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基督教機構不能沒有基督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3/2021

在基督教機構事奉了超過20年,時移世易,看著不少機構正默默的改變。與時並進,不斷改變是好的,不過,在變化之中要看清哪些是必須保持不變也是十分重要的。

以往很多以傳福音、或推廣基督教價值為重點的機構,其負責人都是牧師或者傳道,在董事或顧問的名單之中亦不乏知名的教牧,讓人一看便知道是基督教機構,並且自然會信任機構的信仰傳統,就算不大了解機構的日常運作也較容易鼓勵教會及弟兄姊妹支持。不過,隨著社會上有更多不同的需要,對不同事工的專業要求也愈來愈高,教牧同工的神學訓練已愈來愈難應付有關需要。例如影音、多媒體事工、社關、不同的弱勢群體,如性小眾、自閉症患者……這些事工很多時都需要負責人有專門的知識和技能,勉強由教牧同工擔任亦未必是好事。雖然,機構的總幹事最重要的是推動相關的異象與使命,與教會及其他機構打交道,自己不一定要完全熟悉前線的運作,但隨著社會的急速改變,大家對專業的要求已愈來愈高,有些事不是有心就足夠,更需要有專業的能力和判斷力。而不少基督教機構的負責人已愈來愈多由信徒領袖而非教牧同工擔任,這是大勢所趨。

這些總幹事不少是在不同專業內有一定資歷的弟兄姊妹,由於有特別的領受,毅然放下本來已有不錯的發展和專業,加入機構事奉。他們的工作經驗和人際網絡,其實為基督教機構注入了不少新的元素,一方面令事工更有專業水準,另一方面,過往教牧同工的網絡多數只集中在教會圈子,但專業同工卻可以擴闊了機構在社工、傳媒、商界、醫護等不同領域的聯繫,對善用更多不同資源去推動事工大有益,此外亦有助弟姊妹更明白不同職場和背景人士的心態和需要,令機構的服侍更加貼地由此看來,這些轉變其實是有利的,不過,反過來亦需要努力彌補在教會網絡和信仰基礎上的不足。

因為基督教機構與其他社會服務機構不盡相同,我們除了要提供優良的服務,有水準的產品之外,更要有符合信仰的處事原則和推廣基督教的價值觀,當然,若果能在相關的職場文化注入基督教的精神,或者能夠作深入的神學反思當然更好,不過,其先決條件是機構的負責人應有一定的神學訓練,才能時刻保持警,令機構不會變得和其他社會服沒有分別。而值得關注的是不少基督教機構的負責人除了愈來愈少教牧之外,亦不一定受過神學訓練。但在這個愈來愈複雜的社會,如何能小心保持機構的獨特性,以免不會被社會上各種專業團體同化,失去了信仰本身的特色,甚至不自覺地跟隨了一些與我們信仰價值有所矛盾的做法,卻是十分重要,因此,這些機構的總幹事上任後亦應盡快接受神學訓練。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過去幾年因為政治立場帶來的社會撕裂,教會群體亦無法置身事外,一些基督教機構亦就應否委任一些具爭議的官員和政治人物作董事或贊助人而反覆爭論。要處理這燙手山芋,最好的方法是對事不對人,否則不同意見的雙方為了維護或針對某些人根本難以理性討論問題,最終亦會有一些人因為不滿意有關決定憤而離開,結果兩敗俱傷。

其實,作為基督教機構,為了維持信仰的核心價值,讓公眾清晰看到教會的特質,在邀請任何人擔任董事或一些榮譽性的職位時,必須認真考慮其信仰或價值觀與機構是否一致,而不是只考慮受邀者的社會地位,否則我們和沒有信仰背景的團體有甚麼分別呢?因此,邀請特首、特首配偶、司長或某部門首長作贊助人的歷史傳統最好還是應該取消,因為這些官員不一定是基督徒,何必要叨他們的光呢?反過來,若果他們有一些不符基督教精神的言行,只會令機構更尷尬。

另一方面,由於很多基督教機構都是慈善團體,受不同政府部門監管,而政府高官亦經常會有調動,因此,為了避免出現監管者成為被監管機構董事的角色衝突,不委任任何部門的首長級官員作董事會較為穩妥。加上近年社會撕裂嚴重,不少人對政府的施政強烈不滿,無論委任哪一位官員,只要該官員或所屬部門有一些爭議性的言論或決策,都容易引起機構內部衝突,何苦由來?讓凱撒的物歸凱撒,神的物歸給神吧!基督教機構要高舉和依賴的是神,不是任何權貴。

機構走向專業化

「專業」大概在18至19世紀出現,它代表著一些群體對某種知識有特別的才幹和專長,在科學研究領域、醫療、文學等不同的學科,都出現專業的群體。到了今天,不同的專業都有自己持守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操守,以服務社會,且按照它們的專業框架得到信任和保障。今日的知識型經濟,訂定了道德倫理的根基,以法律保障社會大眾的利益,並用專業操守來管理各行業。[1] 在香港,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多年來都有參與社會福利和辦學的工作,其服務亦日漸走向專業化。


[1] 李適清、楊家強:《職場行者》(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17),頁1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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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使命及同工為本的機構管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11/2024

轉眼在機構事奉已經25年,由一個「半途出家」的基督教機構主管,漸漸成為圈內少數的資深總幹事,由於一直很支持及積極參與香港基督教機構協會的事奉和出席總幹事團契,接觸過很多不同類型的機構和機構負責人,可說百花齊放,各擅勝場。不同性格和專長的人配合不同類型的事奉模式和對象,會產生不同的效應,深感沒有一種管治的方法適合所有機構,因此,本文想探討的不是模式,而是心態。

基督教機構作為翼鋒教會,其實本身就是教會的一部份,而同工之間的關係就像團契裡的弟兄姊妹,不過,它同時也是一間公司、一個機構,因此,基督教機構既是所謂的「屬靈」群體亦需要遵守一些「世俗」的規則。其實基督教機構應該明白自己比起外間的機構有更高的要求,因為我們既是一個屬靈」的群體,也是一個按照香港法律成立的慈善團體,我們要同時滿足兩套規則,既要對神負責,也要符合法律和公眾人士的期望,需要在教內教外也有好的名聲,好的名聲不代表其他人一定會認同機構的宗旨和路向,但會尊重我們是行事正直、重視操守、有效率和對奉獻者負責任的機構。

作為機構的領導人/總幹事,首先必須是一個有使命感的信徒或牧者,每個機構的成立都必定有其背後的異象和使命、服務的宗旨和對象,作為帶領的必須充份了解和認同機構本身的理念,否則無從感染其他人認同和支持,一個有生命力的人自然就會有感染力,有生命力不代表是工作狂,不代表毋須休息,反而應該是一個懂得平衡事奉與生活、工作與家庭的人。事奉是充滿喜樂、令人興奮的事,事奉的過程難免會有困難和衝擊,但能夠事奉就是恩典,這是我們應有的信念,我們必須讓同工明白,在機構事奉不應該抱有屈就的心態,亦不是因為無法適應外界的競爭或文化才無奈加入機構,而是我們明白人生有些價值比金錢和社會地位更重要,無論在甚麼機構,若終日怨天尤人不如及早離職。

正因為我們明白能夠事奉是神給我們的福份,不是我們「俾面」神而加入機構,而是神「俾機會」我們去體會更豐盛和精彩的人生,因此,在機構事奉的態度絕對不應該敷衍了事,當我們在職場工作也十分嚴謹、著重上司和客戶的評價的時候,在機構工作更應加倍認真,因為我們既做給人看,更是做給神看的。機構的包容文化應該是包容同工因為經驗、能力不足、身體軟弱或家庭需要而有些地方做得未如理想,但絕對不應包容一些同工以得過且過的態度,濫用別人的愛心作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藉口,基督教機構並非讓同工逃避責任、不思進取的地方,不稱職的同工會被辭退或勸退是理所當然的。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相信大家不會反對,問題是我們究竟有幾認真去看待?一直以來,不少機構的薪酬都是偏低的,若果是機構的財政未能承擔,大家尚可以理解,但若果明明是有能力,有盈餘和儲備,卻認為同工既然在基督教機構服侍便應該接受偏低的人工是不合理的,變相是以同工對事奉的熱誠作為剝削的藉口,對於一些沒有家庭負擔的同工來說可能仍然能夠應付日常所需,但對於一些要養家、特別是有小朋友的同工來說,會強烈感到對家人有虧欠。因此,在開展事工時,應盡量以外間機構相近職位的薪酬作參考,按機構的能力給予較接近的待遇,每年以適合的方法評估同工的表現,讓表現好的同工有加薪的機會或獎勵。以為在機構事奉只需要向神而毋須向人交賬,恐怕只是一些人敷衍塞責的藉口,這種態度會對其他盡心盡力事奉的同工帶來不公平。

另外,基督教經常高舉家庭的重要性,但我們對待同工時又是否真的家庭友善呢?同工的家人有需要時,同工可以靈活地請假嗎?同工需要經常加班嗎?在安排同工的上班時間和假期方面,會否盡量遷就不同家庭的需要?基督教機構是以人為本的機構,看重人的價值而不是以利益掛帥,這利益不僅是指金錢上的利潤,也包括將人當作生產工具,要將一個人用到盡,基督教機構則不會奉行此道,會考慮員工在身心靈和家庭各方面的需要。因此,同工若經常超時工作其實並不健康,機構想同工有進步及事奉更有力,應給予他們適當的休息和假期,不鼓勵同工加班和樂見同工準時放工是我多年以來抱持的管理態度。

此外,若同工有更多進修、參與研討會和培訓班的機會,他們便可以開眼界,接觸多些不同的機構、人和事,對同工本身和機構都有好處。過去兩年的暑假,我也有安排同工去別的機構交流兩至三個星期,和其他機構的同工一起工作,觀摩和學習,效果十分理想。作為主管,看見同工有成長、讓他們對事奉保持熱誠,以及將其他機構和教會看為肢體,有一個普世教會的胸襟,不將自己的機構看成唯一重要和值得關心的對象是十分重要的。個人認為,能夠成為一個重視同工、服侍對象的需要和重視成長的主管,才能成為一個以人為本去服侍上帝的機構總幹事,這也是過去25年我追求的目標,共勉之。
 

在缺乏信任的世代尋找信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9/2024

有圖不等如有真相,在深偽技術愈來愈高超的年代,我們已明白就算親眼看見、親耳聽到的,也有可能是假的,因此,要建立信任就必須先由了解開始,並且要有批判的思維,無論消息和資料的來源是官方、是媒體,無論觀念是來自主流社會、或是傳統文化,都不能夠無條件照單全收,否則很容易便會墮入以訛傳訛、以偏概全、或者自以為是的盲點。當然,這樣說並不是要大家懷疑一切,對甚麼人和事都毫不信任,而是想強調要尋求真相就要願意花時間、下功夫,不要先入為主。

在當前的社會氣氛,面對一些敏感的議題,無論是新聞的真偽(特別是與政府有關的)、性別議題、性教育、墮胎、喪偶之後應否再娶、甚或何謂正邪、何謂夢境、何謂真實等等,不同立場的人之間可能有極大的差異,而且他們往往很容易受一些有既定立場的社交媒體刺激情緒的手法影響,稍不留神便會被牽著鼻子走,陷入對立的關係。雖然作為一個信徒或有堅定價值觀的市民,都會持守一些重要的信念,不過,很多事都不一定是非黑即白的,中間仍有很多灰色地帶,甚或是彼此之間仍有共同或相似的理念,當我們加深了認識、減少了誤解,說不定可以增加彼此的信任,有了基本的信任,才能為求同存異邁出一步。

讓負傷者得醫治——因參與短宣寫成的生命故事

蘇恒泰 | 2016年開始研究移民的可行性,2018年付諸行動舉家移民新西蘭,2020年完成兩年的移民監。育有三名女兒(其中一名在新西蘭出生),現於奧克蘭華人長老會聚會,並在大學生粵語團契擔任導師。
04/09/2024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新西蘭

今年聖誕假期間,我將與家人一同前往距離奧克蘭約五小時車程、人口不到60,000的Napier進行短期宣教工作。我們主要會與當地教會合作,進行一系列活動,如探訪老人院、街頭報佳音、音樂佈道、聖誕攤位聯誼和聚餐等,藉由這些聖誕節的活動,與當地居民分享福音。

因為負責人要求每位參與者都要提交生命見證,這讓我有機會靜下來回顧上帝在我生命中的作為。既然見證需要與不同的人分享,我也希望藉此機會與你分享我的故事,希望我的經歷能激勵你都回顧一下上帝在你生命中的作為。

