地位和角色無疑已有很大變化,但作為父母對子女的重要性其實沒有轉變,甚至比以前有更多的要求,父和母在子女的成長之中皆有不能取代的重要角色,完全值得社會投放更多資源去獎勵和輔助。而同性婚姻基本上是對小朋友的一種剝削,強行剝奪了他們與原生父母發展親密關係的機會,竟然要動用公帑去肯定這種關係,恐怕許多市民不會同意。

台灣在5月正式開始的同性婚姻登記,以及本港一名高級公務員爭取與在外國註冊的同性伴侶合併報稅和申請配偶福利在終審法院勝訴,對香港來說應是重要的警號,一方面提醒我們要捍衛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同時亦提醒我們要鞏固我們自己的婚姻,特別要讓年青人更加明白婚姻的意義,並好好裝備自己,才進入戀愛和婚姻的關係,令自己成為一個成熟及可信賴的伴侶。

除同性婚姻之外,其實教牧同工在牧養時要面對的社會議題和傳媒問題愈來愈多,教牧必須學習突破固定型思維,一起邁向成長型思維。

台灣同性婚姻之後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2/07/2019

風風雨雨,經過釋憲,公投和通過另類專法,台灣終於在5月24日正式設立同性婚姻(簡稱同婚),成為全亞洲第一個可以讓同性戀者結婚的地區。台灣因著其以往的發展,有自成一套的社會運動推進模式,與西方爭取同性婚姻的方法不同,維護一男一女婚姻核心價值的一方,亦有用不同的方法回應同性戀社會運動(簡稱同運)的策略。我們會簡單回顧相關發展,並分析局勢給予香港的啟示。

傳統西方社會,先有性傾向歧視條例、民事結合,最後是同性婚姻這三步曲。台灣的同運則直接爭取同婚,他們的活動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及至2012年他們就提出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包括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草案)。在台灣同性戀運動的圈子中,對婚姻制度持十分保留的態度,畢竟同運中不少人受到性解放思潮影響,本來就傾向將家庭和婚姻制度推倒,即使結成伴侶,也只是一種極為鬆散的關係和概念,經過討論後其實一度出現過婚姻平權的立委提案,但進展一直十分緩慢。[1]

在立法關卡沒有寸進,台灣同運人士則使用司法覆核的方法,繞過立法程序,要求司法機關就同性戀者不能結婚是否違反人權這點進行釋憲。2013年3月,祁家威與一名邱姓男子登記結婚遭駁回,祁不服遂進行司法覆核,到最後法庭於2017年裁定民法無法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遂要求政府立法保障同性戀者有權結婚,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的死線為2019年5月。[2]

此時社會開始覺醒發現事態嚴重,支持傳統家庭價值的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起公投提案,而同運亦就相同議題發起公投提案,兩批幾乎相反的議案同時投票。公投最後由維護家庭價值一方獲勝,同時他們就要求政府設立專法,既能保障同性伴侶的一些權利,但同時又能確保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不被改變。

台灣支持同性婚姻的民進黨管治團隊,面對司法機構要求修例保障同性伴侶能結婚,但又要尊重支持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公投結果,終於搞了一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讓同性伴侶可以用民法的婚姻規定結婚,同性配偶擁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又可作繼親收養(孩子須與同性婚姻伴侶的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另一方才可收養該子女),但不可共同收養孩子(即不可收養跟雙方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3] 同時,法例亦保障宗教自由,牧師不會被強迫為同性伴侶主持婚禮。[4]

這個結果出來的時候,支持和反對的人都有一些投訴。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說雖然同婚專法令同性婚姻跟異性婚姻在意思上全對等,但實際上還是有些權益未有得到,所以還得繼續爭取;維護家庭價值的一方就批評同婚專法實際上就是同性婚姻,只是一堆文字遊戲令它彷彿沒有婚姻二字而已。

及後,整個運動的戰線被拉開。有人認為這個議題之所以引發爭議是因為提出公投的門檻太低,於是提出更改《公投法》的設計;有人則就著結婚後的各種後繼權益,例如收養孩子等,作出進一步的倡議;有人關心同性伴侶下成長的孩子的身心靈健康,以及學校對同性戀的教導會否影響孩子的性觀念等等;更有人藉性別議題一役,決定組織起來,參加立法院選舉,企圖影響未來政局。

從台灣的經驗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因著司法覆核,以限時的方式迫令政府修法,將難以令社會有一個理性的討論,更多只會是情緒的宣洩,這些最後提出來的解決方案,最終也只會是一個權宜之計,各方也不一定會完全接納,反而會令社會產生不必要的矛盾和撕裂。身份政治[5] 一旦出現,傷痕出現是在所難免,分歧與衝突甚至會愈演愈烈。

