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伸手取利的零和新聞工作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5/2015

網絡媒體較其他媒體擁有的優勢,是沒有篇幅及時間限制,可以隨時作出大小報道,亦可隨時作出跟進報道。即使發現錯誤,也能盡快作出更正。但當然,前提是該媒體願意承認錯誤。

上月月底尼泊爾發生大地震,世界各地紛紛送上賑災物資,其中網絡上傳出一篇報道,指有教會組織運送往尼泊爾的物資,竟然是十萬本聖經,引來不少人對此組織的嘲諷,更有本地媒體於網絡報道此事。但當有人發現此為偽造的消息,而照片亦是2013年的資料圖片時,有一些網絡媒體作出澄清,同時另闢一篇報道引述教會組織的澄清。與另一個完全沒有跟進的本地媒體相比,其跟進也是值得欣賞。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為何這只是澄清而不是更正?其實,媒體在原來的報道中未有提及任何消息來源,直至報道教會組織的澄清才再說明消息來源。然而該消息來源也是引述另一個網站,而翻查該網站的自我介紹,已開宗明義說明這是一個諷刺式的新聞網站-即其內容不是真的。

其實一篇錯誤的報道,對涉事人或機構的傷害是不能彌補的。原來的報道有248個讚好及135個分享,教會組織澄清的報道卻只有44個讚好及2個分享。從數字看,謠言比澄清的報道更被廣泛流傳。就算澄清了,獲益的也只是該媒體,因為他們無中生有的製造報道去吸引瀏覽量。這好像自己去大肆搗亂一個地方,然後再自行清理,明明是一個零和遊戲,卻說自己已經工作了,值得發工資一樣。

再者,媒體其後指這只是一個澄清時,其實對該教會組織甚為不利,他們好像是已有明顯證據下的辯解。但現在卻是媒體未經求證便走出來率先報道,好像錯不在媒體,而是錯在其他人。讀者是信任傳媒已核實資料,所以才相信報道。然而若媒體一不核實消息來源,二不承認錯誤的話,實在與操守有所違背。

若要以科學精神去求證一件事的可信性,應該是透過其他事去驗證該事的真偽。現在新聞卻變成複製另一個陌生人的結論,並在此之上建立自己的言論。或許這能引來一些短期的瀏覽量,但長遠卻是引用不當來源,最後連自己的媒體也變成不當來源,再沒有讀者願意為先搗亂後清理的新聞工作付鈔了。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9/5/2015

相關文章

交友apps與愛情幻象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7/2024

在美國心理學家R. J. Sternberg教授所發表的「愛情三角理論」中,愛情包含了三個元素,分別是「親密」、「激情」及「承諾」。一段關係如能擁有這三個元素,而三個元素能「強而有力地結合在一起」,人們便可擁有穩定而長久的愛情關係,如果當中的比重不平衡,單單某一元素的比重太多或太少,都會影響到關係,這是青少年於初中時期就應該了解的事情。[1] 然而,現在人們因著資訊科技的發展,於網上靠著交友apps等軟件就能結識朋友,甚至有人會於網上去挑選戀愛對象,並想單單透過網上溝通來發展感情。這種交朋結友及溝通的模式能否培養出穩健的戀愛關係?我們試著在本文探討一下。

網絡上的新式戀愛關係

有不少人急於想「脫單」,結束單身生活,就於網上透過交友apps來認識戀愛對象及與人約會。然而,如果透過這種模式來結交對象,只能以外表作為依據。一些交友apps是以手指向左滑、向右滑來操作:喜歡的向右滑,不喜歡的就向左。這種交友模式有三點值得留意:第一,程式的大數據會記著用戶喜歡的類型,往後向他/她推薦的對象就可能會像最初選擇的類型,而其朋友圈子可能會被收窄,因為系統會幫他/她選取「對象」;第二,用戶會習慣了以貌取人,在了解對方之先,就憑對方的外表「定其生死(機會)」;第三,「照騙」的事件會更常出現,因為使用交友apps的人都會習慣先美化自己的照片來爭取機會,於是「貨不對辦」的情況便會變得常見,一旦約會時才會發現對方的樣子與照片有很大落差,只會讓人更易失望、更易改變目標。用戶變得聰明,於是會帶著戒心與人相處,更易放手,另選對象。因為交友apps的「森林」很大,用戶會認為還有大把樹可以挑選,何必冒險與可疑的人繼續發展?

在網絡與人交往要「提子」(提防騙子)是對的,筆者只是認為,如果大家於網海帶著戒心與人相處,要達到「愛情三角理論」中的「親密」及「承諾」又談何容易?又或者網戀難以培養出很穩固的「親密」及「承諾」,側重「激情」的結果便會引申到只是「迷戀」對方,互相未有深入了解、信任,要建立長遠的戀愛關係,似乎比較困難。

近來,網絡上還有一種新興的情愛關係:Dexting,這個詞由datingtexting二字組成,它所展示的正是一種只在網絡上聯絡,但從不實體見面的戀愛方式,是一種透過傳送訊息來營造戀愛感覺,但不會見面的情愛關係。[2] 在這種關係中,我們可以想像二人毋須見面,就是沒有面對面接觸的機會,「啱傾嘅」就繼續往來,相戀一下;但萬一「唔啱傾」的話,也可以輕易於網上說分手,甚至直接block了他/她,不讓對方發訊息給自己,又或者自己消失蹤影,便可以結束這種關係。當然這種ghosting(突然失去聯繫)是讓人感到痛苦的。但網絡就是這樣,關係容易「消失」,容易面對「被失戀」,或者當中有人再動動手指,便可以再次尋覓新戀人。

有研究人員指出,選擇這種Dexting可以讓人感到安全,即使被拒絕,當事人也能告訴自己,只是製造出來的形象被拒絕,而非真實的自己,這便可以抱著一種「不上心,就不傷心」的自我保護心態,只是覺得自己在玩玩文字遊戲而已。這種不能或不敢更進一步的關係,也很難去建立「愛情三角理論」中所講的穩固關係。

戀愛市場令人變成商品

不同品牌的交友apps用不同的方式為用戶挑選對象,用戶只要輸入一些要求,如身高、學歷、收入、興趣等,社交apps就會按用戶所參與的付費計劃,顯示一些符合其要求的「對象」給用戶挑選……美國行為經濟學研究員Logan Ury就形容,這其實與人們平常買藍芽耳機的做法沒有分別。她表示,有時候兩個天差地遠的人會互相吸引,反而兩個條件匹配的人卻可能「毫無火花」。而且,當一個人於網上試過很多次戀愛後,太多失敗的經驗又會影響著一個人如何再去面對未來的機會及對象。《大西洋》雜誌(The Atlantic)有兩位的作者Ashley Fetters與Kaitlyn Tiffany曾撰寫過一篇名為〈「約會市場」正在變得更糟〉(The “Dating Market” Is Getting Worse)的文章,她們在當中指出,當網絡與交友apps讓人們以為自己可以有無數的機會去挑選對象,人就會變得很像商品,可以被替代與交易。[3]

最終還是要回到現實

不是說實體世界不看外表,在現實生活中人難免會看外表來結交朋友,但亦會有機會透過真實的相處時間,來發掘身邊人的優點或值得欣賞之處。這種結識朋友的方法,始於友誼,慢慢可能發展成戀愛。這種關係較穩固,不會因為手指輕易滑向左而令關係一下子「消失」。就算在網上找對象,也請約出來見面,透過真實的相處、一起的感覺,再決定這人是否真的適合與自己發展長遠的關係,建立堅固的「愛情鐵三角」元素,而非停留在網上的虛擬幻象。


[1] 教育局:〈「三分鐘概念」動畫視像片段系列:(2)愛情三角理論〉,YouTube,2019年3 月5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w_g_IZEJV8(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3日)。

[2] 〈指尖上的愛情|Dexting:我們傳訊息戀愛,互道家常,但從不見面〉,女人迷、《香港01》,2024年1月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談情說性/977121/指尖上的愛情-dexting-我們傳訊息戀愛-互道家常-但從不見面(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4日)。

[3] 〈交友軟體正讓我們成為更糟糕的情人〉,天下雜誌,2020年2月27日,網站:https://www.cw.com.tw/article/5099196(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4日)。

《罪後真相》(The Post-Truth World)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7/2024

網媒記者劉立民(張孝全飾)被邀去監獄作訪問而被捲入一宗事件,前體育新星張正義(陳昊森飾)多年前因被控謀殺而入獄,他乘劉立民到監獄時越獄。劉決定繼續追查事件,讓其頻道可以衝到更高的流量,但愈追查就愈發現真相並非他所想像。其他網媒及網民的評論、回應,都不是根據證據而作,而是憑自己感覺來選擇相信甚麼「真相」。

《罪後真相》為2022年台灣犯罪懸疑電影,於Netflix可以看到。劇情引導觀眾跟著劉立民及張正義去追查案件,兩人所愛的人都牽涉其中,但他們都不願相信。當然劇情峰迴路轉,嫌疑人一個接一個,去到最後的「最後」才可以知道案件的真相。電影名字改得不錯,「罪」與「最」在普通話是同音的,配合了電影的特點:是否有「罪」,都只是大家所選擇相信的「後真相」,而在電影的「最後」,我們才看到其「真相」。

明光社

電影讓人反思現時的網媒記者、KOL(意見領袖)、網紅等,會否為求訂閱人數一直高企,或繼續增加,而選擇報道有別於真相的內容?他們會否憑良心說話?還是會帶著私心,為給予自己有利的一方去說話,製造輿論或假象?真正知道真相的人,會否操控「真相」,對公眾說話時先作篩選,並用方法增強說服力?所謂的求真,又是否真的可以求得到?

另一方面,網民面對網絡上很快就可以獲得的碎片式資訊,許多人未必會仔細閱讀所有內容就立即作出評論,人云亦云;又會以為自己在網上搜尋一下,閱讀不同的網站資料,就會得到正確的資料,未有懷疑網上的資料是否來自可信的渠道,資訊背後有否牽涉金錢利益,也不知道媒體訊息被背後的金主操控。

明光社

如果好像電影中的故事,牽涉經年累月的案件,涉事的人和事千絲萬縷,更需要保持冷靜觀望事態發展,但人們往往在未掌握足夠的資料前,就會按著自己的感覺或斷章取義地回應,把推斷的說法當作真相去相信,未審先判,甚至化「信念」為行動,對當事人或其親人作出滋擾及欺凌。真相,我們未必可以全部知曉,為免因衝動作出錯誤的行動,跟車太貼而「炒車」,我們可以保持觀望的態度,留意事態的發展,而且未必要立即作出評論及回應。在重要的事情上,可多角度了解,小心查證,真相並不是由速度來決定的 。

成為受造世界的環保管家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4/07/2024

為甚麼基督徒要環保?答案很簡單,因為神一開始便把大地及一切的生物交託人類,要求人好好「管理」它們(創一26)。「管理」一詞在希伯來文帶有統治、控制、支配的意思,在希臘文聖經中所用的詞語同樣帶有統治及帶領之意。《和合本》、《新譯本》、《呂振中》及《思高譯本》都將該詞譯作「管理」,《新漢語譯本》(試讀本)則譯作「管轄」,英文譯本的翻譯更貼近希伯來文,NIV將它譯作“rule over”、JPSLXENRSV則譯作“dominion over”,除了管理及管轄,我們可以把它譯作管治或治理。

神賜予人類管理之責

人之所以能治理大地及其上的生物,在於人有神的形象及樣式(創一26),神賦予人獨特的身份,以至人可以代表神,如王者般治理大地。[1] 人雖然比天使微小一點,卻有榮耀尊貴的冠冕,萬物都被放在人的腳下(詩八5-8)。神也要求人去「征服」大地(創一26、28《新譯本》),但這並不代表人類可以為所欲為,隨從己意剝削及奴役地球的生物,因為神才是創天造地的那位,祂也是一切萬物的主宰(創一1-31;參申十14),人類沒有土地的真正擁有權,神對受造物有完全的主權,一切都按祂旨意及心意行事(參耶十八1-10),所以,我們只是受命去治理大地。至於如何治理?當然要跟從創造主的意思,祂如何看待祂的受造物,人類就當如何管理。

創造主視其他生物也是好的,牠們如人類一樣被神賜福要繁衍增多(創一21-22)。洪水之後,人類可以宰殺動物充饑(創九3),卻不可以苦待動物,因為天地的主不但看顧人類,也看顧其他生物,祂餵飽獅子(伯三十八39-40),也為烏鴉(伯三十八41;詩一四七8-9)及其他生物(詩一零四24-28;太六26)預備食物。神設下律法,除了確保祂的子民得到保護和合理對待之餘,亦要確保其他生物得到保護,例如「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申二十五4)。另外,如果人在路上遇見鳥窩,鳥窩或是在樹上,或是在地上,裡面有雛鳥,或是有蛋,母鳥伏在雛鳥身上,或在蛋上,人就不可連母帶子一起取去,總要讓母鳥飛去,只可以取子,這樣人就可以得著好處,「得享長壽」(申二十二6-7《新譯本》)。十誡中指出兒女要孝敬父母,這樣他們便可以在神所賜的地上「得享長壽」(出二十12《新譯本》)。申命記二十二章7節與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都提到了「得享長壽」,在希伯來文聖經中,這兩處使用了同一個詞,可見在神眼中,孝敬父母與維護生態平衡都是相當重要,以至祂樂意賞賜那些願意如此行的人。還有,動物也如人類一樣,可以享受神所設立的安息日(出二十三12)。

神的拯救臨到一切受造物

神拯救人類,也拯救整個大地及其上的一切。神決定以洪水毀滅大地,除了挪亞一家,其他受造物也能進入方舟(創六18-22)。洪水過後,神主動提出的彩虹之約,主角除了挪亞一家及其後代,還有跟挪亞在一起有生命的活物(創九9-10《新譯本》)。神本來要毀滅尼尼微城,但最後神的恩典憐憫不獨指向著尼尼微城人,還有其中許多牲畜(拿四11)。基督的救贖也是如此,祂要拯救的不單是人類,也關乎整個宇宙(西一20),讓萬物失落的秩序可以被調整過來[2] 在神所應許的新天新地中,給人類看到一幅整個受造界都重拾平安與和諧的圖畫(參賽六十五17-25)。[3]