出生於小康家庭,父親在我幼年時在香港和內地經營工廠,生意遍及東南亞。然而,工作可能給了他很大的滿足感和存在感,因此在我年幼時,他很少回家。又可能工作帶給他成就感和自我肯定,因此他自視甚高,認為自己搵錢養家功勞最大,覺得家人全都是未見過世面的家庭主婦或小朋友,從不會聆聽家人意見和理解我們的感受。而母親可能不太適應獨自照顧一個牙尖嘴利的女兒,一對活躍好動的雙胞胎和一個不解溫柔的丈夫,所以她的脾氣異常暴躁。童年時期,除了受到母親的打罵(最嚴重的一次是用菜刀刀背敲砍我的頭)和看著父親每次回家都被母親歇斯底里地喪罵外,其實我沒有太多的記憶……

也許我和哥哥實在太活躍好動,所以母親實在不想讓我們留在家裡太久。自從升上中學後,母親開始給我零用錢,讓我放學後出去走走,晚上才回家。可惜零用錢實在不夠,我和大哥週末也只能「冒著生命危險」留在家中。感謝主,上帝當時應該不太想這麼快就接我和哥哥「回家」,祂真有方法,竟然先帶我家姐回教會,之後她問母親可否帶我和哥哥參加初中生團契。坦白說,我當時對返教會興趣不大,但母親實在太想我「信耶穌」,所以重金加我零用錢200元,條件是週末跟家姐返教會,結果一返就返了30年。

起初返教會,只抱著玩玩的態度,對信仰沒有認真的追求。加上成長背景,我其實不太會、也不太敢表達自己。然而可以肯定的是,當年團契導師對我的關心,甚至比父母對我更甚。由於「不好意思」,我在「不太好意思」的情況下答應決志信主。自此,我在教會有很多機會事奉,也慢慢在教會建立起自己的圈子。

然而,信主後我其實沒有祈禱、讀經和靈修的習慣。直至中六,在學校和教會有更加多的事奉機會,但自覺信仰基礎不足,一天晚上,我首次在家禱告,內容大致是求主讓我有動力靈修,由於不知從何入手,如上帝應允禱告,就請祂指示我如何做。禱告後,我便隨手打開聖經,看看有何啟示。不夠一分鐘,家姐突然走入我房間,說剛才見到我在禱告,便給了我一本靈修書,還留下一句:「只係祈禱是不夠的,還要多靈修」,之後她就離開了。我當時第一個反應是:「好邪!」但從那時起,我知道信仰不單只是一門學科,更重要的是一份看不到但能感受到的關係。隨後一年,我決定接受洗禮加入教會。

童年經歷其實令我不太懂得跟人建立關係,甚至感情。我明白人的情感與過去的記憶息息相關,特別是看待記憶的方式,決定了我的感受。如果想透過遺忘來免除傷痛,假裝甚麼事都沒有發生過,其實傷痛是不會消失的,反而會在你毫無防備的時候多砍你一刀。

信仰讓我明白惟有面對自己的傷痛,才有機會得到醫治。上帝或許知道我在自己的原生家庭不會學習到,而理智遠大於情感的我要單單在聖經找出路也不太容易,感恩的是在中學時期在教會遇上我太太,她正好是我的對立面,家庭成長健康,重視感情,懂得體諒他人,有同理心。她讓我嘗試學習和享受愛與被愛(這二十多年辛苦她了!)。

之後三姊弟各自組織家庭,父母由於關係太差,實無法一起居住,所以哥哥結婚後,爸媽選擇分居,之後亦甚少聯絡。及至2018年中,我們三姊弟分別移居海外,剩下父母在港生活。同年11月,媽媽突然身體不適,情急下打電話給爸爸,他當時立即趕去見她。見面後,爸爸發覺媽媽的情況比想像中差,即時送她入院,又向我們報告。我們三姊弟亦分別趕返香港探望媽媽,而爸爸每天都在病床邊照顧她。

當媽媽躺在病床時,昔日在香港牧養我的牧者前來探望,為她祝福和祈禱,亦向她講福音。感謝主,她清晰回應,亦在爸爸見證下接受水禮(當年一手推我入教會的「始作俑者」終於步我後塵)。之後媽媽情況稍為好轉,能跟我們簡單溝通,有講有笑。留港短短20日,之前應該從未想過跟父母一起相處原來可以這樣平靜。

可惜順風從來都不常作伴,三姊弟離開不足一星期後,媽媽病情急轉直下。幸爸爸一直在旁陪伴。沒想過她跟爸爸說的最後一句話是「多謝你!」相信這三個字足以令他們一生不再有任何遺憾和餘恨。

之後一日,媽媽情況再轉差,醫院打來著家人馬上趕去醫院見最後一面。我們即時通知爸爸和教會牧師。可惜,爸爸趕到前媽媽已經返回天家,但雙眼不能閉上(即老人家最忌諱的死唔眼閉)。當時,爸爸多次嘗試把媽媽雙眼閉上但未能成功。不久,牧師到達醫院,給媽媽祝福祈禱,之後著爸爸在媽媽耳邊多說一句話。爸爸照做,大意是「放心,你三個仔女過得好好,我都會過得好好,你安心離開啦!」說罷,媽媽馬上合上雙眼。

或許場面實在太震撼,爸爸多次嘗試亦未能成功,在人不能,但在神凡事都能。爸爸隨即要求牧師給他上學道班,他亦於同年聖誕節領洗加入教會。無想過,一個一直自以為聰明,心腸剛硬的人原來最終都會信主。受洗至今差不多六年,感恩即使獨個兒留在香港,他都有恆常參與教會聚會。

信主多年,人生稱不上順風順水,更時有低潮,但與神建立關係以後,這份關係更讓我重新學習與人建立關係,走出昔日關係所帶來的傷痛,更重要是修復曾經傷痛過的關係。

驀然回首,發現恩典滿滿;感恩在生命中遇見祢!

學習愛惜自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3/2024

聖經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既然愛別人那麼重要,那麼我們首先便要學會愛惜自己。愛自己不是自私、自戀和自我中心,而是要知道自己是有神的形象、是尊貴的、美善的、更重要的是可以去愛、值得被愛的。而今時今日我們面對的世界愈來愈複雜,私人和公共的界線有時亦很模糊、甚至飄忽,令我們與其他人相處時亦愈來愈容易出問題,今期《燭光》想和大家探討如何在令人眼花撩亂、應接不暇的網絡世界中學會愛惜和保護自己。

一個愛惜自己的人首先要有自信,不要常常將自己與其他人比較,更毋須因為看到其他人在網上的短視頻及微短劇鼓吹或反映的所謂潮流而盲目跟風,亦毋須太過介意其他人在社交媒體對自己的評價或回應,特別當許多人仍然以為自己毋須為網上的言行負責而胡說八道的時候。一個愛惜自己的人亦應該學會為自己做明智的決定。例如好好保護自己的私隱;在玩手機遊戲的時候要避免墮入賭博或課金的陷阱;不會被虛擬的世界混淆或取代了現實的生活;更要為自己的未來(包括退休)作好準備……

此外,個人要愛惜自己,教會和基督教機構亦然,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自以為是,以致令教會或機構失信於人、令基督的名蒙羞。「(愛是)不做不合體統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別人的過犯,不為不義而喜樂,只為真理而歡喜」(林前十三5-6《新漢語譯本》)。

教會團體究竟向誰問責?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3/2024

教會團體最終的問責對象是神,在必須作出取捨時只能順從神而不順從人,這是毋庸置疑的,問題是向神問責和向政府及公眾問責,本身往往並無衝突,教會團體作為社會認可、獲得免稅資格的慈善團體,在忠於使命的同時,亦要在市民大眾面前做好的見證,在履行慈善團體的社會責任上不能得過且過。以往有些教會團體強調本身關心的是天國的屬靈事工,因而輕視所謂屬世的行政事務,很多時都不會花心思和時間在這些他們認為次要、甚至不重要的工作,既沒有按照公司註冊處和稅務局的規例辦事,準時及按規定呈報相關的會務和財務資料,呈報時又錯漏百出、甚至胡亂填寫,因而被罰款、甚至失去免稅團體的資格,並給公眾管理不善的印象。

近年由於政府部門的監管較為嚴謹了,因此大家的警覺性亦有所提高,但不幸的是有時雖然只是個別機構出了問題,卻很容易會影響大眾的觀感。今年初正生書院的事件對慈善團體的公信力帶來了很大的衝擊,作為一個需要向政府和公眾問責的免稅團體,其負責人有責任盡快站出來回應,以釋公眾的疑慮,可惜當事人卻一直未有公開交代事件,或解釋當中一些關鍵的疑點,加深了公眾對團體的負面印象。正生的事件從現有的公開資料(主要是警方的指控)來看,有幾點應該成為所有教會團體的鑑戒。

首先,作為一個免稅慈善團體,必須尊重捐款人的意願,以及向捐款人交代其捐款是否用於指定項目,若果已轉往其他項目,事前是否有徵求捐款人的同意?作為慈善團體的負責人必須明白,公眾的支持和信任,不應是建基於團體表達了如何偉大的願景、憑藉個人的魅力或說故事的感染力,而是團體是否言而有信,按照團體成立的目的和對外的宣傳來辦事,向捐款人、支持者和所服侍的群體問責。作為教會團體及其負責人,要建立公眾的支持和信任往往需要一段長時間的努力,但要摧毀卻可在一夜之間,正所謂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其次,作為免稅團體,賬目必須清晰,當中的款項更不應轉往任何董事或同工的私人戶口,以免有瓜田李下之嫌,亦要避免有任何個人利益,所有免稅的慈善團體,有責任公開其核數報告,讓公眾了解機構的財務實況和核數師的評語。對於教會團體來說,有時很容易跌入所謂信任的陷阱,以為很信任某位牧師、總幹事或當會計的弟兄/姊妹,就不應該懷疑對方,若事事要求交代的話,便會令對方覺得不被信任,結果只會令這些被信任的人因為沒有人監察或守望,跌入了不必要的金錢和權力的陷阱,只要一百個或一千個當中有一個因此受不住引誘或者因為辦事糊塗而犯錯,也會火燒連環船,令其他相類似的人和團體的聲譽受牽連。良好的監察制度其實是對有權力的人和團體的保護,教會團體必須建立良好的財務管理,確保如何正確使用募捐和奉獻得來的資金是十分重要的。

此外,社會的需要不斷在轉變,慈善團體與時並進是應該的,但任何轉變亦須顧及法例的要求,以及讓捐款人充份了解,作為基督教慈善機構,我們不能說自己只向上帝負責,上帝自有判斷,因為慈善團體的免稅資格涉及公眾的利益,亦須向公眾問責,否則大家便不應亦毋須向公眾呼籲捐款,只需自己私下祈禱求上帝供應就可以。今次事件令人憂慮的是,事件除了會損害公眾對其他慈善團體的信心之外,更令人擔憂的是政府會以此為藉口,加強對所有慈善機構(包括教會團體)的監管。

當然,按《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教會團體,與所有慈善團體一樣,所做的事都應該按照法例的要求、以及符合成立的宗旨,並且做好有關會務和財務的報告,這也是重要的社會見證,讓人看到教會群體做事光明正大和合情合理,是真正關心鄰舍和社會上不同的群體、以及重視社會的公平和公義的組織應有的表現。今次事件提醒所有教會團體必須加強機構的管理,避免任何個別的董事和主管可以繞過應有的程序,去做一些偏離了機構初衷的事情,亦要增加透明度,向捐款人和公眾問責。

不過,政府的監管只應觸及機構在行政和財務上是否依法辦事,而不應涉及宗教的內涵和機構的使命,更不應要求慈善團體肩負任何政治任務,例如唱好政府或參與聆聽領導人的講話和學習會、出席充撐場面的「俾面派對」等,更不能將是否聽話合作成為是否發出免稅資格的條件,政府必須明白,賦予教會及慈善團體免稅的資格,並不是政府對機構的恩惠,因為許多慈善團體能夠發揮靈活、創新和快速回應社會需要、化解社會矛盾的角色,這在官僚心態和公務員架構之內是難以達成的,慈善團體是政府的伙伴而不是下屬,不應對慈善團體施加一些不必要的限制。

所謂有危亦有機,正生事件雖然令公眾對捐助慈善團體產生了一些疑慮,但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公眾日後要捐款,或弟兄姊妹要奉獻給某機構之前,會更審慎了解其日常工作。作為教會團體只要努力服侍,再將成果客觀地告訴大眾,這是加強彼此關係的一個契機。機構和奉獻者的最理想關係不只是財政上的支持,而是在服務和行動上的參與,但願日後見到的是更多認真了解後才奉獻的有心人,以及言而有信,值得大家支持的機構。

編者序:成長中的障礙賽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2/2024

一代不同一代,當世界的轉變速度愈來愈快,不同世代面對的挑戰差異可以很大,無論是在上世紀70、80年代香港經濟起飛時成長,或是千禧年前後較富裕環境下成長,以至過去幾年在社會運動和疫情陰霾下成長的青少年,所面對的挑戰截然不同,作為父母、老師和導師的,大家的成長經驗恐怕難以成為主要參考。過去幾個月,香港學童自殺的情況令整個社會都震驚和傷心,究竟青少年面對的嚴峻挑戰是甚麼?他們的抗逆力出了甚麼問題?家長、老師和所有關心青少年的社會人士又可以做甚麼?這是大家都十分迫切想探討的。

在美國,一個關注精神健康議題的網站指出,現時青少年經常面對的問題主要是受社交媒體的影響、自我形象低落、外貌遭負評、同儕壓力、欺凌、學業上的挑戰、外在各種壓力、與性相關的危險行為、藥物或賭博的沉溺行為、抑鬱和焦慮等。[1] 就以上各點,本書希望可以幫助各位關心下一代的朋友,了解青少年在成長中所面對的種種障礙,並以合宜的方法和態度協助他們跨越這些障礙。

本書收錄有關沉溺行為的文章,主要是回應青少年沉迷電玩的情況,另外,亦收錄了有關靈性支援的文章,讓家人、朋友可以幫助青少年面對各種衝擊。作為教會群體,我們相信如果青少年能在靈性層面得到餵養,由聖經真理導引他們,便能更堅實的成長,即使面對再混亂的世代,走進了人生低潮,他們也不會失卻盼望。因此,本書的最後一個部份為信仰支援,盼望透過相關文章,回應青少年在靈性方面的需要。盼望本書,能為青少年,以及他們的同行者帶來一點幫助。


[1] LCPC, “12 Common Teen Issues & How to Support,” Choosing Therapy, last modified May 4, 2023, https://www.choosingtherapy.com/teen-issues/.