此外,台灣的例子讓我們看到,即使在同性戀社會運動人士中,對於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其實也有至少兩派完全不同意見,有人從心底裡認為婚姻制度又過時又爛,同性伴侶應該用另外一些方式處理他們兩人之間如何作出承諾,但同時在維護家庭群體之間,也不是所有都支持設立專法,也有一些完全不接受以任何方式認可同性伴侶的人,認為社會不應提供任何相關制度,否則就是正面地承認和鼓勵他們存在。可惜的是,這些不同的觀點,並沒有很清晰地在社會中表達和傳播,最後政府只是單單以設立同性婚姻專法作為解決方案,這正好反映了缺乏理性討論便貿然更改婚姻制度帶來的惡果。


[1] 陳方隅、林倢:〈試論台灣同性婚姻平權運動為何成功,以及其民主意義〉,關鍵評論,2017年6月20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109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日)。

[2] 同上。

[3] 廖元豪、高思博:〈廖元豪、高思博觀點:讓專法成為同婚之爭的停火協議〉,風傳媒,2019年2月25日,網站:https://www.storm.mg/article/987652(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日)。

[4] 李秉芳:〈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關鍵評論,2019年5月17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9210(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日)。

[5] 社會中有不同人士,他們因其性別、種族或性傾向等,會形成不同的群體,身份政治是指一些群體透過宣示身份,例如同性戀者,來進行社會活動,為所屬群體爭取權利。

介入主要不是為了訴訟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5/03/2019

10年前明光社翻譯了美國阿蘭.西爾斯和克雷格.奧斯頓合著的《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告訴大家當前宗教及言論自由所面對的最大挑戰。歐美同運組織的策略就是充分利用四個「C」,即在文化(Culture)、學校(Classroom)、法庭(Court)和教會(Church)四方面不斷滲透,像溫水煮蛙一樣,慢慢地改變社會大眾,特別是年青一代的觀念,然後水到渠成,達到「移風易俗」的目的。而香港同運團體的手法其實不少是照抄歐美的。

一直以來,在文化、教育和宗教層面要回應同運是有很多不同的途徑和機會的,以明光社為例,我們不斷透過出版書籍、小冊子,製作短片、懶人包來介紹外國的情況,讓大家明白同運如何透過在文化、藝術、音樂、戲劇和電影,將反對同運的人醜化成加害者,將同性戀者塑造成受害者,達至惹人同情和支持的效果。

而在法律層面,當有關立法的問題提交立法會討論、甚至修訂法例時,我們便會聯絡政府官員、各主要政黨及議員,向他們反映我們的立場和論據,爭取他們支持我們的訴求,這也是過去20年,明光社和一些友好一直採用的方法,而涉及的議題亦不只是同運,也包括與賭博和傳媒有關的法例。如反對賭波合法化;要求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關注《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等等。為了引起社會大眾討論和關注,讓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明白有關立場和看法有相當的民意支持,便會有不同形式的社會行動,包括出席立法會或政府不同部門的聽證會、擺街站、登報聲明、請願、遊行、集會和記者會等等,這在民主社會是十分正常的行動及權利。

由於我們和一眾友好的努力,過去20年在很多重要的立法議程上,雖然有得有失,不過,起碼有不同的方式和平台,去表達我們對一些社會問題的意見,爭取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傳媒和社會大眾的理解和支持。作為公民社會的其中一員,我們表達意見和維護本身信念和價值的權利,受到基本的保護和尊重。

但自從同運團體改變策略,改以司法覆核作為主要爭取的手段,一眾關注婚姻和家庭價值團體的意見便被邊緣化,缺乏合適的平台就有關議題表達意見,因為有關討論主要在法庭內進行,但我們並非與訟雙方的成員,而我們在法庭以外任何形式的表達,難以保證與訟雙方和主審法官真的能接收得到並予以考慮。

例如2004年6月男同性戀者Leung TC William Roy入稟法院,指刑事罪行條例118條,將16至21歲的男男肛交行為列為刑事罪行是歧視同性戀者;2008年變性人W入稟法院指婚姻登記官根據其出世紙而非變性後的身份證上的性別,拒絕其與另一名異性結婚是侵犯了其婚姻權;2014年英籍女子QT與同性戀人SS在倫敦透過民事結合註冊為同性伴侶,其伴侶需來港工作,QT欲申請以受養人簽證隨SS來港,但遭入境處拒絕,因而提出司法覆核,三宗案件最後皆判政府敗訴。