彼此依存的關係

人與大自然同樣是神所創造的,大家都是彼此依賴,互相影響,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4] 一開始,亞當為各樣動物命名(創二19-20),而人類的行為,更直接影響其他生物。始祖犯罪,使後人不能住在伊甸園之餘,也使大地長出荊棘和蒺䉫(創三18)。而因著不義的人類,大地及其他生物也一同受害,承擔被滅的後果(創七17-24;何四1-3),[5] 被造的萬物都在一同痛苦呻吟,等著最終的釋放(羅八19-22)。

值得留意的是,神創造世界,先把「全地上結種子的各樣菜蔬、和各樣的樹、樹上有果實結種子的」賜給人類作食物(創一29《呂振中》),洪水之後,神才把「活著的動物」賜給人類作食物(創九3《新譯本》)。雖然我們現在還不太明白為何洪水之後,神才容許人吃肉,但可以肯定的是,神刻意讓人類與大自然及其他生物之間,存在著緊密及奇妙的連結。是神吩咐「地上要長出青草、結種子的蔬菜和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在地上的果子都包著核!」(創一11《新譯本》)不過,在神的設計中,還是需要人類殷勤地耕種大地,照料好人類自己的「食材」,以確保食材有優良的品質、種類繁多,以及供應不斷(創二5)。這樣,才能保證人類可以進食到不同種類及安全的食物,令自身吸收到均衡的營養,有利於身體健康及正常的發展。[6] 人類如何對待大自然,大自然便會怎樣回饋人類。

基督徒要如何治理大地?世上有不少統治者,利用權利滿足私慾,但從神而來的統治卻不應如此,這位統治者應該堅守著神聖的原則及公義,成為仁慈的統治者,善待大地及一切生物,能促進治理對象的和平及繁榮之餘,自己也能與牠們好好相處,[7] 因為我們的神也是如此對待我們。

「耶和華善待萬有,他的憐憫臨到他一切所造的。」
(詩一四五9《新譯本》)。


[1] 鄺炳釗:《創世記(卷一)》,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道,2006),頁121–122,128;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15,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1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87), 33。

[2] John G. Gibbs, Creation and Redemption: A Study in Pauline Theology (Leiden: E. J. Brill, 1971), 39–41;另參威爾遜〔J. R. Wilson〕:《基督教教義淺析》(A Primer for Christian Doctrine),李金好譯(香港:基道,2011),頁118–120;Peter T. O’Brien, Colossians, Philemon,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44 (Waco: Word Books, 1982)。

[3] 萊特〔C. J. H. Wright〕:《基督教舊約倫理學:建構神學、社會與經濟的倫理三角》(Old Testament Ethics for the People of God),黃龍光譯(新北:校園,2011),頁178。

[4] 參萊特:《基督教舊約倫理學》,頁147–148。

[5] Gibbs, Creation and Redemption, 39;另參萊特:《基督教舊約倫理學》,頁173–174。

[6] 吳慧華:〈維他命竊案 是誰偷走了我們的維生要素?〉,《生命倫理》,第84期(2023年11月):2–4,網站:https://ethics.truth-light.org.hk/nt/article/維他命竊案是誰偷走了我們的維生要素(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6月25日)。

[7] 萊特:《基督教舊約倫理學》,頁155–158。

看深一點、想多一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05/2024

相信沒有人喜歡被別人形容為膚淺,但諷刺的是我們很多時卻又只喜歡看表面,特別是在這個喜歡訴諸感性的年代,有時我們只因為聽了一個令人感動的分享,便決定了我們的立場和原則,既不願意再作理性討論,甚至對一些本來十分明顯的事實和理據都會視而不見。我們很多時原來並不如我們自己所想的那麼理性和客觀,特別是在網絡的世界,當我們看不到對方的面容,不明白對方的苦楚,我們便容易變得麻木不仁,有時更會以為自己在網上可以是一個為所欲為的隱形人,忘記了自己所做的到頭來會在其他人的傷口上大力撒鹽,更會令自己身陷囹圄。

當人工智能(AI)的功能愈來愈強大,要辨別真偽的難度愈來愈高,有圖未必有真相,不要單憑眼見就以為自己掌握事實,這是十分重要,正如面對同性戀運動和跨性別運動,在一些令人同情的故事背後,隱藏的很可能是另外更多不為人知的悲劇,當大家高舉兩個成年人的權利的時候,卻對他們透過捐精、捐卵和代孕生產的子女將要面對的困擾視而不見。相反,有時家長將電子遊戲看得較為負面,誰不知只要肯用一些心思,卻可以將遊戲元素放入現實生活的處境,令子女興致勃勃地邊玩邊溫習。至於面對環保、生死教育和精神健康等課題,我們亦同樣容易只流於表面,「看深一點、想多一點」是今期《燭光》希望協助大家認真思考的問題,世事從來不能只看表面。

毒粉與毒性追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2/01/2024

近年香港偶像文化重燃,新一代的偶像文化遇上網絡,以前劣質追星潮未有因為時代的改變而消失,反而因著網絡文化令情況變得更嚴重,有文化評論指出因著網絡盛行,不少人組成反對某某明星的群組,成為「毒性追星」(toxic fandom)的群體。心理學家指出毒性追星影響個人的心理健康。如果發現自己追星時變得負面,失去了正確的價值和動力的話,應該離開現時的追星群體,去一些健康的組織和群組追星,減少負面的影響。

翻查香港近期的娛樂新聞,不乏毒性追星的新聞,人氣愈盛的明星,愈多負面群組狙擊。例如姜濤前陣子一次外出表演被網民質疑,姜濤貼出該網民的社交媒體賬戶反擊,令網民的身份曝光,姜濤的舉動引發不少負面網絡攻擊,認為他是名人有較大的影響力,不應欺負一般網民。最後姜濤公開道歉,但事件亦引來不少人質疑,這些不喜歡姜濤的人,是否隱姓埋名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公審自己不喜歡的人?

又有一說指在2024年元旦舉行的樂壇頒獎禮前,為了「抗拒」男團MIRROR獨大,部份毒性追星的網民就發起「我呼籲全世界票投尹光!」尹光順利殺入「我最喜愛的男歌手」最後五強。[1] 類似的文化不是香港獨有,外國有團體因為不喜歡《星球大戰》(Star Wars)系列電影、劇集,以及Marvel公司出品劇集的某些安排,粉絲居然成立不同的群體在網上連結起來,出迷因圖(meme)、寫反對文章,恥笑這些公司某些故事的編劇甚至演員等等。[2]

另一種毒性追星的例子就是狙擊該明星或者品牌,但凡他們出現均結集力量給予負評。例如部份Marvel的作品在影視評論網站爛蕃茄(Rotten Tomatoes)就曾被炸得體無完膚,劇集Ms. Marvel就因著近三成網民只給予最低分的一星,令其整體評分曾經出奇地低至6.1分。在香港,MIRROR成員呂爵安(Edan)去年推出的新歌Again,歌曲在YouTube上架就曾經一度有九成dislike(不喜歡),數字也是高得離奇。有傳媒懷疑是因為他曾在演唱會中的棟篤笑環節恥笑自己樂隊隊友搏出位,最後遭隊友的粉絲還擊。[3]

在外國,類似的毒性追星的分析被形容為一次右派反對過份平權文化,[4] 當中分析指部份大財團為了政治正確,大量加入不同種族、性別、性傾向的角色進入一些傳統故事中,令觀眾反感,開始透過網絡政治動員,企圖改變現況,並向有關公司表達對故事方向改變的不滿。有文章分析稱過份政治正確及所謂的覺醒文化(woke culture)事實上仍然過份前衛,未必為一般人所接受,強行透過更改故事框架、加入人物以作改變,只會令人反感,甚至對安排產生抗拒,繼而形成對此厭惡,甚至仇恨。

追星文化本來是個人的身份認同,意思是我支持某某明星,喜愛某某故事,其情感的投射除了當中的人和故事之外,隱隱然也定必包含當中的一些價值觀或者對事物的想法,這些都成為一個人的身份認同。[5] 當這些追星的人有相同的價值,便會走在一起,自然有協同效應,他們會相信類近的事物,亦可以團結造出很多更好的事來。有心理學家指出,粉絲走在一起建立屬於自己的群體,將他們對人或事物的喜愛連結起來,這本來是一件好事。[6] 舊時代的明星,就強調自己要有正能量,相信其支持者們會變成一個更好的群體,所以特別注意自己言行。部份著名的創作人,在創作故事和節目時,亦會提醒自己要有一些底線,因為知道多人喜歡,就更留意自己的創作,減少絆倒人的機會。

如此說,毒性追星,其實就是有一群人擁護了另一套價值觀和世界觀,他們走在一起,以毒性的方式交流,他們同樣也人多,既然群體可以一起變好,當然也有機會一起變壞。所謂毒粉,可以帶來很多傷害,在外國很多恐嚇、騷擾的事件就是因為這些人走在一起而發生。有些明星或藝人遇到大量負評,有時會不知所措,甚至有些人會將事件個人化,認為這是個人因素導致,令自己陷入情緒病的困擾之中,不過也有些人會選擇反擊。無論選擇用何種手段回應,其實也不會令這些毒粉消失,因為他們出現並不單純是因為有某位明星、某個故事、某個流行文化的文本的出現,他們的出現,更多是因為對自己身份認同的選擇而造成。

流行文化很多文本值得被欣賞,當然也有很多可以批判的地方。創作人和藝人普遍接受理性的批評。我們欣賞不同的創作時,不忘也同時留意與我們一起討論的群體,若有些網絡群體本身經常攻擊藝人、作品,或者有很多負面的留言,切記要保持自己欣賞藝人或作品的初心,若有些留言或者言論已經令自己感到不安,甚至有一些負面情緒令自己覺得支持不住,實在可以選擇離開,選擇一個令自己感到舒服的地方追星,千萬不要害怕離開,因為保護自己的心靈,比一切重要。[7]


[1] 〈網民呼籲全城票投尹光 力壓MIRROR奪叱咤我最喜愛男歌手〉,LINE TODAY,2023年11月14日,網站: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x2MqLMw(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5日)。

[2] Melanie McFarland, “Let's all stop ignoring The Fandom Menace. It's real, and it's winning,” Salon.com, last modified June 30, 2022, https://www.salon.com/2022/06/30/marvel-star-fandom-menace-gamergate/.

[3] 吳順芯:〈Edan成MIRROR「負評王」 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香港01》,2023年9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眾樂迷/939628/edan成mirror-負評王-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8日)。

[4] Rewriting Ripley, “In Plain Sight: How White Supremacy, Misogyny, and Hate Targeted the Star Wars Sequel Trilogy and Won,” Medium, last modified March 12, 2021, https://rewritingripley.medium.com/in-plain-sight-how-white-supremacy-misogyny-and-hate-targeted-the-star-wars-sequel-trilogy-and-2fd0be4b242.

[5] Victoria Taylor, “Toxic Fandom: What Is It?,” Medium, last modified January 31, 2023, https://medium.com/change-becomes-you/toxic-fandom-what-is-it-c8c1520beb06.

[6] Lynn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Psychology Today, last modified July 16, 2022, 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intl/blog/the-science-fandom/202207/how-fandom-turns-toxic.

[7]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孩童的挑戰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9/07/2023

即使我們無法不面對網絡的時代,也被迫要適應在這個時代下所產生出來的現象。網絡時代的模式亦不斷地轉變,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特質,這對孩童或青少年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明光社於2023年5月30日舉辦了「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兒童的挑戰」網上講座,我們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為我們講解現今網絡媒體文化的現象,與我們一同思考如何應對,特別是在家長教導孩童方面。

明光社

梁博士提到現今多媒體網絡年代的社會特色是個人化和部落化。個人化是指人們在不同的場景中,縱然人與人的距離都非常近,但都只會留意著自己的手機。梁博士指出年輕一代往往會認為長輩級的人是跟不上時代的、不會懂他們在做甚麼,這也是他們的新潮優越感。而部落化則是指我們以往認為錯誤、不應該做的事,但在網絡上提出這些話題卻會得到人們的支持,即使是明顯地有違道德的事,例如「強姦快閃黨」及組團自殺等等。

多媒體網絡內容隨著科技的發展,影像和聲音都會令人感到愈來愈刺激,使到人們更難忍受沉悶的事和人,諸如上班、學習等等,人會更加自我中心,梁博士指,很多時候,一些事情如果不在人有興趣的「雷達」上時,他們便完全不關心,甚至將事件當作沒發生過。

另外,網絡時代所造成的自我中心,更會影響家庭成員的關係。梁博士以自己的子女為例,他們要求梁博士傾談,總期望即時的回應,而在日常生活中,她傳訊息給子女,大多時候都得不到或很遲才收到回應,就像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不對等的一樣。而且,這種自我中心使孩童不會做不喜歡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則會要求父母提供協助,子女亦不太會為家人付出,甚至有些極端的事件曾在報章上出現,例如在內地有15歲少年為上網而弒母等等。即使不是一些極端的情況,上網與否,課金與否,父母也很容易與子女產生磨擦。

網絡對於孩童和青少年來說,是一個大森林,當中除了無限的知識,亦有許多網絡陷阱,而梁博士都特別提到現在有許多網上情緣騙案和裸聊勒索事件在發生,她亦提及了一宗新聞,一名少年疑因誤墮網絡騙案而選擇跳軌輕生,這些網絡陷阱都是孩子需要提防的。

最後,在家長角色方面,梁博士認為家長需要給予子女更多的關心和刻意的教導,讓子女懂得感恩,知道自己擁有的一切其實是來自父母,而且父母也要在適當的年齡才給他們使用智能產品,以免他們沉迷上網或耽誤了自己的親情和友情。

以上只是梁博士分享的部分內容,如想收看足本講座,請點按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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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批判性忽略」應對資訊洪流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7/01/2023