把握近在眼前的差傳機遇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1/2024

耶穌經常被人批評的是祂喜歡接觸一些主流社會認為身份低下、被人看不起、被人討厭的罪人、甚至人人避之則吉的病人,並且與他們一起吃喝聚會,當大家想起這些故事的時候,自然會想到稅吏、妓女和痲瘋病人等等。不過,若果大家想深一層,耶穌想提醒我們更重要的是不要自以為義、將自己看得比某類人高一等,以及將一些人拒於上帝恩典的大門之外,因為我們根本沒有資格決定誰人可以得救、誰人可以親近上帝、誰可回應上帝的呼召跟隨耶穌。

過去十年的社會運動,雖然激發起不少人對民主自由和公義的渴求,但同樣造就了一些偏激的思想,為了追求美好的目標而採取或容忍一些本來大家不接受的激烈手段,並將責任推卸給另一方,認為對方不仁所以我方可以不義。而更令人憂慮的是由此而來的社會撕裂,不少人由於在社會運動中曾經有過被對手以不同手法(不論是現實或網上)欺凌,心中積壓了無法宣洩的憤怒、甚至有創傷後遺症,已經將與自己不同政見的人完全對立起來,並且腦中不斷浮起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再加上政府這幾年採取不少強硬和專權的手法,更令不少人感到政府得勢不饒人,根本無意修補撕裂,沒有最差、只有更差,要化解雙方的怨恨愈來愈難。令人遺憾的是不少基督徒亦無法倖免,深受這種因政見不同帶來撕裂的社會氛圍影響。

當政見凌駕信仰,其中一個嚴重的問題是我們竟然以為自己有權否定一些與我們政見不同的弟兄姊妹的生命,甚至認為有些人不配獲得救恩。有些弟兄姊妹因為對中央、香港的施政和文化不滿,以至對內地同胞也有很大的抗拒,對服侍新來港人士的熱誠亦有所下降,令人惋惜;即使內地的宗教政策愈來愈緊,傳福音及宗教活動固然限制在教會的四面牆之內,信徒的未成年子女亦不能參與教會的活動(包括主日學),網上的福音信息亦受到嚴密的監控。在科技愈來愈進步的情況下,教會反而要走回頭路,透過中波、短波作電台廣播。不過,當上帝關上了一道門,祂亦很可能同時打開一扇窗,若果我們對同胞的福音工作、對未得之民的差傳工作有負擔,其實今時今日在香港便有大量的機會。

每年除了約有50,000人由內地來港與家人團聚之外,截至11月,2023年透過各項吸納人才措施抵港的人士以及他們的家屬有近15萬,當然,他們還有一些不同的途徑來香港,大家現時在巴士、港鐵和街上經常可以聽到有人在說普通話便可見一斑。就算不用返內地,我們要向同胞傳福音毫不困難。以前有些弟兄姊妹覺得要返內地宣教很困難、也有很多擔憂,但今天機會就在我們面前,希望葉公好龍的故事不會出現在我們的教會,就是大家常常將向同胞傳福音掛在嘴邊,但當同胞真的站在我們面前,我們卻避之則吉!

不過,就算大家有負擔,當前的新移民事工和以前亦有很大的分別,因為受過高等教育來港的專業人士、以及在大學供讀學士、碩士、甚至博士課程的內地學生人數已愈來愈多,以前的新移民以內地來港與家人團聚的婦女及她們的子女為主,因而教她們學習廣東話、融入香港社會、知道有哪些社區支援、以及為她們的子女補習等等的活動可能十分適合,但現在教會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滿足一些受過教育和生活條件較好的知識份子對信仰的好奇,這種好奇不單是頭腦知識上的,更重要的是生命和生活經歷上的見證。而且除了接受他人的服侍,其實他們亦會成為服侍其他新來港人士的最佳人選。對不少本來以中產為主的教會來說,要裝備弟兄姊妹作這方面的服侍是比較容易的,問題是弟兄姊妹是否看到這等待收成的莊稼,以及是否願意為了福音的需要而放下自己的政見和走出自己的安舒區,重新調整傳福音的策略。

我們要以宣教士的心態去面對今時今日的差傳機遇,作為宣教士的當然毋須完全認同當地的政治宗教及文化,例如到回教、佛教、或印度教的國家宣教,並不代表要認同當地的宗教,甚至有可能會違反當地某些限制傳福音的法律,我們不是要蓄意與當地政府對著幹,但要傳福音就要靈巧像蛇,只是謹記要純良著鴿子,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榜樣是要以愛勝過恨、要以善勝惡。我們沒有理由拒絕向我們不熟識、不喜歡、看不起的人傳福音,因為深信耶穌願意與所有被人輕看的人一同坐席,世上亦沒有基督的寶血不能遮蓋的罪人。希望我們不會成為福音書所描述的惡僕,自己被主人免了所有債,卻反過來逼其他欠自己債的人還錢,任何政見都不能凌駕神愛世人的心,作為忠心的管家,我們有責任主動了解身邊的鄰舍有甚麼需要,愈是艱難的歲月,我們愈需要保持單純的心。

無論是只會停留幾年的港漂、或是移民來港的同胞,他們剛到港的頭幾個月,是他們最需要支持、亦最願意接觸新朋友的時候,能夠把握這時機與他們建立關係,是讓他們能夠繼續參與聚會和探索信仰的有效方法,要使萬民作主的門徒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我們作為基督徒的召命。

多倫多萬聖節的涼氣

陸君樂 | 本社前性教育項目主任,曾任記者、懲教、保安、軍人,現職算是「商人」,近年常穿梭港加兩地工作。其後在英國取得刑事司法及保安管理碩士,並完成MBA課程。
09/11/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加拿大

今年萬聖節前數天,加拿大本地新聞已放風:據訪問調查,因通脹及經濟放緩,將會更少家庭於今年萬聖節派糖;而且當晩氣溫嚴寒,亦更少家長「放」小朋友外出「攞糖」。

以前我家都有隨俗「應節」,但約十年前阿媽試過派糖時被一群年輕人「搶糖」,之後便每逢萬聖節都全屋熄燈(代表冇糖派)。不過她仍然十分喜歡萬聖節,因為本地超市每到九月中開始便會售賣特為萬聖節而設計的「派糖裝」零食:一大包/一大箱內藏大量小裝型的糖果、朱古力、薯片。我母親最喜歡的便是這些小巧裝的薯片,每年她都會買兩三箱,但卻是派糖給自己 – 每天開一小包享受,或孫兒過來探她時有零食「氹」他們。

萬聖節本來是歐洲塞爾特人帶有超自然元素的傳統節日。二千多年前糧食供應極不穩定,特別在北方,入冬是十分危險 – 耕種停工了,如果秋收不理想,加上嚴寒天氣、醫療落後,整條村死掉大半人並非奇事。當時他們視10月31日為年終,亦是夏季的最後一天(那時塞爾特人沒有秋天的概念),相信當晚陰間的亡靈會來到陽界滋擾活人,故此當晚搞「營火晚會」來祭祀,並透過變裝來驅邪,萬聖節的習俗便由此而來,說到底是恐懼死亡而演化出來的習俗。

古代人口等同勞動力生產力,村子死了大半人,來年的情況將會更險峻,所以古人用盡方法來趨吉避凶實在無可厚非,但來到20世紀便成了 “Trick or Treat”,北美的中小學甚至會在校內開Halloween舞會。今時今日加拿大,所有大時大節均是商機:情人節賣花、朱古力、燭光晩餐;八月雖然沒有節日,但去到那裡都會看見「開學日大特賣」(Back to School Sales)*;萬聖節賣零食、戲服(costume)、應節裝飾(如放在前院的假棺材);感恩節賣火雞;聖誕節前後則是瘋狂購物,但在強調多元文化的加拿大,近十多年真正的聖誕節主角已甚少見於商場及百貨公司了。

教會雖不贊同慶祝或參與萬聖節(特別是變裝),但多倫多不少教會亦會於萬聖節期間舉辦活動,其一主要目的是讓小朋友不用上街「攞糖」都有得玩,亦藉此機會向信徒解釋為甚麼不應慶祝萬聖節。從信仰的角度來看,萬聖節「水靜河飛」並非壞事,但如文首所言,坊間對萬聖節的參與和反應,很大程度反映了民間真正的經濟狀況。撇除天氣或前數年如疫情等因素,10月31日晚上走出屋外看見十室有半黑,街上只小貓(小朋友)數隻攞糖,筆者亦「不禁倒抽一口涼氣」,擔憂來年的市道。

* 根據小弟的不嚴謹調查,文具最抵賣的地方其實是最少做宣傳的一元店(雖然近年一元店已甚少貨品真的賣一元)。

年輕信徒想紋身……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9/10/2023

在世界各地,紋身的意義以及人們對它的觀感一直在改變。例如最早在北美洲的原住民,認為紋身具備戰勝及保護靈魂的意義,到了18世紀中期,女性原住民會視紋身具有類似針灸的效用,用以紓緩牙痛和關節炎。而早期美國的水手及軍人亦多在身上刻上祝福的字句,希望可以保佑自己從戰場或海上平安歸來,到了19世紀維多利亞時期的美國,紋身成為流行的象徵,二戰後的美國,基於囚禁在集中營的人會被迫紋上編號,導致西方社會曾有一段時間對紋身產生反感。[1]

至於日本,也並非一開始便把有紋身的人定義為有黑社會背景的人,例如早期居住在北海道的原住民阿伊努人,女性會在嘴唇周邊紋身,以此顯示她們的婚姻狀況,以及象徵著成熟和忍痛能力。到了約17至19世紀,從事建築、祭典準備、消防及郵政工作的人,為了顯示自己瀟灑及帥氣,也常會在身上紋身,有僧侶亦會在身上紋上經文,以求加強法力。另一方面,早至720年,罪犯的臉或肩膀亦會紋上標記顯示罪行或懲罰,約在1960年,人們認為紋身與黑社會及犯罪有關聯,不過到了今天,年輕人受到西方文化影響,開始視紋身為一種流行的藝術,並在自己身體喜歡的位置紋上圖案及文字。[2]

從前對紋身有刻板印象的日本,當中的年輕人現在對紋身已不如過往負面,就連香港的年輕人亦愈來愈接受紋身。以往的香港社會也如日本一樣,普遍視有紋身的人有黑社會背景,不好又或不乖,但現在人們一般都接受紋身文化,不再視有紋身的人為壞人,反而會把紋身看為一種藝術及一種潮流。有的年輕人只想把鍾意的圖案紋在身上,有的則希望紋上特別及有紀念意義的圖案或字句。[3] 當社會對紋身的看法愈發接受,這種趨勢亦蔓延至教會年青的一代,不少年輕信徒不是正在考慮紋身,便是已在紋身的路上,教會可以完全漠視這種紋身風氣或年輕信徒的想法嗎?今次「我有話說」訪問了兩位年輕信徒,希望藉著他們的分享,有助牧者們稍為了解年輕信徒如何看待紋身,以至無論教會有何立場,都可以回應到年輕人的需要。