2015年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由於替其在外國註冊的同性伴侶申請公務員的配偶福利和合併報稅均被拒絕,故提出司法覆核,指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歧視。上訴庭裁定政府得直,梁鎮罡已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而類似的案件陸續有來,2019年有三宗關於民事結合及同性婚姻權利的司法覆核(分別簡稱為MK案、TF案及STK案)將於5月開始聆訊。

由於同運人士往往以人權為理由申請法律援助,而根據法援的條例,在某些案件中,若法律援助署署長基於案件涉及違反某些基本人權為訴訟爭議點,可以免除申請人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的規定。正因有法援署代為支付高昂的訟費,申訴人毋須自掏腰包,因此,類似的司法覆核有不斷增加的趨勢,而更令人不安的是其他持不同意見的團體更難介入有關的討論。同性婚姻、性別承認等議題彷彿成為了純粹的個人權利而非社會制度問題,受影響的彷彿只有當事人而忽略了事件對整個社會帶來的衝擊。

由於司法覆核全在法院內進行,市民大眾、宗教團體和關注婚姻及家庭價值的團體在制度上並沒有表達意見的機會。雖然,有時法官在裁決有關覆核時會考慮社會的情況,例如市民大眾對婚姻看法的民調結果,或就他所了解的社會風氣。但問題是法官也是人,對很多社會問題的了解有其局限,他們是通才而不是專才,對不同的社會議題,其了解可能並不深入,再加上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對有關問題亦未必熟悉,以及未必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了解一些關注團體的意見和論據,在過往政府敗訴的案例中也忽略了一些我們認為重要的論據。因此,介入訴訟便成為其中一個較可行的方法。

介入訴訟是以與事件有關係的第三者的角色參與訴訟,在香港也不是新事,與最近三宗司法覆核相關的是,在QT案中,高等法院裁定QT敗訴,事主提出上訴,2017年,12間國際金融機構曾聯合向法庭提出申請成為介入訴訟人,雖然,最後被法庭拒絕,不過,已獲傳媒廣泛報道,引起了關注。

對很多關注家庭價值的團體和市民來說,介入訴訟的程序、理據、責任和風險都是十分陌生的,而且能否介入訴訟,亦需視乎法官認為有關團體與訴訟涉及的法律問題是否有關連。就算真的有關連,法官亦會考慮政府一方是否已經足以反映介入團體的看法,或者介入團體能否提出一些政府亦不了解或未能反映的重要理據。

由於整個訴訟是經法庭處理,因此,要介入訴訟便不能單靠關注團體的經驗,以及不能使用一般社會政策倡議的宣傳手法,而是需要透過律師和大律師來處理,將所有論據以法律的語言和形式去表達,供法庭參考,再由法官決定是否批准介入。就算真的批准介入,究竟是以書面形式供法庭參考,還是必須親身出庭作供,視乎法官的決定。

一旦涉及法律訴訟,所需費用有時難以準確預計,不過,據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就另一宗介入訴訟回覆記者查詢時解釋:「被告和介入訴訟人最大分別在於訟費,因為即使介入訴訟人敗訴,法庭都不會輕易要求他支付勝方訟費。」[1] 因此,要介入訴訟,主要考慮代表自己的律師和大律師的收費,若他們是義務或酌量收費,而毋須負擔法庭和對方律師因為應付有關介入理據而需要額外付出時間的費用,那麼問題應該不大,否則有關費用便可能不是小數目。畢竟在香港,打官司的費用真的十分昂貴,特別是因為無論哪一方勝訴,都有很大機會繼續上訴、甚至去到終審法院,相關律師費用亦會不斷倍增。當然,介入訴訟者始終是一個第三者的角色,當去到上訴法院、以至終審法院的時候,由於之前已將相關論據交予法庭,與訟雙方亦已經看過,未必需要繼續介入。

在回應同運的4C策略中,回應法庭(Court)是最困難的,但也是無可避免的趨勢,大家也是摸著石頭過河,當中亦需要法律界的弟兄姊妹參與。介入主要不是為了訴訟,而是為了爭取機會向法庭表達及維護我們重視的婚姻和家庭價值,以及宗教及良心自由。


[1] 〈學者:被告與介入訴訟人 最大差異在訟費〉,《明報》,2015年11月7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港聞/article/20151107/s00002/1446832975478/學者-被告與介入訴訟人-最大差異在訟費(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2月19日)。

 

正當「出pool」熱話時......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4/02/2019

情人節到,想出pool者[1] 苦(既渴望戀愛,又苦於單身),但有些已出pool者更苦!(有些遇到渣男/女,掉入無邊的苦海。有的面臨離婚,度日如年。還有的做了未婚媽媽,男友卻另覓新歡,未來?恐怕只有@......@!)。

現在要拍拖、結婚真的很不易!無論是香港的男女人口比例失衡、男女地位失衡[2],還是離婚率高企(根據《香港統計月刊》,2016年的離婚個案,大約是1991年的近3倍)、房價貴(有報道指,近年本港樓宇呎價已達大學畢業生月薪的七成!)、情色陷阱等等……現在要拍拖、結婚真的很不易!