身處於真假難分的資訊洪流當中,我們的確很難辨別一些錯誤訊息和虛假陳述,而且如要逐一去辨別,亦十分費時和未必有此必要。看著螢光幕,甚麼進入了我們的眼目?我們被訊息牽引到哪裡去了?隨著螢光幕中的廣告、吸引的標題、誤導性的訊息,可能會引起我們的好奇心或觸動我們的情緒,而我們有限的、具有價值的「注意力」,就被誘惑到一些可能有害或不健康的內容當中,注意力甚至可以賣錢,吸引注意力就變成商人的賺錢工具。

有專家提出,學習數碼媒體素養,可以幫助我們主動「無視」一些資訊,避開誘惑。史丹福大學及布里斯托爾大學的學者們最近在心理學期刊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發表一篇名為〈批判性忽略作為數碼公民的一種主要能力〉的文章,[1] 提出我們可以透過這種「批判性忽略」(critical ignoring)面對網絡洪流,它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1. 自我推動(self-nudging

因著我們的「注意力」常於網上被低質素及刻意誤導我們的資訊霸佔,並衍生出「仇恨、憤怒和上癮等情緒反應」,[2] 教育心理學家Sam Wineburg指出,我們可以故意地忽略資訊,而方式是「自我推動」。它不是家長式或操縱式的操控,而是讓一個人自己去了解令人上癮的社交媒體或失實資訊,如何對他帶來不良影響,而當一個人能夠主動去控制和組織他的環境,便可以避免直接面對這些資訊的誘惑。

這就像自我推動者可以決定將令人致肥的零食放在自家廚房頂層架子的最後面,讓誘惑(即垃圾食品)從視線中移除一樣;人們可以隱藏一些讓人上癮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式,或通過過濾方法去主動選擇忽略不必要的誤導訊息,[3] 以便我們能將有限的注意力投放在適當的地方。

2. 橫向閱讀(lateral reading

這是一種查證的方式,就是在面對有問題的資訊時,不要專注於深入挖掘不確定的來源,相反,應該橫向移動到其他來源來確認訊息。我們可以有策略地故意忽略未知是否可信的網站,並且搜索一下文章的作者、發佈機構或當中所提及的其他資料。如果橫向閱讀表明該網站並不可信,我們還要繼續投入去挖掘它,根本就是在浪費時間和資源。

雖然這似乎是需要更多的動力和時間去學習和實踐橫向閱讀,以了解更多,但專家稱長遠來說是值得,因它可以幫助我們節省時間,常進行事實核查的人,對不同網站的背景有更多的了解,他們只花幾秒的時間就可以確定消息來源的可信度。當提升了對資訊來源的可信度的判斷能力,我們就可以減低受騙的風險。

3. 不要餵養「山怪」(don’t feed the trolls

Troll原是指山怪,但在這裡它是指一些於網絡上喜歡發表挑釁或侮辱性言論來挑起罵戰並從中獲取快感的人。專家指出,我們有時要主動忽略的不是訊息,而是發出這些訊息的人。儘管他們是少數,但陰謀論者和科學否定者的聲音足以對人們造成傷害。一些有問題的網絡行為,如散佈虛假資訊及騷擾行徑,做出這類事情的人總是非常活躍,回應他們的方法就是「不要餵他們」:忽視他們,拒絕與他們接觸。而社交媒體用戶亦可以向平台舉報這些不良行為,以平台的內容審核政策(content-moderation policies)來制止欺凌及網絡的挑釁、侮辱言論的傳播。

所謂謠言止於智者,我們要努力分辨資訊真偽之同時,也可以不傳送有問題的訊息及舉報不恰當的行為。

面對我們一生都不會看得完,並每分每秒都在更新的網絡資訊,我們實在需要自制力,並要時常提醒自己不要被牽著鼻子走。有人會患上「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FOMO),深怕自己會錯失一些重要的訊息而不斷的去追去看……但既然每分每秒都會有新訊息出現,我們又何妨讓自己從爭分奪秒的態度放鬆下來,找個空間安靜一下,然後享受沒有訊息彈出的時刻,由得自己錯過一下訊息,試試「錯失的快樂」(Joy Of Missing Out,JOMO)?


[1] Joshua Benton, “The flood of online misinformation calls for some deliberate ignorance,” Mail & Guardian,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7, 2022, https://mg.co.za/opinion/2022-11-17-the-flood-of-online-misinformation-calls-for-some-deliberate-ignorance/.

[2] 黃永:〈批判式無視與傳媒素養〉,《信報財經新聞》,2022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article/id/3305962/批判式無視與傳媒素養(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月6日)。

[3] “Self-nudging & critical ignoring,” Boosting, accessed January 9, 2023, https://www.scienceofboosting.org/lnos22-self-nudging/.

看闊一點、看遠一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1/2023

人生總有許多不易解決的難題、不想面對的處境、以及不能逃避的現實,有時,學會看闊一點、看遠一點,才是避免令自己走進死胡同的最有效方法。特別是作為父母的,對子女總會寄予十分高的期望,而期望愈高、壓力愈大,對雙方都會造成很大的壓力,學會如何調校自己的態度和期望,對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十分重要。在香港的教育制度之下,最容易令親子關係緊張、產生磨擦的就是做功課和溫習的問題,因為愛之深、責之切,家長無法像補習老師般抽離,過份上心,以至容易牽動自己的情緒,按捺不住就會說出一些過了火位的話,因此,學會避免說一些會傷害關係的話十分重要。又例如在性教育方面,家長和老師往往既緊張卻又不懂得如何開口,卻容易忽略了性教育其實也是價值教育,誤將它看成只是與生理發展和性行為有關的教育,看闊一點,才更容易將它融入日常生活的不同話題,教的時候不會太過尷尬。

而在網絡的年代,要避免被別有用心的人牽著鼻子走,必須先學會主動而非被動地接收網絡上的資訊,更要橫向查證一些重要的訊息,並且刻意避開一些明知很有問題的「山怪」。當然,人生最不容易面對的問題是死亡,以及在生存與死亡之間的掙扎,如何死得安樂或者可以安樂地死去雖然在香港仍未成為熱門的話題,但教會群體應看得遠一點,才能更有效協助弟兄姊妹面對時代的挑戰。最後,堂會與機構之間本應是最佳的伙伴,但往往又未能發揮最大的協同效應,作為堂會和機構的領導,為了天國的事工,實在有需要不斷反思,如何共創雙贏。誠願在2023年開始,透過今期的《燭光》,能與大家一起看闊一點、看遠一點。

新網絡世界下的倫理想像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2/11/2022

回顧一下近五年明光社雙月刊《燭光》的內容,網絡與媒體、新媒體的議題突然增加了,由電競、假新聞、直播,到元宇宙、AR(擴增實境)、虛擬偶像,我們好像在網上經歷了很多不同的事情,加上近年社會政治環境變化,我們多了很多新的日常,不但工作、課程、活動在網上舉行,甚至對社會的意見也是在網上發聲。媒體亦十分重視網上的討論和故事,很容易就將不同的內容推上報章,如轉載網上討論區的內容,商家由以往拍15秒的廣告,改為花時間拍網上短片、甚至長片,介紹概念而非產品。如此種種的改變,我們該怎樣去分析和想像未來的發展呢?

美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自2021年開始做一個「非科學調查」,找了一批人去想像數碼科技如何改善人的生活,受訪者分享到他們所想像的2035年會是一個怎樣的美好數碼新世界。[1] 數以百計、來自不同行業的受訪者,在調查中回答指定的問題,在合共過百頁的「回應」中,他們表達出對未來世界的想像,有趣的是,他們提出幾個科技發展的方向和願景時,同一種科技,既可帶來便利,也會帶來隱憂。我們先看看他們提出的幾個方向,再討論一下有關的問題,科技能否解決。

1. 建立更好的網絡空間

大部份受訪者認為透過新的工具,可以令大家在更安全的環境下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想法,人工智能可以更有效地將有問題甚至有害的留言刪除。不過我們一聽也知道魔鬼在細節,誰管理留言區的內容,也容易被形容為操控,我們怎樣可以令人在安全的環境下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其實甚難,部份留言如果內容非常尖銳,影響到現實政府的權力運作,該如何處理?我們看到疫情期間,有社交網站主動禁止發佈一些關於疫情的陰謀論,又或者有部份政府會就禁止仇恨言論立法等等,可見不同地方有自己的規矩,我們要討論的除了是介面是否容許有言論自由的空間,還要討論這個社會對言論自由應否有一條全面又有共識的底線。

2. 建立有效率的社群

近年不少人發現社交網絡平台可以結連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可收集、整合資料,甚至互相交換意見,成為有益的群體;不過我們也發現使用同樣的工具,可以集合一些破壞社會的組織和群體。不少受訪的科技專家建議應該使用人工智能去幫助一些能產生正能量的社群,同時提前發現有問題的社群並將之消滅,令社會可以成為更美好的世界。現時社交網站也會刪除某些特定主題的分享,例如分享自殺方法,減少網民因為互相學習自殺方法而帶來悲劇。不過,我們也同樣要問,如果進一步實施類似的措施,社會如何決定甚麼是好的群體,甚麼是壞的群體?

3. 為每一個人充權

不少受訪者認為未來的世界,每個人應該可以在網上有足夠的主權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例如投資,有自己的網上身份、私隱,亦可以透過人工智能,用自己的語言與不同國家的人溝通,甚至可以參與不同的政治決策活動,表達意見。

近年互聯網不同的新發展,例如加密貨幣,區塊鏈等技術,令人產生很多新想法,當中除了可以解決一些舊有技術的問題外,同時亦帶來一些新的可能性,例如人可以有實名和匿名等不同的身份,網上的資料可以安全地存放在不同地方,新科技可以令數據得到更好的保護。[2] 我們或許會問這些科技會否持續發展,而同時我們亦會問:不懂得新技術的人會否被淘汰?

4. 新的工作和生活模式

承接上一點的討論,很多人認為疫情無疑為社會帶出了有關工作和生活的新想像,例如人是否一定要在一個指定的地點工作?工作時間又是否必定是在指定時間?網絡可以怎樣為人的生活提供協助?網課、網上會議,甚至網上崇拜能否取代面對面的活動?當中如何混合(例如同時有面授課堂和網課)才能產生最大的效益?這一切已經成為很多人對未來的新想像。另外,會否有些新的工作模式因此而出現,改變舊有的模式?當然這又同樣涉及很多人在工作上轉型,當在網上有很多事情都變得可能,很多工作,例如銷售,原來可以透過人工智能來完成,那麼人類還可以做甚麼呢?

5. 處理更複雜的問題

有了不同的虛擬視點、人工智能等技術,很多以前只能用人腦做的「沙盤推演」活動,[3] 可以紛紛改為用人工智能模擬出來。我們未來更可以透過科技做出更多改善人類生活的事情,例如有效使用能源,當所有家具都與互聯網接駁,便能在最省電的情況下,使用空調、電燈等電器。人類甚至可以透過人工智能,更有效地研發和生產疫苗。當然不少人也會擔心到時會不會出現一種情況:到底是我們控制機器,還是由機器控制人類生活,但無論如何我們可以想像到,在新的網絡世界下,我們有更多的可能性,但人與機器如何調和,這將會成為未來世界要討論的一個問題。

總結

回到今日,我們不難發現社會的討論仍然停留在網絡騙案、交友色情陷阱、網絡安全等問題,但我們是否知道今日的孩子其實已經活在一個與以往截然不同的世界中?不過我們不難發現,雖然社會口口聲聲說重視科技發展,但對於科技的基建,以及社會各界對數碼知識與素養(Digital Literacy)的認知仍然不高,導致很多人進入科技世界,卻不知道科技世界的危險,從而衍生出不同的問題,也不懂怎樣處理這些問題。

明光社

明光社在2020年底至2021年推出「有品上網」青少年品格培育計劃,倡議良好網絡公民的八大數碼生活技能及良好品格和態度,我們製作了教育單張,[4] 還有多條品格教育動畫短片,[5] 有關資源以小學生及家長作為對象,當中提供了使用互聯網的幾個重要原則。「有品上網」青少年品格培育計劃是由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華永會) - 2020年度慈善捐款「生命教育」計劃贊助。有些互聯網的使用原則,例如在網絡上要有同理心,學習建立良好的數碼公民身份,有批判思維分辨不同資訊等等,其實今日對所有網民也同樣重要。面對互聯網和新媒體,我們認為社會大眾必須先多些學習和理解,之後才可以更有效提出好的政策,或者相關的倫理討論。若沿用以往的思維去想像未來的問題,只能解決表面的問題,未必能處理當中更多複雜的情況。

 
明光社

教育單張

品格教育動畫

(本文原載於第147期〔2022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Janna Anderson and Lee Rainie, “Visions of the Internet in 2035,”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February 7, 2022, https://www.pewresearch.org/internet/2022/02/07/visions-of-the-internet-in-2035/.