手腕內側紋了一個十字架及一句經文的Alan

Alan(化名)回想在他大學時期,發現大學團契中每10位基督徒中,大約便有一至兩位身上有紋身,而身邊出現的基督徒朋友也愈來愈多人考慮紋身。Alan坦言大概從小二開始,便對「紋身」不陌生,由一開始接觸印度的手繪紋身(Henna Tattoo)、到後來是噴槍紋身及紋身啫喱,可能因此令他從小到大都有想要紋身的慾望,成為了基督徒的他,由正式考慮紋身至付諸行動,便決定要紋上與信仰相關的內容。

Alan幾乎沒有為到基督徒可否紋身而掙扎,但他非常著重紋在身上的東西,對他有何特別意義,他也會考慮教會的看法,雖然在教會中,有一些長輩在他刺上臨時的紋身時略有微言,但他所認識的傳道人,都表示最重要是他有否想清楚,Alan很慎重的挑選了紋身的經文,在此事上他有尋求牧者的意見,最後,他的手腕除了有一個向著自己的十字架,也刻上了“desire gives birth to sin.”這一句來自雅各書一章15節的經文,他認為刻在自己手腕內側,這樣才可以讓紋身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方便提醒自己。Alan不是為要追求紋身藝術或潮流才這樣做,只是想通過一個他認為舒服及鍾意的方式去紀念一些對自己來說很重要的東西,比如信仰,又比如家人。

當初若有牧者反對自己紋身,Alan還會決定紋身嗎?對Alan來說,他花了整整兩至三年的時間去考慮是否紋身,所以這並非一個隨意的決定,因此,他想他還是會選擇紋身,但他亦明白牧者有不同的立場,若然有些牧者認為有紋身的人不能參與講台上的事奉,如敬拜隊,他是可以理解的,但若然連小組組長也不可以做,甚至阻止他參加團契的話,那麼,他有可能轉去其他教會。Alan認為牧者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只要當他們有意見時,願意找他傾談,而不是表現出抗拒的態度,這樣已經很好。Alan不後悔自己紋了身,也沒有覺得不太方便,若然日後找到其他有意義的東西,他相信自己亦會把它們紋上。

很想在自己背上紋上一個大大十字架的John

與Alan不同,John(化名)並非一開始便接受信徒紋身,不過,隨著社會對紋身有所改觀,加上John後來認真地從信仰角度去思考紋身這課題,令他開始接受信徒紋身。對他來說,基督徒紋身並非與信仰抗衡,可能有些人會引用利未記十九章28節「不可為死人的緣故,割傷你們的身體,也不可在你們的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新譯本》)去反對紋身,但John認為不可以單純地把經文視作條文,應該看《聖經》的精神是甚麼。就如耶穌也打破當時的「傳統」,在安息日治病,如果紋身可以讓人在信仰上有更多提醒,豈不是讓人更「屬靈」嗎?另外,他提到以往有沙漠教父長時間舉手祈禱,他們看似用一些苦待自己或傷害自己的方式去表達信仰,紋身或許可以成為另一種幫助他謹記信仰非常重要的方法,以及讓他知道他是要從世界分別出來的——分別為聖,John重視的是紋身達到的效果而不是紋身本身。

當然,紋身可否讓人謹記信仰,在於紋身的內容。John提到自己中學畢業時很投入教會,當時,他想在背上紋上一個很大的斜放的十字架,提醒自己不可以離開信仰,因為世事難料,連自己都不能擔保,自己會否有一天不想再跟從基督,但只要紋上一個大大的十字架,他認為如果有一日他出現了「離教」的念頭時,至少有一個大大的十字架可以提醒自己。就如從考慮離婚到正式簽字,過程中仍有不少機會挽回,對他而言,紋在身上的印記或許可以給他一次「被挽回」機會。有如此想法,是因為當初帶他返教會,鼓勵他要參加崇拜的那位中學同學,已經離開了信仰。

對John而言,紋身的意義除了讓他謹記信仰,也能表達他是基督徒這身份。他認為要紋身,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考慮過不同的後果才好採取行動,即使現代的科技先進,可以輕易去除紋身,但他卻感到,一旦紋上便是一生一世的事。他不是為了裝飾,或純粹想突出自己而紋身,John並不打算在身體當眼地方紋身,以免影響事奉。他也坦言,若然所屬教會,整體的氛圍反對紋身,他也不會為了紋身而離開教會,他不會視紋身是生命中非做不可的事情,既然弟兄姊妹分享著彼此的信仰生活,他亦會考量其他人的意見,他認為每間教會都有自己的規矩,就如每間學校都有自己的校規一樣,若然環境不許可,他便不會做。

與Alan一樣,John有詢問過牧者有關紋身的事情,他的牧者支持他紋身,不過,他身上迄今並沒有任何紋身,不是怕痛,而是他恐怕隨著年日過去,自己的身形有所改變,身上的紋身也會出現變化。

不需要視信徒紋身是「離經背道」

一個有紋身的Alan,一個未有紋身的John,透過他們的回應不難發現,他們兩人均不是一時興起想著要紋身,而是經過深思熟慮,他們對信仰都非常認真,並且希望在身體上紋上對他們最重要的東西。雖然他們的聲音不足以代表所有想要紋身的信徒,亦不排除有信徒只為了趕潮流,追求紋身藝術等其他原因才選擇去紋身,但Alan和John某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希望藉著紋身,提醒自己堅守信仰的信徒。

或許有人認為信徒並不需要,也不必藉著紋身去提醒自己,有這種想法的人沒有錯,然而,現實中有不少年輕信徒接受紋身,他們也很想藉此去表達或紀念對自己來說很重要的事情,其實除了信徒紋身,也有紋了身的神學生,外國亦有牧者(如Joyce Meyer)紋了身,將來在教會中或會有更多紋了身的信徒及牧者,教會由不同的群體組成,每個人對於紋身都有不同的看法,即使今日教牧同工覺得毋須與弟兄姊妹討論,但只要大勢一到,這可能成為教會將來不能逃避的課題之一。

無論如何,彼此保持溝通非常重要,教會可以有自己的立場,但先聆聽弟兄姊妹的故事,了解紋身及其圖案或字句對他們的意義,以及他們紋身的內容,比單單用一節經文否定他們的行為來得好。


[1] 潘柏翰等著:〈【美日中俄泰刺青簡史】從罪行到流行,黑道、阿宅與巨星的共同選擇〉,關鍵評論,2018年9月23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subculture-tattoo/100686(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6日)。

[2] 潘柏翰等著:〈【美日中俄泰刺青簡史】從罪行到流行,黑道、阿宅與巨星的共同選擇〉;sakowako.yum:〈連紋身貼紙也不能泡湯?!關於日本刺青的冷知識〉,tsunagu Japan,2023年2月16日,網站:https://www.tsunagujapan.com/zh-hant/17-facts-you-probably-didnt-know-about-tattoos-in-japan/(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6日);Lucy Dayman:〈從罪刑、禁令到流行 日本刺青文化知多少?〉,tsunagu Japan,2020年2月5日,網站:https://www.tsunagujapan.com/zh-hant/all-you-need-to-know-about-tattoos-in-japan/(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6日)。

[3] TattooSays紋身說:〈首次街訪|香港很多人紋身嗎?紋身年輕化?甚麼風格最受歡迎?紋身就是壞人?探討香港人對紋身的看法〉,YouTube,2023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dcdpLMwqKY(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6日);Jocelyn Wong, “Inking differently: are Hong Kong people’s attitudes to tattoos changing?” SCMP Young Post,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 2015, https://www.scmp.com/yp/discover/advice/personal-development/article/3054841/inking-differently-are-hong-kong-peoples.

按著誰的形象做人?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3

這是個講求自我,不喜歡跟隨所謂傳統,抗拒家長和家族影響的年代,不過,現實是大家是否真的愈來愈有個性?還是我們表面上擺脫了舊一套的影響,卻不自覺地受新一套的影響呢?大家以為自己是個自由人,但原來骨子裡卻是換湯不換藥,有許多令我們深受吸引的形象,可能是人、可能是生活的模式都在影響著我們的日常習慣、以及對身材、樣貌、衣著、打扮、甚至是非對錯的觀念。今期《燭光》嘗試從一些年青一代喜歡的事物,如cosplay、抖音以及歷久不衰的芭比等,剖析背後的現象和影響。

當然,影響不一定是負面的,重點在於我們如何去吸收,以及在有限的時間和資源之下,如何作出明智的選擇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些操練紀律的制服團隊,對於缺乏自律能力、容易受環境和潮流影響的一代來說,可以是一個不同的選擇,而當我們作出選擇之後,我們的形象也很有可能逐漸在改變。人要變、機構也要變,作為教會群體,如何將我們的信念不是單單用口宣揚,而是努力在機構的文化和處事原則中表達出來十分重要,我們所相信的如果自己都不行出來,又如何有說服力呢?神是按著祂的形象造人,問題是我們究竟是按著誰的形象做人呢?我們的行事為人,又有誰的樣式呢?

人在機構,身不由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3

投身機構的事奉接近四分之一個世紀,由於之前在學校和電視台工作過,又做過公務員,對不同的工作文化都有涉獵,因此,在機構的管治文化方面,一直希望做到既有基督教機構的事奉精神,亦有私人機構的工作效率,以及公務員的操守和紀律,個人深信這是基督教機構應有的見證,以及向神向人問責,以下幾項是多年以來個人的實踐和反思。

首先,我相信機構就是教會,就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因此,機構同工之間也是一種團契的關係,我們不只是同事,也是團友,可以彼此分享、分擔、代禱、守望和牧養,我們不是各自為政,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就可以,而是要視其他同工為肢體,有需要的時候願意為其他同工多走一步。因此,同工會、早會、退修等等對建立同工之間的團契關係都是必須的,以為只要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便等如稱職的同工的話,其實是未明白自己作為機構同工與其他私人機構僱員的分別,若果抗拒與同工建立弟兄姊妹的關係,不願並肩為機構的異象努力的話,何必加入機構事奉?感恩的是,多年以來,不少同工雖然已經離職,但仍然可以保持聯繫,因為我們不只是同事,也是團友。

此外,在機構內沒有所謂屬靈或屬世事工的區別,所有機構作為免稅慈善團體應遵守的公司和稅務條例、建築物和勞工法例,機構都需要嚴格遵守,機構並不是甚麼都只講愛心、講關係的地方,機構同工必須有向神、向機構、向服侍對象和奉獻者問責的精神,努力做得更好以討神的喜悅,以得過且過的心態去事奉,只會羞辱主名,若果機構因為想慳錢、貪方便、或者辦事馬虎而違反了一般公司皆應遵守的法例,如何能在社會上作鹽作光呢?有些同工的表現未能符合其工作職位的要求,經過多次勸喻和給予機會仍未能有效改善,離職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機構並非只講愛心而不理會表現的地方,其實,一個不適合的人在不適合的崗位,對雙方皆沒有好處,一個同工與其在一個不適合的崗位蹉跎歲月,倒不如及早認真再思及探索自己的恩賜和召命,感恩的是過去一些同工雖然被勸退,但大家仍然能夠維持良好的關係。

另一方面,由於我們的信仰重視家庭,因此,在機構實行家庭友善政策是理所當然的,若有同工因為需要照顧家人,例如接送子女上學、陪同家人覆診等等,只要不影響已應承或必須的工作,皆可以安排彈性上班、調動返工時間或請假。而同事在返放工或午膳的安排,為了避開人流最多的時段,亦可以彈性地改動,只要同事在工作時間盡心盡力,亦沒有必須趕死線的工作在手,準時放工是合情合理的事,一直以來我都不鼓勵同事超時工作,大家早點回家陪伴家人更好,當與家人的關係和諧,心情愉快,事奉亦會事半功倍。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相信不少教會和機構的負責人都不會(亦不敢)反對,但大家心目中的工價可能有很大的差別,一直以來,不少教會傳道和機構同工的薪酬都是偏低的,似乎參與全職事奉就理所當然地應有此心理準備。若果教會或機構沒有足夠的能力,未能付出較高的薪酬,相信大家都會理解和接受,因為參與機構的同工理應異象先行,亦憑信心踏上事奉的道路,問題是有些機構明明有能力,卻沒有適當地增加同工的薪酬福利便說不過去。其實不少同工都要養家,有些上有高堂、下有子女,在香港要供樓或應付租金絕不容易,醫療和教育的支出可以十分驚人,基本的娛樂和消費等開支小數亦怕長計,機構同工的薪酬不應與實際的生活指數和外間類似的工作有太大的差異。

一些年青同工剛畢業時仍然有空間可以一無掛慮,但當成家立室,甚至要養兒育女時就會吃不消。對於有心志全職事奉的人來說,自己要作出犧牲早已有心理準備,但要令家人(特別是子女)犧牲卻容易會有歉意。一直以來,我都願意努力為同工爭取一個較合理的薪酬,讓他們毋須為基本的生活煩惱。此外,購買醫療保險和提供較高的僱主強積金供款比率亦可以協助同工應付不時之需,以及在退休後有多一點積蓄。在平均壽命愈來愈高,醫療及住屋開支愈來愈昂貴的年代,為員工退休後的基本保障多行一步,是所有聲稱重視人的價值、講求愛心的機構應有的表現,但願所有機構都成為有責任感和遠見,以人為本的群體。

最後,作為信仰的群體,機構應該有更廣闊的國度觀,不要只將眼光放在自己的機構,和將自己的機構看得太重要,我們與眾堂會和機構其實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更多的合作和分享,其實是善用神供給我們資源的好方法,機構要發展事工有許多方法,不一定每次都要聘請新的同工,建立新的部門,而是可以更多與其他有相同異象和負擔的個人、機構和堂會合作,靈活使用資源,這並不會加重機構的負擔,也是機構負責人作為一個好管家應有的胸襟和態度。我們雖然人在機構,各方面的資源可能都很有限,但我們絕對不是身不由己的。

當勸善懲惡成為了政府部門的工作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3/08/2023

一個地方,嚴謹到連音樂也要禁播,你想到是哪個國度?