那麼,作為單身者應該如何面對?想出pool者又可以做甚麼?相信這是單身者乃至整個社會都會關注的問題。在此,筆者想和大家一起探討一下相關問題。筆者曾經過了很長的單身日子,明白孤單的滋味,也參加過單身交友派對、上網結識異性、戀愛過亦嘗過切膚之痛的分手。現有穩定的婚姻關係和一個快樂的女兒。筆者亦策劃過線下交友活動/課程、給單身者提供婚戀輔導等。見過許多身邊的「案例」:有因拒絕面對自己個性問題,在10多年前就單身,現在仍然單身的;有經過情感傷痛,然後努力自我成長,現在享有美滿婚姻的;也有因不去經營情感、處理衝突而導致離婚收場的……。結合眾個案及自身的經驗,筆者對上述問題的看法如下:

1. 「成功者的要素:

由於曾任職於一個網上婚戀交友平台。無論是主持線下會員聚會,帶領戶外拓展活動,還是在婚戀課程裡做單身學員的班主任,筆者與同事常能「近距離」地看到會員們最真實的一面。我們看到了不同的情況:為何某位女會員如廁後,原本乾淨的廁板及地面總會尿跡處處?為何某位男會員總在婚戀講座上提出「九唔搭八」的問題,又或發表讓大家啼笑皆非的想法。還有,連自己的生活、工作都無法自理的「啃老族」經常抱怨為何總找不到女友。還有,經常戴著溫柔、滿面笑容之面具來參加活動的愁苦女,還有極度自我中心的某人,還有,還有……於是,我常聽到同事的感慨:怪不得誰人和誰人,還有誰人整天都找不到對象啦!他們找不到都是有原因的!當然,除了這些「特別」的會員外,我們的確也能在那些成功找到伴侶者身上看到他們的:真摯、責任感、努力成長、為他人著想、勤勉、自信、謙遜受教等等的要素。是的,「成功者」的要素在於我們是否具備成熟的品格——由內而外散發出的種種馨香。因為,真正的愛情是長期而深入的關係,任何的造作、心計、與面具,在「日久見人心」的相處中,終必無所遁形。

2. 成為更好的自己:

結了婚才發現,自己還有那麼多缺點:缺乏時間觀念、小氣、講多過做、自以為是、自我中心……有人說:婚姻就是一面彼此的照妖鏡。自己以前看不到的盲點在零距離的關係中表露無遺。當這些難以承受、又醜又惡的「我」與「對方」被暴露出來時,我們會如何看待?是接納自己與對方、承認不足、努力成長?還是拒絕承認自己有問題、逼對方改變來遷就自己、甚至另覓「新歡」?我們今天的選擇將會帶來明天的結果。一個不努力讀書的學生不會因不停地換「更好的學校」而使成績變好,同樣,一個不稱職的伴侶若不努力突破自己,結果亦然。有一個比喻講得很好:愛情就像一個空盒子,婚戀中的雙方總期待能在盒子裡找到:愛、幸福、溫暖……但,如果雙方不主動將:愛、關懷、付出、犧牲……放入盒子,又何來幸福與美滿?是的,先要努力讓自己成為「優質」的伴侶。這樣,到時機成熟時,當另一個「優質」的伴侶出現時,就是締結良緣的好日子了!此乃上上之策,因為「甚麼樣的人就會吸引甚麼樣的人」。「優質」者自然會欣賞同樣的人,反之亦然。所以,要想成功出pool,與其忙於向外尋找,不如先讓自己成為「優質」對象。

3. 寧缺毋濫的單身者:

在這個艱難的時代裡,筆者身邊有一些聰明的單身者,更確切地,應稱他們為:「寧缺毋濫 + 積極預備自己的單身者」。他們的做法讓筆者十分佩服。他們對愛情的態度既嚮往又明智,他們選擇寧缺毋濫,是因為他們深諳婚戀關係對自己未來的一生何等重要。寧缺毋濫的做法,就像一位聰明人不會輕易將自己的全部身家託付給一些不太了解的投資顧問一樣。尋找終身伴侶肯定需要經過認真的相處,並對彼此有深入的了解。但眼前還沒有「目標」出現怎麼辦?他們選擇做開心的單身者——有許多好友、豐富而健康的愛好與活動、致力於自己的理想、服務社會等等。這樣做法好處多:既能把時間用在有意義、開心的事上,又能充實自己,有一個廣泛、積極正向的社交圈子。當中還有值得信賴、可以傾訴的同路人。作為成熟、積極快樂的他們,又常能參與志同道合的活動。在此,筆者想問:他們日後在社交圈中遇到「優質」對象的幾率是多少?難道不比那些:急於脫單、誤打誤撞的人高嗎?是的,因為:機會總是為那些做好準備的人預備的。

篇幅有限,以上是筆者作為「過來人」的見解。筆者不期待每位單身讀者對上述觀點100%贊同或照單全收。但當中若有一些經驗或點子可供大家借鑑,如有助於大家建立良緣的話,就十分好了!