[2] Ryan:〈【硬塞科技字典】什麼是區塊鏈(Blockchain)?〉,INSIDE,2016年7月6日,網站: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6699-what-is-blockchain(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3] 沙盤推演,原指軍事行動前在沙盤上模擬作戰策略,以分析戰略利弊,後來多用於對事情的發展、結果進行的模擬評估,以掌握事情的演變及達成預期目標。參〈沙盤推演〉,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站:https://dict.rev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128994&la=0&powerMode=0(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4] 〈有品上網我至叻 做個負責任的網上使用者〉,明光社網站,2021年10月,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myimage/files/misc_activity/20210126_project_wisewebusers/n11842_webwiseusers_leaflet.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5] 〈品格教育動畫〉,明光社網站,2021年,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project/2021/wisewebusers/section/video(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漫畫,與青少年的成長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8/10/2022

編輯﹕謝芳

「你們既是順服的兒女,就不要再效法從前無知的時候放縱私慾的生活。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的,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聖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聖經新譯本》〈彼得前書 1:14-16〉

現今世代的年輕人,不是徘徊在動漫世界,就是沉迷於遊戲世界,甚或愈來愈少閱讀,就算偶而閱讀的,許多只會看漫畫。說到漫畫書,或許大家腦海聯想到的,是一本本的漫畫書,但事實上,漫畫書電子版已成潮流,就像其他電子書一樣,就算有紙媒印刷版,大概亦是為收藏所用。漫畫的電子化,加上盜版翻譯漫畫層出不窮,各類的漫畫令青少年更容易觸及,特別在不同的漫畫網站及應用程式內,無論收費或免費都是「海量」般供應。

現實上,大部分坊間的漫畫都暗藏一定程度的不良意識或性意識,例如看過《多啦A夢》的讀者,都會意識到內裡有不少欺凌事件,甚至大雄亦有多次進入靜香正在洗澡的浴室。在《蠟筆小新》的動畫和漫畫中,小新也多次露出臀部,甚至利用股間摩擦物件。故此,在漫畫中,或多或少都會出現一些意識不良的情節。不過,是否因此就禁止青少年閱讀?筆者認為有討論的空間。或許我們不宜亦不可能完全禁止青少年看動漫,但我們卻可以教導他們如何選擇合適的讀物。本文嘗試帶出在不同種類漫畫中的文化是如何影響青少年,並推薦一些較為健康的漫畫給青少年選擇,家長亦可多加留意子女閱讀漫畫的習慣。

漫畫中的正面意識

在坊間,縱然會出現帶有不良意識的漫畫,但當中亦有一些能夠帶給青少年正面信息的作品。觀其一些比較流行的漫畫,諸如《海賊王》、《火影忍者》、《鬼滅之刃》等等,它們都是連載於日本《少年JUMP》漫畫週刊。而《少年JUMP》的漫畫通常都會有一項貫穿整個劇情的黃金法則:「友情、努力、勝利!」這個法則主導著故事的走向,內容不會脫離:擁護友情,甚或友情至上和追求不斷變強的主角,最後邁向皆大歡喜的結局。

我們會認同,如果青少年可以學習到友情和努力是一件正面的事,這也正正符合青少年需要改善的特徵,包括自我中心、個人主義、部分缺乏上進心等等。現時青少年大多為「網絡原住民」,加上疫情的影響,或許已經不懂得如何面對面社交了,而這類型漫畫非常強調友情或友誼,當中的角色可以為朋友而犧牲自己的,許多角色都是為了朋友而努力的,這帶出了一種「為他者」的倫理教導,換句話說,就是擺脫自我中心的教導。

漫畫中性與暴力

但不容忽視的是,無論漫畫內容帶出的信息多麼正面,它們表達的手法就必須細心留意,正如之前所說,不少漫畫當中都暗藏著許多不良意識或性意識。無可否認地,性意識已經融入了不同的媒體和創作,根本就令人防不勝防,何況是入世未深的年輕人。在網絡發展迅速的今天,漫畫也不能夠倖免於色情資訊氾濫,最著名的種類大概就是戀愛後宮漫畫了(即1男多女的感情生活),當然也有所謂的逆後宮漫畫(1女多男的感情生活),只是比例較少而已。顧名思義,即是愛慕主角的角色會不斷地陸續出現,而主角會與不同的異性發生曖昧的關係,甚至出現涉及色情成分的內容,如《約會大作戰》、《五等分的花嫁》等等都是感情混亂的漫畫,可能會讓人憧憬著這些關係,令到一對一的戀愛關係不再被重視。當《出租女友》這種美化援交的漫畫或動畫都受到不少的好評時,不少的錯誤的價值觀或正嚴重影響青少年的成長,特別是未來對愛、婚姻和家庭的價值和期望。

除了主要談及感情、兩性關係的漫畫,也有一些主打暴力、血腥、展露人性陰暗面等等的漫畫(部分含有性暴力),類似《魷魚遊戲》的題材,或者可以說是《魷魚遊戲》的參考資源。舉例而言,《彌留之國的愛麗絲》、《朋友遊戲》、《殺戮都市》、《進擊的巨人》,還有「海量」的恐怖漫畫,如集結恐懼、暴力、死亡、黑暗於一身等等的作品,都將暴力與人性的醜陋推至高峰,雖說當中的主角都會有拼命幫助朋友的特色,但似乎劇情中的暴力和黑暗(人性的黑暗)才是焦點。這類作品的確會影響社會上的暴力行為,葛洛斯曼的《暴力電玩如何影響殺戮行為》內亦有提及媒體及電玩傳播的暴力如何從心理學上對人造成影響,有興趣可以看一看。如套用在青少年,或許心智並未成熟、未懂得批判當中的內容便有可能受到影響。綜觀現時的教育,除了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很少有中學聚焦於性/倫理觀念的教導。

部分漫畫的推薦

既然漫畫作為一個主流文化,又無法避免地會夾雜著不良意識,筆者選擇一種名為Lesser evil的做法:即是從眾多不良意識的漫畫中,選擇一些較少不良意識,同時內容的焦點是主要放在正面訊息身上。以下可推薦:

  1. 《火影忍者》:故事內容為一位失去雙親的小朋友如何透過努力,對友情的執著,最後邁向夢想,也是一個頗勵志的故事。
  2. 《灌籃高手》、《排球少年》:它們都是以運動項目為主軸,主角和其他角色為邁向目標而努力,內容大致是正面的。
  3. 《名偵探柯南》:是一套懸疑偵探並帶有少許恐怖情節的漫畫。主要講述犯人無論犯罪的手法多麼精密,主角作為偵探,都會竭盡全力找到犯人,而犯罪者也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4. 《我的英雄學院》:故事講述一位少年面對別人的嘲笑仍努力不懈的故事,為典型的「友情、努力、勝利」漫畫。

篇幅所限,欲推薦的漫畫未能盡錄。不過,需要留意的是,縱使一些看上去只是普通題材的漫畫,例如運動、烹飪等等,都有機會充滿不良/色情資訊,如漫畫《食戟之靈》雖然是一套廚藝比拼的漫畫,但內裡的色情訊息卻佔據了大部分。故此,如何選擇合適的漫畫伴隨青少年成長,是一門艱深的學問。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10-10-2022

信徒回應社會議題應有的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較早前,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引起了一些社會人士的關注,因為該節目將通靈交鬼當作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及宣揚有關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及可信性,間接就是向觀眾推介通靈交鬼的神秘力量,本社就此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投訴,並且要求無線停播相關內容。  

有人問我們:電視節目從來都有涉及靈異和鬼神的內容,今次大家為何「另眼相看」,特別投訴這個節目,是否有雙重標準?站在宗教自由的立場,為何大家要干預其他人的信仰呢?而在今時今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空間正收窄的時候,投訴及向電視台施壓又會否令傳媒在創作自由上有更多掣肘呢?對於以上的提問,我們十分理解,而在投訴的時候已考慮了如何作出平衡。    

首先,包容不等於縱容,自由社會亦有底線,大家可以討論底線在哪裡,但不能見到明明對年青人和社會風氣有害的事情卻視若無睹,噤若寒蟬,連批評和投訴也不敢提出。  當批評和投訴時,最重要的是提出相關的理據和法例,而不是只表達一些情緒性的言論。今次我們作出投訴主要不是有關節目內容涉及靈異和鬼神,因為這類內容在電影、電視和不同的藝術創作中常有出現,作為信徒我們雖然不認同,但在自由社會,只要有關內容沒有違反法例,我們亦只能教導子女不要仿傚,呼籲市民大眾慎思明辨,或者不要收看,正如很多電視節目對婚姻家庭、性關係、賭博、投機、物慾、暴力和仇恨等等的看法我們都未必認同,但不等如便要投訴、甚至要求禁播。不過,通靈交鬼卻是非常危險,家長們不能掉以輕心,雖然該節目開始時有警告字眼指出有關行為並非精密科學,但不過是例行公事,因為主持和嘉賓不斷以權威的姿態告訴觀眾真有其事,明顯是掛羊頭賣狗肉。 

正如有節目就算在開始前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字眼,但在節目內卻不斷分享吸烟的樂趣和心得可以嗎?若所有年齡人士都可以買到的報刊,內容含有嫖妓指南,分享嫖妓心得應該禁止嗎?一方面提醒大家吸食大麻的害處,另一方面又詳細分享如何向海外郵購大麻產品合宜嗎?若果在電視教導觀眾如何玩碟仙、筆仙、神打,然後叫青少年不要模仿是否已經足夠呢? 今次投訴,我們是根據通訊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一般節目標準」中第11點「迷信」一項,當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  此外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  

一直以來,我們也強調當對傳媒的報道或節目作出批評時,必須提出相關的公共理據,因為傳媒是公器,涉及的不是教會內部的爭議,因此,必須提出公眾人士關心和認同的理據,而不是單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若純粹關於信仰的看法主要應向信徒表達,難以要求政府部門和傳媒機構跟隨。   當作為公共事務去討論的時候,大家應先了解相關的法例、守則和操守指引等等,因為單純批評的話當然可以只講述個人意見,但若要求刪除某些內容、甚至禁播就必須提出公共理據。

對於今次無線推出的節目,我們之所以表達強烈關注,是因為該台是所有年齡人士都可輕易接觸,以及仍有一定影響力的主要免費電視台,所謂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在法例的要求會比其他傳媒更嚴格。雖然根據過往的經驗,通訊局的效率很慢,不過,投訴雖然未必能即時阻止節目出街,但投訴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電視台在日後製作同類型節目時知所警惕,畢竟電視台對觀眾意見和公眾輿論亦不能完全視若無睹。在重視消費者權利的年代,我們完全有權以消費者的角度表達意見而作為家長,大家由於關心青少年及兒童的福祉而積極表達意見,更是義不容辭。

資料庫

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會遭判罰

《電視節目守則》是通訊局根據本港法例第562章《廣播條例》第3條而發出。凡持牌的電視節目服務所包含的材料,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通訊局有權對違反守則規定的持牌人作出適當的處分。過去,曾有電視台,安排藝人在一個節目中食某連鎖快餐店的食物,期間因明顯地展示了快餐店的品牌標誌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電視台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的相關條文,並判罰款15萬元。[1] 另外,曾有供成人觀看的收費電視頻道播放一節目,內容涉及強姦情節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節目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因當中的暴力行為屬過長及過份詳細,節目也違反了守則中對描繪強姦及極度色情材料的規定,通訊局向有關公司發出嚴重警告。[2]


[1] 周潔媚:〈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 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香港01》,2016年5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22605/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2] 〈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的投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通訊事務管理局,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coms-auth.hk/filemanager/listarticle/tc/upload/1592/20171228CA_TC.pdf#page=2&zoom=100,116,9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閱讀網絡新聞要小心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4/09/2022

「英國牛油貴?」「林鄭也移英?」網絡討論區,不記名秘密留言區常常有未經證實的故事,以前這些留言討論區的內容,不會隨便被放在報章上,但今時今日大家習慣在網上看新聞,不少新聞網站也會將這些「討論區故事」一字不漏的用寫新聞方式放在網站上,供網民轉發、留言。這些用新聞寫作手法寫的文章表面上「似層層」,但其實不知真偽,這類「新聞」是如何扮出來的?我們可以怎樣用幾招簡單的方法拆解?

新聞材料來自討論區

大家讀中學時,也學過寫實用文,老師會教大家怎樣寫「新聞稿」吧,就是將一件事用「新聞稿」的方式寫出來,這類文章不外乎有幾個特點:

  1. 倒金字塔式

先將最爆炸的內容寫出來,例如:英國機場疑似出現前特首林鄭的蹤跡;英國牛油價格創歷史新高;中國經歷60年來最大熱浪等等。

  1. 引述各方消息

新聞不是一篇記敘文,作者甚少以第一身寫作,通常會引述不同的消息,例如:「某某網站有人發帖」,又或者「根據某某留言區的討論」等等,然後開始引述對方言論,甚至加插短片。

  1. 加入不同意見

新聞有時為求多角度,會加入不同的人對事件的「回應」,寫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會找相關人士「似層層」地就上面引述的事件作出回應,並提出意見,有時可能因為截稿時間太短,部份文章直接找幾個比較出位的留言放在文中,就扮有各方回應。

如此說來,如果討論區有一個精彩的主題,用這些方法撰寫一篇幾百字的短文,要爆點有爆點,要故事有故事,要回應也有回應,這種稿件寫來毫不費力,而且本小利大,一旦內容爆起來,會帶動大量流量,幾乎無本生利。不少傳統媒體也大量生產類似的網站和社交網絡平台專頁,有時傳統新聞和網絡新聞同時在相同的平台出現,一不留神,就會被這些由網絡討論區的討論改篇成的新聞所影響,以為這些也是有確鑿事實的新聞。

查證工作不可少

討論區的內容可以變成新聞嗎?當然可以。不過,我們會問其內容是否真確,所以記者理論上有責任做大量的查證,包括:

 1. 故事有找回當事人做訪問嗎?

 2. 作者所說的故事是真的嗎?有沒有查證?

 3. 如故事涉及第三方,被指責的人有回應嗎?

 4. 故事提及的事件,還有其他目擊者,或者具名的消息來源證實嗎?

 5. 如果新聞是引述自另一個傳媒,該傳媒原本的報道是怎樣?該傳媒本身具公信力嗎?

如果不時閱讀網絡新聞兼細心的人,應該很容易就能分辨到,某些網媒根本不求甚解,不會做任何查證,有一些網媒是認真做查證的,也有一些網媒,常常寫「本網曾經找有關人士但未果」等等,當中有多少人是真心查證,多少是走過場寫幾句說法增加說服力,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避免跟車太貼

新聞公信力,往往需要時間建立的,閱讀傳媒的能力也如是。面對真假難分的新聞,網絡有句話叫「切勿跟車太貼」,意思是事情往往還有很多可以發展的方向,不要太快跳到結論。記得之前曾經有本地傳媒轉載外國傳媒的報道稱,英國某個牌子的牛油以一公斤近十英鎊(約九十港元)的價錢發售,以證明當地通脹嚴重。事件曝光後,不論是英國人還是香港人,也問同一個問題:真的嗎?但後來大家卻發現,事情的確是真的,但同樣也有三英鎊一公斤、六英鎊一公斤的牛油在同一間超巿販賣,而且該牌子的牛油價格,很快就回落了。

可見閱讀傳媒的報道,除了留心事情有沒有核實外,最好還要看看該傳媒有沒有跟進報道,如果事情有改變他們還會報道嗎?如果發現他們只是作譁眾取寵的報道,大家看多了,也只是被這些事情的表象吸引,難以對議題有深入的理解。要學習做理性分析,有時學會辨認哪個傳媒的資訊比較可靠、可信和深入,可能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資料庫

新聞來源變得模糊

英國牛油價格上漲的新聞,除了有外國傳媒報道,也有網民在facebook發帖文和應,令事件進一步廣傳。社交網絡平台的出現的確便利了網民彼此之間的聯繫,除了分享生活點滴,不少用戶更會在平台中分享新聞或對時事的看法。在美國,2021年就有調查發現48%的受訪美國成年人,他們是經常或有時透過社交媒體接收新聞。[1] 有學者就指出,社交媒體令資訊來源變得模糊,新聞機構可以在自己的網站、社交網絡平台發佈新聞,但有關報道也可能純粹以一則帖子的形式,經轉發送達到社交網絡平台的用戶面前。用戶如果想弄清楚資訊來源,需要一層一層追蹤、翻查訊息的來源;不過在大多數情況下,用戶在分享訊息前,都很少會核查資訊的來源。[2]

 

(本文原載於第146期〔2022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Mayson Walker and Katerina Eva Matsa, “News Consumption Across Social Media in 2021,”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pewresearch.org/journalism/2021/09/20/news-consumption-across-social-media-in-2021/.