說的不是香港。繼1990年代執政後,2021年回朝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權,最初聲稱會有新的「開明政治」,不會重用以往的高壓手段。但事實證明,並非如此。據新一輪國際新聞報道指出,塔利班認為現代流行音樂會導致「道德敗壞」,「讓年輕人誤入歧途」,所以開始在各大城鄉舉辦「禁歌」集會,並焚燒樂器。網絡新聞的圖片顯示,在一場於赫拉特省發動的群眾集會活動中,塔利班官員將吉他、風琴和手鼓,以及音箱和揚聲器等價值數千美元的樂器付之一炬,其中許多樂器物品其實就是在該省的婚禮場所沒收的。現在,如果你在阿富汗的公共場合播放音樂,甚至只是在自己的汽車行駛時播放音樂,都有可能會被道德警察截停並處罰。

其實這只是塔利班回歸後帶來眾多禁制的其中之一:1990年代塔利班第一次在阿富汗掌權期間,所有形式的音樂就曾經被禁止在社交聚會、電視和廣播中播放。自2021年塔利班再次掌權以來,他們對民眾實施了許多限制措施,包括禁止女性獨自長途旅行,禁止10歲以上女生上學,又禁止女性進入健身房和公園。7月,塔利班還關閉了該國所有的美髮和美容院。

但塔利班政權是如何定出「誰善誰惡」,可以批准甚麼?要禁甚麼?原來在他們的政權架構中有一個特別的部門,叫「勸善懲惡部」,專門掌管民眾的意識形態,宗教信仰的敬虔和忠誠。這個特別部門,源於他們的信仰背景(塔利班一詞,原是指回教中的「神學士」,他們有點像新約聖經中的「文士」與「拉比」),崇尚實行真正,純淨的信仰,在他們掌權之前的八、九十年代,一直與塔利班組織有著密切關係的沙特阿拉伯,也有成立類似的「勸善懲惡協會」。

或許這樣的「勸善懲惡協會」,原意真的是為「勸善」,但可悲的是,實行下來,往往只為「懲惡」:而他們所認定的惡,已經是到了無奇不有的地步,最初還是關於宗教和「大是大非」行為的,例如禁止巫術和美式髮型,或是強制民眾參加祈禱等。但久而久之,當去到「無事可管」之後,「勸善懲惡」就會去到無奇不有的地步:例如要求男性不得修剪鬍鬚,或是在街頭公開鞭打沒有男性親屬陪同、獨自行走的婦女等,情況和某些地方沒有犯法亦一樣會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是否驚人地相似呢?

說到禁止音樂,在新香港管治之下,《願榮光歸香港》一曲,也被認定為「禁歌」。政府聲稱因為這歌曲被多次誤播,令人誤以為是「國歌」,於是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當然,除了在法律層面,還要有國安元素,筆者都不適宜在此討論事件。反而我感興趣的是,要完全禁制一首歌,香港試過嗎?真的可行嗎?

還記得2021年有學校曾在學生音樂比賽中禁止參賽者唱《銀河修理員》嗎?結果反而令這首歌曲引來更大關注,大家紛紛下載,比以前更加細味歌詞,禁歌變成了大熱歌曲!而其實自香港開埠以來,在英國殖民政府時期,絕少審查歌曲內容,就是最黑暗的三年零八個月日治時期,就算日軍對表演的歌曲不滿,日本酒店也只是貼上「唱抗日歌,少芳坐牢,印者派者亦然」單張警告,草草了事。

環看世界,禁歌的事的確曾發生過。例如在英國也曾有禁歌風波:因為怕人人學樂隊結他手唱唱吓歌擲爛結他,而被禁播、樂隊The Who的歌曲My Generation;又或是怕被人說成歧視他人(但到頭來是杞人憂天)而被禁播、Bobby ‘Boris’ Pickett的歌曲Monster Mash,以至不少香港人都熟識的David Bowie,他的Space Oddity及其他歌手的歌曲,都曾有被禁的遭遇。不過,這些所謂「禁歌」,都只是BBC管理層的決定,而從沒鬧上法庭,而且每首禁歌,被禁之後的情況都是一樣:正因為遭禁播,反而引起公眾更大興趣,「你唔俾,我偏要聽」,結果禁歌都變成了大熱歌,首首都變成經典。明明是想將一首歌曲禁播,卻將歌曲變成了各大音樂平台下載榜首,阻止不成,反而變成推手!

對於《願榮光歸香港》一曲,律政司於6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在網上和其他平台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在其入稟狀中,律政司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任何人發佈歌曲、歌詞等,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將其混淆成特區國歌,或指向香港為一個擁有自身國歌的獨立國家(入稟狀中更附上32條YouTube影片,要求相關人士停止傳播)。法庭結果拒絕了政府的申請,而律政司隨即申請上訴,就大部份理據法院批出上訴許可。預料相關過程還會持續下去,按現在的形勢,大家不難預計最終禁制令也有很大機會會通過實行。

禁制令(Injunction)主要是法庭判令要求當事人或不特定人,停止去開始或禁止某種行為,從而防止特定損害發生。大家常見到禁制令的實施,如在離婚訴訟中法庭對雙方財產、行為的判令,另外還有人身保護令,或是一些現存法律還未完善情況下的臨時指令與措施等。

可是,自2014年雨傘運動開始,就漸漸多了由親政府組織,甚或由政府本身申請的禁制令,範圍廣泛,時效更會不著邊際(舉例來說,在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政府於高院申請了針對地鐵車站,以至整個機場的「臨時」禁制令,直到2023年的今天,這些禁制令應該仍然有效),效果成疑(理論上,機場的禁制令列明,禁止任何人士在機場出席或參與機管局指定地方以外舉行的任何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如此說法,到機場迎接明星已經觸犯了禁制令,但有誰會理會呢?)。

而今次政府要求法庭頒令禁播《願榮光》,主要是因在海外舉行的體育賽事中誤將此歌當作「香港國歌」,但諷刺的是,自政府申請禁制令後,不同版本的《願榮光》歌曲「重登」iTunes歌曲流行榜的前列位置,反令歌曲被更多人收聽下載,反宣傳效果實在強大。

當一個地方,這樣又罰,那樣又不對,還會有生活,有創意可言嗎?無創意,哪會有生意?一潭死水,結果如何,實在可以想像。

明光社

社會不安,這個你我早已知?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0/07/2023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在6月舉辦了「婚離從來不易——教會能否成為同行者?」週年研討會,嘗試與教會一起探索離婚,再婚的問題。其實家庭正是社會的縮影,而這些年間,在香港社會日子也真的一點都不好過。遠自 2019年社會運動所帶來的撕裂,到之後疫情帶來的深度創傷,再加上各樣的政治壓力,香港人,您還好嗎?

答案顯然是不好的。

近一兩年,香港社會出現了幾個「新名詞」:「國際大刀會」和「街頭MMA」。以往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華洋共處,中西文化合璧,「國際大都會」一向讓不少港人引以為傲。但自從 2019年,經歷了「反修例」社運及疫情以後,社會氣氛完全被改變。不少人也覺得,香港人比以往躁動,日常生活磨擦更見火爆,因小事初則口角,繼而動武(這就變成了街頭MMA:MMA 原是指「綜合格鬥」,Mixed Martial Arts,是搏擊運動的一種,而並不是指街頭打鬥的意思),甚至在一些打鬥中真的動用武器(網民以說笑形式,將原來的國際大都會,改成國際大「刀」會,實在不無諷刺),彷彿街頭動武變成了生活日常。

而近期更發生「無差別傷人事件」,當中更揭示了社會缺乏給予弱勢群體資源,長期支援和照顧不足——本港早前曾於一週內連接發生隨機斬人和倫常命案,兩單血案,合共奪去五條人命,而不幸的是,其中一宗案件的疑兇有精神病紀錄。事件暴露了原來香港精神病患者嚴重缺乏支援,醫管局現時只有385名精神科醫生,醫生與患者比例低至1:761,人手嚴重短缺程度是連半世紀前、已過時的指標都追不上。[1] 另一方面,社工日益流失,但要處理的精神病患者個案卻不斷增加,現時一位社工可能需要支援約40個以上的患者,相對外國多出一倍。

諷刺的是,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在去年9月發佈2021/22年人類發展報告。在全球指數連續第二年下降的情況下,香港在人類發展指數排行方面卻得到0.952分(由0-1計算,以1分為滿分),排第4位,教育和生活水平均位居世界前列,屬於「極高人類發展水平」,僅次於瑞士、挪威和冰島。[2] 為何香港明明有著驕人的國民收入,人均壽命長,和教育成就,近來卻成為了悲傷無望,經常見血的都市?

其實,只要多找一些有關社會發展的調查數據,不難找出問題所在。例如計算社會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Gini Coefficient),香港自千禧年後,系數數值愈見增高,由2006 年的 0.533 上升至 2016 年的 0.539,是 45 年來的最高值。即使在計算除稅後及福利轉移後住戶收入的堅尼系數稍為下跌至 0.473,參考樂施會教材中的資料,情況仍是較主要已發展經濟體為差,如美國為0.391、新加坡為0.356、日本為0.330。[3] 事實上,有研究指出,當堅尼系數達 0.4 時已需要正視所帶來的社會不安與動盪,香港堅尼系數高達0.5以上(即使計算除稅後及福利轉移後住戶收入的堅尼系數仍高達0.473),社會不穩,早已有跡可尋。[4]

而多年以來香港發展帶來的問題,可在「社會發展指數」清楚呈現出來。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於1999年制訂「香港社會發展指數(Social Development Index, SDI)」,集合本地及外國專家為香港建構一套客觀、科學化的指標系統,透過收集及整理官方統計數據,追蹤本地的社會發展進程及評估本港整體社會和經濟的需要。每兩年發表一次的社會發展指數,研究團隊會將最新的指數跟1991年的基準年指數(該年指數為100)作比較,以此了解社會發展趨勢。2018年的社會發展指數為227,較2016年高出21點,顯示整體社會發展錄得增長。[5]

可是在整體數字下,不同領域中的指數差距巨大,充份顯示出社會發展失衡,問題極為嚴重。在2018年的分類指數中,「家庭團結」及「房屋」兩個領域更是比基準年(即1991年)更差、持續處於負數,發展嚴重倒退(附表)。事實上,「家庭團結」指數由1998至2018年這二十多年來,一直處於負數;而「房屋」指數則自2002年開始下滑,2010年跌至負數,往後急劇倒退,2018年更成為社會發展指數中表現最差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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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眾所周知,房屋問題已成為本地貧窮的主要和結構性因素,更形成了無可挽救的惡性循環:樓價租金上升,家庭生活空間卻縮窄,結婚門檻不斷提高,亦令市民難以組織家庭,就算能完婚,低收入人士亦要面對住屋和生活基本開支持續上升,就算他們能負擔起沉重的房屋支出,住房面積、質素仍會影響生活,構成生活壓力,誘發家庭成員產生負面情緒。另一方面,貧窮問題亦不利於「家庭團結」,增加引發家庭危機的風險,而若情況導致露宿人口增加,或是家庭離異、虐兒等,社會也缺乏可負擔房屋為這些家庭成員提供出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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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眼前社會只顧經濟發展,推動一樣又一樣的「新發展」,數字固然亮麗,但造成社會不公,社會上流的機會減少,貧富不均等問題亦日益加劇。「婚離」只是顯現社會問題中比較輕微的一小部份,更多隱藏的問題,如家暴,精神壓力,社會冷感,對前景失望和不滿等,就像一個又一個隱形的計時炸彈,可能在未知的時候,因不知的原因爆發。以往,社會還有不同的「安全閥」,如言論自由,民主投票制度等,可供市民表達意見,讓市民「消消氣」。可是在香港及中國政治以「國安」為名,持續實施高壓管治下,香港市民連「鬧政府」(其實這在西方社會,甚至國內一些地方都十分普遍)這個可供發洩的渠道都沒有了,社會不安,隨時爆發,這個你我早已知?只怕主事官員,以為攪個「開心香港」就能解決問題,然後笑說不介意。