 

註解:

  1. 出pool是潮語,是大學範圍內用得尤其廣泛,意思係開始有拖拍,中國大陸稱之為「脫光」,即係脫離光棍狀態。
  2. 男女地位失衡:源自對社會現象的觀察,如「ABCD擇偶理論」之說。其意思是指:根據男女的教育水平、收入、社會地位等元素,將人分為A,B,C,D等級,而女性通常會選擇比自己更優秀的男性結婚,就產生了B女配A男、C女配B男……。於是社會上則出現了A女無男可嫁,C、D男無妻可娶的現象。

 

參考資料:

勞敏儀。〈本港離婚數字持續上升 香港女嫁内地男25年增逾4倍〉。《香港01》。2018年1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49891/本港離婚數字持續上升-香港女嫁内地男25年增逾4倍

〈大學生上車難 呎價佔月薪7成〉。《香港仔》。2019年1月31日,網址:http://www.lionrockdaily.com/2019/01/31/10.pdf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4-2-2019

大人們,請給他們更多肯定與鼓勵!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1/02/2019

筆者曾經有機會去一間第三組別(俗稱「Band 3尾」)的中學擔任講員。當學生步入禮堂時,管理秩序的老師對他們顯得十分嚴苛。10句話裡有10句都是批評、不滿、警告等負面的話。彷彿在這位老師眼中,這些學生都是一堆垃圾!再看看同學們的微表情,似乎透露出:畏懼、厭煩、不忿、羞愧、難過、冷漠等感受。眼見同學受到了這麼大的打擊,我從開場到結尾,把握每個機會去肯定、稱讚他們。如:大家都很專心聽講、一直都很投入、我覺得你們很可愛、我相信你們一定能成為未來出色的棟樑等等。最初,學生們對我的評語感到驚訝(相信他們很久沒有這樣被肯定過了),有好多人聳聳肩、苦笑……彷彿告訴自己:這怎麼可能(我這麼差勁、毫不可愛、一無是處……)!但當我不斷肯定他們的時候,他們漸漸展現出更多的寬慰與笑容,漸漸接受了我給他們的肯定。對於我所講的內容,他們也表現得十分專心與投入。

今天,香港有許多學業成績屬「Band 3」的學校和所謂「Band 3仔」(內地會稱他們為「差生」,筆者不想標籤任何學生,故下文會稱他們為「需要被肯定的同學」)。人們對他們的印象一般都是:讀書不成、壞、操行差,甚至無藥可救!然而,這些「需要被肯定的同學」都是天生的差嗎?他們註定要永遠差下去嗎?他們會否有朝一日變成優秀、甚至成就非凡的人?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

許多「需要被肯定的同學」的「差」,並不是差在智商。他們與優秀學生最大的差別在於——思維。思維,包括一個人如何看待這個世界、自己和身邊所發生的事,並採取甚麼行動回應。例如:他們是怎樣看這個世界?這裡是否安全、是否可以信任?他們怎樣看自己?覺得自己是否一個有價值、值得被愛的人?當面臨困難與挑戰時,他們會迎難而上,還是逃避退縮?當一個人心中充滿積極、正面的思維時,這個人很有可能成為優秀者。因為,積極的心態會帶來積極的行動,積極的行動又會帶來積極的結果,而積極的成果還會帶來更多積極的思維,使人進入良性循環。而消極的思維最終會帶來消極結果,並把人帶進惡性循環中。那麼,「需要被肯定的同學」的思維來自哪裡?相信與他們的原生家庭有很大的關係。正如〈淺談香港青少年問題成因〉一文指出,許多青少年的問題源自父母教育的缺失。[1]

作為師長,可以如何幫助「需要被肯定的同學」?我想至少有四點是可以做:

第一,接納: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渴望被他人接納——尤其來自最親近者的接納。缺乏接納會帶來:自卑、焦慮、羞恥、憤怒、叛逆等許多「後遺症」。來自師長的真心接納會慢慢化解「需要被肯定的同學」心中許多的敵意、羞愧、自卑等。