[2]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39,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憑歌寄意回應負評

歐陽家和 | 明光社前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5/08/2022

以前,偶像是神一樣的存在,歌星明星即使面對輿論壓力,但因為較少與大眾作近距離接觸,所承受的壓力相對較少,當然他們也會有情緒失控,或者壓力很大的時候。今日的偶像因著互聯網,比以前透明得多,已經不再是神一樣的存在,他們變得落地貼近大眾,但同時因為太貼近,他們會非常近距離地接受不同的訊息,當中有不少訊息、留言對一位歌手來說,可以造成非常大的傷害。部份不喜歡某位歌手的人,甚至更會組織群組去批評、踐踏、傷害對方,今日的歌手,有時甚至會出歌還擊,火藥味濃。

偶像的必修課

歌手被網民評頭品足,早就成為不少演藝人的「必修課」,如果面對負面批評、網民攻擊,仍能不失禮貌、不影響情緒,是非常困難。早在十多年前就有歌手方皓玟的一曲To Haters,表達如何在網民的面前,仍然要努力做好自己,而不只是單純的討論網民的行為,畢竟人也只能努力做好自己,才能面對群眾。

之後不少男團MIRROR的成員,也有透過歌曲表達自己的想法和面對不同聲音的壓力和回應,當中最明顯的莫過於Anson Kong在頒獎禮後因為拿不到自己想得到的獎項,失望到即場黑面,之後被傳媒和網民批評,他最後唱了《黑之呼吸》來表達自己,指他在眾人面前黑面,只是真誠的展露了自己的感受,即使這樣有機會招惹口舌,也堅持活出自己。

又例如MIRROR的另一位成員Anson Lo(盧瀚霆),他的歌曲Ego也在問網民不同方向的批評和建議,有時會令人不知道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甚至有時更覺得網民為了譁眾取寵,故意說一些很誇張的評語,企圖去帶領討論的方向,事實上沒有理會藝人本身的內心感受。類似的歌其實不少MIRROR成員也唱過,當中突顯了成員成為藝人、明星過程中的掙扎。這種歌曲也引來很多的共鳴。

勉強比較,不如不聽

除了表達自己的感受外,更有部份歌曲有「還擊」感,例如MIRROR的Warrior,這首歌的MV可在YouTube收看,而在歌曲的文字描述中,就主動質疑「老海鮮是無法明白新物種的」,甚至要「懷著打不死的戰意信仰精神,即使地球已死,我們還有開拓新宇宙的戰鬥力」。雖然社會上不少人將之描述為與社會有關,但回望歌曲的描述,本身應該是在回應樂壇或娛樂圈已死等說法,他們希望實際用好音樂去回應一些網民的指控。除此之外,類似的歌曲當然還有在2021年推出,由多位年輕歌手合唱的歌曲《樂壇已死》,當中的歌詞就更直白地指出,你不聽新歌也可以,也請不用與以前比較:「贈你這卡式機,聽返你舊時多優美。」

由溫婉的表達自己想法,到還擊,最終當然還有更毒舌版本的回應,例如Jace(陳凱詠)的歌曲《收聲多謝》就更加老實不客氣,明明知道「專家」是為了有話題才講,就直接請對方不要聲控人,請他們全部「收聲多謝」。可見香港新一代的藝人一方面要面對著比上幾代人更直接、更埋身的批評,他們有時甚至會很難面對這些批評,但過程中他們更要學習如何閱讀這些負評,然後化為正能量,將自己變成一個更加強大的人,以致能面對這些東西。

藝人也是人

雖說「食得鹹魚抵得渴」,用流行的說法去表達就是「份糧包嘅」,但說實話藝人也是人,社會大眾可以欣賞他們的創作,也可以評論,但觀乎網上的確有不少人是為評論而評論,部份根本就是人身攻擊,內容也沒有甚麼養份,這些為點擊而來的留言,最傷害的是藝人本身。事實上沒有人希望做一份正當的工作卻每天被人無故評頭品足,特別是當他們其實沒有做錯甚麼事的時候。

藝人說到底也只是流行工業下的一種商品,所謂「百貨應百客」,你不喜歡可以不買,實在沒有必要透過網絡攻擊,逼藝人、明星、歌手做你喜歡的事,當然你也可以表達想法和意見,但前提還是應該議事論事,當討論超越了理性,輕則影響討論區的氣氛,重則影響藝人本身的情緒。不少藝人會因為網絡的留言或者討論,坦言會感到不開心,甚至有壓力,也有藝人因此而衝動地做了不合適的回應。

今日的藝人之路不好走,但願大家多點包容體諒,少點攻擊,這樣才能百花齊放。

元宇宙的吸引力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9/06/2022

編輯﹕謝芳

「不要模仿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使你們可以察驗出甚麼是 神的旨意,就是察驗出甚麼是美好的、蒙他悅納的和完全的事。」
《聖經新譯本》〈羅馬書12﹕2〉

簡單來說,「元宇宙」(Metaverse)是一個在線的三維虛擬環境,有著去中心化的特質,不少人用作日常社交連結及遊戲的空間。這陣子連繫著元宇宙,還有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及不少藝術項目,極具吸引力,不少投資者投入資金發展業務項目,亦吸引不少年青人投入體驗。為了解更多元宇宙對青少年的影響,筆者訪問了對具有豐富軟件設計及數位行銷經驗,並向不少教會、神學院及機構提供培訓,現於馬鞍峰香港教會牧養青年,並任Jesus Online科技總監的鄧諾文先生(Anson)。

元宇宙的特性

談到元宇宙,筆者以為就是戴著VR(虛擬實境)眼鏡,配有外置控制器,可自由地以新身份進入虛擬環境。但Anson指出,元宇宙仍然在演化,它不局限於VR、AR(擴增實境)、MR(混合實境),因為在技術上仍在發展,日後可能根本不需要VR眼鏡就可以進入虛擬的世界。其次,它能使你具有 Immersive(沉浸式),即整個人置身在虛擬世界的體驗,愈來愈分不到現實與虛擬。第三,就是「身份」這個問題,業界在研究元宇宙,可讓我們具備同一個身份進入虛擬世界的不同遊戲及不同的世界。當我們建立起Digital Citizenship(數碼居民身份)就可以在這大「宇宙」中,以同一身份跳入不同的世界。我們會有Identity(身份)外,也會有Ownership(擁有權)去擁有自己的資產。上文提到的NFT 就是在解決那個身份及擁有者關係的一個重要的技術。

我們若用同一身份自由進入元宇宙,跳入當中不同的世界,只要自己不透露和保護得好,這身份是具有匿名性,可隱藏真實的身份。但是,如要在當中擁有資產的話,BlockChain(區塊鏈)技術就非常重要,它可讓我們不用提供任何身份認證的情況下,透過Digital Wallet(數碼錢包),擁有個人加密的號碼,就可以擁有及控制在虛擬世界中的資產。Anson提到,這種既可隱藏身份,又能行使個人權利的感覺,正是人們在虛擬世界所渴求的形態。

元宇宙的發展

元宇宙只是年輕人的世界嗎?Anson認為,在早期的發展中,的確有許多「不怕死」的年輕人投入去開創這個元宇宙。隨著日子久了,這群年青人變得非常富有,有見及此,近期不少成年人亦開始接受,亦令一班資深投資者非常感興趣。元宇宙也漸漸建立起一個龐大的經濟體系,不少國家因此都想立法去監管。以他個人教學遇見的學生來作統計,使用這些相關技術的普及率約達5-10%。

為何元宇宙發展這麼快?Anson認為原因在於其不用審批的特性。他舉例指出,在美國,有幾千萬人因為信貸評級不合格而未能開戶口,而數碼錢包就正正是人人都可以擁有,打開了人們進入金融世界的門,令現存銀行的限制消失。他亦認為這是在解決貧富懸殊的問題。這情況在發展中國家,相信更能引起人們的興趣。

流行於青少年中的形式

明光社

在Anson牧養的青少年群體中,約有10-20%的青少年正嘗試接觸這些產品,不算是非常普及,暫時只停留在試玩,或看看能否從投資賺到點錢的階段,如買NFT或加密貨幣等。他更指出,暫時年青人最多的還是在玩區塊鏈有關的遊戲,如The Sandbox或Decentraland。The Sandbox是一個建立於以太坊區塊鏈上的去中心化、開放式元宇宙區塊鏈遊戲,以邊玩邊賺 (Play to Earn)為概念之一,玩家可於遊戲中以NFT形式擁有自己的土地、創建自己的遊戲、擁有所有遊戲資產;由於它是香港公司所創立,所以在香港比較多人認識。而Decentraland是一個虛擬世界及社區,由區塊鏈技術推動,用戶可開發及擁有土地、買賣藝術品和 NFT,和舉行社交聚會或舉行研討會等。而Anson亦會和神學院在這兩個遊戲裡做教學的平台。

另外,有不少青少年會在元宇宙中製作自己NFT數碼藝術作品,如繪畫、攝影作品等,來發售或籌款,成為他們建立興趣的平台。而學習Coding(編碼)、寫程式去創建遊戲,也是現時不少人感興趣的。Anson認為,元宇宙對大部分人來說,仍是很新和在發展中,既充滿機會,又充滿危險的地方。尤其對於一些不熟悉它的人來說,裡面有很多Scam(騙局)及假的東西,不理解其背後的東西,但又要付款,就容易跌入陷阱當中了。不過,由於它還是新開發,普及率不很高,所以其競爭還不是很大,仍有許多發展空間。雖然不知道它將來的發展,是否如之前的亞馬遜或蘋果公司,但有很多人正憧憬著它的發展,希望可以及早投資在一些NFT公司,期望日後可以變成現時的亞馬遜、蘋果平台般成功。

自主性與交流

元宇宙平台的特點,就是可以呈現很多人的創造及聰明的想法。Anson列舉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分佈式自治組織)就是一個好例子,參與者雖然是匿名的身份,但仍可以在購買一些資產後,成為DAO社區的重要成員,去參與決策一些重要的決定。能夠集合一些人做決策,令社群繼續發展下去。

Anson分享到,雖然在參與當中不知道對方的身份,但透過談話的內容,仍會感受到對方是甚麼「質地」的人。「真正認識一個人,不是對方有甚麼『牌頭』,這不是真實。最真實是在大家的對話當中,去發掘這個人的『質地』。」他十分接受元宇宙中的匿名性,因為在軟件世界這麼多年的經驗中,他看重的是對方的「能力」,多於看對方是「誰」。他坦言,這與真實世界有很大分別,因為真實世界中,人們大多看對方是「誰」,多於對方的「能力」。

更多人參與的危機

上面提及了元宇宙的吸引之處,Anson亦估計會愈來愈多人跳進元宇宙,因為VR進入元宇宙的工具會下降至民用價錢,約千多兩千元就可以買到,令很多人可以去嘗試。而且亦開始有教育界的人士用這工具於學校的教學上,滲透率會很高,由下一代開始去學習如何用這工具去進入元宇宙,而他們當然亦會覺得很好玩,很接受。

Anson也提及元宇宙的危險,就是其「Addictive」(上癮性),令使用者難以自己抽離,分辨不到真實與虛擬,對自己的「身份」及「價值」開始慢慢模糊化。他解釋,當玩家在現實生活中找不到滿足感,當抽離了現實身份在虛擬世界找到自己,更愛在虛擬世界中自己創造的身份,這境況或會令玩家逐漸喪失再停留在真實世界中生存的意義。「當未來世界生活的『感觀』愈來愈進步,如飲食、性愛、開心不開心等的感受都注入在Metaverse裡,其實是很可怕的!因為人們可能會不再喜歡再回來這個真實世界當中。」

Anson在訪問其間多次提到電影《挑戰者1號》(Ready Player One),這電影指出真實世界是無可取替的,主角接受自己的真實世界的身份,在真實世界中有擁抱、有愛情,並接納自己及對方的不完美。他認為這是一個值得神學反思和教會探索的內容。Anson指出,教會應開始與信徒一起去思考為甚麼愈來愈多人喜歡Metaverse甚於真實世界,或許有甚麼辦法叫他們歸真實世界和擁抱個人價值……這是一個現時很重要的話題,可以預備未來將會發生的事情。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27-6-2022

末世論與基督徒烏托邦: 祂的真理正向前邁進!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2/06/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引言

最近俄烏戰爭再度挑起了基督教圈子討論末世論的熱潮,但同一時間,許多社會事件亦激發起基督徒致力於謀求更加公義和自由的社會,例如早前在紐約州水牛城一名白人至上主義者槍手謀殺了10人。有趣的是,即使末世論和理想國在表面看來是互相矛盾的,但兩者一直在基督教傳統裡面並存。某些版本的末世論認為世界會變得愈來愈糟糕,最終整個世界會被徹底摧毀,神的國將會取而代之,故此企圖建立地上的天國只是捕風捉影。相反,不少信徒則認為我們應該為了爭取一個更加公義與和平的世界而奮戰,從而配合千禧年的來臨。