[1]  林穎嫺:〈港精神科醫生數目未達50年前指標一半 思覺失調患者診症僅5分鐘〉,《香港01》,2023年6月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article/905685?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2] 指數值根據出生時的平均壽命、受教育年限(包括平均受教育年限和預期受教育年限)、人均國民總收入三項指標計算出。陳曉寧:〈2022人類發展指數:香港排第4名穩贏新加坡 台灣升至19超日韓〉,《香港01》,2022年10月1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台灣新聞/826029/2022人類發展指數-香港排第4名穩贏新加坡-台灣升至19超日韓?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3] 堅尼系數是20世紀初意大利學者堅尼以一國或一個地區的市民年收入分配公平程度所作的指標,堅尼系數是以比例數值在0和1之間表達。堅尼系數愈小,年收入分配愈平均;堅尼系數愈大,年收入分配愈不平均。參:〈樂施會教材套:《香港的貧富差距》〉,樂施會,網站:https://www.oxfam.org.hk/tc/f/what_we_do/27933/87870/oxfam_inequality_teaching_kit.pdf

[4] Yong Tao, Xiangjun Wu, Changshuai Li, “Rawls’ fairness, income distribution and alarming level of Gini coefficient,” Economics Discussion papers, No. 2017–67 (2017).

[5] 社聯的香港社會發展指數涵蓋14個發展領域,包括經濟、政治參與、人身安全等,並分析五組社群的發展:婦女、低收入人士、兒童、青年及長者。參:〈香港社會發展指數2020〉,香港社會服務聯會,2020年12月23日,網站:https://www.hkcss.org.hk/香港社會發展指數2020/

[6] 〈香港社會發展指數2020〉。

同行比指引更重要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7/2023

這是個指引氾濫的年代,如要入職有規模或有多年歷史的機構,上班第一天就要看厚厚的員工須知,加入公務員或教師行列的話就更加是墮入無盡指引的深淵,若果不詳細閱讀,銘記於心,萬一誤搭學生肩膊,說了一句花名,可能亦會在這個事無大小都喜歡投訴的社會氛圍下,要作沒完沒了的解釋。當然,指引的出現,往往是由於有一些案例出現,為免大家重蹈覆轍而事先作出提醒,這些提醒本來沒有問題,但當提醒變得僵化,以及成為免責卸責的護身符時才是問題。

作為家長的其實在生活上自然有不少的忠告想給子女,問題是當忠告變成囉嗦便容易適得其反,失去了提醒的作用。在教養孩子時,父母在學業、上網習慣、以至性教育和戀愛拍拖等事情上,其實是最佳的同行者,透過以身作則、日常交談、以及一些家庭活動的安排,再配合簡單清晰的指引或規矩,潛移默化,子女可能更容易受落。

對於成年人來說,我們活在一個變動得太急速的年代,AI的發展令人喘不過氣來,當大家還未消化新產品的現有功能時,新的功能便已推出,而且效果幾可亂真,令人無所適從。另一方面,教會在日趨嚴峻的社會及宗教政策之下,要在不犯法也可能被指危害國家安全的新香港守住本身的異象與使命,就必須多點智慧和勇氣,繼續用愛心說誠實話,我們看不透世情,只能轉眼看著耶穌,學習與耶穌同行,在真假難辨的世代中努力做個真誠的人。

在獵巫年代更要維護言論自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7/2023
明光社

香港的言論自由面對愈來愈大的威脅,而要衡量一個地方是否有基本的言論自由,最簡單的方法是要看看市民能否在毋須恐懼和擔憂的情況下,和平地表達個人感受和意見,「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特別是與政府或當時社會氣氛和主流意見不同的看法。很不幸,香港已進入了捕風捉影的獵巫年代,只要一首歌曲、一支蠟燭、一組數字、一件衣服、一句口號,隨時都有機會惹來官司訴訟。在公開場合、社交平台、甚至私人聚會提起某個日子、某些人名,就算從來沒有法例和案例指出有甚麼問題,卻只因為某個官員疾言厲色提示大家小心不要觸及國安法,市民大眾便要立即「斬腳趾避沙蟲」!情況和中國封建年代殘酷的文字獄,以及中世紀歐洲大張旗鼓處決所謂女巫如出一轍。

文字獄和獵巫行動最可怕的地方,在於有一大批為了逢迎上意、打擊異己、找機會上位的庸官酷吏,飽讀詩書深明法典的斯文敗類,為求自保先下手為強的既得利益者,以及喜歡吃人血饅頭、容易受人煽動的無知百姓,在喜歡捕風捉影、抗拒異見聲音、缺乏幽默感、容不下批評諷刺的社會氣氛之下愈來愈神經過敏,起初只是殺雞警猴,或者公報私仇,久而久之習慣了以殺人來向在上位的表示忠誠,最後便大開殺戒。

而更可怕的是這一切都是以崇高的理念,高呼忠君愛國、甚至以神之名而將一些殘害他人、濫殺無辜的事合理化,目標就是要將一切批評和反對聲音消滅於萌芽階段,要所有臣民人人自危,絕對不敢對當權者稍有異心,連稍為不合作的軟對抗也不敢,乖乖的成為奴才,並且互相監控和舉報,成為幫凶。

近來,香港的公共圖書館不斷主動將一些知名的異見人士的著作或涉及敏感話題的書籍下架,就是惡劣的揣摩上意,矯枉過正的行為,許多書籍及其作者根本從未觸犯任何法例,不少書籍在過去幾十年一直可以公開發售,以及放在公共圖書館的架上,現在卻在無任何理據的情況下「被消失」,是將香港倒退至一些民智未開的極權專制國家的水平。政府有責任向市民清楚交代,圖書館職員憑甚麼理據剝奪市民大眾閱讀這些書籍的權利?有關書籍違反了甚麼法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版權條例》?還是莫須有的罪名?究竟他們是高高在上要決定市民可以看甚麼書的「人民准許閱讀名單審查委員會」?還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究竟市民可以看甚麼書是由政府還是人民自己決定?   

一直以來香港崇尚法治精神,在普通法的精神下,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事,市民大眾都可以放心去講去做,只要不涉及誹謗,批評官員權貴的言行和施政是毋須擔驚受怕的。但過去幾年已出現嚴重的人治傾向,例如官員可以毋須透過法官的裁決,直接DQ一些候選人;一些口號、歌曲、新聞報道,可以透過主控的想像和所謂專家證人,將本來有很多可能性的明喻暗喻、弦外之音的解讀方式歸納為只有一個,疑點利益歸於控方,然後一槌定音,日後所有人都只能以這方式去解讀,以法律之名扼殺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

此外,圖書館的職員可以任意將一些被認為敏感的書籍下架;表演場地可以毋須解釋便取消一些異見人士的訂場申請;執法人員隨意拆除一些店舖的裝飾、截查及扣留打算採訪的記者;更嚴重的是一些酒樓會所戲院亦在有形無形壓力之下,以「有殺錯、無放過」的心態,對待所有可能有爭議的團體、個人、歌曲和電影等等,都反映著社會的變化。最令人心痛的是一些本來不合理的情況,當大家習慣了之後,漸漸卻變成了「正常」的情況,甚至愈來愈多人願意為這些情況塗脂抹粉,大家可能忘記了,當獵巫之風合理化的時候,所有不聽話、不受歡迎的人也有可能被扣上女巫的大帽子,當主要矛盾被清除之後,次要矛盾就會變成主要矛盾。

而更大的影響是當一些機構、堂會或個人因為懼怕觸及看不到的紅線而事事自我設限,自我審查,不但自己不敢表達意見,當看到其他人表達意見時也會感到恐慌,擔心自己會被牽連在內,於是明示暗示大家收聲,甚至將溫和地表達不同意見的人也視為激進份子、害群之馬,千方百計要對方識時務、曲意逢迎當權者。其實,要群眾成為不敢表達不同意見的順民,根本毋須統治者立法禁止,只要大家習慣了戰戰兢兢地揣摩及迎合在上位者的心意,自然就會出現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現象。

下架之害,猶如焚書;寒蟬效應,等同自閹。但要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維護市民大眾的基本權利,伸張正義,不能寄望遇到青天大老爺,更不要妄想聖君的出現,而是要每個人都願意站出來捍衛本身的基本權利,市民可以看甚麼書、說甚麼話、悼念甚麼人,應該自己當家作主,當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時候,不要自己嚇自己,亦不要恐嚇敢於和平理性非暴力地表達意見的人。作為基督徒,我們的卑微願望,只是希望所有教牧和領袖能夠成為榜樣,「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平衡生活與青少年精神健康的關係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1/06/2023

「你要謹守你的心,超過保衛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心而出。」箴言第四章23節《環球聖經譯本》

青少年精神健康一直被受關注,因為他們在成長中面對不少的轉變和壓力。本年5月,由醫務衞生局醫療衞生研究基金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的一項有關青年精神健康調查的報告指出,受訪的3,440名介乎15至24歲青少年在2019年5月至2022年7月受訪期內,有近17%曾出現至少一種精神疾病;19.4%出現自殺念頭;5%有自殺計劃;1.5%曾企圖自殺[1],調查結果令人憂慮。為此,筆者專訪了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副總監、精神科醫生廖廣申分享對於這情況的看法及建議。

壓力成因
廖醫生認為環境改變這個因素會對任何人產生壓力,研究時期發生的社會事件和新冠疫情便是兩重大關鍵事件,對各個年齡層的生活、習慣、求學安排等,都造成影響。他認為研究的數字比率高,其中一個原因是香港作為現代都市,有著高壓力的教育制度:緊張的學習環境、很多考試和要學習的學科等等;可以解釋到香港學生的學業壓力和考試壓力十分巨大的原因。這樣,可能導致很多人出現情緒和精神問題。

報告指出,青少年患抑鬱症最普遍,有13.7%。廖醫生指出,患上抑鬱症的成因很多,如性格、生理因素和環境因素都有影響,與青少年有沒有接觸毒品、酒精等也有關。他說:「環境因素和壓力感是重要因素,而這報告反映青少年的學業是主要的壓力來源(佔42.8%)。」他建議不要為這個年齡層的青少年添加不必要的壓力。他更指出,臨床見過很多病例,讀書成績很好,是名校高材生,進入了著名大學;最後因為抑鬱症而完成不到學業,或要接受精神科治療、服用藥物及接受心理輔導。此外,報告亦指出了四大風險因素:個人心態、家庭空間、數碼生活及逆境轉化。廖醫生為我們逐一解說。

個人心態——「完美主義、執著、『唔輸得』的心態是高危因素。」廖醫生認為「個人心態」很重要,但每個人的心理質素不同,如果對自己要求很高,就會很容易自責和內疚;也有人很容易有放棄念頭、很消極、悲觀;性格較負面,面對不到問題,令壓力積聚或把壓力放大。

每個孩子的性格不同,作為家長、青少年工作者便要留意他們的心理、思想,和他們多溝通,循序漸進地給予鼓勵,並教導他們如何面對逆境。

家庭空間——實質空間與心理空間,「關於家庭空間,不單指有沒有地方好好休息、做功課?」廖醫生認為坊間常說社會低下階層或貧困家庭的壓力、情緒問題較多,但不代表中産或富庶家庭就沒有抑鬱症。他見過不少學生有很好的家庭背景,父母是專業人士,栽培資源很充足,亦出現抑鬱、自殺問題。原因可能是和父母相處時間或溝通不足,亦可能是父母對他們的要求過高,構成不必要的壓力。

他認為要留意家裡有沒有自由度,要營造一個平台讓孩子可以去和父母溝通,給他們願意和家人表達或商討的分享環境。「不要等到青年人覺得完全沒有信心或已經覺得很恐懼,不敢和家長商量,覺得再沒有人明白、關心他們,白白讓他們走向絕路──自殺。」