第二,循序漸進:要在學業、人際、處事上重新建立自信,對「需要被肯定的同學」來說,是邁向蛻變的必要元素。他們過去可能習慣性地被大人貼了許多「差」的標籤,因此早就對自己失去了信心!師長如能幫他們從力所能及的階梯開始,為他們訂立一些較易實踐的目標,先讓他們能夠「做到」,讓他們獲得成就感。其後可以再鼓勵他們一步一步向上邁進,讓他們能「做到」更多,從而讓他們看見自己真的「能做到」、「能做好」。

第三,激發夢想:給他們看由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名人傳記、青少年成長的書籍等。讓這些勵志的故事影響他們的生命、感悟他們的人生,激發他們追尋、實現夢想。就如電影:《爭氣》、《逐夢棋緣》(Queen of Katwe)、《十月的天空》(October Sky)、書籍:《傑出青少年的七個習慣》(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Teens)都是很不錯的選擇。

第四,提升家長教育孩子的思維。學校或社工可透過舉辦家長教育課堂,幫家長了解子女的心態與需要,提升他們與子女相處的方法與技巧,減少父母與子女間不必要的衝突。

青春期對每一個青少年來說,都極其重要。要重塑和改變「需要被肯定的同學」的思維,也要把握這個時機。一旦錯過了這個黃金時期,當他們進入了複雜而現實的社會,恐怕等待他們的將是更多的挫敗與危機。故此,作為師長,為了學生們的福祉,為了他們的未來,請給他們更多肯定與鼓勵!如能用心去接納、關懷和幫助他們時,相信大家將看到不一樣的他們!


[1]周子恩:〈淺談香港青少年問題成因〉,通識網,2012年9月26日,網站:http://www.liberalstudies.hk/blog/ls_blog.php?mode=showThread&id=1222&mo...(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31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1-2-2019

My Life My Control,所以我不會濫交!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23/01/2019

近年,香港社會對「性」可謂愈來愈開放。為何這樣說?除了一些有關性觀念的調查可以佐證外,[1] 看看地鐵站內有關避孕產品的廣告就會知道。相比10年前較為保守的風氣,今天與性相關的廣告(如避孕套、避孕藥或時鐘酒店等)隨處可見。而近來,筆者無意間在地鐵裡看到一則避孕藥廣告,以一句「My Life My Control」(自己人生,自己話事)作為廣告標語,彷彿都在鼓勵人們去放任、追求性快感。或許這也反映了產品的營銷理念:緊貼時下人的潮流——更隨性、任意、不受束縛去追求性快感的潮流。

「My Life My Control」這句廣告語讓筆者想起去年11月某日,適逢同性戀大遊行(上圖),筆者在街上遇到遊行隊伍中的某團體,其中的遊行人士衣著暴露(有的女生袒胸露背,當中有一位男士只穿了一條黃色的內褲),一邊行一邊高喊:「我的身體我作主,我賣淫關你甚麼事!」(這句話本來夾雜了粗口,故不在此引述。)

在現今的文明社會,自由是每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也是現代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之一。但在個人自由應該被充分尊重的同時,是否就意味我們可以有自由做任何事?一個人若無視後果與自身的責任而任意妄為,會帶來甚麼結果?同樣一句「我的身體我作主,我______關你甚麼事!」如果我們玩填充遊戲,在空位填上:暴飲暴食、吸毒、賭錢、自殘、自殺等行為,又會釀成怎樣的結果?

作為一個成年人,除了享有個人的自由外,在凡事上我們是否還需考慮自身的責任與他人的福祉?就如:作為人夫,我知道妻子需要我的關愛與忠誠,所以我會學習用心愛她而不會去搞婚外情;作為人父,我知道孩子需要一個愛媽媽、又關愛孩子、能成為好榜樣的父親,所以,我願意犧牲自己個人的時間來陪伴孩子經歷生活的點點滴滴。除了家人,對工作、友人、社會……我都會盡上自己的責任。這樣做,不是為了彰顯自己多了不起,而是我深知——要想獲得美好的結果,必須要懂得在自由與責任之間取得平衡。這或許也是一個成年人與一個任性小孩的分別。因為後者往往只會顧及自己眼前的慾望與享樂,而忘了自身的行為,會對身邊的人帶來的影響。

前英國首相邱吉爾曾講過:「在人生的頭25年,我渴望自由;在接下來的25年,我渴望秩序;在再接下來的25年,我意識到:秩序就是自由!」到底甚麼是真正的自由?放縱情慾、性濫交是否能使人獲得真正的自由、滿足與幸福?如果是的話,為何又會有人經過多年縱情之後仍會發出「愈做愈失落」的感慨?[2] 假如有一天我們的科技能夠完全解決意外懷孕、性病等問題,我們是否就可以隨便濫交?若接受自己濫交,是否同時能接受配偶濫交?這樣的話,我們又和猩猩有甚麼分別呢?