基督徒烏托邦是反帝國宣傳

哈佛大學宗教研究員斯蒂芬.高德(Stephen Gaudet)以「基督徒烏托邦」來命名第二種傳統,這種傳統可以追溯到保羅時代,當時羅馬帝國是一個橫跨歐亞非三大洲的超級強國,貴族和特權階級生活在歌舞昇平中,但社會充滿著種種的不平等和不公義,基督徒提出一個另類的遠象:福音並不是只關乎個人得救、靈魂上天堂,上帝會審判暴政,創造出新天新地,在神的國度中人人都是平等。

普林斯頓大學宗教學者伊萊恩.佩格爾斯(Elaine Pagels)也是以反帝國的框架來詮釋啟示錄,她認為這卷書之目的不是預測未來,而是對應作者處身之時代的「戰爭文學」,公元70年羅馬軍隊鎮壓猶太人起義,並摧毀了耶路撒冷,在同一時期羅馬政權大肆迫害基督徒,羅馬皇帝又南征北伐,帝國的都城遍佈炫耀戰績的紀念碑。啟示錄是針對以上一切的反羅馬宣傳,666就是羅馬皇帝尼祿(Nero)的代號,這不是預表如拿破崙或希特勒等未來人物的數字。當約翰的基督徒弟兄受苦時,約翰試圖給予他們一個希望:無論邪惡勢力多麼強大,最終它會受到審判和懲罰。由此而觀之,末世論與基督徒烏托邦無非是一個銅板的兩面,在過去這兩種傳統並沒有明顯的衝突。

愛德華茲:神是創始成終者

舉例說,18世紀美國著名佈道家喬納森‧愛德華茲(Johnathan Edwards 1727-1758)指出:啟示錄第二十二章清楚地說明:「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神是創始成終者,縱使始祖墮落和人性敗壞,所有從神而來的,最終都會回歸到神那裡,神會恢復一切被扭曲和破壞的東西。愛德華茲樂觀地預測,千禧年將會在公元2000年之後降臨地上,在那時候人類社會就好像以賽亞書第六十五章所描述的一樣,豺狼與羔羊同臥,人人都可以享受健康和長壽。要達到這烏托邦,愛德華茲認為信徒有責任去改造社會,因為耶穌宣講的是整體福音:天國就在這裡!屬靈和世俗之間沒有明顯的界限,愛德華茲將世俗的知識(科學)和《聖經》知識視為一體。他又相信工作成就就是上帝在你生命之中的印記,辛勤工作令教會復興,是上帝干預人類事務的跡象。

查爾斯.芬尼:傳福音和社會改革應該同步進行

這種樂觀進取的精神延續到19世紀,1869年,美國修建了橫貫大陸東西的鐵路。人們認為:如果我們可以通過發明鐵路來加速旅行的步伐,為甚麼我們不能通過努力去加速歷史的進步呢? 查爾斯.芬尼(Charles Finney 1792-1875)是另一位擁抱這種想法的佈道家,他認為傳福音和社會改革應該同步進行,教會有責任引導社會改革的方向;敬虔和個人道德是不足夠的,基督徒必須參與上帝的國度。芬尼的末世觀並不是哈米吉多頓式的世界末日,他認同愛德華茲所說:神的國度可以降臨在地上,人們應該努力推行社會公義,去配合主的再臨。他呼籲信徒照顧弱勢社群和低下階層,例如女性和黑人。他堅決反對奴隸制度,不容許奴隸主領取聖餐。1833年,芬尼和亞瑟塔潘(Arthur Tappan)在紐約共同創立了美國反奴隸制協會。自1835年起芬尼在俄亥俄州的奧伯林學院(Oberlin College)任教,他要求大學當局收生時不論性別和種族。

加里森:美國就是巴比倫

另一位值得一提的19世紀基督徒領袖是威廉.加里森(William Garrison 1805-1879),他是一家名為《解放者》的報紙之編輯,該報的立場是呼籲結束奴隸制度。他鼓勵人離開支持奴隸制度的教會,甚至乎公開宣揚分裂國家:美國北方的州份應該將支持奴隸制度的南方州份驅逐出美利堅聯邦。他認為美國就是《聖經》所描述的巴比倫,因為美國的經濟是建築在壓迫奴隸和吞噬人的靈魂上面,在1857年的一篇文章中他認為啟示錄第十六章就是形容美國:「在末日之際,這個國家(美國)在瞬息之間被拋入了崩潰、苦難、毀滅的深淵,第七位天使將碗到向空中,神記起了大巴比倫,要把自己烈怒的酒杯遞給它。」

豪爾:共和國戰歌

朱莉婭.豪爾(Julia Howe)是另一位採用啟示錄去宣揚社會公義的政治活動家,1861年美國爆發了南北戰爭,她為北軍譜寫了傳頌千古的《共和國戰歌》,這首歌的中文譯本如下:「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主降臨的大榮光,祂踐踏一切壞葡萄,使公義顯彰。祂已經拔出閃閃生輝的怒劍,祂的真理正向前邁進!榮耀!榮耀!哈利路亞!榮耀!榮耀!哈利路亞!榮耀!榮耀!哈利路亞!祂的真理正向前邁進!救主的號角聲已經吹響,促使我們繼續前進;祂在自己的審判座前細察世界萬人的心,我的靈要快快響應他,我的雙腳雀躍歡欣,祂的真理正向前邁進!耶穌降生在海的另一邊,祂美麗如百合花,祂懷裡的榮耀改變了你和我。祂為使人聖潔而死,讓我們為人們的自由而犧牲吧!祂的真理正向前邁進!」

這首詩歌的靈感是源自啟示錄第十九章:「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啟示錄第十九章描述基督引領軍隊向邪惡宣戰,豪爾由此而引申出神呼召人為正義和真理而戰。值得強調的是,豪爾眼中的基督精兵並不是傳福音的屬靈戰士,而是用真槍實彈去推翻奴隸制度的軍隊。這首歌已經超越了南北戰爭的時代意義,之後的女權運動和民權運動參與者亦高唱《共和國戰歌》來自勉勵人。

結語

有趣的是,1974年福音派教會在瑞士洛桑舉行了會議,其後《洛桑信約》宣稱教會應該同時關注傳福音和社會關懷,該信約指出:「上帝是全人類的創造者及審判者,所以我們應當共同負擔起祂對人類社會的公義及和好的關注,以及對那些受各種壓迫的人的自由的關注。」當時筆者以為這是一種嶄新的觀念,但是,回顧愛德華茲、芬尼、加里森、豪爾這些教會歷史人物,便會知道傳福音和追求社會公義應該並駕齊驅,一直存在於基督教的傳統裡面。

對啟示錄和末世論,不同時代的人或者是同時代不同的人都會各自表述,最近一位著名的華人基督教領袖在他的YouTube頻道中,批評西方人解釋啟示錄都是以自己政治立場為中心,將前蘇聯和中國視為末世的邪惡強權。但正如上面的歷史所顯示,不少美國佈道家和意見領袖都是採用啟示錄來批判美國自身的不公義,加里森甚至乎說美國就是神將要審判的巴比倫!

毋可置疑,我們怎樣解釋《聖經》,一部份是取決於自己處身的時代背景,由19世紀末期至20世紀初期,歐美國家在經濟和科技方面經歷了前所未有的突飛猛進,尤其是美國,在19世紀末期已經超越了英國,成為世界頭號經濟強國。教會內外都瀰漫著樂觀精神、進步主義,地上天國彷彿是唾手可得、指日可待。然而,一次世界大戰粉碎了進步主義的美夢,1918年德國作家史賓格勒(Oswald Spengler 1880-1936)出版了《西方的沒落》一書,他指出:西方文明屬於浮士德式,浮士德是德國大文豪歌德筆下的人物,浮士德為了要獲得無窮的知識,便將自己的靈魂賣給魔鬼。史賓格勒認為西方文明就好像是浮士德,因著無節制的追求而枯竭。基督教亦開始瀰漫著對世界悲觀的情緒,「世界越來越敗壞」這種論述在教會中深入人心。二次世界大戰、冷戰接踵而來,末世論幾乎等同了世界末日,在整個世界將會灰飛煙滅的前提下,社會關懷、政治改革的價值不禁蒙上陰影。

無論如何,《共和國戰歌》的中心思想是歷久常新的:祂的真理正向前邁進!

被遺忘權與不能遺忘的知情權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7/05/2022

互聯網原是一個讓公眾自由分享、上下載及瀏覽資料的開放空間,因著其公開性,網民上載的內容可能牽涉他人的事,或與公眾利益相關的資料,網絡媒體亦會把報道文章、短片等上載。可以說,那是網絡上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當中的資料不應隨意被禁止上載及刪除。然而,被報道的人士是否亦應受到保障,有「被遺忘」的權利?我們在兩者之間可以見到,網絡上的言論自由與基本人權之間的衝突。其中一個爭議點就是,「被遺忘權」可能會被利用為竄改有關公眾利益事件或被用於隱瞞公眾人物不光彩過去的工具,令公眾再也看不到歷史或重要事情的始末,剝削了公眾知情權。

一直以來,「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都很具爭議性,支持者及反對者都各有理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未來法治研究院副教授丁曉東曾分析過支持確立「被遺忘權」的理由:一、在數字化與訊息化的時代中,原本提供「第二次機會」的合理的遺忘機制被打破,「被遺忘權」有助個人對抗訊息和數字技術構成的「數字圓形監獄」;二、在高度重視言論自由的美國,「被遺忘權」發揮著重要作用,例如保障了消費者的隱私,美國加州於2018年通過立法,規定消費者擁有「被遺忘權」;三、「被遺忘權」能有利加強公民個體對其個人訊息的控制。而反對確立「被遺忘權」的理由,主要是上文提及到的,有關它會干涉到公共空間的訊息傳播與訊息流通,可能對「公眾知情權」構成挑戰。[1]

「被遺忘權」在歐洲已實施多年,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於2010年提出推動「被遺忘權」立法能加強對個人資料的保護。其實,在此之前,歐盟委員會有關保護個人資料的指令已提出處理他人的個人資料是需要有正當的理由,及至2010年該會則進一步提出「被遺忘權」是一項權利,它的核心內容就是:「一旦正當理由不復存在,人們有權要求別人不再處理並刪除該些個人資料。」[2]

刪除網絡資訊的方法

以Google為例,現時其搜尋引擎有專頁向用戶解釋「被遺忘權」及提供方法教網民提出移除內容要求。基本上網民可以自行以自己的名字搜尋想移除的內容,如能直接從網絡上移除是有效的方法,[3] 如未能移除,可以要求Google移除過時內容及提交「個人資訊移除要求表單」,就一些原因申請移除與自己有關的資訊。申請者可以為自己、客戶、家人(已故的家人亦可以)或朋友等提出要求,並提供要求移除的網址及移除的理由。[4]

而Google 的「專業審查人員」會審查申請者的要求,權衡當事人在資料保護法下享有的權利、有關資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及對公眾利益的影響。附表簡略列出審查人員考量的部份因素:[5]

附表:審查人員對於要求移除網頁申請的考量因素

當事人在公共領域的角色

相關資訊與當事人公眾角色之間的直接關聯愈小,Google採取行動撤除資訊的可能性就愈高。

資訊來源

如在政府網站或於近期於新聞網站發佈的資訊,可以合理推斷有關資訊牽涉公眾利益仍舊存在,Google會繼續保留有關資訊。

內容的新舊

關聯性通常與內容的新舊密切相關。如資訊與當事人的公眾角色相關,而當事人現正擔任的職務與過去身份角色類似,他們也不太可能會撤除這類資訊。

對其公司服務使用者的影響

如使用Google搜尋引擎的人,是想知道當事人是否能提供專業服務,當事人過往的服務評價就可能是潛在客戶的正當利益。同樣地,如涉及刑事罪行,審查人員也會考慮,使用搜尋引擎者是否需要取得這類資訊,讓他們日後能避開類似的罪行,保護自身安全。

資訊真假

由於審查人員很難評估資訊的真偽,申請人必須提供可靠證據證明相關資訊並不屬實,如法院對當事人索賠訴訟中做出對他有利的裁定,審查人員會盡力跟從有關裁定。

敏感資料

審查人員會考量內容的敏感性,如有關個人健康相關資訊、性傾向、種族、族裔或宗教等資訊。

資料來源: 〈被遺忘權總覽 〉,Google說明

然而,在歐盟成員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被遺忘權」不會被行使,因為沒有法律機制要求搜尋引擎向使用者提供這樣的服務。 [6] 所以不少國家的網民如果要求搜尋引擎公司把有關自己的資料刪除但又遭到對方拒絕,就要透過法庭或該地區的政府部門幫助。以下例子來自兩個亞洲國家,可供大家參考。

印度

印度政府專家委員會於2018年已開始推動立法保護個人資訊,讓該國公民和網絡用戶對自己的個人資訊使用方式和目的,有最終的決定權,有關的草案也納入了歐盟的「被遺忘權」概念。[7] 現時,印度雖然沒有「被遺忘權」的法例,但其憲法第21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被剝奪生命或人身自由,除非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而在一些案例中,亦可見私隱權、「被遺忘權」等權利被法院視為基本權利,並與個人生存權利不可分割。[8]

一印度男演員Ashutosh Kaushik2009年犯下了醉駕而被捕,他被法庭判處吊銷兩年駕駛執照、一天監禁及罰款。但懲罰亦波及到他的事業、名聲及婚姻,令他多次求婚都被拒絕,現任妻子的哥哥也不承認他們的婚姻,因為有關他醉駕的新聞和視頻至今仍留在網絡上。他接受傳媒採訪時稱,當法庭對被告進行判決時,它是有時限的,因此「數碼懲罰」(digital punishment)也應該有一個時限、一個了斷日期。 [9] 所以他在2021年向印度的高等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印度政府、媒體監管機構和Google等在平台上刪除相關內容,讓他可以重過新生活。事件亦引起網民再次討論「被遺忘權」。但有印度技術專家稱,在印度,人們行使「被遺忘權」並不容易。[10]