數碼生活——電子產品霸佔我們很多時間,減少了社交生活、運動和休息的時間。廖醫生見過很多青少年抑鬱個案是因為沉迷電子產品、手機。他指出,這情況比沉溺酒精、毒品、吸煙還普遍。他建議青少年每天用最多兩小時在電子產品上,但做功課、溫習、蒐集資料等須用電腦,所以有「灰色地帶」。他認為讓孩子從小養成自律是十分重要,家長亦要管理他們如何使用電子產品,和留意孩子有沒有網上沉溺。他坦言,這對家長來說,是不易的課題。

逆境轉化——正向思想、面對逆境的能力,以及與家人保持良好的關係和溝通習慣是十分重要。「小孩子如能自小培養正向思維,家長的追求不只是學業成就、知識多寡,而是態度,例如有責任心、堅毅不屈的心態、樂觀思想、不怕失敗、不斷努力的態度,有自制能力和管理時間的能力等。」廖醫生表示孩子的「解難能力」很重要:「解難能力就是無論遇到成績不好、比賽輸了,或者失戀等,都知道如何重新站起來,並且不氣餒,不放棄,也不太介懷得失。」

平衡生活及建立信仰
廖醫生建議孩子保持社交活躍,平日要有朋友和家人傾訴開心或不開心的事。「平常不習慣找人傾訴或沒有與家人分享生活點滴的時間,當有問題發生,就不太容易向別人求助。另外,要有足夠的睡眠時間和足夠的運動量,人才會身心健康。」

他強調有信仰的家庭,應及早鼓勵孩子養成恆常的宗教生活,多參與教會活動。「有很多研究指出,有恆常及良好信仰生活的人,情緒會較好,身心會健康些,快樂指數亦會高一些。」

師長、社工應盡早介入幫助精神病患者
「不要讓孩子獨自去面對困境,單打獨鬥,重複去思考自己的問題。」他認為師長、社工要有敏感度,早一點察覺有問題出現,早一點去關心孩子,及早幫助他們。他不鼓勵看到問題也不處理,應及早找人求助,或做一些相應的行動去解決問題。

廖醫生最後再三叮囑,青少年的成長很重要,預防勝於治療:「要有平衡的多元化生活,有社交生活、興趣活動、足夠的運動量及建立良好的家庭關係。有問題的時候,及早徵求意見、尋求幫助。最後,聖經的真理、信仰生活對任何人都很重要。」

書籍推介:
金恩喜(2020,2023)。《一句話收服小孩子》(譯者:丁俞)。台灣:平安文化有限公司。


[1] 〈一年17%青少年患精神病 研究:七成未求助求醫〉,《明報》,2023年5月12日。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19-6-2023

上帝毋須依賴凱撒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05/2023

香港教會的前景充滿挑戰,根據建道神學院在「塑造香港教會前景會議2023」發表的數字,綜合不同宗派的教會近年整體崇拜人數減少15至25%,奉獻減少10至20%。面對人數和奉獻的下降,社會環境的轉變,教會必須重新反思本身的運作模式。首先,殖民地年代遺留下來對基督宗教的優待已成過去,過往一些大家認為理所當然的做法將會逐步消失,例如教會作為主辦團體可以免費使用學校和社會服務單位的場地聚會和辦公,以及共用資源,在未來不能再視之為理所當然,教會應該積極部署自行購買或租用地方作辦公室及舉辦日常活動,而星期六、日若需使用學校或社會服務機構的地方作聚會和其他活動,應給予適當的租金,避免被指間接使用了公帑,因而受到政府不同部門的牽制或質疑。

將來基督教服務機構若果想在福音工作和社會政策的倡議上有較大的自由和靈活性,就應該減少依賴政府的資源,當然,如此一來,員工在薪酬上很難再以公務員的薪級表作參考、甚至要將兩者掛鈎,但要將上帝的物歸上帝,凱撒的物歸凱撒,在一個非以基督教精神為指導、甚或對宗教不太友善或信任的社會,是無可避免的選擇。堂會應依賴弟兄姊妹的奉獻,而不應再指望利用公共資源是我們必須有的態度,因為愈多使用公帑就會愈受制於政府的政策,堂會不應為五斗米折腰,上帝的工作上帝自會有供應。

其實,不少弟兄姊妹都是獨身或沒有子女,除了平日的奉獻以外,若能善用本身的物業和遺產,透過遺願計劃,可以祝福許多堂會和機構的事工,基督徒本身其實有足夠的能力支持天國的事工,毋須依賴政府,亦毋須等待有錢的弟兄姊妹大發熱心,只要許多平凡的弟兄姊妹願意為主多行一步,就能成就許多不平凡的事工。今時今日在香港若果擁有自置物業,本身已是一筆可觀的資產,在過身之後若沒有預先的安排,很可能最後只會落入政府的口袋,而不能按個人的意願,讓一些自己認同的事工得到最後的支持。而在離世之後最有效讓自己的心願盡快達成的方法就是預立遺囑,並且委託一個可以信賴的執行人。

對於不少弟兄姊妹來說,訂立遺囑好像很複雜的事,不過,現在有一些社企是很樂意協助有心行善的市民的,例如「遺善最樂」,只要大家願意在遺產中捐贈10,000元給予最少一間與它合作機構(名單可以到該社企的網頁了解:https://www.forevergift.hk/),就會有律師免費協助訂立遺囑,至於該10,000元以外的遺產如何分配,完全可以按捐贈者自己的心願決定,其實無論對捐贈者還是對受惠機構來說,都是雙贏的做法。當然,現時在教會的圈子也有不少的律師,若果有更多基督徒律師願意投身這樣的事奉,為不同的堂會做一些免費的法律講座,教導大家如何訂立一份清晰容易執行的遺囑,並將部份遺產用作支持堂會和機構的事工,這樣則會更好。

另一個途徑是參與保單捐贈,可以透過更改保單受益人的方法,將1%以上的人壽保障額捐贈給自己心儀的慈善機構就可以,詳情可參閱以下網頁:https://www.policydonation.org.hk/be-our-donor.html這種生前預立遺囑和指示的方法,一方面既不影響立遺囑者的基本生活和需要,另一方面可以令自己的遺願被尊重和執行,而給予堂會和機構奉獻的數量和金額的多寡完全可以自己決定,又毋須花上一筆律師費,其實是一件美事。

二十多年前,有位姊妹來我家裡參與了一次的小組聚會,之後便沒有出現,一段時間之後得知她患上癌病,於是便和組員探望她,並駕車載她到郊外遊玩,讓她舒展一下身心,其後又在寧養院舍為她舉行生日會。有一天她邀約我和一位組員去探望她,忽然表示要組員做見證,立遺囑將遺產交給我,捐給有需要的機構。當下我覺得不妥便立時婉拒了,之後問了律師意見,並在律師和醫生證明她是在神智清醒的情況下訂立遺囑,而我只是一個不涉及任何利益的執行人,並會按照她的遺願將她的房屋變賣後,連同其他遺產捐給她指定的機構。在她過身之後,她的弟弟和姊姊突然詢問我可否當她沒有立過任何遺囑,將遺產交由他們處理(其實他們之間的關係一直不好,在她臥病期間亦沒有照顧她),幸而這一切都有律師見證,而我個人亦無受益,可以理直氣壯地表明我只能按當事人的意思,為她完成最後的心願,而我手上的遺囑便成為了最有效的工具。上帝毋須依賴政府以及大富豪,其實許多看似平凡的弟兄姊妹,只要善用上帝給予我們的資源,都可以成為堂會和機構有力的後盾,讓堂會和機構的事工不會受制於政府或者一些財主,上帝根本毋須依賴凱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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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遺產繼承順位

根據本港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如果死者在生前沒有訂立遺囑,他的遺產會按不同的情況分配給其親屬。如果死者只有配偶,沒有子女、父母或有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後裔,他的剩餘遺產便會歸配偶所有。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子女,他的配偶會先取得所有的非土地實產,及剩餘遺產中的50萬元,而在上述50萬元分發後,餘下的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給配偶,一半則會平均分給所有子女。如果死者沒有子女,只遺下配偶及父母,他的配偶會先取得所有的非土地實產,及剩餘遺產的100萬元,而在上述100萬元分發後,餘下的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給配偶,一半分給父母。[1] 如果死者沒有任何親屬,遺產則會歸政府所有。


[1] 〈3. 如果死者沒有立遺囑,有關遺產將如何被分發?〉,社區法網,網站:https://www.clic.org.hk/zh/topics/probate/distribution_of_estate_to_the_relevant_parties/q3(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9日)。

 

博物館應否迴避爭議?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4/05/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最近筆者一口氣參觀了八間香港博覽館,包括了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M+博物館、北角油街、藝術館、歷史博物館、科學館、文化館、海防博物館。每間博物館都各有特色,令人目不暇給。不過,文人總喜歡在雞蛋裡挑骨頭,否則我又怎會找到那麼多寫作題材呢?

香港歷史博物館正在舉辦一個專題展覽,主題是:「經典再現── 香港故事精華展」, 由於香港歷史博物館正在更新常設展覽,故此策展人將展品的精華抽取出來,濃縮在這次屬於過渡期的展覽中。這個展覽介紹了香港的通俗娛樂文化,包括了深入民心的漫畫, 列舉的例子是:《老夫子》、《十三點》、《兒童樂園》。 不過,令我感到納悶的是,從前風靡萬千讀者的《龍虎門》、《中華英雄》、《風雲》、《李小龍》等等卻隻字不提。坦白說,《兒童樂園》的影響力遠遠不及《龍虎門》與《風雲》,《兒童樂園》在全盛時期的銷量頂多是六萬冊,而《龍虎門》在頂峰時每週的銷量高達12萬至14萬本之間,據說《風雲》的銷量更突破20萬本。

我很難想像,若果在美國有類似的展覽,博物館會完全抹去DC的超人、神奇女俠、蝙蝠俠、閃電俠……還有漫威的美國隊長、鋼鐵俠、雷神、黑寡婦……。我不知道這是策展人無意的遺漏,還是有意的排除。如果是後者的話,這是否基於道德因素呢?在幾十年前,《龍虎門》、《中華英雄》、《李小龍》 這些「打打殺殺」的連環圖頗受非議,雖然撰寫《李小龍》的上官小寶強調他通過漫畫去宣揚中國傳統俠義精神,但是一些論者批評在黃玉郎的《龍虎門》裡面,主角王小虎、王小龍等人都是黑社會,《龍虎門》起初的名字是《小流氓》,這些連環圖畫所宣揚的所謂儆惡鋤奸就是以暴易暴。

在數碼科技還未面世之前,出版的工序包括了將原稿拍攝成膠片,筆者的父母以前從事製版印刷,上述那些「打打殺殺」的連環圖都是在我父母親的廠房影菲林的,所以在那些公仔書還未出版前,我已經有機會先睹為快。

平心而論,我並不覺得那些漫畫有嚴重的道德問題,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那些定格漫畫的所謂暴力,對讀者的影響遠遠不及有聲有色的武打電影。至於所謂以暴易暴、忠奸難辨,這種批評亦可以應用在金庸小說上,在《天龍八部》裡面,丐幫幫主喬峰應該是一個正派角色, 然而,於聚賢莊一戰中,喬峰為了營救阿朱而屠殺了百幾人,這樣美化、 英雄化喬峰的濫殺行為,比起《龍虎門》 豈非更加意識不良嗎?