[1] 〈80後即食麵戀愛文化〉,《東方日報》,2011年2月11日,網站: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211/00176_006.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17日)。

[2] 古錦榮〈性治療師手記——愈做愈失落,愈失落就愈要做〉,DIVA CHANNEL,2013年4月1日,網站:http://www.etnet.com.hk/www/tc/diva/sexandlove/sextherapists/165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17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3/1/2019

態度決定高度 台灣同性婚姻公投前後的觀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1/01/2019

去年11月,台灣九合一選舉期間同時就同性婚姻和性別平等教育進行公投,結果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公投以72.5%對27.5%獲通過(表一),而提出以民法婚姻保障同性別人士建立婚姻關係的公投案,則以32.7%對67.3%遭否決(表二)。[1] 台灣一向被視為華人社會最有機會首先立法承認同性婚姻地方,這一役卻出人意表。從公投後各路人馬的文宣中,我們嘗試重組整件事的發展,看看各方的想法,供香港相關議題的不同持分者作為參考。

表一:由「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公投案的結果[2]

明光社

 

表二:由「平權前夕.彩虹起義」提出的公投案的結果[3]

明光社

公投的緣起始於前年台灣法院的釋憲,當中「釋字第748號平等保障婚姻自由」訂明台灣兩年內必須訂立同性婚姻法例,否則就是違憲以及同性婚姻會自動生效。[4] 及後反同運的朋友為守護家庭制度,由「下一代幸福聯盟(後稱「下福盟」)」提出三項公投案,當中成功創設民法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以及要用民法以外方式保障同性伴侶生活權益兩項法律原則。

「下福盟」提出用民法以外方式保障同性伴侶,好處是不用修改民法,用專法可以在細節留有辯論空間,減少因為釋憲後要加入同性婚姻對整體婚姻制度的影響,但同時亦有人認為這是留下一個引狼入室的空間。事實上所謂不用民法,「下福盟」現在說穿了就是用《同性共同生活法》,即專法,來處理這議題,而專法亦是上一代台灣溫和派同運人士所選用的策略。

護家團體一方表面上支持三個公投案,但其中一個團體「護家盟」在公投案通過後即時表示,其實自己反對第12案(即用民法以外形式來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他們強調之前說全部支持是為了團結,但他們其實「無法接受同性性行為合法化」這立場。事後他們也坦白的說,希望先看民意,如果民意偏向支持護家一方,就應該盡量減少任何相關的立法。(其他反對同婚的機構或人士的意見,見表三。)

表三:反對同性婚姻的機構或人士的回應

有關機構或人士

回應

護家盟

對於愛家三公投,護家盟從連署開始,從頭至尾都全力協助推動。護家盟針對公投12號案,是在選舉結束後的晚上7點才在臉書貼出反對立場,目的是不影響投票,但必須做出宣示性表達,展現護家盟「無法接受同性性行為合法化」的一貫立場。[5]

下一代幸福聯盟

幸福盟用最大的善意提醒執政團隊,另立《同性共同生活法》才是回應700多萬民意的正解。任何想要執政的政黨,對於愛家公投所代表的主流民意萬不可輕忽!當政府另立同婚專法,或以換湯不換藥的方式,把民法婚姻規定移植到專法裡,都是在告訴700多萬支持愛家公投的選民:「你的公投只是參考用的。」屆時必定引發民意的反撲![6]

吳英俊

多年前當伴侶盟提出伴侶法(專法)時,沒有人說它是歧視法,直到被婚權派得到發言權主導權後,伴侶法被操作成歧視法,所以伴侶派及多元成家派就禁語!婚權派是一群中產階級,高知識分子,在社會有地位!一些同志基於不願被霸凌,不敢公開支持專法,不挺同婚,避免同志同儕的壓迫,所以在公眾論述上已經看不到了!這就是運動的現實與殘酷![7]

 

支持同運一方面對公投,其實也有暗湧。公投落敗後不少人事後孔明,指同運一方只需動員群眾投下愛家公投的反對票即可,不必另設公投案,這反而增添了對他們不利的變數。有分析文指出,支持同運一方以前本是支持訂立類似民事婚姻的專法,甚至在2013年時已作過關於婚姻平權、民事結合和多元成家的討論,[8] 最後婚姻平權已進入立法階段。