日本

日本最高法院於2017年首次對「被遺忘權」做出判斷基準。事緣一名男子曾於數年前違反《兒童買春、兒童色情禁止法》被捕,他被判罰款,有關新聞資料一直於網上可以被搜尋得到,對他的生活及交友造成極大困擾。於是他向法院以侵犯私隱為由,提出訴訟,要求Google刪除相關資訊。最初地方法院在初審時判他勝訴,並提及「被遺忘權」這字眼。案件其後進入最高法院,最後最高法院裁定男子敗訴。法官於是次判決中,認為該男子向兒童買春是事實,而且社會對這類罪行有高度關注,而這類罪行也是社會強烈讉責的事件,因此有關男子的記錄與社會的公共利害攸關。[11]

於同一案件,日本最高法院對於「刪除網絡搜尋記錄」的基準做出定義,共有以下六點:一、報道的事實性質及內容;二、事實傳達的範圍及隱私受害程度;三、當事人的社會地位及影響力;四、報道的目的及意義;五、社會的狀況;六、報道中公開當事人真實姓名及住址的必要性。有報道稱,法院提出的判斷基準為,「只要個人隱私在不公佈的情況下對當事人明顯有利,當事人即可要求網絡公司刪除該項訊息,不過,判斷基準的門檻極高」,[12] 報道也提及過去有人提訴要求網絡公司刪除個人訊息,但最終也被判敗訴。

香港亦開始提倡「被遺忘權」

在香港,自2019年的社會運動後,有報道指,政府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於2019年及2020年處理有關「起底」投訴及經網上巡查主動發現的個案總數,分別為4,370宗及1,036宗。[13] 而於本年2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提及有關「起底」的法例時,指自2021年10月法例生效後,已向12個平台發出逾三百五十個要求移除網上「起底」訊息通知,涉及超過一千七百個訊息。她又稱,公署正研究「被遺忘權」,讓人有權要求移除關於個人負面訊息的事宜,將考慮海外經驗和其他因素,再向當局提出可行的建議。[14]

面對「被遺忘權」,爭論在於私隱權和個人資訊刪除權,與公眾知情權和言論自由之間的平衡。如何實踐中庸之道,既可保障個人私隱、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又可以保障大眾的安全及資訊流通,實在需要智慧去訂立規章或指引,以保障個人及公眾的權利。


[1] 端小二:〈印度演員為「被遺忘權」而戰,入稟法院望互聯網刪除十多年前犯罪報道,你如何看?〉,端傳媒,2022年2月24日,網站:https://theinitium.com/roundtable/20220224-roundtable-international-Ashutosh-Kaushik-right-to-be-forgotten/(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

[2] 甄美玲:〈在一片爭議聲中,「被遺忘權」在歐盟確立和實施〉,香港電台網站,2016年6月,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media/pdf/pdf_1466038812.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

[3] 〈「移除過舊的內容」工具〉,Google說明,網站: https://support.google.com/webmasters/answer/704115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個人資訊移除要求表單〉,Google,網站:https://www.google.com/webmasters/tools/legal-removal-request?complaint_type=rtbf&visit_id=637202230061146146-20083139&rd=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

[4] 〈個人資訊移除要求表單〉,Google,網站:https://www.google.com/webmasters/tools/legal-removal-request?complaint_type=rtbf&visit_id=637202230061146146-20083139&rd=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

[6] Gareth Corfield, “EU court rules Right To Be Forgotten doesn’t apply outside member states,” The Register,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4, 2019, https://www.theregister.com/2019/09/24/eu_court_justice_right_to_be_forgotten_ruling/.

[7] 康世人:〈印度推動立法保護個資 納入歐盟被遺忘權概念〉,中央通訊社、yahoo!新聞,2018年7月28日,網站:https://tw.news.yahoo.com/印度推動立法保護個資-納入歐盟被遺忘權概念-062352263.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8] Preeti Sudhir Nayak, “Right to be forgotten in India,” Legal Service India, accessed May 19, 2022, https://www.legalserviceindia.com/legal/article-7112-right-to-be-forgotten-in-india.html.

[9] Geeta Pandey, “Ashutosh Kaushik: Indian actor fighting for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BBC News,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7, 2022, https://www.bbc.com/news/world-asia-india-60373229

[10] 見註1。

[11] Louis Lo:〈罪犯要求行使「被遺忘權」,遭日本法院用6點定義駁回〉,關鍵評論,2017年2月2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060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12] 〈日最高院 首定義網路「被遺忘權」〉,《自由時報》,2017年2月2日,網站: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07502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13] 〈私隱署處理逾5000宗起底個案 近4成涉及執法人員〉,東網,2021年4月28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408/bkn-20210408202844940-0408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14]〈私隱署查40起底案 研「被遺忘權」刪負面訊息〉,《晴報》,2022年2月11日,網站: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3175933/私隱署查40起底案%20研「被遺忘權」刪負面訊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有小聰明「呃Like」不等於有智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4/2022

近日有五名男子於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犯了妨擾罪和《香港鐵路附例》,因為他們帶備麻雀枱於港鐵列車中打牌,並於社交媒體分享他們的「有趣」影片。雖然,其中一人稱只是想「假扮打麻雀拍趣片」,但他們被警方斥為自私,阻礙車廂內的通道。[1]

不少網民鍾愛拍照或拍片並於社交媒體中分享,他們的原因當然有很多。當中除了為滿足感和把自己想說的向大家分享外,另外可能還有兩個原因:一、「多巴胺」作祟;或二、「瑪門」作祟。先講「多巴胺」, 它是大腦神經的傳導物質,在做一些事而得到獎勵時,我們腦部會產生它,以令我們感到愉悅和興奮,它也會促使我們想繼續得到它,以致重複再做有關事情。打機成癮或網癮都與這個原因有關,之前於明光社「漂一本有聲好書」的「行為上癮(上/下集)」影片便作過有關的介紹,大家可以按此瀏覽。而有不少網友亦因為想得到別人讚賞而不惜冒險來製作出人意表的相片或錄像。

而另外一個原因,是為了「瑪門」——分享頻道的廣告費。不少網紅拍片上載到平台上,都是為了得到頻道收入。根據網上的資料,YouTuber的訂閱人若有數萬或過百萬,他們每月的廣告費可以多達數萬或十至二十萬元,除了訂閱人數,表現評分也影響收入。[2] 為了要吸引觀看者點讚,網紅都非常勤力,常常製作及上載新片,內容也要有創意和趣味。

然而,為了別人點讚,是不是就可以甚麼都上載?很多人都有小聰明,想到不同的點子和創意去吸引網民的眼球,但他們的做法不都有智慧,製作的內容也未必合法,未能讓自己和別人獲益,影片也不適合任何年齡人士觀看,如:犯案的片段、賣弄性感內容或露骨的片段;又或是未經當事人同意、偷拍得來的錄像等。另外,亦有些是網紅為博點擊而挑戰個人極限,最終卻發生意外,以致換來悲劇收場;又或如上述情況,網紅在列車中以身試法,更上載罪證到網上,結果被懲處罰款,實為不值。

網絡某程度上是自由的,可以讓我們分享自己所想的、所創作的,但我們亦要小心拍攝時的安全及清楚了解事件本身是否合法,大家在拍攝前和上載前,都務必要三思而行,否則只會自投羅網。

 


[1] 朱棨新:〈5男港鐵樂富打麻雀至彩虹 4人並用長者卡乘車 各罰1千警斥自私〉,《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757778/(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2] 策權翊匡:〈車CAM特警YouTube頻道收入多過大J?網民:偷車cam片原來咁好賺〉,《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6%95%B8%E7%A2%BC%E7%94%9F%E6%B4%BB/757583/(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突然大熱的NFT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31/03/2022

如果有留意新聞,近來或會發現多了一個名詞被美國《柯林斯英語詞典》(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選為2021年度10大代表字詞之一,它就是“NFT”,[1] 這個詞還會連繫著甚麼頭像、升值潛力、藝人和藝術家紛紛參與等……讓我們一起了解這究竟是甚麼一回事,和我們有甚麼關係?它又有甚麼危與機?

NFT——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每枚代幣上都有一個編碼,有不可替代、不可分割、獨一無二的特色。[2] 就如你銀包上的錢簽上了你的名字,那鈔票就已和別的鈔票不一樣。能確保其獨特性,是因為支持NFT的其中一個核心技術,就是區塊鏈(blockchain),而區塊鏈具備著「無法被篡改」的特性。透過區塊鏈技術,所有數據均可通過加密系統進行驗證,根據《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的描述,這是「一種開放,分佈式的分類賬,能有效地記錄雙方之間的交易,並且以可核查與永久性的方式進行記錄。」[3] 亦因著其獨一無二的特性,藝術家就可以在虛擬世界中販賣自己的「NFT加密藝術品」。

被視為開放及可信的交易平台

由於每一次交易都可以被追踨,買賣都有依據,大家都會視這是一種可信任的自由交易技術,並在NFT平台交易。在這許多的NFT交易平台中,如OpenSea、Nifty Gateway或OurSong等,有意製作NFT的人,可以上傳數位化的平面或3D圖像、動態影片、聲音檔案或文字訊息,決定作品發售的總數量,再為作品加上區塊鏈編碼,完成鑄造(mint)後,作品就可以用加密貨幣交易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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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ShroomsTopia NFT為亞洲第一款3D設計NFT藝術品(見圖一),以3D蘑菇造型為主角,設計很有香港的本土氣息,此系列共有3,888個不同的NFT,每枚NFT以0.8 SOL(約1,060港元)發售。[5] (SOL即Solana,為一種交易速度快,並升幅大的虛擬貨幣。2022年1月14日,Solana為全球市值第五的虛擬貨幣,達463億美元〔約3,619億港元〕,結算超過500億筆交易。[6]

創作者的獲利方式

透過NFT加密,藝術品可以寫入分配利潤的比例,創作者未必只在作品第一次被售出時獲得利潤,而可以在作品每一次轉手交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利潤,所以作品不一定在第一次就以很高價格售出,不少NFT創作者願意以低價賣出作品,並鼓勵人們多次轉手,令創作人可以從中繼續收取分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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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亦因為不一定是高購買力的人才可以投資NFT藝術品,不少人都可以成為NFT藝術品收藏家。而在這剛起步的市場上,有不少NFT作品被炒得火熱,經轉手多次而價值飆升,引起了搶購瘋潮。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就是「無聊猿」(The Bored Ape Yacht Club)系列(見圖二),這系列於2021年4月在區塊鏈上推出10,000個不同的NFT,當時每枚的入手價(floor price)只為0.08以太幣(約1,500港元)。[7] 至今約一年時間,最便宜的作品底價也超過了28萬美元(約219萬港元),而收藏品系列的總市值就高達28億美元(約219億港元),其製作公司更可從交易中再賺取2.5%分潤。[8]

NFT的天馬行空

創造NFT的方法也有很多種,除了上述提過的方式外,有藝術家將自己過去13年來拍下的五千多張照片集合成為一張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以約6,900萬美元(約5.3億港元)售出。[9] 印尼也有無名小卒上傳九百多張自拍照到NFT平台並賺得780萬港元;[10] 而日本電影配樂大師坂本龍一亦於去年將一首歌的595個音符分拆成NFT出售,而部份NFT音符被轉售後,價格由底價680港元被炒至約40,000港元![11]

有機亦有危

我們見到似乎很多東西被數碼化後,都可以被放進虛擬世界中被販售及炒賣,似乎很有升值潛力。有藝術家很努力將一系列作品放上平台販售,一夜成名;亦有很多藝人、知名人士進場販賣其代理的藝術作品撈了一筆。這些事件經媒體報道就令人對這虛擬市場趨之若鶩,但我們可能會忽視了當中的風險。除了一些常見的NFT投資詐騙手法,如製作假冒NFT網站及投資項目誘使消費者投資、以偽冒交易平台官方通知而進行釣魚詐騙,或以不同方式竊取個人資訊及憑證等。此外,以虛擬貨幣這種方式來投資也有一定風險,NFT作品本身在真實世界可能價值有限,在網絡世界中的價值亦是易升易跌,跟隨著名人的名氣或潮流上漲或下跌,風險可是非常高。

由於還未有法例規管,著重「匿名性」的區塊鏈,不單讓不少犯罪份子利用加密貨幣藏匿資產,而普通人的個人資產亦可能隨時被黑客盜取,之後可能無法追討損失。由於元宇宙這虛擬「新世界」中所使用到的加密貨幣,暫時並未有實體保安或風險管理方案出現,對用戶來說暫未得到保障。[12]

誠然,筆者在搜集資料撰寫本文時,亦覺這個賺快錢市場令人心動!或許讀者在看了本文後,會開始去想於NFT平台進行創作或投資,但筆者仍想提醒一句,小心錢財的迷惑,於創作的內容及投資的手法上,仍要守著真道,以避免:「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太十三22下)


[1] JheSyue Liu:〈為甚麼每個人都在談論NFT?不囉唆快速解密〉,《Marie Claire 美麗佳人》, 2022年3月4日,網站:https://www.marieclaire.com.tw/lifestyle/art/63243(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2] 電獺少女:〈懶人包/NFT是甚麼?它有哪些魔力和特色?帶你一次看懂〉,聯合新聞網,2022年1月23日,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7086/6054626(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3] 吳慧華:〈加密貨幣與電子貨幣……我有話說〉,明光社,2018年6月2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加密貨幣與電子貨幣我有話說(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4] 見註1。

[5] Elizabeth G:〈NFT頭像紅甚麼?哪裡購買?介紹 5 個值得留意的外國、香港本土NFT加密藝術〉,《Harper’s BAZAAR》,2022年1月10日,網站:https://www.harpersbazaar.com.hk/lifestyle/nft-art-icons(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Crypto Clev - 你的幣圈、NFT、Gamefi介紹專員:〈香港本地3D蘑菇NFT項目│本影片有大抽獎│2月在香港有線下活動給NFT持有者參加│提早部署初創項目│邊打機邊賺錢〉,YouTube,2022年1月4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nNzhgEhvko(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6] 〈入門級NFT-全球最受歡迎Solana NFT項目(附香港NFT代表)〉,PREFACE,2022年1月14日,網站:https://www.preface.ai/blog/trend/solana-art-nft/(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7] 以太幣為另一種加密貨幣。