此外,香港文化博物館正在展出「繼續寵愛.張國榮紀念展」,這個展覽提及了張國榮生前演出的多部電影,包括了《胭脂扣》、《阿飛正傳》、《霸王別姬》、《倩女幽魂》、《白髮魔女傳》、《東邪西毒》 等等,有趣的是,這個展覽完全沒有提及一部頗有爭議性的電影:《烈火青春》。《烈火青春》在1982年上映,除了張國榮,另外三位主角是湯鎮業、葉童、夏文汐,該片榮獲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九項提名,並於2005年獲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票選為「最佳華語片一百部」之一。這齣電影講述四名年青人被捲入日本赤軍派的 行動,電影的其中一幕是關於湯鎮業與夏文汐在電車上發生性行為,片中還有赤軍派以殘酷手段劏人,本來這部電影在上映前已經通過了電影審查,但上映之後教育界強烈抗議,於是當時的布政司下令停映,並且發回重檢,最終片商刪剪了受到抗議的性愛及暴力鏡頭,《烈火青春》才可以獲准公映,但起初民風比較保守的台灣仍然拒絕上映這齣電影。我不知道策展人沒有提及這部電影,是否同樣地基於道德因素及其爭議性。

也許我真的想多了,也許這只不過是兩所博物館掛一漏萬。無論如何,如果我是香港歷史博物館或者文化博物館的策展人,我會將具有爭議性的東西列入展品中,因為我相信博物館應該是傳播全面知識和引發思辨的渠道。

後記:隨後一位朋友告訴我,香港電影資料館正在舉辦一個名為「圖影風姿──香港電影與漫畫」的展覽,這是一個小型展覽,但內容豐富, 我在展館停留了一個半小時。當中展示的漫畫包括了《王先生》、《烏龍王》、《老夫子》、《財叔》、《古惑仔》、《龍虎門》、《中華英雄》、《風雲》、《頭文字D》、《孔雀王》、《力王》、《城市獵人》……, 這個展覽沒有迴避,具有爭議性的動漫電影, 例如《古惑仔》 講述黑社會,《力王》 充滿血腥暴力。

十九歲,十七歲,六十三歲,還有……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9/03/2023

十九歲

紀錄片電影《給十九歲的我》(後稱《十九歲》)停映了。現在不論政治還是社會議題,寬容不見,紅線處處,討論問題都要極度小心,但筆者也先要「利益申報」,本人有在電影公映前看過首映,個人覺得這部電影去到今天的情況實在是可惜的:電影中每個同學的故事,以「真人記錄」的手法製作,彷彿親眼看著幾個女孩在2011至2019年,在風雨中成長,其實都很觸動人心的。

《十九歲》初上場時口碑是不錯的,可是後來引起了導演「主導說故事」的手法爭議,然後開始傳出參與拍攝的同學在校內首映前未有看過影片的最後剪接片段。接著又傳出導演代表香港電影業界加入政府成立的「推廣香港新優勢專責小組」,引發一些網民呼籲罷睇。估不到現實劇情可以比片中故事更奇情:其中一位主角親自撰寫萬字文,披露自己「由始至終都不同意《給》以任何形式進行公開放映」,再加上「被參與演出」的女車神單車手聲討,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公映只有四日,英華女學校前校長已就影片爭議發公開信指,對事件引起的爭議深感抱歉,並指自己責無旁貸;而影片亦已暫停公映(相信也再難有機會上映了)。

的確,這部影片是赤裸裸地踩界:學校與學生和家長的確有協定,本來只為學校籌款而拍,只會發放DVD的紀錄片,變成了公映作品;導演本意想做紀錄片,但又不是製作純粹新聞紀錄片,又不是純粹的電影,又不是真人show般的製作。這樣將紀錄片,旁白片,籌款影片「共冶一爐」,只能說是太過貪心,拍攝拿捏稍有不準,就容易出現主觀、偏頗的情況。

明光社

而若以學術研究來講,舉凡有真人參與的研究活動,無論形式、發問題目、用途、發佈,全部都要先經過申請審批(大學會有專責的倫理委員會處理),在過程中,必須先向參與者清清楚楚交代,要求是十分嚴格的。事實上,紀錄片、真人show等,參與者的真實反應和記錄絕對重要,拍攝紀錄片時製作人和參與者的互動並不容易,踩界有時亦難免,要在說好故事和保護當事人之間平衡,十分困難,也需要十分信任。《給十九歲的我》本來是有這條件的:由發起人前校長,導演,同學,通通都是同校師姐師妹還有校長,理應可以有一個美好結局,可惜……

十七歲

那麼,紀錄片還能製作下去嗎?在《十九歲》之前,其實還有2009年出品的《KJ音樂人生》:這紀錄片記述了一位本地音樂天才KJ的故事。他本人的故事,本身已經十分「尖銳」——KJ本人魅力非凡,卻又帶點傲氣(例如他在校際音樂節參賽,特登犯規,選了一部超時作品演出,最後卻被評判破例評為冠軍)導演記述了他成長的故事,當中除了他與音樂結緣,更有他和他一家的故事:恩師對他的啟迪,他與同學及兄妹間的矛盾,甚至父子之間,由彼此關愛到心懷怨恨,甚至咬牙切齒……人生複雜,而KJ一片拍攝足足跨越了六年時間,拍攝KJ由11至17歲的成長歷程,結果該片揚威當年的香港和台灣影壇,奪得了台灣金馬獎「最佳紀錄片」、「最佳音效」、「最佳剪輯」三獎,為金馬獎史上獲獎最多的紀錄片,也奪得了當年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最佳電影」,成為一時佳話。

可是風光背後,原來另有故事。在影片公映事隔14年之後,片中主角KJ,就因《十九歲》事件的爭議,在其社交媒體中告白,控訴當年導演原來亦是未經他本人同意,沒有剪掉他早已要求刪除的片段,這導致了他與父親長時間關係破裂,需要多年時間修補。

六十三歲

而在外國,製作紀錄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英國著名的跨年紀錄片《人生七年》系列(The Up Series)就是當中的經典。這部歷時近六十年的紀錄片,自1964年起製作,當年的導演選出來自英國社會不同階級的14位小孩(最後繼續參與的剩下七位),從他們七歲時就做採訪,而每隔七年就再拍攝一次採訪,直至年前,已推出了第九輯,讓觀眾看到已年屆63歲的受訪者(所以片名就以七的倍數命名,第一輯是Seven Up而最新一輯為63 Up),可稱為史上最長系列的紀錄片。

這一部原來探討「貧富階級是否世襲」的製作,隨著時間演進,漸漸變成了那七位受訪者心路歷程(甚至是當代英國發展)的寫實記錄,為一系列的影片帶來了更多探討的主題。當中,除了展現出英國社會「成功靠父幹」、「贏在起跑線」、「窮人無出頭」的情況,連帶受訪者的成長歷程也被關注了:家族世襲成功的人固然繼續他們成功的故事;當中出身低下階層的,流連罪惡邊緣的,真的在年少時代因犯事而「失去聯絡」,後來居然又給製作團隊聯絡上,原來他已改邪歸正,更成為地方教會的牧師!也有受訪者中途決定退出,流下空白(諷刺的是,那位退出者後來也成為了紀錄片導演,並因而成名)。當中不同的受訪人物,對這個「終生」的節目有著極不同的反應:有人慶幸自己家族的故事得以被世人記錄;有人覺得不堪回首,更有受訪者形容每七年一次的受訪就像吃「毒藥」一般的難受……

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有這樣的遭遇。但站在倫理立場,這次《十九歲》電影出現的問題,實在值得我們反思:筆者相信,攝製方在製作影片時,並不是黑心作業;我也盼望受訪的學生們,隨著年紀漸大,在受到的創傷平復後,也會體會到製作這片時的心意。但在這一切之下,我們卻不能看輕了影片團隊好心做壞事的情況:受訪的女生受到的傷害,影片製作時受到的不公待遇,以及其家人受到的壓力,並不能因一句「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就能抵銷,製作以人為本的作品,不應更要以人為本作考慮嗎?

引申到日常教會生活中,我們時常強調基督教是講見證的信仰,也鼓勵信徒們多作見證,給世人看見改變我們生命的主。但在「常作見證」的同時,我們也應小心保護自己和家人。例如當眾講出自己的見證,如果涉及了家人、朋友的關係(比如離婚後破鏡重圓,或欠債糾紛等),當事人固然可能不介意,但其他人可能不作這樣想。如未得到家人同意和體諒,「夾硬」將見證講出來,的確有可能對他人造成「二次傷害」。這種情況,以往在華人教會中的確較少留意,因著《十九歲》電影出現的情況,大家多作相關考慮,保護自己和家人,也未嘗不是好事。

提醒教會勿誤墮法網的一葉聯盟

訪問: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 整理:陳希芝/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17/03/2023

現時香港堂會的數目約為一千三百多間,有五百多間堂會的崇拜人數是在100人內,[1] 這些堂會所擁有的資源相對較少,加上面對移民潮、教牧同工離職轉職、人手短缺等情況,要維持運作也有一定困難,而隨著社會形勢的轉變,政府對於慈善團體的監管亦變得嚴謹,堂會和基督教機構面對的挑戰更不容忽視。一批有志服侍教會的專業人士,希望能好好運用恩賜,為教會(特別是資源較少的堂會和機構)提供專業意見,協助教會在新形勢下仍然站立得穩。金融業福音團契總幹事陳啟興牧師談到「一葉聯盟」(ALEAF)的成員,如何運用自己所屬界別的專業知識,來服侍有需要的堂會和機構。

一葉聯盟是由基督徒會計師團契、基督徒律師團契、工程及建造業福音團契、建築師規劃師團契及金融業福音團契所組成,早在2020年,時值疫情期間,幾個團契已有合作,透過購買和派發飯券,支援一些餐廳和基層市民,並向他們傳福音。而近期聯盟更與神學院合作,透過幾次講座支援本港教會。

公司管治與土地契約

明光社

到底堂會和機構具體面對甚麼情況,需要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和支援?牧師表示有兩方面的事務是教會最容易出問題,第一是財務或公司管治方面,第二是土地方面。他指現時愈來愈多教會想獨立,只有一百多人聚會的教會,如當中沒有專業人士在其中,就容易出問題。如在財務管理、公司管治的事務上,若要進行招標工作是要依照甚麼程序?在甚麼情況下教會的相關人士必須在文件上簽名?而有關土地方面的事務,一些「樓上教會」所處的樓宇,是否容許舉辦宗教聚會?有些教會建立多年,當中有沒有僭建物?教會聚會人數日增,建築物內設施是否符合《消防條例》要求?陳牧師認為這都是目前教會需要留意,而聯盟早前與中國神學研究院合作,在2022年舉辦了五次講座,透過校友會聯絡教會的教牧同工、長執和領袖,向參加者教授《稅務條例》第88條有關讓慈善機構豁免繳稅須留意的細節、教會與銀行關係、樓宇結構、消防安全、土地契約等內容,而第六次講座亦將於今年5月推出。五次講座共接觸五百多人次,曾參與講座的教牧同工和機構領袖人數也有二百多人,陳牧師形容參加者均緊張有關議題,有不少會繼續追問,想知道解決問題的方案,所以,聯盟會繼續與中神合作,在7月舉辦一次panel day,讓個別有需要的教會「問診」,並由相關的專業人士協助他們尋求解決方法。此外,講座內容未來或會拍攝成短片,以便教會使用。

留意異常大額奉獻

蒙召前曾在香港交易所工作近十七年的陳牧師,本身屬於金融界的專業人士,他提醒教會在財務管理方面,有一點需多加注意,「你的donation,這個現在很多人都不理,所謂know your donor(知道你的奉獻者是誰)這個好重要……有些人好低調,左手不讓右手知,你是要問的,這個是要保障你和保障教會,你一定要問。」假如有弟兄姊妹移居海外,但仍繼續奉獻給本地的堂會和機構,陳牧師指出如果有關奉獻是異常大額的奉獻,或者是不定期的大額奉獻,教會就要留神,當銀行對此提出查詢,教會必須解釋到由誰奉獻及奉獻者與教會的關係,如果未能提供相關的資料,銀行可能會懷疑相關款項與洗黑錢活動有關,並可能會凍結教會的戶口。他提醒堂會和機構,不要以為自己是宗教團體便不需要向銀行解釋,因為銀行也有責任向金融管理局交代,他們自然會向客戶查詢有關事宜。他又建議教會到不同類型的銀行開設多個戶口,除了找一線大銀行,也可以到小型銀行開戶,這樣則會更穩妥。

近年稅務局、公司註冊處也關注慈善團體的活動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中所寫的內容,陳牧師回應指,政府的確著緊這些事,對稅務局而言,慈善團體大致分為以下四類:救助貧困、促進教育、推廣宗教及可令社會得益但不屬於以上任何一類的其他慈善性質的宗旨,因此慈善團體本身是不能支持某些政治目的。此外,如果由身份敏感人物擔任堂會或機構的執事或董事,銀行或會關注有關情況,以了解會否為銀行帶來運作上的影響。他指銀行的作風必然是較為嚴謹,教會如決定委任有關人士,實在需要評估當中的風險。

專業與事奉

陳牧師分享到,他所接觸的堂會和機構領袖都未有為到以上事宜感到「很頭痛」,他希望教會能先了解問題的存在,然後再尋找對策。他提到中、大型教會有專業人士甚至專業團隊在其中,他並不擔心她們的情況,但小型堂會和機構則需要多些支援,而一葉聯盟希望幫助資源較少的教會,而在五次講座以後,有教牧同工曾聯絡他們求助,他會將個案轉介給相關的專業人士,透過電話提供意見,有時甚至會透過視像會議,或到有關場所了解情況。談到透過專業去服侍教會,陳牧師這樣說:「我們是這幾個專業,其實香港有許多不同的專業,這些專業我們相信是上帝給予……上帝給我們這樣的訓練不是白白的,其實都是恩典來的,怎樣用、具體地服侍教會,這方面可能許多專業團體都可以想多些。」


[1] 2019香港教會普查研究組等編:《2019香港教會普查簡報》(香港:香港教會更新運動,2020),頁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