不過及後支持同運團體中也有內部分裂,認為此時應該乘勝追擊,要直接修改民法,加上民進黨上台,原本這議題不分藍綠的,也變成偏向綠營,又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是「民意的主流」,有信心可以透過公投確立同性婚姻,所以直接打同性婚姻公投牌,豈料輸得慘淡。[9] (其他支持同婚人士的意見,見表四。)

表四:支持同性婚姻人士的回應

有關人士

回應

卡維波

同婚專法爭議將主要分成兩種立場的趨向:

一,專法應該盡量類同於傳統婚姻(專法要回歸傳統,給予同性婚家同樣的傳統保障,做為傳統家庭的補充……最終使得同性婚姻能完全納入傳統異性婚姻,專法變成民法)。

二,專法應該盡量有別於傳統婚姻(專法要將婚姻家庭去傳統化,免受傳統異性婚姻的約束,形成另類的現代家庭新模式……最終竟使得異性婚姻逐漸趨向同性婚姻的模式,民法逐漸專法化)。

或許最後立法結果落在上述兩者中間;但是過程很重要,就是很多討論要往兩端趨向開展,要把兩端的合理性與利害後果都講透。[10]

苗博雅

大家不要忘記,釋字第748號平等保障婚姻自由。司法院也已經正式表態,立法院修法,仍然要遵守釋字748的意旨。

未來行政院、立法院所提出的專法草案,需要我們一起投入心力,一個一個把專法中,所有違反釋字748號解釋、抵觸平等權的地方挑出來。

我們就一條一條在立法院內辯論,爭取更好的版本。

如果立法院無能發現自己的錯誤,我們再辛苦地訴訟、找上大法官,讓大法官告訴立法院說「對不起,你們立的法錯了!必須要再次修法!」

或許,如果大法官再一次的把專法打臉,這些護家盟又一定會說:我要公投,開啟無限迴圈。

但這是台灣人民2018的選擇。我們眼前僅有的選項是,繼續在這個法治的社會,為了平等權、婚姻自由權奮鬥,這是我作為一個法律人,期待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11]

 

當中亦有分析指出,支持同運過激的立場,過硬的態度,以為自己擁有真理和選民支持的嘴臉,令人討厭,相反「下福盟」雖然本質上堅守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但表達溫和,而且進退有道,最後在選取下決定為守住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另立《同性共同生活法》,相對做法比較溫和。而同是護家團體的「護家盟」在公投翌日即改變立場,其做法更令人質疑有違政治倫理,令人失望。[12]

觀望目前的形勢,面對2020年的總統大選,如何立專法去捍衛婚姻制度,將會短期內成為同性婚姻的焦點。台灣這次公投,令我們看到甚麼是有理有節,有堅持有取捨的政治課。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香港維護一男一女婚制的團體,可引以為鑑。


[1] 中央選舉委員會:〈107年全國性公民投票結果〉,中央選舉委員會,2018年11月25日,網站:https://www.cec.gov.tw/upload/file/2018-12-03/9617f16e-8616-42d9-b052-a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3日)。

[2] 同上。

[3] 見註1。

[4] 〈【釋憲挺同婚】大法官:2年未修法自動生效〉,《台灣蘋果日報》,2017年5月24日,網站: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524/1125464/(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

[5] 護家盟:〈針對愛家公投第三案公投12號,護家盟決定反對及因應的作業流程,決策模式聲明〉,護家盟臉書,2018年11月25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familyguardiancoalition/posts/2352356098325115(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

[6] 〈政府應制定《同性共同生活法》的三大理由〉,下一代幸福聯盟,2018年12月21日,網站:https://taiwanfamily.com/104189(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

[7] 吳英俊:〈公投前最後的話〉,吳英俊臉書,2018年11月23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HansenWu/posts/1015694643695445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1日)。

[8] 歐陽家和:〈台灣家庭價值醞釀變天 民法修正最快明年上馬〉,明光社網站,2013年11月21日,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台灣家庭價值醞釀變天-民法修正最快明年上馬(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

[9] Ah Nyan:〈【真的最後一次開地球了,下次開地球是我可以用台文打這種長篇文章之後】〉,Ah Nyan臉書,2018年11月25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nyan.ah.7/posts/770574113290245(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王顥中:〈【2018大選】選後談談同婚公投與政治的倫理〉,苦勞網,2018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1994(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

[10] 卡維波:〈同婚專法爭議將主要分成兩種立場的趨向〉,卡維波臉書,2018年11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karlweb/posts/1021755058010140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

[11] 苗博雅:〈給關心婚姻平權、擔憂台灣前途朋友們的一封信〉,苗博雅臉書,2018年12月4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posts/198145365526754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

[12] 子迂:〈給同運的一封信〉,子迂的蠹酸齋,網站:https://21furu.blogspot.com/2018/11/blog-post_26.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