[8] Unwire HK:〈最貴NFT無聊猿創辦人真身曝光,被起底寫過《Warcraft》書籍〉,3C新報,2022年2月11日,網站:https://ccc.technews.tw/2022/02/11/founder-of-bored-ape-yacht-club/(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9]  JheSyue Liu:〈盤點地表最火熱8位NFT藝術家!全球注目指標,東西方巨星名流都瘋狂!〉,《Marie Claire美麗佳人》,2022年2月8日,網站:https://www.marieclaire.com.tw/lifestyle/art/63584?atcr=b41e0(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10] Miranda:〈印尼男自拍製NFT即賺780萬 單張相片售價高達 1 萬元〉,unwire.hk,2022年1月18日,網站:https://unwire.hk/2022/01/18/selfie-nfts-do-nearly-1m-in-sales-in-days/fun-tech/(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11] 〈【NFT狂熱】坂本龍一名曲音符NFT炒價高60倍至4萬元 親筆手寫樂譜NFT叫價已達68萬元〉, 《香港經濟日報》,2021年12月25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140495/(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12] 陳裕邦:〈NFT加密貨幣保安危機(下),解決方案未登場〉,《e-zone》,2022年2月14日,網站:https://ezone.ulifestyle.com.hk/article/317830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6日)。

為何總是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4/03/2022

上週兩單新聞,令記者彷彿成為眾矢之的,一單是now新聞台記者在疫情記者會提問,內地醫護如出現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為何,最後被指打擊內地醫護士氣,now新聞台最後出聲明道歉和澄清,[1] 及後更有一段偷錄的聲音檔案,[2] 內容是該台主管陳鐵彪要求記者要緊跟他的立場提問。

另一件事則是《明報》頭版報道,在有打針的死者中,打科興的佔87%,而打復必泰的人則佔12%,報道以「已打針染疫死者 87%打科興」為題,[3] 令社會大為震驚,最後政府出面將更多數據展示,[4] 並強調以沒有打針的死者的百分比為最高,而死者80歲打一針的死亡率,科興為5.83%,復必泰為3.44%。同時政府在新聞稿中,亦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死亡個案接種疫苗情況「作出誤導性報道」。

兩件事矛頭彷彿均指向新聞界無風起浪,影響抗疫,但細心想想兩件事的本質,其實也只是記者求真。在now新聞台的事件中,記者旨在查問一個簡單程序問題,而該問題本身有其需要性,甚至連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本身也有提問相同的問題,在這情況下為何由記者提問就會影響抗疫情緒呢?

在《明報》分析疫苗效用的新聞之中,歸根究柢問題不是《明報》報道方向,因為該報只能用政府官員本身提供的數據來分析,當日的數據的確可以分析到這個結果時,《明報》的說法嚴格來說沒有錯,當然到政府再提供新數據時,就能更準確地將事實呈現在讀者和巿民面前。可見,問題不是最初的報道不全面,而是政府願意提供多少數據給巿民和社會參考。

同樣道理,在now新聞台事件中,明顯地記者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問題的人,政府要做的當然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相反應是早就作出準備,在記者提問之前,已準備好答案。退一步即使未有準備,要麼應該坦白表達要研究,或者承諾有關情況由政府一力承擔。

理論上,政府面對記者提問,從來不是孤軍作戰,政府也有自己的團隊做傳媒聯絡,整個政府新聞處理應好好準備資料,個別部門本身亦有新聞主任去做這些工作,令人擔心的是社會上不少人對政府面對傳媒的草率不聞不問,反而動員網軍,或者民間意見領袖,透過即時通訊工具或者社交網絡平台,匿名散播以偏概全或不實資訊,最後居然成功將風向帶到變成是記者的錯,實屬社會的不幸。


[1]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982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2HS3MYO2AQ(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元宇宙與未來世界的想像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1/2022

科技發展,不同年代有不同的關鍵字,如果要為2021年找個關鍵字,可能是「元宇宙(Metaverse)」。當線上開放遊戲平台Roblox用這個字來招股,上巿首日公司估值突破400億美元,又連facebook公司也改名叫Meta,將facebook放在Meta旗下,成為子公司,更多不同的科技公司追捧,彷彿其未來發展定必十分光明。[1] 究竟元宇宙是甚麼?今日距離理想的「元宇宙」有多遠?未來的想像是甚麼?本文將與大家探討,最後我們也會簡單談談它與教會和信仰的關係,以此作為一個思想的開端。

元宇宙其實不是一個新發明的詞語,早在1992年已有科幻著作《雪崩》(Snow Crash)描述過相關的概念,只要戴上耳機和護目鏡,就可以進入一個虛擬世界。之後,類似進入虛擬世界的故事屢見不鮮,不少電影、網絡遊戲也有類似的想像,特別是在遊戲世界,在Roblox前,也有很多類似的嘗試。

在遊戲世界中,最初最接近元宇宙的設計,可能就是類似《第二人生》(Second Life)和《模擬市民》(The Sims)系列等遊戲。《模擬市民》中遊戲玩家會創造一個角色進入遊戲,進行遊戲時容許玩家做各種各樣的事情,讓我們看到這些角色的反應;《第二人生》則更進一步,玩家可以自己買地,設計自己喜歡的家,與其他角色互動搞活動,聽音樂等等。這些遊戲都有一些元宇宙的雛型。

近十多年隨著互聯網頻寬更寬,又更普及,開始有不同的開放世界(open world)的遊戲出現,例如多人網上角色扮演遊戲(MMORPG),當中以《魔獸世界》(World of Warcraft)為人熟悉,遊戲大致都創作了一個世界,當中有自己的世界觀,種族,文化,地理等等,玩家進入就等同去了另一個世界旅行一樣。這種開放世界的遊戲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在角色扮演遊戲中,說故事的部份比較放輕一點,而且遊戲並不一定要以故事線性形式進行,玩家進入遊戲世界後,他們可以選擇玩本來設定給這個世界的故事,但同時可以不玩故事部份,只幫忙朋友一起打怪物。部份遊戲,例如《俠盜獵車手》(Grand Theft Auto)系列,玩家們可以一起做壞事,並會得到獎勵。

不過,以上這些說到底,都只是遊戲,都是程式範圍內給予玩家去探索去玩耍的內容,能將平台開放給人去設計的遊戲,其實並不多,因為很多遊戲都依靠推出新內容吸引人付費繼續玩,於是遊戲在玩家眼中,始終只是一件商品,是娛樂和消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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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近年興起新開放的線上世界遊戲平台,例如Roblox,或Minecraft遊戲均有一個特色,就是能夠自己創造世界和遊戲世界,玩家可以自己先創造一個世界,當中除了地形外,更可以自己設計不同的小遊戲。換句話說,遊戲商本身只提供一個平台,甚至沒有內容可言,又同時提供工具給玩家自己創作自己想要的東西,之後玩家們可以互相到對方的世界,參與對方的創意活動和遊戲。近年不少發展學習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的公司,更看準機會出遊戲設計學習班,就是用這些遊戲提供的平台,鼓勵小朋友從小接觸這種創作、寫程式的過程。

由給予玩家空間,到給予玩家平台自行創作空間,這幾年遊戲的趨勢都盡量將遊戲變成一個遊戲世界,只給予玩家基本架構,但遊戲怎樣玩下去,就由玩家之間互動產生,例如疫情期間推出的《集合啦!動物森友會》,玩家的活動就是在遊戲世界自由活動。部份遊戲更會推出虛擬空間演唱會,2020年美國流行歌手Travis Scott就在《堡壘之夜》(Fortnite)舉辦音樂會,另一著名音樂人Ed Sheeran則在Pokémon GO遊戲內舉辦演唱會。相關的合作活動令自由平台的想像空間更大。[3]

這些不同的虛擬世界,究竟有甚麼特點?這成為了元宇宙的討論的重點,特別在設計這些不同的世界時,必要考慮一些要素,當中Roblox公司的行政總裁David Baszucki就提出以下幾個:[4]

1. 身份(identity):玩家以甚麼身份存在於世界之中,他們會否有特別的角色可以扮演?

2. 朋友(friends):玩家怎樣在世界中認識新朋友,建立一個健康的社交群體?

3. 浸潤感(immersion):如何給予玩家投入的感覺,讓他們覺得自己置身在這個世界中?

4. 低延遲(low latency):在世界互動的過程中,怎樣可以減低傳輸速度所帶來不自然的感覺?要麼提升網絡速度,又或者降低某些畫面的解像度,但以上兩點可以怎樣做到?

5. 多元化(diversification):不同的人、不同的文化如何可以和而不同地在不同的世界中存在?

6. 隨時隨地(anytime, anywhere):玩家可以透過不同的工具,在不同的時間和地方,仍然能進出這些世界嗎?

7. 經濟系統(economy):遊戲中的經濟、資源如何平衡?

8. 文明(civilization):遊戲中可能由遊戲商透過規定或潛規則,規範遊戲中的一些做法,為遊戲世界帶來文明,例如在遊戲時透過文字、符號表達對對方的尊重等等。

Beamable公司的創辦人Jon Radoff,則在其文章中介紹了元宇宙的七個層次:[5] 經歷(experience);發現(discovery);創作者主導的經濟體系(creator economy);創作世界的空間計算法(spatial computing);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介面設計(human interface);網絡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

在未來,不同的開放網絡世界的出現,人類可以自由進出,在當中除了玩樂,還有工作,賺錢,做生意等等不同的事情可以在那裡進行,問題就只是這些世界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叫人長時間留在那裡,恍如移居到網絡世界一般的在網上存在。[6]

很多人同時也在擔憂,如果世界上的人都進入不同的網絡世界,教會是否也要移到這些世界去傳福音,甚至開教會呢?牛津宣教研究中心研究人員Guichun Jun博士在一篇文章裡表示,[7] 經過新冠肺炎疫情之後,英國教會正經歷4.0的變化,由一開始的初期教會、大公教會、更正教會,今日應該要思考網絡教會如何發展,當中除了要處理訊息宣講外,更要處理的是,當人變成了一個角色,我們如何知道肢體真實地存在,我們如何守聖餐,在網絡中有沒有人會犯罪?如有,我們可以怎樣得知及如何處理?基督徒在網絡中,在如此介面的管理下,還有機會犯罪嗎?

傳統福音派人士Ian Harber及從事數碼事工的Patrick Miller牧師更擔憂的是,元宇宙的出現會整體影響到神學嗎?[8] 例如基督徒如何在元宇宙中表達自己?我們會完全放棄自己原本的樣子,去設計一個「更好的自己」嗎?如此會否令自己更焦慮?想想要在facebook中填一堆關於自己的資料已令人心煩,還要設計自己,這可是一件更煩人的事。當然,現代科技叫你去重新設計一個自己,可能已經十分簡單了。[9] 於是,HarberMiller提出質疑,要自己設計自己,而不是由上帝所創造,這將會是一個怎樣的世界。

此外,Harber及Miller指出,現實世界雖然有很多未夠好的東西,但當全部的虛擬東西都是好的時候,又是否等於更好更真實?過份的好,有時會令人忘記了其實上帝所創造的美善,是要透過經歷艱苦或困難,我們才看得出當中的美好。最後,他們強調,元宇宙的世界看似無限無際,但實際上仍然是物質世界造出來的另一個空間,換句話說仍然有其限制,不要以為我們用了網絡的身份,在另一個世界就有不同的特殊能力,這可能只是一個引誘——一個讓你以為自己可以打破物質世界限制的引誘。

事實上,這種企圖將物理限制打破,甚至產生人機合一的想法,也存在了好幾十年,當中又以美國學者Donna Haraway教授的賽博格(Cyborg)理論最為吸引,時為80年代已經開始討論未來世界人類與機器結合在現實和虛擬世界的想像,另外,亦有日裔美籍社會學家法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教授提出有關後人類(posthuman)的想像,還有透過不同的科技,可能將不同虛擬世界的官感直接植入身體中的想像,就像《22世紀殺人網絡》透過晶片傳輸資訊,到時「真實」感受也可能是模擬出來,只要夠真,大家接受和相信就可以。未來的世界,根據福山的說法,就人權、人的本性和尊嚴等議題,將會有更多的討論。


[1] David Larson, “Christians, Beware the Metaverse,” CRISIS MAGAZINE, October 29, 2021, https://www.crisismagazine.com/2021/christians-beware-the-metaverse.

[2] Coinspy, “Metaverse became popular overnight. How to understand the value and potential of the ‘virtual world’?” BLOCKCAST, last modified March 18, 2021, https://blockcast.cc/news/metaverse-became-popular-overnight-how-to-understand-the-value-and-potential-of-the-virtual-world/.

[3] “The video-game industry has metaverse ambitions, too,” The Economist, November 20, 2021, https://www.economist.com/business/the-video-game-industry-has-metaverse-ambitions-too/21806341.

[4] 朱嘉明:〈「元宇宙」和「後人類社會」〉,新浪財經,2021年6月21日,網站:https://finance.sina.com.cn/review/jcgc/2021-06-21/doc-ikqciyzk0867259.s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2月29日);“‘Metaverse’ and ‘Posthuman Society’,” CoinYuppie, last modified June 20, 2021, https://coinyuppie.com/carmen-chu-metaverse-and-posthuman-society/

[5] Jon Radoff, “The Metaverse Value-Chain,” Medium, last modified April 7, 2021 https://medium.com/building-the-metaverse/the-metaverse-value-chain-afcf9e09e3a7.

[6] Microsoft, “What is Microsoft's Metaverse?,” YouTube, last modified November 4,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w6UCwCt4bE&t=1s.

[7] Guichun Jun, “Virtual Reality Church as a New Mission Frontier in the Metaverse: Exploring Theological Controversies and Missional Potential of Virtual Reality Church,” Transformation: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listic Mission Studies 37, no. 3 (September 2020): 1–9,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46024152_Virtual_Reality_Church_as_a_New_Mission_Frontier_in_the_Metaverse_Exploring_Theological_Controversies_and_Missional_Potential_of_Virtual_Reality_Church.

[8] Ian Harber、Patrick Miller:〈如何迎接「元宇宙」?〉,TGC,2021年11月18日,網站:https://tc.tgcchinese.org/article/prepare-metaverse(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2月28日)。

[9] Unreal Engine, “MetaHuman Creator: High-Fidelity Digital Humans Made Easy | Unreal Engine,” YouTube,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0,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3F1vZYpH8c.